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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方案范文

清理方案

清理方案范文第1篇

为进一步推进村组财务民主管理,规范村组财务收支行为,提高农村集体财务信息化管理水平,建立农村财务管理和监督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运行机制。根据《关于开展村组财务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农村财务“二年一轮审”和村级换届选举工作的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村组财务专项清理审计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财务清理的范围是本镇所辖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居民委员会和单独核算的村民小组。清理时间范围为:2014年1月至2014年6月。

二、清理内容

1、财务管理业务程序履行情况。是否按照市发的财务管理业务流程,规范开展各项工程项目的公共资源交易,村级举债,资产、资源性发包;是否严格实行村组集体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是否依照规范程序实行民主理财和村务公开。

2、村组财务收支情况。村集体经济组织各类收入,包括发包上缴、转移支付、一事一议、上争、扶贫、捐助、奖励等资金是否全部交镇统管;村组合同档案是否交镇代管,是否建立合同管理台账,加强合同兑现管理;双代管中心是否建立工作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度,是否明确专职的会计业务审核人员,已入帐的财务凭证上是否有审核人员的签章;公共资源交易档案资料是否齐全,规定额度以下的是否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是否有相关的会议记录。

3、工程项目建设情况。规定限额以上的工程项目是否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范运作,有无工程预、决算方案,超预算工程是否履行相关审批手续;一事一议资金是否实行专户管理;村部建设,环境整治,康居村创建,道路、桥梁建设等工程项目是否通过专项应付款科目分项核算。工程完工后是否经过审计验收,结算后是否转增为固定资产;所有工程项目竣工经验收后,镇“双代管”中心是否按照相关申请拨付手续通过转账方式将资金直接拨付给承建单位或个人。

4、新增债务管理情况。是否建立债务管理台帐,并及时登记债务变化情况,有无随意举债现象;是否举债用于兴办公益事业,举债程序是否规范;有无村干部无偿借用村级集体资金,是否按财务管理制度履行相关手续。

5、代管资金拨付情况。是否执行村集体经济组织备付金限额制度,支出额度在2000元以上的,是否通过转账形式支付;用现金支出证明单支出的项目,经办人、证明人、审批人签字是否齐全;农村土地征用费分配是否打卡到户;工程项目建设资金拨付,施工方是否提供正式票据。

6、审计监督情况。是否开展村组财务“两年一轮审”工作,是否开展一事一议资金、重大工程项目、财政转移资金和村干部离任的专项审计,并形成审计报告,对审计发现问题有无处理到位。

7、村组用工使用情况。村级集体公益事业用工是否按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程序实行“平时用工记载、按月汇总、按季公布、年终结算平摊”。村组集体资金支付集体用工的,是否实行一事一报,是否有详实的用工明细,是否由出工人亲自签字领款;有无以用工名义支出招待费。

8、民主理财、村务公开情况。是否严格按照“先理财后入账”的财务处理程序,及时召开民主理财会议,对村级所有收支凭证进行全面审核,并有完整的理财活动记录,村务监督委员会是否发挥应有的监督作用。对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后的村级财务活动情况及有关账目有无如实向全体村民公布,公布内容是否做到真实、完整、准确。

三、组织领导

镇上成立财务清理领导小组,由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叶年海同志任组长,相关分管负责同志为副组长,由财政所、监察科、经服中心、经管统计科等相关科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同时镇上成立三个专项财务清理审计工作班子,按时开展各村的财务清理审计工作。

四、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8月22日前)。

因2014年和2013年2月份镇政府已分别组织了一次村级财务清理自查自纠活动,此阶段直接由经济服务中心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准备好相关的清理审计资料,并及时将资料、统计表等发放给镇清理审计工作班子成员。

2.集中审计和查处阶段,时间为8月23日-9月6日

由镇财务清理领导小组负责,对各村财务进行逐一清理审计,财务专项清理审计工作班子对每村(居)要形成详实的财务清理审计工作报告和工作底稿,对清理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限期纠正到位。对检查出的涉嫌违纪违法的突出问题,上报镇纪委研究处理。此阶段各村必须全程配合清理、审计工作,清理审计小组组长负责填好所有“市村组财务专项清理工作情况统计表”,与经村党组织书记、村主任、村会计、村理财小组组长签字后的清理审计报告一并交镇清理审计工作班子组长。

