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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汉族学者与天文历法之学范文

时间:2022-07-29 10:59:36

明代汉族学者与天文历法之学

《自然科学史研究杂志》2014年第一期

1学者事迹追踪

1.1刘信和贝琳二人均是天文机构官员,也是整个明代天文、历法领域较有建树的学者,但《明史》均未予立传。这样,长期以来他们的事迹便隐而不彰。相形之下刘信资料的搜寻要更困难一些,以致有学者认为“信事迹无考,也不详明代何时人”[8]。实际上其人的生平行事还是有案可稽的:在《明英宗实录》“正统十四年八月壬戌”条,《明史》卷167《王佐传》和康熙江西《安福县志人物志》等处都有涉及。要而言之,其人为江西安成人,正统十四年随英宗北征,于土木堡事变中丧生。而在明人徐有贞《武功集》中有为一名叫刘中孚的人写的两篇文字,涉及其人的家世、学养、撰述等情况。其实,中孚即刘信的字。这样刘信的事迹反转为清晰,其人在宣德、正统间从事过回回历法文本的整理加工。与刘信比较起来,有关贝琳的记载较多。万历《上元县志•人物杂志》就有贝琳传;而明焦竑《国朝献征录》卷79收有《钦天监副贝琳传》。且从各家记述内容观之,它们当有一共同的资料来源,即约创谱于成化间之《贝氏族谱》,但此种珍贵资料早已不见传世,唯明清之际人路鸿休《帝里明代人文略》卷11据此转述颇详。要者其人祖籍浙江定海,至明初因祖父至南京服兵役,遂家金陵。琳幼业儒,15岁前往北京改攻天文学,正统十四年受监正皇甫仲和拣选,20岁即成为一名随军星占人员,后因“占侯屡有功”、上书言事称旨等情,历授刻漏博士、五官灵台郎。成化六年(1470)擢为钦天监监副,八年改任南京。今人陈久金先生有专文评介[9]。

1.2唐顺之、周述学、陈壤和袁黄等他们对伊斯兰历法进行过专门研究。唐顺之字应德,号荆川,江苏武进人。在其别集《荆川集》、焦竑《国朝献征录》、《明史》等文献中都有很详尽的传纪,所以其生平行事有案可稽,在此无需赘言。要者,其学识渊博,兼通文武,在许多方面都有非凡的建树。他对回回历法的研究,颇受后代同行的推重。如梅文鼎说“盖明之知回历者,莫精于唐荆川顺之,陈星川壤两公”。[10]周述学字继志,号云渊子,浙江山阴(今绍兴)人。《国朝献征录》卷79,黄宗羲《南雷文案》卷9均有传;《明史》传列卷199《方技传》。由此。对其生平行迹这里也无需多说,概言之,其人也是明中后期一学养极博之人,其学术领域兼及伊斯兰历法且有撰述。一般认为,周氏治天文历法之学,包括回回历法,是在唐顺之有关研究基础上的推进。陈壤和袁黄是师徒二人。陈氏字星川,吴郡人。《(崇祯)吴县志》卷51、阮元《畴人传》卷30有传,但极为简略。据之可知,陈氏乃明中期江苏民间历算学家,嘉靖间曾上疏改历,格而未行。袁黄字坤仪,一字了凡,吴江人,万历十四年进士,曾任兵部主事。其生平事迹《(雍正)吴江县志》有载,其中说黄氏尝受历法于长洲陈星川,其法本回回历,而以监法会通之,更定历元,更正五纬,号为详密。袁黄对师推崇备至,他说“古今谈历者,至我师陈星川先生精绝矣。予从之游,口授心惟,颇尽其秘”,又说“我国《大统历》,实用元《授时》之旧。其名异,其实不易也,较前代诸历最称精密。而以吾师之法求之,犹时有舛讹”。[11]除上述人士外,明中叶之后,钻研过伊斯兰历法的汉族学人,尚有周相和雷宗。周氏隆庆间曾掌钦天监事,他“洞晓历算占侯之术,……与武进唐顺之反复辩难,其所著历法,皆得精髓”[12]。后者称赞周氏学养时有“沙书暗译西番历”之说[13]。所谓“沙书”,即明人所说之“土盘”,即指伊斯兰历算。周相对回回历法应有一定的了解和研究,曾上疏请求刻印刘信《西域历法通径》[14]。雷宗,生平行迹不见文献载述,唯《明史》卷31《历志》以及梅文鼎的有关论述中,多次指出其有《合璧连珠历法》,为会通中回历法之作。该书似早失传,故无法进一步考究。晚明清初知名学者黄宗羲对伊斯兰历法也有研究。据载,其人于反清失败后浮于海上,终日与人“坐船中正襟讲学,暇则注《授时》、《泰西》、《回回》三历”,“尝言勾股之术乃周公、商高之遗而后人失之,使西人得以窃其传”[15]。有明一代涉足伊斯兰天文、历法之学的汉族学者见于记载者即上述十数人。综合来看,他们的队伍不算庞大,身份学养也颇有不同,他们的参与,除洪武间的数位可说是受命于上外,其他人士似乎都是出于自觉自愿。这些情形在一定程度上就决定了明代汉族学者之伊斯兰天文历法之学的规模、成就和影响。

