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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投资论文范文

教育投资论文

教育投资论文范文第1篇

教育投资总收益包括两部分,一是私人收益,二为社会收益。美国教育经济学家麦克马洪(McMahon,2002)对不同地区教育总收益的研究结果表明,越是欠发达地区,教育总收益越高。以初等教育为例,非洲、拉丁美洲、亚洲及OECD国家的教育总收益率分别为:54.8%、37%、34.2%、17.8%。[4]非洲、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区基础教育总收益非常高,这不但反映了较高的货币化收益,而且反映了来自于改善健康、民主、稳定所带来的教育投资外溢效应。

1.教育投资的社会外溢效应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新经济增长理论的诞生,人们开始关注人力资本的内部效应和外部效应。内生增长理论在传统宏观经济理论基础上发展了一系列以人力资本为主线的经济增长模型。它强调经济增长不是外部力量,而是知识外溢、人力资本投资、研发(R&D)、收益递增、劳动分工等内部因素作用的结果。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是罗默(Romer,1986)和卢卡斯(Lucas,1988)的内生经济增长模型。罗默把知识作为一个独立的生产要素,强调知识具有很强的正外部效应和非竞争性。卢卡斯首次明确提出了人力资本既有内部效应,又有外溢效应。内部效应是指人力资本拥有者个人从人力资本中获益,提高劳动生产率;外溢效应是指技术水平或者平均人力资本水平对生产中所有因素的效率都会产生作用。卢卡斯提出了教育市场产出的生产函数模型并通过此模型来估算教育投资外溢效应。他认为教育产出源自两部分:一部分来自物质资本和有效人力资本的贡献,即教育或人力资本的内部效应;另一部分来自人力资本的外部收益,即教育投资的外溢效应。模型认为人力资本增加推动经济增长;人力资本的外溢效应导致经济总量生产函数呈现出规模收益递增的性质,使经济在实现增长的同时伴随着不断的资本深化。模型强调用于研发部门中刺激创新的人力资本,人力资本水平通常是用平均受教育水平来度量,正是由于人力资本水平和存量的不断增加才促进了创新的发展。

这一相关性在OECD国家中极强,因为OECD国家引领了科技创新潮流,但是在其他130多个国家或其他发展中国家,这种相关性要弱得多,因为这些国家缺乏对科技创新实验失败的容忍。[6]在贫穷落后、文盲充斥的国家,大多数技术和知识传播得相当缓慢,人们较少有获取知识的机会,大多数人似乎远离了因特网、图书馆、印刷媒体、现代物质资本和高效的政府机构。[7]教育投资的社会外溢效应具体表现如表1所示。教育最主要的外溢效应表现为教育对经济增长的外溢效应。教育投入尤其是高等教育投入与经济增长之间具有显著相关。教育投入是人力资本形成的基础,而人力资本又对经济增长产生影响。教育外溢效应一般有5年、10年、甚至20年的滞后期,并将发挥长期动态的影响。托佩尔(Topel)利用卢卡斯新古典动态模型对国际教育市场化外溢效应进行的研究表明,非洲大约15.7%、拉丁美洲大约14.8%、亚洲14.2%、OECD国家为14.0%。[8]麦克马洪估算了作为纯公共产品的教育社会外溢效应,非洲平均为17%、巴西为6%、印尼5%、美国为4%。[9]赫克曼、克莱诺及托佩尔(Heckman&KlenowandTopel)的相关研究表明,教育市场化外溢效应占教育总收益的比重上限分别为:非洲68%、拉丁美洲64%、亚洲62%、OECD成员国为61%。

麦克马洪和阿比安(AppianandMcMahon)的相关研究表明,教育市场化外溢效应占教育总收益下限为:非洲45%、拉丁美洲41%、亚洲39%、OECD成员国37%。[11]丹尼森(EdwardDension)运用柯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对美国1930~1960年的GDP增长率进行分析后发现,约2.93%的年均GDP增长率中,有23%来自于劳动力受教育后素质的提高。琼斯(GeraintJohnes)认为教育不平等和经济增长之间存在一定关系,教育不平等对经济增长的影响非常显著。卡斯特罗(AmparoCastello)和多梅尼克(RafaelDomenech)研究发现,教育不平等对经济增长有阻碍作用,并且这种阻碍作用要大于投资所具有的促进作用。教育对降低人口增长率的外溢效应。良好的健康水平提高了人口增长率,而受过良好教育人群的低生育率在抑制人口增长的同时,提高了人口素质。显然,人口净增长的降低意味着健康水平的提高和家庭贫困的减少。决定人口净增长的主要因素有:婴儿死亡率———依赖于女性的教育水平及其滞后效应;预期寿命———依赖于婴儿出生率、教育水平及其滞后效应;人均GDP。这些因素组合在一起便产生了“良好的健康水平”并产生人口净增长。接受更多的教育有助于维持整个社会的健康水平和低生育率。格罗斯曼和凯斯特拉的研究表明:在非洲,教育对降低人口增长的外溢效应较低而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外溢效应比较明显。较高的人口生育率主要集中在有相当比例的女性没有完成初等教育的极度贫穷国家。在这些国家,教育对公共卫生的影响导致人口出生率持续提升,如大多数撒哈那以南非洲国家。在中低收入和中等收入的东亚、拉丁美洲国家,大多数女性受教育年限已经达到了9年,对降低生育率的影响大于对改善公共健康水平对生育的影响,人口增长率正在降低。教育对民主和社会发展的外溢效应。教育民主化溢出效应所反映的是教育对社会发展、法律制度完善、党派作用与保护、选举过程中候选人的保护、军人独裁政治的减少以及其他相关项目的影响。民主和社会法律制度的发展需要以受过一定教育的人口作为基础,越是贫困和文盲充斥的国家,越容易滋生独裁专制的环境。高等教育和高人均收入是民主化的必要条件之一,人均收入提高使中产阶级人数日益增加,而它们对政治参与的渴望很高,这些在独裁专制的国家中是不可能出现的(Diamond,1992)。

从国际经验看,世界上人均收入低于600美元的国家基本上属于专制独裁国家,如亚洲和非洲部分国家。从相关实证研究看,在对于民主化程度起决定性作用的因素分析中,中等教育(以滞后15年的中等教育的毛入学率来衡量)、人均GDP增长(滞后5年)都呈现出显著的正相关。巴罗(Barro,2001)和克莱格(Clagueetal.,1996)等的研究发现,当识字率纳入到民主化过程中时,T统计量非常高。阿皮亚和麦克马洪的跨国研究表明:人均教育投资的增加(人均增加13.8美元),滞后40年对民主化程度提高的比例高达36%。[15]迪伊(DEE,2003)的研究发现,若以报纸阅读的频次作为度量的标准,教育水平对于投票参与、言论自由的支持具有显著性影响。美国盖洛普机构(Gallup)的相关调查表明:在每一个收入群,愿意参与社会服务的接受过中学后教育的人和接受过中学教育的人的比例分别是22%和12%。霍奇金森和魏茨曼(Hodgkinson&Weitzman)的研究表明:在低收入阶层当中,大约有24.7%的大学毕业生能将他们的部分收入用来捐赠,而高中毕业生只有12.5%的比例。在高收入阶层中,19.1%的大学毕业生能用他们的部分收入进行捐赠,高中毕业生只有7.5%左右。[16]教育对增强慈善机构捐赠能力做出了贡献,而这些社会机构又是有效促进民主发展的物质基础。教育对自由人权发展的外溢效应。民主研究的国际性非政府组织“自由之家”(FreedomHouse)认为,“自由”含义广泛,包括政府对其国民负责、法治、言论自由、结社自由、信仰自由、保障少数民族及妇女权益等。联合国人权宣言则把人权定义为包括教育和健康在内的更广泛的含义。人权的决定因素与我们上述所讨论的民主化有相似的基本原理。相关实证研究表明,人权能显著地改善民主化程度,而军事开支与人权的发展存在显著的负相关(McMahon,2002a)。人权也被看作为一种公共产品,分享人权是自由的基本条件。教育的边际贡献对人权发展具有显著外溢效应。阿皮亚和麦克马洪的实证分析发现,非洲国家人权在过去的40年中增长了4%,人权状况的改善又促使教育投资以相当的比例增长。教育对政治稳定的外溢效应。民主化对政治稳定具有直接贡献,政治稳定又直接作用于经济增长。

1980年美国国际报告集团公布了“国际国家风险评估指南(InternationalCountryRiskGuide,ICRG)”并提供了政治稳定性的衡量标准。ICRG评估法对3类风险指标———政治风险、金融风险和经济风险及22个变量进行综合评估,其中就有教育指标。对政治稳定性的关注来自于政治科学,正如民主化、人权一样,提高中产阶级的收入和教育水平能够诱致更大的民主参与度、民主发展以及更大的政治稳定性。从国际经验看,OECD成员国整体上具有较高的人均收入、普及化的教育水平和广泛的民主化程度,政治相对稳定;中等收入国家处在转型之中。军事开支和政治稳定性的关系在理论上令人置疑,短期内独裁专制和政治稳定性可以用大量的军事开支来维持,但长期内,则是不可持续发展的。过度和高昂的军费开支也许会导致不稳定甚至诱发军事政变。相关实证研究表明:人均经济增长(滞后20年)、中等教育入学率(滞后20年)以及民主化程度和政治稳定具有显著正相关(p≤.05),而军事开支(滞后5年)与政治稳定性呈显著负相关。

虽然新加坡、沙特阿拉伯等国家是独裁政府,但政治非常稳定,这与其教育发达不无关系。阿皮亚和麦克马洪的模拟表明:初等和中等教育投资增加2个百分点,非洲政治稳定性平均提升3个百分点,非常贫穷的国家则提高7个百分点。教育对降低犯罪率及监控成本的外溢效应。犯罪和教育水平有一定的相关性。威特(Witt,1997)研究发现,犯罪活动与教育水平没有必然联系,但缺乏监管的青少年与犯罪率之间存在着显著正相关。跨国实证研究发现,较高的中等教育毛入学率与较低的杀人犯罪率之间存在显著相关。如果控制收入增长变量,提高中等教育入学率有助于减低财产犯罪率。教育改善了同伴之间的关系,城市贫困和不公平性的减少降低了犯罪发生率。研究发现,人均中等教育增加13.8美元投资所致入学率提高使犯罪率降低9%,自杀率降低2%。然而,随着人均收入提高,财产犯罪率也有可能会提高(包括白领犯罪),这是教育的一个负外部性(滞后20年的财产犯罪率上升1.2%),这种犯罪抵消了部分教育所带来的收益,但整体而言,教育降低犯罪率的正外部性要大得多。犯罪率降低的同时,政府可以降低监狱的修建成本、监禁成本以及安抚受害者的成本。

教育对降低贫困的外溢效应。大量的跨国数据研究表明,扩大中等教育投资与降低贫困尤其是农村地区的贫困具有显著正效应。在非洲,经济增长和扩大中等教育投资对降低贫困具有显著的积极影响,40年中非洲贫困大约降低了18%。但是教育可能导致的负外溢效应亦值得警惕。在中国,非义务教育阶段实行成本收费政策,特别是对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贫困地区,居民分担相对较多的教育成本,这直接影响到家庭教育支出。在这种教育成本分担结构下,农村家庭与城市家庭相比,弱势家庭与社会地位高的家庭相比,其教育投资更易受到信贷约束。近年来,随着高等教育规模的扩大,高学历者就业率下降,劳动力市场上人才高消费现象严重,“劣币驱逐良币”现象时有发生。贫困家庭子女在接受高等教育后面临着就业困难和回报率降低,这使贫困家庭面临着更大的困境和投资风险。在某种程度上,教育没有降低贫困,反而扩大了贫富差距。教育返贫现象是教育负外溢效应的突出表现。教育对降低社会不公正的外溢效应。劳动力经济学的研究表明,教育对收入分配具有重要影响。经济增长和教育投资增加本身并不必然导致社会不公正现象减少,如巴西的人均收入伴随着严重的社会不平等,人均收入和社会不平等之间存在着严重的倒U形库茨涅滋结构(InvertedUoftheKuznetsCurve)。但如果控制教育资源本身的配置方式,萨卡罗普洛斯(Psacharopoulos,1977)和欧利希(Ehrlich,1975)的研究发现,教育不平等和相对收入贫困之间存在高度相关性。反思教育的资源分配,自20世纪五六十年代以来,东亚一些国家或地区如日本、韩国、台湾、香港、新加坡、马来西亚等都先后扩大了基础教育的受众范围。这些举措不但带来了较快的人均GDP增长,而且大大降低了社会不平等程度。麦克马洪的研究表明,增加2%的教育投资能降低社会不公平程度8个百分点。