清理方案范文第2篇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按照监管责任,认真实行“部门联动、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强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加大对生猪、肉牛、肉羊等养殖场户及经纪人、屠宰场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在猪、牛、羊等养殖环节非法添加和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品的行为,确保我县的畜禽产品质量安全。

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使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瘦肉精”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饲料生产、经营、猪牛羊养殖和屠宰、加工等环节的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推进畜牧业标准化、规模化养殖,提高行业整体素质,力争在全县范围内杜绝牲畜养殖违法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品的现象,确保“瘦肉精”立案率、结案率达100%,杜绝“瘦肉精”中毒事件的发生,让人民群众吃上放心畜禽产品。

整治内容

(一)养殖环节。严厉打击非法购买、贮藏、使用“瘦肉精”行为,教育引导广大养殖场户不购买、不存放、不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品。立即启动养殖重点区域排查工作,以大中型养猪场、规模养羊户、肉牛育肥场为重点,切实加强监管,搞好排查,对育肥期和即将出栏的猪、牛、羊进行“瘦肉精”快速检测。养殖场(户)要建立饲料购买、使用记录,养殖过程用药记录,生产记录和销售记录等。加强违禁药物残留的监测,坚决杜绝在养殖过程中非法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品。

(二)饲料加工环节。进一步加强对饲料生产、流通环节的监管工作,严厉打击在饲料中添加“瘦肉精”等违禁药品的行为。严格执行《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对辖区内饲料生产加工、经营、使用等环节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清理无生产许可证、无批准文号、无质量合格证、无产品标准的“四无”饲料添加剂及其预混合饲料,清理标签不规范和不明晰的饲料添加剂及其预混合饲料,督促企业建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记录制度;饲料监测以生产猪用浓缩料、配合饲料及牛羊用精料补充料为重点,加大监测频次,坚决杜绝不合格饲料的存在。

(三)兽药环节。重点检查兽药经营网点及兽药用药情况,排查是否存在经营销售“瘦肉精”或者变相添加违禁药品的行为。

(四)屠宰和运输环节。以生猪、肉牛、肉羊屠宰厂(点)和产地检疫为重点,严厉打击病害动物屠宰行为,规范畜禽屠宰检疫。屠宰厂(点)要建立屠宰记录和销售台账,严格票证管理。畜禽出栏要同步实施检疫、检测工作。严格耳标的佩戴,落实追溯制度,提高检疫率,确保达到100%。出栏及屠宰前的检测比例不低于5%,确保屠宰环节产品质量安全。

整治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3月20日-3月25日)

对此次打击非法使用“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安排部署,制定下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3月26日-5月20日)

以局属各部门及各动物防疫监督分站为单位,突击对畜禽养殖场(户)、饲料生产加工单位、饲料兽药经营网点、畜禽屠宰厂(点)等“瘦肉精”等违禁药品的集中清查。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分工明确,责任到人,采取拉网式无缝隙覆盖,翻箱倒柜的清查,不留死角。发现问题追根溯源,一查到底,严格行政执法,对触犯刑律的坚决移交司法机关严惩,绝不姑息。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5月21日-5月31日)

局属各部门及各动物防疫监督分站要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查找问题总结经验,对存在的问题拿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于5月24日前上报总结报告及整改措施,坚持时间服从质量,对整治行动不力、效果不好的,将进行通报批评并延长整治时间。

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瘦肉精”等违禁药品,国家明令禁止在饲料和饲养过程中使用。要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做好严厉打击非法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品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县局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专项整治工作。同时,抽调得力人员组建督导检查组,班子成员任组长,分包乡镇和基层动物防疫监督分站,深入一线,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

(二)突出源头治理。一是对生猪、肉牛、肉羊重点养殖区进行大范围、高密度的“瘦肉精”等违禁药品摸排检查,要以养殖场(户)使用的饲料及自配饲料、食槽饲料、饮用水、尿样为重点,加大检查检测力度;二是对饲料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兽药经营企业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做到不漏一家一户,对发现的可疑情况进行抽样检测;三是加强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环节的监管,在产地检疫和屠宰环节,加强“瘦肉精”等违禁药品的抽样检测。

清理方案范文第3篇

为进一步规范下浦集贸市场经营秩序管理,整治下浦农贸市场脏、乱、差现象,营造良好、有序、卫生的市场环境,提升集贸市场管理水平,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根据袁府办发〔2013〕2号文件精神,结合下浦实际,下浦街道办决定对下浦集贸市场及其周边进行全面整治,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整治目标

