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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黄金周旅游工作实施意见3篇范文

时间:2022-07-24 03:25:40

十一黄金周旅游工作实施意见3篇

第一篇

为做好“十一”黄金周旅游工作,根据全国和省、市假日办通知要求,结合我区黄金周工作实际,提出实施意见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全面落实“十一”黄金周各项准备工作

2013年是“中华文化游”旅游年,又是“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认真做好此次旅游黄金周工作,对于打响我区“相城,休闲天堂”旅游品牌,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旅游需求,进一步拉大内需,刺激消费,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都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各地、各有关部门以及旅游经营单位要认真总结以往的工作经验,进一步做好黄金周旅游工作,着力抓好引导旅游消费,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丰富假日旅游产品等工作,满足游客多种需求。节前要认真分析和研究今年“十一”旅游黄金周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大协调工作力度,着重做好交通疏导、住宿安排、游客接待分流、景区(点)扩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预案,努力实现“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的目标,确保今年“十一”假日旅游工作秩序井然,安全无事故。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确保黄金周安全有序

各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旅游”的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认真抓好“十一”黄金周期间的安全防范与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做好节日前后的旅游安全工作,杜绝各类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是重点加强旅游交通安全管理。假日期间人流密集,交通压力大。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继续将抓好旅游水陆交通设施的技术性能检查以及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公安、交通、海事等部门要开展旅游客运车船集中整治活动,严厉查处非法从事旅游客运和车辆带“病”运营、超载运营、超时运营等危及游客安全的行为。在容易发生旅游行车(船)事故的危险路段,要设立警示牌、限速牌和禁停标志,及时清除交通障碍,确保旅游行车(船)安全。旅行社在租用车辆时,应选择信誉好的车队、技术性能合格的车辆和责任心强、技术过硬的驾驶员,并签订有关合同,明确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和处理赔偿办法。要强化对驾驶员和旅行社陪同人员的安全防范教育,并采取有效措施,杜绝司机的违章驾驶、疲劳驾驶等行为,严防发生重特大旅游交通事故。交通部门和相关经营企业,也要进一步强化运力保障、运营监管和客流疏导,避免大范围游客滞留,确保“十一”黄金周客运万无一失。

二是要突出安全检查工作重点。据预测,今年“十一”黄金周旅游接待压力可能会增大,自驾游、乡村游市场也将有所增长。各相关单位要有充分思想准备和组织准备,认真组织和落实好旅游市场安全检查工作,确实消除隐患,明确应急预案内容,熟练掌握各项工作程序。重点检查容易发生火灾、食物中毒以及群死群伤事故的人员密集娱乐场所、旅游饭店、旅游景区(点)等设施和场所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对出境游、自驾游、探险游等进行安全引导和提示,提高游客自我防范风险的意识和能力,督促各相关部门、单位做好安全管理和应急救助准备。

三是切实做好安全保障和应急救援工作。各旅游企业要精心制定好灾害天气、交通拥堵、群体性事件、公共卫生等各类安全隐患的应急准备,加大对所属人员的安全知识的培训教育,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健全各项安全措施,确保旅游设备设施符合安全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值守,并开展预案演练、现场疏导和人员安检等工作,增强应急处置能力,及时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三、强化管理,以人为本,营造文明旅游的良好氛围

“十一”黄金周是一次大力倡导文明旅游,提升公民旅游文明素质的有利时机。各相关部门以及旅游经营单位要以多种形式加大文明旅游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和教育广大市民和游客自觉提高文明意识,引导游客文明旅游,营造和谐的假日旅游氛围,广泛开展“诚信服务”、“文明服务”、“明明白白消费”等活动,及时有效处理游客投诉,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与此同时,各相关部门要在区政府的统一指挥、统一协调下,在“十一”黄金周前和黄金周期间,由旅游部门牵头,组成联合执法队伍,重点对旅行社、旅游景区(点)、旅游餐饮点、旅游购物点、旅游客运市场进行综合检查,严厉查处旅游市场各种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查处哄抬物价、“零负团费”、以次充好、强迫消费和非法经营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以及挂靠承包和城市“一日游”中的不规范行为,努力营造“十一”黄金周和谐文明的旅游消费环境。

四、切实做好“十一”黄金周数据统计上报工作,确保信息畅通

全区各旅游星级饭店和旅游景区(点)要根据“十一”黄金周旅游预报统计有关要求,认真开展黄金周预报统计工作。9月27日~10月7日为假日旅游信息报送阶段,请各相关单位于当日14:00前将信息及时报送区旅游局,由区旅游局汇总后上报市旅游局,重点报送酒店实际出售客房数及景区(点)实际接待情况等信息。

