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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系统普法宣传教育五年规划范文

时间:2022-02-13 11:34:48

国资系统普法宣传教育五年规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国土资源厅印发的《省国土资源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年-2015年)》和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年-2015年)》,服务法治国土建设目标,全面提升国土资源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化管理工作水平,结合全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市“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和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这条主线,围绕国家、省、市关于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围绕保障发展、保护资源中心工作,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努力培育法治文化,为实现全市“十二五”规划目标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高扬法治国土旗帜,坚持内外兼顾,对系统内干部的教育和对系统外群众的宣传并举;坚持改革创新,做到传统方法与现代手段有机结合;坚持多方联动,做到专门机构与部门协作有机结合。努力在普法思路上,实现从普及法律知识到树立法治理念的提升;在普法理念上,实现从普及法律知识到善于运用法律治理方式的提升;在普法重点上,实现从普及法律知识到善于平衡公权私权之间关系的提升;在普法内容上,实现从普及法律知识到更加注重程序教育的提升;在普法成效上,实现从普及法律知识到尊法习惯养成的提升。使全市国土资源管理系统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高,全社会资源国情意识和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形成共同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原则

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先行先试,改革创新;突出重点,全面提高;以人为本,促进发展”的原则,切实抓好国土资源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市“十二五”规划的总体部署、国土资源工作的总体目标开展国土资源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促进“保障发展、保护资源”的中心工作,推动破解国土资源管理中的突出问题,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

先行先试,改革创新。要与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紧密结合,积极开展试点,不断拓展思路,创新方式方法,推动国土资源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把握规律性、体现时代性、富于创造性,切实提高工作成效。

突出重点,全面提高。要突出重点工作,与推进国土资源管理中心工作紧密结合;突出重点岗位,与“两整治一改革”廉政专项行动紧密结合;突出重点环节,与规范制约权力紧密结合,以点带面,促进国土资源法制工作水平的全面提高。

以人为本,促进发展。着眼于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权利,贴近和满足群众维权需求,着力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国土资源热点问题,引导公民按程序办事,通过合法渠道解决诉求,用更好地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以更好地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来衡量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效果。

二、主要任务

国土资源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把树立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摆在突出重要的位置,在继续做好对全市国土系统干部、在审批、登记、发证等岗位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的基础上,还要加强对于农村村民、在校学生、建设单位等重点对象的宣传教育,最终实现建设法治国土的目标。主要任务是:

(一)牢固树立法治理念

1.突出学习宣传宪法。要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提高全系统干部的宪法意识,教育全系统干部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引导全社会增强法律信仰,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

2.深入学习行政基本法律。以学习《行政强制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等为主线,进一步加强对行政基本法律的学习,全面提升行政法律素质。组织全市国土系统的行政基本法律学习活动,提高运用行政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继续加强对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学习,重点教育我市国土系统干部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在全体干部中牢固树立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突出问题和矛盾的能力;规范行政行为,进一步增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努力增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不断提高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社会、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

(二)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1、提高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提高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建立公众参与重大决策的制度,从内容上、程序上保证公众对涉及国土资源的重大决策的知情权与参与权,尤其是在土地管理、矿产资源规划、海域使用、征地拆迁补偿安置问题中,努力实现全民参与、全程参与。建立规范性文件“实时清理、自动更新”机制,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完善合法性审查制度。规范国土资源决策程序,加强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机制,进一步推动国土资源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

2.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和程序。在法制宣传教育中,转变“重实体、轻程序”的观念,既要保证结果的合法,也要依法履行各项程序。按照科学立法、完善制度、制约权力、改进服务、提高效率的要求,建立和完善体现合法、合理、公正、效率、责任原则的依法行政制度和程序。完善依法行政评价考核体系,把考核指标进一步量化分解到各项具体工作中去,开展经常性的考核和检查,并作为领导干部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审批、登记、发证等工作程序,进一步推进阳光行政。加强信息化建设,更好地促进依法行政。

