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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在司法行政工作会上的发言范文

时间:2022-10-16 03:40:30

领导在司法行政工作会上的发言

同志们: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和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下面就2011年我市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和2012年主要任务讲三点意见。

一、2011年我市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成绩明显,“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形势良好

2011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司法厅、市司法局的具体指导下,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程,树立以人为本、服务为民的理念,进一步履行职能、整合资源、发挥优势,积极参与“平安”创建,深化司法行政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新作用和主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中的新作为,努力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切实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一)基层法律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成效明显。针对我市经济发展新情况、新形势,我们认真落实省厅《司法行政“服务企业、服务基层”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精神,发挥协作机制,在不同时段为不同对象提供形式多样的法律服务。一是组建“法律服务团”积极配合做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开通法律服务选举热线,协助选举委员会依法审查相关选举文件和候选人(自荐人)资格、选民资格,解决了因选民资格引发的纠纷26起;二是积极发挥我市三级政府法律顾问网络优势,积极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针对性的法律建议,认真做好每月市领导下访接访工作,为217批次497人次来访人员解决相关法律问题;三是发挥企业法律顾问优势,对市内167家中小企业进行全方位的走访,为97家担任法律顾问的中小企业提供免费“法律体检”,有效地提高企业防范风险的能力;四是发挥农村法律顾问优势,组织律师、法律工作者、公证员免费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法律服务,主动参与农村村务“法律体检”,组织法律讲座11场943人次,提供法律咨询1152人次;五是公证处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参与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旧城改造、拆迁安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重点工作的公证,为政府和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一年来全市律师担任法律顾问458家,办理各类案件2338件,其中刑事辩护331件,民事1867件,行政案件50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54件,解答法律咨询3782人次;法律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467家,各类案件736件,非诉讼事务189件,调解345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97件,解答法律咨询8706人次;公证处办理公证案件4990件,其中民事案件3300件,经济案件750件,涉外、涉港澳台案件940件。

(二)特殊群体帮扶有力、管控加强。面对我市特殊群体严峻的监管形势,我们从强化工作人员的执法意识入手,积极应对刑法修正新课题,不断提升社区矫正执法的规范化水平。一是严格按照省矫正办部署开展的社区矫正人员“防脱管、防漏管、防严重再犯罪”专项活动的要求,拓展风险评估内容,加强排查力度,对“严管级”的服刑人员利用各种管控手段实现全方位、全时段的跟踪掌控;二是制定实施《市社区服刑人员异地委托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异地委托管理审批表,进一步规范异地委托的审批、监督与管理;三是加强技术监管手段,充分运用矫正信息管理系统和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研析社区矫正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的遵纪守法意识、活动规律、风险等级等等,监管的有效性、针对性进一步增强;四是加强与监狱、劳教所、看守所、安置帮教组织的信息交换、沟通和衔接,有效避免、减少“三假”现象,增强对“三无”人员的管控;五是深入开展联合帮教和帮困解难活动,广泛开展“返助工程”和“爱心工程”,全市建成安置帮教基地6个,为8名社区矫正人员和归正人员解决就业,联合相关部门为4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人员解决低保,年关岁尾、传统节日等特殊时段,局领导还走访慰问了生活特别困难的43名矫正对象、41名归正人员及其家庭,为特殊群体顺利回归社会积极创造条件。全年列管社区服刑人员998人,再犯罪4人,再犯罪率0.4%,列管刑释解教人员2443人,再犯罪27人,再犯罪率1.1%,无脱漏管和严重犯罪案件发生。

