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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乐户问题思考范文

时间:2022-08-12 04:20:53

早期乐户问题思考

《戏剧艺术杂志》2014年第三期

一、乐户渊源之探讨

北魏杂户制度固然直接影响了乐户制度,但在此以前,一些民户在功能和结构方面已经与后世的乐户趋于接近了,特别是汉魏以来的乐家、音家和倡家,这为寻找乐户的渊源提供了重要线索,可惜学界对此关注得不够,以下稍作申述。据《太平御览•乐部七》引《汉书》云:“惠帝葬安陵,徙关东倡优、乐人五千户以为陵邑。”从这条史料看,当时掌握着表演伎艺的倡优、乐人群体一般就以“户”作为结构单位。这种“户”的内部组织又是怎样的呢?一些史料为此提供了信息,如《史记•佞幸列传》及《汉书•外戚传》分别记载:李延年,中山人也。父母及身、兄弟及女,皆故倡也。[6](P.3195)孝武李夫人,本以倡进。初,夫人兄李延年性知音,善歌舞,武帝爱之。……平阳主因言延年有女弟,上乃召见之,实妙丽善舞。[7](P.3951)自上引可知,李延年一户之内无论男女老少人人皆以歌舞表演为业,而且这些伎艺明显带有世代传承的性质。和其他史料比对又可知,这些“户”的特点与后世的杂户、乐户存在不少相似之处,如《魏书•世祖纪》载太平真君五年(444)正月庚戌“诏”云:其百工伎巧,驺卒子自成,当习其父兄所业,不听私立学校。这是北魏杂户制度推行以后发生的事情,由此可见当时乐杂户的伎艺是父兄子弟之间世代相传的。另据刘肃《唐新语》卷二《极谏》引李纲谏曰:“均工乐胥,不得参士伍,……皆终身继代,不改其业。”[8](P.297)这条史料再次表明,即使乐户制度出现以后,户内世代传承技艺的特点仍然牢不可破。所以说,汉魏以来一些民户在功能和结构上与后世的杂户、乐户确实存在相似之处。另外,汉魏这批民户还有一些比较特殊的称谓,如“乐家、音家、倡家”等,也近似于后世“乐户”之有专称,这些称谓在历史典籍中出现的频率还是比较高的,兹举数例如次:《汉书•礼乐志》:汉兴,乐家有制氏,以雅乐声律世世为太乐官。《太平御览•乐部二十一》引《风俗通》:琵琶,近代乐家所作,不知所起。《汉书•外戚传》:令乐府诸音家弦歌之。《宋书•律历上》:依案古典及今音家所用六十律者,无施于乐。《三国志•后妃传》:武宣卞皇后,瑯玡开阳人,文帝母也。本倡家。《三国志•许慈传》:(刘备)使倡家假为二子之容,效其讼阋之状,酒酣乐作,以为嬉戏。皆可为证,其中“乐家有制氏世世为太乐官”一条,亦反映出这种音乐伎艺在家族内的传承性,而且“家”与“户”在意义上也相当接近。直至隋唐时期,人们仍然有用“乐家”一词称呼乐户的习惯,举例如:《隋书•裴蕴传》:蕴揣知帝意,奏括天下周、齐、梁、陈乐家子弟,皆为乐户。其六品以下,至于民庶,有善音乐及倡优百戏者,皆直太常。《新唐书•王虔休传》:尝得太常乐家刘玠撰《继天诞圣乐》,因帝诞日以献。

