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资料文库 评估方案范文

评估方案范文

评估方案

评估方案范文第1篇

一、评估范围

绩效评估范围:19个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评估内容

乡镇(街道办事处)绩效评估内容分为:可持续发展、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创业竞赛等四大项(详见附表)。绩效评估是对一级政府年度工作绩效的综合性评价,包含了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执政能力等方面。创业竞赛是专项性的考核,侧重于落实突出工业、突出项带动战略。创业竞赛既采取专项考核奖励,同时又作为政府绩效评估体系中的一个子项目,其考核结果计入绩效评估内容。

三、评估办法

2010年绩效评估方法采取指标考核、公众评议和察访核验三种方法进行。一是指标考核。采取自评与考评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指标考评工作由县统计局牵头,县直各相关责任单位配合共同实施。二是公众评议。由县统计局负责,按照分层、多阶段、等距随机抽样的原则,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抽取样本100个,其中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20名、企业(个体)经营者代表10名、乡镇(街道办事处)所在地城镇居民20户、农村居民50户,按不同对象设置不同的公众测评表或问卷调查表,进行调查测评和统计分析,反映社会各界对政府及其部门行政能力、履职状况、服务水平等方面的真实评价。三是察访核验。由县效能办牵头,组织察访核验小组具体实施,通过抽查核验、专项督查、走访服务相对人和暗访等形式进行,对存在不效能等方面问题予以通报督促整改和绩效扣分。

1、指标考核计分办法:指标考核按当年发展水平参照历史状况、考虑对全县的贡献三个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评估。评估以综合指数和综合分数体现。综合指数反映()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的进步程序,按照“本乡镇(街道办事处)自己与自己比”和“本乡镇(街道办事处)与全县平均发展水平比”,分别占60%和40%进行合成。综合分数采用功效系数法计算。

2、公众评议计分办法:单项问题的计分,按“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和“不了解”,选择前三种答案分别计5分、3分、0分,回答“不了解”按平均分计分。对同一问题的计分,把所有被调查人员回答的分值相加,除以回答人数,得单项问题分值。公众评议总分,在分别测算各类代表评议指标合计分值的基础上,以其算术平均数计算公众评议指标总分值。

3、察访核验计分办法:察访核验发现问题实行扣分制,累积扣分从被评估单位的绩效评估总分中予以扣除。

绩效评估得分汇总公式:

指标考核得分×60%+公众评议得分×40%-察访核验扣分。

四、结果运用

绩效评估取前6名,第一名奖励3.5万元、第二名奖励3万元、第三名奖励2.5万元、第四名奖励2万元、第五名奖励1.5万元、第六名奖励1万元。

五、工作步骤

1、制定方案。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责任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细化评估指标内容,制定2010年度绩效评估自评工作方案,有关责任单位也要考评指标制订考评办法,于4月底前报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审核。

2、抓好落实。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根据绩效评估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确定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把绩效评估工作的本质要求贯穿于发挥职能、履行职责的全过程,采取措施认真抓好各项指标任务的落实,推动各项工作有效开展。

3、组织绩效自评。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成立绩效评估工作小组,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地开展自评工作,写出自评情况报告,并于2011年1月中旬前报县绩效评估办公室。

4、开展指标考核。由县统计局牵头,各指标责任单位配合,按照指标考核体系要求组织开展年度指标考核。年度考核于2011年1月底前完成,考评结果情况分析由县统计局负责报县绩效评估办公室。

5、开展公众评议。由县统计局牵头,县效能办等有关部门配合,5月上旬制定出公众评议具体实施方案及问卷调查和测评表,并组织实施,12月底完成公众评议工作,并向县绩效评估办公室报送公众评议结果。

6、察访核验和组织抽查。由县效能办牵头,有关部门配合,5月上旬制定察访核验具体方案,年内不定期组织开展抽查。察访核验工作于2010年12月底前完成,并将结果报县绩效评估办公室。

7、综合汇总。由县绩效评估办公室牵头汇总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指标考核、公众评议、察访核验结果,以及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展绩效评估工作的情况,报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和县委常委会审议确定获奖单位。