通过归行入市、规划疏导、拉网排查、集中查处、限期整改等整治手段实现取缔纠正一批不归行入市、无证照经营行为,整治市场进出口及马路上溢摊现象,使农贸市场管理基本达到设施完善、管理科学、规范经营、制度保障、安全卫生的目标,削除违章占道经营、市场内车辆乱停乱放等不良现象,实现农贸市场日常管理科学化。

整治时间

从2013年1月上旬至2013年2月春节前。

存在问题

对于老集贸市场的环境,居民普遍用“脏、乱、差”三个字概括,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

1、划行归市不到位。市场内摊位乱摆乱放、占道经营现象较为严重,安全通道内有各种摊位占道经营。特别每逢赶集日,市场内原本狭窄的通道更是被挤得水泄不通,不仅居民购物不便,也造成了一定安全隐患。

2、环境卫生较差。下浦集贸市场建成后至今一直没有进行较大规模改造提升,市场内道路、房屋、电线等基础设施极度老化,卫生状况较差。地面上烂菜叶、水果皮、鱼鳞、塑料袋等垃圾随处可见。

具体行动方案

1、强化责任,狠抓落实。一定要针对农贸市场及周边脏、乱、差问题,由下浦街道办牵头,结合各自职责,进一步强化责任,相互配合,团结协作,共同推进农贸市场的规范化管理,为群众提供一个放心的购物环境。市场内乱摆乱放和环境卫生问题由此次整治行动参与的各部门单位协助下浦集贸市场服务中心加强管理。

清理方案范文第4篇

一、总体要求

各村党(总)支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财务清理工作,会计站长具体负责业务工作。按照清理内容全面、逐项进行清理登记,清理结束后要做到账账、账表、账物、账款、账实五相符。

二、清理内容

本次清理范围为2007年至2009年三年的财务,主要包括债权债务、固定资产、收入支出等,具体内容如下:

①有价证券:按所投资单位对有价证券进行分类登记造册,盘查交镇保管证券金额与帐面金额是否一致,如有差额,查明原因,限期纠正。

②往来款项:包括农户和单位借贷方往来、应收应付款和代收代管款项,核实明细帐金额和总帐金额是否一致,发现差额要查明形成的原因,及时进行帐务调整,同时,对税费改革后往来款项金额增加的也要查明原因。

③集体借款:逐笔核对借款金额、期限、利率和利息结算情况,借款利率除借金融部门国家规定利率标准外,直接向农户借款的利率结算不得超过当时信用社贷款利率,结算利率超过规定标准的金额由责任人承担,对于所结算利息没有现金兑现的可以记入农户往来,但不可转作借款本金。各村在税费改革后,借款总额上升的要说明原因。

④集体收入:包括集体出售、出租闲置资产的变现收入和租金,土地征用费收入,代包地、十边隙地(包括废沟塘填平增加面积)、代种预留地和进中心村原宅地退耕面积的收入,以前各类上争收入,核实各类收入是否入帐管理,是否足额收缴到位,对于已收未入帐的要查明原因。

⑤库存现金:对各村(居)库存现金进行全面盘点,查清并处理白条抵库,超限额现金必须交镇代管,村组干部因工作需要经批准预付现金的,在事情办结后,付款人应主动及时与村会计结清帐目。对长期拖而不结的,必须追查款项去向,去向不明的,追究当事人责任。对未经镇主要负责人批准将资金私自外借或体外循环的,按照谁经手谁负责的原则,一个星期内追回资金上缴镇双代管服务中心。

⑥领用票据:将各村(居)到镇领用的收据进行核对,对已使用结束的要报镇销号,对在市场上购买不规范的票据收回封存,今后不得使用。

⑦清理实物资产及库存物资。按帐面登记的固定资产(或库存物资)名称及数量进行逐一核对,对于清理中发现有帐无物的要查明原因,对于有物无帐的要补登到位,对于能变现的闲置资产按程序进行处置到位。

⑧支出:指村组各类支出,包括办公费用、招待费用、项目支出以有其他杂支。

三、清理方法和步骤

1、自查自纠阶段

时间:2014年3月10日至2014年3月30日。各村的所有收支业务按规范程序审核入账。轧出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如实填写财务清理报表。超限额现金缴入镇双代管服务中心。

2、检查验收阶段

时间:2014年4月1日至4月30日。镇组织检查验收小组,逐村进行验收,对验收中存在的问题,逐一落实责任,限定完成时间,按程序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审计阶段

