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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2014年工作要点(共3篇)范文

时间:2022-06-21 10:58:03

司法行政2014年工作要点(共3篇)

第一篇

各司法所,本局各科室:

2014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省市政法工作会议及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服务‘两个率先’,争当工作排头兵”的总目标,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创新举措方法,夯实工作基础,切实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为推进转型升级、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作出积极贡献。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大调解工作。

1.深化市调处中心实体化运作,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长效机制,细化各类应急处置预案,提高对重大突发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的直接调处能力。确保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达98%以上,充分发挥好维护稳定“最后一道防线”的作用。

2.依托市信息研判中心工作平台,建成市社会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实现与“110”、“12345”等中心、政府其他职能部门、各镇在语音、图像、数据和应用等方面的互联互通。加大排查、梳理、分析、研判各类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力度,进一步提升大调解工作质态,增强市调处中心预警、实战、指导能力。

3.加强基层调处平台建设。40%的镇(办事处)调处中心达到省规范化标准;300人以上企业人民调解组织建成率达100%;加快征地拆迁、环境保护等领域专业调委会建设步伐,及时在新增企业、商贸中心等动态区域建立调解组织。

4.精心打造一批公信力强、调处能力高、社会反响好的“品牌调解室”和“明星调解员”。推广实施个案补贴制度。

二、进一步推动法制宣传工作。

5.扎实推进法治文化“三建三行”活动。镇级法治文化中心初成规模,“青年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协会”活动形成制度,青少年法治实践持续丰富,企业学法用法基地开始孵化。

6.全力做好“六五”普法中期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以2014年考核验收为依据,确定试点单位和重点单位,召开中期考核验收推进会,严格按照省、及我市考核细则的要求,完善各类资料,打造亮点品牌。

7.全面完成市法制宣传教育中心建设任务。

8.突出抓好加强重点对象的普法工作。提升全民依法办事、依法维权、依法管理公共事务的能力。积极为党委政府解难题、办实事提供法律支持。

三、进一步规范社矫安帮工作。

9.增强信息化应用实效。加大手机定位和公安身份证识别等系统的信息交互、印证力度,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安全监管信息化、科技化含量。

10.立健全网格化队伍。社区矫正科提前介入审前、诉前调查,帮助发现、充实志愿者、监督者帮教小组队伍,建好“情报网”;实现由“松散放养”型监管向“挂钩帮扶”型监管转变,由“传统粗放”型监管向“精细创新”型监管转变,由“粗暴训诫”型监管向“爱心感化”型监管转变,建优“监管网”,专职工作者与社区服刑人员配比达到1:15;吸引法律界、心理界、文化界等更多社会人士参与,建强“帮教网”。

11.加大监督、检查、考核力度,全面规范落实社区矫正规定动作,消灭管理盲区,强化管理责任。

12.结合实际工作的环节细节,轮流讲座(每月一所一题)、以考促训(每月一训一考),减少社区矫正管理过程中的盲动现象。

13.组织编写“社区服刑人员学法读本”,帮助社区服刑人员澄清认知盲点,强化认罪伏法意识,自觉接受社区矫正监管。

14.全面控制和减少重新犯罪,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率低于1‰,当年回归社会的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率低于1.5‰。

15.协调民政等部门,帮助符合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落实低保。筹备建立市社区矫正协会,建立社区矫正帮扶基金。依托现有矫正教育中心(分中心)创建过渡性安置基地,提供临时就业岗位。

四、进一步叫响法律服务工作。

16.完成市法律援助中心省级示范窗口创建任务,创新便民利民服务措施,把援助中心打造成“了解民情、化解民怨、解决民忧、促进民和”的维权快车道和维稳新平台。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数比上年增长10%,满意率保持在99%以上。

17.推行“精心选律师、耐心答咨询、热心优服务、爱心真帮扶、诚心辟通道”的“五心”服务举措,建成一站式村级法律服务站60个,村(社区)法律顾问覆盖率达95%以上。

