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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汉时期农业教育及现代意义范文

时间:2022-02-27 02:55:08

秦汉时期农业教育及现代意义

一、秦汉时期农业职业教育的形式

1.官方农业职业教育

官方农业职业教育主要指的是设置农官传授农业知识。据《周礼·地官》记述,周朝廷设司徒主管教化,地方设田峻专司劝农之职。西周时期这种从中央到地方层层设置劝农官员并进行农业管理的现象,标志着我国古代农业职业教育专门机构的雏形开始出现。春秋战国时期为进一步强化农业督导功能,加强农业的劝教管理,把主管农业和农业技术推广教育的职能从笼统化的司徒职能中分离出来,朝中专设治粟内史,在掌管谷粮钱货的同时负责劝农励桑,教育人民,适时耕作。当时的农业官员大多深入民间田亩之中,教示民所不知,督策民所怠惰,并常常访问和组织地方三老着旧、力田老农,学习和传授农桑耕作乃至农具制作技术经验。由此,“设官教民”制度初步建立。农官制度的确立是这一时期农业职业教育发展的又一新内容和新特点,它昭示着我国古代农业职业教育至此已走上有领导、有组织的全新阶段。[1]

在春秋战国之前,为保证农业科技知识的传承,农官基本上是世官制。秦汉时期,农官转向领取俸禄的官僚制。统治者开始从中央到地方设置世代沿袭的农官制度。在这种制度中,设立专门的官员如治粟内史、力田、三老等。统治者把专职的农官是否善理农事,作为奖惩的主要依据,促使他们认真学习和运用农业生产技术,切实提高管理农业生产的水平,推动农业生产的发展。这些农官负责对农民进行农业方面的劝导、指教、示范、推广,教导农民努力耕种。

《后汉书·明帝纪》李贤注云“三老、孝第、力田皆乡官之名”,[2]其作用是“劝导乡里,助成风化”。既是乡官就有一定的职官职责,力田的职责就是劝农。如武帝末年,搜粟都尉赵过通过试验证实了“代田法”的优越性。为推广赵过的代田法等农耕新技术,汉武帝令地方官府挑选有技巧的手工匠制造“耕耘下种皆巧便”的新田器,并要全国郡守派遣县令、三老、力田、乡里老农到京师学习,学成后再回到地方向农民推广。如此“,以故田多垦辟…民皆使代田,用力少而得谷多”[3]以“力田”为代表的乡村地主是农村中的“善田者”,农业生产的新工具、新技术主要由他们来推而广之。这是“设官教民”并以行政力量督促农业生产,把先进农业生产技术、技能通过试验、示范、培训等手段传播、传授给农民的典型实例。

汉代的地方官也重视农业生产,西汉时召信臣为南阳太守,“躬劝耕农”。[3]东汉明帝时,九真郡守任延和水利专家王景知九真、庐江不会牛耕,“乃令铸作田器,教之垦辟,岁岁开广,百姓充给”。[2]黄霸为颖川太守时,“使邮亭乡官,皆畜鸡豚”“,及务耕桑,节用、殖财、种树”[3];龚遂为渤海太守时“,劝民为农桑”;[2]杜畿为河东太守时,“课民畜牛草马,下逮鸡豚,皆有章程,家家丰实”。[1]还有王景、仇览等,他们的事迹见于《汉书》、《后汉书》中的《循吏传》。先进地区农业生产技术能推广到各地特别是边远地区,与这些“循吏”的努力是分不开的。

设农官教民主要是统治者为维护其统治而为。这是古代统治者以行政力量督促农业生产,把先进农业生产技术、技能通过试验、示范、培训等手段传播、传授给农民的典型实例。一定程度上起到了教导农业、推广农业技术的作用,这在农业职业教育方面是值得借鉴的。

2.民间农业职业教育

秦汉时期的民间农业职业教育有农家传授、农书传播农业知识、农民自身教育等形式。

(1)农家教授

农家教授,是我国古代传统农业职业教育的一个主要特色。我国古代有众多农学家,还有世界上最为丰富的古农书。其在农业职业教育中的作用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农家直接参加农业生产实践,以自己的农业研究、试验成果教民种植;二是一批农家著书立说,将地方甚至全国的农业生产实践经验加以总结,形成了具有丰富内容的古农书。这对普及推广农业技术、发展农业生产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据记载,最早的农家是战国时期的许行,他亲领学生数十人,教导农业。秦汉时期著名的农家有氾胜之、崔寔等。氾胜之作为劝农使者和负责教田三辅的农官,其职责就是要使人们重视农业,推进农业的发展,教导农民用新的农业技术和农业生产方法去经营农业。氾胜之在做农官时深入关中平原广大地区。足迹遍布整个关中地区。正是深入细致的考察,使他全面掌握了有关关中地区的农业生产条件的资料,这样使他教育指导关中地区的农业生产时有的放矢,符合关中当地的农业生产实际。他在总结人民群众生产经验的基础上,通过自己的亲身实践,形成了自己农业职业教育的思想体系。