2明代汉族学者伊斯兰天文、历法之学的基本内容

概而言之,即上文所指出的有关文献的翻译引进、整理加工以及对伊斯兰历法的专门研究。现依次分述于下。有关记载表明,洪武中后期回汉官员受命翻译引进的伊斯兰天文、历法著作唯有《天文书》和《回回历法》两种,参与这一重要活动的汉族学者,就目前所掌握的资料来看,即限于上所述及第一组各人。鉴于他们的学养、能力,更出于两书不同的内容和性质,种种迹象表明,各人在两种著作译介引进过程中具体所做及发挥的作用有很大不同。这里先来看《天文书》。《天文书》是部纯粹的阿拉伯星占学著作,一般认为其有底本,经学者们多年的研究,较一致地认定其底本即阔识牙耳(971~1029)的《星占学导引》(IntroductiontoAstrolo-gy),全书所阐述和介绍的是阿拉伯星占术的基本理论、占法、占事及吉日择定等。由此决定了其译介引进当采用忠实原著的直译方式(唯其如此,才能最大限度地保留异域星占学的特色),这就是为什么朱元璋向参译人员下达的工作指令是“唯直述,毋藻绘,毋忽”,而译员也“不敢有毫发增损”[16]的原因。由于伊斯兰天算家“素习本音,兼通华语”,所以在翻译过程中承担“口授”,李翀和吴伯宗等汉族学者所做则是“辑成文焉”,即担当记录译文、润色文字一类的辅助性工作。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李、吴等人的工作是无关紧要,可有可无。凡阅读过这部阿拉伯占星学名著的人,应该都会有这样的印象:其文辞简洁准确,优美畅达,这无疑是二人的功劳。更何况这种专业文献的翻译,要求译员必须拥有中、阿天文星占学领域的专业知识及各自传统文化方面的相关知识素养,由此需要双方人员优势互补、通力合作。很难想象,在当时的社会历史背景下,没有李、吴等人的鼎力相助,伊斯兰天文家能够单独如此出色地完成这部著作的翻译。与《天文书》的引进采用忠实于原著的直译不同,汉文本《回回历法》应是部编译的著作。之所以是“编译”,则取决于其底本是蒙元时代或明初传入的一些阿拉伯天文历表,内容主要是排列系列天文观测数据,并介绍日月五大行星等天体运行位置(包括日月食)的推算方法等。正因为所本是阿拉伯的天文历表,就不能采取直接翻译:要使其能够与中国传统的一套进行比对,就须更定历元,并根据在华实测调整天文数据,参照中国传统历法的基本格局和特点对其中的相关内容作必要的扩充或删减。其实,这不是推测而是有确凿证据:如流传至今的不同《回回历法》版本(如《七政推步》、《七政算》外篇和《明史•历志》附录本)均以洪武甲子为历元,均加入若干与中国传统历法相比照的话语①;都包括若干在华实测的天文数据②;一些在《天文书》中不占重要地位的天象,如日月交食,或找不到踪迹,如月、五星凌犯天象及测算等,在汉文本中都成为核心内容。而上述调整和转换并非轻而易举,显然是一项繁难的工程,同时也不是一般懂得天文、历法学的学者就可胜任。就前一点来看,它应是众多回汉学者经过较长时期的努力才最终完成;自后一点而论,最起码的条件就是兼通。由此,与《天文书》的翻译相比,参加《回回历法》编译的汉族学者,应该具有更高的专业素质,特别是中国传统天文、历法的专业素养。种种迹象表明,吴伯宗《明译天文书序》未曾提到的元统及其部下就是这样的学者,他们参加了《回回历法》的编译,也正式开启上述所说有关内容的调整和转换。这里,就必须提到前述石云里教授的发现和相关研究成果。据石氏文,元统于洪武二十九年撰写完成《纬度太阳通径》一书,在谈到撰写缘起及目的时有如下一段话:故有经无纬,不显其文。有纬无经,岂成其质。文质兼全,然后事备。谅二法可相有而不可相无也。尚矣洪武乙丑冬十一月,钦蒙圣意念兹,欲合而为一,以成一代之历制。受命选春官正张辅,秋官正成著,冬官正侯政,就学于回回历官,越三年有成,既得其传,备书来归。予因公暇,详观其法。善则善矣,但从春分之日为始布算,与中国历法起首不一。是以不愧荒鄙,因其法而推演合同,改算亦自岁前天正冬至之日为始,与中国历法同途共辙,岂不美欤?又详原法中间有混合难晓者,亦门分类析,俾人人得而易知,而无捍格不通之患尔。幸望后之君子职是业者,请加斤正,以传永久。

