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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区划区域经济论文范文

时间:2022-05-29 10:56:24

中药区划区域经济论文

1中药区划与发展中药材生产、区域经济的重要性和相关性

1.1道地药材与中药区划中国“道地药材”,亦称“地道药材”,是指“传统中药材中具有特定的种质、特定的产区或特定的生产技术或加工方法所生产的中药材”〔3〕。道地药材的概念最早见于《神农本草经》,有“采造时月、生熟、土地所出、真伪、陈新,并各有法”之说。其后诸家本草及《尚书•禹贡》等相关典藉均有记述。例如,陶弘景早有关于“蜀药”、“北药”的提法,是以大地区冠名的最早记述;金元时期,中医药学有了突破性的发展;直至明朝,中医药学在更大的范围内得到了交流与提高。明代《本草品汇精要》专设“道地”条,指出在诸多产地中以何处为胜,如苍术,产地“出郑山山谷、汉中、南郑,今处处有之”,“道地”条则进一步指出“茅山、蒋山、嵩山者为胜”。“道地”可以理解为值得称道的产地,也就是当时公认的优质药材产地。至今,诸如“川广云贵,南北浙怀,秦陕甘青”等地所产的道地药材在中药市场仍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实践证明,道地药材反映出的科学内涵与中药区划有着紧密的内在联系,研究中药区划与实施中药材GAP,以道地药材为主体的研究方法与遵循原则是切实可行的。这也是对以道地药材为主体对中药材生产合理布局、发展区域经济与中药材生产基地建设、保护抚育与可持续利用客观规律的生动反映〔1,4〕。实践证明,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养殖)与其GAP生产基地建设,必须和中药资源的区域开发、生产发展及其保护抚育紧密结合,绝不能以恶化环境、牺牲生态效益为代价地盲目发展。

1.2中药区划建立与中药产业和区域经济发展历史和实践证明,早在我国上古三代(夏商周)、春秋战国、秦汉隋唐,以及宋元明清之后,有关中药资源、中药材生产与其生态环境、分布区域及药材加工、流通应用等方面,都有着极为密切相关性并具良好客观基础。特别是新中国成立与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医药事业和现代科技的发展,以植动物为主的中药资源与中药材生产发展实践表明,道地药材为主体所反映出的科学内涵与中药区划、中药材生产均有紧密内在联系,更有蓬勃发展。中药区划是发展中药生产及合理开发护育中药资源的重要基础。从上既充分体现了我国“道地药材”形成与发展的漫长历程,也充分体现了我国传统中药材的道地性、特殊性和继承性,并反映出中药材生产的产地适宜性、区域性与中药区划的相关性,也反映出中药区划的萌芽与客观存在的基础〔1,4〕。这充分体现了中药区划与中药产业和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及相关性;中药区划建立的终极目标,就是为了发展中药材生产及其产业化,促进区域经济发展。贵州省近30年来中药材生产发展的实践也有力证明,只有切实做好中药区划、道地药材与中药材生产基地建设的紧密结合,抓好中药资源保护抚育、中药材生产与合理开发利用,才能既保住“青山绿山”(保护生态环境),又抓好“金山银山”(发展区域经济),以达中药区划建立与中药产业的协调发展。