五、认真做好假日值班和旅游投诉工作

各相关部门以及旅游经营单位要在“十一”黄金周期间加强值班,一旦出现问题能快速反应、措施到位、信息畅通、及时报告。各旅游相关投诉电话要保持24小时开通,确保各类投诉及时受理。各旅游企业要做好充分准备,为广大旅游者提供优质服务。

第二篇

各有关部门、乡镇、各旅游企事业单位:

“十一”黄金周即将来临。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及市、区政府关于做好黄金周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创建世界地质公园迎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检查工作部署要求,切实做好“十一”黄金周旅游、确保全区旅游业实现“健康、安全、秩序、质量”四统一的目标,现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建立健全假日旅游工作机制,及时部署黄金周旅游各项工作。

做好假日旅游工作,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是贯彻“以人为本”和“执政为民”思想的具体体现。各部门、各乡镇和旅游业接待各单位要认真贯彻国务院确定的“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落实责任、加强协调”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建立健全假日旅游工作机制,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全面部署并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

区假日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遵循黄金周旅游工作的基本规律,积极贯彻吴仪副总理关于要“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提高旅游工作水平”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继续发扬不怕疲劳和连续作战的工作作风,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要求和工作部署,各成员单位要更加全面、周密地制定和完善“十一”黄金周旅游工作方案,按照分工,细化责任。各成员单位要恪尽职守,认真履行本部门、本单位工作职责,要突出抓好旅游安全、整治环境、规范秩序、活动组织、旅游接待等各项工作,针对关键环节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提升假日旅游的组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4月20日前,各成员单位的准备工作要全部就绪。

二、进一步抓好安全工作,确保黄金周旅游安全有序。

安全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黄金周旅游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单位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摒弃经验主义,进一步强化“安全是旅游的生命线”、“没有安全就没有旅游”的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完善安全保卫制度和各项应急救援预案,层层落实安全生产和管理责任制,开展全面的旅游安全大检查,一丝不苟地落实一切安全措施,确保“十一”黄金周旅游实现“健康、安全、秩序、质量”四统一。

(一)认真抓好旅游活动安全工作。对于“十一”黄金周期间的各种节庆活动,要坚持“谁主办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主办单位要制定好周密细致的活动方案和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预案,健全各项安全保卫措施,确保活动场所的设备设施符合安全条件。举办重大聚集活动必须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各景区(点)要进一步完善各项接待工作方案,制定好应对游客拥堵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预案,做好重点地段扩容、安全防护设施修缮及高峰时段分流等工作,层层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加强安全教育,演练应急预案,确保“十一”期间旅游安全。

(二)认真扎实地开展全区旅游安全大检查。星级饭店、星级餐馆、娱乐场所、民俗旅游村(户)要重点检查消防设施、电气设备和食品卫生,防止发生火灾、食物中毒;旅游区(点)要重点检查攀岩、漂流、蹦极、射击、缆车等游乐设备设施的安全,避免缆车停电滞留、游人骑马碰撞等事故发生;对汽车、游船等游客运载工具,要重点检查带“病”运营、超载运营、超时运营等危及游客安全的行为;旅行社在租用车辆时,必须选择信誉好的车队、技术性能合格的车辆和责任心强、技术过硬的驾驶员,并签订有关合同,明确事故责任追究和处理赔偿办法;加强对自驾车旅游者的提示和救援,针对小排量汽车解限可能造成的交通问题,要提前做好应对准备,特别是对容易发生行车事故的危险路段要设立警示牌;加强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及卫生防疫工作,防止各类疫情发生;采空区域内禁止发展旅游项目,其周边地区的民俗旅游等项目要有明显的警示标志和界线提示。各旅游企事业单位按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各乡镇要进行全面检查;区直各相关执法部门要有针对性地进行专项检查;区假日旅游领导小组要组织有关部门对重点单位和关键环节进行综合检查,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三)认真做好公共安全管理工作。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针对节日期间易发生的火灾、盗窃、抢劫、诈骗等破坏社会治安和扰乱旅游秩序的突出问题,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切实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

三、进一步加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塑造良好的整体形象。

环境是影响区域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今年的“十一”黄金周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要和创建世界地质公园迎检工作、第十二届旅游文化节的筹备工作紧密结合,统一部署、统一要求、统一检查,共同抓落实,要突出重点,狠抓重点环节和主要矛盾,强化落实工作的实效性和高效性。