时间另行通知。主要审计近几年来各村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账、支出是否合理合规、票据使用是否规范、资产保值增值等情况。

清理方案范文第5篇

为保障现代林业建设顺利进行,巩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切实加强森林资源管理与保护,全面落实林业管理、监督、执法工作,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组织开展全国林业执行和治理整顿行动的通知》(即“绿盾二号行动”)的精神和我省林业公、检、法机关部署开展“霹雳行动”的要求,小溪镇人民政府根据平和县人民政府和市林业局《关于联合开展保护森林资源专项清理整顿行动工作方案》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20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保护森林资源专项清理整顿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绿盾二号行动”和“霹雳行动”,紧紧围绕服务绿色海峡西岸建设的总目标,牢牢抓住巩固林改成果,创建“平安小溪”,构建和谐林区的总体要求,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坚持“预防为主、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的方针;以“管好源头、规范加工、把住流通”为重点;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强化措施,通力协作,坚决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侵害林农利益、侵占林地及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林木的违法犯罪行为,积极调处涉林矛盾纠纷,确保林业事业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整顿项目

(一)盗伐滥伐林木尤其是盗伐滥伐生态公益林,国有林和自然保护区林木。

(二)非法加工、收购、运输盗伐滥伐林木。

(三)非法侵占、毁坏林地,重点是侵占、毁坏生态公益林、开恳林地。

(四)非法炼山毁坏幼树;未批先建的水电站和采矿、采土的违法行为。

(五)林地纠纷排查调处。

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形成合力,营造整治氛围,提高整顿效果,决定成立保护森林资源专项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方法步骤

这次专项整顿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具体安排和工作重点是:

(一)摸底排查阶段(5月21日——6月18日)。对全镇各村、林区、镇办林场、木材加工厂(点)、征占用林地项目和林地纠纷进行一次全面的调查摸底,并仔细排查2007年以来的案件线索,确定集中整治的重点部位和重点问题。

(二)动员部署阶段(6月20日——7月6日)。召开有镇直村、场、整顿工作组和林场领导参加的动员大会,进行动员部署,明确专项清理整顿的目的意义、任务区分、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要求等,消除模糊认识,克服畏难情绪,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主动参与,齐心协力、密切配合,形成浓烈的整治态势。

(三)集中整治阶段(7月7日——9月10日)。在摸底排查动员部署的基础上,重拳出击,集中查处乱砍滥伐林木、乱征滥占林地、非法收购、加工木材、采矿、采土案件;查破大要案件;打击一批违法犯罪分子;调处山森纠纷案件。震慑犯罪,消除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林区社会治安。

(四)总结提高阶段(9月11日——9月20日)。总结开展清理整顿的经验,针对整治中暴露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管护制度,落实管护措施,健全管护责任制,确保林业生产建设健康有序的发展。同时,评比表彰清理整顿工作中的好人好事,并上报整顿工作情况。

目标要求

(一)目标

1、对乱占林地、采土、采矿、盗伐滥伐生态公益林、开恳林地的,处理率要达到90%。

2、群众信访反映破坏森林资源突出问题,林地纠纷问题及时得到依法查处和调解,省厅(省局)督办和县委、县政府领导、市林业局及县领导批示的信访件办结率达100%。

3、规范加工、流通行业管理,通过对全镇木材经营加工企业、运输环节的“大排查、大清理、大整顿”,取缔未经批准的木材加工企业,打击非法收购出售、运输林木,规范木材加工,流通领域秩序,提高业主依法生产、依法经营的自觉性。

4、强化打击力度,形成高压态势,提高震慑力,有效遏制源头乱砍滥伐、乱征滥占、乱采滥挖、毁林开垦等违法犯罪行为。5、林区治安得到有效整治,治安状况明显好转,群众感到满意。

(二)具体要求

1、提高保护森林资源重要性的识识。各村、各有关部门领导必须充分认识到,保护发展和管理好森林资源,关系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关系到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关系到子孙后代的生存和繁衍,在发展经济的过程中,必须正确处理好森林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的关系,正确处理好近期效益与远期效益的关系,决不能以破坏森林资源,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来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决不能干那些急功近利而损害生态效益、贻误子孙生存的事情。切切实实从思想上认识到保护森林资源对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

2、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各村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宣传栏、标语、宣传车等形式,大力宣传《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省森林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努力营造声势浩大的舆论氛围,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目的,有效地增强干部群众保护森林资源的自觉性和守法意识。

