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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流转金融研究范文

时间:2022-08-02 07:33:41

农村土地流转金融研究

摘要:

土地流转是解决“三农”问题良好途径,而金融创新是土地流转的突破口。本文从农村土地流转中存在的金融创新问题出发,提出加大对农村土地流转金融支持力度、体制创新带动金融产品创新、扩大金融服务区域、引进复合型金融人才的农村土地流转的金融产品创新思路。

关键词:

经济新常态;农村土地流转;金融创新

“三农”问题是目前农村的现状问题,而土地流转是解决这一问题的良好途径。城乡土地制度上存在的二元分割被认为是城乡发展不均衡的重要原因。自2014年以来,我国已经颁布了政策性文件主要有两个:一是针对如何引导土地经营权的有序流转、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二是针对如何对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文件的执行,农村土地流转迎来了春天。据中国农业部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底,我国农村土地流转面积已超出承包地总面积的30%,如图1所示。近年来,已有部分学者围绕土地流转进行讨论,认为随着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社会经济不断发展,以及城乡收入差距的问题,必然会引进农村人力资源转向城市,造成部分土地空置,促进农村土地流转,扩大农业产业化生产等。近年土地流转取得了较快的进展,但也出现了很多问题制约土地流转的发展。而重中之重的金融支持,是制约农村土地流转速度及流转规模的主要原因。对于农村金融支持方面,现有的文献主要集中于建设政策扶持、建设农业产业化金融支持体系、解决抵押融资中的抵押物问题上。而对于如何创新金融产品以期适用农村土地流转的现况,还需要深入研究。

一、农村土地流转中存在的金融创新问题

(一)农村土地流转金融支持不足金融支持土地流转的作用主要表现为四个方面:农业投资水平、人力资本水平、农业生产方式和农业科技水平。金融支持不足,影响农村经济的发展,从而也阻碍了土地流转的规模和进程。从我国的农村金融组织的布局来看,大型商业银行已基本撤出了农村,而政策性金融机构一般不直接与农户发生业务关系,农村合作社、村镇银行的网点逐渐覆盖农村市场。出于商业目的,是资金“抽水”的现象依旧存在,从农村吸收的存款往往没有用于农业贷款,而是被配置到发达地区,导致农村融资瓶颈,农村内源性资金不足,抑制对土地流转贷款的支持6研究探讨与发展。

(二)金融产品单一,良莠不齐从信贷产品上,农村金融机构仍以传统的抵押贷款为主,目前有些银行已在试点农房抵押贷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林权抵押贷款。例如海盐案例[1],它在2009年推出了“农钻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为抵押品的专项贷款,2014年推行“农宅通”农村住宅抵押贷款、“农股通”农村股权质押贷款。但是由于抵押物价值的衡量及银行对于不良资产处理抵押物等问题上,农业金融产品主要品种主要是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此贷款规模有限。有些地方还推出“联保贷款”,但具体分到每个人的贷款额度都是有限的,难以满足土地流转的资金需求。目前,农村市场并不为大多数金融机构所看好,产品开发的针对性小,信贷产品非常少,金融产品单一的局面仍在持续。

(三)缺少全国土地流转服务网络平台,金融创新产品仅限于局部地区目前,能查到土地流转数据的平台是非权威网站——土流网,但数据多为民间数据,并不权威。大多土地流转服务仅限于一村一乡一镇一市,并不造成规模。而多数的村镇银行规模较小,仅局限于一镇或一市。土地流转的局限性导致金融创新产品设计的局限性,不但耗费人力物力和财力,而且收益效果不佳,和投资其它产品相比不具优势,这影响了银行对土地流转产品设计的积极性。

(四)缺少针对土地流转设计金融产品的专门人才金融创新的动力在于人才。金融产品的设计,关键在于读懂政策要求,对政策制度的发展具有前瞻性,紧跟政策要求。而目前金融产品的设计,往往套用于其它领域已成熟的做法,比如抵押贷款,毕竟农户能拿出的有价值的东西是有限的,这就限制了农户对贷款的需求。并且,具有土地管理背景的金融方面人才少之又少,多数是传统业务的人才,关注点往往局限于抵押贷款,如何在扩大抵押物的层面上,在金融产品设计方面仍不能最适合农户的需求。

