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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像话语权建构的三个维度范文

时间:2022-10-08 10:48:40

图像话语权建构的三个维度

《当代传播杂志》2014年第四期

一、新媒体图像话语权的建构

新媒体图像话语权作为一种新的话语方式,经历了静态和动态两个层面的变革。在静态层面上,它沿袭了传统媒体图像话语权的表现形式,在此基础上加入更为活跃的新媒体文本形式;在动态层面上则由传统媒体的新媒体平台、门户网站的新媒体平台以及用户智能终端等不同的话语空间构成。媒介所使用的图像尤其是动态影像表达经历了几个不同的历史时期。其一为宣传时期。主流媒体的影像表达多是对意识形态的艺术美化,表达形式上多有创新,但很快就进入模式化阶段。其二为DV时期。普通人尝试用图像影像记录变革中的中国,图像表达话语权走向民间,其在表达技巧上做了多种实验和尝试,其中纪实性图像的规模和数量远超过艺术性图像,弥补了主流媒体反映社会现实的空白之处。

其价值取向多元化,艺术水平良莠不齐。其三则是新媒介时期。以智能手机和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媒介传播使纪实图像的表现力逐渐丰富。图像一经散播开来就自发形成一个相对独立的空间,在新媒介语境下,它不像传统媒体那样易于把握且存在于被规划好的空间里。相反,这是一个权力再分配的动荡空间,是体现各方控制力量的立场空间、是展示不同使用者的性情空间、是各媒体组织和机构的位置空间。传统媒体往往在针对国内外重大新闻事件的报道上占尽先机,相关的图片、视频在其他新媒体平台上转载率极高,显示出传统媒体在重大新闻报道方面绝对优势。而最能显示新媒体图像话语权的强大影响力的则是重大网络事件中对图像的使用。2012年的著名网络事件———“微笑局长”杨达才事件即是图像话语权博弈的典型事例。事件的起因很小,原陕西省安监局局长杨达才,因在交通事故灾难现场一张不合时宜的微笑图片被放到网络上,引来大批网民的愤怒和批评。这篇报道本身中规中矩,并未针对杨达才有任何特殊的暗示,然而图像在网友的解读下,已经具有超越文字报道之外的独立意义。网民从图片本身入手,寻找其在不同场合下的媒体报道图片进行比对,以一大批加注详细文字说明的“戴表图”激起网民强烈的声讨。相关部门立即着手展开调查,致使其在短短26天内落马。在这一事件之后又有“房叔”“、房姐”等事件延续这种曝光模式,以图片方式展示当事人以不当手段占据大量房源的新闻,一时间成为网络热点。此外还有原重庆北碚区区委书记雷政富不雅视频被网络曝光后,其人被追查、立案和判刑,而且此案牵连甚广,相继又有多名官员因卷入不雅视频而纷纷曝光、落马,余波一直持续到2014年。不雅照、不雅视频一时之间成为揭发、举报敏感人物的“杀手锏”,瞬时让被举报者置于众目睽睽之下,而且据此调查的结果往往是“查有实据”,弹无虚发,大小贪官、色官应声落马。这类网络反腐、网络维权、网络曝光的热点话题不约而同地使用大量的图像,以表明其真实性和可信度,并因此建构了草根网民就某一话题的图像话语权。

然而,随之而来问题也产生了,新媒体的图像话语权该如何归属?究竟属于信源提供者,抑或是意见领袖,还是属于大多数不知名的“围观者”?关于此很难凭借以往的传播模式来确定,也很难定下一个标准,大多数情况下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才能断定。这一特殊的、动荡的权力空间对于别有用心的人来说,恰恰能帮助他们在模糊的状态下获得话语权。2013年公安部揪出的网络炒作名人“立二拆四”和“秦火火”就是利用网民的跟风心理,巧妙利用新媒体图像传播的特殊性,大肆炒作和传播谣言,借助网络和微博媒体,实现其传播话语权的空前放大。就普通受众接受信息的方式而言,图像(包括图片与视频)具有再现和表意的功能,能够直观再现事件的原貌,让受众“目睹”整个事件的发生经过,交代清楚问题的来龙去脉,可信度相对较高。但同时图像也具有遮蔽的功能,有人别有用心地截取事件的某一部分图像,甚至移花接木,对图像进行技术处理,张冠李戴,歪曲事实。虽然图像也是一种传播符号,但与传统意义上的“语言”概念还是有很大区别的“,语言行为的最高原则是对世界的忠实‘再现’,‘图说’却是一种表现和表演。”①因此,对于图像所反映的问题仍然需要对其进行规范,否则混淆视听,在一些敏感问题上容易迷惑大众,贻害巨大。