(2)农书传播农业知识

一些农家在古代农业职业教育中的作用主要在于总结了农业生产技术经验,并集中反映在古代农学著作中。农家创作农学著作,来促进农业知识的交流和传播,这是我国古代比较传统、常见的一种农业职业教育形式。它有利于农业知识的传承和交流。最早记载农业经济与技术的历史文献是《诗经》和《商君书》。秦汉时期具有较为系统性农业职业教育内容的作品当推秦宰相吕不韦及其门客编撰的《吕氏春秋》。这部成书于公元前239年、堪称世界最早的农学著作,书中论及农业经济、农业生产法则,是中国最古老的关系农业生产知识和农业经济思想著作,是一部精论农业生产法则、农业经济思想的农学教科书,其中《任地》、《辨土》、《审时》三章大到土壤知识、时令知识、植物生长环境等经验,具体到耕作、种植、收割等农业技术等各为一面,皆有详备的叙述,极具科学性。这本书为我国古代传统农业技术和农业经济奠定了理论基础,同时也为我国传统农业职业教育奠定了理论基础。堪称我国最早的农科理论和技术的典范教材。

汉代时农书逐渐增多,据《汉书·艺文志》记,汉时农家共有9家114卷之多,其中《神农》20篇,《野老》17篇,《宰氏》17篇,《董安国》16篇,《尹都尉》14篇,《赵氏》5篇,《氾胜之》18篇,《王氏》6篇,《蔡癸》1篇。[3]其中以《氾胜之》最为著名,本书是二千多年前现存最早的一部农学专著。[4]《氾胜之书》是我国最早的一部农书。他是汜胜之在农业生产实践的基础上总结写成的,书中运用观察、试验等法,找出作物生长规律和栽培方法上的重要原则,总结了农业技术的先进经验。汇集了获得高额丰产经验和成套的合乎科学原理的生产技术,对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增加土地单位面积产量具有重要意义,也对当时的农业职业教育提供了一定的借鉴经验。东汉崔寔的《四民月令》以其月令式的教育体裁,丰富的教育内容在中国农业职业教育史上占有重要地位。该书第一次比较全面地提出了农业经营管理教育的主要内容,特别是在家庭经营管理教育方面进行了初步尝试。该书的出现奠定了中国古代农业经营管理教育的基础,为改善当时家庭的经营管理,特别是地主庄园的经营管理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措施。通过《四民月令》,人们学到了改善家庭经营管理的途径与方法。[5]

(3)农民自身教育。

在中国古代的农业职业教育中,除了官方的农业职业教育和农家的农业职业教育之外,还有农民自身的农业职业教育。言传身带,故老相传是农民农业生产技术和经验传授的普遍方式。《商君书·垦令篇》说“:壮民疾农不变,则少民学之不休,少民学之不休则草必垦矣”。[6]父子相传、师徒相承、言传身教、故老相传成为劳动者阶层传授技艺的有效手段。师徒间传授,就是师傅向所招徒弟、学生,父亲向儿子或具有某方面特长者向前来学习者传授以及农民之间相互学习农业新知识和新农具应用的一种职业教育方式。在我国古代农民职业教育中,它最为普遍、受教育者也最多。农作物因生态环境的变化种植方法而有所不同,根据本地区气候和作物的特点,形成一整套较为固定的耕作方法,这套耕作方法被一些“老农”所掌握,世世代代流传下来。这一些“老农”也就是当地的权威,当地的农民在种田和作务方面遇到什么问题或者是困难,就向这些人请教、学习,这些人就担当起教师的角色,向当地的农民传授农业技术。还有一种就是世袭家传的形式。”如《管子·小匡》所载“:农之子常为农”。[7]作为一般的农业技艺传授,这种世袭家传的教育方式无疑是重要的,在古代传统农业职业教育中,也很普遍。农民的孩子从小就向父母学习做各种工作。随着传统农业的确立,家庭就承担了这种教育功能。五口之家,男耕女织牧童,既是一种分工,也是一种教育。家庭中年龄大的长者就是师傅,孩子从小就很随长者,学习各种农业知识。

此外农谚、歌谣也是农业职业教育的又一种形式。劳动人民在长期实践中总结了难以计数的农业谚语,相互学习和传授农业生产技能。农谚作为农业社会的产物是数千年间农业生产经验的结晶。一些古农书中农谚、歌谣通俗易懂,流传广泛,经过长期的反复验证,大部分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因此,农谚、歌谣是古代传统农业职业教育的一种简便方式。即使在今天,也不失为传播农业生产经验的一种有效途径。