六、组织领导

全县绩效评估工作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进行,由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成立县绩效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副书记、县政府陈国发县长任组长,县委副书记李建和,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姚少明,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胡锡安,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苏小宁,县政府办主任刘军,县效能办副主任梅先华任副组长,由有关工作目标及数据采集的责任单位和组织协()调单位领导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绩效评估办公室,主任刘军,副主任李水兴、林锋、郭坤炎、吴成云、徐献麟、刘洪斌、梅先华,工作人员从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及县发改局、经贸局、统计局、农办、外经贸局、财政局、效能办等部门抽调1名人员组成,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考核评比等工作。

七、工作要求

1、绩效评估工作旨在推进全县的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发展,务必求真务实,严禁弄虚作假。对任何违规造假行为,一经查实,该项指标按零分计算,并追究主要领导人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各责任单位要落实责任,加强配合,制定严密规范的数据采集、数据质量控制和检查制度,严格审查相关数据资料,确保数据的客观真实。

评估方案范文第2篇

市中小学办学水平综合督导评估暨星级学校督导,经历了三轮十五年,为我市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学校内部管理、提高教育质量、高标准高质量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加快教育改革和发展、推进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发挥了较好的导向和激励功能,有力地促进了全市中小学办学水平的整体提高。

近年来,随着教育形势的不断发展,为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与时俱进,促进我市教育事业科学和谐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我局在全面总结前几轮中小学办学水平综合督导评估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省万校标准化建设工程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结合我市教育改革和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工作要求,对《市中小学第三轮办学水平综合督导评估方案》作了修订,制订了《市中小学第四轮办学水平综合督导评估方案》。

一、制订目的

坚持教育为本,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深入推进素质教育;严格规范办学行为,落实省市有关“减负”规定,切实减轻义务教育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不断更新办学理念,鼓励学校创建特色项目和形成办学特色,促进学校个性发展和多样发展;注重学校内涵发展,建立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以促进教育公平为重点,促使义务教育学校优质均衡发展,推进我市教育事业又快又好地发展,进一步提升我市教育现代化水平。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既是星级学校督导评估的依据,又是全面考核学校办学水平的依据。

三、工作要求

本方案公布后,各校要认真组织学习评估方案,切实制定第四轮争创规划,通过开展争创活动促进学校发展。

凡要申报星级或升级的学校都应成立由校长负责的自查自评小组,发动全校师生参与。根据评估指标体系,认真进行一次自查自评,并写出自评报告和申请报告。自评报告的内容:学校概况、第三轮督导以来工作的主要成绩和经验、各项指标达标情况,目前存在的不足及今后的打算。自评报告和申请报告一式二份送市教育局督导法制科(从2012年开始,自评报告和申请报告于每年3月底前报局督导法制科)。

督导评估将采取校内评价和校外评价相结合,广泛听取学校师生评价、家长评价、镇(街道)领导评价、社区群众评价,综合各方意见后写出督导评估报告,认定星级级别报教育局行政、党委审核后发文公布。对督导评估报告中提出的存在问题和整改意见,被督学校在书面报告接到后一个月内写出整改措施报告送督导法制科。督导法制科在两年后组织复评。

四、评估内容:本方案指标体系分A、B、C三级指标,中、小学设A级指标5个,B级指标16个,C级指标27个。指标体系中设10个指标为星级学校的必达指标(B1、C1、C8、C10、C12、C17、C19、C20、B13、B14)。具体内容详见中、小学评估指标体系。

中小学上星级的级别分为:一星级学校、二星级学校、三星级学校、四星级学校四级。由一星级学校逐级向上递升。

新办的标准化学校,办学成绩突出者经过预评可适当跳级评定,但最多跳一级。

各星级学校的评定标准:

四星级学校:

1.获三星级学校后,经两年复评继续保持者。

2.10个必达指标必须有8个A档。

3.A1、A2、A3、A4、A5内各指标均达到B档以上,且A5指标特色明显,上级教育部门和社会对学校的特色项目或办学特色认可度高。

三星级学校:

1.获二星级学校后,经两年复评继续保持者。

2.10个必达指标均达到B档以上,其中必须有8个A档。

3.A1、A2、A3、A4、A5内允许有1个指标C档(其中A5指标必须B档及以上),其余各指标须达到B档以上,且A5指标特色比较明显,上级教育部门和社会对学校的特色项目或办学特色认可度比较高。

二星级学校:

1.获一星级学校后,经两年复评继续保持者。

2.10个必达指标中必须均达到B档以上,其中必须有5个A档。

3.A1—A5内各指标允许2个C档,其余B档以上。其中A5指标:学校办学特色虽尚未凸显,但已经开展特色项目创建工作。

一星级学校:

1.10个必达指标中至少8个B档,其余2个C档以上。

2.A1—A5内20个指标达B档及以上,其余均在C档以上。

五、评估原则和申报程序:在评估中坚持方向性、法规性、科学性、一致性、公正性、民主性原则,采取以定性为主,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以自评为主,自评和他评相结合,形成性评定为主,形成性评估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方法。指标体系中各项指标评估等级为A、B、C、未达四个等级。

六、评估工作安排

2015年底前,对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完成第四轮督导评估。2015年开始,对本轮未申报星级(或升级)的学校,将由督导法制科统一安排,按新方案普督一遍,符合保持称号的继续保持称号,不符合原星级别的给予降星级或取消星级。

七、奖惩规定

1.凡评定为星级学校,由市教育局挂牌,同时给予一次性奖励,在全市绩效工资总额中划拨。每上一个星级的学校,增拨一次“星级奖”,按学校在职在编教师人均1100元的标准(全市在编教师一个月基本工资的平均值)核拨,“星级奖”由学校进行考核发放。

2.在教师年度考核优秀指标、教师评先推优指标分配时,按星级给予优惠体现。

3.上星级学校评定之日起两年后进行复评,复评合格,继续保留其星级学校,并继续享受星级学校待遇,复评不合格的,撤销其星级称号及其享受的星级学校待遇。

4.上星级的学校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评定单位应撤销其星级称号及其享受的星级学校待遇。

①评上星级后,连续三年教学质量差,二星级学校未达全市中等水平的,三星级学校未达中上水平的,四星级学校未达上等水平的。

②在招生、考试中严重营私舞弊受到查处的。

③师生因犯罪而被刑事处分的。

④发生恶性安全事故,影响极坏,责任主要在校方的。

⑤严重违反省、市有关规定,受到查处的。

⑥发生严重体罚学生案件,致学生身心健康遭受严重影响,学校荣誉受到严重损害社会反响很大的。

评估方案范文第3篇

评估范围和时间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范围为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按规划,我县今年接受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初步均衡达标督导评估验收。具体时间为9月底前市进行过程性督导,10月份各县自评,12月份接受市初步均衡评估认定。

评估内容和标准

评估内容主要包括县域内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和县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状况两个方面。公众对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满意度作为评估认定的重要参考。

(一)县域内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评估指标

重点评估均衡配置教育资源情况。以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生均图书册数、师生比、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8项指标,分别计算小学、初中差异系数,评估县域内小学、初中校际间均衡状况。

(二)县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评估指标(100分)

1、入学机会(20分)。(1)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纳入财政保障体系;(2)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的留守儿童关爱体系;(3)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不低于80%;(4)优质普通高中分配到县域内初中的比例逐步提高。

2、保障机制(25分)。(1)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责任、监督和问责机制;(2)义务教育经费在财政预算中单列,近三年教育经费做到“三个增长”;(3)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制定并有效实施薄弱学校改造计划,财政性教育经费向薄弱学校倾斜;(4)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用于义务教育的比例达到规定要求。

3、教师队伍(35分)。(1)全面实施义务教育绩效工资制度;(2)义务教育学校学科教师配备合理,生师比达到省定编制标准;(3)建立并有效实施了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和教师定期交流制度;(4)落实教师培训经费。

4、质量与管理(20分)。(1)按照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开齐开足课程;(2)小学、初中巩固率达到规定标准;(3)小学、初中学生体质健康及格率达到规定标准;(4)义务教育阶段不存在重点学校和重点班,公办义务教育择校现象得到基本遏制;(5)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得到有效减轻。

(三)公众对本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满意度调查

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县域内学校校际间办学条件差距、县域内校际间教师队伍的差距、县域内义务教育择校情况以及政府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方面的努力程度等。调查对象包括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学生家长以及其他群众。以上参与调查的主体中以学生家长为主。

职责分工

按照《市县域义务教育初步均衡评估标准》,结合科室职能,对相关工作进行分解如下:

普教科:义务教育普及水平方面包括小学、初中入学率、巩固率,特殊教育入学率;保障各类人群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方面包括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留守儿童教育、关爱困难学生。教育管理方面包括德育与体育。改革创新方面包括联合体办学模式;规范办学方面包括招生制度、减负工作、规范管理。

