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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机构改革会上的领导讲话范文

时间:2022-03-06 09:39:55

县政机构改革会上的领导讲话

同志们:

经州委同意,今天我们召开州州县政府机构改革动员大会。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关于州县政府机构改革的统一部署,正式启动和实施我州州县政府机构改革工作。省政协副主席、州委书记同志莅临今天的大会并将作重要讲话,请大家会后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州县政府机构改革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作为我省推进新型工业化、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的重点地区和国家首批13个循环经济试点产业园区之一,我们以担当排头兵为己任,以争创一流为目标,以开放创新为动力,以增强执行力为保证,不断创新体制机制,大力推进资源开发和新型工业化进程,加快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的转化,加快区域中心城市和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加大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力度,经济进入跨越式发展时期,成功实现了从一个落后的传统农牧区向现代工业区的历史性转变,走在了全省改革发展的前列。年,完成全地区总产值289.3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00.3亿元,全地区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突破70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牧民人纯收入超过1.5万元和0.45万元。站在新的起点,我们在全力推进循环经济试验区建设、推进全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同时,省委、省政府又确定我州为全省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要求在全省做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排头兵、做构建和谐社会的排头兵,在“提升壮大特色产业、推进新农村建设、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着力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和率先实现全面小康,为新建设做出更大贡献。这既是省委、省政府对我州的莫大信任,也是对我们极大的鞭策。新的形势、新的任务要求作为上层建筑重要组成部分的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编制必须适应当前我州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的要求。

我州现行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编制的基本框架始于年,十几年来虽经历了年的政府机构改革,但是总体框架没有发生大的改变。随着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特别是循环经济试验区的建立,原有的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编制在很大程度上已经不能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突出表现在:一是下级政府和上级政府之间职责不清,权限不明,职能转变和下放事权等没有得到切实的贯彻和落实;二是同级政府之间职能交叉,造成相互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不高;三是职能转变严重滞后,简政放权,减少办事程序和下放审批权限等工作亟待加强;四是各级政府部门机构设置不尽合理,管了一些不该管、管不了也管不好的事。与此同时,按照建立现代服务性政府和跨越发展、和谐发展、绿色发展和统筹发展的要求,一些切实需要调整和加强的部门如综合管理部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部门没有得到应有的调整充实和加强。上述政府机构设置的不尽合理,职能交叉、权责脱节、责任不清,造成政府部门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行政权力运行不规范,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效率低下,影响了政府全面正确履行职能,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经济社会的发展。

党的大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改革开放总体布局出发,作出了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部署。届二中全会科学分析了我国行政管理体制的现状和面临的形势,明确提出到2020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管理体制的总体目标。去年,省委、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州县政府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了州县政府机构改革的基本要求和主要任务。对此,大家要提高认识,把思想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上来,统一到省委、省政府批准实施的州州县政府机构改革方案上来,统一到州委、州政府对机构改革的具体工作要求上来,正确把握在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编制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增强推进州县政府机构改革的责任感、使命感,坚定改革信心,强化责任意识,讲政治、讲党性,识大体、顾大局,全面把握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稳妥有序地推进州县政府机构改革。要通过政府机构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优化组织结构,理顺职责关系,加强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为推进循环经济试验区和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完成好省委、省政府赋予的历史使命,在全省做“两个排头兵”,发挥好“四个示范带头作用”。

二、明确任务,把握重点,努力构建州县政府管理和运行的新体制、新机制

根据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州州县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办发〔〕70号)精神,我州州县政府机构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坚持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进一步理顺职责关系,明确和强化责任,优化政府组织结构,规范机构设置,完善行政运行机制,着力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结合我州实际,本次政府机构改革一是要坚持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对于省委、省政府和州委要求州县政府加强和强化的部门及职责,我们都要积极对应落实,为加速推进循环经济试验区建设,减少审批环节,提高行政效能,积极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提高行政效能;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的原则。以推进循环经济试验区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建设为重点,以发展经济和改善民生为核心,把生态建设、改善民生、发展经济与维护稳定紧密结合起来,构建符合实际、体现特点的行政管理体制;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做到长远目标与阶段性目标相结合,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切实解决机构编制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我州州县政府机构改革的主要任务是:

(一)转变政府职能

转变政府职能,要以循环经济试验区和城乡一体化建设为重点,着力转变政府在经济社会管理中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强化政府在统筹规划和宏观调控等方面的职能,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的要求,全面梳理政府各部门的行政职能,将一些辅助性、技术性、服务性事务的职能交给事业单位和市场中介组织,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通过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下放审批权限,减少审批事项,规范行政审批,更加注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加强为企业和公众提供公共服务的职能,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着力解决教育、医疗、就业、社会保障等民生问题。

通过完善行政执法体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相关职能部门执法监督职责,提高危机管理能力,增强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能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谐稳定。

通过推进电子政务、健全工作制度、梳理工作流程、规范工作程序、促进社会监督等方式,进一步转变直接面向基层和群众的“窗口”机构的管理方式和工作作风,提高政府服务水平和公信力。

(二)理顺职责关系

要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理顺州与县、县与乡(镇)以及政府各相关部门的事权关系,要强化州一级的统筹和协调职责,增强县级政府履行职责的能力。理顺各级政府工作部门间的职责分工,按照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的要求,结合政府各部门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的“三定”工作,重点梳理和解决政府部门间职责交叉和关系不顺的问题,对确需多个部门管理的事项,分清主办和协办关系,明确牵头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按照权责一致、有权必有责的要求,通过“三定”工作,既赋予政府各部门职权,又相应明确其承担的责任。建立健全行政问责制度,明确行政问责的内容、形式和程序,探索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引咎辞职制度等,进一步提高行政问责的可操作性,切实解决权责脱节的问题。

(三)调整优化组织结构

省委、省政府《关于州县政府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了优化组织结构、规范机构设置的主要原则,即:州县政府要按照履行职责的重点,着力调整优化组织结构,积极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遵循上述原则,结合我州实际,州县政府机构改革方案保持了机构框架的基本稳定,同时加强、整合和调整了相关领域的职能和机构。

基于加快部级循环经济试验区建设的考虑,为进一步理顺关系,加大对循环经济试验区和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的统一规划、协调力度,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将发展改革、经济贸易两大部门的职责整合,组建州经济和发展改革委员会,同时相应的对市县的发改委(局)和经贸委(局)机构予以调整;将州人事局、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整合组建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切实维护民族地区的稳定,促进发展,将原与统战部合署的民族宗教工作从党委部门划出,组建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组建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水利局;为切实加强商贸流通、能源、经济协作、招商引资等工作,新组建州商务局、州能源局、州经济协作办公室。为加强安全生产和旅游工作,将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州旅游局由事业单位调整为州政府工作部门;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由省级垂直管理机构调整为地方卫生部门管理。经过上述改革后,州政府设置工作部门27个(不包括监察局),另设部门管理机构4个,挂牌机构5个,派出机构3个。

在这次改革中,市县政府工作部门也作了适当调整、充实和加强。市政府工作部门由22个调整为26个,增加4个;市政府工作部门由16个调整为22个,增加6个;县政府工作部门由16个调整为20个,增加4个;、县政府工作部门由14个调整为18个,增加4个;州政府派出机构大柴旦、冷湖、茫崖三行委工作部门机构数保持不变。

上述机构设置和调整,遵循了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机构改革的原则,体现了改革的精神,突出了州情特点,规范了机构设置,整合优化了州县政府组织结构。

(四)做好部门“三定”工作

州县政府部门机构设置确定后,要精心搞好以定主要职责、定内设机构、定人员编制为主要内容的部门“三定”工作。“三定”是一项十分复杂的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强,是改革的中心环节,改革的主要任务都应通过“三定”得到落实。因此,不论是新组建的部门和调整较大的部门,还是机构未作调整的部门,都必须重新进行“三定”。“三定”工作要紧紧抓住转变职能这个核心,准确把握职能定位和职责重点,切实落实转变职能的各项要求,增强职能界定的可操作性和行政问责的准确性;要着力理顺部门职责关系,切实解决职责交叉问题;要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州州县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规定,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明确需要新增加或者加强的职责;根据《州州县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规定,按照机构调整的情况,相应调整部门承担的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国务院、省、州政府公布取消和停止的行政审批项目,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改进行政审批方式,简化审批程序。为切实搞好“三定”工作,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后,州编办将尽快筹备举办全州“三定”工作培训班。有关机构改革和“三定”工作的具体实施,州委办公室、州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州州县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西办发〔〕4号),请各地按照文件的要求,认真学习领会,并抓紧组织实施。