塞尔维斯特(Sylwester,2002)的研究同样表明,更多教育投资和未来若干年社会不平等降低之间存在着稳健的正相关。然而,随着人口的流动,教育的社会收益流入其他地方,使流入地获益。大量流动的高素质劳动力为流入地创造出大量社会财富,也提供了庞大税收,从而为流入地社会事业的发展提供了财力资源。劳动力的流入地区享受着输入地教育提供的社会收益,却并不需要为之提供资金等支持,显然这种负外溢性对欠发达地区来说是不公正的。教育的地理外溢效应。地理外溢效应表现为农村劳动力转移至城市及大学毕业生国内和国际流动。国际上,人们从教育资源不足的贫穷农村地区向城市转移屡见不鲜,如巴基斯坦的农村劳动力转移至卡拉奇,埃及大量移民流入开罗,阿根廷大量农民流入布宜诺斯艾利斯,巴西农民流入里约热内卢,美国密西西比流域的大批贫民流入芝加哥黑人区。这些现象部分地是技术转移的结果,也是人们渴望在城市追求更好经济和生活条件的结果。这些移民中一些人进入到了生产性部门就业,但有些人并不能如愿以偿。而城市的教育成本、福利体系等和农村地区不一样,这将在一个国家内导致教育的负外溢效应。国与国之间同样存在着从发展中国家到发达国家的人才外流负外部效应。流出国的负教育外溢效应取决于接收国的移民政策,也依赖于低收入国家的教育政策。如,在巴基斯坦、印度和撒哈拉以南非洲,大部分的劳动力没有接受过基础教育,而大学毕业生寻找工作的机会也非常有限。这些外移毕业生所花费的教育成本没有得到补偿,教育的社会收益率就是负的。中国劳动力由不发达地区到发达地区和由农村到城市的流动使教育地理外溢效应明显,而溢出效应影响了流出地区政府教育投入积极性,使流出地区的教育面临着资源严重不足即地区教育贫困问题。教育经费的差距又导致经济发展新的差距,从而使城乡之间,东部和中西部之间贫富差距加大,“教育贫困陷阱”的存在就成为必然。教育贫困会随着经济的非平衡增长而逐步扩大,教育贫困和经济贫困相互强化,欠发达地区和贫困家庭有陷入低发展和贫困陷阱的危险。教育对知识创造、传播及教育本身的外溢效应。经济学家常常认为技术进步是经济增长过程中的关键要素,这其实反映了新知识和通过教育的对外扩散对经济发展做出的突出贡献。罗默、埃利亚松(Eliasson)及熊彼特(Schumpter)的研究均强调了教育对各种领域的创新贡献,教育对知识的获取、吸收和交流具有极强的外溢效应。主要技术领先国家大大地促进了创新的发展,同时也提高了这些国家高等教育的收益率。麦克马洪的研究表明,增加教育投资将会导致基础和中等教育入学率提升,基础教育发展将会有更多的资金流向中等和高等教育层次。教育投资促使教育层级之间有了一个良性互动,使教育不断地向更高水平发展。

2.教育投资的私人外溢效应教育除了长期的个人货币收益外,还是提高社会地位和生活质量的有效手段。显然,教育既具有货币化的私人内部收益,也具有非货币化外部效应———对个人未来及其家庭成员的影响。当个体不在劳动力市场而在家庭内部或社区生产中使用其人力资本的时候,就会产生教育投资的外溢效应。界定和解释教育的个人非货币化收益是很必要的,尤其要注意其与社会发展外部性重叠问题。教育投资的私人非货币化收益被认为是那些教育不但对自己而且对家庭有好处的收益。家庭享有私人收益是因为作为教育投资决策单元的家庭承担了学习的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利用卢卡斯新古典经济学动态模型,麦克马洪估算出教育投资的私人外溢效应大概占到货币化收益的80%。从具体分布来看,教育在增加健康、寿命、儿童健康和降低婴儿死亡率及配偶健康方面的边际收益最大,占到了总外溢效应的40%左右。其次是教育对促进儿童认知发展的外溢效应较大,大约有11.2%的贡献率。教育对降低生育率、缩减家庭规模及减少贫困方面的作用占货币收益的百分比大约为6%。教育投资对减少人力资本退化的贡献率为5%,而对非市场化职位的满足、愉悦的生活环境和消费满意的贡献占货币收益的比例分别为4%、2%和1.3%。此外教育还具有在工作中享受高中和大学学校生活所带来的纯消费效果,大约占到了总货币化收益的9%。尽管家庭和学生看重健康、更长的寿命、更好的孩子教育、消费满意和生活环境舒适,但是他们在作教育选择的时候往往把这些非市场化效应想当然了。相关研究表明:有73%的大一学生认为上大学的目的是为了获得更多的收入和得到更好的工作。只有27%的学生估计到了教育非货币化收益,即外溢效应的重要性。相关研究还表明:教育私人外溢效应存在被低估现象。包括下一代更好的教育、健康、终身学习等非货币化收益与预期收入的相关性是非常明显的,如果这些私人外溢效应能被更清楚地确定和理解,将大大激励家庭和个人的教育投资。

二、教育投资外溢效应内在化

教育投资是一个包括了政府、家庭和学生的共享事业,若将机会成本也包含在内,家庭教育投资基本占到了教育总投资的50%左右。研究教育投资外溢效应的目的就是要明确这些教育成本应该如何在私人、雇主、政府部门及捐赠者之间进行分配以达到资源配置帕累托最优。因为私人决策者们对教育投资外溢的认识不足,教育投资的市场失灵现象时有发生。同时,教育投资还存在政府失灵,即政府教育投资无效率及腐败现象。那么,应该如何在充分考量教育投资外溢效应的前提下,评判教育投资政策的优劣?这就需要政府部门形成一个科学有效的教育投资外溢效应内在化机制,以使资源得以充分有效配置,促进教育长期可持续发展。

1.建立教育投资政策的科学评价机制首先,政府教育投资必须具有战略眼光,着眼未来,始终把教育投资总社会收益率作为效率标准。这是因为:第一,教育外溢效应总体趋于正向。教育投资外溢效应总体为正,这与教育本身的性质和功能相关。国家举办教育是为了提高国民素质,促进个人及社会的和谐发展,为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等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可靠的人力资源,促进国家跨越式发展。教育事业对于受教育者个人以及整个国家来说是一项积极、意义重大、不可替代的事业。教育负外溢效应的出现大多与教育发展本身及国家教育政策相关,尽量解决教育本身发展中出现的问题,不断完善教育政策,不断革新教育理念,合理调整教育发展结构和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和提高教育公平等措施的落实都会有效遏止教育负外溢效应的产生。第二,教育外溢效应趋于多元。教育外溢效应在教育级别、类型、性质、区域等方面表现出差异,体现出多元化。在教育级别上,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外溢效应依次减弱。在教育类型上,基础学科的外溢效应大,应用学科的外溢效应相对较小。在教育区域上,农村地区教育要大于城市地区,欠发达地区要高于发达地区。基础教育之所以要义务化,是由基础教育的强外溢效应决定的。政府在高等教育中的作用就在于推动高等教育竞争创新,补充市场的不足。基础学科之所以要加大支持,也在于其巨大的外溢效应。第三,教育外溢效应趋于持久。教育的代际正外溢效应明显,教育对个人的影响广泛而深远,教育存在于个人发展的整个过程中。教育尤其是高等教育是造成收入不平等的重要原因,也是教育代际外溢效应的体现。为了缩小代际收入差距过大及代际收入固化,政府必须制定相应的公共教育政策,促进教育代际公平。其次,吸引多元投资主体,促进教育投资结构多元化。这是因为:第一,教育投资的社会外溢效应和私人外溢效应的存在,这就需要政府部门加大教育投资并吸引更多的家庭、企业、捐赠者的教育投资。第二,教育投资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并存,单靠一方无法满足效率最优。市场失灵的主要表现为:信息匮乏及不对称的普遍存在、人力资本投资中不完全资本市场和雇主培训项目缺乏导致私人部门培训能力疲软等。弥补市场失灵的主要途径是加强政府宏观调控,改善学生可获得信息的途径,减少不准确信息。这些市场失灵现象得以克服,私人和公共部门对教育投资将会大大增强。政府失灵的主要表现有:政府腐败导致资源偏离培养社会精英的目标,教育投资不足,教育资源配置效率低下。教育投资应该以最大程度的理性和可能的低成本去实现高质量。第三,社会公平的考量。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基础。教育公平思想经历了漫长的发展过程,经历了“机会均等”和“结果均等”及两者逐步调和的过程。社会公正与教育投资组合密切相关,并且被认为是衡量教育投资形式独立、合理的方法。教育资源分配不公对教育发展目标的实现具有间接影响。较高的教育总社会收益表明许多国家的教育投资比率需要提高。政府提高教育投资占GDP的比例能够潜在地吸引私人教育投资,同时通过适当收取学费提高大学入学率和社会公平感。在相对长的一段时间内,增加私人教育投资与增加公共教育投资的作用一致。

2.创新教育投资外溢效应的转化机制“庇古税”本质上是引入一种政府干预机制。它不仅是对负外溢效应经济行为进行征税或惩罚,而且包括对正外部效应经济行为进行补偿。我们已经清楚基础教育的外溢效应较大且其收益往往无法直接体现在当期的社会产出上,滞后期较长,同时收益中很大一部分无法用货币来直接衡量。无论对于个人发展还是社会整体进步,基础教育都产生着潜移默化的基础性作用,而且基础教育在抑制社会犯罪、控制传染病的流行等社会非经济因素方面往往比高等教育有更为显著的效果。因此,基础教育单靠市场机制很难有效提供,需要有政府的直接介入,提供足够的公立学校,让尽可能多的人接受高质量的基础教育。在外溢效应转化机制上,国家应继续加大基础教育投入,减轻农村困难家庭经济负担,继续对农村家庭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对义务教育不达标、义务教育乱收费等现象加强处罚力度。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不断提高保障水平。继续解决城市困难家庭、农民工子女、留守儿童等弱势群体接受义务教育问题。让所有学龄儿童都能上得起学和上好学。高等教育的正外溢效应相对较小,即高等教育公共产品的属性小于私人产品的属性。相关研究表明:在我国高等教育的总收益中,有75%以上被内化为受教育者的私人收益,高等教育的外溢效应很不明显。在高等教育内部,研究生教育的外溢效应更弱,其私人物品属性更加明显,这一结论可为解决我国非义务教育尤其是高等教育的外溢性问题提供理论依据。对于非义务教育产品,在没有政府介入的情况下,市场本身也会提供一定数量的教育产品。然而为了使非义务教育产品供给达到最优水平,应尽量避免政府失灵现象发生,政府可以采取多种方式间接地调节非义务教育的有效供给。国家应坚决贯彻教育法规,规范教育投资中的各种权力关系,严惩各种权钱交易和各种搭便车行为,提高教育资源配置效率。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高等教育资源空间配置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利用立法、经济、行政等手段调控政府高等教育资源。

教育投资论文范文第2篇

本文以经济理论为基本框架,从家庭教育投资主体出发,探讨影响宁夏少数民族地区农户家庭投资决策的因素,并且试图验证家庭教育投资与各因素之间的关系。本研究采用问卷调查方法,对宁夏灵武市农村地区进行抽样调查,在调查过程中,由于语言、交流方式的不同,为了保证调查情况的真实与完整,我们采取一对一的细致调查,并对在调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不断讨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调整。我们共发出问卷400份,收回394份,其中,有效问卷387份,有效率为98.2%。

(一)样本家庭基本情况1.样本家庭民族分类由于本调查地区处于民族地区,样本中少数民族比例占到了78%,为301户;而汉族家庭为22%,为86户。2.样本家庭父母的基本特征从表1可以看出父母的年龄多集中在36岁至50岁之间,受教育程度以初中为主;父亲的年收入多在1万到3万之间,母亲的年收入集中在5千元以下及1万元至3万元两个区间。3.家庭子女基本情况样本家庭中拥有两个子女的家庭超过总家庭数量的一半,为216户,占有56%比例;只有一个子女的家庭数为39户,比例为10%;拥有子女数量为3个、4个和4个以上的家庭数比例分别为18%、3%和13%,可见,样本地区农户家庭仍然拥有较多的子女。在这些家庭中,有一个子女正在上学的家庭数为178户,占总数的46%;有两个子女正在上学的家庭数为182户,占总数的47%,由此可见,样本地区农户家庭中93%的上学子女家中只有一个或两个就读学生;3个子女同时就读的家庭、4个子女同时就读的家庭比例分别为6%和1%;超过4个子女一起上学的家庭数为零。

