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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工作意见范文

目标工作意见

目标工作意见范文第1篇

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确保有就业能力和愿望的残疾人就业为目标,从残疾人工作实际出发,采取多种形式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援助,完善残疾人就业保护政策措施,积极扶持残疾人自主择业、自主创业。逐步建立起镇、村(居)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进一步推动我镇残疾人就业工作,为构建和谐井岗创造良好环境。

主要目标

贯彻落实《残疾人就业条例》,依法推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鼓励残疾人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确保在法定就业年龄段内有就业愿望、有就业能力的残疾人及家庭就业率达到95%以上。至2015年,建立起残疾人就业“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的基本框架,使残疾人就业的需求得到制度性保障,实现以创业带动就业,拉动全社会的就业。

重点工作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成立井岗镇残疾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由镇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镇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各村(居)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余道友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办。各村(居)也要相应的成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中的各成员单位对区残疾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村(居)做到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与镇政府相关各部门全力配合,保持信息畅通,资源共享,确保目标任务的落实。

(二)认真学习相关政策,加大宣传力度

一方面要认真学习各项关于残疾人就业方面的文件及政策,认真宣传解答残疾人关心的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另一方面,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树立一批创业典型。

(三)加强残疾人就业基本信息调查工作

各村(居)建立对残疾人进行走访、回访制度,安排专人责任就业跟踪情况摸底工作,以便及时准确地掌握残疾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就业情况、职业技能、就业意向、培训需求等相关信息。对给辖区里的残疾人建立就业档案,对有一定能力,但尚未就业的残疾人,要求他们填写求职登记表,对已就业人员填报就业花名册,推荐就业人员填报推荐就业花名册,新增新减就业的人员,填报新增新减花名册,三报表每月定期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存档。对无劳动能力人员,建立无就业能力花名册,并及时更新。

(四)加大残疾人就业示范点建设

各村(居)结合自身特点,以辖区里的菜场、住宅小区的看门值班,环卫保洁等岗位为基础,建立残疾人就业示范点(2—3人以上为就业示范点),优先安排给力所能及的残疾人先行就业,社区自行开发的门面,可提供一至二名残疾人进入自主创业。以第一、第二、第三产业的不同载体为依托,相对集中就业,每个社区(村)在一年内基本建成2-3个就业示范点。同时,做好多方协作、沟通工作,以便获取更多的残疾人就业岗位,做好辖区单位岗位挖掘工作,积极推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

(五)整合资源

1、整合就业信息和服务资源。争取上级和本级相关部门的配合,提供各种就业信息和平台,并保持信息的畅通和平台的共享,定期创业和就业信息,定期公布创业市场动态信息,加强对残疾人就业的服务。

2、整合各类场所资源。各村(居)在新增创业示范街(点)中预留一定比例用于残疾人创业空间和经营场所,拿出一定比例用于支持残疾人就业。

目标工作意见范文第2篇

就业增收工程

1、全面落实各项就业再就业政策。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解决“4050”人员就业难问题。完善零就业家庭援助、服务、就业一条龙机制,实现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今年发放个人小额贷款250万元、密集型企业小额贷款400万元,转移农村劳动力人数达到6100人次,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65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3%以内。(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做好下岗失业人员、新增劳动力培训工作。通过校企联合,订单培训等方式,有针对性的开展新增劳动力特别是做好下岗失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培训人数力争达到6000人次。(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做好劳动力市场建设。由区公安分局、城管局等部门继续对中兴北路市场进行清理整顿,完善茶榆北路劳务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市场管理,引导务工人员有序务工。(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社保扩面工程

4、加强社会保险增补扩面工作。农村低保人均年标准由1500元提高到1900元,城市低保人均月标准由310元提高到350元。积极落实社会保障政策,解决好特殊群体参加社会保险问题。以劳动用工年检和执法检查为依托,对全区各企业开展实地大检查,督促企业办理各项社会保险。(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重点做好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启动工作。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全面启动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努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力争参保人数突破1万人。(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继续扩大新农合覆盖面,确保参合率达到97%;全区人均筹资水平由230元提高到290元,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调整统筹补偿方案,适当提高住院补偿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进一步扩大门诊统筹实施范围。(牵头单位:区卫生计生局)