(三)社会矛盾有效化解,服务民生工作更加深入。面对复杂的社会环境和新农村建设的推进,我们一方面着眼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认真贯彻《人民调解法》,发挥传统性调解组织和行业性专业调解组织的作用,加强部门协作,推进诉调、检调、警调衔接,积极探索人民调解组织与公安、劳动保障、劳动仲裁、信访工作联动联调,努力构建多元化、多方位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一年来,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共排查调处纠纷5217起,成功5113起,成功率达98%,排查调处疑难重大纠纷177起,171起调处成功,赔偿标的额6319.43万多元;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更加深入,医调会受理医患纠纷82件,成功调处69件,涉案标的1569.58万元,交调会受理交通事故纠纷3595件,成功调处3161件,涉案标的4306.97万元,诉调会受理案件182件,成功调处162件,涉案标的255.46万元。另一方面从服务民生工程入手,降低法律援助门槛,继续深化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妇女儿童、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力度,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的诉讼权利依法得到维护,司法公平正义进一步得到体现;法律援助“情暖农民工工程”、“巾帼工程”、“春苗工程”、“夕阳红工程”、“远程法律援助进农家”等“五大工程”全面推进,“一小时法律服务圈”全面形成,“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充分体现。一年来,我市法律援助中心办理援助案件1275件,其中刑事案件264件,民事案件1011件,解答法律咨询5004人次。与上年同期相比,办案量和接待量分别增长69.02%和43.62%。

(四)法制宣传工作不断拓展。针对市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我市社会管理的法治化水平,我们充分总结“五五”普法经验,规划“六五”普法的内容。一是召开“五五”普法总结表彰暨“六五”普法动员会议,全面总结回顾了“五五”普法工作,认真分析了当前的普法形势,对“六五”普法工作作出研究部署。二是结合我市人员流动性强的特点,积极开展外来务工人员法制宣传,利用春节、农历正月等时段,在外来务工人员相对集中的劳务市场、火车站、汽车站等地点开展“普法送温暖”法制宣传活动,共发放普法宣传资料10000余份,接受法律咨询500余人次。三是广泛开展农村法制宣传,1月在西溪镇开展了“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2月在汽车西站、火车站,农贸市场、农村集市开展禁毒“流动课堂”法制宣传活动、3月在象珠俞溪头村开展了“三八妇女维权周”法律咨询会、7月在古山镇胡库村、江南街道西翁村开展法制讲座、9月在职业技术学校举行了“与法同行法律六进”大型公益活动启动仪式、12月在芝英开展了“12·4”大型法律服务暨“法律时间”栏目听友会走进芝英大型公益法律宣传活动,为农村、农民发放法制宣传资料20多万份,接受群众法律咨询1800多人次。四是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月”活动,与各单位、各部门联合开展全国第二十一次“助残日”法律咨询服务、第七届未成年人读书节、环保法宣传周、“安全生产月”、“普法漫画与法制名言警句”比赛等等法制宣传活动。五是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和普法文化建设,创建省级民主法治村1个,市级民主法治村6个,为“农家书屋”配备了201496册与农民息息相关的法律常识读本,使广大村民得到广泛的法制教育,在市图书馆创建了“市普法宣传教育基地”,设置了普法展示广场、普法书籍广场、青少年法律学习广场、普法交流广场,实现普法资源与图书馆资源的共建与共享,为普法教育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强大的宣传平台。

(五)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进一步提升。我们始终将司法行政工作队伍建设当作规范执法的头等大事来抓。一是将队伍建设与开展创先争优工作结合起来,认真抓好“发扬民主、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活动,在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法律行政法律服务中心等一线岗位开展争创“共产党员模范示范岗”活动。二是组织全市500多名基层农村调解主任、法律志愿者、法律服务者、普法联络员进行法律业务知识培训,极大提高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组织调解的专业素质和法律知识,为基层司法行政执法提供较强的知识保障。三是加强对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修订《市律师百分制考核制度》,聘请行风监督员,加强对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同时通过举办“我为律师添光彩”演讲比赛和律师辩论赛、组织开展乒乓球赛、趣味运动会等丰富多彩的活动,不断增强律师分会和法律工作者协会的凝聚力,提升律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四是加大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考核,在“千分制”考核基础上,引入“末位淘汰”制,不断强化社区矫正专职工作人员的争创先进意识。五是法律援助中心在内部管理上,每月对中心的工作人员进行业务测试,外部监督上,通过发放办案质量监督卡、电话回访受援人、庭审旁听等形式对案件承办人员的办案态度、办案质量、办案效果进行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相关人员予以整改。通过一系列的措施,我市司法行政队伍工作面貌和业务素质得到进一步的提升。