以上例子又一次证明,乐户与汉魏以来大量出现的乐家、音家、倡家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所以在乐户制度正式出现以后,仍有人用“乐家”这种旧有称谓来称呼乐户。而在近代学者的论文中,则有使用“乐户”一词称呼两汉魏晋时期伎乐人的做法,也不能说完全没有道理。但严格来讲,那个时候乐户制度尚未正式出现,还是把他们称为“乐家、音家、倡家”更准确一些。乐家、音家、倡家不但与乐户存在相似之处,而且也逐步成为后世乐杂户、乐户的骨干组成部分,这与外交、战争和掠夺有很大关系,举《魏书•乐志》所载的几条史料为证:永嘉已下,海内分崩,伶官乐器,皆为刘聪、石勒所获,慕容儁平冉闵,遂克之。王猛平邺,入于关右。苻坚既败,长安纷扰。慕容永之东也,礼乐器用多归长子。及垂平永,并入中山。自始祖内和魏晋,二代更致音伎;穆帝为代王,愍帝又进以乐物;金石之器虽有未周,而弦管具矣。世祖破赫连昌,获古雅乐,及平凉州,得其伶人、器服,并择而存之。初,高祖讨淮、汉,世宗定寿春,收其声伎。可以肯定,汉魏以来的乐家、音家、倡家由于掌握着世代传承的特殊技能,所以成了政治外交中的馈赠佳品,更是战胜国争相掠夺、罗致的对象。当北方政权普遍推行杂户制度以后,他们很自然会被进一步编入杂户民中。而当乐户制度正式出现以后,凭藉其世代掌握的表演伎艺,乐家、音家、倡家也必然会成为乐户中的骨干组成部分。因此,若要追溯乐户更早渊源的话,这确实是一条颇为重要的线索。当然,这些户民虽可视为东魏以来乐户的渊源之一,但二者的区别也十分明显,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当时的政府尚未将乐家等列入专门的乐籍,对此前文已有阐述,毋庸多叙;第二,乐家、音家、倡家的社会地位与乐户也有所不同,可举以下史料为证:《汉书•外戚传》:孝武卫皇后字子夫,生微也。其家号曰卫氏,出平阳侯邑。子夫为平阳主讴者。《汉书•外戚传》:孝成赵皇后,本长安宫人。初生时,父母不举,三日不死,乃收养之。及壮,属阳阿主家,学歌舞,号曰飞燕。《三国志•后妃传》:武宣卞皇后,瑯玡开阳人,文帝母也。本倡家。从上引来看,汉魏的“倡家”可以嫁入王室,甚至有成为皇后者,这就说明当时倡家的社会身份并不太低,而且在户籍上似乎也没有严格的限制。而据《唐会要》所载武德四年(621)九月二十九日“诏”云:太常乐人,本因罪谴,没入官者,艺比伶官。前代以来,转相承袭,或有衣冠继绪,公卿子孙,一沾此色,累世不改。婚姻绝于士庶,名籍异于编氓。大耻深疵,良可矜愍。这篇诏书说明,乐户职业不但世代不能变改,而且社会地位极低,故为士庶所深耻,连婚姻也必须是同类户民自相为配。在这种条件下,要嫁入王室甚至成为皇后几乎不太可能。即使要嫁给一般的平民或士人,也须先行脱籍,难度也相当大。由此可见,乐户的地位明显要低于汉魏以来的乐家、音家、倡家,所以二者虽存在一定的源流关系,却千万不要混为一谈。最后还有一点须要澄清,即早期乐户的社会地位虽然比较低,但仍不能等同于奴隶。据《大唐六典》卷六《都官郎中》记载:“凡反逆相坐,没其家为官奴婢。……一免为番户,再免为杂户,三免为良人。”隋唐时期,一部分乐户是番上服役的“番户”,一部分乐户则是太常“杂户”,但无论如何都属“户民”身份,虽比良人即一般平民百姓地位要低,却比“官奴婢”要高出一等或两等,所以才有奴婢豁免为番户、杂户之说。近世某些著述直接将乐户等同于奴隶,这是欠妥的,特此提请注意。