18.开展“三助三推”法律服务主题活动。助力企业创新发展,推进综合改革试点;助力改善民生幸福,推动社会转型发展;助力农业农村建设,推进城乡统筹发展。

19.做好知识产权保护、投资融资、节能减排、涉外经贸等方面的法律服务,帮助企业优化转型升级路径,强化转型升级支撑。年内,规模以上企业争取全部进驻法律顾问,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

20.强化质量监管、投诉查处等管理措施。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办案力求“零差错、零投诉”。完善公证诚信体系,健全公证质量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公证质量月度自查和季度抽查制度。

五、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

21.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大精神,在统一思想认识中增强做好司法行政工作的“正能量”。

22.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改进作风的现定要求,厉行节约,控减支出,转变作风;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效能考核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树立司法行政部门的良好形象。

23.以加强全系统“五种能力”建设为目标,创新教育培训机制,鼓励干警参加司法考试,鼓励、安排年轻干警和具有法律执业资格的干警到法律服务中心锻炼,全面提升司法行政队伍的执行力、创造力和战斗力。

24.在司法所中继续开展“强三基、创五好、争五星”活动,力争在2014年底创建达标率达80%,专网覆盖率和信息化业务系统使用率达100%。努力创建一家全国一流司法所。

第二篇

各司法所,本局各科室:

2014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司法行政会议的各项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为统揽,以推进司法行政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为抓手,以开展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为保障,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做好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服务和保障民生等各项工作,为和谐建设、法治建设、服务“四城同创”作出积极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一、注重培育法治理念,推进法治建设

一是切实制定年度普法计划及培训大纲。要一改过去条文式的、填鸭式的机械普法,结合“六五”普法规划,着力彰显法制宣传工作的基础性、时代性、实效性,根据不同重点学法对象分别制定年度普法计划及培训大纲,编写出诸如儿歌式、顺口溜式、漫画式、挂图式等类型的普法培训教材。尝试建立普法效果分级测评体系,进一步增强普法实效。二是注重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要建立、命名、强化相应的实体学法基地,依托“普法网”及自制普法视频,做实、做强、做专网络普法宣传基地,实现实体基地与网络基地交相呼应、互为补充的法制宣传格局。探索开展“法治文化村(社区)”创建活动,发掘村、社区的法治文化特色,因地制宜设置一批与环境相协调、与生态相融合的法治文化景观,使法治文化深入基层,深入人心。引导各类文化团体、法制宣传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全民普法;大力开展民主法治村居(社区)创建活动,争创1家部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争取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率达30%;三是创新法制宣传载体和方法。要加强与主流媒体的沟通协作,搭建公益性法制宣传平台,打造精品法制栏目,拓展法制宣传空间。针对社会管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选择若干个领域,积极借助各种媒体手段和专业法主管宣传部门的力量,开展法制宣传和法治实践活动。

二、主动围绕中心大局,优化服务水平

一是打造“法律服务航母”品牌。要把市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成全市司法行政信息指挥中心,使与民生问题息息相关的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法律咨询、律师、公证等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实现整合、发挥作用。二是打造“法律服务先锋”品牌。要加强全市法律服务队伍建设,规范法律服务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形成正确的执业导向。要创新“法企对接”形式,在重点企业建立司法行政服务工作站,提供特色业务和定制业务平台。加强与金融、商贸、科技、工商、税务等部门联系,参与搭建服务企业转型升级平台。强化政府法律顾问团建设,提供参与重大决策、重大项目论证平台。充分发挥基层法律服务扎根基层、亲民近民、服务快捷、收费优惠的优势,找准定位。三是打造“公证预防服务”品牌。要进一步推进公证规范化建设,完善质量监督和诚信评价机制,以高质量的公证服务提高群众认可度,树立行业公信力。树立主动服务理念,不断拓展创新型业务领域。加强与人民调解、法制宣传和法律援助的有效对接,预防矛盾纠纷,维护公平正义。