(二)家庭教育投资行为现状1.家庭教育投资动机通常来说,能够引发农户家庭教育投资动机的因素包括很多方面,比如经济的快速增长、为了家庭的荣誉、子女或者家庭自我价值的实现、身份地位的改变以及生活更加稳定等。根据调查数据显示,农户在进行家庭教育投资的所有动机中,认为子女上学读书是为了多学知识,以后可以多赚钱的农户家庭数量最多,占总数的41%;认为是为了子女以后在城里找一份好工作的农户家庭数量占30%,位列第二;而认为是因为子女自己愿意上学的农户家庭数量只占7%,说明农户家庭教育投资行为并不是主要凭借子女的上学读书欲望;作为家庭教育投资动机的其他选项:国家政策好、可以免费上学,子女年龄小、不上学没有事情做和其他的理由的家庭数量所占比例分别为9%、12%和1%。农户家庭教育投资动机的次序情况如表2所示,265户被调查家庭进行教育投资的第一动机是:子女多学知识,为了以后可以多赚钱;312户调查家庭中有145户家庭的教育投资第二动机则认为子女上学的理由是以后在城里找一份好工作;而农户家庭因国家政策好,可以免费上学,从而支持子女读书的投资动机并不显著。2.家庭教育投资需求农户的家庭教育投资需求与农村家庭经济收入以及农村家庭对教育的重视程度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我们通过农户认为子女至少受到的教育水平和希望孩子受到的教育水平两项指标来比较家庭的教育投资需求。统计数据显示,认为子女至少受到教育水平为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和研究生以上的农户家庭数量分别为3户、52户、177户、146户和9户,而期望子女受到的教育程度为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和研究生以上的农户家庭数量分别为5户、5户、20户、162户和195户。显而易见,大部分农户家庭认为子女至少应该受到高中、大学的教育,并且期望子女能够受到大学、研究生及以上的教育。3.家庭教育投资负担我们调查了农户家庭中目前用于子女教育的费用占家庭总收入的情况。在被调查的农户家庭中,66%的家庭认为家庭教育投资只占家庭总收入的一小部分;20%的家庭认为家庭教育投资占家庭总收入的一半;13%的家庭认为家庭教育投资占家庭总收入的一大部分;1%的家庭则认为家庭教育投资已经超过了家庭总收入。总体上看,除了个别家庭以外,样本地区农户家庭所承受的家庭教育投资压力不是很大,究其原因则是由于国家与地区的民族扶持政策起到了较好的作用。4.家庭教育投资承受能力在国家与地区的扶持政策下,农户家庭子女的基础教育负担并不显著,而随着子女进入大学等高等教育阶段,家庭教育投资负担则将不断加大。那么,农户家庭所能承受的子女教育支出占家庭总收入的比例情况怎么样呢?我们的调查问卷显示,农户家庭愿意并且能够承受的教育投资占家庭总收入的比例分布较为均匀,其中,25%的农户家庭认为自己能够承受教育投资占家庭总收入的20%以内,30%的农户家庭认为自己能够承受教育投资占家庭总收入的20%~30%,28%的农户家庭认为自己能够承受教育投资占家庭总收入的30%~50%,17%的农户家庭认为自己能够承受教育投资占家庭总收入的50%~70%,可见,家庭愿意,并且能够承担的教育投资支出总体水平较高。由上可知,目前家庭所承担的教育投资占家庭总收入的比例情况远远低于农户家庭所能承受的教育投资支出,说明样本地区农户家庭目前仍具有较高的家庭教育投资期望。5.家庭教育筹资途径在调查中,几乎所有的农户家庭都是凭借家庭收入来支付子女的教育费用,那么当家庭的总收入不足以支付子女的学习费用时,农户家庭会选择什么途径来筹集孩子的学习费用呢?调查数据显示,77%的家庭会选择向银行贷款或者向亲戚朋友们借款,1%农户选择借高利贷来筹集子女的上学费用,4%的农户家庭为了筹集子女的上学费用会变卖家里的房子以及土地等资产,而18%的家庭选择其他途径来筹集孩子的上学费用。由于选择向银行贷款或者向亲戚朋友们借款的人数众多,我们继续调查了家庭的贷款能力,其中,只有26%的农户家庭能够向银行进行贷款,而74%的农户家庭并没有向银行贷款的能力,那么,就只能向亲戚朋友们借款来支付子女的教育费用。在能够向银行贷款的家庭中,67%的农户家庭认为自己能够向银行贷到5万元以内的贷款,19%的农户家庭认为自己能够向银行贷到5万~10万元的贷款,13%的农户家庭认为自己能够向银行贷到10万~50万元的贷款,仅有1%的农户家庭能够向银行贷款50万元以上。在依靠其他途径来筹集孩子上学费用的家庭中,父母表现出了极强的支付意愿,主要的方式是“宁愿自己出去打工,尽量多赚钱,努力承担子女教育责任”。

二、家庭教育投资模型

本研究从“理性经济人”的角度假定:家庭做出教育投资决策是为了收益最大化,即在家庭收入一定的情况下,教育投资的多少或与否主要取决于未来对于家庭贡献的大小。我们将家庭教育投资分为向学校缴纳的费用(学费、生活费、住宿费等)和在校外所花费的费用(文具费、课外书、课外辅导费等);假定影响家庭教育投资的因素包括:民族因素、家庭收入、教育成本、父母受教育程度、子女数量、子女性别、子女自身状况等。

IE指家庭所有教育投资;为家庭收入;LF指家庭的借贷能力,家庭收入越多,借贷能力越强,对于子女教育的投资越多;CE为某年的教育成本,即子女某年的教育成本是一定的,无差别的,教育成本越高,家庭用于子女的教育投资就会相应地减少;N为受教育年限;HP为父母的健康状况;EF为少数民族家庭,一般认为汉族家庭教育投资高于少数民族家庭的教育投资;EP为父母受教育程度,高学历的父母由于所接受的教育使其对子女教育的认识程度不同,从而对子女的教育投资成本增加;R代表子女完成教育后对家庭的贡献率(由子女的数量、性别及未来取得的成就所决定),即R=(1/NC,SC,CC);NC表示家庭子女数量;SC为子女性别;CC为子女在未来所取得的成就;PP为子女对家庭的贡献中父母所占到的份额,PP由子女的性别及子女的成就决定,即PP=(SC,CC),一般认为,在农村地区女孩达到一定的年龄就会出嫁,而父母会跟随男孩养老,所以我们认为男孩对家庭的贡献父母占的份额较大。

三、家庭教育投资影响因素分析

根据已有的研究成果以及本研究的假设,我们将家庭教育投资作为因变量,将影响家庭教育投资的各因素作为自变量,通过Logistic回归模型对影响家庭教育因素与教育投资的关系进行分析。由于Logistic回归模型可以预测观测量相对于某一事件的发生概率,要求建立的模型必须保证因变量的取值为1或0,即当家庭有投资意愿时用1表示,否则为0。因此本研究选用二项Logistic回归模型进行分析。通过分析可见(表3),在各项变量中,只有子女的教育成本与教育投资存在负相关,说明子女的教育成本越高,家长的教育投资就会相应的降低。另外,家庭借贷能力、父亲健康状况、母亲受教育程度、子女教育成本、子女学习成绩等5个变量在0.1水平值上均呈显著特征,其他变量未呈显著特征;从影响家庭教育投资的重要程度看,依次是母亲受教育程度、子女学习成绩、父亲健康状况、子女教育成本、家庭借贷能力,其中母亲受教育程度、子女学习成绩、父亲健康状况、子女教育成本4项的Exp(B)值都大于1,说明当这些变量变化时,家庭教育投资发生的几率就会相应地发生变化。

(一)家庭因素对教育投资的影响从分析结果看,家庭收入、民族因素对家庭教育投资决策的影响很小,这与以往诸多学者认为家庭收入与教育投入呈正相关关系的研究经验不同。造成此结果可能缘于以下因素。第一,随着经济的发展,国家对于这些地区的投入越来越多,在民族地区,农村家庭的收入已经有了很大的提高,家庭经济差距也越来越小;第二,本研究所调查的地区靠近黄河岸边,农业、水利资源、矿产资源极其丰富,地区经济实力较强。在家庭收入较高的情况下,家庭的借贷能力就成为家庭教育投资决策的一个因素。从表3可以看出,家庭借贷能力与家庭教育投资在0.05水平上存在显著的差异,说明当一个家庭预测如果在将来为了子女教育能够承担借贷压力时,这个家庭对子女的教育投资就会相应地增加,即认为在将来子女教育的收益上会很乐观。

(二)父母因素对教育投资的影响由于在农村地区家庭教育投资的决策者多为父母,因此父母因素对子女的教育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从表3中可以看出父亲的健康状况与家庭教育投资具有明显的相关性,而母亲的健康状况对教育投资的影响不大。这主要是由于在农村地区,父亲是家庭的主要劳动力,其良好的身体素质可以为家庭带来较高的家庭收入,即父亲的身体越是健康,其对子女的教育投资就会相应地增加;而母亲作为家庭收入的替代者,对家庭的贡献只起到补充作用。父母的受教育程度与对子女的教育投资也有明显的相关性,父母的受教育程度越高,其对子女接受教育重要性的觉悟就会越高,从而对子女的教育投资就会越大。其中母亲的受教育程度对子女的教育投资影响更为明显,如果母亲的受教育程度越高,她在家中所承担的角色就会越重要,对家庭教育投资的主动性就越强,对子女的影响就会越大,甚至会超过父亲;反之,母亲受教育程度越低,对家庭教育投资越不利,也就是说,如果具有高学历的母亲在一个家庭中具有主要的决策地位,就会提高在子女教育上的投资。

(三)子女因素对教育投资的影响目前,在家庭教育投资决策中承担主要角色的还是子女,因为子女是接受教育的主体。如果子女本身对教育不感兴趣或者由于其他原因导致厌学、辍学,父母的教育投资就会相应地减少。从表3可以看出,子女的教育成本与父母的教育投资成负相关关系,教育成本过高会增加父母教育投资的压力,如果家庭不能得到预期的高回报,会使父母减少教育投资,甚至使子女无学可上。子女的性别与教育投资已没有明显的相关性,说明在民族地区农村家庭已没有明显的教育性别歧视。从以上的分析结果中可以看出,子女的学习成绩对家庭教育投资决策的影响最明显。目前在农村地区,虽然家庭的生活不是特别富裕,但是大多数家庭已基本能够维持正常的生活需要。如果子女的学习成绩较优秀,父母都会不遗余力地为子女的教育进行投资,甚至不惜借贷,这也是子女的学习状况与家庭教育投资具有明显的正相关关系的主要原因。

四、结论及建议

教育投资论文范文第3篇

(一)企业和社会投资与负担高等学校教育成本的现状分析由于就业形势的日趋严峻,导致我国近几年来高等教育频繁呈现出供过于求的不良现象,企业和用人单位不付任何费用就可择优获得人才时常发生,这从实际上来说违背了高等教育成本分担的受益者付费原则。但是作为社会经济活动的主体,通体来看企业主要是通过政府缴纳税款来分担高等教育的部分成本,分担教育的成本也不是根据企业接纳高等学校毕业生的数量来确定。虽然社会和企业分担的高等教育成本目前都在不断提高,但是对于它们在高等教育的成本中的比例来说仍然显得微薄,所以我们应该进一步提高企业分担教育成本。

(二)高校自身投资与负担教育成本的现状分析由于收入的减少和成本持续上升的共同作用和影响,导致多数高校的财务状况恶化的不断升级。因此,一些高校为保证学校的正常运作而不得不以贷款等非常规性的筹资渠道来筹措教育成本,致使部分高校的债务不断积累,导致贷款的规模远远超出高校自身的偿还范围。又由于大量的社会职能在高等学校中的穿插,例如学生食堂、医疗保险、职工退休金、学生的医疗及安全事故等一系列费用,由于这些费用没有确定的分担对象和分担目标,高校也不能全额分担下来,从而导致一些高等学校承担了的成本开支存在不合理的现象。

二、建立理想化的高等教育投资与负担模式的建议

(一)增加政府对高等教育的投资国家不仅应当把高等教育投资作为重要的基础性和生产性投资来对待,还要确保一定时期内国家在高等教育投入中的重要引导地位,坚持“以财政拨款为主,依法落实高等教育投入,多种渠道筹措教育费用为辅”的规定,充分落实国家《教育法》制定的教育经费“三个增长”的总体变化,同时各级财必须加大对财政的投资作用和力度,在财政投资水平不变的前提下尽量保持高等教育在扩招后有所提高,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和预防手段,从而保证我国的教育总经费占GDP的4%左右,确保高等教育的总经费占到GDP的1%以上。除此之外,对于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一致的情况下,国家应建立有效的补偿机制以及其他行之有效的扶持弱势群体的办法。同时,必须加强弱势地区的教育投入力度,在政策上要对弱势群体给予一定的倾斜和帮助,增加对弱势人群的捐助力度。

(二)制定合理的个人分担标准定价模型著名教育学家舒尔茨(T.W.Schultz)认为,教育相当于是一种对人的长远投资,而个人作为人力资本投资的主要受益者和载体,必须分担教育所带来的成本和费用。这种个人分担高等教育成本的趋势已经不可阻挡,同时也符合高等教育的发展规律,因此,接受教育的个人不仅仅要分担高教成本,而且应该基于所受教育质量不同(主要是学校差别、专业差别、培养层次差别)从而使高教成本的付出不同。综合各种因素,提出以下具体的学费标准构建模型:前提假设:市场的自由竞争;各专业成本能够科学地计算总公式:某学校某专业平均学费=学费成本比×专业平均培养成本×专业差别调整系数×学校差别调整系数×培养层次调节系数。

(三)社会企业加强对高校教育成本的投入第一,加大对高校理想化教育的宣传力度,大力宣传科教兴国的战略意义,使社会意识到教育对社会的重要性,从而引导社会和企业加大对教育的投资;第二,社会各慈善组织要加大工作力度,在原有资助群体不变的基础上,多拉赞助,多跑单位,通过大型媒体活动,体育比赛,文艺演出,明星校友情感交流等多种渠道,增加捐资助教的筹资金额;第三,高校应设立高校发展办公室,并且配备专门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建立和完善相应的捐赠工作机构,动员各大院校毕业的新老同学,事业有成者为母校捐助,做好接受常年捐赠和专项捐赠工作。第四,政府需要以各种政策来鼓励单位、个人捐赠等来支持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例如,政府可以在政策上给捐款人提供适当的税收减免制度,同时以经济和名誉上的双重回报给捐款人,在捐款人与学校之间创造出双赢的局面。

