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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公益性农技推广队伍建设的思考范文

时间:2022-04-08 04:30:01

乡镇公益性农技推广队伍建设的思考

乡镇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处于农业推广服务体系末梢,是政府为农民提供农业技术服务的桥梁纽带。为适应农业发展的新形势,加速推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过渡,必须切实加强乡镇农技队伍建设。

一、乡镇农技队伍建设的现状

1.基础建设。

随着事业单位体制改革,如东县14个镇农技站的管理权全部下放至镇,与镇农机站、农经站合并,组建成农技推广综合服务中心。按照江苏省农委提出的“五有”建设要求,各镇农技推广综合服务中心加强自身建设并组织开展为农服务工作。全县14个农业服务中心总面积达10739m2,其中农技服务大厅、实验室、现代农民培训教室、档案资料室和办公用房总面积达6344m2,会议室、接待室、仓储室等总面积达4395m2,每个镇服务中心面积都达到了400m2,满足了农技推广的场所需求。

2.队伍建设。

目前如东县各乡镇农技员定编150名,其中在岗农技推广人员共113人。按性别分:男性占比70.8%、女性占比29.2%;按年龄分:31-39岁占比11.5%、40-49岁占比46%、50-60岁占比42.5%;按学历划分:本科占比25.7%、大专占比48.6%、中专及以下占比25.7%;按职称划分:副高占比16%、中级占比54%、初级及以下占比30%。

3.业务职能。

公益性农技推广队伍为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先进实用技术、提高农业和农村经济效益做出了重要贡献。农技推广职能在服务中不断拓展和完善,除开展传统的种子、栽培、植保、土肥、蚕桑、林果、农村能源专业技术工作外,还承担着农业技术培训、农业信息服务、农业产业化、农业标准化、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质量检测和监督管理等职能工作。

二、乡镇农技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

1.职能弱化,服务被动。

乡镇农技人员的管理权从县农业主管部门划至乡镇后,农技人员易被借用、抽调至其他部门从事非农工作,削弱了乡镇农技工作力量。有的乡镇农技服务队伍仅有三人,要承担种子、栽培、植保、土肥、蚕桑、林果、农村能源、农产品质量检测等方面的专业技术工作,有时连参加各类会议都应接不暇,很难保证有足够的精力和时间做好本职工作。

2.人才断档,知识断层。

乡镇农技人员的管理权下放后,由于县农业主管部门失去了对乡镇农技人员的调配权,农技人员不能在县与镇、镇与镇之间正常流通,堵塞了农业科技人才流通的渠道,农技队伍缺编不能及时补员,致使大多乡镇在职农技人员专业不对口、年龄老化、知识断层等现象越来越突出,部分乡镇农技人员面临“青黄不接”的局面。

3.岗位变动、晋升难。

人社部门通过对农技人员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转变,其目的为调动农技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目前,乡镇农技部门所有人员都已通过竞聘上岗,并享受到相应的职务工资,但大部分镇站存在某一岗位实际人员数高于岗位设置数,出现岗位变动、晋升难的问题,甚至出现多名符合条件人员同争一个岗位现象。

4.工作绩效评价难。

由于农技工作的专业性很强,在一个镇的范围内没有可比性,只能考核农业服务中心综合工作的业绩,很难考核其专业工作情况,而县农业主管部门又无权考核,出现农技人员业务考核的盲区。

5.经营制约,技物结合脱节。

乡镇农技服务中心农资经营权的取消,弱化了农技推广工作的载体和平台,制约了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技物脱节后,县域内农资经销商销售的产品常常与农技部门推广的技术不配套,降低了广大农民对农技推广部门和农资经销商的信任度,阻碍了农业技术推广。例如:县域统一供种量大幅度下降,稻麦棉油豆品种多乱杂现象越来越严重。

三、完善乡镇农技推广队伍对策

1.理顺管理体制,明确机构职能。

要改革乡镇级农技人员现有管理体制,深化“五有”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内涵。建议由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收回对镇农技人员的管理权,或对镇农技站应实行县、镇双重管理,并明确各方职责。由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镇农技人员的人事调配和业务考核,并征得所在地镇党委、政府的同意和认定,其它事项由所在地镇党委、政府负责管理,并负责向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情况。

2.补充新生力量,培育推广队伍。

根据乡镇农业产业的特点和乡镇农技人员专业配置的要求,招聘适用急需的高校涉农专业毕业生充实推广队伍,缓解当前农技人员年龄老化和专业结构不合理的矛盾。乡镇要杜绝随意借用农技人员现象,确保安排在编不在岗的农技人员回归岗位,充实农技推广队伍力量。要提高那些在专业学科学术造诣高,专业技术业绩突出农技推广人员的职称待遇,激发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特别是让那些具有职称的农业技术人员职岗相符。

3.加快培植农业科技示范户。

农业科技示范户应成为乡镇农技推广队伍的延伸。科技示范户的培育,不仅解决了示范户自身的致富,而且通过他们的带动辐射,对地方经济的发展起到引领作用。随着现代农业的发展,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也由分散的家庭向家庭农场、土地承包大户、农业合作社、专业化服务组织等规模化经营转变,应鼓励多元主体参与农业科技服务,使乡镇农业科技服务和推广的体系更加完善。

4.配备村级专职农技员。

村级专职农技员是农技推广的重要一环。现有村兼职农技员大多没有经过系统培训,不能很好履职。可从回乡知识青年或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挑选优秀人员,并经县级统一培训合格后担任村专职农技员。其报酬由所在村统筹安排,标准应接近或相当于村定编干部报酬水平。

作者:周爱军 唐铁华 蔡晓波 单位:江苏省如东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江苏省如东县农业委员会 江苏省如东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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