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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展望范文

时间:2022-03-29 10:22:45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展望

1嵊州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现状

1.1种养大户快速成长嵊州市积极鼓励扶持种养大户发展生产,嵊州市种养大户数量不断增加,规模日益扩大,集约化、专业化水平持续提高。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在种植业领域,嵊州全市百亩以上的种植大户有82户,其中茶叶大户30家(66666.7m2以上)、花卉大户30家(66666.7m2)、香榧15家(23333.3m2以上)、竹笋8家(13333.3m2以上)、水果15家(4hm2以上)、蔬菜35家(3333.3m2以上)、粮食15家(33333.3m2以上);在养殖业领域,长毛兔29家(500只以上)、生猪20家(500头以上)、鸡4家(5000只以上)、水产7家(33333.3m2以上)。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嵊州市为减轻种植大户资金压力,采取先送农资上门、收获后再还钱的支持方式,2013年,嵊州市政府继续加大对种植户和养殖户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支持力度,通过提供财政补贴和农户共同承担保费。

1.2家庭农场初具规模从2013年5月17日嵊州市首个家庭农场嵊州市七一家庭农场成立,几个月来,家庭农场如雨后春笋般在嵊州悄然兴起。嵊州市加大对家庭农场的培育引导力度,分层推进家庭农场发展深化“兴农”文章。通过对全市农业经营主体的摸底调查,逐步筛选出一批具备家庭农场创办条件的种植、养殖大户,对其进行“点对点”指导,依据农业经营者规模、雇工情况,实施分层分类发展。对经营市场化程度高、雇工人数较多的农业主体,引导其办理有限公司形式的家庭农场;对产权清晰度不高,以雇工经营为主的,引导其发展为个人独资企业类家庭农场;对以家庭经营为主无雇工经营的,具备一定规模的农业从业者,引导其办理个体家庭农场。截止到至2013年11月底,嵊州全市在册登记家庭农场77家,其中在册公司制家庭农场3家、个人独资企业类家庭农场4家、个体家庭型农场70家。注册资本达1.12亿元,户均注册资本达146万元。

1.3农业经营性服务组织日趋完善近年来,嵊州市涌现了一批以专业服务合作社、专业服务公司为代表的新型经营服务性组织,在产前、产中和产后各个环节为农业生产提供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的专业化、社会化服务,大大降低了农户生产经营成本,提高了资源要素利用效率。目前,嵊州市已建成各类农副产品专业市场19家,年成交额达25亿元左右,其中浙东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年交易额达20.5亿元,被国家农业部授予全国定点市场,为我市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供重要支撑。

2嵊州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运行的主要模式

农业经营体制问题直接决定着农业效率的实现,近年来,嵊州市农业经济模式开始由家庭经营向多主体共同参与、利益共享、全方位合作的经营模式转变。

2.1合作社+基地+农户合作社以生产基地为依托,实施“民主管理、规范运作、利益联结”的模式,发挥了聚集效应,指导和带动农户,有效解决发展效益农业中的资金、技术、信息、销售难题。如嵊州羲之桃形李专业合作社,桃形李基地种植面积120hm2,年产值近1000万元,规范运作,编印了《嵊州市无公害桃形李生产标准》,并建立示范基地,加大设备投入,增强凝聚力。强化对农户服务,邀请专家培训指导,设立技术服务点,随时为农户解决技术难题。打造品牌,“羲之牌”商标被评为2007年嵊州市著名商标。自1997年以来“羲之牌“桃形李连获“省优质水果”、“省优质农产品金奖”、“省农业名牌产品”、“省绿色农产品”、“全国农业博览会银奖”、“全国农博会金奖”等多项荣誉,品牌影响力不断提升,产品竞争力大大提高。羲之桃形李专业合作社十分重视网络销售,通过农民信箱等渠道了解需求信息,拓宽了销售渠道,从而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2.2专业合作社+基地+公司+农户合作社集研发、生产、销售等多功能为一体,发挥主导作用,服务农户,带动成百上千的农民发家致富。如嵊州市健而康果蔬葛根专业合作社,引导农户生产绿色无公害的安全、健康农产品,为农户购买农业生产资料,农业工具,提供种植技术服务及信息咨询服务,合作社集科研、开发、生产、销售于一体,实行专业合作社+基地+公司+农户的经营模式,实施产、供、销一条龙服务,农工商一体化发展的格局,现已与多家农林科学院,医学科学院交流合作,生产的紫背菜、红肉蜜柚等保健果蔬长期为各大超市,各种大中型酒店,蔬菜市场供货,同时受到专家和消费者的一致好评。

