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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事记规则范文

街道事记规则

为适应新时期的工作要求,便于信息收集和档案制作,从*年3月起,湖南街道将实行社区大事月记制度,特定以下湖南街道大事记规则。

一、指导思想

要坚持以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原则,以社区党建和社区建设活动为主线,重点记述社区各项事业发展过程中的重大活动、重大事件,总结经验教训,为进一步推进改革和发展服务。

二、主要内容

1、区委、区府和有关委、办、局下发的关于湖南社区的重要指示、决议和通知;区委对社区党工委和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干部的任免情况。

2、区级及区级以上主要领导人在湖南社区的活动情况(包括会议、调研、视察、走访、慰问等)及其重要讲话。

3、社区党工委、街道办事处召开的重要会议,作出的重要决策和的重要文件。

4、社区党工委、街道办事处重大的对外交流活动。

5、各科室组织的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

6、在辖区内发生的对社区工作有重大影响的事件。

7、获区级以上表彰的情况。

三、基本要求

1、要选择与本地区或单位密切相关的影响重大、意义深远的事实作为对象,应注意大事的记载要突出本身活动的重点和特点,突出社区党工委和街道办事处一定时期的中心工作与重大事件。

2、所记事项必须有准确的依据,真实可靠;每项纪录内容应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因果关系等要素,完整的反映事件的原貌;地名、人名、称谓、数字和符号应准确规范,不模糊。

3、凡重大活动对外宣传稿以附件形式添加在“备注栏”。

4、获奖情况要写清获得者的姓名或单位名称(全称)、获得荣誉的全称、获奖日期,奖状、证书或奖杯的电子照片以附件的形式添加在“备注栏”。

5、必须一事一记,并按照档案室提供的模板填写,若无法运用模板,请与档案室沟通,采用特殊格式。

6、每月10日前,科室长将前一月的大事记添加到徐汇区公务员门户系统/资料中心/湖南街道大事记;档案室、社区报编辑部及其它需要获取信息的科室可以从这个途径下载信息;党办负责整理此平台上的信息。

7、各科室大事记工作的负责人为科室长;信息办负责技术保障;党办、行办负责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