济困救助工程

7.加强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按标准及时发放城乡低保补差资金,保证城市低保标准月人均350元,补差220元;农村低保年人均标准1900元,补差100元,惠及低保对象5128户、7213人。(牵头部门:区民政局)

8、加大城乡医疗救助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城乡医疗救助办法,4个镇和2个街道办事处全面启动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巩固和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规范救助办法,加大救助力度,提高救助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区卫生计生局)

9、全面落实五保供养政策。按标准及时发放农村五保供养资金,保障农村五保对象的基本生活。完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审核审批程序,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纳入五保供养范围,做到应保尽保,惠及五保对象153人。加快民政事业服务中心二期工程建设进度,力争今年完工、投入使用。(牵头部门:区民政局)

10、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对因临时性、突发性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实施临时救助,实现临时救助与城乡低保制度的有效衔接。(牵头部门:区民政局)

11、落实各类优抚政策。落实重点优抚对象、无收入军休干部、随军家属遗属医疗保障,以及参战、涉核退役军人政策,配合制定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障办法,积极救助优抚对象。(牵头部门:区民政局)

12、继续推进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力争全区社会养老服务机构达到12家,其中100张床位以上老年公寓达到4家,养老床位数增至1800张。确保养老服务机构护理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牵头部门:区民政局)

13、推进全区社会散居孤儿管理工作。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600元的标准对13名社会散居孤儿给予生活补助,确保我区社会散居孤儿的正常生活学习。为每位孤儿建立个人成长档案,及时解决每位孤儿在成长过程中需要帮助解决的困难问题。(牵头部门:区民政局)

14、做好残疾人爱心扶持工作。联合仁泽集团创建残疾人爱心岗亭,为残疾人提供就业岗位。继续加大残疾人托养力度。指导春雷公寓托养中心完善相关制度、健全服务档案、提高服务质量,争创全市一流的残疾人托养机构。(牵头部门:区民政局)

住房安居工程

15、全力推进各类保障房工程。今年确保完成廉租房180套、9600平米,经济适用房120套、9520平米,公租房300套、1.3万平米,限价商品房120套、1万平米,进一步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牵头部门:区建设局)

教育提升工程

16、逐步推进全区教育布局调整,按照建设一所、打造一所、成熟一所、塑造一所的原则,用产业的理念、产业的手段,办好每一所学校,力争新区幼儿园3月份投入使用,新区二小上半年开工建设,积极谋划新区二中、新区三小和金鹰幼儿园建设项目。(牵头部门:区文教局)

17、加大教师培训力度,聘请全国知名教师担任顾问,定期为我区教师讲学、指导,开展不少于4次的教学观摩;组织全区32名骨干教师到北京师范大学和师大附小参观考察,学习先进的教育管理模式和教学经验。(牵头部门:区文教局)

18、提高新区中学、新区小区等学校的办学质量,提升知名度,打造教育品牌。继续加大财政对教育事业的投入,年内通过省政府对我区的教育督导评估。(牵头部门:区文教局)

医疗保障工程

19、配合做好市第二医院搬迁后周边道路设施的配套和市第四医院、市第三医院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启动南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牵头部门:区卫生计生局)

20、进一步完善基本药物配送制度,加大监督监测力度,确保基本药物制度全面落实。(牵头部门:区卫生计生局)

21、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管理率达到60%以上。定期为65岁以上老年人进行健康检查、为3岁以下婴幼儿进行生长发育检查、为孕产妇进行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为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疾病等人群提供防治指导服务。(牵头部门:区卫生计生局)

