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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工作意见范文

民生工作意见

民生工作意见范文第1篇

为充分发挥民生档案服务民生、服务和谐社会的功能,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民生档案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2009年我区积极开展“民生档案促进年”活动,全区上下统一行动,首批14个重点民生档案责任部门全面完成了民生档案建档和规范化建设任务,在市组织的检查中受到一致好评。为深入推进民生档案建设,根据今年市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将开展第二批民生档案建设工作,现就做好今年的民生档案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巩固首批民生档案建设成果。

今年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放大民生档案通联组的作用,加强对涉民单位的监督和指导。建立健全民生档案工作法规体系,与相关单位联合发文,制定相关的业务标准和规范,对拆迁档案、房产、林权制度改革、劳模档案、学籍档案、社保档案、职工档案、公民出生档案及三大经济合作组织等民生档案进行规范管理;加大考核力度,将涉民单位的民生档案纳入档案基础管理范围,并由区级机关向基层延伸,每年对归档整理和保管情况进行检查,建立民生档案长效管理机制。

首批已完成民生档案建设任务的单位,要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加快档案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大开发利用力度,真正发挥民生档案在服务社会、服务民生方面的作用。一要建立健全民生档案检索体系。各涉民单位、部门要在档案案卷级、文件级目录计算机检索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全文数据库,对永久、长期的档案实行数字化。二要完善民生档案服务体系。各涉民单位、部门要完善各种便民措施,为人民群众查阅民生档案提供便利条件,同时要多途径、多种形式地开发民生档案档案信息资源。如:汇编党和政府关于民生方面的政策措施,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站宣传、介绍民生档案信息,提供网上在线查询服务等。三要按照《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档案工作规范》要求,实现民生档案的规范化,再上新台阶。

二、扎实开展第二批民生档案建设工作。

今年将启动残疾人保护档案、仲裁档案、老龄优抚档案等民生档案的规范化建设工作(见附件2),第二批重点民生档案责任部门应根据“民生档案规范化建设标准”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工作计划、措施,明确分管领导、职能科室和具体档案人员,扎扎实实地抓好落实,加快推进民生档案的规范化建设,实现规范管理和有效利用。具体要把握三方面内容:

1、认真做好民生档案的收集工作。各涉民部门、单位要根据国家有关业务建设规范的要求,研究制定具体的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从源头上保证各类民生档案材料的齐全完整,做到不流失,不散失。

2、高标准抓好民生档案建设工作。在民生档案规范化建设过程中,各单位要严格按市民生档案规范化建设8条标准要求,制定民生档案工作计划,落实责任,明确工作内容、时间安排和质量要求,高质量地完成民生档案建设任务。要使用档案管理软件,提高民生档案管理水平。不仅建立档案目录数据库,有条件的要建立全文数据库。要发挥民生档案的效能,做好民生档案利用工作。

3、上下联动,整体推进。各涉民单位、部门根据各自职责抓好本系统、本部门的民生档案建档和规范化建设。要在做好本单位、本部门的民生档案工件的同时,加强对所属单位和基层民生档案工作的行业监督,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氛围。各单位还要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首批涉民单位、档案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及时获取技术指导,借鉴成功经验,少走弯路。

三、加强民生档案资源的整合。

民生工作意见范文第2篇

民政工作事关民生大计和稳定大局。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民政事业得到长足发展,为构建和谐作出了贡献。为了适应新形势的需要,进一步加强民政工作,提高民政工作水平,根据省人民政府的有关要求,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时期民政工作的地位和作用

民政工作担负着依法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权益和民主政治权利的重要职责,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工作,是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问题的重要途径,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基础作用。随着经济转轨、社会转型和政府职能转变,民政工作内容越来越丰富,任务越来越繁重,作用越来越重要。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政工作,既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也是服务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现实需要。各级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和支持民政工作,为民政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和条件。