(五)严控机构编制

根据省上的规定,本次机构改革,州县政府工作部门没有精简人员编制的任务,但是也不增加编制总量。需要指出的是,由于历史原因,我州行政编制相对紧缺,本次机构改革中,经过努力争取,我州州县政府机构都有不同程度的增长,这给原本就紧缺的编制带来了更大的压力。各部门对于人员编制紧缺的实际,都要从大局出发,自觉地从转变职能、理顺关系、简政放权、提高效率入手,坚决杜绝在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上的盲目攀比现象。对于加强的部门,在州县政府行政编制总量中适当调整。部门内设机构需要加强的,由各部门内部调剂。定编后的超编人员在坚持稳定的前提下进行分流,分流确有困难的,也要制定分流计划,逐步分流。州县政府部门和内设机构领导职数,按“三定”规定进行核定和配备。要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严格审批制度和程序,不断完善机构编制实名制、机构编制配置制约机制等管理办法,使机构编制的配置与“三定”规定对应起来,不允许出现超限额设置机构,随意增加编制、机构,超编制配备人员和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等问题,确保州县政府行政编制总量不突破。

三、加强领导,严肃纪律,确保州县政府机构改革顺利稳妥推进

这次州县政府机构改革中,省委、省政府对州州县政府机构给予了一定的照顾和支持,主要体现在州县政府机构的增加,但行政编制没有增加,这对我们重新调整核定州县政府部门编制带来一定难度。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州委的要求顺利实施好州州县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完成好州县政府机构改革任务,就必须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引导大家按照改革方案的要求,把机构改革工作的中心转到制定好部门“三定”上来,积极转变职能,理顺职责关系,优化组织结构,提高服务效能,以此推进部门工作,真正做到抓机构改革与推进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加强组织领导。州政府机构改革,在州委、州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各市(县、行委)的机构改革,各地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加强领导,将这项改革摆在重要位置,通盘考虑,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对于工作不力,影响政府机构改革顺利进行,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新组建的部门,主要领导确定后,要尽快进入角色,切实履行职责,开展有关工作;职能调整的部门,要主动与有关方面进行沟通协商,安排好工作衔接;调整整合的部门,要强化大局意识,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本部门职能划转和交接工作。州委、州政府确定,州县政府机构改革工作在今年上半年完成。各部门要按照州委、州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州州县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西办发〔〕4号)精神,抓紧制订“三定”方案,报州编委会审定后,由州政府批复后实施。

加强协调指导。州机构编制管理办公室承担州县政府机构改革的具体落实工作。在州委、州政府的领导下,州编办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做好部门“三定”的指导协调和实施工作。及时跟踪了解部门“三定”规定的落实情况,对政府机构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提出意见。重要问题及时向州委、州政府报告。

严格政策规定。本次机构改革中,对于各部门的编制、工勤编制、领导职数和人员分流都有明确的政策规定。编制调整核定的原则是:大稳定,小调整,具体原则是:这次机构改革中机构保持不变的,其编制基本保持不变;合并和新设机构的,重新核定编制;机构分设的,其编制原则上从原机构中调整;工作职能加强的部门,适当调整增加编制。关于部门编制:在政府部门现有总编制中调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的编制从原统战部门中适当划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编制由省编办统一核定划拨;关于工勤人员编制:按照政府部门行政编制总额的15%重新核定;关于领导职数:4名以下编制核1职,5至7名编制核2职,8名以上核3职,挂牌机构原则上每牌核定1名领导职数;关于人员安置:省委办公厅下发了《关于省、州(市、地)、县(市、区)政府机构改革期间人员安置有关政策的意见》(办发〔〕4号),上述这些政策措施,政策明确,可操作性强,希望各地严格遵照执行。

严肃工作纪律。各市、县党政领导要对本地区机构改革负全责。改革中要严肃机构编制和组织人事纪律,不得违反规定增设机构、增加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严禁突击提拔干部和超职数配备干部。要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对资产和账目管理,严禁利用改革之机,擅自改变资产用途、处置公物财产,严禁巧立名目突击花钱,不得搞公款宴请、接风送行等活动。要严肃保密纪律,保证党和国家秘密安全,确保不失密、不泄密。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纪检监察、财政和审计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搞好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发生的问题。对借机构调整和人员调动之机以权谋私、违法乱纪等行为,要坚决查处,严肃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责任。

同志们,本次州县政府机构改革意义重大,目的和任务十分明确,要求也比较具体。我们一定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州委的改革部署,认真负责,扎实工作,顺利完成本次州县政府机构改革各项任务,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体制保障和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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