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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牧局工作意见范文

农牧局工作意见

农牧局工作意见范文第1篇

奶牛业发展现状

全县现存栏奶牛14457头,规模养殖场(区)14个,存栏奶牛4280头,散养奶牛农户2738户,存栏奶牛10177头,占全县饲养总量的70.4%,全县年产鲜奶3万吨,主要销往蒙牛、伊利等企业。

指导思想

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坚持“统筹规划、分步推进,创新机制、规范管理,远近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采取先挖潜后扩建再新建的工作方式,大力推进散养奶牛规模化养殖、标准化生产和一体化管理。加强奶牛良种繁育、疫病防治、技术推广、饲草饲料体系建设,提高奶牛规模养殖效益。加快生鲜牛奶、饲料检测体系建设,确保生鲜奶质量。加大监管力度,规范奶业市场秩序。健全奶牛保险机制,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全面促进产业升级。

发展目标

一是加强奶源基地建设。从今年开始,按照选优汰劣的原则,使奶牛存栏基本稳定在1.4万头以上,奶牛单产达到6吨以上,使奶农收入尽快提高。加快奶牛小区、规模牛场建设,百头以上奶牛场达到10家。

二是加强牛奶安全检测体系建设。完善检测设施、设备,牛奶抽检合格率达到99%以上。

三是加强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对全县从事牛奶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建立备案制度和质量追溯制度。

工作重点

按照《省奶业条例》和上述指导思想,确定发展重点,突出关键环节,深入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一)加强奶牛良种繁育体系建设

1、落实良种补贴政策。根据国家奶牛良种补贴政策,每年使用优质冻精配种改良率达到100%,每年冻精改良繁育母犊牛2000头以上,胚胎移植繁育高产奶牛500头以上。

2、建立高产奶牛群。我县奶牛基础较薄弱,大力推广具有后裔测定结果的国产优质奶牛冻精和进口奶牛冻精。到2010年,全县共建立平均单产水平6吨以上、存栏规模300头以上的高产奶牛群10个,存栏高产奶牛3000头。

3、加强品种改良队伍建设。完善县、乡和基层改良站点建设,加强技术人员培训,提高技术水平,每年建设和完善奶牛配种改良站点3个,培训从业技术人员30人次。大力开展奶牛生产性能测定和良种登记,年内参加生产性能测定奶牛达到1000头,累计良种登记奶牛3000头。

(二)加快奶业标准化体系建设

1、大力发展集中养殖模式。推广规模养殖场(户)、奶牛小区集中养殖模式,全面落实国家和省级规模奶牛场(小区)标准化建设扶持政策,引导社会资本建立标准化奶牛养殖基地,鼓励现有规模奶牛场扩容,采取小区统一管理、统一饲料、统一销售以及奶牛“寄养”等多种形式,吸引散养户入区、入场饲养,提高原料奶质量。到2009年底,全县散养奶牛全部进入小区集中饲养。

2、推广现代养殖实用技术。推广全混和日粮饲喂(TMR)、高产奶牛选种选配、奶牛生产性能测定(DHI)、奶牛专用饲料饲养、优质牧草和专用青贮玉米调制、粪污无害化及资源化处理等六大奶牛养殖实用技术。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技术培训,每年培训奶牛养殖户500人次以上。将奶业机械纳入农机补贴序列,实现所有规模奶牛场全部配备全混合日粮饲喂机械,规模牛场纳入沼气工程规划。

3、开发新型饲草饲料产业。围绕奶源基地建设,按照优化结构、综合利用、扶强壮大的原则做强饲草饲料产业,为奶业发展提供充足的物质保障。扩大青贮玉米、饲料专用玉米种植面积,加大秸秆青贮、微贮、氨化处理力度,建设秸秆综合开发基地,提高饲料企业产业化、规模化发展水平,优化饲料生产结构,开发奶牛专用饲料。