二、加强机制体制建设,完善民政工作体系

按照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要求,构建大民政的工作格局,确保工作责任到位、政策落实到位、措施保障到位,充分发挥民政工作在服务民生、社会管理方面的职能作用。

(一)进一步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继续抓好城乡低保、医疗救助工作,建立城乡低保分类施保、低保标准动态调整、低保对象动态管理机制,落实临时救助制度,做好社会救助体系相关配套政策措施衔接工作,不断增强对弱势群体的保障能力,有效保障其基本生活。建立和完善自然灾害预警、应急机制,不断提升救灾救济工作能力和水平。抓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确保全市所有乡镇拥有敬老院,提质扩容7所中心敬老院,到2012年集中供养率达到25%以上。加强流浪乞讨人员和未成年人救助管理工作,力争到2010年全市年救助能力达到4000人次以上。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发挥其在社会救助体系中的重要补充作用。加大老区开发力度,加快老区群众致富奔小康的步伐。

(二)进一步完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加快社会福利社会化进程,倡导和鼓励多渠道、多形式兴办社会福利事业,不断提高孤、残儿童养育水平,加快发展老年福利事业,大力发展福利事业,推动社会福利事业更好更快发展。力争到2012年全市社会福利服务机构床位新增300张以上。

(三)进一步完善拥军优抚安置服务体系。以“双拥”创建为龙头,力争到2010年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城,2011年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认真落实军人抚恤优待政策,不断完善优待抚恤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深化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做好军队离退休人员接收安置,依法保障其合法权益;切实加强军供工作。

(四)进一步推进城乡社区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力争到2012年全市城乡社区直选达100%;以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为重点,以社区服务为平台,以文明社区、和谐社区创建活动为载体,建立和完善城乡社区公共服务、有偿服务、志愿服务相结合的社区服务体系,不断提高社区建设水平。

(五)进一步完善社会行政事务管理服务体系。坚持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抓好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加强区划地名管理工作,不断规范和完善地名公共服务体系;加大殡葬改革和管理力度,加强婚姻、收养登记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三、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完善民政工作平台

(一)科学合理设置民政工作机构。市、区县民政部门要建立和完善殡葬执法机构,调整和完善城乡社会救助工作机构,加强社会组织管理机构建设,建立社会福利服务、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等机构,健全慈善机构,努力适应民生发展需要。

(二)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民政工作机构队伍建设。按照乡镇(街道)机构改革的要求,全市各乡镇(街道)设置名称统一的民政工作机构。按照有人办事的原则,确保1万人以下的乡镇(街道)至少配备1名民政干部,1万人以上的乡镇(街道)按照工作任务的实际需要选优配强人员。对实绩突出和工作时间较长的乡镇(街道)专职民政助理员要在政治上、生活上给予关心。切实把民政工作延伸到城乡社区,结合建立自然灾害信息员、社会救助服务员和社会事务基层服务员网络,全市每个村(社区)要配备一名民生服务工作者,人员可由村(居)干部兼任,也可采取聘用制,经费由区县统筹解决。进一步明确敬老院公益性社会福利事业的性质,区县要统筹解决好乡镇福利院、敬老院工作人员的待遇问题和后顾之忧,进一步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三)切实加强民政工作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民政工作者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切实改进作风,牢固树立为民、务实、勤奋、清廉的良好形象;进一步加强民政工作者的业务技能培训,坚持依法行政、规范管理、文明服务,努力提升管理服务能力和水平。

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规范民政工作手段

(一)加强乡镇(街道)民政机构设施建设。按照有办事人员、有办公场所、有办公设备、有办公经费、有办事制度的“五有”目标,确保乡镇(街道)民政机构有固定的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办公场地和必要的办公设备。

(二)加强乡镇(街道)民政机构内务建设。建立门类齐全、数据准确、档册规范的民生档案。以政务公开为重点,完善各项工作和办事制度。建立健全市、区县、乡镇(街道)三级救助工作网络,并实行城乡医疗救助工作“一站式”服务。