3、加强领导,严肃纪律。各村(场)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积极配合。村支书负总责、村主任为主要负责人,要确定专人负责,落实责任,主动深入实地配合清理整顿工作组开展工作。要约法三章,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责任心不强、工作走过场、袒护包庇、通风报信等问题,将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清理方案范文第6篇

一、总体要求

各村党(总)支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财务清理工作,会计站长具体负责业务工作。按照清理内容全面、逐项进行清理登记,清理结束后要做到账账、账表、账物、账款、账实五相符。

二、清理内容

本次清理范围三年的财务,主要包括债权债务、固定资产、收入支出等,具体内容如下:

①有价证券:按所投资单位对有价证券进行分类登记造册,盘查交镇保管证券金额与帐面金额是否一致,如有差额,查明原因,限期纠正。

②往来款项:包括农户和单位借贷方往来、应收应付款和代收代管款项,核实明细帐金额和总帐金额是否一致,发现差额要查明形成的原因,及时进行帐务调整,同时,对税费改革后往来款项金额增加的也要查明原因。

③集体借款:逐笔核对借款金额、期限、利率和利息结算情况,借款利率除借金融部门国家规定利率标准外,直接向农户借款的利率结算不得超过当时信用社贷款利率,结算利率超过规定标准的金额由责任人承担,对于所结算利息没有现金兑现的可以记入农户往来,但不可转作借款本金。各村在税费改革后,借款总额上升的要说明原因。

④集体收入:包括集体出售、出租闲置资产的变现收入和租金,土地征用费收入,代包地、十边隙地(包括废沟塘填平增加面积)、代种预留地和进中心村原宅地退耕面积的收入,以前各类上争收入,核实各类收入是否入帐管理,是否足额收缴到位,对于已收未入帐的要查明原因。

⑤库存现金:对各村(居)库存现金进行全面盘点,查清并处理白条抵库,超限额现金必须交镇代管,村组干部因工作需要经批准预付现金的,在事情办结后,付款人应主动及时与村会计结清帐目。对长期拖而不结的,必须追查款项去向,去向不明的,追究当事人责任。对未经镇主要负责人批准将资金私自外借或体外循环的,按照谁经手谁负责的原则,一个星期内追回资金上缴镇双代管服务中心。

⑥领用票据:将各村(居)到镇领用的收据进行核对,对已使用结束的要报镇销号,对在市场上购买不规范的票据收回封存,今后不得使用。

⑦清理实物资产及库存物资。按帐面登记的固定资产(或库存物资)名称及数量进行逐一核对,对于清理中发现有帐无物的要查明原因,对于有物无帐的要补登到位,对于能变现的闲置资产按程序进行处置到位。

⑧支出:指村组各类支出,包括办公费用、招待费用、项目支出以有其他杂支。

三、清理方法和步骤

1、自查自纠阶段

时间:2014年3月10日至2014年3月30日。各村将的所有收支业务按规范程序审核入账。轧出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如实填写财务清理报表。超限额现金缴入镇双代管服务中心。

2、检查验收阶段

时间:2014年4月1日至4月30日。镇组织检查验收小组,逐村进行验收,对验收中存在的问题,逐一落实责任,限定完成时间,按程序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审计阶段

时间另行通知。主要审计近几年来各村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账、支出是否合理合规、票据使用是否规范、资产保值增值等情况。

清理方案范文第7篇

总体要求

以改善提升农村生态环境、人居环境为目标,围绕家园规划、家园整理、家园清洁、家园绿化和家园美化等5大重点,以点线面结合、整体推进的方式,加快实现农村道路硬化、水沟清化、空地绿化、空气净化、村庄亮化和楼房美化,全面营造布局合理、建设有序、整洁卫生、舒适和谐的农民幸福家园,推动我镇“田园风光、生态之城”创建工作。