基财科、支付中心:学校布局规划方面包括学校布局规划、校园布局规划、标准化学校建设。校园校舍方面包括学校面积、校舍建筑、消除危房。经费保障方面包括公用经费等。

人事科:师资配备方面包括管理体制、教师学历、教师配备、校际交流、校长培训、工资福利等。

教研室:教育管理方面包括教师培训、校本培训、课程实施、校本教研。

安全科:包括学校安全、周边环境等。

电教室、网管中心:包括教育技术装备及使用管理等。

以上为市评估工作内容,其他具体迎评估工作,待市具体评估时间确定后临时分工。

实施步骤

(一)摸底自查阶段(2012年5月底前):对照市评估的内容和标准要求搞好自查。重点学校建设,设施设备配备、管理与使用,校园环境建设与管理,各种档案资料的规范管理等,针对查出的问题与不足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制定措施时,一定要详细明确工作任务、完成时间与标准、责任人等。

(二)整改完善阶段(2012年7月底前):根据自查发现的问题或不足,按照制定的整改方案,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做好各项整改工作。初步完成汇报材料及有关档案材料准备,基本达到各项准备工作完成就序。在此阶段,要加强对学校的督导检查,指导学校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三)模拟评估阶段(2012年10月底前):教育局组织自评自查,模拟验收评估。

(四)迎接市督导评估(2012年11月底前):查漏补缺,迎接市督导评估。

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实施义务教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是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师素质、提高教育质量和规范办学行为的重要手段,对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投入长效机制,缩小校际、城乡差距,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各科室和各学校要高度重视,以此次评估为契机,按照职能和分工,对自己承担的义务教育均衡工作情况进行全面审视,对已有成绩巩固提高,对存在问题查漏补缺,确保我县今年义务教育初步均衡工作顺利通过市评估验收。

(二)密切配合。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教育工作的方方面面,需要全县从上到下共同努力,各职能科室和各学校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标准要求和时间要求,密切配合、协调工作。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沟通和反馈,对好的经验要及时交流和学习。

(三)强化责任。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督导评估,是对县域义务教育工作的整体评价,是对县政府工作全面的衡量,直接影响全县教育工作的整体形象。为做好这项工作,从机关到学校,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影响这次督导评估的,要严格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年终评估结束后,教育局将对迎评估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全县通报,表彰先进,鞭策落后,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为我县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评估方案范文第4篇

一、指导思想

根据立法目的,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对《办法》的制度设计、实施效果、存在问题及其影响因素等进行全面调查和分析评估,提出评估意见,为完善《办法》和改进行政行为做主要参考。

二、评估内容

(一)《办法》的学习、宣传、培训工作方面

对《办法》的宣传情况;计量监督领域的管理人员、行政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情况;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县(市)、区的工作指导和监督情况。

(二)计量检定、校准和计量器具管理方面

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的建立;计量标准及计量器具强制检定情况;直接用于贸易结算的住宅用水表、电能表、燃气表、热能表的强制检定情况;校准机构开展校准服务活动情况。

(三)服务业计量管理方面

服务业经营者以法定计量单位作为结算依据的执行情况;定量包装商品标识净含量情况以及非定量预包装商品不将包装物计入净含量的执行情况;供电、供水、供气、供热经营者以最终用户使用的计量器具显示量值作为结算依据的执行情况;房产交易分别标注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情况。

(四)能源计量管理方面

能源计量器具的档案建立情况;能源计量数据核查制度以及有效追溯制度的建立情况;用能单位能源计量数据分析和应用制度的建立情况;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岗位的设立情况。

(五)计量监督管理方面

计量监督管理制度的建立情况;计量调解和仲裁制度的建立情况;监督检查开展中的经费开支情况;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与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信息共享情况以及行业指导情况;投诉举报制度的建立和受理情况。

(六)行政执法方面

法律责任的设置是否恰当、合适;计量监督主管部门是否设置相应的执法岗位,规范执法程序;行政处罚的基本情况(包括全市涉及计量方面处罚案件的数量、处罚金额等)。

三、评估方式

评估工作采取问卷调查、网络调查、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相关立法分析等多种方式进行。要保证公众有效参与评估工作。

四、工作步骤

评估工作从2012年2月初开始,至3月10日前完成。具体分为以下三个步骤:

(一)前期准备(2月初——2月中旬)