教育投资论文范文第4篇

民办高等教育是随着改革开放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型后逐渐壮大的。经过30多年的发展,已经在办学规模、办学条件以及办学经费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截至2013年,全国民办高校共有718所(含独立学院292所),招生160.19万人,在校生557.52万人,民办的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802所,各类注册学生87.99万人。①根据表1中我国颁布的民办高等教育重要文件及其投资方式的转变,可将民办高等教育投资政策划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1.民办高等教育投资政策的初始阶段改革开放初期,没有正式的政策法规规范民办高等教育的投资活动,民办高等教育投资环境相对自由,对办学体制、投资模式的约束条件模糊。这使得社会力量投资民办高校找不到具体的政策依据,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民办高等教育办学的混乱,产生了各种各样的社会问题。而随着这些问题的扩大并受到重视,国家及政府部门逐渐开始规范民办高等教育投资政策,直接表现是形成了一系列的规范性文件:1982年修改的《宪法》规定“国家鼓励集体经济组织,国家企业事业和其他社会力量依照法律规定举办各种教育事业”。这是我国第一次在宪法中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办学,构成了我国包括民办高等教育在内的所有民办教育的合法性基础。原国家教委1987年7月的《关于社会力量办学的若干暂行规定》,对社会力量的主体、社会力量办学的方针、办学资产的所有权等问题进行了说明,规定“社会力量办学的经费自行筹集。学校可向学员收取合理金额的学杂费,但不得以办学为名非法牟利”。以法规形式明确了民办教育经费来源的渠道。然而,丰富多彩的高等教育实践与高等教育投资政策法规的要求存在很大差距,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问题:一是“三无高等教育”的大量涌现。随着我国高等教育制度的恢复和重建,教育的需求迅速增加,公办高等教育的供给与需求产生矛盾。在这样的背景下,在一些大都市出现了一些由退休教师和社会人士利用自己筹集的资金创办的各种高等教育形式,由于当时资源匮乏以及对社会投资办学的限制,这些高等教育形式几乎是无固定的办学场所、无固定的办学经费来源、无专职教师的“三无高等教育”,这种高等教育的人才培养受到很大限制。二是“违规办学”不断发生。民办高校的办学行为与政策法规出现冲突,以“非学历教育”为主的培训机构许诺发放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导致高等教育市场混乱。三是“非法牟利”现象严重。民办高校利用国家允许社会力量办学收费的规定,乱登招生广告,扩大招生规模,收取高额学杂费,从中牟取暴利。因此,在这样的背景下,政府部门出台了有针对性的政策文件,如1987年12月原国家教育委员会和财政部联合颁布的《社会力量办学财务管理暂行规定》、1988年10月原国家教育委员会颁布的《社会力量办学教学管理暂行规定》等,这些政策措施对社会力量投资教育的经费来源、经费支出、日常财务管理、办学场地等做了明确的规定与限制,加强了对民办高等教育投资的管理。

2.民办高等教育投资政策的鼓励阶段1992年10月,党的十四大报告中提出:“鼓励多渠道、多形式社会集资办学和民间办学,改变国家包办教育的做法”,大力支持民办教育的发展。次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提出了国家对发展民办教育的“积极鼓励,大力扶持,正确引导,加强管理”的十六字方针,确立了教育以政府办学为主、社会各界共同办学的新体制。1993年8月,国家教育委员会颁布《民办高等学校设置暂行规定》,这是我国第一次出台针对民办高校发展的具体政策,明确提出了民办高校“要有与建校相应的建设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建校、办学费用由申办者自行筹措”的投资方式,并且规定民办高等学校不得以营利为办学宗旨。1995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明确规定了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但同时也规定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即把民办高校定位于非营利性组织。1996年,原国家教委颁布了《关于社会力量办学管理经费问题的意见》,在这个意见中对民办高校投资来源提出了“引入政府支持”,因为社会力量办学是我国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所以鼓励政府通过行政事业费的途径解决管理经费问题,即鼓励政府部门对民办高校进行经费投资。在这一阶段,最能体现国家促进和引导民办高等教育投资积极性的文件应属1997年7月国务院的《社会力量办学条例》,其中规定“对在社会力量办学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奖励”,同时,在教育机构解散进行财产清算时,可以返还或者折价返还举办者的投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投资民办高等教育者的担心和顾虑,从而起到了鼓励社会力量积极投资办学的作用。在国家的鼓励政策下,这一阶段民办高等教育得到了发展。但在实践中同时也存在着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与政策目标不一致的现象。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民办高校的“营利”问题。从《教育法》到《社会力量办学条例》都明确规定了教育属于公益事业,不能以营利为目的,民办高校应定位于非营利性的公益组织。但在实践中,民办高校投资者的逐利行为并没有得到有效限制,大部分民办高校投资是谋求营利与回报的投资。由于民办高等教育的投入资金大部分来自商业性资本,其投资的主要目的是对经济利益的追求。一些民办高校的营利目的和行为已经成为教育界“公开的秘密”。二是民办高校投资模式问题。民办教育在积极有利的政策环境中取得了蓬勃的发展,为获得大量资金投入,民办高校探索了不同的投资模式:如民办公助模式,即由社会人士进行主要投资,政府部门给予土地、税收政策等优惠支持;民办民有模式,即投资主要由民间自行筹资;校企联办模式,即由学校和企业共同投资民办高等教育。这些不同类型、不同方式的投资模式,有些并没有像开始预期的那样使得民办高校按照政策预定的轨道发展,这些投资模式很多是违规操作、暗箱运行,如民办高校出现的“圈地运动”、利用税收优惠发展民办高校产业等。这些做法,实际上不但不利于民办高等教育经费的增加,反而影响了民办高校的正常办学秩序。

3.民办高等教育投资政策的促进发展阶段针对我国教育法律政策中关于民办高校投资的“非营利性”规定与“营利性”实践的矛盾,2002年颁布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创造性地规定了民办高校的投资人可以从办学结余中获得“合理回报”的原则,以政府专项资金、政府经费资助、税收优惠政策、捐赠、金融信贷等方式加强对民办高等教育的投资与支持,并且首次规定“民办学校在扣除办学成本、预留发展基金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其他的必需费用后,出资人可以从办学结余中取得合理回报”,从而使民办高等教育投资者获得回报得到了法律的支持。2004年2月颁布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对民办高等教育投资的“合理回报”做了更为细化的规定,针对投资者要求或者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民办学校,给予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信贷政策、资助政策等,进一步规范了民办高校投资与回报之间的关系。在这一时期,我国民办高校不论在发展速度还是在办学规模上都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我国民办高校数量从2003年的175所增加到2013年的718所,取得了较快发展。但与此同时,在实践中也伴随着一些必须通过法律政策的调整才能妥善解决的问题。一是教育投资过分依赖贷款,导致部分民办高校陷入债务危机。随着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发展,民办高等教育也获得了相应的发展机遇,民办高校纷纷扩大学校规模。《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国家鼓励金融机构运用信贷手段,支持民办教育事业的发展”,民办高校纷纷向银行申请贷款,成为其主要经费来源之一。由于这一时期公办高校独立学院的发展以及公办高校的扩招,民办高校的生存空间受到挤压,生源数量减少,投资收益降低,贷款就成了民办高校的沉重负担。二是由于公办高校以独立学院的形式进入民办高等教育领域,产生了不公平竞争的现象。2003年4月,教育部印发《关于规范并加强普通高校以新的机制和模式试办独立学院管理的若干意见》,使独立学院成为公办高校进入民办高等教育的一种新的模式。从表2中可以看出2003年民办高校数只有175所,在校生81万人,到了2005年就达到了547所(其中独立学院295所),在校生212.63万人(其中独立学院107.46万人),实现了民办高校的跨越式发展。2008年2月《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进一步巩固了公办高校对民办高等教育的投资与支持。其中,独立学院在文凭发放、土地等政策优惠、名师教学、校园环境等无形资产的投入方面是民办高校所无法比拟的,而人们对民办高校则缺乏认同感,甚至对其不屑一顾。这种强烈的反差使民办高等教育陷入严重的发展困境。三是民办高校出现了新的营利模式,与教育法律政策的规定相冲突———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在民办高等教育投资中出现了新的模式,民办高等教育投资人在海外注册公司并上市,规避了我国关于禁止营利性教育的政策法规。通过“海外上市”实现其营利性,这已经成为我国民办高等教育营利的主要模式,已有的法律政策对这一现象的调控显得乏力。

4.民办高等教育投资政策的调整阶段民办高校办学实践中的趋利逻辑和法律政策的非营利性要求并不完全一致。导致这一问题的原因,是关于民办高校不能以营利为目的的法律政策规定,否定或者不认同获得利益是投资的一个重要目的这一市场驱动理论。教育比较发达的美国,同时存在公立大学、私立非营利性大学和私立营利性大学,并由市场机制决定营利性大学的发展,鼓励社会对高等教育进行投资。除此之外,民办高等教育投资中还存在两个比较严重的问题急需解决。一是投资不均衡,这由投资的逐利性导致,也是市场规律的体现。主要表现为民办高等教育投资依赖于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地理位置的优越与否、交通是否便利、人口是否稠密等因素。因此,其区域化发展特征比较明显,具备这些条件的地方往往集中于我国东部沿海城市和中部大中城市,投资资金也向这些地方集中,在这些地方办学可以有较大的招生规模,最大限度的实现投资回报率,而对中西部地区及经济欠发达地区民办高校的投资则极为有限,例如2011年位于东部地区的福建省,民办高校中举办者投入达到39300万元,而位于中部地区的黑龙江省和位于西部地区的内蒙古分别只有417万和150万,差距十分明显。二是教育投资经费来源渠道单一的问题仍然存在。民办高等教育发展之初走“以学养学”的道路,民办高校的投资主要依靠学费收入。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学费依然是民办高校投资的主要来源,民办高校投资结构不合理的障碍依然没有得到解决,捐赠收入、服务收入及政府资助等其他投资渠道的拓展没有重大突破,多元化的教育投资体制没有形成。不改革和创新民办高等教育的投资和管理,民办高等教育就难以持续健康地发展。针对这种情况,政府部门对如何实现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办学进行了针对性的调研和讨论,如广泛征求民办高校办学者和专家的意见、充分论证法理基础等。以此为基础,国务院法制办于2013年9月提出《教育法律一揽子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在意见稿中拟将对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中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并在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八条中增加规定“民办学校可以自主选择,登记为非营利性或者营利性法人”。如果这些规定能够得以通过和实施,有可能激发我国社会力量投资民办高等教育的热情,使民办高等教育走向市场化,拓展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空间。

二、民办高等教育投资实践偏离政策要求的原因探究

从上文的分析可以看出,从1978年到2013年,民办高等教育的投资实践总是偏离民办高等教育法律政策的要求,使得民办高等教育的实际政策诉求与有关法律政策的要求不相吻合或出现偏离。在法律政策无法有效规范和调整民办高等教育投资的情况下,难以不在实践中导致民办高等教育投资的一系列问题,如民办高校在投资过程中资金短缺、资金来源渠道单一、资金使用效率低下、民间资本对民办高等教育投资持观望态度等等。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民办高校的持续快速发展,成为民办高校进一步发展的瓶颈。要改变这一现状,必须针对民办高等教育投资政策与投资实践的问题,分析投资政策与实践发生偏离的根本原因,力求在解决这一问题中做到“标本兼治”。

1.国家财政性教育投资难以投入民办高等教育对高等教育的投资主要分为财政性经费投资和非财政性经费投资两大类,其中财政性经费投资主要指各级政府的财政拨款,非财政性教育投资主要来源于社会团体办学经费、学费、捐赠等。1993年《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提出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为4%,但直到2012年才真正实现这一政策目标,导致我国财政性教育经费长期处于短缺状态,公办高等学校资金普遍不足,民办高等学校更是难以得到支持。民办高校只能利用非财政性经费,主要依靠受教育者个人投资和社会团体投资作为其经费的主要来源。我国民办高等教育初始,限于当时的政治背景和经济条件,国家没有与民办高等教育投资相关的政策,财政性经费对于民办高等教育的支持更是不可能。民办高校只能依靠私人投资。其投资者大多资金短缺,开始以学费滚动的形式开办培训班和助学考试。国家既没有鼓励政策以推动对于民办高等教育的投资,也没有限制个人和社会团体对民办高教投资的规定。在这种情况下,民办高校适应社会需求自生自灭式地缓慢发展。随着我国从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渡,我国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高,国民生产总值及国民收入不断增加。但由于国家缺少对于民办高等教育投资的鼓励政策,使得大量民间资本对民办高校的投资持观望态度。2005年国家出台民办教育投资者可以获得“合理回报”的政策后,社会力量对民办高等教育的投资总量有了较大的增长,民办高校的数量大幅度提升,到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2491所,其中民办高校718所,占比近30%,对民办高校的投资规模逐渐扩大,尤其是在资本市场影响力不断增加的情况下,民办高等教育投资的方式也更加多元,但依然缺少国家财政性经费对于民办高等教育的投入。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我国民办高等教育的趋利实际,国家的财政性经费不可能投入营利性的民办高等教育。