区假日旅游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制定环境整治详细工作方案,工作目标和要求要细化、量化,对于目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差距要认真分析,制定分步实施步骤、时限和切实可行的措施,近期整治要见效,中期建设的目标要明确。要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督促检查,领导小组4月底前对环境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各重点乡镇、景区及旅游交通干线要加大环境整治工作力度,拆除私搭乱建,及时清理沿途和景区内垃圾、渣土,切实抓好绿化、美化、净化、亮化工作,消除视觉污染。对于沿路的标志性建筑要统一格调,侵占河道的堆积物及可行可视范围内的违章建筑要进行彻底清除。有关单位要按照世界地质公园迎检工作的要求突出抓好各主要路段、各重点景区旅游标识引导系统建设,完成引导系统及说明牌的设计安装工作。

四、进一步加强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是确保“十一”黄金周旅游健康有序运行的关键。各成员单位要深入开展“旅游诚信活动”,对旅游市场进行重点整顿,为假日旅游市场创造一个良好的消费环境。

(一)积极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各有关部门要协调配合,切实抓好本部门职能、本地区任务的落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落实好各项工作。区假日旅游领导小组要强化监管作用和联合执法机制,在节前对旅游市场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坚决查处和严厉打击“黑车”、“黑船”、“黑导”、“黑马”等违法经营行为和私拿回扣、索要小费等不正之风及拉抢游客、敲诈勒索等欺行霸市行为,维护旅游市场秩序,巩固整治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的成果。

(二)积极做好交通指挥、疏导管理工作。有关部门要针对假日旅游客流高峰可能出现的交通问题,随时启动各种疏导、防范预案和措施,确保主要旅游交通线路畅通。

(三)积极做好扩容增能工作。各接待单位对游客较为集中的场所,进行疏导、控制;对于“瓶颈”环节,如停车场、售票处、景区入口、供水供餐、卫生间等承载力不足的问题,要通过配套设施建设和采取挖潜措施,满足广大游客需求。

(四)积极做好从业人员培训工作。结合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对员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按照“旅游诚信活动”的要求,强化诚信服务、规范服务、文明服务,切实提高服务水平和游客满意度。

五、进一步筹划实施特色旅游活动,提高市场知名度。

精心策划组织特色旅游活动、强化整体宣传是作好黄金周旅游工作的基础。为了让广大游客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黄金周,各有关乡镇、旅游企事业单位要紧紧围绕第十二届旅游文化节,策划组织好特色旅游活动,要组织好国家森林公园“世外桃源”赏梨花、“灿烂的古燕国文化”科普系列展、上方山登山健身节、青龙湖开河鱼虾美食节、周口店人遗址模拟考古科普游、“征服自我、耐力PK”––十渡景区穿越等13项特色旅游活动,积极推出精品旅游线路。各单位要结合活动特点,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旅游活动的组织工作、安全保障工作和各项应急准备工作,明确各项工作职责、工作要求和工作进度,优化服务环境,将活动举办得隆重热烈,确保圆满成功。

加强统计预报,搞好信息宣传。根据市假日旅游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组织好信息反馈、汇总和分析工作。严格按照黄金周旅游信息调查制度和区假日旅游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的《关于做好2013年“十一”黄金周旅游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实事求是地填报数据,及时准确地上报,确保工作有条不紊、信息准确无误。结合黄金周旅游活动特色,做好组织准备、健康安全保障和旅游新产品、旅游市场秩序、旅游接待服务等方面的信息和新闻报道工作,突出抓好地质科普文化、地方特色、民俗旅游文化的宣传展示,提高旅游美誉度,努力增强对外吸引力。

六、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确保假日旅游工作顺利进行。

各单位要通力合作,协同作战,认真落实市、区假日旅游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十一”假日各项工作圆满顺利完成。

(一)加强领导。各单位要积极落实区假日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部署,统一协调指挥全区假日旅游工作;各有关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明确分管领导具体抓。5月1日至5月6日,各有关乡镇、各旅游企事业单位,每天下午2:00前向区假日旅游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旅游局)上报接待人数、营业收入、旅游秩序、旅游安全、旅游活动等情况,并于5月7日上午9:00前上报黄金周工作总结。