(六)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夯实。我们积极按照省规范化司法所建设要求,规范司法所工作制度,亮化司法所形象,进一步完善办公设施和“四室一库”,司法所业务用房标准达标率100%;10月份,完成15家直属司法所外观形象标识建设,建设率达93%;统一悬挂司法所管理、执法等方面的制度,办公场所和各项制度得到进一步规范有效的落实。根据《省司法厅关于加强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精神,强化市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建设,“临街落地”接待窗口达300平米,法律服务中心窗口设置了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律师服务、公证服务、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窗口,配备工作人员6名,并编印《市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指南》等十种宣传资料供来访人员自主取阅,制订了《首问负责制度》、《工作联系制度》等42个制度,使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工作机制规范运行。

经过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2011年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取得骄人的成绩,我市被省委、省政府评为省“五五”普法先进县(市、区)、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全市“五五”普法先进县(市、区);市矫正办被省矫正办评为2011年度社区矫正“三防专项”活动先进集体;法律援助中心被省厅评为2011年度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我局被市委、市政府评为2011年度作风建设先进集体,获2011年市司法行政工作综合考评优胜单位,并记集体三等功一次;我局制定实施《社区服刑人员行为规范》被市评选为2011年度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奖获奖项目;被市委、市政府评为2011年度信访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刚才又表彰了我市司法行政系统的先进个人和单位。在此,我代表局党组,向获得各类荣誉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全体司法行政工作人员、法律服务工作者致以崇高的敬意!

二、认清当前社会形势,进一步理清2012年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思路

当前,我市经济社会仍保持持续较快平稳的发展,初步实现了经济的转型升级,但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一些社会矛盾也日趋突出,一些不满情绪滋生暗长,因雇员损害、工资报酬、赡养、抚养、土地承包、农村宅基地等矛盾纠纷日益复杂,社会管理相对滞后的问题没有根本解决,特殊人群的管理服务还不够到位,“法治”、“平安”的建设任务依然严峻。从我市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自身来看,我们的思想观念、体制机制、队伍素质、基础设施等方面与当前司法行政工作的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依然存在,特别是针对《人民调解法》的出台、《刑法修正案(八)》的修订、《刑诉法》的修改、“六五”普法的深入、法律服务的深化,对我市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中化解社会矛盾、加强特殊人群管控、提升法律服务能力、深化法律保障功能提出新的要求,为此,我们要进一步整合资源、强化素质,提升司法行政队伍的整体形象和执法执业的社会公信力。

2012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迎接党的十八大和各级党代会胜利召开为目标,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重心,以抓规范、破难题、强基础、促提升为着力点,围绕司法行政工作“五大”主要任务,不断提高司法行政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努力为全面建成惠及全市人民的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一)发挥人民调解优势,将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筑强垒实。深入实施《人民调解法》和我省关于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的指导意见,按照巩固、发展、提高的思路,切实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解决各类社会矛盾和问题中的基础性作用。健全完善村、居(社区)、镇(街、区)、企事业单位调委会等传统人民调解组织,继续发展毗邻跨界、集贸市场、物流中心、经济开发区调委会等区域性人民调解组织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和推进医患纠纷、交通事故、劳动争议以及物业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不断拓展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工作的覆盖面。认真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专项活动,把“调解优先”理念贯穿司法行政工作全过程,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推动诉调、检调、警调衔接,完善多元化社会矛盾化解机制。进一步落实人民调解员队伍选任、管理和考核制度,大力推进专职调解员队伍建设;实行人民调解员队伍全员轮训,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队伍的法律素质、政策水平和调解技能,提高调解工作的质量和公信力;深入实施“以奖代补”激励保障政策,激发广大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