主要任务

1、家园规划。遵循“先规划后建设、先规划后整治”的原则,加强以新村建设、旧村改造、农村建房和各种生产生活配套设施建设为重点的村庄统一规划工作。①抓紧编制村庄整体规划。在编制规划过程中,要突出地方特色、地域风情和田园风光,使人居环境与自然环境有机融为一体,避免出现“千村一面”现象。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由镇负责组织实施,各村(居),镇直有关单位应主动寻求县、镇规划主管部门的技术指导。②按规划组织实施新村建设和旧村改造。新村小区建设要突出整体和谐,凸显整齐美观,力求做到道路管网配套、住宅朝向、楼房幢距、立面高度、外墙装修等“五个统一”。旧村改造要重点搞好村内道路网络和排水、排污等管线的规划建设,新建的排洪排水沟原则上采用地下暗渠,已建的明沟逐步改为暗渠;各居住小区的电力、通信等管线逐步下地。要注重体现特色,保护好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古庙、古祠、古塔、古碑、古桥、古树以及具有本地特色的优秀传统建筑,沿承村庄历史文化风貌。③严字当头强化规划落实。坚持一张蓝图管到底,切实维护规划的连续性和严肃性。加大农村建房执法管理力度,严格禁止村民违反村庄、集镇规划建设住宅,对不按统一规划乱占地、乱建房的,实行严查严罚,坚决整治纠正,杜绝违规无序建房现象,确保村镇规划落到实处。

2、家园整理。集中开展以拆除村内各种废弃建筑、违章无序搭盖为主要内容的村庄清理工作。①废弃建筑,彻底拆除。对村内废弃的乱搭乱建、旧房、残墙断壁、旱厕、猪圈、禽舍等进行彻底拆除。②空地平整,美化绿化。拆除废弃建筑物后,连同村内房前屋后闲杂地进行平整,种植花草及名贵树木。③道路通畅,整洁有序。村庄内主次干道、房前屋后路面基本硬化,公共场所、水沟、池塘等干净整洁、无障碍物。④家禽家畜,集中圈养。对鸡、鸭、鹅等家禽进行圈养,将猪、牛、羊等大牲畜搬离到村庄外进行圈养。⑤生产生活,场所分离。规划建设生产集中区,引导村民把蘑菇房、废品回收加工等家庭作坊迁移出村庄,远离村民居住集中区。⑥减少污染,保护环境。供水排水采用地下暗渠,池面水体保持清澈整洁。全面普及水冲式厕所,推广使用太阳能、沼气、液化气等清洁能源,淘汰使用柴草、干煤等污染环境的传统能源,改善农村生态环境。⑦广泛动员,清除“四害”。清理卫生死角,及时清除室内外垃圾和积水,堵洞塞缝,铲除“四害”栖息、孳生场所。按照有关规定购置灭鼠、灭蚊等药品及做好安全防护工作,按照镇里统一投毒饵的时间进行布药或放置药具,并由专人进行检查清理,杜绝安全隐患。

3、家园清洁。开展以加强农村垃圾污染治理为主要内容的家园清洁行动。要配备一支精干的保洁队伍;建设完善的垃圾、污水处理设施,按照标准建设或完善垃圾处理中转站、焚烧窑或填埋场,村要做到户有保洁桶、角落有垃圾箱,有垃圾运输车和垃圾收集池。广泛发动群众自觉做好房前屋后的垃圾和乱堆乱放土头、木头、石头等杂物清理,要组织人员对村庄周边、水沟、池塘、河渠存在的陈年垃圾、水体淤泥等进行彻底清理,并指定专人定期捡拾村庄周边的白色污染。要进一步完善镇村排水、排污设施,保证河渠沟塘通畅、清化。要完善公共卫生公约,并发放到家家户户,明确各户的“门前三包”责任。

4、家园绿化。持续开展以村庄植树绿化为主要内容的创建绿色家园活动。①拓展绿化范围。在引导农户利用庭院内外裸露空闲地种树、种花、种草的同时,大力开展农村的村旁、路旁、水旁、宅旁“四旁”绿化和农田林网建设,并向工业园区、学校、敬老院、寺庙等公共场所延伸,做到见缝插绿,推进城乡绿化一体化建设。鼓励农户、单位实施“拆墙透绿”,对无空地进行绿化的单位实施“垂直增绿”和“立体绿化”。②提高绿化档次。因地制宜,有条件的村镇,可选择适应本地生长、体现地方特色的名贵树木和优良乡土树种,在绿化的基础上,逐步实现美化、香化和名贵化。各村容整洁示范村的村庄绿化率要达到20%以上。③落实管护责任。对种植在道路两旁及公共场所的树木,可由村委会统一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日常管护,也可发包给业主管护。对种植在房前屋后的树木可由户主各自认养,负责平时管护,林木所有权归其所有。④巩固绿化成果。各村(居)要组织经常性检查,发现苗木死亡的,要责令责任人及时补种;对故意损毁苗木的,要严肃查处,确保苗木成活、成材。

