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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台法治类节目现状范文

时间:2022-02-03 09:50:08

电视台法治类节目现状

《电视研究杂志》2015年第S1期

近年来,全国省、市电视台陆续开办了一系列法治类节目,它们既有普遍共性,也有自身鲜明个性和地域特色。江苏省、市电视台法治类节目紧紧围绕依法治国这一重大主题,通过多元的表现手法和丰富的节目形态,以法治视角深入实际,观察生活,服务群众,通过对典型涉案事件或法治人物的充分剖析,发掘内在法理,传递法治精神。

一、江苏省、市电视台法治类节目的主要特点

1.类型多元,节目宗旨明确江苏省、市电视台法治类节目主要可以分为三类:一是法治综合新闻类,如《法治集结号》《法治现场》《法治纵横》《七点看法》等;二是民生服务类,如《大梁说法》《民生新看法》等;三是法治案件故事类,如《法治档案》《法治进行时》等。虽然节目在内容定位上有所差异,但是目标宗旨趋同:聚焦事件,解读法与非法,弘扬公平正义,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见证依法治国进程,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凸显法治教化功能。

2.立足本土,化解矛盾纠纷一些法治类节目立足本土实际,利用媒体在当地的公信力和影响力,积极发挥具有法律效应的调解功能。如:《大梁说法》设定了“彭城和事佬”这一全新的角色,以“有纠纷,有烦恼,就找和事佬”为定位,打造出“观众身边的法律顾问”形象。“和事佬”王传玉是节目聘请的8位人民调解员之一,他具备法律专业素养,语言表达能力强,态度和蔼,讲的话入情入理,为调解成功奠定了基础。如《婆媳房战》,说的是媳妇与婆婆产生房产纠纷,“和事佬”王传玉上门做调解工作,现场达成协议,化解了家庭危机。主持人大梁形象敦厚,以徐州方言主持,善于抓住主要矛盾,巧妙点评,贴近受众心理。《婆媳房战》结束时,主持人大梁评论道:“家庭的和睦需要一家人共同努力……沟通、包容、忍让、商量,一切尽在其中,遇到问题需要我们用平常心去交谈,没有解决不了的事儿。”这样就把处理事情的依据和道理说清楚了,这种接地气的表达方式也符合栏目的定位。

3.以案说法,提升普法效果法治类节目突出以案说法,法寓案中,案生法理,举案真实,说法准确,案是载体,法是灵魂,通过讲述法治故事,提升普法效果。如:《法治档案》的《毒驾劫难》把禁毒这一重大的法治主题寓于一个家庭祸从天降的故事之中,告诫人们吸毒本身不仅是违法行为,它还会导致其他违法犯罪活动。为了增强故事的曲折性和吸引力,节目综合运用多种表现手法和电视元素,力求好看、耐看,提升了普法效果。

4.弘扬正义,礼赞先进人物部分法治类节目中经常有公检法人员的身影,他们或不顾个人安危,与犯罪嫌疑人斗智斗勇;或严谨侦查,科学取证;或威严从容地审理案件,彰显司法公平正义。如:《七点看法》设置专栏《最美警察》和《最美法治人物》,报道公安司法战线先进人物光荣事迹,展示群体风采,充分发挥先进人物的时代引领作用,有利于法治队伍建设和公检法人员整体素质提升。

二、江苏省、市电视台法治类节目的主要问题

综观江苏省、市电视台法治类节目,其在法治建设过程中的积极作用值得肯定,但也存在一些共性问题,整体水平仍有待进一步提高。

1.定位偏狭,重刑轻民现有节目对“法”的理解失之于偏颇,选题过于狭窄,过多关注盗窃、抢劫、凶杀、命案以及刑事方面的大案要案,利用案件的曲折情节吸引眼球。如《垃圾池边的血手印》《少女畸恋引发悲剧》《14岁少女和她的危险男友》《小树林里的挟持案》《垃圾桶内的男婴》《污水沟里的秘密》等,标题透着血腥味,内容过于追求案情的刺激。其实,对民事案件的依法解决更贴近群众的实际需求,普法作用更大、效果更好,但法治类节目却往往较少涉及甚至忽略了这方面的内容。