2.没有准确把握民办高校的公益性与营利性由于我国在改革开放前一直处于闭关自守的状态,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中几乎不存在市场因素,同时在意识形态中以国家需求为主,不注重个人发展和需要,教育政策的目的主要是满足国家需要的公益性事业,不能以营利为目的。国家出台的教育政策法规也是基于这样的价值基础,即教育事业是支持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公益事业,要以培养国家需要的人才为目的。因此,从民办教育诞生起,针对民办教育公益性与营利性的讨论,一直是影响民办教育发展的重要话题。民办高校的主要投资来源是社会和个人的投资,其追求投资利益的要求符合理性经济人的假设。正是基于这个原因,民办高校投资办学的公益性总是受到很多人的质疑。但就教育的公益性而言,主要是由教育服务自身的性质和功能决定的,而并不取决于教育的营利与否。民办高等教育对于实现我国高等教育的大众化发挥了不可否认的作用,其取得的成果也是有目共睹的,不仅一定程度地满足了公民接受高等教育的强烈需求,提供了接受高等教育的一种机会选择,实现了一部分学生自身人力资本和自我发展能力的提升,而且也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培养了人才,为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出了贡献,从而具有广泛的社会公益性。因此,我们不能认定公立高校所提供的教育就是公益性的,而民办高校提供的教育就是非公益性的,教育的公益性不是由教育提供者的属性决定的,而是由教育的自身价值决定的。民办高校的营利行为受到社会诟病,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有关法律政策在此问题上的模棱两可造成的。毋庸讳言,当今中国的公办高校和民办高校实际上都有营利行为,而且由于公办高校在资源占有、社会影响力以及对学生的吸引力等方面具有传统优势,事实上为公办高校带来了巨大收益。有所区别的是,公办高校受到更多的监管和审查,而民办高校部分投资者在实际操作中更有可能通过“暗箱操作”中饱私囊,获得《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的“合理回报”以外更多的非法收入,使得办学收益不能用于学校发展,导致债台高筑,甚至影响到学校教育质量的提升和学校秩序的稳定,引起社会公众对民办高校公益性的质疑。社会评价低和舆论不利的状况,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民办高等教育投资的积极性。

3.法律政策不具体与政府管理行为失范《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可以采取经费资助、出租、转让闲置的国有资产等措施对民办学校予以扶持”和“新建、扩建民办学校,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公益事业用地及建设的有关规定给予优惠”;《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则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扶持与奖励措施。这些法律政策规定旨在提升地方政府投资民办高等教育的权限和积极性,因地制宜地确定适合本地区民办高等教育投资的方式,创造性地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民办高等教育。但在民办高等教育发展实践中,一方面由于政策不具体,导致人为操控的空间很大,给地方政府部门留下了“寻租的空间”;另一方面,政府权力运作的不规范以及腐败行为的存在所导致的投资环境问题,导致民办高校之间的竞争出现不公平,使得民办高等教育投资的实际情况并非按照政策规定的方向发展,出现投资实践与政策预期的错位现象。

三、民办高教投资政策与实践的调试

1.政策法规中明确非营利性与营利性民办高校的分类管理完善清晰的法律政策规范是民办高等教育投资保障的重要基础。虽然我国民办高等教育的有关法律政策不断健全,初步形成了民办教育政策规范体系,但是部分政策规范特别是一些重要的、关键性的规范仍处于模糊状态,既不利于财政性经费对民办高等教育的支持,亦不利于社会力量对于民办高等教育的投入。其中,关于“合理回报”的规定是一个突破性的进展,对于民办高等教育的投入应该具有重要影响。但从其实施效果来看,大部分民办高校投资者选择将学校登记为“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导致这一政策的实施效果并不理想。从民办高等教育投资的政策走势来看,民办高校走向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类管理的格局是妥善解决目前矛盾的有效途径,不仅可以在法理上理顺民办高校的发展问题,维护法律政策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而且可以激发我国民办高等教育投资的积极性,从而使社会力量投资民办高校的制度安排得到保障。具体而言,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可以在民政部门登记为民办非企业法人,营利性民办高校则在工商行政部门登记为企业法人,并根据不同的法人属性确定不同的法律地位。目前,《教育法律一揽子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提出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具有同等法律地位,但根据其法人属性的不同而享受不同的优惠政策,民办高校需在自主选择时确定其营利性法人的性质还是非营利性法人的性质。应该指出,虽然已有的法律政策规定了民办高校与公办高校的平等地位,但在实践中,民办高校实际上并没有获得与公办高校同等的权利,如在土地使用、税收优惠、科研立项及鼓励资助等方面,民办高校与公办高校待遇相差甚远。通过分类管理,非营利性民办高校与营利性民办高校在权利义务上的区别和差异应该是明确的。

2.正确理解民办高等教育的公益性与合法性教育,包括民办高等教育,都是社会公益事业。我国人口规模世界第一,高等教育需求量第一,在政府的公共财力难以满足需要的情况下,民办高等教育提供了新的选择渠道,使受教育者获得了高等教育的实体性机会,在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的同时,适应公民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的学习权利要求,从而实现了民办高等教育的公益性。在民办高等教育实践中,国家为鼓励社会力量投资民办高校而制定了相应的优惠政策,并允许投资者从公益事业中获取回报,我们不能就此判断这些公益事业的性质发生了变化,而否定民办高等教育的公益性。即便将民办高校分为营利性与非营利性进行分类管理以后,民办高校的公益性依然存在。法律政策所应倡导的应当是构建以公益价值为主导的民办高校价值体系,引导民办高校投资者合理协调各种利益关系,完善民办高校的治理结构,使社会、投资者、办学者都能够认识到公益性是教育的根本属性,任何情况下都不能丧失教育的公益价值。但教育的公益性不等于教育机构行为的合法性,任何公益性机构都应依法举办和运行,并应受到监督。明确民办高等教育的公益性质,就应控制民办高校发展的风险,政府责无旁贷地应当承担一定的监管责任,促进民办高校依法办学、健康发展。在政府对民办高校的监督中,应重点关注教育投资资金的来源、使用及其获得利润的分配,尤其是分配利润时应该在预留教育发展基金以及提取教育发展必要的费用后,才可以进行分红或者用于其他方面的再投资,确保民办高校的教学质量,并将民办高校的财务审计结果进行公开,接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使民办高校的合法性得到保障。政府部门还应逐步建立针对民办高校的评估体系,引导评估机构根据国家的政策法规,对民办高校的投资情况、教育质量、师资投入情况、营利性、公益性等进行评估,促使民办高校努力提升教学质量,依法保障民办高校的健康持续发展。

3.准确把握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潜在风险与公办高校相比,民办高校的办学风险更大,尤其是在将民办高校进行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划分之后,营利性高校的办学风险将更加突出。归入非营利性民办高校的,政府在一定程度上会通过财政补贴、税收优惠、土地支持以及社会捐赠等方法扩大其投资来源;而归入营利性高校的,则只能依靠投资者个人投入以及获取学生的学费维持学校的正常运转,发展过程中会遇到很多方面的风险,诸如投资政策风险、财务风险及生源风险等。投资政策的风险主要是政策不明确,导致投资者在政策规范的实际操作面前深陷两难,例如《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规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经营性民办培训机构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然而至今没有规定出台。在对民办高校进行分类管理后,相应政策规范的出台仍然具有一定的滞后性,应避免由于政策风险而出现的投资困境。财务风险是由于民办高校出现资金上的问题而导致办学出现难以为继的局面。民办高校自负盈亏,如利用银行贷款来改善办学条件的情况下,当民办高校贷款超过其自身偿还能力时,会出现由于债务负担过重而影响学校正常财务运转的问题,尤其是营利性高校还可能出现投资主体的大规模撤资或者转移投资,这将给民办高校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学费一直是民办高校经费来源的最主要渠道,生源的数量和质量是民办高校生存和发展的基础,生源争夺战也是民办高校发展中的重要战略。民办高校在与公办高校争夺生源的过程中不具有优势,始终存在生源风险。基于此,民办高等教育应在政策调整过程中,构建投资风险防控体系,降低民办高校投资过程中的风险,加强民办高校投资的预算,合理控制投资规模,避免盲目投资,并根据民办高校内外部环境的发展变化,准确把握民办高校投资的风险趋势,实现民办高校的长远发展。

教育投资论文范文第5篇

一、农村家庭高等教育投资决策影响因素的回归分析

(一)调查基本情况说明

在调查研究农村家庭高等教育投资决策影响因素的过程中,由于调查对象为农村家庭的父母,考虑到其文化程度不高,为保证调查的客观真实性,采取了访谈与问卷相结合的方式。2013年4月,为保证调查对象的代表性,我们根据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选取了江西省内经济较为发达的南昌市、经济发展居中等水平的抚州市以及经济发展较为落后的吉安市三个地级市的农村地区进行了随机调查,调查对象为家有高三在读子女的农村家庭的父母,共发放调查问卷235份,回收224份,回收率为95.3%;有效问卷212份,有效率为94.6%。

(二)变量的选取及统计方法

选取“农村家庭高等教育投资意愿”作为衡量农村家庭高等教育投资决策的因变量Y,投资意愿从“很不愿意”“不太愿意”“一般”“比较愿意”到“非常愿意”共划分为5级,统计时分别用1、2、3、4、5来标识。调查共选取了25个自变量作为影响农村家庭高等教育投资决策的因素,分别以X1,X2,…X25来编码。现将自变量的统计方法作如下说明:

第一,父母因素中,选取“X1父亲受教育程度”“X2母亲受教育程度”“X3母亲决策权”“X4父母利己程度”“X5家庭年收入”“X6是否依靠家庭自身力量解决大学学费”等6个变量来反映。X1和X2两个变量按文化程度由低到高分为5级;X3设为虚拟变量,即划分为“是”(=1)与“否”(=0);X4按利己程度由低到高分为5级;X5按收入值由低到高分为5级;X6设为虚拟变量,即分为“是”(=1)与“否”(=0)。

第二,子女因素选取“X7就读高三的子女能力及学习态度”“X8就读高三的子女性别”“X9家庭子女总数量”三个变量来反映。X7具体包含“学习成绩好坏”“学习态度”“做事能力”“做事的精力集中情况”“兴趣爱好广泛度”“读大学的意愿”等6个子变量,分析时采用德尔菲法将各子因素的权重分别对应设置为:0.18、0.16、0.15、0.16、0.15、0.2(权重总和为1),采用加权平均法得出“就读高三的子女能力及学习态度”的数值;X8设为虚拟变量,划分为“女”(=0)与“男”(=1)。X9的最小值为“1个”,最大值为“4个及以上”。

第三,家庭所处的外在环境因素选取“X10家庭所在地的地理位置”“X11家庭所在地经济发展状况”“X12家庭周边邻里对子女读大学的态度”三个变量来反映。X10按经济发展状况由低到高分为5类;X12按态度由消极到积极分为5级。

第四,拟选择高校的因素通过“拟选择高校的地理位置”“拟选择高校的层次与类别”“X22拟选择高校的学生资助政策”三个变量来反映。“拟选择高校的地理位置”变量具体则由“X13是否选择位于家庭所在地附近的省内城市的高校”“X14是否选择离家庭所在地较远的省内城市的高校”“X15是否选择位于中西部地区的省外城市的高校”“X16是否选择位于东部地区的省外城市的高校”等4个子变量反映,各变量以虚拟变量的形式编码为“1=会选择”“0=不会选择”;“拟选择高校的层次与类别”具体则以“X17是否选择就读重点本科院校”“X18是否选择就读普通本科院校”“X19是否选择就读独立学院或民办本科院校”“X20是否选择就读公办高职高专院校”“X21是否选择就读民办高职高专院校”5个子变量来体现,各变量都以虚拟变量形式编码为“1=支持子女上学”“0=让子女放弃读书”;X22则按照资助政策对家庭高等教育投资选择的影响由小到大划分为5级。

第五,高等教育成本因素以“X23读大学的直接成本”和“X24读大学的间接成本”两个变量来反映。X23通过家庭所能接受的上大学的最高学杂费数量来考察;X24则通过子女选择务农或选择打工所获得的预期收入两个因素来体现,并分别赋以0.4和0.6的权重来计算获得“X24读大学的间接成本”变量的分值。

第六,高等教育投资风险因素划分为“系统风险”和“非系统风险”两大类、共有“教育质量风险”“专业选择风险”“就业风险”“教育过度风险”“个性风险”“预期收益风险”7个二级指标。风险指标在问卷中均以“发生某风险后家庭会不会觉得让子女读大学是不划算的”来体现,划分为“肯定不会”“不太会”“有可能会”“比较会”“肯定会”5级,分别赋值1、2、3、4、至5,分别代表风险认知由低到高的水平。各种风险因素利用德尔菲法测出权重,然后利用加权平均法算出“X25高等教育投资风险”因素的总得分。

