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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厅立法计划范文

时间:2022-02-22 03:42:56

城建厅立法计划

一、拟列入地方性法规的项目

(一)争取列入年省政府立法计划的地方性法规

《省物业管理条例》

制定理由:《省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办法》自年实施以来,对维护住宅小区的生活秩序,保障业主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我国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和物业服务行业的进步,该办法已远远不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特别是近几年来,国家相继颁布了一系列的法律、行政法规,如2003年6月,国务院出台了《物业管理条例》;2007年3月,全国人大审议通过了《物权法》;2007年8月,国务院根据新颁布的《物权法》对《物业管理条例》作了相应修改,对物业的权属以及管理制度、措施等,都作出了新的规定。因此,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需制定一部符合我省物业管理实际的地方性法规。

责任处室:房产处

工作进度:已列入年省立法酝酿项目,年9月底以前完成起草调研论证工作,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向省政府法制办报送送审稿,争取列入省政府年立法提交项目。

(二)争取列入年省政府立法计划的地方性法规

1、《省城市房地产管理条例》

制定理由:《省城市房地产管理条例》自年实施以来,对于加强我省房地产交易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产业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我省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房地产市场环境和法制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特别是2007年实施的《物权法》、2007年修改后实施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2008年实施的《房屋登记办法》,现行《省城市房地产管理条例》中涉及的商品房预售登记、销售计价方式、预售合同备案等内容需要依据上位法及部门规章的规定进行调整,因此需要对《省城市房地产管理条例》进行修改完善。

责任处室:房产处

工作进度:年上半年完成修改稿的充实完善工作,下半年征求各有关部门意见,待《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修订)完成后,争取纳入年省政府立法计划。

2、修订《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制定理由:年1月1日起执行的《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实施8年来对依法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保证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由于该条例制定时,受当时经济及社会发展背景的影响,对违法行为的处罚规定过于原则、宽泛,可操作性不强,如按该条例第九条之规定,省外施工、监理企业、中介机构等进入我省承揽项目前须办理进青备案,但是对于违反这一规定的责任单位在条例中没有相应的处罚条款等,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法力度,建议结合社会经济发展和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修订。

责任处室:建筑市场与工程质量监管处

工作进度:年8月底前完成修改稿起草及调研论证,9月底前提交送审稿,争取纳入年省政府立法计划。

二、拟列入政府规章的项目

(一)争取列入年省政府立法计划的政府规章

1、《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办法》

制定理由:为了促进节能减排,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加快发展我省散装水泥,结合我省散装水泥发展的现状急需制订该办法。

责任处室:散装水泥办公室

工作进度:年6月底前完成修改论证,8月底以前向省政府法制办提交送审稿,力争列入年省政府立法提交项目。

2、《省无障碍设施建设使用管理办法》

制定理由:为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使用管理,提高残疾人等社会成员的生活质量,促进社会文明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拟制定《省无障碍设施建设使用管理办法》。

责任处室:建筑节能与科技处

工作进度:已列入年省立法酝酿项目,年12月底完成初稿,年2月底完成第一轮征求意见及初步论证工作,年3月底向省政府法制办提交送审稿,争取列入省政府年立法提交项目。

(二)争取列入年省政府立法计划的政府规章

1、《省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

制定理由:为了加强全省民用建筑节能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改善室内热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建设部令第143号)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需制定《省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

责任处室:建筑节能与科技处

工作进度:年12月底完成初稿,年2月底完成第一轮征求意见及初步论证工作,年3月底向省政府法制办提交送审稿,争取列入省政府年立法提交项目。

2、《省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实施细则》

制定理由: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批转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9号)精神,根据省政府指示,我厅会同省环保厅研究起草我省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的实施意见,并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省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实施细则》,作为今后指导监督检查各地区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主要法规依据。

责任处室:城市建设处

工作进度:年下半年完成起草工作,并开始征求相关部门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年上半年完成调研论证工作。

3、《省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制定理由:年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省经贸委联合制定的《省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目前,由于执法主体已发生改变,且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着执行力不强,部门之间协调难度大等问题,《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办法》出台后,需制定相应的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形成完整的政策体系。

责任处室:散装水泥办公室

工作进度:年上半年进行调研修改论证,9月底向省政府法制办提交送审稿,力争列入年省政府立法提交项目。

(三)争取列入年省政府立法计划的政府规章

1、《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制定理由:近年来,我省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比较突出,工程安全事故呈上升态势,年1至6月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共发生伤亡事故6起,死亡9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增加两起,上升50%,死亡人数增加5人,上升125%,安全生产形势相当严峻。目前,在安全监督领域,存在少数建设单位质量主体意识不到位,施工单位盲目压缩建设工期和费用,部分施工、监理单位不履行责任,部分从业单位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危险性较大工程现场监管不到位等诸多问题,为规范质量安全行为,需制定该办法。

责任处室:建筑市场与工程质量监管处

工作进度:年上半年进行调研修改论证,9月底向省政府法制办提交送审稿,力争列入年省政府立法计划。

2、《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

制定理由:国务院于年1月22日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进一步规范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与评估、对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合法权益,缓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引发的利益冲突和矛盾纠纷,维护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当前,我省正处在改革发展的关键阶段,也处在城镇化快速发展的重要时期,保障性住房、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建设工作任务繁重,因此,有必要结合我省实际,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做进一步细化,通过完善征收程序,加大公众参与,统筹兼顾公共利益和被征收人利益。

责任处室:房产处

工作进度:年9月底以前完成起草调研论证工作,年底前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向省政府法制办报送送审稿,并争取列入省政府年立法计划

3、《省建筑市场转包、分包违法违规行为认定及处罚实施细则》

制定理由:目前,我省建筑市场存在常见的违法违规行为,如转包、肢解分包、违法分包,围标、串标及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或由于拖欠工资引发的集体上访事件等,由于现行的法律法规中尚未规定明确的认定方式和处罚办法,建筑市场执法检查中对这些违法违规行为,没有有效的查处依据,从而影响了执法力度和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的效果。结合当前出现的新问题和新情况,制定查处转包、肢解分包、违法分包、围标、串标及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或由拖欠工资引发的集体上访事件等行为的政府规章,是十分重要的。

责任处室:建筑市场与工程质量监管处

工作进度:年上半年进行调研修改论证,9月底向省政府法制办提交送审稿,力争列入年省政府立法计划。

三、需要重点研究并尽快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办法》

制定理由:为规范工程招标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行为,提高招标工作水平,配合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规范招标机构承揽业务的企业行为,加强机构从业人员的管理,培育和发展我省招标市场,需制定该管理办法。

责任处室:建筑市场与工程质量监管处

工作进度:年11月底前完成起草工作,并征求各有关单位及有关处室的意见,12月底前完成送审稿提交厅务会议讨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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