1、成立评估工作小组。副局长任组长,为成员。评估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法规处,为办公室成员。

2、拟订评估工作方案。

3、制订调研提纲、设计调查问卷。

(二)调研论证(2月中下旬——2月底)

1、开展问卷调查。发放调查问卷,开展问卷调查,同时在局门户网站设立网上评估专栏。汇总、梳理问卷调查和网上调查的结果,于2月底前形成问卷调查和网上调查报告。

2、系统内各相关单位部门自查自评。市局相关业务处室、各县市(区)质监局(分局)、系统内相关直属事业单位对贯彻实施《办法》情况进行自查自评,于2月底前形成自评报告报市局法规处。

3、评估工作小组就评估中的重点问题,会同法制办分片区召开4场座谈会进行调研,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计量检定机构、校准机构、计量器具制造修理销售和使用单位、服务业经营者代表、用能单位代表以及市民代表参加评估活动。

(三)形成报告(2月底~3月10日前)

法规处汇总系统内各单位各部门自评报告、调查问卷、和座谈会的情况,经整理分析,形成评估报告初稿,经评估工作小组讨论后,递交局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正式稿报市政府法制办。

五、工作要求

评估方案范文第5篇

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按照“义务教育抓均衡,学前教育抓提高,高中教育抓普及,职业教育抓服务”的总体思路,坚持“全面动员、整体推进、突出重点、巩固提高”的工作方针,加大教育投入,深化教育改革,加强教育管理,提高教育质量,努力形成区域办学特色,推动各级各类教育健康、协调、快速发展。

工作范围

按照《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内容和标准》要求,本次督导评估的范围是县域内各级各类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学前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民办教育等,重点是义务教育。

主要任务

(一)加大教育经费投入。依法落实财政对教育投入的“两个比例”、“三个增长”,提高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足额征收城市教育费附加并全额拨付教育部门,按时足额拨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的20%及城市建设维护税的7-10%等教育专项资金和配套资金,用于改善办学条件和补充学校公用经费。

(二)大力改善办学条件。按照规划完成中小学布局调整和标准化学校建设,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实施远程教育工程,加强“四室一网”(微机室、语音室、多媒体教室、电子备课室和校园网)建设,全县所有中学、完全小学、中心小学多媒体进教室,实现“班班通”。加强其他功能室建设,初中达到19室,小学达到12室,教学点至少3室。各初中、完全小学建成开放式阅览室。

(三)继续提高义务教育普及程度。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不断提高巩固率、毕业率,降低辍学率。小学入学率、在校生巩固率保持在100%,初中在校生年巩固率达到97%以上。同时,加强学校安全工作,为师生创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

(四)推动其他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大力发展学前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特殊教育。学前教育普及率达85%以上,加强特教学校建设,三类残疾儿童入学率达85%以上,扩大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实现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共同协调发展,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到80%以上,高中阶段普及率逐年提高,办好乡镇成人学校。

(五)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坚持和完善形式多样的教师培训和继续教育制度,不断提高教师的学历层次和专业水平,小学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100%,专科以上学历教师达到70%以上;初中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98%以上,本科以上学历教师达40%以上。深泽中学、职教中心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80%以上,具有研究生学历和“双师型”教师达到一定比例。坚持和完善校长及教师合理流动制度,促进教育系统人才资源合理流动。中小学校长全部持证上岗,积极推行教师聘任制度,明确教师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加强对教师的德、能、勤、绩考核,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逐步推行绩效工资。

(六)加强教育管理。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和各类档案,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绿化、美化、硬化、净化校园,不断提升办学品味。通过更新办学理念,深化内部改革,优化管理方式等措施,实现学校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

(七)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标准和课程计划,开足开全课程,广泛开展体育、艺术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和创新教育活动,不断改进德育工作内容和方法,努力探索并形成我县德育工作特色,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普及实验教学,积极推广普通话和规范汉字,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工作步骤

全县迎接省政府教育督导评估工作从4月份开始,到10月下旬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动员,自查摸底阶段(4月下旬—5月中旬)

1.学习动员,明晰标准。认真学习领会《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内容和标准》,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全县迎接省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动员大会,对各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2.自查摸底,找准差距。认真对照《省小学数学科学教学仪器配备目录》、《省初中理科教学仪器配备目录》,各学校对实验仪器、图书、音体美劳卫器材、电教器材的缺口进行摸底自查,分类汇总上报,并制定采购计划。