2中国中药区划

中药区划认识论与中药区划学的研究发展中国中药区划、中药区划认识论与中药区划学,是在20世纪80年代全国第三次中药资源普查基础上研究建立与相继提出,并在各省(市、自治区)中药材生产实践中不断应用与发展的〔1,5〕。这是中国社会主义特色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和人类保健康复的需要,也是对祖国医药学继往开来和对建国以来中药材生产实践经验与教训认真总结的成果,并为其进一步研究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20世纪90年代以来,自“论道地药材的系统研究”〔6〕“试论中药区划与中药区划学的研究建立与发展”〔7,8〕“中国中药区划的研究与建立”〔9〕“中药区划认识论”〔1〕等有关道地药材、中药区划的研究成果与论著,道地药材与中药区划相关性、中国中药区划的研究与建立引起人们高度关注,有力促进了中药区划的研究发展。笔者在深入实践研究基础上,并结合我国中药材生产发展的需要,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率先提出了“中药区划认识论”和“中药区划学”的研究建立与发展方向,强调了科学技术进步、学科发展对生产力应起到的重要作用。这引起了中医药界的高度重视与好评,认为这是继谢宗万研究员提出“中药品种新理论”后,对中药新理论研究的又一重要专论研究成果,对中药新理论认识与新学科建设,对中药材生产合理布局、规范发展与中药材GAP基地建设都有重要意义,并为中国中药区域化生产与中药材生态适宜性区划奠定了良好基础。特别是随着地理信息系统(Geographicalinfor-mationSystem,GIS)、遥感(RemoteSensing,RS)、全球定位系统(GlobalPositioningSystem,GPS)技术(以下通称为“3S技术”)对地观测等空间技术的发展及气候资料数据库的完善,生物适生地分析已实现了计算机化,中药材产地适宜性评价与中药材产地生态适宜性区划己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在具体进行中药材产地适宜性分析中,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用植物研究所陈士林组织的科研团队以药用植物为主,选取具道地、名贵、大宗、常用、特色并具地域性、代表性的药材,如人参、三七、丹参、党参、当归、金银花、川贝母、川芎、黄连、杜仲、黄柏、天麻、半夏、石斛、黄精、天冬、吴茱萸、阳春砂等共150多种,以中药材分布具有明显地理特性,中药材生长与其生长环境密切相关的重要生态因子值(如温度、湿度、降水量、日照度等),进行其生态适宜性数值分析、数值区划与生产布局,并对中药材适宜区分析研究的关键技术进行了探索与讨论。在上述基础上,切实开展了中药材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研究,进—步研究建立了“中国中药数值区划”,并出版了《中国药材产地生态适宜性区划》一书,更有力推进了中药区划指标体系的确定及综合定量评价研究,给中药材产地生态适宜性与适宜区分析和中药区划与区域经济发展带来了新的动力〔11〕。这样,更利于定量科学在以道地药材为代表的中药区划领域的研究和深化,有力推进了中药区划和中药科学与区域经济的更好发展。

3中药材GAP检查认证与贵州中药材产业发展

3.1中药材GAP认证检查与监督管理自2002年4月中药材GAP颁布与认证实施以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国中药材GA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培训检查员并施行认证等工作,截至2014年6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先后分22批审查并公告了100多个GAP基地,其涉及企业80多家,中药材品种50多种,基地分布在23个省(市、自治区)。其中仍在有效期内的基地还有50多个。在中药材GAP施行工作中,我国还与有关国家合作,制订了世界卫生组织已公告的GACP。经十多年来的实践证明,实施中药材质量管理规范,有利于中药材规范生产,保证质量,有利于保证中药材的安全有效与稳定,有利于中药产业“第一车间”的建设。我国中药材GAP的实施,迈出了中药材规范化生产重要一步,促进了一部分道地药材的生产和质量提高,改善了中药材生产组织形式和流通方式,发挥了稳定原料药材质量的作用:促进了中药产品品牌的树立,一定程度推动了中药工业与“大健康”产业的发展,推动了一些地方产业结构调整和区域经济发展、促进了农村就业及生态环境改善,促进了中药农业技术进步和中药农业人才队伍的建设。中药材GAP的实施,得到了国家各部委局和地方政府对中药材规范化生产的支持;中药材GAP的实施,有力提升了我国药品管理的国际形象。但我国中药材GAP也面临严峻挑战,对中药材GAP实施必要性还有待统一认识,中药材GAP相关法律规范尚需进一步完善,中药材GAP认证条款和组织方式亟需完善,与中药材GAP认证基地及认证药材配套的法规政策尚有缺位,中药材GAP基地建设还有待多方促进机制的建立,中药材生产SOP、药材质量标准和基地信息化平台建设亟待完善和提高,中药材GAP基地认证中和认证后的监督管理尚待加强。