22、做好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提标扩面工作,把三级以上手术并发症人员全部纳入特扶范围,奖扶金增加到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特扶金增加到每人每月不低于110—135元。(牵头部门:区卫生计生局)

23、突出抓好机关企事业单位独生子女父母退休一次性3000元奖励兑现工作,新增对象当年兑现,遗留问题兑现率达到80%。抓好计划生育救助公益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牵头部门:区卫生计生局)

24、突出抓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积极探索高效的运作模式,确保完成目标人群覆盖率80%以上的任务。着力扩大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覆盖范围。(牵头部门:区卫生计生局)

环境改善工程

25、加快推进城区绿化建设。完成长治东街、京华路、站前大街的绿化新建及张宣大道的绿化补植工作;继续推进新区体育公园建设;充分利用现有花架、花箱等绿化设施,继续做好主城区绿化工作。(牵头部门:区城管局)

26、全面提升环卫工作水平。加强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新建压缩式垃圾中转站;购买保洁车和高压清洗车,提高环卫清扫保洁效率;严格执行主次干道16小时保洁、重点部位24小时保洁制度。(牵头部门:区城管局)

27、进一步完善市容市貌管理措施。继续推行“城管服务台”试点工作,在市府大街、朝阳大街设置“城管服务台”,实行定点定段执勤,对群众反映的城市管理问题进行登记备案,及时解决群众在城市管理方面的问题。(牵头部门:区城管局)

市政便民工程

28、完成沈家屯家属楼、南海公寓、荣庆小区等老旧小区集中供热工程。(牵头部门:区城管局)

29、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改造,新建建筑安装供热计量装置。(牵头部门:区城管局)

九、平安创建工程

30、深入开展打黑除恶、打击“两抢一盗”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传销,维护正常经济秩序;建立政府督导、专家排查、企业整改的监管机制,全力抓好建筑施工、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危化品生产销售等各个领域、行业的安全生产,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牵头部门:区公安分局、区安监局)

目标工作意见范文第3篇

2012年是我市确定的“新兴产业培育年”,为进一步创新举措优化服务,加快我市外贸结构优化和转型提升,充分发挥外贸在“445”产业发展中的引领和带动作用,特制订本意见。

一、进一步创新举措优化服务,营造更加便利的外贸发展环境

1.建立市贸易便利化联席会议制度。成立市贸易便利化联席会议及日常工作小组,围绕“行政透明度最高、行政效率最高、行政收费最少”的目标,健全促进贸易便利化的协调机制、应急机制和日常工作机制,加强各成员单位之间的信息沟通,加强对重点外贸企业的联动服务,不断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进一步优化投资贸易环境。定期现场办公,合力帮助企业解决进出口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责任单位:市贸易便利化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2.开辟外贸进出口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对全市重点外贸企业和重点重大外贸项目开辟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审批时间缩短50%。(责任单位:市贸易便利化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3.建立口岸联席会议制度。成立市口岸联席会议,建立应急磋商机制和例会制度,在水上安全、超大型船舶进出长江、码头开放、未开放码头临时停靠国际航行船舶等方面第一时间为企业排忧解难。(责任部门:口岸办、海事局、海关、边检站、国检局、长江引航中心、船级社)

4.深入推进港建设和“区港联动”。不断完善港码头功能,全面实施苏南国际码头内港池加固改造工程及新添相应设备,加快5号码头建设,努力增强沿江码头在散杂货方面的硬件服务能力。积极开通近洋散杂货班轮及加密对接上海港的外贸支线,为企业提供高效率、低成本的航运服务。借助港口平台延伸物流服务,推动我市重点外贸企业和相关干线船公司对接,在仓储、运输等环节提供个性化物流服务,缩短企业物流时间、降低物流成本。深入推进港和新区、出口加工区等的“区港联动”,吸引更多的货从港走。积极推进我市和“长三角”其他城市在“虚拟口岸、直通放行”方面的合作,为企业提供通关便利。(责任单位:口岸办、海关、国检局、临港新城物流发展局)