二、乐户中心的转移

早期乐户研究中尚有一个问题颇为值得关注,亦即乐户中心的形成、发展与转移。现今研究乐户的著述,往往只论及近古(宋金以来)乐户最为集中的山西一地,这是不够全面的,也不足以反映乐户发展的完整历史,以下接着探讨。如前所述,乐户制度是北魏政权迁邺以后才正式出现的,“配为乐户”的法令最初乃针对京畿群盗而制定。由于邺都一带盗贼颇多,稍涉末罪就有配为乐户的可能,遂为乐户人口提供了充足的保障。亦复因此,邺都很自然地成为了乐户繁聚的中心,前引《通典》提到“相州多乐户”,便是一个很好的证明。当然,还有其他一些促成因素,比如陈寅恪先生就曾指出:盖北魏洛阳既有万余家之归化西域胡人居住,其后东魏迁邺,此类胡人当亦随之移徙,故北齐邺都西域胡化尤其胡乐之盛必与此有关。否则齐周东西隔绝,若以与西域交通论,北周领土更为便利,不应北齐宫廷胡小儿如是之多,为政治上一大势力,而西域文化如音乐之类北齐如是之盛,遂至隋代犹承其遗风也。故隋之胡乐大半受之北齐,而北齐邺都之胡人胡乐又从北魏洛阳转徙而来,此为隋代胡乐大部分之系统渊源。陈先生的论述表明,邺都乐户的繁盛与“随之转徙”的“胡人胡乐”有密切关系,这些胡人胡乐也为这一“中心”的形成提供了人员和技术上的支持。直至隋唐时期,太常乐工中仍有不少是这些胡乐人的后裔,可见其势力之庞大。由于南朝并未实施配没为乐户的制度,北周初年国力不及北齐,正致力于军国建设,也无暇专注乐户的问题,所以北齐的邺都实际上就是当时全国性的、甚至是唯一的乐户繁聚之所。邺都虽是乐户制度正式出现以后的第一个乐户中心,但随着北周灭齐、隋并天下,它却遭到了沉重的打击,那么这些乐户将何去何从呢?据《隋书•音乐志》《隋书•裴蕴传》《新唐书•礼乐志》等分别记载:自汉至陈乐工,其大数不相踰越。及周并陈,各得其乐工,多为编户。至(大业)六年,(炀)帝乃大括魏、齐、周、陈乐人子弟,悉配太常,并于关中为坊置之,其数益多前代。

蕴揣知(炀)帝意,奏括天下周、齐、梁、陈乐家子弟,皆为乐户。其六品以下,至于民庶,有善音乐及倡优百戏者,皆直太常。唐之盛时,凡乐人、音声人、太常杂户子弟隶太常[乐]及鼓吹署,皆番上,总号“音声人”,至数万人。从上引史料中的前两条不难看出,这些乐户及其子弟被隋炀帝所搜括,并集中在“关中”,“为坊”以“置之”,被搜括者还包括南朝和北周的“乐家子弟”,关中的乐户中心毫无疑问就是长安。这一点从第三条史料中也足以看出来,因为隋唐时期的乐户主要隶于太常的太乐署或鼓吹署,人数以万计。而作为中央礼乐机构的太常寺,很明显是设置在长安城内的。由此可知,到了隋唐时期长安已经取代邺城而成为新的全国性乐户繁聚之中心。这里有一点须要稍作补充。前文引《唐六典•都官郎中》时提到了“番户”和“杂户”这两个概念,并指出它们均属乐户民,但在社会等级上略有区别,这一点还有《唐律疏议》所载可作补充说明:议曰:工、乐者,工属少府,乐属太常,并不贯州县。杂户者,散属诸司上下,前已释讫。太常音声人,谓在太常作乐者,元与工、乐不殊,俱是配隶之色,不属州县,唯属太常,义宁以来,得于州县附贯,依旧太常上下,别名“太常音声人”。⑥这则史料说明,工户统属于少府,乐户统属于太常;⑦太常乐户之中有一种是“杂户”,“散属”太常“诸司”,而且户籍置于太常而不置于州县,所以身份要稍高一些。另一部分太常乐户的户籍则置于州县,采取番上服役的方式,亦即“依旧太常上下”。他们就是“番户”,别名“太常音声人”,比杂户的身份要略低一些。但勿论如何,太常乐户均为特殊的户民而非奴隶,且均以长安的太常寺为聚集之中心。到了唐玄宗时期,长安依然是乐户中心,而另一个中心也悄然诞生了,这与开元二年(714)玄宗设立教坊以“典俗乐”有极大关系。据史料记载,当时一度出现了五个教坊,其中宫内的教坊称为“内教坊”,地点设在蓬莱宫侧。⑧宫外的教坊则称为“外教坊”,共有四个,其地点在《教坊记》中有明确记载:西京右教坊在光宅坊,左教坊在延政坊。右多善歌,左多工舞,盖相因成习。东京两教坊俱在明义坊,而右在南,左在北也。

