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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小微企业融资问题与对策探讨范文

时间:2022-07-04 03:28:52

影视小微企业融资问题与对策探讨

摘要:影视业作为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促进文化市场的活跃与繁荣,激发文化产业发展活力,扩大文化领域就业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融资问题限制了影视小微企业的进一步发展。文章通过分析我国影视小微企业融资中存在的问题及其背后原因,试图提出相关对策建议,切实解决影视小微企业的融资问题。

关键词:小微企业;影视业;融资问题;对策

0引言

影视产业以文化、创意和人力资本等无形资源为主要投入要素,属于资本密集型,可以为社会提供大量就业岗位,创造众多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满足人民精神消费需求,提升大众文化品位,是新时期传承文明的重要载体。随着数字电影技术的推广普及和互联网的迅猛发展,一大批影视文化小微企业出现,这类企业普遍具有“低、小、弱”的特点,融资难更是成为这些企业发展中的“天花板”。深入分析影视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及其背后原因,并且提出相关对策建议,对于我国影视文化产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1影视小微企业融资问题及其表现

当前,影视小微企业在融资过程中碰到的问题大致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1.1财政资金有限

尽管近几年中央要求各级政府出台相关专项资金用于扶持本地文化产业发展,但是文化产业细分门类很多,除了影视产业之外,还包括新闻出版、演艺娱乐、工艺美术、出版印刷、动画游戏等等,这些门类的发展都需要政府资金的支持,因此即使各级政府财政收入逐年递增,但每年用于影视小微企业的财政资金支持较少。

1.2银行信贷难

由于影视作品具有高度的市场不确定性,加之影视小微企业抵押物少、信誉低、管理缺乏规范,在很大程度上属于高风险行业,因此现实当中多数商业银行为了规避风险,往往会对影视小微企业设置较高的信贷条件,这些条件超出了影视小微企业的承受能力,因此影视小微企业的银行申贷率很低。

1.3资本市场融资难

多数影视小微企业无论是从业人员数、资产规模还是近3年营业收入等指标远达不到资本市场进入门槛,现实中也只有像华谊兄弟、万达影院这样的龙头企业才有可能。因此,较为苛刻的上市条件将绝大多数的影视小微企业阻挡在了资本市场之外。

1.4民间资本进入不畅

尽管这几年国家有关部门相继出台政策,鼓励优质社会资本遵从“非禁即入”的原则进入文化产业各个领域,但是考虑到包括影视作品在内的文化产品兼顾文化价值、社会价值,政府部门对于民间资本的准入还是设立了一定门槛,防止民间资本过分进入导致影视类产品内容出现低俗化、媚俗化,误导社会价值观。

2影视文化小微企业融资难的原因

2.1企业自身层面

影视小微企业的资产大多以版权、著作权、专利、品牌等无形资产的形式存在,缺乏可用于抵押和担保的固定资产。除此之外,无形资产的价值评估也成为重大难题。例如评估一个影视项目从哪些方面下手,目前尚未有成熟的评估体系。由此造成大量的优秀IP资源无法通区域过产权交易中心等进行及时转化,限制了企业的盈利能力。

2.2资本市场融资渠道层面

我国文化产业领域中的资本运作一直较其他行业相对滞后,资本市场对影视业融资发展认识不足,相关融资渠道尚待建立健全,资本运作开放程度也不够全面和深入,即便传统的银行贷款这样的融资渠道也还处于起步阶段,更不用说保险、担保公司、小贷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以及管理咨询、产权评估等中介服务机构的参与了。

2.3国家宏观调控层面

影视业很长一段时间以来为国家弘扬社会主义主旋律服务,主要是在国企影视传媒公司把控下,目的是社会舆论宣传导向。近些年来,尽管国家逐渐放宽了对影视作品的审查,但是并不代表就完全放弃了审查。这就造成当前我国影视业市场化开发过程中仍然会受到行政干预,无法完全实现市场化运作,造成影视小微企业资源使用效率不高,优秀影视作品少,产品创新程度低。

3影视文化小微企业融资对策

3.1提高自身融资能力

影视文化企业应加强自身知识产权保护,在版权方面树立信任担保形象。同时健全公司财务制度,规范企业内部管理,增强企业信息透明度,不断拓宽融资模式,除了传统主要依靠银行债券融资外,应全面发展其他渠道,如广告收入、股权融资、版权质押、版权预售、演员股份制等多层次融资方式。

3.2提高银行业信贷融资能力

鼓励银行依照《关于开办支小再贷款支持扩大小微企业信贷投放的通知》(银发〔2014〕90号)进行信贷产品创新,满足影视文化企业融资需求。针对信用较好并且在业界积累起一定知名度的影视工作室、影视制片人、影星等,以“私人房产+无限连带”作为抵押进行房产抵押贷款,或者以影片版权、票房收入等进行“质押+无限连带”质押贷款。同时,也可以借鉴供应链融资,允许上述机构和个体在相互担保的基础上进行整体授信。

3.3拓宽社会资本融资渠道

风险投资作为重要的资本市场融资工具,近些年在我国迅速发展,在金融市场逐步成为文化企业重要的融资平台。网络等新媒体吸收风险投资较多,并且已经取得很好效果,因而影视文化企业可以大胆展示其发展前景和资产增值的可能性,逐步吸纳风险投资资金,借助风投资金解决融资难题,拓宽融资渠道。此外,影视小微企业还可以积极利用小额贷款公司、阿里娱乐宝等创新融资渠道满足短期小额度项目融资需求,还可以利用包括BOT,TOT在内的PPP融资模式满足影院建设、观影设备更新等长期大额度项目融资需求。

3.4建立健全第三方评估担保机构

国家应继续在评估登记制度方面健全机制,为影视小微文化企业版权质押、无形资产质押、股权质押、应收账款质押等方面提供便利,让影视小微企业的存量变现,流动起来。破解影视小微企业融资难题,还应大力发展融资担保和再担保机构,完善合作机制,扩大担保业务规模,有效降低融资成本。担保机构要为融资提供更加丰富的产品和优质服务,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此外,还应该进一步完善文化产业投融资公共服务平台功能,不断丰富信息、政策查询、融资指导、人才培训等服务内容,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开发面向影视小微文化企业的特色专业服务产品,发挥平台网络辐射作用。

3.5政府财政投入政策支持

设立影视产业专项基金、贷款风险补偿基金是新时期解决影视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又一重要渠道。产业专项基金可以从中央或地方电视台电视广告纯收入、城市电影院票房收入及从进口影片收入中比例提取组成。此外,各级政府还应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完善和落实项目补助、贷款贴息、保费补贴、创新奖励等措施,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引导示范作用,着力改善影视小微文化企业发展环境,促进影视小微文化企业创业发展,实现财政政策、产业政策与企业需求的有机衔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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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顾江,张苏秋,张容.改善发展环境促进南京文化金融健康发展[J].唯实,2014(6):32-35.

作者:查卓 单位:华东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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