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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学校功能定位的创新范文

时间:2022-09-15 05:28:15

特殊教育学校功能定位的创新

一、特殊教育学校功能

特殊教育学校是对特殊学生实施教育的形式之一,作为一个正式的社会性组织,它是有计划、有组织、有系统地对有特殊儿童进行教育和康复等活动的重要场所。特殊教育学校的功能,就是它作为一种为有特殊需要的学生提供专门性服务的教育教学场所或组织所能够表现出来的性能、功效或作用。它是特殊教育学校客观实有的,但又受制于人类的自我意识和主观能动性,因此特殊教育学校的功能不是一成不变的,它是一个动态的不断发展的过程。随着社会的变化和发展,学校的功能也要做相应的适应和调整。

二、特殊教育学校功能转变的必要性

特殊教育学校是我国特殊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促进残疾儿童身心发展,促进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在当今外部社会环境和内部教育环境都发生改变的情况下,特殊教育学校功能的转变显得尤其必要。

(一)时代和社会发展的要求

特殊教育是衡量一个国家与社会的政治、教育、文化、经济、科技、卫生保健、社会保障、福利等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是国家文明程度的窗口。[2]残疾人拥有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权利,这已成为现代文明社会的基本共识,而良好的教育则是残疾人通往享有平等人权社会的必由之路。在这种情况下,特殊教育学校的功能势必发生变化,要立足于每个残疾孩子的终身发展,充分挖掘每个残疾孩子的潜能,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使残疾孩子能更好的适应时展,融入社会生活,更好地享受时代和社会发展进步的成果。

(二)特殊教育发展新格局的要求

传统上的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教育机构形成了两个互相分离的教育体系,特殊学生很难在不同的教育机构中流动,受教育的整体水平不高。同时由于特殊教育学校和其他附设在普通学校里的特殊教育机构之间缺乏沟通和协调,导致特殊教育学校与特殊班、随班就读机构的分工不明确,特殊教育学校的办学思路僵化,学校的功能单一。随着社会发展和教育现代化进程的加快,随班就读将成为以后我国特殊教育的主要形式,“以随班就读和特教班为主体,以特教学校为骨干”的特殊教育新格局正在形成。因此要求特殊教育学校必须重新对功能进行定位,发挥特殊教育学校的教学、康复、资源开发、家长教育、社会宣传等多种功能,将现有的特殊教育学校办成示范性质、高水平、多功能的基地,并以这些少量的特殊教育学校为中心,辐射周边地区和学校,成为指导当地特殊教育机构和随班就读的基地。

(三)促进和保障残疾儿童受教育权利的需要

我国宪法及多部法律法规都提出了要保障残疾人的受教育权。但与我国社会发展的整体水平以及教育的平均水平相比,残疾儿童受教育权的实现程度还很低。因此,特殊教育学校不仅应该作为一个教育机构,为残疾儿童提供多样化的教育机会,制定科学、合理的办学目标、教育计划、课程体系,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和设备、师资,来满足残疾学生不同的教育要求和适应其身心发展水平的差异;同时,特殊教育学校还应该作为一个组织、宣传机构,对残疾儿童的家长进行教育指导,协助家长安排好残疾儿童的受教育问题,促进特殊教育机构及普通学校对残疾学生的接纳,最大程度地促进和保障他们受教育的权利。

三、特殊教育学校功能体系的建构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了解到特殊教育学校功能的发挥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它自身必然也发挥着多样化的功能。从系统论的角度来看,我们认为特殊教育学校的各种功能构成了一个多元化的有机整体。不仅包括最根本、本质的“以人为本”的本体功能,而且涵盖促进残疾学生发展和社会发展的各方面的具体功能。