可见,当时西京除内教坊外,新置了左右二教坊,分别位于长安的光宅、延政二坊。东京即洛阳,也新置了左、右二教坊,它们全部位于洛阳的明义坊。教坊所典的俗乐,原本属于太常,当教坊分立以后,原本表演俗乐的太常乐户遂改而隶于教坊。⑨复由于五教坊中有两个设在东京,所以洛阳也聚集了大批的乐户,从而成为与西京并峙的又一个乐户中心。那么唐皇朝为什么要在首都长安以外的地方另设教坊呢?原来,出于政治、经济等方面的原因,唐代帝王频往东都,⑩而玄宗本人更曾五幸洛阳。如果每次出行都带上大批乐人、乐器会很不方便,于是干脆就在东都另置一套乐官、乐人以供娱乐,这恐怕就是洛阳也置教坊的主要原因。輯訛輥如此一来,也产生了乐户制度出现以后的第三个乐户繁聚中心。现在学界一提起乐户,首先就会想到山西,但在早期乐户发展史上,山西的地位根本无法和邺都、长安、洛阳这三个中心相比。即使到了北宋初期,山西乐户的地位也并不算突出,据《宋史•乐志》记载:宋初循旧制,置教坊,凡四部。其后平荆南,得乐工三十二人;平西川,得一百三十九人;平江南,得十六人;平太原,得十九人;余藩臣所贡者八十三人;又太宗藩邸有七十一人。由是,四方执艺之精者皆在籍中。可见,北宋初年为了设立教坊,朝廷曾广泛罗致全国各地高水平的艺人,山西太原虽亦有“执艺之精者”进入教坊,但只有“十九人”,远较西川、荆南等地为少。这就足以说明,当时全国性的乐户中心肯定还轮不到山西。不过,一些历史的原因却为山西日后成为乐户中心奠定了基础,其中起到关键性作用的当是后唐庄宗的出现。据历史记载,山西是后唐立国的主要根据地,后唐庄宗最初称王的地点即在太原;輰訛輥同光元年(923),庄宗于魏州即皇帝位,遂以魏州为东京,太原为西京,镇州为北都。輱訛輥更为重要的是,这位庄宗最喜欢俳优,据《新五代史•伶官传序》称:(后唐)庄宗既好俳优,又知音,能度曲,至今汾、晋之俗,往往能歌其声,谓之“御制”者皆是也。……是时,诸伶人出入宫掖,侮弄缙绅,群臣愤嫉,莫敢出气,或反相附托,以希恩倖,四方藩镇,货赂交行。引文提及的俳优、伶人,都是教坊中典俗乐的乐户民。由于皇帝的喜好,当时伶人的势力非常之大,缙绅、群臣亦“莫敢出气”,其影响自然也非常之大,以至于“汾、晋之俗,往往能歌其声”,后唐庄宗还因此而成为了传说中戏剧的祖师爷。可以说,山西日后之所以能成为乐户中心,就是以此为开端的。但研究早期乐户发展历史则必须承认,北宋以前其地位还不足以和邺都、长安、洛阳相提并论,有学者将山西视为“乐户的主要发源地”,恐怕是不够客观的。

三、小结

以上对早期乐户发展史上的若干问题作了一些考析。概而言之,乐户制度的正式出现是在东魏而非学界普遍认为的北魏,它是从北魏杂户制度中发展出来的。而在北魏之前,一直有大量乐家、音家、倡家的存在,他们无论在功能抑或户民结构上都与后来的乐户有相似之处,可视为乐户产生的渊源之一。当然,他们与乐户的区别也相当明显,特别是在社会地位方面。此外,北宋以前曾出现过几个全国性的乐户中心,东魏、北齐时期的邺都是第一个,隋唐时期的长安是第二个,唐玄宗以来的洛阳是第三个,出现的原因虽各有不同,但均为乐户的集中、繁聚之所。至于目前乐户研究界最重视的山西,从五代开始就有不少的乐户存在,但在当时其地位尚无法与上述的三个中心相提并论。总之,乐户制度正式出现的时间、乐户与汉魏以来乐家、音家、倡家的关系、乐户中心的产生和转移等问题,是早期乐户发展史上较为重要但又较少获得学界关注的几个问题,若能将其考析清楚,对于宋金以后乐户发展历史的研究也有较高参考价值,因为源若不清,其流也难于考究。只是笔者学识有限,所述未必确当,还望方家教正。

作者:黎国韬单位:中山大学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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