五、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增强民政工作后劲

建立和完善民政专项资金自然增长机制,对上级要求配套的城乡低保、救灾救济、临时救助、农村五保供养、优抚安置、老区开发和社会福利等专项资金,市、区县两级财政要足额安排到位。市、区县两级民政部门工作经费要按照民政工作任务的实际需要给予足额保障,纳入财政预算。各乡镇(街道)要将同级民政工作经费作出相应的预算安排。加强民政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与监督,严格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六、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

民生工作意见范文第3篇

一、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突破口,以实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抓手,以实施促进就业、收入倍增、全民社保、教育提升、卫生健康、文化惠民、住房保障、消除贫困、生活环境、生产服务等“十大领域”民生工程为重点,努力实现“劳有所得、学有所教、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民生发展目标。

(二)基本原则

1.财政主导,社会参与。强化各级财政在民生投入方面的职责,不断增强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能力。同时,积极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组织参与发展社会公益性事业。

2.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紧紧抓住和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突出、影响长远的民生问题,统筹协调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

3.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整合人力财力物力,推动政府公共资源向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发展领域倾斜,确保改善民生的力度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三)主要目标

1.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优抚为主要内容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社会保障水平明显提高。

2.建立健全收入分配调节机制,促使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劳动者能够得到就业,努力增加城乡居民收入,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生活每年都有新改善。

3.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医疗卫生网络进一步健全,服务质量与水平进一步提升,综合反映居民健康的主要指标达到全省中上水平。

4.教育质量和水平明显提升,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全民健身和文体活动更加活跃,全市人民文化素质和文明程度不断提高。

二、建立民生工程资金的保障机制

(一)落实筹措责任

1.强化民生工程项目资金保障机制。市、县各级财政要设立民生工程资金管理领导小组,抽调专人负责民生工程资金管理工作。

2.制订“民生项目建设规划”和“民生工程资金保障任务分解计划”,层层签订民生工程资金保障目标责任书。

3.加强民生工程项目对接和政策衔接,确保相关政策、实施计划和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二)提高保障能力

1.紧紧抓住国家实施新一轮西部大开发的良好机遇,不断创新财政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措施,灵活运用财税杠杆,落实财税优惠政策,着力增强财政服务经济、服务民生的能力。

2.按照“传统产业新型化、支柱产业多元化、新兴产业特色化”的要求,强化基础财源,壮大主导财源,培植新兴财源,发展后备财源,加快将经济发展成果转化为税收的持续增长,确保支持民生工程的能力明显增强,全市民生工程投入水平不断迈上新台阶。

(三)加强预算管理

1.坚持将民生投入作为市、县财政预算安排的优先内容予以保障,科学编制民生支出预算,加强对市、县财政支出预算的编审工作,积极建立新增财力向民生倾斜的用财机制,确保当年新增财力性补助的80%以上用于民生支出,不断提高民生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确保各项民生政策落到实处。

2.按照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建立健全厉行节约的长效机制,大力压缩行政运行成本,节约一般性开支,挤出资金用于改善民生。

3.加快民生资金预算执行进度。一是基本支出要按照年度均衡性原则拨付,项目支出要结合项目特点和进度及时拨付。对于应急性、突发性事项,要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缩短审批时间,加快拨付速度。二是切实加快民生支出进度,确保上半年支出进度达到50%以上,力争达到55%左右,三季度末支出进度超过70%,全年民生支出执行占调整预算的比率力争达100%。三是提高资金拨付效率,对上级下达的有明确用途的专项补助,必须在15个工作日内落实到位,需要明确项目或涉及多个部门管理的专项资金,原则上必须在一个月内办理完毕。

(四)抓好资金整合

1.积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围绕工作重点,探索在民生资金“使用性质不变、使用方向不变、分配方式不变”的前提下,以整合资金、推进财政支持民生建设机制创新为突破口,着力在盘活存量、提高效益上下功夫,按照“管理责权不变,优势互补,形成合力”的原则,统筹整合各部门、各渠道安排的民生资金,调整资金投向,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办大事。