三、深入推进大调解机制,促进社会和谐

一是力推调处中心的实体运作。要充分发挥市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作为市委市政府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总牵头部门的作用,切实将调处中心建设成管理规范、运行有序、人员齐备、保障到位、调解有力的实战平台。二是大力拓展人民调解领域。要全面推进行业性、专业性、区域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积极参与征地拆迁、劳动争议、医患纠纷、物业管理、交通事故等领域的纠纷调解,逐步实现人民调解组织的全覆盖。律师调解要有新的作为。三是不断完善联调对接机制。要加强与公安、法院、检察、信访、医疗、建设、劳动、环保、卫生、计生、民政、工商等部门调处工作的协调配合,加快构筑行政机关调解网络;组建“调解专家团”,实现调解资源共享。四是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要深入开展“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全面推广绩效考核,推行“以案定补”,对在调处工作中因推诿扯皮、消极处理而引发重大矛盾纠纷或严重后果的,坚决予以处置。

四、创新社会管理手段,减少不稳定因素

一是加强沟通协作。要充分发挥“一城四片区”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的作用,定期邀请公、检、法等部门的法律、心理专家开展法制、心理讲座,确保社区矫正工作依法依规运行,防止脱管、漏管,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二是严格考核管理。要严格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管理制度,确保专职专用;全面推行社区矫正服刑人员“劳动卡”制度,确保公益劳动参与率达100%;加强社区矫正信息平台建设,确保对全市重点社区服刑人员行踪的电子监控全覆盖;全面开展风险评估工作,实行分类教育,确保有效矫正率逐年提高。三是强化帮教扶持。要努力破解信息互通、人员交接、过渡安置、就业扶助四大难题,建立健全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库,制定政府补助过渡性安置人员办法,规范全市安置帮教基地建设。

五、实施法律维权工程,保障民生利益

一是开展法律援助主题活动。要通过“法律援助服务为民创优年”、“法律援助进企业”、“法律援助进农村”等主题活动,创新便民利民服务措施,最大限度地满足弱势群体对法律服务的需求。二是完善法律援助服务窗口建设。要做到场所便民、设施完善、业务规范、服务专业,努力把法律援助窗口建成“了解民情、化解民怨、解决民忧、促进民和”的维权通道和维稳平台,争取成为省40个示范窗口单位之一。健全完善法律援助工作标准和服务质量监督机制,确保办案质量。加强“12348”专线服务,做到线路畅通、处理及时、服务专业。积极与总工会、妇联等社会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协作,更好地为弱势群体提供援助服务。

六、加强干警队伍建设,提升整体素质

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团结、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新力,班子成员要思想上同心,工作上合拍,行动上协力,做到“分工不分家、团结不结团”。二是强化干部队伍建设。要加强市局中层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实现全局中层以上干部年龄上梯次配备、能力上优势互补,知识和专业结构合理。深入开展“创先争优”等各项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建立健全执法大培训、岗位大练兵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全体干警、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业务能力。继续实行新招录公务员到基层锻炼两年以上的制度,鼓励工作人员参加司法考试,推行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公务员、中层副职以上后备人才到法律服务中心、矛盾调处中心锻炼的举措,提高年轻干警做群众工作、调处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三是扎实抓好基层基础建设。要推行“一站式服务”、“绿色通道”等便民服务举措,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挂牌上岗、聘请人民监督员等,进一步规范服务流程,优化服务环境,提高服务水准,全面提升司法行政机关的群众满意度和社会公信力。扎实推进机关效能建设、绩效评估、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努力将作风效能建设体现在工作上、服务上。深入开展“五好司法所”创建活动,高标准打造司法所,年内争创1个部级规范化司法所。加强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的应用,推进司法行政信息化工作。继续开展“科室与司法所”、“公证处、律师事务所与司法所”结对活动,促进司法所更好地发挥各项职能作用。

第三篇

各司法所,本局各科室:

2014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围绕“三个重点及三项服务(“三个重点”即完善市法律服务中心,启动“六五”普法仪式,打造高素质队伍;“三项服务”即服务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社会发展大局、服务社会管理创新”),充分发挥职能新优势,全面提升服务新水平,争当全省乃至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排头兵,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完善法律服务中心,落实“一站式”惠民措施