(三)计量模型及回归结果

“X4父母利己程度”“X5家庭年收入”“X7就读高三的子女能力及学习态度”“X12家庭周边邻里对子女读大学的态度”“X16是否选择位于东部地区的省外城市的高校”“X17是否选择就读重点本科院校”“X18是否选择就读普通本科院校”“X22拟选择高校的学生资助政策”“X24读大学的间接成本”“X25高等教育投资风险”等10个自变量顺利进入了模型,它们对农村家庭高等教育投资决策有着较为显著的影响。而其它因素由于显著性水平未通过检验、共线性等原因无法进入模型。

1.父母因素

“父亲的受教育程度”和“母亲的受教育程度”与因变量的pearson相关系数分别是0.021(P=0.757)、0.056(P=0.419),且两因素在进行逐步回归分析中的显著性检验值均偏大,故未纳入回归模型。这可能是因为农村家庭的父母受教育水平普遍不高,所以对其决策并无显著影响。“母亲决策权”未进入模型可能是因为随着农村经济、文化的不断发展,母亲在家庭中的话语权不断提升,特别在对孩子是否读大学这件事上,和父亲一样有决策的权力,因而其对决策的影响并不明显。“父母的利己程度”变量对农村家庭高等教育投资决策有着显著的负面影响。为考察“家庭年收入”变量对“父母的利己程度”变量的影响,我们进行了两者相关性的检验,pearson相关系数为-0.258,两者并不存在严重的共线性问题。因此,仍可以认为,父母越是考虑自身利益,不让子女上大学的可能性越大。反映家庭学费支付能力的两个解释变量对因变量的影响大小不一。“家庭年收入”对因变量有比较显著的影响,说明家庭收入水平越高的家庭越有能力供孩子读书,也越有可能投资高等教育;相反,家庭收入水平越低,越是希望孩子尽早参加工作,为家庭分担经济压力。“是否依靠家庭自身力量解决大学学费”变量则无法进入模型,这说明大学学费无论是否依靠家庭自身力量解决都不会对农村家庭做出高等教育决策产生明显的影响。

2.子女因素

“就读高三的子女能力及学习态度”变量对农村家庭高等教育投资有较为显著的影响,变量回归系数为0.147,P=0.017。结果说明农村家庭的父母已注意考察孩子的学习情况、综合能力,并且日益尊重孩子读大学的意愿。“就读高三的子女性别”变量未能通过显著性检验,无法进入模型,但其与因变量有较高的相关性。但是,负相关的结果却超出了我们的预期,这说明农村家庭可能更愿意让女孩儿读大学,这或许是因为在农村,男孩放弃上大学可能会比女孩更容易获得较高的收入。“家庭子女总数量”与因变量呈负相关(pearson相关系数为-0.071),这说明家庭子女数量越多,农村家庭可能基于经济压力而选择放弃高等教育投资。但是,由于其变量系数未通过显著性检验(P=0.257),被剔除出模型。

3.家庭所处的外在环境因素

“家庭周边邻里对子女读大学的态度”变量的回归系数为0.147,P=0.017,表明该变量对农村家庭让子女读大学具有比较显著的影响。可见,农村家庭所处的相对封闭的人文环境和光耀门楣的传统社会观念对农村家庭的高等教育投资决策影响显著。“家庭所在地的地理位置”和“家庭所在地经济发展状况”两个变量均无法进入模型,说明当地的地理位置和经济发展等客观条件不会对农村家庭高等教育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这也可能是因为我们选取的调查地区均位于中部欠发达地区的江西省,地理位置和经济发展状况并无显著差异。

4.拟选择高校的因素

如前文所述,“拟选择高校的地理位置”和“拟选择高校的层次与类别”分别分为4个子变量和5个子变量,也就是重点考察高校所处的不同地区及高校所处的不同办学层次和类别对农村家庭高等教育投资决策的影响程度。“拟选择高校的地理位置”方面,除“是否选择位于东部地区的省外城市的高校”外,其它几个变量均无法进入模型,这说明位于东部地区的省外城市的高校对于农村家庭高等教育投资决策有比较显著的影响,而中西部地区高校以及省内高校与家庭距离的远近与否则没有明显影响;“拟选择高校的层次与类别”方面,除“是否选择就读重点本科院校”和“是否选择就读普通本科院校”外,其它几个变量均无法进入模型,这说明重点本科院校和普通本科院校对农村家庭有较大的吸引力,而其它较低层次的院校则对高等教育投资决策无显著影响。“拟选择高校的学生资助政策”变量进入了模型,其回归系数是0.062,P=0.043,说明高校的学生资助政策由于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农村家庭经济压力,则会促使农村家庭做出高等教育投资决策。

5.高等教育成本因素

“读大学的直接成本”(主要是学杂费)变量未进入回归模型,而“读大学的间接成本”(机会成本)变量进入了模型,其回归系数为-0.209,P=0.001。这说明,“读大学的直接成本”对农村家庭的高等教育投资决策影响不大,而“读大学的间接成本”则对“农村家庭高等教育投资意愿”有显著影响,且两者呈负相关。这可能是因为随着农村家庭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国家学生资助政策的实施,农村家庭对于读大学的学杂费敏感度下降,而更加理性地将读大学与直接就业进行收益对比,从而综合考虑高等教育投资是否更有利于子女的发展。6.高等教育投资风险因素“高等教育投资风险”变量进入了模型,该变量的回归系数是-0.193,P=0.003,它与“高等教育投资意愿”呈现显著负相关。这说明农村家庭已经具备一定的投资风险意识,这与上述“读大学的间接成本”对高等教育投资决策的影响相互印证。

二、结论及政策建议

第一,“父母利己程度”是影响农村家庭做出高等教育投资决策的最重要的因素,因而农村家庭的父母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很有可能放弃让子女读大学。本文认为,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农村家庭开始对高等教育投资的收益产生了质疑,因而有可能会基于自身利益的考量而不投资于高等教育。

第二,“读大学的间接成本”对农村家庭的父母让子女读大学会产生较为显著的影响。结合“高等教育教育投资风险”因素的回归结果,本文认为,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农村家庭已经开始认识到高等教育投资的风险性,并且由于高校毕业生就业难的现状,促使很多家庭宁可让子女尽早外出工作也不读大学。因此,国家应当采取措施,为毕业生提供更好的就业环境,提升高等教育的培养质量,提高大学毕业生的就业率和收入水平,增强高等学校的吸引力。

第三,“家庭年收入”变量的显著性说明家庭自身的经济条件仍然会对父母是否让子女上大学产生重大影响,结合“拟选择高校的学生资助政策”的回归结果,反映出国家对于大学生的资助政策仍显不足,需要进一步完善高校助学贷款等资助政策。同时,国家也应采取措施切实提高农民收入、减轻农民负担,提高农村家庭高等教育成本的分担能力。

第四,“就读高三的子女能力及学习态度”会对农村家庭投资高等教育产生一定的影响,这要求我们需要进一步提高基础教育的教育水平。对于农村地区而言,在父母加强家庭教育的同时,教育部门和社会各界应当对农村家庭的子女特别是留守儿童提高教学水平、加强教育管理、做好人文关怀等工作,使他们保持积极健康的身心状态,提高综合素质。

第五,随着国家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村家庭的思想观念也在逐步发生改变,子女的性别、家庭中子女的数量已不再是影响农村家庭高等教育投资决策的主要因素。

第六,“家庭所处的外在环境因素”对农村家庭高等教育投资行为的影响程度是有限的,只有“家庭周边邻里对子女读大学的态度”对农村家庭高等教育投资行为的影响较大。这说明农村家庭高等教育投资行为具有一定的盲目性,当地的教育和人文环境会对农村家庭高等教育投资行为产生比较重要的影响,我们应当努力改善农村地区的教育环境,营造尊重知识、重视教育的氛围。

第七,“拟选择高校的因素”中的“拟选择高校的学生资助政策”变量对农村家庭高等教育投资决策有一定影响,而从“拟选择高校的地理位置”和“拟选择高校的层次与类别”来看,由于院校所处的地理位置不同或高校层次与类别的差异而对农村家庭高等教育投资行为产生截然不同的影响。具体而言,农村家庭对于高校的地理位置、高校层次与类型等客观条件并不十分敏感,只是对东部地区高校及重点和普通本科院校有一定的倾向性。

作者:乐志强卢曼萍周杨平单位:江西农业大学

第二篇

一、弱势群体高等教育的投资风险相关概念的确定

(一)弱势群体的界定

弱势群体是指由于多种原因致使其在经济收入、社会地位、权益保护、竞争能力等方面处于困难或不利境地的人群,弱势群体亦被称为处境不利群体。弱势群体主要指贫困农民、进城民工、下岗职工及其他低收入人群。文章所研究的弱势群体主要是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可支配收入低微的群体,包括城市经济低收入人员,农村经济收入水平低人群,农村进城务工且经济收入水平较低的人员等。

(二)高等教育投资风险界定

高等教育投资风险是指个人及家庭对高等教育投入的成本与预期收益之间的差距。从投资理论的角度讲,高等教育投资风险是投资者为了获取收益将资本投入高等教育领域的投资活动过程,由于内外环境造成各种变量的不确定性致使投资者不能获得预期收益或所面临遭受损失的可能性。家庭投资高等教育的意愿是基于投资收益及其风险大小的衡量。人类的本性是趋利避害,根据“经济人假设”原理,人们扮演投资者的角色,以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的同时,尽可能规避或减少风险。对于可支配资源有限的弱势群体来说,对子女进行高等教育投资是“倾其所有”、“把鸡蛋投放在同一个篮子里”的高成本、高风险投资。高等教育投资所具有的收益不确定性,投资收益间接性、周期长,人力资本流动性弱的特点在无形中增加了弱势群体子女高等教育投资的风险。

二、国内关于高等教育的投资风险研究现状

根据国家高等教育成本分担制和国家教育经费收费制度的转变,作为教育体系最高层次的高等教育属于投资行为的一种,其必然具有投资的不确定性,而这种不确定性不可避免的会带来一定风险。国内很多学者对家庭高等教育投资的风险进行的相关的研究。如侯晶晶认为由于社会经济中存在着各种不确定和未知因素,高等教育投资不一定能给投资者带来预期的收益。因此,高等教育投资是存在风险的。贺永革认为个人教育投资风险主要有投资者更高的风险偏好、风险更难被规避转移、教育投资具有更加剧烈的影响三个特点。民族地区相对较为封闭,生活习惯、文化背景等与其他地区存在的差别使得其难以理解在自己原来生活条件下未曾接触过的知识难于在全国统一的起跑线上获得公平待遇,加大了投资风险。赵江涛,聂红梅认为通过慎重选择专业和高校、提高大学生就业率、保障高校教育质量、建立完善的高等教育助学体系来防范和规避家庭教育的投资风险。张振华,王寰安认为对教育投资的长期收益的预测难度很大,教育投资的收益是无法控制的,他提出人具有成长的不确定性,未来市场供求变化、产品或劳务需求、资本价格等也是无法预见的,科技进步的速度也往往与人们的预期出现较大的距离。马晓强认为教育投资对于家长及学生主体存在风险主要是因为个人教育投资收益的不确定性或易变性和个人教育投资损失的可能性或损失的不确定性。闫杰,聂亮在大学生就业困难的背景下,投资高等教育的风险明显增大,家庭投资高等教育趋于多元化的价值取向。王明进对家庭教育投资风险进行了实证研究。在我国,女性的教育投资风险高于男性,以地域比较分析得,我国经济较发达的东部地区的教育投资风险高于其他地区,这也与经济发展程度不无关系。综上所述,学者们普遍认为家庭高等教育投资存在风险,而家庭高等教育投资的决策也受到家庭对其风险的衡量。但在教育经济管理中,针对弱势群体高等教育投资风险的研究较少,且缺乏从教育公平的角度来分析弱势群体高等教育投资风险,弱势群体在进行高等教育投资决策时,由于多种因素的制约没法理性对高等教育投资存在的风险进行判断,致使盲目决策。本研究主要是针对弱势群体子女高等教育投资风险进行分析,探讨其风险来源及应对策略,以促进弱势群体子女享受教育的均等机会。

三、弱势群体子女高等教育投资风险

(一)学业竞争风险增加

弱势群体子女接受高等教育的效果,即顺利完成学业工作掌握技能的可能性,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其未来职业的选择、工作的性质、职业生涯的规划及收入状况。在进入大学前,弱势群体由于对高等院校、专业的信息获取能力有限及判决能力局限,往往在院校和专业的选择上缺乏前瞻性和市场意识,出现“随大流”现象,导致受教育者没法将专业选择与自我认知进行有效的匹配,出现专业不对口情况,受教育者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因此受挫,荒废学业;再者,“中国大学在培养失业大军———不适合立即就业的人”的言论又一次引发了国人对大学教育质量的质疑,勾起了弱势群体“读书无用论”的思想。大学扩招以来,学生人数、师资数量及院校规模较之以前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但其并没有与教学质量同比增长。有些大专院校升级为本科大学后,其教学水平并没有达到本科的教学和科研水准,而是停留在专科水平。甚至还有些高等院校在大学教育价值认知上出现偏差。弱势群体子女受教育者在入学前对高等院校的师资实力、教学管理等信息了解不透,对高等院校之间教育质量,教学理念信息的不对称使其盲目地选择学校。大学专业和高等院校选择上的“随大流”和盲目性给弱势群体子女受教育者带来高等教育投资风险。