2.偏重案情,忽视法理部分法治类节目侧重于案情叙述,有的案情扑朔迷离,而相关法律解析往往仅是一段结束语,成为一个点缀,有的甚至点评失当,由谴责犯罪变为同情犯罪,导致案件叙述和案件剖析严重脱离,使观众无法接受真正的法治教育。如《14岁少女和她的危险男友》中,少女莉莉与她的男友共同策划了绑架杀害同学案。案件侦结,剖析莉莉的犯罪动因,她自己归结是缺少家庭温暖,顺着这个思路,在节目结尾处,主持人草草点评:“令人痛心的是14岁的莉莉,14岁,她的人生才刚刚开始,我想,与其说莉莉是受到了不良因素的影响,还不如说是她父母的失职,把她给毁了。”仅凭节目中莉莉的自述就下这样的结论,把莉莉的犯罪归因于其父母,过于主观也过于简单,不但没有达到鞭挞犯罪的效果,反而有为犯罪分子开脱之嫌。

3.媒体越界,处置不当案件报道往往存在超前或者滞后的现象。超前可能干扰司法公正,滞后则无法引起观众收视兴趣。如某案件法庭正依法履行审判程序,节目却安排律师来发表看法,说案子应当如何判决;贩毒制毒团伙刚被捣毁、犯罪嫌疑人刚刚落网,节目就请律师来谈该如何量刑治罪。诸如此类的提前介入难脱“媒体审判”之嫌。还有一些节目在报道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时,不注意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侵犯了未成年人的隐私。也有节目报道容易诱发犯罪的情节或言行,对犯罪过程、细节、手段和技巧做过细描写。

4.寻求刺激,忽视责任观众收看法治类节目有三种心态:满足刺激心理,案件情节越曲折离奇越感到刺激;利益诉求心理,带着目的看节目,希望从案件报道中了解相关内容,比如治安案件、房产纠纷、交通事故;社会责任心理,关心国家、社会的稳定等。法治类节目往往按照这三种心理动机进行内容选择和编排。正确的指导思想应当是淡化案件过程,重视法理阐述,更多地针对观众的社会责任心理、利益攸关心理进行节目设置,不能仅仅满足观众的娱乐、刺激心理。这样,法治类节目才能真正发挥社会教化功能。

三、提升法治类节目质量的建议

一是增加法治含量。法治类节目不能止步于家庭纠纷、感情纠葛、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应对依法治国的路径有所彰显,启发人们在思想、行为层面形成自觉的合法性约束。法治类节目不能止步于信息传递、案件呈现,还应借助分析点评,彰显节目的理性色彩,提升节目普法功能的准确性和权威性。应该重视处于“罪”与“非罪”的争议性案件的报道与剖析,传播法理精神,澄清法治误区。进一步传播与法治相协调的诚信、友善、和谐的价值观,为社会输送丰富、多元、有益的价值能量。法治类节目本身也是法治精神的示范,其报道需要重视信息来源的权威性,力戒先入为主和有罪推定;避免侵犯司法行为的公权力,同时避免侵犯公民、单位的合法权益;遵从相关报道规定,规避越位评判;保护好相关人的隐私与合法权益。

二是倾注人文关怀。法治类节目仅强调法律惩罚犯罪功能的一面是不够的,还需要强调法律在维护和保护公民权利上的功能。法律无情,这是对违法乱纪者而言的,对大多数人来说,法律是有情的,是保护大多数人的。关注情感,关注人物命运和性格色彩的多样性,有助于解析人性,剖析犯罪心理,直抵受众内心世界,起到惩戒、警示、帮助、教育的作用。同时应考虑受众需求,从题材选择、报道视角、立意呈现等方面体现人文情怀,从相关性、有用性、趣味性等方面强化节目与受众的关联度,给人们的生活以关怀和帮助,给人们的心灵以温暖和亮色。

三是注重新闻时效。及时触摸和忠实记录中国法治进程是法治类节目的责任与担当。不少节目在第一时间、第一现场对一些涉法涉案事件进行独家专访和报道,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但也有的法治类节目苦于“无米下锅”,常年炒冷饭,忽视了新闻时效性,节目效果打了折扣。

四是遵循传播规律。法治类节目应该遵循电视媒体的传播规律,积极适应新媒体蓬勃发展的传播环境,形成传播优势。电视节目的形态创新日新月异,法治类节目除了与生俱来的故事性、悬念式、矛盾冲突,还应积极构建节目的功能,通过本土化、差异化、专业化定位,形成竞争优势,提高节目辨识度,避免同质化格局,真正实现依法治国理念的有效传播。

作者:匡蔚青 单位:湖南科技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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