二、农村土地流转的金融创新思路

(一)加大对农村土地流转金融支持力度完善土地流转机制是解决农民收入,盘活农村资产、闲散耕地,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举措。而土地流转的重要保障是金融支持。加大对农村土地流转金融政策支持力度可以从以下两方面入手:一是政策性金融扶持。首先,拓宽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业务范围,将其服务领域向农村城镇化建设、土地流转、生态环境等方面拓展。其次,完善农业保险制度。根据农民的意愿,将广大农村中闲置、分散的小块土地,通过合理的方式将土地经营权流转给现代农业大户,从而不断发展成为规模化、现代化的农业生产。农业生产具有的不确定性较大,经营风险较大,因而需要完善的农业保险制度作为农业生产的后盾。再次,健全农村信用担保机制。不仅要解决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林权等农民授权的资产进行抵押贷款的问题,从农民自身的角度扩大贷款,还要鼓励设立一些专门的政策性农村金融担保机构,为农村土地流转提供相关担保业务,保证土地流转的顺利进行。二是,政策性规定与补贴。首先,加强政策补贴力度。不仅要从贷款利率上对土地流转贷款予以优惠,还应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建立专项贷款基金。但要适当控制局部土地流转的规模,保证不触碰“耕地红线”。其次,中央规定银行做到“存于农,贷于农”,初期可以给予银行一定再贷款利率优惠等措施,帮助面对农业贷款业务的中小银行解决贷款压力问题。再次,对贷款具有一定的倾向性,支持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业规模化经营,加大力度对规模化经营主体扶持。

(二)完善商业性金融支持一是,完善个人征信业务。目前,很多农户得不到贷款,是因为所持有的抵押品由于各种规定限制不能进行抵押。首先,建立和完善担保机构。其次,可以通过“供应链金融”的模式,采用农户与订货商、分销商、零销商等一条供应链的形式,形成一条供应链金融模式,农户可以通过这条供应链金融得到贷款。二是,完善金融市场的准入机制,降低金融机构准入门槛。一方面,根据地方的特点,采取一定的鼓励性政策如减税来引进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及服务“三农”的农村金融机构。另一方面,在设立农村金融机构的门槛上适度降低,减少大银行在农村设立银行后形成的从农村“抽血”向城市运送的机制。

(三)完善土地金融服务平台的建设首先,构建全国性的土地流转平台。一是,服务平台。建立全国、省、市、县、镇(乡)、村等多级服务机构,层层汇聚土地流转信息、完善土地流转登记等,形成全国统一的土地流转服务平台,解决各市、各县、各镇(乡)、各村目前较为混乱的土地流转现象。二是,监督平台。不仅要适当控制局布土地流转的规模,保证不触碰“耕地红线”,还要解决好土地流转中存在的纠纷问题,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机构。三是,土地流动创新平台。目前民间土地流转常用的平台是土流网,几乎覆盖国内大中小城市,国外部分国家也有所涉及。土地流转类型主要包括转包、合作、转让、互换、入股、租赁、招拍挂这几种类型。其次,构建土地流转金融服务专项平台。一是,贷款平台建设。如土流网,建立了专门的土地抵押贷款平台,申请流程为在线申请→土流网资料审核→贷款机构受理→贷款机构审核→贷款审批。但是,此平台还仅限于与商业银行合作的土地抵押贷款,对于其他贷款类型还未曾涉及。二是,征信平台。一方面,对土地流转情况的核实,可以电话核实、实地核实的方式,另一方面,对贷款者基本情况的核实,可以采取与银行合作的方式。另外,保险业务也可以渗透到土地流转金融服务专项平台的建设中。

参考文献:

[1]杨重阳.以金融创新促进土地流转健康发展——以九江为例[J].金融与经济,2009;(12):105-107.

[2]刘卫柏,李中.基于土地流转需求的中国农地金融创新路径[J].财务与金融,2011;(02):8-11.

[3]王德平.金融创新支持农村土地流转研究——以四川达州市为例[J].西南金融,2013;(11):66-70.

[4]赵选民,王颖.土地流转信托:农村金融制度的一项创新[J].人民论坛,2014;(08):81-83.

作者:韦金洪 张中秋 单位:钦州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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