(二)就业竞争愈加激烈的风险

从人力资本理论的角度看,作为能够获取高收益投资回报的一种投资行为和方式的高等教育,它是源于人力资本理论。教育经济学理论:作为家庭高等教育的人力资本投资能够获取高收益的这一基本假设是以受教育者能找到合适就业单位为前提的,否则教育投资就不一定是件合算之事,存在潜在风险。从教育与就业关系角度,教育与就业之间本来就具有不确定性,使得子女即使读了大学也并不意味着一定能找到好的工作。从当前就业形势来看,高校扩招致使每年大学毕业生数量剧增,社会就业竞争越发激烈,2013年堪称“最难就业年”。高校毕业生获取就业机会的几率就愈小,由于信息的不对称,用人单位没法确切了解在校毕业求职者的能力是否与单位需求相一致,其往往偏向选择弱势群体子女就读数量相对较低的重点院校。这恰恰又是由于在选择院校前,弱势群体获取高校及专业信息弱化致使其在院校及专业上处于被动的不利地位。从社会资本角度来看,在人情味甚为浓厚的中国,在就业过程中,社会资本丰厚对于毕业求职者获得一份待遇丰厚的理想工作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优势群体的家庭社会关系网及社会资本较之弱势群体具有毋庸置疑的优势,社会资本能使优势群体降低其就业信息不对称带来的不利影响,使其更易于获得理想的工作。社会资源匮乏的弱势群体显然不能在就业市场中获得竞争优势,没法改变原来的不利境地,反而增加就业的风险。就业风险的增加扩大了弱势群体高等教育投资的风险。

(三)弱势群体家庭财产相对集中和靠借贷进行子女高等教育投资增加了投资成本风险

成本是高等教育投资行为产生的基本条件。对于弱势群体家庭来说更是如此。家庭高等教育投资成本主要包括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高等教育的间接成本又称为机会成本,主要包括因放弃劳动而取得的收入。由于不同行业、不同地区的工资待遇有差异,弱势群体因放弃劳动取得收入的机会成本难以科学量化,在此主要探讨直接成本对弱势群体造成的风险。家庭高等教育投资的直接成本主要包括学费、住宿费、学习用品费、交通费,考试费、生活费及其他费用支出。随着国内物价的飞速上涨,高等教育学费递增,受教育者生活费等累计超出弱势群体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为了供其子女上大学,部分弱势群体家庭高举债务,屡降生活标准,甚至倾家荡产。尽管国家相关部门试图通过设立奖助学金、助学贷款等措施来缓解弱势群体的经济压力,但奖、助学金的金额低,涉及范围小;助学贷款的手续繁杂,名额有限,没法满足广大高等院校弱势群体学生对贷款的需求;助学贷款的还款模式严厉。对于弱势群体家庭的信贷学生来说,毕业后短期难以找到待遇丰厚的理想工作,收入欠稳定,并且除了要解决个人的基本衣食住行问题,还需贴补家用,在其毕业之后一两年内还清贷款实属不容忽视的有型压力。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大学生毕业后无法在银行限定的时间内还清贷款而遭受起诉的实例屡见不鲜。高等教育投资的直接成本是高等教育投资风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弱势群体家庭做出家庭高等教育投资决策时必须考虑的、不可忽略的重要因素。

(四)家庭高等教育的投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

苏晓旺、董路认为,高等教育投资风险是高等教育投资预期的不确定性。其风险的大小取决于投资成本和预期收益的对比,又受到高等教育普及程度、宏观经济形势、劳动力市场分割情况等的影响。理论上,只有收益超出成本,投资预期收益有可能最终实现的基础上,投资主体才会做出投资决策,否则将会减少投资或者不投资。原本就处于不利境地的弱势群体家庭作为高等教育投资的决策者,必然要经历一个对高等教育成本和收益的权衡过程。由于高等教育投资所具有投资周期长、收益间接性和滞后性、成本不可逆转等本质特性,其投资的未来收益具有不确定性和风险。未来工作单位、工作性质的不确定性致使弱势群体子女未来收益存在风险。随着高等教育由“精英式”走向“大众化”,高校连年扩招、每年高校毕业生批量式生产涌向市场,就业竞争剧烈,弱势群体子女受到教学质量风险影响会加剧其就业竞争劣势,其高等教育个人预期收益风险也因此而增加。相反地,现实中技术工人的就业机会及薪酬待遇逐年上涨已成为不争的事实,这也构成弱势群体子女大学毕业生收益的机会成本增加。就算弱势群体子女毕业后能够在“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就业竞争中脱颖而出顺利就业,但面对大部分弱势群体子女由于种种原因普遍成为工薪阶层,收入低微、衣食住行物价上涨、信贷债务、贴补家用、结婚、抚养子女、赡养老人等造就其经济生存能力低,恶性循环演变为新一代弱势群体。从这个角度看来,弱势群体试图通过对其子女进行高等教育投资获取收益改变弱势的不利境地的做法反倒会增加其投资风险,造就“二代弱势群体”。

四、弱势群体子女高等教育投资风险防范与规避对策

投资的回报要通过风险的调整才能实现最大化。弱势群体子女高等教育投资不得不面对学业竞争越发激烈、就业竞争压力上升的风险;更无法回避高等教育投资所带来的债务成本风险,预期收益风险。为防止“二代弱势群体”、“弱势群体遗传体”现象的出现,社会、国家、学校、家庭和个人在规避和防范弱势群体子女高等教育投资风险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一)社会在促进弱势群体学生就业、信息流通等方面发挥其作用并帮助弱势群体规避或降低高等教育投资风险

社会在帮助弱势群体规避高等教育投资风险具有不可忽略的作用。弱势群体家庭子女要实现高等教育投资收益就必须依赖于社会,依赖于市场,如果弱势群体子女在接受过高等教育后没法实现充分就业,没法获得就业的竞争优势和优势岗位,其必将难以通过就业所取得的收益来弥补高等教育投资的直接成本,这将意味着弱势群体家庭高等教育投入付之东流,高等教育投资的失误,致使弱势群体因高等教育投资而积贫积弱。优化劳动力市场环境,扩大劳动就业范围,增加劳动力岗位就成为了有利于弱势规避高等教育投资风险的有效措施。首先,社会要积极拓宽就业渠道,通过开设和增加“绿色就业”通道,同时,完善劳动力市场就业需求信息系统,必要时可通过构建专门针对弱势群体高校毕业子女就业的咨询平台为其实现理想就业创造有利条件,帮助弱势群体毕业子女缓解就业压力、弥补就业竞争劣势,提高弱势群体子女就业率来抵御高等教育投资带来的风险。其次,通过社会成功人士的激励和榜样作用的宣传,营造有利于激发弱势群体家庭学生积极创业的氛围,鼓励弱势群体学生积极创业,树立平等就业观念,鼓励多种方式就业。最后,基于用人单位与弱势群体学生之间存在用人需求信息与就业信息的不对称,使弱势群体大学生错失工作机会,造成弱势群体大学生就业的成功率大大减弱现象,企业建立并完善科学有效的招聘信息平台,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及时、有效地传播招聘信息,并在招聘过程中,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弱势群体学生,提高弱势群体学生的就业率,创造机会使弱势群体学生增加高等教育投资的收益,降低投资风险。

(二)政府制定并实施政策引导弱势群体家庭规避高等教育投资风险

教育机会的起始公平与学费的居高不下始终是困扰弱势群体子女接受高等教育的两大基本因素。为了降低弱势群体高等教育投资风险达到教育机会的起始公平,我国政府相关部门要从以下几个方便进一步努力。首先,政府部门要以政策向弱势群体倾斜为出发点制定科学合理的高等教育收费标准,在充分考虑弱势群体家庭支付能力的基础上,确定适宜的学费标准,并采取有效措施把学费上涨的幅度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从源头上帮助弱势群体规避高等教育投资的成本风险。其次,国家和政府教育主管部门要研制科学合理、具有针对性的助学贷款政策和学费减免政策,根据贫困学生人口数量确定贷款名额并配以适当的机动名额,进一步扩大资助范围,并建立和完善助学贷款管理制度,加强对助学贷款信息的审核,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强化程序的公开、透明,简化助学贷款的流程以便弱势群体子女顺利入学,同时加强对助学贷款的还款管理和教育,必要时出台相应的还款政策法律法规。最后,国家和政府相关教育部门对高校招生情况进行有效合理的引导,建立并完善报考学生与高校信息沟通咨询平台,让报考弱势群体家庭学生对报考高校、专业及未来就业有详细真实的了解,避免弱势群体对高等教育投资的盲目性,从过程上降低其高等教育投资的风险。

(三)学校提高教学质量、实现信息公开减轻弱势群体高等教育投资风险

学校作为弱势群体家庭高等教育投资运营的重要场所,其在弱势群体家庭高等教育投资防范和规避上发挥着重要作用。首先,各高校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外公开其办学宗旨、师资实力、各专业特色及其历年就业状况、相关的收费和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学费减免、勤工俭学岗位等信息,特别开设“绿色通道”供有需要的弱势群体子女咨询,以便其在报考前能更及时、准确地了解更多关于高校及其专业相关的详细信息,根据具体的家庭状况做出更加理性的高等教育投资决策。其次,高校要改进办学模式,拓展专业口径,提升毕业生人力资本的适应性。高校要通过加强与社会的联系,构建劳动力市场需求变化分析预测机制,根据市场变化调整相关专业,强化优势专业,优化特色专业,实行“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的培养模式”,增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培养,把学生朝着“一专多能”、跨学科、多样性发展,降低弱势群体家庭因高校教学质量弱化带来的风险。再次,为应对就业信息不畅通给弱势群体学生造成的就业风险,各高校要建立和完善就业需求信息平台,通过多种渠道、方式及时高效、准确地公布就业招聘信息,同时通过合作等形式引进优质单位进行专场招聘,降低弱势群体学生就业成本和风险。

(四)弱势群体家庭及个人谨慎应对高等教育风险

教育投资论文范文第6篇

1.1调查过程目前我国已经实现了城镇和农村基本养老保险的制度全覆盖,全国的农村地区也基本实现了社会养老保险的制度全覆盖,但并不意味着城市和农村地区居民全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也就是说,全国的城镇和农村地区居民的参保率并不是100%。因此,介于城乡居民参与社会养老保险的制度差异,本文的样本取样,采用调查问卷方法进行实地调查,调查员均为当地委托的大学生团队。抽样调查所在地集中在华北的邯郸、华中的武汉、华南的南宁、华东的南京以及西部的兰州,共5个城市。每个城市的市区抽取两个区,每个区选取3个社区,共调查30个社区;每个城市的农村地区选取2个区(县),每个区(县)选取2个乡(镇),每个乡镇选取1个村(社区),共20个村(社区)。采用便利抽样,调查对象为有子女但现未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金待遇,以及未参加上述社会保险且未满60周岁的群体。共调查了466户,其中有效样本数量为408份,有效率为87.6%。

1.2变量及定义目前,从养老金制度参与角度而言,形成了四类人群,一类是机关事业单位群体,这类群体目前享有退休金并由财政支付;第二类是城镇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第三类是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群体;第四类是因各种原因没有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人员群体。因此,为了探究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差别对于城乡居民对下一代的教育投资意愿的影响,本研究设置了4个体现养老金待遇群体的自变量,即上述四类人群。控制变量主要涉及个人和家庭的基本特征,包括性别、年龄、学历、配偶状况、户籍状况、家庭子女数、家庭经济条件、生活自理能力以及亲友探访频率等几个要素。考虑到目前政府已经基本保障了基础教育资源,实现了九年义务教育,并在全国农村地区实行了义务教育阶段免费的教育财政保障政策,由于本研究的因变量是一个考虑城乡居民代际间教育投资意愿的变量,因此将该因变量分为四个题项进行问卷调查:①不愿意对子女的教育进行投资;②愿意对子女的教育投资到高中及以下阶段;③愿意对子女的教育投资到大专及本科阶段;④愿意对子女的教育投资到研究生及以上阶段。上述变量定义及赋值情况见表1。

1.3检验模型与检验步骤鉴于本研究的因变量为分类变量,在此采用logistic模型进行回归,为提高检验的拟合优度,本文控制个人基本特征或家庭一些情况,考察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养老金不同待遇对于家庭教育投资意愿的影响,检验步骤如下:第一步:确定自变量和控制变量的频次和频率,采用似然比检验分析自变量和控制变量的相关性,剔除不显著变量后,重新进行相关性检验,直到所有变量均通过似然比检验。第二步:形成解释变量和因变量的关系矩阵,通过监测数据,对各解释变量的回归系数进行求解,矩阵表达式如下。式中,x11、x12……xij分别代表反映个人基本特征以及家庭一些个体情况的解释变量(控制变量和自变量),其中没有反应控制变量进行估计的为模型1,加入控制变量进行估计的为模型2。i为样本数;j为解释变量的个数;m代表因变量Y的赋值(1~4分别代表“不愿意对子女的教育进行投资”、“愿意对子女的教育投资到高中及以下阶段”、“愿意对子女的教育投资到大专及本科阶段”以及“愿意对子女的教育投资到研究生及以上阶段”)。β0为常数项;βj是各解释变量的回归系数,体现影响家庭教育投资意愿的方向和程度。第三步,回归分析。将本研究设置的四个体现养老金待遇群体(自变量)以及学历、经济状况等体现个人影响因素的控制变量放入模型,进行Logistic模型分析,得到参数估计结果。由于模型的因变量中有4个类别,对于未加入控制变量的模型1,存在n个自由度;而对于加入控制变量的模型2,每一个自变量和控制变量分别含有n,k个变量取值,整体自由度为n×k,最终根据自变量的相伴概率进行整体以及自变量显著性检验。第四步:进行模型整体的有效性检验。对变量及其相应类别做整体检验,以确定该组数据是否拟合Logistic回归模型,其中原假设H0是该回归模型无效,且所有系数均为0。

