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资料文库 农民工子女学前教育问题与对策范文

农民工子女学前教育问题与对策范文

时间:2022-09-12 09:33:38

农民工子女学前教育问题与对策

一、流动儿童更多的感受到城乡差异

因为他们的父母是农民,属于农村户口,他们自然成为“农二代”,城里的公办幼儿园根本进不去。中华女子学院教师邹敏参与了“北京市流动幼儿学前教育现状研究”,该研究主要针对随父母或其中一方离开户籍所在地去其他地区生活的3~6岁儿童。该研究选取了128位在北京生活的3~6岁流动幼儿父母进行调查。这128位流动幼儿的父母中,89.8%来自农村,教育程度集中在初中和小学,但他们大都希望孩子能进入质量好的公办幼儿园。然而,调查显示,他们中仅有1人的子女进入公办幼儿园,有77人明确表示进不了公办幼儿园。究其原因,他们认为,入公办幼儿园很难,没有北京户口、居住地附近没有公办幼儿园、需要托关系,需要房产证等各种证明是重要原因。城市里还有大量的民办幼儿园,他们的收费标准普遍高于公办幼儿园。以笔者孩子所在的幼儿园为例,每月管理费748元,伙食费每天10元,上满一个月(按20天计算)需要交948元。如果孩子参加美术班、早教班等课后班,每门课还需多交120元。如此算下来,每个月交给幼儿园的钱不下1000元,这对于在城市打工从事体力劳动的农民工来说绝对是一笔不少的支出。而这样的收费标准在笔者所在的中小城市只是中等水平,一些号称有外教的幼儿园管理费就在3000元以上。像北京、上海这些打工者聚集的大城市,费用更加惊人。入园难,入园贵是诸幼儿跟随父母上班的主要原因。

二、改善农民工子女学前教育的基本对策

1.加快学前教育立法。我国已颁布实施了教育法、义务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法律,但教育法所规定的四个独立学制阶段中,只有学前教育没有立法。虽然中央及各级地方政府近年来出台了有关学前教育的政策性文件,但是对于消除严重阻碍学前教育发展的弊端,仍稍显薄弱。目前学前教育立法已具备良好的社会、经济、理论与法律基础。首先,我们具备立法的社会基础。随着研究的深入,学前教育的重要性与迫切性日益凸显。将学前教育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强化政府职能,成为教育界、幼儿园、社会的殷切希望。其次我们具备立法的经济基础。以法律形式确立并强化学前教育的性质、地位与政府职责,意味着各级政府必须大力加强对学前教育的财政投入。随着国民生产总值连续20年以近10%的速度大幅度增长,我们的经济发展水平基本具备了增加对学前教育财政投入的经济基础。再次,我们具备学前教育立法的理论基础。从1998年开始,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庞丽娟多次提交学前教育立法的议案,她在相关论文中强调学前教育立法要强调三方面的基本理念:强化学前教育的公共性与公益性;凸显和增强政府发展学前教育的职责;以公平和均衡为基本立法价值取向,优先保障并向农村和弱势群体倾斜。在她的推动和影响下,徐景龙、韩小雨、曾国、韦彦等学者相继对学前教育立法展开研究。同时,我国学前教育立法可资借鉴的经验比较丰富,除了上述提到的地方人大的尝试外,国际上美国、英国、法国、日本等国家学前教育法律的实施经验也可以为我们提供借鉴。应该说学前教育立法是治本之策。

2.加强宣传力度,促使家长转变观念。家长中蕴藏着丰富的教育资源,家长也是教育的主体。内蒙古教育科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刘羽进行过很好的尝试,他的研究团队对实施教育行为的家长(即“家长教师”)进行培训,如通过宣传页的发放以及下摊位与家长沟通传播科学的育儿经验,拉近志愿者与家长之间的关系;通过大型亲子活动,创设机会让家长看到孩子的变化,从而激发家长的教育意识,增强其教育信心;通过家长志愿活动影响家长的教育行为,发挥家长的创造性和能动性;通过阅读活动实现家长的有效参与;通过废旧材料制作玩具,使家长在身体力行中获得对教育的理解,将教育延伸到家庭生活中去;通过漫画和工作坊的形式,实施教养孩子的培训,帮助家长总结、提升集体的优质育儿经验。这样的培训应经常化、普遍化,毕竟费用要由父母承担,只有家长认识到学前教育的重要性,才能使学前教育变被动为主动。

3.加大政府投入。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理事长冯晓霞认为,“‘入园难、入园贵’的问题,很大程度上是公办园和社会力量办园比例不当,教育投入比例过低,这反映出有关部门对学前教育的定位存在问题。”当前,学前教育的基础性、公共性和公益性被忽视,相关部门过于强调非义务性。类似“社会为主、公办示范”的办园思路,将举办学前教育的主要责任推向社会力量和市场,由此导致政府投入严重不足。即便极为有限的财政投入,不少也被用作锦上添花,更多地投向了“示范园”、“优质园”。而能够享受这些优质学前教育资源的,往往又是社会地位和经济条件比较优越的城市人群。一些民办幼儿园负责人告诉记者,迫于运营成本压力,他们难以扩大规模,不能添置教育用具和设备,正规的幼儿教师大量流失,这使很多家长不信任民办幼儿园。在我国农民收入还不高的情况下,可以借鉴国外的做法,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社会参与、家庭分担相结合的机制,推动学前教育的普及和发展。

4.提高幼师素质,改善农村幼师待遇。幼儿教育未纳入义务教育,幼师岗位缺编制、工作累、待遇低,真正有能力的幼儿教师不愿意从事幼教工作,特别是到农村从事幼教工作。基于此国家应出台政策,保证幼师和小学老师一样享有正式编制,在工资、职称、社会福利等方面享有同等待遇,对在国家偏远地区担任幼师工作的应额外给予补贴。可以参照目前实行的在师范院校设立免费师范生的做法,选取一些大专院校设立免费的幼师专业,鼓励学生从事幼师工作,尤其是扎根农村。同时,加大在职幼师的培养力度,鼓励各县、市、区有关单位和学校采取学历教育、继续教育、补偿教育等各种方式,提高农村幼师的文化业务素质;将幼师的在职培训纳入当地教育部门的整体师资培训计划,保证幼师有机会参加各种形式的培训,在学习实践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作者:于杰单位:北华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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