5.完善海事服务直通车制度。实施海事“24小时+预约式”无假日、全天候服务。新造船舶办理临时国籍登记及试航报备手续期限从7个工作日缩短为3个工作日。推进我市对台贸易,对挂靠港的台湾籍两岸直航船舶按照船籍港管理模式,对其船员配备和船舶安全检查参照台湾地区有关法规进行管理。对诚信船舶延长安检周期,从6个月延长到12个月。(责任单位:海事局)

6.持续优化海关通关环境。进一步扩大海关A类、AA类管理企业范围,年内力争扩大到75家以上。对A类、AA类企业实行即报即放等更加便利高效的通关作业模式,充分体现“守法便利”的原则。扩大船舶行业新型加工贸易海关管理试点模式的成果,对重点行业和新兴产业的加工贸易提供更加便利的管理措施。建立应急通关制度,对通关异常情况迅速应对、高效处理,提高通关效率。(责任单位:海关)

7.实行边检八项创新优质服务举措。主动服务新开放码头,积极向上争取超配警力,确保到港船舶正常作业。对码头未开放的拆船厂需靠泊外轮的,试行“季度先行上报计划制”,在锚地进行船舶交接的,由边检站直接办理相关手续。对省边防总队暂不能下达“一船一报”指标的船舶,可以视情自行组织勤务。对大批量船员换班或同时登轮情况,根据申请,可登轮进行认证对照和行李物品检查。对造船厂实行驻厂办证和上门服务。将码头一线工人《登轮证》的有效期延长至半年。放宽外地到我市修造船厂登轮工作的人员办理登轮证的条件,由船方出具《委托书》放宽为厂方出具《担保函》。允许修造船厂验船、试航人员办理《登轮证》。(责任单位:边检站)

8.全面提高检验检疫服务能力。继续扩大检验检疫一类企业和“4e”模式监管企业范围,年内力争一类企业达到75家以上、“4e”模式监管企业达到40家以上。大力推进出口免验工作,年内力争法尔胜集团成功创建出口免验企业。推动各部门联动合作,提升港口岸卫生检疫核心能力。全力推进与周边地区检验检疫部门的密切合作,建立两港分卸合作检验模式,解决铁矿石等我市大宗散装进口产品分港卸货检验流程复杂、时间长的难题。(责任单位:国检局)

9.大力推进外贸信息化建设。加快构筑以电子口岸为主体,功能上满足港口口岸大通关要求,集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平台于一体的港口公共信息平台,提高口岸监管效率,加快通关速度,降低企业物流成本。不断完善以商务局公众网为主要平台的外经贸公共信息服务体系,提高外贸短信服务覆盖面。在全国检验检疫系统率先配置基于3G网络的便携式现场查验监控仪、水平计重测量仪等检验检疫信息化设备,提高检验检疫效率和物流通关速度。在全省边防系统率先建立集报检、办证、下载、咨询等功能于一体的边防“网上报检办证系统”和“边检QQ群”,全面实现边检业务网上办理。(责任单位:商务局、口岸办、海事局、海关、边检站、国检局)

二、千方百计降低出口成本和风险,提高出口产品国际竞争力

10.推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充分利用我市被纳入国家第二批跨境人民币结算试点地区的机遇,积极帮助我市外贸企业申报出口货物人民币跨境结算试点企业,力争年内全市有200家以上外贸企业获批。简化企业进口外汇核销管理,把企业到外汇局逐笔办理进口报关核销手续改为由外管局在业务系统内进行总量核查。简化购汇业务审核手续,企业在办理涉及资本项目购汇业务时免于提交“最近5个工作日的人民币账户对账单”。(责任单位:外管局)