(一)本体功能

特殊教育学校的本体功能指决定特殊教育学校本质的根本功能,是直接体现、反映特殊教育学校培养人这个本质的首要功能。特殊教育学校与其他社会组织一样,都是由“人”所构成的,人是特殊教育学校组织的主体。但是,特殊教育学校中的“人”又有其特殊性:特殊教育学校中的“人”主要是指那些正在成长、发展中的残疾儿童和青少年,他们由于先天或后天因素的影响,在生理或心理的某个方面存在缺陷,阻碍着他们的发展,因此,他们需要通过教育和康复来弥补缺陷,或者使损伤的器官的功能得到部分的恢复。简言之,特殊教育学校的本体功能就是促进残疾儿童的身心得到全面发展。这是所有特殊教育学校在任何一个历史时期都不能变更的功能,它决定着特殊教育学校的其他具体功能。我们倡导的“以人为本”就是对本体功能的最好说明,特殊教育学校只有明确了“以人为本”,学校的各方面活动以残疾学生的身心发展为根本出发点,才能较好地发挥学校的功能,否则会使自身功能的发挥出现偏差。

(二)具体功能

特殊教育学校的具体功能是指特殊教育学校促进社会的各种活动和促进人的身心各方面发展的不同方面的功能,是特殊教育学校本体功能的派生功能、具体化功能。依据特殊教育学校活动的不同类型,我们将特殊教育学校的具体功能划分为教育功能、康复功能、社会功能和研究功能四大类。

1.教育功能

教育功能主要是指特殊教育学校使用一般的或经过特别设计的课程、教材、教法和教学组织形式及教学设备,对特殊儿童进行教育教学活动所发挥出来的功效和作用。教育功能的发挥主要体现在对残疾学生的培育上,即育人。从教育目标来看,对于残疾学生来说,尤其是智力残疾学生,促进他们生活自理能力、社会适应能力的发展,使他们从“生物人”转变为“社会人”是特殊教育学校的重要教育目标之一。从教学组织形式来看,应最大限度地开展个别化教学,教师根据学生的能力、需要、兴趣、身体状况等设计不同的教学计划或方案,采用不同的教学资源、教学方法和教学评价手段进行教学,使班级中的每一个学生都能得到合适的教育,并取得最大限度的进步。从教学管理方式来看,应将控制型管理转变为教育性管理。彻底改变传统的以“控制性”为主导的教学管理方式,与学生平等对话,尊重残疾学生的差异和需要,引导他们主动地进行探究性学习,让残疾学生成为学习的主体。

2.康复功能

残疾儿童在生长发育过程中由于受到生理、社会、家庭等不利因素的影响,其身心发展的一方面或多方面往往落后于正常儿童,根据残疾儿童的需要对他们进行康复是非常必要的。《特殊教育学校暂行规程》第二十八条规定:特殊教育学校要把学生的身心康复作为教育教学的重要内容,根据学生的残疾类别和程度,有针对性地进行康复训练,提高训练质量。[3]可见,特殊教育学校还必须承担另一个重要的功能———康复功能。依据1981年世界卫生组织医疗康复专家委员会对康复的定义,我们认为康复功能是特殊教育学校采用各种有用的措施,使残疾学生因自身某方面功能的缺陷所造成的身心障碍得到最大限度的消除,使各种缺陷得到最大程度的补偿,从而最大限度地实现回归社会的作用和功效。特殊教育学校康复功能的发挥主要应注意以下几点:(1)树立正确的康复理念。特殊教育学校在发挥康复功能时,必须既看到残疾儿童与普通儿童的共性,促进他们的社会性发展;同时也要看到他们的特殊性,以采取特殊的康复训练目标、内容、方法促进他们的缺陷补偿和潜能开发。(2)拓宽康复的对象和内容。每一个残疾学生都有不同种类和程度的康复需求,特殊教育学校的康复对象应该面向全体残疾学生。同时,康复的内容不仅是对残疾学生有功能障碍的器官和肢体进行生理机能的康复,更重要的是从生理上、心理上、社会生活上尽可能对学生进行全面、整体的康复,为他们适应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3)建立“医教结合”的康复模式。残疾儿童的康复是一个综合性的问题,需要采用多种方法和手段进行综合性康复。医学康复和教育康复是对残疾儿童进行康复的两个重要手段,将两者有效结合,建立“医教结合”的康复模式是促进残疾儿童康复的最好途径。通过医学康复训练,能够提高和恢复残疾儿童身体缺陷部位的功能,为残疾儿童的教育康复提供生理基础。通过教育康复可以使医学康复的作用得以体现和发挥,通过特殊的教育目标、方法来促进残疾儿童缺陷功能的恢复和提高,促进他们更好地走向社会、适应社会。