(二)强化法律服务职能,努力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平稳持续快速发展。一是积极组建法律顾问团队,着力打造新平台,精心设计新载体,切实做好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为政府制定政策、作出决策提出针对性法律建议。二是健全农村法律顾问制度,努力探索法律资源与农村共享的工作机制,大力加强农村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农村法律顾问建设率达100%,促进农业增长、农民增收、农村发展。三是发挥企业法律顾问的作用,继续推进律师走访中小企业、为成长型中小企业免费“法律体检”、“助推中小企业发展”法律宣讲等专项行动,协助企业建立风险预警防控长效机制,帮助企业解决融资、投资等方面的实际困难;积极开发新型融资项目等公证服务新产品,保障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有序进行。四是组织律师依法办理经济和金融领域犯罪案件,积极参与打击知识产权专项治理活动,认真做好经济纠纷案件工作,引导当事人尽可能通过调解、和解等方式解决纠纷,确保案结事了;组织公证员认真办好招标、拍卖、产权转让、证据保全、强制执行等公证业务,预防减少纠纷,保障交易安全。

(三)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切实增强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严格社区矫正工作的执法功能,坚持以信息化建设为手段,以构建长效机制为目标,努力在增强执法意识、提高执法能力、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标准、完善执法程序、健全执法体系、落实执法保障方面下功夫,健全社区矫正人员管理服务机制,全面落实个案矫正、心理矫治、分类教育、警示教育、公益劳动、社会帮教等各项制度,着力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不断创新教育方法与手段,丰富教育形式与内容,建立矫正质量与工作人员政绩考核挂钩机制,努力提高教育矫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将社区矫正人员年再犯罪率、脱漏管率分别控制在0.5%和1.5%以内。

(四)推进安置帮教工作,最大限度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加强组织协调,进一步落实各成员单位的职责,着力构建“衔接规范化、帮教社会化、安置市场化、管理信息化”的安置帮教工作格局,最大限度地减少重新违法犯罪。认真落实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帮扶、减免税费、社会保险和社会救济等各个方面的保障政策。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协作,健全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库,实现信息对接、信息共享,实时了解和掌握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全面实现动态管理;继续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定向监测调查工作,突出对有明显犯罪倾向的人员,假姓名、假身份、假地址的“三假”人员和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的“三无”人员等重点人员的管控。

(五)助推法律援助发展,全力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以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质量为重点,认真部署开展“法律援助服务为民创优年”主题活动,健全经济困难标准、受援范围和办案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便民措施,降低受援门槛,简化程序和手续,扩大法律援助的受援面;完善各项业务规程和服务标准,健全刑事诉讼、民事诉讼法律援助协作配合机制,加强对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指导和管理,推进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化建设,做大做强做优法律援助事业。坚持“应援尽援”、“应援优援”,部署开展系列专项行动,加强对农民、农民工、残疾人、军人军属等群体的法律援助。坚持“12348”法律咨询专线每季社会舆情分析报告制度,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解决社会问题提供科学依据。

(六)深入普法依法治理,全面提升“法治”建设水平。深入实施“六五”普法规划,不断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和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认真落实领导干部等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制度,注重全民法治观念和公民意识的培育,重点开展以宪法为统帅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教育,突出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学习教育,认真抓好国家基本法律的学习宣传,既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又促进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共同维护法律权威。认真部署“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大力加强服务科学发展、保障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法律的宣传,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积极探索法制宣传新办法、新途径,依托市普法教育教育平台,把法治文化活动向全市各单位进行渗透和辐射,充分发挥现代媒体的法制宣传优势,积极打造精品法制栏目。进一步丰富法治实践载体,深入创建“民主法治村(社区)”、“诚信守法企业”和“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规范创建工作,提升创建质量。