11.实施出口退税提速行动。建立出口退(免)税申报网上预审制度,实行出口退税无纸化操作,使从退税计划下达到退税资金到达企业帐户的时间从一个多星期缩短为一天以内,提高退税速度,节约企业财务成本。继续扩大“先退税后核销”企业范围,年内力争实行“先退税后核销”的出口企业超过80家。实行企业“延期核销申请”制度,允许无法按期收汇核销企业办理“延期核销申请”,避免企业由于不能按时外汇核销而造成退税资金损失。(责任单位:国税局)

12.充分发挥出口信保对外贸结构调整的引导作用。进一步提高出口信用保险覆盖率,确保2012年全市出口信用保险承保规模超12亿美元,对全市一般贸易出口的支持率在全省保持领先。加大政策宣传与引导,加强对重点行业、企业的支持,确保重点限额满足率达90%以上。探索推行政府平台集约投保模式,对中小企业实施特殊承保政策,扩大中小企业出口信保政策的受益面;优先支持我市新兴产业发展“445”计划和出口基地内一般贸易出口500万美元以下的中小企业,由政府支持50%的保费。(责任单位:商务局、出口信保办事处)

三、加快外贸公共平台和载体建设,打造出口产业集群效应

13.创新外贸载体建设工程。支持科技兴贸出口基地、出口产业集聚监管示范区和特色产业园区建设公共技术与服务平台,完善公共基础设施,提升产业集聚功能、服务功能和创新功能。深入推进省级知识产权重点联络点建设,进一步加强外贸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外贸结构调整优化。支持中国裳岛建设国家出口产品设计与贸易促进中心。支持产业关联度高、辐射能力强、有特色、有规模的现代化国际商贸专业批发市场建设,提升国际化、信息化、现代化水平。(责任单位:商务局、国检局、开发区高新技术创业园)

14.充分发挥海关特殊监管区功能。拓宽保税物流中心平台功能,建设以仓储、分拨配送、增值加工、金融服务为主,“一日游”为辅的现代化物流集散中心。建设进口羊毛贸易配送基地和进口板材、名贵木材仓储配送基地。全力申报出口加工区,积极探索建立保税港区,吸引跨国公司把高端制造环节转移到我市,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责任单位:保税物流中心、海关)

目标工作意见范文第4篇

一、目标任务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全省2011年“镇村公交”发展计划的通知》和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12年全市镇村公交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县2012年完成燕尾港、侍庄2个乡镇“镇村公交”开通工作,确保“十二五”完成50%乡镇开通“镇村公交”目标。

二、运营模式

(一)经营主体

成立县镇村公交客运有限公司,作为县“镇村公交”运行主体,单设帐户,独立核算,实行集约化经营,员工化管理,标准化服务,公司化运作。

(二)经营机制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省镇村公交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镇村公交”实行“五定四统一”(定线路、定班次、定时间、定站点、定票价,统一安排、统一调度、统一管理、统一结算)服务标准,实行低票价制度,运行线路覆盖乡镇范围内所有行政村。

(三)车辆配备

车辆配备实行公司化运作,安装GPS设备,选用的车辆要符合《乡村公路营运客车结构和性能通用要求》有关标准,根据我县农村道路特点,购置小型客车,车宽为1.9-2.0米,车高2.58米、车长为4.8-5.5米,座位数为13-15座。客车数量依据“十二五”镇村公交发展规划确定,统一车辆标识,便于群众识别乘坐。

三、保障措施

(一)实施政府补贴机制

“镇村公交”是我县公共客运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较强的社会公益性。为减轻企业运行负担,确保“镇村公交”运转正常,对出现的经营性亏损采取先全额、后定额补偿机制,补偿标准根据试运营情况另行评估确定。客运企业购车由县财政补贴20%购车款。

(二)完善配套设施

交通运输部门根据“镇村公交”发展要求,保证“镇村公交”的通行公路符合《省农村客运班车通达工程通达标准》文件的相关规定要求,并负责完善镇村客运线路沿线停车场地的规划建设和安全标志、标牌及信号灯设置,在新建、改建、扩建道路时,配套建设港湾式停靠站等设施。对已建成的农村公路,设法增加会车道密度和硬化路肩,确保“镇村公交”安全运行。“镇村公交”运行线路大修、修补、增加会车道等需要征地、搬迁、积土、树木补偿和相关问题的矛盾处理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目标工作意见范文第5篇