综观秦汉时期的农业职业教育,官方的农业职业教育、农学家的农业职业教育、农民的农业职业教育、农业书籍教育四者相互结合、相互补充,共同构成了秦汉时期农业职业教育体系。其中官办教育起到了一定的重要作用。在出现某项新的农业生产技术时,农业生产的先进技术和经验只有推广到广大农民手中,运用到农业生产之中去,才能发挥其应有的效益和作用。而官方政府设有农业技术推广的官员负责推广该项农业技术。出现了像赵过、氾胜之这样的农业推广教育的政府官员。农业推广教育形式作为农业职业教育的一个主要途径发挥了重要作用,这是中国古代农业职业教育形成在教育途径上的一个标志。而民间教育作为农业职业教育形式的一种补充,也发挥着极大的作用。从以上几点看,中国古代的农业职业教育在春秋战国时代萌芽的基础上,在秦汉时代已经形成。

二、秦汉时期农业职业教育的历史地位与现代意义

中国是农业大国,古代的农业生产技术居世界领先地位,这与以农立国的农本思想,政府劝课农桑对农业生产技术的传授,勤劳智慧的农民对生产知识、技术的积累传递和农学家对农业科技的研究、教育是分不开的。在现代学校农业职业教育产生之前,秦汉时期的农业职业教育形式是卓有成效的。今天看来,对我们如何进行农业职业教育,认识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政府和地方行政官员在发展农业、推广农业生产技术,都很有现实意义。秦汉时期的农业职业教育,是我国教育遗产中的一个重要部分,需要认真进行总结,继承和发扬光大。

在中国封建社会教育领域中,农业职业教育在古代教育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作用及其贡献是不言而喻的,它给我们留下了极其宝贵的遗产,对现代农业职业教育的启示是多方面的:

1.政府大力支持农业职业教育。我国政府应进一步大力支持农业职业教育和农业技能培训,努力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保证农业经济沿着国家指定的方向健康快速发展。政府要加大农业职业教育的资金支持,要对职业教育师资培训的机构给予更大的资金支持,为农业职业教育创造更好的机会。政府应采取“政府搭台,学校唱戏”的办法,统筹资源,充分调动企业和社会力量办农业职教的积极性,组织、扶持校企联合办学,努力为农业职业教育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解决“三农”问题,摸索出适合我国农村发展的农业职业教育模式。

2.重视实践教学与综合能力培养,教学形式灵活多样。农业职业教育必须重视农业职业教育教学方法的改革与创新,注重实践教学与考核,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提供多层次的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的培训。农业院校要与企业密切配合,注重实践教学与考核。有效的农业职业教育,必须特别注重与企业配合。[8]此外,学校的设备、开设的课程以及使用的教材、教法都应当注意技能的培养。农业职业教育的教学考核也应重视实践,对学生普遍实行实践能力考核,由教师按课程教学内容进行多种方法的技能考核,减少书面闭卷考试。学生在工作和生活中获得的相关专业技能,考核中也予以承认。这样培养出来的毕业生可以立即上岗工作。教学形式灵活多样。为了满足不同文化水平、不同经济基础求学者的需要,我国的农业职业教育要为学生提供多种形式多种层次的教育,使之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农业院校等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当地农民的需求开办灵活多样的农业职业教育。此外农业院校老师还可以走出校门,到农村广泛举办各种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训班,既可以积极传播农业科学技术,现场指导,也可以利用冬季和农闲对青年农民进行系统培训,为成年农民举办继续教育班,向农民传授新的科技知识,培养其新技能。

3.构建高素质的农业职业教育教师队伍。教师是农业职业教育发展的关键因素,其质量的提高是教学质量提高的核心。农业院校要制定教师培训规划,选送教师攻读硕士学位和参加各种培训活动。制定名师“传帮带”制度,教科研相结合,使青年教师边教学、边研究,逐步提高青年教师的教学水平。合理引进硕、博研究生等人才,提高农业院校的科研水平和教师质量。安排专业教师到农场、科研单位进行专业实践,从而使教师了解自己所从事专业生产、技术设备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在教学中及时补充反映生产现场的新技术。专业教师要积极承担实践教学任务,在指导学生进行实训教学的同时,实施“产学研”结合,将教学、生产与新科学、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紧密结合起来,提高教师科技开发能力和创新能力。

总而言之,秦汉时期农业职业教育的办学精神光照千秋,在教育理念和教学方法等方面给我们留下了极其宝贵的遗产。今天,加强这方面的研究,充分挖掘传统教育的资源,批判地继承农业职业教育的优良传统,对于办好现代农业职业教育来说无疑是大有裨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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