2.通过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财政贴息等方式,拓宽筹资渠道,引导社会、企业和个人加大对民生服务领域的投入。

3.积极鼓励引导社会资本进入社会公共事业领域,即对一些准公益性社会事业,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形成“政府主导、多元投资、市场运作”的投入机制,着力解决政府投入不足的问题。

三、建全民生资金监管的长效机制

(一)强化民生资金“问效制”和“问责制”

1.将民生工程列入推行绩效预算改革试点的主要内容,积极探索以提高财政管理效能为核心,以实现绩效预算为目标的科学、规范的民生支出绩效考评体系。

2.建立民生工程资金投入和项目实施定期报告工作机制,民生工程资金执行进度实行月报制度,及时更新民生工程资金监控系统数据,全面了解、掌握、反馈民生工程预算执行情况,及时解决预算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3.落实奖惩制度,形成激励约束与考核奖罚并举的制度体系,将民生工程资金的落实情况,纳入市对县区财政考核和奖罚的主要内容。根据《市“三保五挂”和保障民生支出激励办法》,突出“民生投入”的考核和奖罚力度。

4.健全监督通报制度和整改落实情况反馈制度,建立完善符合财政资金管理原则和要求的内控制度。

(二)健全民生资金监督网络

1.健全人大监督、审计监督、纪检监察监督、主管部门和人民群众监督体系,不断提高民生资金监管水平。

2.加强财政法制教育宣传,提高依法理财意识和工作水平,建立和完善内部循环监督体系。

3.积极推进民生资金国库集中支付工作,逐步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和银行清算系统,将各类民生支出通过单一账户体系实行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授权支付,提高资金支付的时效性和安全性。

4.加强银行账户和印鉴票据管理,建立严格的印鉴和票据管理制度,实行严格的内部稽核制度,认真开展内审工作,预防各类违反财经法规问题的发生。

(三)提高民生资金透明度

民生工作意见范文第4篇

1、着力提高社会保障水平。从完善制度、提高水平、增强能力入手,促进社会保障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面,全面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城乡居民医保和低保、高龄老人补贴、五保供养标准,加大对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等贫弱人群的政策扶持力度,建立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争取年末新型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80%,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60%。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城乡一体化建设,基本实现全民医保。完善失业、工伤、城镇职工生育三类保险体系和养老、医疗保险转移接续政策。争取失业保险人数达到37.85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7万人。全面启动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工作,推行生育保险制度,建立健全相关配套政策和管理服务体系。

2、切实加强创业就业能力。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努力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支持发展就业容量大的现代服务业、科技型企业和小微型企业。鼓励自主择业创业。完善职业培训制度,启动就业培训与园区用工对接行动和青南三州万人技能培训计划,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就业创业能力。优先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统筹解决生态移民、退役人员、城镇就业困难群众和农民工就业。加大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力度,完善就业和失业登记制度,规范开发公益岗位。

3、努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文化体育,大力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加快推进文化建设“八大工程”,重点建设一批州县乡文化活动场馆、文化“进村入户”、文化信息资源共享等项目,继续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西新工程、直播卫星农牧区覆盖工程、州级剧团业务用房、文化自然遗产地保护设施等工程,广播电视覆盖率分别达到93%和96%以上。力争建成省体育中心。加快建设格萨尔博物馆,争取启动地市级图书馆、文化馆建设。加快发展特色文化产业,积极搭建产业项目推介服务平台,做大做强一批文化企业,打造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提升“环湖赛”、国际诗歌节等文化体育品牌层次。教育,继续落实藏区“1+9十3”教育经费保障补偿机制,全面推进学前教育、中等学校职业能力、高中基础设施、高校重点学科和实验室以及教育园区建设。基本完成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和校舍安全工程,基本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初步均衡。继续实施好农村学前教百、农村初中二期、校舍改造、教师生活周转宿舍等工程。全面启动寄宿制中小学配套建设和标准化建设工程。提高中小学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优化学前教育布局,实施农村中小学营养改善计划和贫困地区儿童早期发展项目。提升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质量。医疗卫生,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管理、精神卫生防治、卫生监督、农村急救体系建设和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建设,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高人均基本公共服务经费补助标准。落实便民惠民措施,改进医疗服务质量,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全力做好玉树重建医疗卫生服务保障工作。巩固和扩大面向特定人群的免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加大计划生育投入力度,落实好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少生快富”政策,加快实施“康福家行动”和优生促进工程。