2.3龙头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这一模式以龙头公司为依托,一般由农业龙头企业主动发起组建合作社,组建大面积基地,引导和带动农户科学种植生产,最后按标准统一收购社员产品。如作为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浙江华发茶业有限公司浙江华发茶业有限公司与西景山村合作,建设有机茶基地,帮助西景山村成立了茶叶专业合作社,每年以保护价收购社员茶叶,目前,已在嵊州、安吉,以及江西、福建、湖北、安徽等地建立茶叶基地10800hm2,成功联结农户8万余户,2002~2009年连续8年在全国茶叶加工行业中茶叶收购、加工、出口第一,是目前中国厂房面积最大、加工能力最强、联结基地和联结农户最多,集科研开发、技术推广、生产加工、国际贸易为一体的大型绿茶生产加工出口企业。在“华发”的示范下,嵊州其他30多家茶叶生产企业纷纷在省内外建立基地,由此联结和带动了更多的农户,走出了一条农业龙头企业依靠产业化带动农户增收致富的特色发展之路。

3嵊州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一步发展的思考

嵊州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和障碍,如何突破这些瓶颈,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跨越式发展,值得进一步思考。

3.1坚持以家庭经营为主体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坚持家庭经营为主体,家庭经营是我国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农户是农业基本经营单位。纵观世界发达国家的农业发展史,皆把家庭经营作为农业现代化化的基本形式。发展现代农业,培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照“尊重现实基础、尊重农民意愿”的原则,坚持以“农民”为本,鼓励工商资本进入农业,在提高农业劳动生产效率的同时,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与城镇化过程中农业劳动力转移和农业人口市民化的步伐相适应,要更加着眼于服务、带动广大农民,与农民共同发展、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

3.2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济主体与先进发达地区农业经营主体相比,嵊州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不足。不论是数量还是从质量上都还有很大差距,特别是家庭农场、专业经营服务公司、联合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量相对缺少,实力相对较弱,缺乏具有区域影响力的农业经济性服务组织,以连锁经营、电子商务为代表的新型农业流通业态发展相对滞后。嵊州市应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的农业经营方式创新,充分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用,释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活力,规范发展,创新发展,围绕嵊州市茶叶、果蔬、花卉、竹笋、香榧、长毛兔等优势产业,凸显区域特色,打造区域品牌,增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市场竞争力,提升新型农业主体自身发展水平。尤其是要大力培育农业经营性服务组织,发挥经营性服务组织的生力军作用。支持农民合作社、专业服务公司、专业技术协会、农民经纪人、涉农企业等为嵊州市农业生产经营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方位的服务。

3.3鼓励支持发展多种经营模式嵊州市农业经营模式相对单调,以比较传统普遍的合作社+基地+农户、专业合作社+基地+公司+农户、龙头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3种模式为主,村委会+合作社+农户+基地、龙头企业+联合社+合作社+农户、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基地等高级的农业经营模式较少。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鼓励发展农村发展合作经济,促进农业经营体系的创新,嵊州市应充分发挥现代新有机农业园和绿城现代农业综合体两大项目示范、带动、辐射作用,积极探索适合嵊州区域特点的多种经营模式,形成农业现代化发展合力。

3.4优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环境目前,嵊州市农业经营体制机制相对滞后,新型农业经济主体发展相关配套扶持政策有待进一步优化完善。土地流转阻力重重,农业财政金融支持不足,特别是一些专业合作社、种养殖户融资存在很大困难。嵊州市应继续推动农村土地有效流转,探索土地流转新路子,规范土地流转行为,确保土地有序流转。赋予农民对承包地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推动农民以承办经营权入股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发展产业化经营。加大财政补贴扶持力度,完善金融服务,结合“浙(嵊)商回归”工程,着力吸引浙(嵊)籍企业家回乡投资现代农业,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构建农业专业服务平台,完善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机构,增强公益性服务机构支撑保障和服务能力,做好农业专业技术指导和人才培训工作。同时,应采取政府订购、定向委托、奖励补助、招投标等方式,引导经营性服务组织参与公益性服务。

作者:任亚磊单位:中共嵊州市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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