(七)着力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努力打造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窗口”。按照“内部职能整合”的原则,整合法律援助、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职能资源,集成人民调解、法制宣传、社区矫正等司法行政职能要素,在统一的平台上为群众提供各类法律服务;按照“组织体系链接”的要求,加强与各类法律服务机构和司法所、村(居、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法律援助工作站、社区矫正工作站等基层司法行政组织的业务对接,实现服务分解、案件分流,扩大中心的运行效能和辐射效应;按照“横向联动拓展”的思路,积极引入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组织,集中受理调处有关医疗、交通事故、劳资等矛盾纠纷。牢牢把握中心公益、专业、便民的性质,创新工作机制,规范服务的内容和标准,确保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努力为广大群众提供“窗口化”、“一条龙”、“一站式”的法律服务。

(八)深入实施“固本强基”工程,夯实基层司法行政基础。加强经费保障,继续推进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活动,坚持从实际出发,加强分类指导,推进司法所组织机构、干部队伍、业务能力、所务管理和基础设施建设为内容,确保队伍、设施、体制、信息化建设“四落实”。认真部署开展“五好司法所”创建活动,全面规范司法所的建设和管理,按照组织机构正规化、干部队伍专业化、业务工作效能化、所务管理制度化、基础设施标准化的“五化”目标要求,着力建设一批符合“五好”标准的“星级规范化司法所”。

三、创优争先、强化素质,不断增强司法行政工作队伍自身建设,实现司法行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的软实力

(一)扎实开展核心价值观教育。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扎实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继续以“五找五问”为载体,认真组织“大讨论、大实践”,查摆思想工作差距、深入剖析问题原因、切实抓好整改落实,确保人人参与进来、人人受到教育、人人得到提高。针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队伍的不同特点,通过各种生动有效的形式,组织机关干部、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法律服务工作者,坚持不懈地开展革命传统和理想信念教育,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教育,解决“为什么入党、为什么奋斗、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切实提高司法行政工作队伍的政治素养、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自觉抵制错误政治观念和法学观点的影响,努力展现“忠诚、公正、廉明、奉献”的良好精神风貌。

(二)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抓好基层司法行政系统和律师行业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加强执法为民、执业为民思想教育,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总结先进经验和做法,大力表彰先进典型,进一步强化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创新党组织的活动内容、形式和载体,发展壮大律师党员队伍,充分发挥律师行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律师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将创先争优活动和党员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在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法律行政法律服务中心等一线岗位开展争创“共产党员模范示范岗”活动,全体党员佩戴身份标识上岗、公开承诺、接受群众监督,开展岗位竞赛。

(三)努力提升公正廉洁执法水平。坚持把“抓班子、带队伍、强素质、树形象”作为一项长期战略任务来抓,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完善干部任用和管理机制,抓好中层干部的调整工作,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司法行政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健全执法执业考评评价体系,深入开展系统行风建设,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法律服务执业,推进案件评查工作,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执业问题进行专项整治,让人民群众充分感受法律的公平与正义。扎实开展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工作,围绕“务实、高效、公正、廉洁”的要求,深入分析司法行政“三支队伍”(机关队伍、法律服务队伍、基层司法行政工作队伍)中存在的问题,求真务实抓好“文风”,优质高效抓好“会风”,公正廉洁抓好“政风”,抓好惩防体系的实施和深化,加强廉政警示教育,推动廉政文化建设,增强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努力把司法行政工作队伍建设成为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队伍。

(四)不断强化队伍业务素养。加强业务建设,以各级各类培训增强队伍的业务素质,努力造就学习型、知识型、创新型司法行政工作队伍。认真贯彻落实《2011-2015年司法行政系统教育培训规划》,部署开展“队伍素质提升年活动”,认真组织省级、市级的司法行政队伍培训,严密组织本级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培训工作,不断提升基层司法行政工作队伍的整体素质。同时,把严格队伍管理与完善队伍激励机制结合起来,既开展反面典型安全警示教育,又树立一批模范加强正面引导,不断提高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同志们,做好新时期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司法厅、市司法局的正确指导下,开拓创新、勇于探索、团结拼搏、锐意进取,为不断推进我市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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