(三)扶持销售、服务体系建设

要加强与奶业龙头企业的联系与合作,积极探索完善利益连接机制,倡导加工企业牵头成立合作社,以大型奶牛养殖场为核心建立合作组织和县域内奶农成立合作组织等奶业合作组织模式。年内全县新建和完善奶农合作组织5个,参加奶牛合作组织养殖户比例达到40%以上。引导加工企业实行订单收购,推广使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监制的原料奶收购合同范本,2009年规模奶牛场和奶牛小区全部使用。

(四)强化动物防疫体系建设

切实加强县级动物卫生监督和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明确职责,提高素质,为奶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完善乡镇动物防疫站和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提高一线防控能力。强化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对口蹄疫严格实施强制免疫,加强抗体检测,及时做好补免,确保免疫率常年保持100%。加强布病、结核病等重点病防治,定期开展监测,严格实施检疫、免疫和淘汰扑杀措施。将患布氏杆菌病、结核病而强制扑杀的奶牛,列入畜禽疫病扑杀补贴范围,适当提高补贴标准,及时净化牛群。实现结核病奶牛扑杀率达到100%,布病达到国家规定的净化标准。严格奶牛场(小区)防疫条件审核,指导养殖场(小区)健全防疫制度,完善防疫措施,对每头牛进行建档,对布病、结核、口蹄疫病检疫合格后发给健康证,没有健康证的奶牛的牛奶不允许出售。对年存栏200头以上的奶牛养殖场(小区)全部建立健全兽医室,配备专职兽医人员和必要的化验设备。

(五)推进牛奶安全检测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县、乡牛奶安全检测体系,完善县级检测机构,配备相应的检测设备、人员,制定抽样制度、监测制度,奶站检测人员驻厂制度,确保24小时全程监控,实行“三聚氰铵”等有害化学物质批批检验。加强检测人员培训,确保检测所需经费。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主管县长为组长,农牧、食安、质监、卫生、工商、财政、公安等相关部门参加的领导小组,加强对奶业生产的领导,落实奶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县农牧水产局负责全县奶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奶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规范,依法做好全县奶业监督、管理和服务等工作。

(二)落实扶持政策,加快规模化进程。

农牧局工作意见范文第2篇

今年小麦苗情、墒情特点

1、三月份气温偏低,小麦生长发育推迟。由于去年我县冬小麦播种偏晚,加上进入春季以来,3月份气温偏低,延缓了冬小麦返青和起身生长,据技术人员下乡调查,今年全县小麦3月2日返青,3月18日起身,分别比去年推迟了4-5天。

2、群体适宜,但苗龄偏小,个体生长缓慢。全县冬小麦面积为40万亩,其中一类苗28万亩,二类苗9万亩,三类苗3万亩。当前全县冬小麦亩总茎蘖数90万左右,亩大蘖46万,总体上群体比较适宜。但是由于播种晚及三月份气温低,个体苗龄偏小,当前全县小麦苗龄9.0叶左右,比去年减少0.3叶。

3、土壤墒情总体较适宜,部分麦田出现旱情。全县整地质量较好麦田,尽管冬前一水未浇,但由于冬前11月份降水量大,以及春季3月19-22日的降雨,目前这些麦田仍能保持较好墒情。但是整地质量较差的麦田,土壤上部干土层已经达到5厘米以上,冬小麦已经开始出现干旱症状。

4、全县麦田杂草和红蜘蛛发生较普遍。全县麦田阔叶杂草普遍发生,主要类型有播娘蒿、荠菜、麦家公、猪殃殃等;禾本科杂草主要在磁州镇、光录镇、高臾镇、花官营乡等乡镇发生较严重,主要类型有野燕麦、节节麦等。小麦红蜘蛛在我县丘区麦田呈点片发生趋势。

下步田间管理技术

针对当前我县不同类型苗情,要因地制宜,做好小麦中后期管理工作。

1、科学运筹肥水。今年我县小麦拔节期在4月9-11日,比常年推迟2天左右。拔节期正值小花分化期,是小麦生长发育旺盛期,也是小麦一生中需肥水关键期,要浇足浇好小麦拔节水,并随水每亩追施尿素15-20公斤。以提高小麦穗粒数,实现壮秆大穗,延长上部小麦叶片功能期,促进籽粒形成和灌浆。对旺长麦田,如果墒情较好,没有出现脱肥情况,可在第一节间接近定长,第二节间伸长时施肥。