显而易见,这段话对考察《回回历法》的编译引进及元统等人的贡献非常重要。凡是对伊斯兰教文化在华传播史有所研究的学者都应知道,明初回汉学者对伊斯兰天文、历法著作的翻译引进工作,《天文书》因有吴伯宗译序的记载,其翻译完成于洪武十六年是没有问题的,而《回回历法》的编译过程、最终成书情况及完成的时间等,因相关文献失传或缺乏明确记载均成悬案,而上引文字在这方面就提供了不少十分可贵的信息。如说洪武十八年(也即引文所说洪武乙丑,公元1385年)钦天监有奉命选送3位监官就学于回回历官事,且一学就长达3年,最终结果是“既得其传,备书来归”,可以断言,这个过程和结果一定与后来编译完成的《回回历法》有直接关系;还有,元统已注意到“备书来归”之书中所载之回回历法与中国传统的一套的起算点不同,因而尝试着去进行换算,还去解释疏通回回体系中的一些繁难问题。另外,元统有《纬度太阳通径》的回回历法著作,一向不见中国文献所载,而这部书所讨论的主要是太阳运动的计算,石云里指出,“如果按照(元统)《大统历法通轨》的做法,似乎也应该有太阴、交食和五星等部分”[6],可以认为这一推测颇为合理。从现掌握资料情况来看,明代汉族学者对输入之伊斯兰天文、历法文献的整理加工仅限于《回回历法》。这方面的工作由刘信开始于宣德中后期和正统年间,由贝琳完成于成化十三年(1477)。刘信曾撰《西域历书》,最终定稿时正式改名为《西域历法通径》。时人徐有贞在为其所撰书序中称:予友刘中孚,知星历,博极群术,而旁通西域之学。尝以其历法舛互,无一定之制,岁久寖难推步。为之译定其文,著凡例,立成数,以起算约而精,简而尽,易见而可恒用,秩然成一家。书将以传之,为其学者其用心亦勤矣[18]。由此,刘信起而加工整理回回历法典籍,是因他看到洪武中后期回汉学者合作编译完成的《回回历法》在内容上多有相互抵触之处,实难于据之推算,遂着手进行订正、加工。其所做工作据上引徐《序》似为之重新厘定文字,明确其推算原则和方法,并编制了若干助算表格。经过上述一番繁难艰辛的工作,回回历法终于成为可用之书:“以起算约而精,简而尽,易见而可恒用”,因日月五星等天体位置的运算有了大量的助算表格可查,所以十分便捷。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徐氏所撰《赠钦天监主簿刘中孚序》,刘信“尝著《凌犯历捷要》,补前人之未备”。所谓“凌犯历”,就是指月球在星空中做周期运动时,与恒星、行星靠近、掩食的时间以及五星在恒星背景上穿行,它们在观测者的视角上呈现出的彼此逼近、掩食的时间。而上述因素今也可以在残存的《西域历法通径》中看到。刘信书原为24卷,今仅存卷11~14、21~24计8卷。其大概内容是11~13卷为金、水星第二差的求法及相关的助算表格;卷14为月、五星泛差的求法及助算表格;卷21~24为月、五星凌犯的求法及助算表格。可见其与徐有贞文中所说相当接近。《七政推步》卷1后有段跋语:此书上古未尝有也。洪武十八年,远夷归化,献土盘历法,预推六曜干犯,名曰“经纬度”。时历官元统去土盘译为汉算,而书始行乎中国。岁久淹没,予任监佐,每虑废弛而失真传。