为进一步强化村干部的岗位责任,完善村干部实绩考核制度,健全基层干部奖惩机制,充分调动村干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努力在全镇营造争先越位、加快发展的氛围。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对2014年度各村工作目标考评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强力推进三项工作,继续打好两张品牌,构建三大现代农业片区,推进民生幸福工程,创新社会管理,打造宜居家园”的目标任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要求,突出考评重点,落实工作责任,努力实现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考核内容和计分办法

以镇党委、政府下达的2014年度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农业和农村工作、社会事业、社会稳定、招商引资、中心工作六个方面工作目标为主要依据,分基础工作和主要工作实行双百分考核办法,最后以百分制计算总分,双百分各占50%。

1、基础工作100分

①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20分(组织4分、宣传统战2分、精神文明4分、纪委4分、妇联1分、共青团1分、人武2分、文化2分)

②农业和农村工作14分(农业2分、副业2分、农经2分、村级集体收入4分、水利机电排灌2分、农机管理2分)

③社会事业24分(农路2分、村建、村庄环境长效管护4分、建管2分、民政2分、残联1分、劳动保障2分、食品安全、科技科普、公共卫生、体育各1分、土地管理2分、计划生育2分、统计1分、服务业1分、环保1分)

④社会稳定32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创建、法治建设20分,安全生产4分、信访维稳8分)

2、重点工作100分

①招商引资50分。根据考核结果计分。

②中心工作50分。根据年度中心工作的次数,每次中心工作的难易程度,年终综合确定每次中心工作的基准分数,由年终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初定村庄环境整治、林业绿化、会船、新农合、新农保、两季禁烧、征兵为全年中心工作)。

对镇党政联席会议决定的交办工作实行加减分制,年终累计计入总分。每完成一件交办工作,按难易程度加1—3分,不完成减1—3分;综合现场会加分由党委政府研究确定,条线、部门现场会由相关条线、部门在所在分值内实行加分,且不得高于本分值10%。

三、考核办法

按照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规范考核的总体要求,由相关条线、部门制订考核细则,镇考核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各村进行量化考核。

四、考核结果

1、根据年终考核得分从高到低进行综合表彰(不设单项奖),设综合奖3个,其中:一等奖1个,奖金5000元;二等奖1个,奖金3000元;三等奖1个,奖金2000元;综合工作考核先进单位3个各奖1000元。

目标工作意见范文第6篇

一、工作目标及原则

(一)工作目标。2012年4月30日前,淘汰拆除全乡所有24门及以下轮窑。

(二)工作原则。实行“属地政府管理”原则,乡政府为淘汰24门及以下轮窑工作责任单位,其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具体落实;各相关企业为淘汰24门及以下轮窑工作具体实施单位,其法人为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落实淘汰工作。乡直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做好指导、监督、执法、协调和服务等工作。

二、实施步骤

从2012年1月16日开始,到2012年4月30日结束,共分四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2年1月16日至1月31日)。

乡政府、乡直有关部门按照要求,充分利用广播、宣传车、标语等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工作,大力宣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加强与企业沟通,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确保此项工作稳妥、有序进行。

(二)安排部署阶段(2012年2月1日至2月10日)。

召开乡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和24门及以下轮窑企业负责人会议,对淘汰24门及以下轮窑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三)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2月11日-4月25日)。

1、拆除通知(2月11日至15日)。乡政府向辖区内24门及以下轮窑企业下达限期拆除窑体通知书。

2、企业进行自拆(2月16日至3月31日)。鼓励企业进行自拆,凡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的企业将享受市县奖补政策。从2月16日开始,乡政府书面通知义井乡供电所停止被拆除企业生产性供电。