3.增强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深入学习创新社会管理方式方面的法律法规,树立防范风险意识,增强依法协调利益关系、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探索建立重大事项决策风险评估制度,切实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矛盾。探索建立矛盾预警、疏导、调处机制,有效防范和化解征地拆迁等引发的社会矛盾,进一步加大通过法律法规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的力度,进一步畅通诉求通道,引导公众依法维护合法权益,规范维权行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努力培育法治文化

1.深入学习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学习《刑法》、《物权法》、诉讼法等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起支架作用的法律,深入学习行政程序法律、《行政许可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范权力运行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以《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海域使用管理法》、《测绘法》及配套法规为重点的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深入学习与土地、矿产资源管理、海域使用、测绘管理密切相关的其他法律法规。继续完善各级领导班子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会前学法、法制讲座学法等制度,继续完善和推广国土资源管理岗位任职前法律法规考试和定期培训制度,继续完善和推广法律知识考试持证上岗制度,定期举办国土资源管理乡(镇)长培训班,提高运用国土资源法律法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进一步加强廉政勤政和惩防体系建设。结合“两整治一改革”廉政专项行动,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重大资金分配使用管理改革,规范执法权力和程序。大力宣传“甘于奉献、勇于担当、敢于碰硬、善于创新”的精神,切实加强勤政廉政建设。

3.在全社会营造遵守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氛围。继续开展“送法工程”,推进国土资源法律法规“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利用“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6.8世界海洋日”、“8.29全国测绘法宣传日”等专题活动,加大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传统媒体加强宣传;加大对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的利用,通过网站、论坛、博客、微博、通信短信息、远程教育等形式,扩大宣传教育的覆盖面,提高效果,做到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家喻户晓,国土资源基本国策深入人心。让全社会熟悉国土资源法律法规,了解国土资源现状,进一步在全社会营造遵守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氛围,提高全社会依法保护、合理利用国土资源的自觉性,努力创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法治氛围,培育具有国土资源管理系统特色的浓厚的法治文化。

三、工作步骤和安排

本规划从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准备阶段

2012年1月底前,各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根据本规划,研究制定本县(市、区)国土资源“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建立普法工作领导机构及其办事机构,确定普法工作联络员,并报市国土资源局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

年12月至2015年,各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依据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开展年度考核评估和阶段性抽查,确保规划全面贯彻落实,年度总结报告于每年12月31日前报市局,作为年终目标考核的依据。

(三)检查验收阶段

2015年年初至2015年10月底,按照省国土资源厅和市普法办的安排部署,组织开展全市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六五”法制宣传教育总结验收,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四、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一)健全领导机制。要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法制机构重要作用。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要成立由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法制机构具体承担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推进普法规划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等工作。建立普法联络员制度,协助普法工作领导机构具体承担法制宣传年度计划的组织落实和上传下达、沟通联络工作。

(二)完善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市国土资源管理岗位任职前法律法规知识考试和定期培训制度,推广完善法律知识考试持证上岗制度。继续把法律法规学习课程纳入全系统各类培训班中,每年法律培训不得少于40学时,进一步扩大对县级国土资源局长的培训范围,实现所有新任局长一年内接受法律法规相关课程培训,五年内必须接受一定课时的法律法规培训。建立普法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要根据本地国土资源管理“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和年度计划确定的各项任务和要求,扎实认真地抓好贯彻落实,做到年初有计划,年底有总结,每年12月31日前将本年度普法工作总结报告报市国土资源局,并作为考核评优的重要依据。建立例会交流制度,定期召开全系统的普法工作交流例会,加强对普法工作进展情况的了解掌握和沟通交流,有关情况及时向市普法办报告。每年组织召开全市国土资源管理系统普法工作联络员会议,沟通情况,部署工作。

(三)建立法制宣传教育激励奖惩机制。建立健全普法工作评价考核制度,开展普法规划实施的年度和阶段考核工作,要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普法规划落实情况、普法工作进展情况作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评选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重要依据。

(四)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保障。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要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列入本单位财政经费预算,要适时配备必要的普法设备,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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