3.社会功能

特殊教育学校的社会功能是指特殊教育学校从单纯为本校学生服务转化成向普通学校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学生服务,同时面向社区、医院、康复机构、普校等社会组织开展多方面工作所发挥的功效和作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进行社会宣传。特殊教育学校作为特殊教育的中心组织,应进行社会宣传,提高社会各界对残疾儿童的关注程度,尽量缩减残疾儿童与正常人之间的差距,让残疾儿童过上正常或接近于正常人的生活,这是特殊教育工作的目标和理想。可以通过各种媒体宣传、文艺演出、竞赛等各种社会实践活动,加强特殊教育学校与普通学校、与周边社区、与整个社会的互动联系,让更多的人认识和了解残疾儿童,并逐步真正理解和接纳这一特殊群体,为残疾儿童的发展努力创设更为宽松和有利的社会环境。(2)开展职业教育。《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明确指出特殊教育学校要“适应劳动力市场需求,大力开展残疾人职业教育。”它可以使残疾人掌握一技之长,获得从事某种职业或生产劳动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并以此适应社会生活、参与社会活动,取得平等的社会地位。职业教育是我国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部分,也是特殊教育学校的一项重要功能和任务。(3)提供资源支持。相对其他形式的特殊教育机构,特殊教育学校的专业教育资源相对丰富,这些教育资源应该发挥更大的效益,特殊教育学校要使之尽可能地共享,成为所在地区特殊教育的指导中心与资源中心,发挥较大的辐射作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对随班就读工作进行指导,提供专门教师协助普通学校教师处理特殊教育学生问题,开放特殊教育学校一些针对性较强的训练和辅导教室,给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学生使用;对社区残疾人工作进行指导,在社区展开宣传,为社区残疾人工作者提供各种专业资源与服务;对特殊儿童家庭教育提供指导,如发放书刊资料、设立家长学校、举办家长经验交流会和专家讲座、提供上门帮助服务等,让家长了解更多的特教知识和有关残疾人政策方面的最新信息,帮助家长解决好孩子的在家教育、康复等问题,为特殊儿童的家庭教育提供有力的支持。

4.研究功能

特殊教育学校的研究功能主要是指特殊教育学校所从事的教育科学研究活动对学生、教师、学校乃至特殊教育事业所产生的作用和功效。随着特殊教育的发展,教育对象的变化,特别是社会对特殊教育学校办学质量要求的提高,教育科研逐渐成为特殊教育学校的一项基础性工作。通过科研可以促进教学、课程改革和学校的各方面工作,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提升特殊教育在整个教育领域及社会中的地位和影响力。充分发挥特殊教育学校的研究功能应做到以下几点:(1)研究取向的校本性。特殊教育学校的研究应该从本校的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课题立项,让学校领导、特殊教育教师作为主体结合自身教育教学工作开展研究。(2)研究内容的实践性。特殊教育学校进行研究的主要目的和任务是解决教育教学实践中出现的实际问题,寻求真实的答案或改进性的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教材及教学内容研究、教学方法和教学过程研究、教学手段和工具研究、残疾学生研究、特殊教育学校管理研究等。(3)研究方式的反思性。特殊教育学校应该鼓励教师以撰写教学案例、教学叙事、教学日志等形式开展的反思研究。同时积极搭建各类交流平台,让教师在互动研讨活动中,实现自我反思。(4)研究成果的应用性。对于特殊教育学校来说,研究成果的表达不应过于抽象和宏大,应该比较具体和有针对性,针对具体教育场景中具体的学生情况、具体的内容、具体的教育思路及其他相关资源进行思考和表达。

作者:刘花雨邓晓红单丽萍周媛单位:深圳元平特殊教育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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