3、依法进行强拆(4月1日至4月25日)。对需要依法强制拆除的企业由所在地乡政府履行相关法律手续,申请县法院实行强拆。

(四)检查验收阶段(4月26日-4月30日)。

乡淘汰24门及以下轮窑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淘汰轮窑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认真做好验收工作。验收标准为厂区无窑体及主体建筑物和生产设备,基本符合土地复耕要求。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政府成立由乡长任组长,乡政府办、规划所、公安派出所、财政所、社保所、国土所、安监所、工商所、义井供电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义井乡淘汰24门及以下轮窑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具体负责对淘汰24门及以下轮窑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经济发展办。

(二)明确工作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乡政府承担淘汰24门及以下轮窑拆除工作主体责任,并于每月10日、20日及30日前分别向乡淘汰24门及以下轮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乡领导小组承担监督和助拆责任;乡工商所、国土所、安监所、供电所、公安派出所等部门分别承担停办证照、停止供电以及安全保障、维护治安等责任。乡政府与乡直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做好企业业主、务工人员以及周边群众的思想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三)实行政策奖励。1、凡证照齐全、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进行自拆的企业,享受市政府《转发市经信委关于淘汰造纸砖瓦行业落后产能实施意见的通知》相关奖励政策,即每拆除1座24门轮窑给予企业一次性30万元。2、县经委(墙改办)协助乡政府统一实行助拆,每座轮窑助拆费用3万元。3、凡证照齐全且在自拆期限内进行自拆的18门(不含18门)以上、24门以下轮窑,县政府另行给予奖励,即:在2012年3月15日前进行自拆的企业,按每拆除1座轮窑奖励企业5万元;在3月16日至31日进行自拆的企业,奖励企业3万元。

目标工作意见范文第7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引,牢固树立北城双墩互通互融理念,紧扣北城核心区大发展、大建设、大环境主题,围绕双墩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规范信息管理程序,畅通信息渠道,为领导科学决策及时准确提供信息支持。

二、组织领导

成立信息工作领导小组,分管领导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党政办主任兼任主任,党政办指定一名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成员由党政办、组织办、外宣办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各部门(办、局)、各村(社区)指定1-2名责任心强,有一定文字功底的同志担任信息员。

办公室具体负责全镇信息工作的归口管理和指导,其主要职责是:制定全镇年度信息工作要点,明确半年度、季度等阶段性信息工作目标和任务;负责对信息的审核、报送、传阅。

三、工作原则

1、及时性原则。重要信息早发现、早收集、早报送;

2、准确性原则。实事求是,尊重客观,符合实际,文字表述准确,用词严谨、分析恰当、数字精确;

3、实效性原则。以服务决策,推动落实,促进工作为原则,及时提供真实、有用的情况,坚决克服形式主义。

四、信息报送内容

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围绕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重点工作部署、贯彻落实,及重大突发事件处置,准确、及时报送信息,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各村(社区)、各部门的工作思路、工作进展情况、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2、镇中心工作、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3、上级领导来镇检查、调研,兄弟单位来镇参观交流,镇主要领导的政务活动及各村(社区)、各部门召开的各种会议等相关图片、活动主要内容等;

4、重要工作情况、重大自然灾害、工伤事故、治安案件、突发性事件等事态发展和变化情况,对事态发展进行跟踪了解。

5、在坚持上述信息必报的同时,鼓励报送包括调研报告、工作总结、汇报材料等在内的调研性信息。

五、信息报送的具体要求

1、数量各部门(办、局)、各村(社区)每月报送信息不少于4条,党政办每月进行一次通报。

2、质量一是所报信息一般须经村(社区)主要负责人、镇分管领导审阅后报送党政办,由党政办分类审核,重要信息报经主要领导阅示后,再决定使用和转报。二是所报信息要内容翔实,主题鲜明、客观全面。三是报送信息要有新意、有特色、有亮点。

