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资料文库 被征地农户经营权的集体土地论文2篇范文

被征地农户经营权的集体土地论文2篇范文

时间:2022-10-06 04:31:45

被征地农户经营权的集体土地论文2篇

第一篇

一、被征地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可持有性分析

1.被征地农户拥有再承包经营权。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征收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其中,只有安置补助费是用于安置被征地农户而非财产损失费。而被征地农户得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被征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最高不超过被征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从这里可以看出,政府用于安置农户的费用只是按照农村的消费水平保证被征地农户短期的生活,并没有涉及到生活技能和住房方面的补助。从法律条文来看,与土地相关的各项法律中,只谈到土地征收的前提、土地征收的流程、土地征收的补偿和对违反者的处罚等问题,而对于被征地者具体如何处理并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即法律上并没有有关在征收土地的同时改变农户的身份性质的规定。所以根据以上分析可以理解为被征地农户依然是集体成员,而作为集体成员就有权利承包集体所有的土地。如果被征地农户不能享有与其他集体成员同等的权利,那么同样作为集体成员的被征地者的权利是否是受到损害了呢?

2.被征地农户不具有再承包经营权。按照土地征收分配的实际状况来说,各地虽然不尽相同,但土地征收补偿费大部分是分给被征地农户;现阶段政府一般不会统一安置被征地农户而是将安置补助费直接交予被征地农户;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属于私人财产自然也归别征地农户。从财产归属来看,大部分的补偿款是被征地者所得,集体内其他成员并没有拿到或者拿到少量的补偿款。在这种前提下,被征地农户如果还拥有承包集体土地的权利,也就等于被征地者不仅拿了补偿金还拥有集体土地使用权,这样对集体内其他成员是不公平的。从领域内学者在土地征收方面的研究来看,业内学者们主要关注土地征收的补偿金额以及被征地者的安置问题,而且一直是以被征地者不再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为前提的讨论,默认了被征地农户在承包期内失地的同时失去再承包的权利的规则。从土地征收补偿改革走向来看,如果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在原有基础上增长10倍的提议付诸实施,那么被征地农户得到的补偿费用就不只是承包期内原耕地的年产值,而是相当于对农户终身承包经营权都得到的补偿,政府在征地补偿方面的改革也从侧面承认了被征地农户权利的转变,即被征地农户不再拥有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

二、对策建议

1.健全法律法规。法律上对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被征收之后被征地农户是否依然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没有进行明确的界定,各地方政府的土地征收实施方案中在被征地农户这方面,明确了对征地补偿费的分配方案,而对于被征地农户的再承包权利并没有规定。法律法规的不完善性对于集体成员的权利造成了一定的损害。不论是公法还是地方法规,政府部门应当完善法律规范中在这方面的内容,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征收的内容。

2.对于被征地农户拥有再承包经营权的权利保障。被征地农户如果拥有再承包经营权,那么钱、地两得的被征地农户在土地补偿费分配中占得比重就要适当的减少。安置补助费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本是被征地农户应得的补偿,如果这些不能保证被征地农户基本生活,应当从土地征收补偿费中拿出一部分补足。同时,在土地补偿费的分配中,被征地农户应当享有和其他农户一样的权利。其他权利如医疗等社会保障被征地农户同样按照一般农户的待遇享有。

3.对于被征地农户不再享有承包经营权的利益保护。增加补偿金额以及被征地农户的土地征收补偿所得比例;政府或用地单位拿出部分资金作为被征地者的培训资金,解决农户就业难甚至不能就业的问题;拿出部分土地出让金作为社保基金,为被征地者的生活提供一定的保障;一部分资金来帮助解决新进城农户的住宅问题。

三、结语

在计划经济时期,被征地农户的安置问题是很容易解决的,但是在市场经济的今天却是一个很大的问题。被征地农户的权利保护需要国家的法律政策予以支持,被征地农户是否拥有再承包经营权关系到农户的安置和土地征收补偿费的分配问题,在这个还存在歧义的问题上,应当健全法律法规,在法律还没有明确规定之前,根据不同的实施情况,提出不同的措施对现有的状况进行改善,保证被征地农户的利益和权利受到应有的保护,为被征地农户今后的生活提供保障,也为社会经济的稳定和健康发展提供一道保护屏障。

作者:高允余雪源单位:西南民族大学管理学院

第二篇

一、针对我国在集体土地农用地征收中存在问题提出解决对策

1.有效解决农村劳动力的安置问题,创新农村劳动力的安置方式,利用多种渠道保证农村劳动力的生活水平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代的到来,我国应相应地改革农村劳动力的安置方式,以市场为依据,充分利用多种渠道来进行农村劳动力的安置,以保证农村劳动力的生活水平不会因为国家的集体土地征收行为而有所下降。当前,我国在集体土地征收过程中,主要采取补偿款的方式来解决农村劳动力的安置问题。这种方式导致很多失去土地的村民难以就业,只能依靠补偿款来生活,很快坐吃山空。因此,在对农村劳动力进行安置的过程中,国家必须要创新农村劳动力的安置方式,除了以补偿款的方式来解决农村劳动力的安置问题外,还可以以社会保险、农业安置以及将地价款进行入股的方式来进行农村劳动力的安置。

2.建立土地征收补偿公开制度,确保土地征收公平公正,提高政府公信度努力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知情权是农民在土地征收过程中最基本的权利,应该维护和落实农民这种最基本的权利,把农民的知情权与政府土地征收补偿公开相统一,让农民真正参与土地征收、支持土地征收。逐步建立新时期的土地征收补偿公开制度。建立征收补偿的事前、事中、事后公开制度,提高政府对土地征收补偿信息的公信力,充分保证农民参与土地征收补偿公开的各个环节,做到公平公正。

3.强化对土地征收补偿实施机构的监督管理强化对征收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强对征收人员与农民沟通交流能力的培养。加强对土地征收补偿实施机构的监督,创新对我国土地征收补偿机构的管理方式。在对我国土地征收补偿机构的监督与管理过程中,主要应做到以下几方面:第一,抓住我国在进行农村集体土地农用地征收过程中的主要问题,突出重点;第二,政府应组织相关人员成立土地征收补偿监督小组,严格监管土地补偿款的去向,保证每一笔土地补偿款都能够如实交到被征地农民手中,并且将有关土地补偿款的去向信息公开。同时对土地征收补偿各个环节进行监督,做到客观公正,防止出现虚报、多报地上物,私分、多分补偿款。第三,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应加强对土地征收补偿机构的审计和管理,杜绝各个土地征收机构执行补偿标准不规范不统一。

二、结语

现阶段我国农村集体土地农用地的征收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与发展进程中的一个重大问题。如果这个问题解决得好,则能够使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设与发展提升到一个新的阶段,但是如果这个问题解决得不好,则会严重影响到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整体建设。

作者:陈贤单位:经济师

被举报文档标题:被征地农户经营权的集体土地论文2篇

被举报文档地址:

https://www.meizhang.comhttps://www.meizhang.com/lylw/jttdlw/655223.html
我确定以上信息无误

举报类型:

非法(文档涉及政治、宗教、色情或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

侵权

其他

验证码:

点击换图

举报理由:
   (必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