二、新媒体话语权的三个维度

媒体发展史说明每一种新兴媒体产生之后,势必会引起话语权的转移,如电台的出现改变了报纸新闻报道的形式,电视造成电台节目制作的急剧变化。同样地,现在的新媒体正在改变电视的节目形式。新媒介重设了社会交往行为的时空参数,使“任何人与任何人的交流”为公众所接受,而媒介话语权也逐渐发生分化和转移。新媒体的话语权不再是一个完整的整体,而是各方力量博弈的权力场。企图掌控新媒体图像话语权的主要有三方力量:其一,传统力量,即传统媒体与官方;其二,新媒体商业集团的力量;其三,草根力量,来自于广大网民及手机用户。三方力量共同构成我们认识和把握新媒体图像话语权的三个维度。一方面,传统媒体以及官方力量对话语权的掌控不断受到新媒体的挑战,其原本处于绝对垄断地位的话语权受到新媒体传播所带来的话语新空间的挑战;另一方面,已经体验到新媒体话语控制权所带来的巨大优势和利益的互联网商业集团,以“并购“”收购”等方式重整行业队伍,试图加强对新媒体领域的力量渗透和全面掌控。除此之外,随着“自媒体”的快速普及,普通网民(用户)利用免费平台尝试发出自己的声音,近年来一系列让人始料未及的网络事件标示出草根力量的崛起。在新媒体兴起之前,媒体话语权的问题横亘在媒体与官方机构之间,二者较易形成平衡局面,而今的新媒体打破了这种平衡,建构起新的舆论生态。新媒体促使媒介话语权向竞争、透明与高效的方向发展。媒介传播中使用图像早已有之,图像话语权与普通人并无太大关系,相反,图像话语权恰恰体现了媒体与意识形态对普通人的强大说服力。

电视容易形成图像表达的体系化,只是这一套体系不如互联网和手机媒体具有那么大的自由度。图像成为各方力量斗争的战场,将社会问题所关涉到的管理者、被管理者和普通大众紧密联系在一起,在维稳和维权问题上,对问题把握的敏锐度极高,其话语权在受众心目中的地位也与日俱增,显示出强大的推动力。新媒体具有自由传播的无限可能性,以图像的方式报道社会问题,挑战以电视为代表的传统媒体图像话语权。以电视为代表的传统媒体的图像表达,其纪实标准和评论的导向与社会现实并不总能保持高度一致,而新媒介语境下的图像传播在纪实性标准和评论导向上双重突破,在表达技巧、表达动因、以及产生的影响方面都值得传统媒体借鉴。如此一来,传统媒体与新媒体之间的关系变得微妙起来,一方面传统媒体以积极的合作态度应对新媒介的挑战;另一方面,新媒介的发展,在很多方面仍然需要依赖传统媒体,而且新媒体的图像表达也需要规范化。

新媒介传播对图像并无明确规定和要求,其画面质量和音响效果都不尽人意,影响了传播效果。更重要的是,图像容易弄虚作假,从而误导媒体和受众,导致出现负面效应。对长期客观存在的社会问题,传统媒体具有相对的话语权威,新媒体丰富了这类问题的图像表达。但对于偶发性事件、群体性事件或由于主观原因而导致复杂化的社会问题,对于此类敏感社会问题的视觉化传播如果听之任之,势必会引起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而且在对敏感社会问题加以披露时,媒体报道与问题实际情况有时会出现偏差,此时,话语权会倾向于接近事实真相的一方。但是,由于话语权会渗透到不同的社会层面,考虑到媒介传播的深远影响,控制图像表达话语权的各种尺度显得尤为重要。

除了前文所述的偶发事件及突发性事件之外,大量的常规新闻报道中也蕴含着无限可能。社会发展与社会转型势必会导致大量社会问题的涌现,如食品安全、物价、房价、腐败、教育、恶性事故、环保、犯罪、老龄化等,这些问题需要政府与全体社会成员集体行动方能解决。目前这类社会问题以图像的形式在不同媒体上传播,在数量和倾向性上存在很大差异,尤其当信息披露首先由草根力量掌控时,情绪与信息纠缠在一处,极易影响社会舆论的走向。同时,社会问题的图像表达所涵盖的信息广度、涉及问题的多样性、表达的真实性和数量都是极不稳定的,在传播的过程中往往刺激人们对社会问题的敏感点,促成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发展。某些社会问题因表达方式、传播时机和监管不力等缘故,非但不能帮助解决问题,反而激化矛盾,引起不良连锁反应,给政府和问题关涉人物和相关部门带来极大的不便,甚至产生恶劣影响。从制度层面来讲,目前对于互联网的管理仍以各部门立法为主,对于很多新涌现的问题在管理上被动、滞后,对手机等新媒体的管理和规范更是滞后于该行业发展的时代步伐,从法律的角度来看,短期内很难制定一部综合性的、基础性的新媒体管理法。因此,从三个维度来考量新媒体图像话语权的使用状况,认清当前传播语境下,图像话语权的转移和建构有很强的现实价值和理论意义。

作者:陈娟单位:江苏师范大学传媒与影视学院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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