2014年,要积极开展争创“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活动,以“创一流服务、让群众满意”为目标,打造具有特色的优质服务品牌。要进一步完善市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大力实施“法律服务促发展”民生工程,通过配强工作人员、配优软硬件设施,配齐对外窗口,真正把“一站式”法律服务惠民措施落到实处。援助窗口要将全年办案任务的20%作为老年人法律援助专项任务,用法律援助为老年人撑起保护伞。公证窗口要主动对接市重点工程,积极拓展贴近百姓生活的业务项目,不断扩大公证业务覆盖面。矛调窗口要与相关部门联合,将发生在我市群众身边的典型矛盾纠纷调处过程制作成电视节目,并辅以法律知识宣传,定期播出。社矫窗口要推广“报到回执、集中衔接、当面交接”等交付方法,力争做到社区服刑人员、法律文书移交“双到位”,从源头上防止社区服刑人员脱漏管现象发生。

二、全面提升矛盾化解水平,服务社会和谐稳定

要以《人民调解法》正式施行为契机,深入开展“大调解工作规范年”活动。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对调解工作的管理。要严格依法履行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管理职责,规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内部管理制度和调解流程,做到名称、印章、场所标识、徽章、工作程序、文书格式等规范统一,增强人民调解的社会公信力。要重点加强对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的规范管理,推进征地拆迁、医患纠纷、劳资纠纷、交通事故等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室规范化建设,切实把人民调解工作向容易引发矛盾纠纷的领域延伸。要积极推进调解队伍专业化建设,以开展“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为抓手,进一步推进调解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为提高专业调委会矛盾纠纷调处率提供人力支持。二是要进一步规范“三调”对接工作。要着力提高“诉调对接”、“公调对接”、“检调对接”的制度化水平和实际成效,更好地实现资源整合、联动调处。要进一步规范市、镇两级调处中心接待受理、分流指派、协调调度、督办指导等“四项职权”的运作机制和实施办法,强化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直接调处功能,切实将调处中心打造成一线实战机构。三是要进一步完善调处工作格局。要大力推行网格化排查新模式,缩小排查单元,明确责任主体,强化措施落实,努力实现对矛盾纠纷的全面掌控。要紧紧抓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把“调解优先”原则运用到调处各类经济社会关系中,进一步形成依法有序表达诉求的氛围,不断提高社会矛盾化解能力。要坚持村(社区)每周排查、镇(街道、园区、办事处)每半月排查、市每月排查制度,认真开展重点矛盾纠纷专项排查调处活动,特别要抓好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劳动争议、物业管理等民生类矛盾纠纷调处工作。

三、全面提升矫正帮扶力度,服务社会管理创新

切实提升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水平。要认真开展“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推进年”活动,抓好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的管控工作,切实减少重新犯罪。一是要规范矫正工作流程。要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流程特别是入矫及解矫两个关键程序的流程进行规范,体现矫正工作的严谨性、连续性和完整性。要借助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和手机定位系统,并结合季度评审、分类矫正等各项日常监管工作,加强对重点高危对象的监督管理力度,做到不脱管失控。二是要完善矫正管理服务体系建设。要在已建成的全市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体系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市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社区矫正之家”及镇级阳光就业扶助基地的功能配置,强化教育改造和职业技能培训,充分发挥矫正管理服务体系在集中教育、监控管理、帮困救助方面的作用。要充实利用社会资源,积极为有需求的社区服刑人员提供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服务和心理危机干预。三是要切实增强安帮工作成效。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刑释解教人员衔接机制,不断完善与监所无缝对接、重点人员必接必控的长效机制。要加大对社会安置基地建设的扶持力度,重点安置“三无”等刑释解教人员,为他们顺利回归社会创造条件。