5、家园美化。积极实施主干道两侧各类建筑物的墙体立面、防盗网、广告招牌等整治提升,引导农户建设无围墙庭院。对村庄主干道两侧未外装修的楼房,要鼓励、督促业主及早进行外装修;要积极探索实施屋顶的“平改坡”工程,以提升新农村建设的档次和品味。强力推进各示范村的“三线”(电力线、通信线和广播电视线)整治,能下地的下地,不能下地的采用“横平竖直”的方式,切实解决“三线”乱拉挂现象。加快实施各示范村主干道路灯照明和主要建筑物夜景配套。在示范村主要路段因地制宜地绘制“文化墙”,把崇尚科学、家庭美德、婚育新风、名言警句等内容编写成通俗易懂的语言和图画刷写在墙上,让墙体文化潜移默化改变村民的思想观念,并打造一道道赏心悦目的乡村小景。

措施保证

1、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把村容整洁工作列入创建“田园风光、生态之城”的重要组成部分,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列为年度绩效考评的重点内容。把村容整洁作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一项重要载体,健全领导机构,切实加强领导,详细制定方案,增强工作实效。

2、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有线电视、广播、宣传栏、宣传单、编印农村人居环境宣传画、刷写固定标语、干部进村入户等形式,广泛宣传开展村容整洁的必要性、重要性,努力改变群众陈旧落后观念,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营造人人参与建设“美丽村居、和谐家园”的浓厚氛围。要有针对性组织干部、群众参观先进典型,寻找差距,学习经验,进一步形成比学赶超的创建氛围。要大力弘扬优良传统,通过村规民约,规范农村日常行为,树立社会主义农村新风尚。

3、强化示范带动。巩固、提升2011年我镇京元、金里两个重点示范村整治成果,典型引路,连点成线,以线扩面,全面推进。2012年确定县级村容整洁示范村4个:官山村、溪东村、城关村、鹤亭村。各村(居)要学习借鉴示范村好的经验、做法,积极有序推进辖区村容整洁工作。开展长泰县第四届“十佳优美村庄”评选活动,由镇政府命名授牌和给予资金奖励。

清理方案范文第8篇

以国家、省和市关于校车清理整治工作精神为指导,加大对全市接送学生幼儿车辆的清理整治力度,强化措施,规范管理,逐步构建起接送学生幼儿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工作重点

1接送中小学生幼儿车辆必须交强险、座位险。对拒不交纳强险、座位险的予以取缔。

2有交通事故记录且负主要责任的驾驶人应立即停驾,突出整治接送中小学生幼儿车辆超速、超员、司机酒后驾车等交通违法行为。更换符合要求的驾驶人。

3坚决取缔电三轮车、无牌无证、假牌假证、三轮汽车、低速汽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报废车、拖拉机接送中小学生及幼儿。

4符合《市接送中小学生幼儿车辆安全管理暂行办法》车辆,对5座以上经交警车管部门检验符合国家机动车技术标准。要统一标识。

5取消外地驾驶员驾驶接送学生幼儿车辆的资格。取缔外地车籍的车辆接送学生幼儿。

6建立健全接送学生幼儿车辆档案,加强交通安全教育。进一步完善责任制度和安全管理措施。

7对违章车辆及干扰接送中小学生幼儿车辆运营的要严管重罚,加强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道路交通秩序管理。

三、方法与步骤

为排查摸底和宣传发动阶段。第一阶段:

组织驾驶员填写好《市接送中小学生(幼儿)车辆审批表》见附件2对符合条件的车辆和驾驶员进行登记、审核。通过调查摸底对接送学生幼儿车辆的数量、所有人、驾驶人、行车路线等基本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各乡镇街要组织公安派出所和辖区内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对接送学生幼儿数量、接送车辆、接送路线进行调查摸底。以学校为单位逐班级、逐路线、逐驾驶人和车辆进行汇总。各相关部门和学校要按照《市接送中小学生幼儿车辆安全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落实任务,明确责任,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及时研究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和措施。

向家长、司机(车主)宣传清理整治接送学生车辆的工作意义,各学校、幼儿园要会同公安交警部门分别召开乘坐接送学生幼儿车辆家长会和司机(车主)会议。做好家长、司机(车主)思想工作,保证此次清理工作顺利进行。

为检查整改阶段。第二阶段:

