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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矿产企业融资风险探讨范文

时间:2022-11-16 03:43:40

小型矿产企业融资风险探讨

摘要:

针对小型矿企融资,结合小型矿企实际情况,对小型矿企融资过程中面临到的风险进行总结,在此基础上,分别提出自筹资金、银行贷款、信托融资、私募股权融资、“组合”融资等融资方式,最后得出小型矿企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采取适应的融资方式的结论,旨在为小型矿企的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关键词:

小型矿企;企业融资;融资方式

如今,我国矿业企业得到了飞速的发展,但融资困难始终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传统的融资方式暴露出很多实际问题,不仅无法满足企业经营与发展需求,还会造成不同程度的风险。因此,围绕小型矿企的实际情况,对多种企业融资方式进行分析,具体内容如下。

一、我国小型矿企融资风险分析

1.法律政策风险

矿业对于社会经济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和意义,国家针对矿业给予的监督力度相对较大,而且政策调整频繁进行。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

(1)环保与节能压力持续增大,使得矿业受到直接影响,对于企业生产环保等方面的需求日益提升。此外,对于产能要求也频繁调整,而且调整频率较高,导致许多小型矿企无法在短时间内适应,制约其快速发展。

(2)政府对于社会资本向矿企的延伸进行了频繁的政策调整,比如有时政府会支持社会资本向矿企的延伸,而有时也会限制[1]。

(3)国家矿业战略规划的广泛实行及动态调整。伴随我国经济水平的日益提升,国家越来越注重矿业的后续发展,因此制定一系列战略性规划,并要求在一段时间内达到预期的目标。这对于小型矿企而言,既是发展契机,也是面临的极大挑战之一。

2.储量风险

当前许多小型矿企拥有的矿产资源资料都不够完整,从地质勘探角度讲,实际投入和需求还相差较多。因此,小型矿企在矿产资源储量方面上存在一定风险的。

3.安全风险

矿业属于典型的高危产业,在进行采掘、选矿与冶炼等过程中,由于生产力有待于提升,以及机械化水平等方面的限制,使得小型矿企面临着不同程度的安全风险,其对矿企发展造成的影响是极为严重的,是矿企必须要优先解决的问题。

4.市场风险

通常情况下,小型矿企的实际产量较低,在市场中处在价格容易接受的地位。但是,矿业产品的市场价格具有很大的波动性,所以对企业收入及盈利会造成一定影响。

5.社会干预风险

矿企在对矿山进行经营时,势必会对外界环境造成破坏或影响,这就会引发和群众的利益纠纷,进而对小型矿企经营造成社会干预风险。这对于企业发展而言,是十分不利的,但又是企业经常忽略的风险,因此在后续工作中必须予以足够的关注。

二、小型矿企融资方式

1.自筹资金

长期以来,企业自有资金始终都是小型矿企的主要资金来源。然而,由于小型矿企经营风险较大,抵御外界风险干扰的能力不强,比如产品加工成本不断波动、安全生产压力较大、对外界环境的影响较大等,使得小型矿企存在很高的税负,导致这一重要的资金来源变得十分不稳定,不利于矿企的健康发展。如果企业的自有资金下降,矿企会积极向银行进行贷款。然而,在实际情况中,有一些矿企是不具备贷款条件的,所以很难实现贷款目标,特别是在银行带贷款数额受限的时期。此时,小型矿企会转变贷款对象,逐渐向亲友圈过渡[2]。对于小型矿企而言,其自身是具备经济水平的,亲友圈的经济实力也很强,因此这种贷款方法是可行的,但数额大多是有限的,如果融资金额无法满足企业需求,则企业会继续考虑其他融资渠道,比如地下金融市场等。通过这种渠道进行融资,企业要投入大量的成本,所以这会造成一定隐患,对企业发展带来消极影响。

2.银行贷款

银行贷款为我国企业进行外部融资的核心模式,小型矿企也不例外。然而,银行贷款对应的审批流程会对企业提出十分严格的要求,主要表现为:首先,企业净资产、盈利等必须达到要求的规模;其次,经营利润必须长时间保持稳定。这种要求对于绝大多数小型矿企而言,是很难达到的,而且矿企生产设备不具备良好的流转性,很多企业核心资产都是矿业权。而矿业权对应的评估工作是一个极为复杂的过程,不同评价机构会给出截然不同的评价结果,说明当前的矿业权评估市场还缺乏足够的公信度[3]。这导致小型矿企在办理贷款时无法得到有效的担保。基于此,银行在向小型矿企进行贷款时会十分的谨慎,更倾向于向大型矿企贷款。