2、化学调控防倒伏。对群体较大的麦田,可在小麦拔节前喷施一些植物生长调节剂控制小麦基部节间伸长防止倒伏,对于有倒伏危险的麦田可喷施壮丰胺、多效唑等防倒伏,方法:用20%的壮丰胺乳油30~40ml/亩,或15%多效唑可湿性粉剂35克/亩,兑水30~40公斤进行叶面均匀喷洒。注意多效唑只有防倒作用,没有倒伏危险性的麦田不要喷洒,同时在喷药技术上做到不重喷和漏喷,否则易造成小麦生长高低不齐和造成小麦穗子畸形。

抽穗开花后是籽粒形成阶段,如果水分不足,会造成籽粒退化或胚乳细胞数目减少,降低粒数和粒重。开花后10天左右进入灌浆期,根系逐渐衰老,适应能力差,要求适宜的地温和水、气比例。因此,除了拔节期浇水晚或有较大降雨土壤墒情较好的麦田以外,一般麦田要保证浇好抽穗扬花水。保墒能力差的沙土地,必要时还要浇一次灌浆水。

生育后期小麦植株重心上移,容易发生倒伏。今年我县部分麦田由于播量偏大,造成群体较大,应特别注意防止后期倒伏。防止小麦倒伏要综合考虑肥水的运筹,一般提倡在春季浇好拔节和抽穗扬花期两次水即可,这样既可以节水,又有利于防止小麦倒伏。尤其对于群体较大的麦田,如果墒情能够满足灌浆需要,在灌浆期尽量少浇水或不浇水。非需要浇灌浆水不可的麦田,在浇水前要特别关注天气预报,应避免三级风以上的天气浇水。为保证小麦高产优质,无论前期灌水情况如何,后期应于收获前10-15天停止浇水。

3、一喷多防提高粒重。在前期和中期施肥的基础上,对抽穗到乳熟期叶色转淡,有脱肥趋势的麦田,可以每亩用40-50公斤2%-3%的尿素溶液、2%-4%的过磷酸钙溶液或0.3%-0.4%的磷酸二氢钾溶液进行叶面喷施,以发挥防脱肥、抗干热风的效果。尤其是在开花以后喷1-2次磷酸二氢钾溶液,对提高粒重的作用非常明显。叶面喷肥可以与喷杀虫剂、杀菌剂等农药结合,做到一喷多效,一喷综防。

农牧局工作意见范文第3篇

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畜牧法》、《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果断处置”的方针。2011-2015年采取“四强制、两强化、一落实”(强制检测、强制扑杀、强制免疫、强制消毒,强化疫情报告、强化动物卫生监督,落实免疫标识制度)的综合性防治措施,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开展牛羊布病防治净化工作。通过五年的工作,全县牛羊布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减少布病造成的经济损失,确保不发生动物源性食品安全事件,确保畜牧业持续稳定发展,确保公众身体健康。

目标任务

按照“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全面实施“两病”净化工作。

(一)总体目标。通过五年的防治工作,在全县范围内,基本遏制牛羊“两病”疫情,2015年底基本达到净化标准。

(二)具体目标。

1、2011年底前为摸底阶段。全县在3个奶牛场、6个养羊场(户)首先开展工作。抓好典型,总结经验,为下一步全面开展工作做好准备。

2、2012年底前,全县70%的奶牛场达到稳定控制标准,其中30%达到净化标准。

3、2014年底前,全县70%的奶牛场达到净化标准,其余保持稳定控制标准。

4、2015年底前,全县98%以上奶牛场达到净化标准,其余保持稳定控制标准。

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全面落实“两病”净化工作

县政府成立正定县牛羊“两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副县长任组长,各乡(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畜牧水产局。各乡(镇)、各部门要把加强“两病”净化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紧密配合,关口前移,重心前置,全面落实“两病”净化工作。确保按期完成工作目标。