4、扎实推进安居工程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保障性安居工程会议精神及有关政策,着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年新建续建各类保障性和奖励性住房34.75万套(户),其中新建城镇保障性住房3.54万套,农村奖励性住房6万套,农村困难群众危旧房改造2.5万户,游牧民定居1.46万户。大力推进“千村建设、百村示范”工程,加强工程建设协调配合和配套投入,完善基本公共配套设施。严格项目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看望抓好资金保障、土地供应、税费减免等工作,认真执行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退出等制度和办法,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分配。

5、抓紧实施新一轮扶贫开发。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新10年扶贫开发纲要,切实做好新扶贫标准执行后贫困人口规模核定工作。抓紧编制连片特困地区扶贫攻坚规划,推进集中连片开发扶贫,组织实施好350个贫困村的整村推进和71个村的易地搬迁扶贫工程。加大产业化扶贫力度,加快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创业培训,深入开展“村企共建”、“户帮户、一帮一”和省直机关单位定点帮扶活动。全省贫困地区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2%以上、稳定脱贫20万人。

民生工作意见范文第5篇

一、稳定和扩大就业

(一)实施就业优先的战略。各地继续按政策规定筹集和使用就业专项资金。重点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特别是零就业家庭人员以及退役军人等四类群体的就业工作。2011年城镇新增就业6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6%以内。

(二)大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继续做好“三支一扶”等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农村项目,大力实施“就业见习计划”,建立健全从人力资源市场延伸到各高校的就业服务体系,确保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三)完善就业援助政策。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2011年帮助10万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稳定就业。对零就业家庭实行动态“销零”制度,确保每个家庭至少有一人实现就业。根据就业压力和困难程度,适当延长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补贴和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期限。

(四)坚持以创业带动就业。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创业和外出务工农村劳动者回归创业。2011年新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0亿元以上,继续安排农家乐创业扶持资金,扶持农家乐经营户,吸纳5万人以上就业。

(五)实施阳光工程实用技术培训。2011年,抓好全省10万农村劳动者就地就近就业创业培训,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和农业经营水平,增加农民收入。

(六)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建立健全街道、社区、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制度化、专业化和信息化。

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七)扩大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在抓好26个县(市、区)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试点覆盖面,确保试点县(市、区)符合条件的60周岁以上农村老年人基础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八)认真做好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做好2011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2011年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月人均增加10%以上。进一步解决养老保险历史遗留问题。逐步将未参保的困难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家属工”和“五七工”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范畴。

(九)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参保率均稳定在90%以上,新农合参合率稳定在95%以上。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门诊统筹制度,建立医保和新农合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正常调整机制,完善大额医疗保险办法,提高保障水平。扩大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范围,减轻参保(合)群众重大疾病医疗费用负担。实现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和新农合参保(合)人员住院费用即时结算。实现全省农村居民健康“一卡通”。

三、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十)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支持14个县级医院、35个乡镇中心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地方各级政府重点加强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建设,凡未设置村卫生室或村卫生室不达标的行政村,由地方政府统筹从村级组织活动场所中无偿提供村卫生室业务用房或安排专项资金进行建设,确保实现农业人口占50%的每个县(市、区)至少有1所县级医院基本达到标准化水平,每个建制乡镇卫生院达到标准化水平,每个行政村都有卫生室的目标,全面消除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危房。加强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培训全科医生2000名。