成化六年,具奏修补,钦蒙准理。又八年矣而无成。今成化十三年秋,而书始备。命工锓梓,传之监台,以报圣恩,以益后学。推历君子宜敬谨焉。这段文字是古籍中仅有的有关成化间回回历法文献现状及贝琳“具奏修补”情形的记载。可由于过于简略,据之只能大概知道在刘信整理加工二三十年之后,回回历法文献再次面临“淹没”的危险,贝琳以强烈的责任心,“每虑废弛而失真传”,遂有“具奏修补”之举,并经过前后8年的工作最终得以告成,“而书始备。命工锓梓,传之监台”。由于洪武中后期汉回学者合作编译完成的《回回历法》原本早已失传,刘信《西域历法通径》又严重残缺,所以,今人似无从具体考究、评估贝琳的工作业绩。但无论如何,他的具奏修补应当是富有成效的:经他整理的本子,清代收入《四库全书》时改名《七政推步》,是流传至今3个版本中较为重要的一种。明初颁行的《大统历》及后来元统在此基础上重加厘定的《大统历法通轨》,是对《授时历》略加改造而成,天文数据基本上沿用元代的观测,由于年远数盈,未加有分量的修正,大体上自景泰之后,钦天监交食预报时常不验,如仅据《明史•历志》等文献记载,景泰元年、成化十年、十五年,弘治年间、正德初年等,都有失推或误报,而自嘉靖、万历后,这类情形就更是载不绝书了。而相形之下,依回回法推算却时常有验。如万历十五年(1587)吏科给事中侯先春在请求将《回回历法》纂入《大统历》中的奏疏中就说到“该监见有回回历科,其推算日月交食及五星凌犯最为精细,囊者月食时刻、分秒不差舛,只以原非大统历法,遂置不用”[19]。正是在上述情况下,唐顺之、周述学、陈壤和袁黄等汉族学者起而从事对回回历法的专门研究,目的就是“镕回回术入大统历中”,使陷入危机中的传统历法走出困境,继续能在王朝的政治生活中发挥应有的作用。为此,上述诸人等曾积极著书立说,如唐顺之和周述学有《大统万年二历通议》,唐顺之还有《荆川先生历算书稿》(中有《回回历法议》和《回回历批本》等专门著作),陈壤、袁黄有《历法新书》,雷宗有《合璧连珠立法》等①,对将回回历法融入中国传统体系表现出很高的热情。不过,就“镕入”的实际效果以及研究所达到的真实专业水平而言则不宜过高估计。这里,可引用清初历算大家梅文鼎的有关评论作结:盖明之知回回历者莫精于唐荆川顺之,陈星川壤两公。而取唐之说以成书者为周云渊述学;述陈之学以为书者为袁了凡黄。然云渊《历宗通议》中所述荆川精语外别无发明。而荆川亦不知最高为何物(唐荆川曰:要求盈缩何故减那最高行度,只为岁差积久,年年欠下盈缩分数,以此补之云云。是未明厥故也),若云渊则直以每日日中之晷景当最高,尤为臆说矣。了凡《新书》通回回之立成于《大统》,可谓苦心,然竟削去最高之算,又直用《大统》之岁余而弃授时之消长,将逆推数百年亦已不效,况数千万年之久乎?[10]明代汉族学者的伊斯兰天文、历法之学基本情形如上。总体来看,内容不是很丰富,前期基本上是围绕着《天文书》和《回回历法》二书的引进及《回回历法》的加工整理展开,后期的研究则专注于回回和中国传统二种历法体系的比较和融通。不过,就十数位且多数并非以此为职业的文人而论,他们能在如此专业的领域中有上述那样的投入和建树,已属难能可贵。