四、全面提升法律服务能力,服务社会发展大局

要主动为社会发展大局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进一步深化“促转型、促升级,助稳定、助发展”法律服务专项活动。一是要全力提升法律服务业发展水平。要充分发挥律师法律咨询、法律顾问和纠纷化解的专业优势,切实做好知识产权保护、投资融资、兼并重组、节能减排等领域的法律服务;要不断完善律师服务政府依法决策机制,进一步加大对发展现代农业、农村综合改革的服务力度。要有意识地引导律师事务所向专业化、品牌化、规模化方向发展,增强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基层法律服务业要在规范性基础上提升新实力,在差异性发展中谋求新空间,将重点放在乡村、社区服务上,最大限度满足广大基层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二是要努力加大公证服务力度。要以“现代法律服务业”理念为引领,建立完善公证多元化服务、诚信执业和高素质人才培养三大体系,进一步发挥公证预防纠纷的职能作用,全面提升公证服务能力。三是要全力推进法律援助工作。要逐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争取2014年办案总数突破700件,比2010年再上升20%。要继续研究制定便民利民的具体措施,确保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成为贴近群众的法律服务平台。要适应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将就业、就医、就学、拆迁等与民生问题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要健全完善法律援助服务质量监督机制,建立健全服务质量检查公布制度、质量跟踪检查制度、投诉处理制度,探索建立法律援助服务质量评估体系,不断提高办案质量。要配合全省“法律援助环省行”活动,广泛宣传法律援助制度,把法律咨询、案件办理过程变为生动的法制宣传教育过程,达到法律援助既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又增强群众法制观念的目的。

五、全面提升普法依法治理水平,着力推进法治建设

今年是“六五”普法开局之年,要以启动实施“六五”普法规划为抓手,全力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和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一是要科学编制规划启动“六五”普法。要紧紧围绕我市“十二五”规划的整体要求,抓紧科学编制“六五”普法规划。要适时召开“五五”普法总结表彰暨“六五”普法启动部署会议,做好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表彰工作,部署启动“六五”普法。二是要突出重点对象开展普法工作。要开展法律“十进”活动,即法律“进机关、进村镇、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商户、进家庭、进军营、进高墙”,深化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等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工作。同时通过完善我市法治宣传阵地“一园一场一中心”、设立“普法显示屏”等做法,在公众日常生活圈中创设更多的普法元素,推进法制宣传阵地向广覆盖、高层次发展。要以“3·8”妇女维权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2·4”法制宣传日等重要活动为载体,加强重点法律宣传,营造声势浩大的法制宣传氛围,推动普法工作深入开展。三是要着力培育亮点拓展普法阵地。要不断拓展工作思路,全面实现法制宣传载体“十有”,即:电视上有节目、电台里有报道、报纸上有专栏、网页上有平台、道路上有标语、学校普法有橱窗、宣传有骨干队伍、社区有法制学校、村有法制图书角、家庭有法律读本”。要继续抓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不断完善村、社区组织落实“四民主、两公开”做法、经验,争取年内再创1-2个国家“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六、全面提升公正廉洁执法水平,打造高素质司法行政队伍

要以队伍建设为核心,以争当排头兵为目标,按照“班子好、队伍好、形象好、保障好、工作好”的“五好”标准,积极开展各类创先争优活动,不断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技能。一是要继续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要继续以“双创(创省级优秀司法所、创特色司法所)”活动为抓手,高标准打造司法所,争取年内11家司法所全部达到省优标准,争创1个部级优秀司法所。要继续开展“科室与司法所”、“公证处、律师事务所与司法所”结对活动,促进司法所更好地发挥各项职能作用。二是要继续抓好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要全面推进系统党建工作,认真抓好“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通过重温入党誓词、重读红色经典、观摩英模事迹等多种形式,使司法行政工作更加贴近群众,更好服务群众,以优异的业绩向党的90华诞献礼。要建立健全执法大培训、岗位大练兵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全体干警、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业务能力。要鼓励新招录公务员参加司法考试,推行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同志到援助中心锻炼的举措,培养更多的实践型法律人才。要与相关高校联合,分批组织优秀社工骨干,采取“送出去”的办法,培养心理矫治人才,建立一支专业心理矫治队伍,为我市社区矫正心理矫治工作成为苏中、苏北地区样板打下基础。要通过开展“争当调解能手”、“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公开课”等活动,培养一批专职调解员和优秀法制副校长(辅导员)。三是要继续加强机关廉政文化建设。要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行风建设为抓手,进一步规范执法执业行为,不断提升司法行政公正执法、文明办案的社会服务形象。要建立以理想信念、道德规范、价值取向、精神风貌为主要内容的机关和谐文化建设,营造管理规范、服务高效、和谐融洽的机关氛围。要及时宣传总结工作经验,确立标杆,培育典型,创新品牌,充分发挥榜样的示范辐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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