(十一)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全面开展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管理等9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继续实施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疾病防控和国家免疫规划、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重点地区农村改水改厕等6类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对2万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进行补助;免费检查疑似肺结核病患者18万例,发现、治疗和管理肺结核患者44万例以上;免费救治4600名以上晚血病人。

(十二)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全省县(市、区)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我省增补的非目录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切实降低人民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十三)提供优质医疗服务。在全省全面推进优质护理服务。全省所有三级医院实行预约诊疗服务,实施全省门诊病历“一本通”和检验、影像结果同级医院互认。

四、支持发展教育

(十四)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保障水平。将农村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至少提高100元,达到小学每生每年400元以上、初中每生每年600元以上,对100人以下的农村教学点按100人的规模补助公用经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由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750元提高至小学每生每年750元、初中每生每年1000元;按照小学每生每年210元、初中每生每年340元的标准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

(十五)继续抓好贫困学生资助工作。2011年,向所有符合条件的中职学生、25万名家庭经济困难普通高中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对17万名涉农专业和家庭经济困难中职学生免除学费,向12万名家庭经济困难高校学生发放助学贷款。

(十六)开展系列残疾人助学工程。实施“交通银行助学工程”等项目,对特教学校在校贫困学生、残疾人在校大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大学生子女给予生活救助,确保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学生不因贫困而辍学。

五、加强社会救助工作

(十七)扩大农村低保覆盖面并提高农村低保补助水平。2011年,全省农村低保人数再增加20万人,达到220万人,全面实行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从2011年1月起,按人均月10元的标准提高农村低保对象补助水平。

(十八)提高农村五保对象财政补助标准。从2011年起,按人年平300元的标准提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财政补助标准,集中和分散供养对象财政补助标准分别达到2100元和1600元。

(十九)免除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费用。从2011年起,免除全省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和城镇“三无”人员的基本殡葬服务费用。

(二十)做好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的通知》精神,从2010年1月起,按照省确定的标准,为全省孤儿发放基本生活费。

(二十一)加强社区公共服务站建设。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支持315个社区建立社区公共服务站,为社区居民提供一站式公共服务。

(二十二)关心农村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按照“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方针,以及“六个老有”(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教、老有所为)的目标要求,切实关心好农村老人特别是空巢老人,重点抓好空巢老人生活上的照顾、身体上的医护和精神上的安慰,让他们安享晚年。重视和关心对留守儿童的服务教育(包括文化教育、安全保护、心理健康、习惯养成等),让他们健康快乐成长。

六、改善人居环境

(二十三)着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2011年,新开工建设廉租住房35万套;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新建和筹集公共租赁住房房源4万套(间)。

(二十四)继续实施农村清洁能源入户工程。2011年,全省新增清洁能源进入农村家庭25万户,大力推广“猪—沼—菜(果)”等生态经济模式,逐步完善农村能源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农村能源服务网络。

(二十五)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程。2011年,以全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围绕农村环保“四个两”示范工程建设(“两清”:清洁种植、清洁养殖;“两减”:农药减量化、化肥减量化;“两治”:村庄整治、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两创”:生态乡镇创建、生态村创建),对全省涉及27个县(市、区)的800个行政村进行村庄环境连片整治,受益人口达到130万人。

七、加大扶贫助残力度

(二十六)强力实施整村推进。在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选择300个重点贫困村实施整村推进,村平财政扶贫资金投入不少于100万元,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培植主导(特色)产业,实施扶贫到户,增加农民收入,提高贫困村、贫困户自我发展能力。在省定重点老区乡镇、插花贫困乡镇,各选择一个重点贫困村,参照整村推进方式,集中投入,解决突出问题。

(二十七)着力推进扶贫搬迁。整合投入资金8000万元,在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实施扶贫搬迁1万户、4万人,努力解决生存环境恶劣地区特困群众的生存与发展问题,注重搬迁质量,确保搬迁户“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