1、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加强“两病”净化工作领导,建立健全以乡(镇)长为组长的“两病”净化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辖区内的稳控和净化工作,落实防控物资储备和防疫人员防治经费。具体做好以下工作:

(1)对辖区内牛、羊养殖场(户)调查摸底,并登记造册。

(2)负责本项工作的组织发动和宣传,做好群众的稳控工作,确保“两病”净化工作正常开展。

(3)按照防疫技术要求做好以下工作:无害化处理场所选址;租借挖坑、填埋及运输尸体的工具(如:铲车、挖掘机等);置办焚烧用柴草、柴油、生石灰等;

(4)落实镇、村、组三级防控网络和监控组织体系,成立乡(镇)动物疫情应急处置队,参加“两病”扑杀,扑灭工作。负责检测阳性牛羊的隔离看管和扑杀填埋现场的看管,严防倒卖和盗掘。

2、县畜牧水产局负责落实和指导全县“两病”净化工作,提出净化工作的计划和工作方案,组织奶牛场“两病”净化检测达标、评价认定、验收工作,指导养殖场建立完善“两病”净化档案。以及监测数据、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评估、上报工作。监督相关动物卫生监督工作。

3、县财政局负责安排防疫物资所需资金的筹措,将“两病”防治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加强防治经费的管理和监督。扑杀补偿资金由财政局依据畜牧部门和乡(镇)政府统计核实的具体情况,将资金及时拨付乡镇,然后由乡(镇)政府发给养殖场(户);“两病”监测和无害化处理资金由县财政直接拨付到县畜牧水产局;扑杀补偿资金省、市补助部分由县畜牧水产局报上级有关部门,到位后冲减县财政垫付部分。

4、县卫生局负责做好人畜共患疾病的预防、宣传和发生人畜共患病时的疫情监测工作;加强与农牧部门的联系和信息沟通,对发现“两病”阳性牲畜的畜主及饲养人员及时进行监测。

5、县工商局负责活畜禽市场及产品交易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市场准入制度,加大打击违法经营动物及动物产品的力度,严禁无检疫证明和无标识的动物及动物产品进入市场交易,坚决取缔无证经营店铺和摊位。发生疫情时负责关闭疫区内动物及动物产品交易市场和相关场所。

6、县商务局要规范屠宰行为,严格屠宰程序,杜绝牛羊私屠乱宰现象的发生。

7、县交通局协助疫区或疫点做好道路交通动物防疫监督临时检查站的设立和管理,优先安排动物疫病防控物资等的运输,并对过境运输动物的车辆实施检查。

8、县公安局协助做好疫区或疫点封锁和强制扑杀工作,做好疫区安全保卫、社会治安管理。配合畜牧部门对运输畜禽的车辆实施监督检查。

9、县广电局负责加强对“两病”净化工作的宣传报道,并按照县牛羊“两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统一宣传口径,加强正面报道及有关“两病”防治知识的宣传。

10、县质监局负责对畜禽产品生产环节以及兽药、添加剂、饲料质量监管,打击违规生产企业和假、劣、伪畜禽产品。

(二)强化“两病”监测和动物卫生监管

1、“两病”监测本着“因地制宜、先易后难、净化一场、巩固一场”的原则,按照控制、稳控、净化的标准,实行分类指导、分步达标、稳步推进。在技术上,采取检测、隔离、消毒、扑杀、无害化处理相结合的综合性防治措施。

2、加强动物卫生监管。监督养殖场转变饲养方式,改善防疫条件,同时严格调运监管,引进牛羊按照“调前申请、落地报告的原则”,严格调运审批。落实引进牛羊隔离、病牛羊隔离、消毒、无害化处理、申请“两病”检测等防疫措施。

3、加大执法力度。对违反“两病”净化工作有关规定的,将按照《动物防疫法》、《畜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乳品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进行处罚。吊销或提请有关部门吊销相关许可证件,取缔养殖活动。

考核验收

(一)验收标准

1、控制标准:连续2年无疫情发生,且阳性检出率<0.5%。

2、稳控标准:无疫情发生,且连续2年阳性检出率<0.1%。

3、净化标准:无疫情发生,且连续2年阳性检出率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