2主要分析结果

经过Pearson卡方统计量的检验显示,Pearson值22.72,显著性为97.57,因此拒绝样本拟合情况在5%以内的原假设。为了检验自变量的显著性,本位首先采用似然比检验法进行检验(结果见表2),从表2(I)可以看出,在所有自变量中,“性别”、“年龄”以及“户籍状况”三个变量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显著性均大于0.05),说明这三个影响家庭教育投资意愿的影响因素可以忽略,故除去这三个变量重新检验,结果见表2(II)。而表2(II)的结果显示,各变量均显著,因此,我们可运用有序多分类的Logistic模型进行回归,由于分类检验结果表较大,为了便于解释,我们分别给出组变量检验结果(因变量与自变量、控制变量相关性)和因变量整体相关性检验结果。表3回归结果显示,模型2的拟合优度检验结果NagelkerkeR2分别为0.720,正确率为79.24%,说明模型2的拟合度较好。而模型1的Chi-Square值为270.106,Sig值为0.000,表明模型总体上均有统计学意义。

教育投资论文范文第7篇

“少数民族家庭教育支出是指少数民族家庭供养学生需要投入的全部费用”,而少数民族家庭教育投资则是一种需要投入智力性的生产行为,两者的核心区别是权利与收益的差异,即教育支出是保障少数民族受教育权利,教育投资要的是实现预期收益,并且一旦将少数民族教育投资的对象从政府、学校、社会机构变为“家庭”便产生了特别的意义,例如机会成本。无论是少数民族社会还是主流城市社群,如果教育投资主体是政府、学校或者社会机构,它们的机会成本差别并不明显,但少数民族个体家庭教育的机会成本则涉及到教育公平问题,简单地说,“城市家庭教育的机会成本在广义上等同于教育间接支出”,但少数民族家庭教育的机会成本则相对较高,间接成本投入过大。特别是在大工业时代与科技社会,“越是优秀的教育资源越会加速替代身份、血统、种族等先赋性因素”,教育本身所具备的社会分层功能也就越加突出,尽管国家大力支持少数民族家庭教育投资并提供了诸多优惠政策,但少数民族家庭教育投资仍然不可避免地陷入“马太效应”。2011~2013年我国少数民族高等教育生源调查报告显示,投资高等教育的少数民族家庭正在逐年减少,原因在于少数民族家庭教育的风险成本控制无法通过解决教育公平问题得以实现。这里面似乎出现了一个矛盾,一方面由于教育不公平产生机会成本的不对等,另一方面解决教育不公平却无法实现成本控制,这看上去很矛盾,但事实正是如此,究其根本“少数民族家庭教育投资的风险成本是出在社会资源的有限性以及先行者的资源占有性”,请问社会资源的有限性能够通过教育公平解决吗?又怎样才能做到“先行者”主动让出资源?有没有考虑到教育竞争发生的客观条件关系到教育投资成本的实际收益,足以成为评估少数民族家庭教育投资能力的核心因素。另外,少数民族家庭教育的风险成本控制还要考虑人力资本存在的负面影响,例如少数民族家庭青壮年的教育基金增多会不会导致老年人赡养支出的减少?以西北农村少数民族家庭为例,2003年到2013年10年间西北农村少数民族养老保险金额交纳比例与西北少数民族高等教育入学率成反比,如果说是少数民族养老体系的难以覆盖造成少数民族家庭教育资本的流失,那么健全养老体系便能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但事实上困扰中国少数民族地区(尤其是农村少数民族地区)的并不是医疗卫生系统的改革,而是无法跟上少数民族社会老龄化的步伐,“未富先老”的尴尬处境成为少数民族家庭教育投资能力的灰色系数。

因此从风险成本控制上来说,少数民族家庭教育投资的前景还有赖于整体教育经济环境的提升,至少在高等教育这一块,少数民族教育的成本分担与补偿系统必不可少。美国著名经济学家约翰斯顿指出,“高等教育是既有投资又有收益的事业,各种成本支出应由学生家长、纳税群体、政府机构以及社会慈善机构共同承担”,近几年来我国少数民族教育研究领域数次出现过对教育成本分担的探讨,但笔者认为针对少数民族学生个体的民间资助提升到行政决策的高度还为时过早,一来我国少数民族家庭教育投资的需求系统比较复杂,二来对于贫困少数民族地区而言,家庭教育投资政策形成虚设,用民族教育学家覃彩銮的话说“少数民族教育的每一次大跨步都建立在社会生产模式的更新之上”,2011年瑶族居民农户全面开展副业生产的时候,大批瑶族家庭自费学习养殖技术、渔网编织、圈舍制式方法,这里面没有一丝一毫的政府财政支持,却创造了瑶族家庭教育投资的高峰,同期瑶族学生外地就业率也达到历史新高,因此社会成本分担并不是“及时雨”,可以多考虑少数民族家庭教育投资补偿系统的完善,例如尽可能地规避社会老龄化现象对少数民族家庭教育投资能力的负面影响,所谓“补偿系统”并不见得是直接的经费支持,少数民族社会的养老保险体系就性质而言是一种救济制度,通过救济来填补空缺不如主动创造老年市场的合法谋利机制,例如藏族伊斯兰教民间歌舞团即是为老年人集资的商业化单位,无论是教育还是养老都需要通过加深社会资源流通的互补性来寻找有效的补偿系统。

二、少数民族家庭教育投资的子女社会化问题

教育投资论文范文第8篇

据调查,我国高等教育发展进程中,社会捐助有较大的上升空间.统计资料显示,美国高校的经费构成中,社会捐助占8.3%,一些名校甚至占到20%-40%,而我国高校受社会捐助总额的比重只有1%-2%.为此,郑惠强在为《纲要》所提的意见中提出四点制度和机制方面的建议“一是激励机制,政府应该在税收等方面让利,以鼓励社会富裕资金流向教育;二是筹资机制,例如组织校友会等;三是政策环境机制,例如培育非政府公益机构等;四是管理运行机制,包括对捐赠资金的使用、审计、监管等.”现代教育的一个特征是“生产性和社会性”,这也对高等教育投资体制的变革带来很大启示.现代教育是现代生产的产物,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是现代教育的普遍规律.教学、科研、服务是大学的三大职能,因此,不仅高职院校、民办院校可以与企业合作,普通院校也可以借鉴校企合作的成功经验.一方面可以为学生提供免费动手的实践机会、加深对所学理论知识的理解和掌握,另一方面可以为企业提供大批高素质专业人力资源的补充,为企业创造新的活力和效益.学生可以从中获得少许实践收入,学校可以与企业签订合同,根据企业受益大小按比例收取相关分红,对高校的发展也是一种资金的投入.还有一种方式,就是学校附属产业的发展,当下不仅清华、北大等著名院校有自己的产业,为学校的发展提供大量的资金支持和实践机会的支持,例如济大、山轻工等普通院校也有自己的学校企业,既可以为自身特色专业的发展提供实践平台,也能提供经费补充.

2高等教育投资体制变革的信息化和数字化

现代教育的一个特征是“教育的信息化和数字化”,这强调了现代教育中信息技术的应用.如建立并不断完善教育经费基础信息库,提升经费管理信息化水平.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对高等教育经费的预算管理、收入管理、分配管理、运用管理等,所有经费的来源及去向都录入数据库,每笔经费的使用都与数据库挂钩,哪里有经费支出了,会立即在数据库里有所显示.并通过电脑系统将所有支出去向第一时间发给相关负责人,以此来加强监督,实现校内财务信息公开.高校还应该结合自身情况,在现有数字校园系统和财务系统的基础上,开发建立功能集成的教育经费基础数据库或财务管理控制平台,实现财务信息在校内的公开共享和队经费使用全过程的监控,以提升经费管理信息化水平.在开发过程中,注重统计分析、信息反馈和财务管理能力的提高,同时将项目绩效考核和监督工作前移至日常信息化管理中,实现校内财务阳光化、透明化管理.

3高等教育投资体制变革的开放性和国际性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全球化进程进一步加速,全球化带来了教育的国际化.因此,现代教育很显著的一个特征是“开放性和国际性”.这种开放性和国家性也表现在高等教育投资体制的变革内,主要是国际间的财力支援、外资投入、中外合资等方面,高等教育投资体制变革,应该充分发挥开放性和国际性的作用,抓住全球化的契机,积极引进外资,同时积极走出去,加强中外合作项目的建设,促进本国高等教育事业的长足发展.《纲要》第三部分中提到“扩大教育开放”,也启示高校在投资机制上应注重引入外资,鼓励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探索多种方式利用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加强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等国际组织的合作,包括投资机制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4高等教育投资体制变革的科学化

科学化是现代教育的一个显著特征,这对高等教育投资体制的变革也指出了明确的方向.首先在经费预算上,要建立科学化、精细化预算管理机制,科学编制预算,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建立与公共财政体制和现代化学校制度相适应的、以标准定额为基础,以工作计划、任务和工作量为依据,将预算执行与工作情况作为考核内容的绩效预算体系,使预算安排更科学、更精细;落实上级部门的预算编制政策,采用零基预算法,对院校各项费用进行彻底审核和评价,避免年度中频繁追加预算的现象,维护预算的严肃性;明确预算申报流程;实行经费预算归口管理;建立资产管理动态库,盘活存量资产,避免重复购置,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政府要完善基础支出预算+项目支出预算+绩效支出预算的高等教育经费拨款机制,稳步推动拨款机制的变革,借鉴国外成熟经验,落实并逐步完善高等教育拨款咨询委员会的机构设置和功能定位,使我国高等教育的拨款模式更加公平、透明,增强经费分配的科学性.其次,在高等教育经费的使用环节,加强学校财务会计制度建设,完善经费使用内部稽核和内部控制制度,如建设高水平、专业化财会队伍,加强经费使用的规范化管理,加大假发票甄别力度等,提升经费使用和资产管理专业化水平,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建设节约型校园,争取“花最少的钱,办最好的教育”.在经费监督环节,加强经费使用监督,强化重大项目建设和经费使用全过程审计,确保经费使用规范、安全、有效,防范财务风险,完善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和收费资金使用管理.可以通过高校教育经费信息化建设,实现校内财务信息的公开化和透明化;完善绩效考核和问责机制,加强廉政建设,确保经费使用的效益,防止高校经费使用腐败现象的发生.切实保证发挥经费使用促进高校发展和学生发展的作用.

5高等教育投资体制变革的法制化

现代教育的另一个基础特征是“法制性”,体现在高等教育投资体制改革中,就是《纲要》指出的“高校经费管理,要坚持依法理财,严格执行国家财政资金管理法律制度和财经纪律.”这是对高等教育投资体制变革的法制化要求.政府可以通过建立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长效机制;制定生均经费基本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探索收入统筹用于支持教育的办法;建立教育投入分项分担机制;依法制定鼓励教育投入的优惠政策;对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教师实行工资福利倾斜政策等实现高等教育经费的合理分配.康耀红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曾提出《建议尽快对高等教育法进行修订》的提案,制定《纲要》的前提也是在完善相关法律的基础上,比如高校贷款之所以存在诸多问题原因之一就是相应的贷款法律条款不够健全.刘长铭也曾在政协大会上提出《关于呼吁建立捐赠助学法》的提案,希望用法律手段把社会上捐助的资金管理好.这也反映了对高等教育投资体制法制化建设的呼吁.高等教育投资体制的法制化要贯穿在经费预算、经费使用、经费管理、经费分配等诸个环节中,保证预算有法可依、使用有法可循、管理规范化、分配合法化,切实保证高等教育投资体制的运行遵循法律规定,铲除各种经费使用腐败行为和经费浪费行为.

6其他

顾明远教授还指出现代教育具有终身性和全时空性,这里给高等教育投资体制的改革方面的启示是投资体制改革应贯穿在大学发展的始终,要求高校投资体制的变革要顺应时代要求,紧随时代步伐,充分利用各时代的资源和优势,做出符合时代规律的调整.教育的个性性和创造性则启示不同类型的高校、不同级别的高校、不同地区的高校,在变革投资体制时,应体现自身的特色,根据自身的特征做出恰当的变革,而不能随大流;甚至每个高校都有自身的特色,都改根据自身发展规律做合适的改革;这些改革体现时代特色和自身特色的时候,便是其创造性的生动表现.

7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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