(二)集中准备,落实提高阶段(5月下旬—6月底)

3.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各学校认真修订校园文化建设方案,大力实施“一校一品”工程,在规范管理的基础上突出办学特色。教育局组织对各学校校园绿化、硬化、净化、文化建设进行专项督导,对不合格单位提出整改建议并限期改正。加强专用教室的建设、管理和使用,分幼儿园、小学、初中三个层次选树“专用教室建设典型单位”,并于6月上旬分别召开现场会,推广工作经验。

4.积极补充仪器设备,实现办学条件标准化。按照新的中小学教学仪器配备标准补充、更新教学仪器,各科仪器到位率不低于95%,完好率达99%以上,利用率达95%以上。图书购置费初中小学生均不少于20元。

5.接受省、市过程性督导。省市教育督导团对我县迎查准备情况进行督导,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指导意见。

(三)模拟督导,查漏补缺阶段(7月初—9月底)

6.各学校严格按照《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内容和标准》进行自查、互查,及时查漏补缺。各乡镇(办事处)、县政府相关部门及学校准备好教育工作汇报及其他有关资料。8月底,县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模拟督导评估;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负责对县直单位定点帮扶、乡村两级落实责任情况进行督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落实限期整改,9月底前完成整改。

(四)接受省级督导评估阶段(10月份)

7.全面做好迎查的各项准备工作,接受省政府教育督导团的督导评估。督导评估工作结束后,结合省教育督导团提出的意见,对本次督导评估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表彰先进,鞭策落后,推动全县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

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县委、县政府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县委、人大、政府、政协主管领导为副组长,县政府相关部门及乡镇政府(办事处)一把手为成员的“深泽县迎接省教育工作督导评估领导小组”,具体协调解决迎查工作中的各种问题。各乡镇(办事处)、县政府相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乡镇政府(办事处)和县政府相关部门一把手是本单位迎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迎查工作要亲自过问、亲自安排部署,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教育局要实行局长包片、科室包点制度,全面指导迎查准备工作。本次督导评估结果,将作为县政府今年对各乡镇(办事处)、政府相关部门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对成绩突出的将给予奖励;对工作不到位、在迎查中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追究有关领导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齐抓共管,协调联动。各乡镇(办事处)、村要依法落实乡、村两级应承担的办学责任,积极支持乡镇中学、村小学修缮校舍;教育部门要加强校园环境建设、现代教育技术装备和学校管理,提高义务教育普及率,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标准和课程计划,开全课程,开足课时,提高教育质量;财政部门要按政策及时足额拨付教育经费;发展改革、建设、国土、环保等部门要按国家规定,对学校建设项目的申请、开工减化手续,减少费用,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商等部门要做好劳动力市场的管理,严禁使用童工;公安、司法等部门要做好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积极开展警校共建活动,加强对中小学生的法制、交通等安全教育;宣传、广电部门要加大对教育督导评估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动员全社会都来关心和支持教育事业;文体部门要加大对网吧、书刊、音像制品的监管力度,净化青少年成长环境;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齐抓共管,形成关心支持迎检工作的强大合力。

评估方案范文第6篇

存在的问题

1.条件与环境方面

目前岩山中心幼儿园借用岩山中心小学校舍,导致岩山中心小学功能室不齐全;由于资金缺乏,岩山中心小学围墙粉刷等校容校貌整治工作没跟上;学校的校园文化建设偏单调;校园周边个别道路不顺畅。

2.师资队伍建设方面

学校教师学科搭配不合理,年龄结构不合理;新课程理念不够深入;理论学习不够深化,有僵化的形式主义倾向,教学上浮躁不实。

(一)建立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成立以乡长为组长,分管副书记为副组长,各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提高认识,明确责任,落实到位。

(二)多方筹措资金,改善办学条件。

1.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力度,尽早启动岩山中心幼儿园建设,配齐岩山中心小学各专用教室。

2.根据资金到位情况,分阶段进行粉刷学校围墙等项目,改善学校校容校貌。

3.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疏通校园周边道路,保障学生来往学校的安全。

4.继续加强学校文化建设,突出本乡特点。

(三)加强管理,强化制度的落实。

1.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要切实落实到位。

2.进一步落实学校各功能室的使用职责,加大现有教育资源的开发力度。

(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业务水平。

1.建议有关部门配齐各学科教师并考虑年龄结构问题。

2.结合本校培训,逐步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

3.加强与东新小学的学校共同体建设,通过教师交流和“请进来”、“送出去”等模式接触和学习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和方法,从而提升我乡教育水平。

