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资料文库 2016年文体局单位工作目标责任制范文

2016年文体局单位工作目标责任制范文

时间:2022-06-14 04:29:24

2016年文体局单位工作目标责任制

一、各单位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

(一)执法大队(100分)

1.对文化市场经营网点进行巡查、全年登录执法系统不少于2600次,杜绝未成年人上网,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并及时办理回复,确保文化市场健康有序。(20分)

2.履行县“扫黄打非”办公室职责,组织开展全县“扫黄打非”集中行动2次以上,每月对文化经营场所检查不少于5次,及时查处反动、淫秽、色情、非法出版物,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专项行动任务,确保文化市场管理规范有序,全年无重大、恶性案件。(20分)

3.积极开展治理非法“卫星锅”执法活动,依法取缔安装使用非法“卫星锅”。(10分)

4.开展“3.18”、“4.26”文化市场法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2次以上,全年举办各类从业人员法规培训3期。(10分)

5.全面完成文化市场经营户年检和行政审批工作,积极发展文化产业市场主体,新增“四上”文化产业企业2家,完成市下达的文化产业占GDP比重目标任务。协助推进文化产业园区、楚源文化创意产业园、楚汉风木创意产业园、远大集团徽派古民宫文化产业园等项目建设,大力发展演艺、影视娱乐等特色产业,繁荣文化旅游业态。(20分)

6.全年办理文化市场案件不少于16起,完成罚没收入3万元。(10分)

7.加大文化市场监管平台建设力度,进一步完善落实文化市场管理制度。(10分)

(二)图书馆(100分)

1.探索建立县级图书馆为总馆,乡镇综合文化站为分馆,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为流通服务点的总分馆体系。(10分)

2.推动市民活动中心、县全民阅读中心等项目建设,其中新建图书馆按照不低于国家二级馆建设标准进行规划建设。探索建设数字图书馆,加强公共文化机构数字文化设施设备运营维护。(20分)

3.加强对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县支中心、乡镇分中心(综合文化站)、村农家书屋辅导与管理,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年服务人次达到2500人次以上,县级图书馆可用数字资源总量达到4TB。(20分)

4.深入推进免费开放工作,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56小时,确保全县人均藏书量不少于1册(件),人均年新增图书不少于0.05册,年开展流动图书服务不少于12次,举办讲座不少于12次。农家书屋基本配备的图书不少于1200种、2000册,报纸期刊不少于10种、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不少于100种,年新增图书不少于60种,组织读书活动不少于4次。(20分)

5.办好领导参阅件,全年不低于6期。(10分)

6.推动图书馆组建理事会,吸纳有关方面代表、专业人士、各界群众参与管理,健全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10分)

7.完成对上争取24万元(10分)

(三)文化馆(100分)

1.探索建立县级文化馆为总馆,乡镇综合文化站为分馆,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为流通服务点的总分馆体系。(10分)

2.推动市民活动中心、镇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其中新建文化馆按照不低于国家二级馆建设标准进行规划建设,探索建设数字文化馆,加强公共文化机构数字文化设施设备运营维护。(10分)

3.协助举办好正月十五元宵节、猜谜活动、嫘祖文化节、民间文艺调演、“想唱就唱”百姓舞台欢乐汇和油菜花节、黄茶品鉴会、帐篷音乐节、紫薇花节等大型群众性文化活动。(10分)

4.积极争取省文化厅配备1辆流动文化车。(5分)

5.推动文化馆组建理事会,吸纳有关方面代表、专业人士、各界群众参与管理,健全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10分)

6.开展免费开放工作,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42小时。年开展艺术普及和培训不少于40次,辅导和培训人数不少于1200人;年举办展览展示不少于10次;年组织群众文化活动不少于50次;年开展不少于2次针对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和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的文体活动。(10分)

7.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文艺创作,协助创作编排一个具有特色的风格广场舞,面向社会群众普及推广;组织各类文艺作品参加市级以上评选及比赛活动,力争获奖。(10分)

8.大力扶持群众文化团队建设,扶持以文化能人为核心的文化中心户和民间文艺团队等群体文化组织,每个村业余文艺团队总数不少于3支。(5分)

9.积极申报国家、省、市级非遗名录或传承人,继续申报争取《花鼓戏》入选部级“非遗”项目;申报《皮影戏》入选省级“非遗”项目;申报《下饭酱》入选市级“非遗”项目。争取申报《薅草锣鼓》、《冲菜》、《皮影戏》、《九子鞭》四个“非遗”名录的市级传承人。(10分)

10.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非遗项目实现活态传承,全年开展非遗展演活动12次以上。(10分)

11.完成对上争取资金24万元。(10分)

(四)花鼓剧团(100分)

1.落实全市“千村千场千团”计划,全年开展送戏下乡演出活动200场以上。(20分)

2.根据群众实际需求,采取政府采购等方式,为每个乡镇每年免费送戏剧等文艺演出不少于4场。(5分)

3.积极承办新春文艺晚会、元宵节、嫘祖文化节、民间文艺调演、想唱就唱百姓舞台欢乐汇和油菜花节、黄茶品鉴会、帐篷音乐节、紫薇花节等大型群众文化活动。(20分)

4.创作编排具有地方特色的舞台艺术精品,力争在省、市级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打造文化名片。(10分)

5.加强与省艺术职业学院合作力度,对花鼓戏委培班学员开展声腔系统教学,努力培养德艺双馨的后备人才。(10分)

6.积极争取省地方戏曲保护与发展专项资金,用于花鼓戏文献资料的挖掘整理,编印专著《花鼓戏》(10分)