(二)狠抓落实。各有关部门和乡镇、旅游企事业单位要紧密结合区“十一”假日旅游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和各项活动方案,采取有力措施,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有关部门、乡镇、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于4月22日前将今年“十一”黄金周假日旅游工作方案报到区假日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统筹安排。各单位要把假日旅游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整体协调,统筹兼顾。各成员单位要坚持领导带班,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要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假日旅游接待工作中出现的重大情况和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并妥善处理,保证信息渠道畅通。

(四)密切合作。各部门要按照分工,各负其责,形成合力,在区假日旅游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认真履行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职责,全区一盘棋,打好整体战,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五)加强监督。4月25日前,各旅游区(点)要在显著位置设投诉电话和意见箱,黄金周期间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随时受理各类旅游投诉,妥善解决,快速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第三篇

各村、各单位,各景区、景点:

为认真贯彻区假日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十一”假日旅游工作意见,结合我乡实际情况,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假日旅游工作的成果,切实让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喜庆的节日,确保旅游实现“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的目标。提出具体意见如下:

一、实现“统筹协调、整体联动”,完善管理、促进规范工作。

为贯彻国家发展假日旅游“因势利导、主动适应、加强协调、整体提高”的方针,全面实现统筹协调、整体联动、规范管理、健康有序。提升旅游最佳效益,把旅游接待作为完善旅游管理和社会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共同发展旅游经济,使旅游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促进乡旅游产业持续、快速、健康地发展,从而带动相关产业。

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消除隐患、确保假日安全。

为把安全放在旅游工作首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紧迫意识,继续完善安全保障制度和应急工作预案,层层落实旅游安全和管理责任制,加强景区内各部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对本单位进行全面检查,不留死角,落实措施,及时整改。全面周密地完成“十一”旅游黄金周的安全防范和安全管理工作。

我乡目前旅游业发展状况很不协调。特别是安全防护设施差,各景区、景点要采取相应的措施,遏制和消除重大事故的发生。“十一”黄金周期间各项活动的主办单位、活动区域要精心制定好活动方案和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预案,做好安全防护设施修缮及高峰时段分流等工作。防止发生踩踏、摔伤、扭伤等现象;各饭店、小吃店、活动场所、民俗旅游村、民俗户要重点检查消防设施、电气设备和食品卫生,防止发生火灾、食物中毒;特别是白草畔自然风景区要重点检查攀岩、蹬山、危险路段的安全,严禁急弯、陡坡路段停车、滞留,游人自驾车上山等碰撞事故发生。加强对游人、特别是自驾车旅游者的安全意识教育和宣传,加强景区内旅游观光车、路况的检查和维护,禁止带“病”车辆载客上山;对危险路段以及未开发的区域要树立明显的警示标志。加强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及卫生防疫工作,防止各类疫情发生;同时,各景区、景点、民俗村要维护黄金周期间的社会治安秩序和旅游交通、消防安全;要服从交通统一疏导、确保道路畅通和交通安全等,服从执法、热情服务、营造良好的旅游大环境,确保社会稳定。

三、明确“职责分工、各司其职”抓好落实、实现四统一目标

1、按照“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的目标,各景区、景点、民俗村要建立健全各项安全保卫措施。做好人力、物力、财力的准备工作;村要成立景区、景点、民俗户应急事务执行小分队,根据各村旅游业规模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确保黄金周期间安全和事发后的安置工作。

2、加大“十一”黄金周期间的旅游市场管理力度,维护市场秩序,旅游景区(点)、旅游沿线工商企业和个体经营户要严格守法,特别是饮食业(农家乐)、民俗户住宿及旅行社的禁止违法经营;企业法人或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并根据所辖范围制定出科学的安全应急预案,层层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保证各项工作落实。

3、各景区要设立专人流动岗哨,严密监视林区,防止森林火灾的发生;设置专人指挥,维护车场秩序,保证车辆停放有条不紊,畅通无阻。建立游人行为规范。避免出现景区内随处“安营扎寨”和乱扔垃圾等现象,避免出现安全隐患,对于违反行为规范的游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4、各景区、景点设立专职联络员,坚持一日一报(每日下午3:30分上报)、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确保工作有条不紊、信息准确无误,一旦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果断处理。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四、工作要求

黄金周假日旅游工作按照“前期部署、检查整改、组织实施、总结提高”四个阶段进行,在黄金周期间,各部门、景区、要作好周密布置,并落实人员,确立目标,划清责任,明确工作方法,检查各项准备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进行动员,加强从业人员教育,确保黄金周工作的顺利进行。按照各司职责开展工作,注意掌握假日旅游接待中的动态情况,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积极协调解决处理突发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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