1对不符合要求的车辆要坚决取缔;对检验合格的车辆进行准入条件审核,各乡镇街要组织相关部门认真开展辖区内接送学生幼儿车辆的清理整治工作。然后由公安交警部门核发统一标识。清理整治过程中,各乡镇街要认真解决学校无停车场、无标志、无标线等实际问题,治理好学校周边交通秩序。

2认真抓好常规管理的基础上,公安交警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市接送中小学生幼儿车辆安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突出抓好以下清理整顿工作:

1取缔用于接送中小学生幼儿的电三轮车、三轮汽车、低速汽车、拖拉机、报废车。严格查处接送学生幼儿车辆超速、超员、司机酒后驾驶、无牌无证、假牌假证等交通违法行为。

2不合格的要立即停运;达到报废标准的要立即报废。要严格审查监督车辆交强险、座位险情况,组织开展接送中小学生幼儿车辆安全检查。对未按规定交“二险”车辆要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拒不交“二险”车辆,取消其接送学生幼儿车辆资格。要逐车健全接送学生幼儿车辆安全管理档案,实行规范管理。要严格对司机和车辆的资格审查,对外籍车辆和不符合驾驶接送学生幼儿车辆资格的司机一律取缔。要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消除交通安全隐患,确保学生幼儿乘车安全。

3积极筹措资金,要组织专人对辖区学校周边开展交通设施情况专项检查。看有无应设未设标志、标线情况。完善学校周边安全设施建设。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按时按段科学部署高峰期警力,把交通秩序管控工作落到实处。

4车管所包接送学生幼儿车辆驾驶员安全教育、安全驾车资格审查、接送学生车辆安全检验,严格实行责任管理。公安行政部门要与交警大队、交警中队、派出所交管勤务室逐级签订安全责任状;派出所交管勤务室与司机签订安全责任状。交警中队包辖区。派出所交管勤务室负责辖区接送学生幼儿车辆的日常管理,纠正车辆违法行为。坚持每月对司机集中进行一次安全教育,落实好日管理工作制度,积极协助市政府完成好本次接送学生幼儿车辆清理整治工作。

3填写好车辆档案。按车辆乘员定额分配接送人数,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学校贯彻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深入开展“交通安全进校园”活动。各中小学校要在此次清理整治工作中积极配合各乡镇街和公安交警部门摸清接送学生数、接送路线、车辆所有人、车辆安全状况。并教育车主坚持“四定”原则,即:定时、定线、定点、定人。各学校幼儿园要建立健全接送学生幼儿车辆安全档案,面向全体学生及家长进行一次集中的交通安全教育。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学校与班级、家长与司机(车主)要层层签订安全责任状,家长要向学校交安全保证书。

4认真履行职责,交通管理部门要按照《市接送中小学生幼儿车辆安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加强管理服务,禁止乱罚款行为。

5监督各有关部门落实安全责任,市安监局要将全市接送学生幼儿车辆的安全纳入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范围。检查督促落实各项清理整治工作任务。

为检查验收阶段。第三阶段:

市政府将组织公安、教育、交通、安监等部门对各乡镇街、各相关部门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效果如何;相关工作有无档案和相关记录。对各乡镇街重点检查是否按市政府要求成立领导机构、召开校车清理整治工作会和落实相关责任;否组织有关部门对本乡镇街接送学生幼儿车辆进行清理整治。

否按要求清理整治到位;检查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警力上路情况和学校周边交通安全设施建设情况;相关工作有无档案记载。对市公安局重点检查交警大队、各交警中队、各辖区派出所清理整治工作措施落实情况。

对市教育局主要检查接送学生幼儿车辆清理整治工作任务是否落实到各中小学和幼儿园;各学校幼儿园查看学生乘坐校车有无超员现象;检查学校幼儿园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和接送学生幼儿车辆安全档案建设情况。

对市交通局要检查是否为全市接送学生幼儿车辆提供规范合理的管理服务;否落实市政府有关政策。

对市安监局要检查是否将全市中小学接送学生幼儿车辆安全纳入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范围;对各部门是否进行了检查督促。

并提出整改意见。检查验收组要向市政府汇报检查情况。

四、工作要求

1各学校、幼儿园要高度重视此次接送学生幼儿车辆清理整治工作,各相关部门要从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和努力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强化措施,规范管理。

2加强协调配合,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确保全市接送中小学生幼儿车辆清理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要求,抽调专人开展工作。全市接送中小学生幼儿车辆清理整治工作由市公安局牵头组织,各乡镇街由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具体工作任务按方案执行。市政府督查室负责督查,并参与检查验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