3.信托融资

近几年,矿业领域的信托融资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和进步。在过去,信托业极少涉及矿业。通过多年的发展,我国信托业得到飞速进步,矿业及房地产等领域的信托逐渐出现在人们的视野当中。矿业领域信托的持续迈进,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小型矿企的融资难题,部分矿业信托计划发行案例如表1所示。

(1)信托融资定义

信托指的是受托人严格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和意愿,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同时将受益分配至指定的受益人。信托存在四大要素,即为委托人、受托人、财产与受益人。在实际情况中较为常见的形式有两种,分别为单一资金信托与集合资金信托。对于矿业领域的信托,通常体现在集合资金。

(2)交易结构

就目前而言,矿业领域信托对应的投资方式主要包括:债券类,指信托贷款,也就是将贷款提供给目标企业,其交易结构如图1所示;股权类,指在计划存续期,信托计划需要持有相当一部分股权,大多情况下出于对安全性的考虑,信托计划往往持有绝对控股权;权益类,指在计划存续期,信托计划需要获取一定资产收益权。

4.私募股权融资

(1)定义

主要指的是资金募集方的资源来自于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的融资方式。对于私募股权投资而言,其定义有广义与狭义两种。其中,广义指的是将私募作为主要形式,向企业投资,同时在交易时充分考虑退出的方式;狭义指的是针对初具规模,同时形成可靠现金流的企业的投资,不涉及风险投资[4]。

(2)特征

①从资金募集角度讲,借助非公开的方法面向部分机构投资者以及个人募集,并将私募形式作为核心,操作过程很少涉及到公开的市场,所以不存在披露交易。②主要运用权益性投资等形式,极少涉及到债权方面的投资。所以,PE机构通常享有表决的权力。具体体现在投资的工具上,经常会使用普通股或者是可转让优先股。③投资期限相对较长,通常在3年以上,属于典型的中长期投资。④不具有良好的流动性,没有相应的股权交易市场,所以存在很大投资风险。⑤资金渠道广度较大,比如个人投资、各类基金、保险等。⑥运用有限的合伙制架构,提升投资管理效果,防止出现双重征税等问题。⑦投资的退出模式趋于多样化。⑧有许多专业队伍提供管理和决策。对企业投资等实施正确的引导。

5.“组合”融资

“组合”融资指的是两种及两种以上的融资类型,以某种方式进行搭配,使若干种融资结合在一起,形成一个组合,以此满足矿企资金需求。这种融资方式具有融资成本低廉、资金使用率高、操作简便、银行合作和谐稳定的优势特点。然而,不同的组合会对矿企报酬与风险造成一定影响,如果资金总和不发生变化,短期资金提高,会使报酬增加。由于很多地区运用成本相对较低的短期资金,企业利润出现快速增加的情况。但此时资产流动水准并未发生太大的变化,流动负债提高会导致流动比率降低,短期偿债能力变弱,会使企业面临更大的财务风险。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虽然当前我国对于矿业企业发展给予了一定的重视,但由于小型企业生产能力薄弱,抵御外界因素影响能力差等原因,小型矿企在融资过程中会面临许多风险,造成小型矿企融资困难等问题,严重制约企业后续发展。为此,作为小型矿企,应在充分了解自身实际状况的基础上,结合后续发展需求,采取合理的融资方式,通过基金、保险等降低内部风险。此外,政府应鼓励社会投资,为小型矿企发展提供可行的指导和建议,从而达到推动我国矿业可持续发展的目的。

参考文献:

[1]车孝涛.我国中小型矿业企业融资问题研究[D].西南财经大学,2012.

[2]管仁荣.基于融资结构理论的我国采矿业融资问题研究[D].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13.

[3]韦玉芳.我国矿产资源风险勘查投融资机制研究[D].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10.

[4]王春梅.中小型矿业企业的产业集聚化发展研究[D].武汉理工大学,2007.

作者:廖晶 单位:贵州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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