(二十八)继续实施“雨露计划”工程。安排财政扶贫资金5000万元,采取“直补到人”的方式,培训转移贫困劳动力5万人,重点引导和鼓励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未被大中专院校和高中录取的学生接受职业教育,提高职业技能,就业增收脱贫。

(二十九)突出抓好连片开发。在全省重点老区乡镇和插花贫困乡镇中,推行“乡(镇)为单位、整村推进、整合资金、连片开发”的模式,突出抓好12个重点老区乡镇和8个插花贫困乡镇连片开发试点,乡(镇)平投入财政扶贫资金250万元,积极探索区域扶贫开发的新路子。

(三十)加强残疾康复和预防工作。继续实施好0至6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为全省2500名5类11种残疾儿童实施免费康复救助;为各类残疾人免费配发辅助器具6万件,安装假肢1000例;为1万名贫困精神病人提供免费服药。

(三十一)做好残疾人社会保障和生活救助工作。2011年,对13万农村贫困残疾人给予特困救助。落实对农村残疾人参加新型合作医疗、城镇重度残疾人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农村重度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个人负担部分由县级以上政府负担的政策,对重度贫困残疾人优先纳入低保范围,应保尽保。开展城市个体从业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补贴工作。加大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做好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税中央补贴经费发放工作。

(三十二)继续实施“阳光家园计划”。为全省12万智力残疾人、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其中,居家托养9000人,日间照料2000人,寄宿托养1000人。

民生工作意见范文第6篇

以推进社会保障卡发行和应用为契机,建立满足所有民生保障业务需求的建设规范,规划形成民生保障卡,实现一卡多用,为民生保障业务提供统一的、标准的个人基础信息。计划到“十二五”末,民生保障卡累计发行**万张。

第二,加强民生保障应用系统和基础数据库建设

一是,加快建设统一的社会保险、保险关系转移、公共就业服务等信息系统,支持城乡就业和各项保险办理、转接与就地结算,推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助服务一体机,形成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

二是,以民政社会服务信息平台建设为突破口,进一步完善低保、优抚安置、社会救助等信息系统,为困难群众提供基本保障服务。

三是,加快建立实体建筑、房屋权属、城乡设施基础数据库,建立和完善个人住房、房地产市场管理、住房保障、建筑市场等信息系统,全面掌握相关动态信息,提高行业管理和社会服务水平。

民生工作意见范文第7篇

为进一步做好民政工作,切实落实党委政府对民政工作提出的要求,现就“敬老工程”、“扶贫建房工程”、“病补工程”、“助学工程”、“就业工程”制定意见如下:

一、实施“敬老工程”。

1、年满99岁(98周岁)以上老人除享受区人民政府每月300元尊老金外,本镇每年发放10000元“尊老金”;

2、凡是瓜洲镇户籍的居民年满89岁(88周岁)以上的老人除享受区人民政府规定的每人每月80元“尊老金”外,本镇每年另外发放尊老金1000元;

3、城乡70周岁以上的“三无”人员,按政策规定享受补助,其补助标准:城镇“三无”人员每人每月100元,农村“三无”人员每人每月60元。

二、实施病补工程。

大病患者,除合管办报销外。对新发癌症病人(凭区级以上医院证明)年度补助不少于3000-5000元;精神病患者(常年服药,住院治疗)年补助不少于2000元;新发的特殊病种(尿毒症、白血病、肝、肾移植、系统性红斑狼疮)年补助不少于10000元,长期治疗期间年补助不少于2000元。

三、实施扶贫建(维修)房工程。

政府每年筹措一定的资金为20户贫困户新建(维修)房屋。按贫困户新建(维修)房屋的资金预算采取“四个一点”的办法(政府补助一点、村(居)补助一点、亲朋好友借一点、自身筹措一点)予以补助,按照户均不少于20000元标准补助,或采取小面积房屋安置。