7.积极对上争取更换一台新的流动舞台车和配送一辆交通车。(5分)

8.推动市民活动中心、农村文化“135”工程建设。(10分)

9.完成全年对上争取项目资金和市场化运作活动资金108万元。(10分)

(五)文物管理所(100分)

1.继续开展可移动文物普查;做好国保单位南襄城遗址保护工程设计方案编制工作;完成城墙、石佛庵佛像群保护工程立项报告,启动曾家湾民居修缮工作。(10分)

2.建成嫘祖文化博物馆、香菇博物馆和武陵峡民俗博物馆,并实施免费开放;做好民俗文物征集及展览工作。(10分)

3.加大县级博物馆免费开放工作,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42小时。以全国文化遗产日、“5.18国际博物馆日”为契机,办好文化遗产展览进校园、进社区活动。(20分)

4.县博物馆年举办临时展览不少于2次;年开展公共文化艺术教育活动(如培训、讲座、辅导及其他)不少于4次。(10分)

5.加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日常安全巡察工作,完善馆藏文物值班制度,确保文物安全零事故。(15分)

6.积极对上争取配备1辆流动文化车。(5分)

7.加快推进市民活动中心、南襄古城楚文化园、嫘祖文化园、曾家湾古民居群落保护工程、宝华海会之塔文物保护等项目建设。(10分)

8.推动文物管理所(博物馆)组建理事会,吸纳有关方面代表、专业人士、各界群众参与管理,健全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10分)

9.对上争取资金48万元。(10分)

(六)业余体校(100分)

1.推进落实公共体育设施免费低收费政策,组织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和全民健身日活动,举办欢乐闹元宵、首届田野马拉松赛、第三届社区运动会、汽车场地越野赛、山地自行车越野赛和篮球、乒乓球、羽毛球等联赛活动。(10分)

2.参加省、市体育赛事,完成市县下达的竞赛得分任务。(20分)

3.认真开展少儿篮球、乒乓球、羽毛球、田径等常年训练工作和寒暑假少儿体育培训,全年培训不少于800人。(10分)

3.加强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和输送工作,积极向省、市体校输送优秀体育运动员,全年向市以上体校输送5-7名运动员。(10分)

4.加快推进市民活动中心、体育场建设、武陵峡体育休闲运动中心、沮河水上运动项目(宏泰电业有限公司旅游综合开发、九子溪综合旅游开发、三峡水乡生态乐园开发项目)、远方越野运动俱乐部等项目建设。(20分)

5.对上争取体育经费投入,提高人均体育经费,设立县级国民体质监测中心。(10分)

6.完成体育协会指导和社会体育辅导员培训工作,培训人数达到50人。(10分)

7.完成全年活动收入12万元。(10分)

二、各单位共性工作目标责任制(100分)

(一)落实局党组、党委的工作部署和各项会议精神,认真局交办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等各项工作任务和市、县对局考核所需的各种文字材料。(10分)

(二)文化服务及行政审批窗口单位实行受理“零推诿”,服务时限“零懈怠”,服务收费“零模糊”,服务群众“零投诉”。(10分)

(三)全面完成挂点村帮扶和新一轮“三万”活动,完成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任务;协助完成“第一书记”工作;完成组织工作目标任务。(10分)

(四)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两个责任”,完成反腐倡廉建设任务和效能建设活动任务。(10分)

(五)认真做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7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4分)

(六)全面完成深化改革创新目标任务。(7分)

(七)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深入推进法治创建、依法行政工作,全面完成依法治理年度目标任务。(7分)

(八)协助开展“五型机关”、宣传思想文化、精神文明创建目标任务。(7分)

(九)完成信息宣传和调研工作,每月上报信息不少于2篇,全年采用信息或报道不少于5篇,全年完成调研文章1篇。(10分)

(十)加强城市管理,巩固“三城联创”成果。(8分)

(十一)全面落实保密、政务公开、应急管理工作目标任务。(6分)

(十二)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杜绝安全事故发生。(7分)

(十三)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抓好本单位人口与计生日常管理工作。(4分)

三、考核奖励方法

(一)本责任制由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责任制满分分值为200分,其中重点工作目标100分,共性工作目标100分。

(二)奖励加分。

1、有对上争取项目资金任务的单位,对上争取项目资金超过目标任务的,每超10%奖1分,最高奖5分;没有对上争取项目资金任务的单位若争取到的视同超额任务奖励。

2、当年本单位获得局级(含局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奖励的,局级每项奖1分,县级每项奖2分,市级每项奖3分,省级每项奖4分,部级每项奖5分。

3、当年文化体育业务工作受市以上表彰的,对承担此业务工作的二级单位予以奖励,受市级部门表彰的奖3分,省级部门表彰的奖4分,部级表彰的奖5分。

4、信息采用差一篇减1分,超过规定任务的多一篇加1分,最高加3分。

(三)年终责任制考核采取自我测评、听取汇报、随机抽查、察看资料、群众评议等方法进行,局考核专班根据考评情况进行综合评分。各单位应加强痕迹管理,注重平时资料积累,认真做好有关业务、培训和党建等各方面工作的资料收集整理,完善有关文字资料、图片资料和统计台帐。

(四)实行“五个一票否决”。凡年度内社会治安、安全稳定、计划生育、“三城联创”、效能建设出现问题的,年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单位和个人评先资格。

(五)加强考核结果的运用,年终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凡考核末位的单位、影响市对县文化体育工作考核和县综合目标考核位次的将直接追究其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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