3.2贵州省中药材规范化生产与GAP基地建设正在蓬勃发展20世纪80~90年代,贵州在全省中药资源普査基础上,研究建立了贵州中药区划。这为贵州中药民族药产业化与区域经济发展,在切实加强“第一车间”建设,确保其原料药材的“安全,有效,稳定,可控”起到重要作用。贵州中药民族药产业正在顺应时展潮流,紧紧依托独特的气候和生物资源优势,坚持“大健康”理念,省委、省政府己将中药材产业明确为贵州省要着力打造好的“五张名片”之一。实践证明,中药材产业是贫困地区调结构、促增收、保生态、可持续的最现实、最有效的产业之一,是充满希望的朝阳产业。2008年、2011年、2013年和2014年,省委、省政府分别于施秉县、赫章县、都匀市和铜仁市召开全省中药材种植现场会和贵州中药材产业发展推进会后,对我省中药材产业发展进行了部署,提出了发展37万公顷中药材种植(含保护抚育)面积目标,并不断加大扶持力度,为中药材产业营造了良好发展环境,从资金、土地、人才等要素保障等给予大力支持。贵州特别重视发展“十大道地药材”(天麻、杜仲、石斛、半夏、何首乌、吴茱萸、续断、钩藤、黄柏、白及)、“六大苗药”(淫羊藿、艾纳香、吉祥草、头花蓼、山银花、刺梨)等“大健康”产业原料药材、林下种植与石漠化山地种植药材(如桔梗、茯苓、党参、丹参、玄参、薏苡、百合、葛根、厚朴、生姜、鱼腥草、花椒等)的基地建设与产业化发展。至2014年6月止,贵州已有何首乌、太子参、头花蓼、淫羊藿及金钗石斛通过了国家中药材GAP认证并公告,有力地促进了贵州区域经济的发展。特别是2012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号),明确要求我省要进一步“积极推进中药现代化,大力发展中成药和民族药”;“支持中医药(民族医药)事业发展”。贵州省委省政府出台了《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办公厅关于完善体制机制加快推进中药材产业化中药现代化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快民族药业和特色食品产业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着力建立健全加快中药材产业发展的“研发、种植、加工、监管”四位一体的工作机制,明确省科技厅主要负责开展中药材资源调查保护、优良品种试验示范、推广,加强中药研究开发和产业化开发;省扶贫办主要负责推进中药材规范化和规模化基地建设,建立中药材良种选育及种子种苗基地,发挥中药材加工企业作用,配合相关部门,共同推进中药材产业发展;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主要负责拓宽中药材产业链,扶持龙头企业做大做强中成药、中药饮片、中药提取物等主导产品,积极向食品保健品、日化及消毒杀菌产品等领域延伸,共同推进中药材的加工生产;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加强中药材质量监管,规范中药材购销渠道、加大市场巡查和抽检力度,依法打击掺杂制假、以次充好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共同推进中药材种植GAP认证和中药材市场监管。贵州省政府政府还明确规定,“从2012年起,每年从省级现代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资金中安排1亿元和中央补助的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中安排0.7亿元以上用于支持中药材产业发展”。如2013年中药农业种植(含抚育)面积己突破20万公顷;中药工业总产值达240亿元。2014年9月,贵州省委省政府又了《贵州省新医药产业发展规划(2014-2017年)》和《关于加快推进新医药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吹响了贵州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抢占新医药产业发展制高点的冲锋号。进一步围绕贵州天麻、杜仲等18个道地特色中药材大品种,在全省38个重点县(市、区)打造规范种植及良种繁育基地,决心到2015年实现贵州中药产业“双500”目标(即种植面积达33万公顷,中药工业总产值500亿元以上)。可以说,今后几年是贵州中药材产业提速发展的战略机遇期和难得的黄金期。

4结语

区域经济发展与中药区划,中药材规范化生产与GAP基地建设都要以政府为引导,质量为核心,市场为导向,科技为支撑,切实加强中药材生产,贯彻“优质、高产、高效”农业方针,种养与保护抚育相结合,确保药材安全、有效、稳定与可控,实现可持续发展;切实将以规范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为特色的中药农业,将中药产业与“大健康”产业的源头抓紧抓好,将其“第一车间”提高到新的水平,以更好走向世界,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类健康做出更大更新贡献。

作者:冉懋雄周厚琼单位:贵州省中医药研究院中药研究所贵阳中医学院贵州省食品药品检验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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