四、实施助学工程。

对新录取大中专院校的贫困生当年补助不少于4000元。以后每学期年度补助不少于1500元;对新录取困难高中生当年补助不少于1500元。以后每学年补助1000元;对困难的初中生、小学生、幼儿园新生每学年补助600元。

五、实施就业工程。

民生工作意见范文第8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了解掌握我镇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状况,有效实施“惠民”工程,扎实推进和谐杨寿建设,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万户民生档案”调查工作,现就建立万户民生档案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建立万户民生档案工作的重要意义

民生档案是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群众权益、有效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涉及广大群众生产、生活等实际利益和问题。在全镇开展“万户民生档案”调查工作,是镇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构建和谐杨寿的重要举措,是镇党委、政府了解基层民生、掌握基层民情、务实推进民生工程的重要依据,是惠及全镇2万多群众的实事工程,对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维护公民合法权益、提升人民生活品质具有重要作用。全镇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切实增强对建立万户民生档案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认真做好万户民生档案调查工作,充分管好用好万户民生档案,不断提高服务群众、改善民生的水平和能力,努力实现杨寿百姓“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目标。

二、切实做好万户民生档案调查工作,确保基础资料的全面性、准确性

1、强化组织领导。为切实做好万户民生档案调查工作,镇党委、政府成立了以贺宝兰镇长为组长、镇党委副书记周华青、镇人大副主席袁国昌、副镇长昌、胡燕萍、党委委员吴正岗、冯大江为副组长,以统计农经站、民政科、计生科等10个科室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镇万户民生档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镇统计农经站站长纪广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万户民生档案调查、立卷、管理、调用工作。各村(居)也要抽调3-5名文化素质较高、业务能力较强、工作认真细致、具有较强责任心的精干人员组成民生档案调查工作小组,在镇统计农经站的统一指导下,深入到农户、居民家中认真调查填写民生档案表格。

2、明确工作要求。各村(居)要高度重视万户民生档案基础数据调查工作,9月份为基础数据调查阶段,各村(居)要集中精力、集中人力挨家挨户走访调查、认真填写,确保在9月底将基础数据报送至镇统计农经站;10月份为基础数据入库归档阶段,统计农经站要组织专门业务人员将各村(居)调查的基础数据录入数据库,实现电子化管理,以便随时抽调利用。万户民生档案基础数据每年要适时更新,保证数据的可用性,每年更新时间为12月底,各村(居)要将本地情况进行适时更新上报统计农经站。

3、注重抽样调查。万户民生档案调查工作要深入到农户、居民家中逐项填写,确保应填尽填,不漏填、不误填,保证各项基础资料的全面性、准确性。镇统计农经站要将万户民生档案调查工作纳入年终综合考核,并组织专门人员对各村(居)所调查档案进行随机抽样,对发现误填漏填的村(居)要追查责任,对问题严重的村(居)要在年终考核时给予扣分。

三、严格万户民生档案管理利用,确保档案利用的规范性、安全性

1、加强对万户民生档案的规范管理。万户民生档案是档案资源的有机组成部分,必须按照有关业务标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其纳入档案基础业务建设范畴,实行集中统一管理。镇统计农经站要全面负责万户民生档案的调查、管理和利用工作,建立和完善万户民生档案的归档制度,包括万户民生档案的分类方案、归档时间和归档要求等。要完善万户民生档案的整理更新,编制档案检索目录,并运用档案管理软件管理档案,进一步提高万户民生档案管理水平。

2、加强对万户民生档案的安全保管。民生档案涉及面广,数量大,因此确保民生档案的安全与完整至关重要。镇统计农经站要认真做好民生档案的安全保管工作,建立档案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相关人员的工作职责,建立统计台帐,定期检查民生档案的保管情况。同时,统计农经站要将万户民生档案整理归档后每年定期向镇档案室移交一套目录备查。档案管理人员变动时,必须办理万户民生档案的交接手续,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