评估方案范文第7篇

一、指导思想

以构建和谐文明校园为目标,以礼仪优秀学校评估为抓手,全面提升我区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塑造师生良好形象和气质。

二、评估对象

本办法评估对象为各级各类学校。

三、评估内容

1、组织建设。包括礼仪建设组织领导、工作机构、人员配备、相关部门组织协调和职能发挥等情况。

2、制度建设。包括礼仪建设工作计划、宣传教育、考核评估、奖励惩处、档案管理等制度建设情况。

3、工作开展。包括礼仪建设工作活动开展和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等。

4、工作成果。主要是指学校礼仪建设成效,包括全体教职工及学生仪容仪表,行为举止和学校整体精神风貌,学生、教师、家长和社会对礼仪建设工作状况评价。

四、评估方法

评估采取单位自评与区教育局检查评估相结合;定期专项评估与随机抽样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区教育局的统一部署,每学年在学校自评的基础上,区教育局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考核。通过听取单位领导汇报、评议小组咨询、查看现场、查阅礼仪建设工作档案资料、召开师生和家长及社区单位有关人员座谈会、个别谈话、对学生及家长问卷调查等,综合有关资料按照评估标准评分。

评估方案范文第8篇

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一系列重要工作部署,树立正确的政绩意识,旨在通过绩效评估来不断改进管理方式,提升工作实效,不断提高基层一级政府的履职力、执行力和公信力,为建设滨江一流经济强镇提供有力保障。

调整充实镇绩效评估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兼任。

评估对象

亭江镇与长安投资区和出口加工区进行捆绑评估,根据区绩效评估考核指标分解落实到我镇相关职责部门,并明确目标责任领导。

评估方法

1、按2012年度区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相关规定进行。

2、涉及到镇直部门的考评指标为四项一级指标、三十四项二级指标、六十八项工作目标,具体对应部门见附表。

3、公众评议

按区绩效办的部署分中期、年终两次开展,主要内容由区绩效办设定。

4、数据采集

按区直牵头单位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报送相关数据。

5、抽样调查

全力配合区直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城乡居民抽样入户调查工作。

察访核验

察访核验工作,主要通过明察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调查、走访机关等方法进行。察访核验工作主要内容包括:履行职责情况、作风建设情况、规范行政审批情况、行政办事效率情况。对区绩效办组织的察访核验工作,各部门要认真对待。凡在察访核验时因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而被扣分值的,取消违纪、违规当事人当年评先资格和绩效奖励,并在两年内不得提拔重用,同时对违纪、违规当事人所在部门的负责人进行全镇通报批评。

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理办法

在市、区组织的日常督查和专项暗访中,凡被查到违规情形的,由效能办给予相关人员效能告诫,扣发当年度绩效奖金,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临时聘用人员一律予以辞退,对部门主要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扣发当年度绩效奖金;被查出违规情形达2人次以上(含2人次),视情节给予部门主要负责人效能告诫,情节严重的给予组织处理,并扣发分管领导当年度绩效奖金;部门主要负责人被查到违规情形的,相应扣发分管领导当年度绩效奖金。

在本镇检查中被查到违规情形的,给予相关人员通报批评或效能告诫,扣发半年岗位津贴,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临时聘用人员一律予以辞退;在一年内第二次被查出违规情形的,给予相关人员效能告诫,扣发全年岗位津贴,情节严重的给予党政政纪处分,并在两年内不得提拔重用;被查出违规情形2人次的,给予部门主要负责人通报批评或效能告诫,扣发半年岗位津贴;被查出违规情形3人次(含3人次)以上的,给予部门主要负责人效能告诫,扣发全年岗位津贴,情节严重的给予组织处理,并扣发分管领导半年岗位津贴;部门主要负责人被查到违规情形的,扣发分管领导半年岗位津贴。

工作要求

一要继续深化思想认识。要树立正确的绩效评估价值观,把绩效评估的过程作为自我诊断、自我发现、自我改进提高的过程,深入查找工作中的薄弱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对策,推动工作持续改进,促进绩效的不断提高。

二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从全局的高度,进一步加强对绩效评估工作的领导,行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建立健全工作机构,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绩效评估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