3明代汉族学者涉足伊斯兰天文、历法之学的意义

有明一代涉足伊斯兰天文、历法领域的学人,自民族属性上来说包括回、汉二族。就肩负使命的重要性而言,回回人员首当其冲:如在文献的翻译引进中其人担当主导角色;明代官方设置伊斯兰天文机构也是由专业的回回人员主持和承担其中相关工作。如此一来,究竟如何看待汉族学者涉足这一领域的意义?笔者以为可以从下面一些方面予以观察和界定:首先,从语境和对中国传统文化的熟悉程度上来看,汉族学者涉足其中具有某种不可替代性。无论是与明初通过各种途径入华并在钦天监任职的回回人士、还是后来在华居住生活的回回后裔相比,通常情况下汉族学者应该更熟悉、更了解包括天文、历法等在内的中华传统文化,而伊斯兰天文、历法的引进和研究,都在中华传统文化的语境中进行,两大体系之间需要对话、沟通,有关文献也必须有符合中国本土文化精神的诠释、转换和书写①,由此,客观上需要汉族学者群体的介入。事实上,明代涉足这一领域的汉族学者,他们正是在上述方面去发挥他们无可替代的作用的。其次,自化解危机、寻求出路来说,汉族学者实更具有紧迫性,从而对于这一领域的涉足也更为主动和积极。前面已经谈到入明之后中国传统历法所面临的挑战和危机,而当我们去追寻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时就不难发现,在诸多因素中有一方面是与中国传统历法的一些固有缺陷直接相关的。对之,明初朱元璋号令中外人员引进翻译伊斯兰天文、历法文献的必要性时就已经看到,他说“迩来西域阴阳家,推测天象至为精密有验,其纬度之法又中国书之所未备,此其有关于天人甚大,宜译其书”[16];而晚明著名天文历法学家徐光启说得就更为明确具体:近世言历诸家,大都宗郭守敬旧法……。至若岁差环转,岁实参差,天有纬度,地有经度,列宿有本行,月五星有本轮,日月有真会似会,皆古来所未闻,惟西国之历有之,而舍此数法则交食凌犯终无密合之理。高皇帝尝命史臣吴伯宗与西域马沙亦黑翻译历法,盖以此也[20]。也就是说,在伊斯兰体系中存在着中国天文历法所不具备的某些实用技术和方法,而这些技术和方法恰恰又是高度追求日月交食以及月、五星凌犯天象预报精确度的中国体系所迫切需要的。这就是从朱元璋到元统、刘信、贝琳,再到嘉靖、万历以后的其他汉族学者为什么会对伊斯兰体系前赴后继,孜孜以求,不遗余力的原因。相形之下,有迹象表明,明代天文机构双轨制所形成的竞争态势,使得在这一领域本来占居主导地位的回回人士态度反较消极,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件事情上:一是对文献汉译本的流传、加工漠不关心,《明史》撰者在谈到清初《回回历法》的流传现状时有这样一种说法:其书多脱误。盖其人之隶籍台官者,类以土盘布算,仍用其本国之书。而明之习其术者,如唐顺之、陈壤、袁黄辈之所论著,又自成一家言。以故翻译之本不行于世,其残缺宜也[21]。二是对相关推算方法可能存在“深自秘”问题。对之,梅文鼎曾多次论及,如说:(《回回历法》)在洪武间未尝不密,其西域大师马哈麻、马沙亦黑颇能精于其术。但深自秘惜,又不著立表之根,后之学者失其本法之用,反借《大统》春分前定气之日,以为立算之基,何怪其久而不效耶[22]。《回回历法》,刻于贝琳。然其布立成以太阴年,而取距算以太阳年,巧藏根数,虽其子孙隶籍台官者,亦不能言其故也[23]。也就是说,为能在与中国传统一套的竞争占据有利地位,回回人士对某些核心的专业技术秘不示人。上述说法只是一种推测,还是确有其事?数年前石云里教授在他的一项研究中部分地坐实了梅氏的指责:自明初以来,回回学者似未将回回太阳历和太阴历日期的换算方法传授给汉族学者[6]。第三,汉族学者涉足这一领域,留下大量有价值的成果。清代以来流传的《回回历法》版本,无论是严重残缺的《西域历法通径》,还是相对完整的《七政推步》以及《明史历志》附录的《回回历法》,无一不是经过明代汉族学者整理、加工的产物。除此而外,还有前述元统及嘉靖万历年间汉族学者所撰写的众多专门著作[24]。相形之下,除洪武间的文献译介引进外,回回天算家在他们本来占有天然优势的这一领域里却抱残守缺,别无成书,这不能不说是令人遗憾的。而上述这样一些典籍,林林总总,蔚为大观,是元明以来输入之伊斯兰天文学的重要载体,成为清代以来、特别是近现代以来国内外研究、探讨这方面问题的学者所依据之最基本的资料。

作者:陈占山单位:汕头大学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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