3、时限重要活动、工作措施应于事前或事后及时报送开展情况、具体做法和取得成效;重要的经济运行动态应定期报送,成功的做法和经验应随时报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信息必须第一时间报送。

4、方式报送信息以电子邮件或纸质材料为主,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可电话、短信报送。

5、信息处理重要工作情况、重大自然灾害、工伤事故、治安案件、突发性事件等,相关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党政办和分管领导,接报人应及时汇报、处置,严禁越级上报。重大突发事件向上级汇报的要由主要领导亲自汇报或同意,以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及时、口径统一。党政办应随时向县委办、县政府办(应急办)续报事态进展、处置措施、事件的原因及后果。

六、保障机制

坚持“一岗双责”多方面保障信息工作,党委、政府把信息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将信息报送工作纳入各部门(办、局)、各村(社区)绩效考核(每条2分,满分8分),做到任务、人员、措施三落实。各部门(办、局)、各村(社区)负责人是信息工作第一责任人,切实负起领导职能和督促职责,确定1-2名信息员,落实责任,认真组织督促,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多渠道撰写扎实具体、鲜活生动、有深度的经验信息或调研报告。各部门(办、局)、各村(社区)要按照信息工作的程序,做到“平战结合”,兼顾好信息工作的平常状态和重大活动或紧急突发事件时期;做到“人事结合”,将抓好信息工作队伍建设和不断完善信息工作机制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全镇信息工作水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七、考评奖励

目标工作意见范文第8篇

一、管理体制

集镇管理实现村两委会全面负责,管理人员划段包干,乡村建科明确专人负责监督考核的管理体制。村组建集镇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集镇管理的实施,村支书任办公室主任,其他管理人员为成员。

二、管理范围和管理人员落实

管理范围:南至立交桥,北至交管所,东、西至集镇门面房前面墙;南北两个农贸市场的管理;南北两个工业集聚区;乡政府院内垃圾清运。

管理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50岁以下的本村村民,人数和包干地段由村本着精干、效能的原则,视情况确定,聘用人员采取竞标上岗,一定一年的办法落实,合同签订后报一份给村建科备案。

三、管理费用

政府全年给集镇管理办公室40000元费用,费用构成包括:1、工资:村根据各人所分工路段和工作量大小,将各自工资报酬在承包合同中落实到人;2、意外事故保险,在与管理人员签订的承包合同生效后,即与其落实一年的意外事故保险;3、工具配备费用,集镇管理人员每人一年配一套服装、大扫帚和小扫帚各4把,铁锹和扒子各1把,每人一部加高的板车,所有工具更换均以旧换新,合同期满后交管理办。

考虑到集镇中心活动,需村组织突击,乡另一次性补助10000元。

四、管理要求及考核

1、负责对主干道和人行道打扫,坚持每天至少打扫一次,保持路面整洁,如遇雪天,必须上路扫雪。一次不打扫扣除200元,发现一处路面不整洁扣20元。

2、负责每天将垃圾运到垃圾箱内,清运工必须当日将垃圾运至指定的垃圾场,垃圾场位置由村确定并及时在垃圾上盖上良土。发现路面有垃圾或垃圾箱未清理的,扣除该路段管理人员当日工资。如垃圾场发生矛盾,村负责协调处理。

3、负责绿化带和绿化带以外至房屋走廊杂草铲除和垃圾的清理,每发现一次杂草未铲和杂物未清扣50元。

4、管好农贸市场,坚持每天对市场打扫一次,垃圾必须进垃圾箱,确保业主不占道经营,否则见一次扣30元。

5、负责对镇区内未经许可的广告清理和车辆的有序停放。广告牌不准超过走廊,电线杆和墙上广告必须清除干净,门前的车辆必须停放整齐,发现一处达不到要求的扣5元。

6、严禁在政府机关院内打谷晒场,发现一次打谷晒场,扣200—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