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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会议上的报告发言范文

时间:2022-07-30 09:08:41

民政会议上的报告发言

一、“十一五”全省民政工作回顾及重点任务完成情况

五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民政部的精心指导下,全省民政系统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理念,认真履行“保障民生、发展民主、服务社会”的基本职能,在服务大局中打基础、在服务民生中谋发展、在规范管理中求突破,全省民政事业取得长足发展,圆满完成了“十一五”各项任务,为“十二五”民政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十一五”主要成绩

1、有力保障了基本民生。社会救助体系有效运转,制度不断规范,救助标准不断提高。“十一五”期间,全省累计支出救助资金147.7亿元。城乡低保人均保障标准分别提高117.9%和156%;投入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资金近10亿元,建成县级敬老院98个,区域性乡镇敬老院126个,维修改造原有敬老院70个,供养标准提高129%,集中供养率由的7%上升到34.1%;城乡医疗救助实现全覆盖,累计救助821万人次。“民生八大工程”实施三年,累计投入项目资金88.2亿元,建设各类民政项目近5000个,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大幅改善;灾害应急救援体系初步建立,应急救助能力显着提高,成功应对了累计下拨救灾资金58.82亿元,救助受灾群众3244万人次,完成148.2万间农村灾民房屋恢复重建和18万农民安居工程房屋改造,省厅被民政部授予抗震救灾集体一等功;社会福利事业快速发展,养老床位达到46638张,孤残儿童床位达到2700张。“明天计划”、“重生行动”等项目有效开展,为3359名儿童实施了康复手术;累计发行福利92.08亿元,筹集公益金30多亿元。

2、稳步推进了基层民主。在全省27364个村完成了第六、七次村委会换届选举,颁布了《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办法》。农村重大事务实行“一事一议”,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村民自治制度得到全面落实,有效保障了农民群众的各项民主权利。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工作成效显着,4个县(区)被命名为“全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城乡社区建设快速发展,新建、改扩建城乡社区服务中心4370个。广泛开展和谐社区创建活动,5个城区、9个街办、11个社区被命名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社区服务范围、服务功能、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得到较大改善,为民服务能力显着增强。

3、有效提供了公共服务。区划地名工作稳步推进,完成了、市政府迁址,县撤县设区、吴起县更名报批和29个乡镇改制工作;省、市、县三级地名数据库全面建立,县城地名设标全部完成;颁布了《省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办法》,完成了7条省界、14条市界、126条县界联检。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全省各类社会组织达到12966个,比“十五”末增长了59.1%,从业人员超过50万人,提供服务遍及公益慈善、环境保护、文化教育等各个领域。婚姻登记在全国率先实现了部、省联网,累计登记结婚158.94万对。殡葬改革和公墓管理逐步加强,火化区火化率达到53%。

4、全面落实了优抚安置政策。退役士兵安置、优抚对象医疗、军休服务管理等各项改革不断深化。建立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累计投入优待抚恤事业费36.19亿元,比“十五”期间增长156%,抚恤补助标准大幅度提高,80%的县(市、区)制定了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建立了优抚对象“一站式”医疗服务结算机制,推行了抚恤补助“一卡通”发放。退役士兵安置改革不断深入,累计安置退役士兵4余人。积极推进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5000余人选择了自谋职业。下拨各类军休资金35亿元,军休干部“两个待遇”得到较好落实。

5、切实加强了民政自身建设。基层民政组织规范化建设得到全面加强,全省1745个乡镇(街办)全部建立了民政工作站,基本达到“三有四全”规范化建设目标。民政制度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建立健全了项目管理、资金管理和项目监管“三个体系”,制定和完善了民政救灾应急管理办法等14项服务民生的规章制度,依法行政水平得到提高;省厅直属单位基础设施建设快速推进,省救灾救助和社会福利中心大楼、省荣康医院休养楼主体工程、省荣军一院和省自强中专学校灾后重建一期工程、中央级救灾物资储备库、省英烈馆整体搬迁等一批项目在建、开建;信息化建设不断推进,完成了省厅民政门户网站升级改版,婚姻、救助等业务系统有效运行;干部教育培训卓有成效,累计培训各级民政干部6000多人次,干部能力素质不断提高。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在行风评议中名列前茅,省民政厅连续3年被评为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

(二)重点任务完成情况

全省各级民政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同心同德、团结一致,以开展部省合作共建为契机,建设了一大批项目,办成了不少大事,解决了许多难题,圆满完成了年度各项目标任务。

1、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下拨各项救助补助资金43亿多元,连续两次提高城市低保标准,达到每人每月290—360元;提高了农村低保标准和五保供养最低限定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年1600元和3200元,有效保障了326万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安排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资金1.14亿元,建设项目55个。实施城乡医疗救助268万人次。建立了临时救助制度,下拨资金1亿元,救助困难群众17.5万人次。健全了高龄老人补贴制度,全省60.45万名80岁以上老人受益,每月可领取50—200元不等的生活补贴,走在了全国前列。累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近2万人次。

2、应急救灾及恢复重建工作扎实有效。今年我省先后遭受低温冷冻、山洪泥石流以及特大暴雨洪涝等自然灾害,1368万人次受灾,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107.6万人,因灾倒塌房屋22.26万间,损坏房屋50.67万间,直接经济损失302.16亿元。省厅先后派出30多个工作组深入灾区指导救灾工作,紧急调拨救灾物资11万件,累计安排中省救灾资金22.24亿元,有效保障了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进展顺利,99.45%的倒塌房屋已开工重建,79%已竣工,99.79%的损坏房屋已修复完成。陕南遭受洪灾的7.36万户群众搬进新居或得到妥善安置。救灾捐赠活动扎实有效,累计接收捐款3.54亿元。全省万名民政干部深入开展受灾群众冬令生活安排大查访活动,确保了受灾群众安全过冬。民政部门的工作,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

3、双拥优抚安置和维稳工作成效显着。组织开展了新一轮省级双拥模范城(县、区)创建活动,命名表彰了53个双拥模范城(县、区),175个双拥模范单位,176个双拥模范个人。完成了“使命行动—b”演习的慰问保障任务。完善了重点优抚对象保障机制,下拨中、省抚恤补助金10.7亿元,各类抚恤标准进一步提高。建立了医保补助和减免的医疗保障新模式。完成了退役士兵、复员干部、军休和伤病残人员的接收安置工作,接收城乡退役士兵2万余人。在全国率先出台了落实伤病残军人退役安置工作的政策性意见,得到解放军三总部和民政部的积极评价。结合纪念抗战胜利65周年,对抗日老战士进行了慰问;向抗美援朝志愿军老战士发放了1000元的一次性生活补助。

4、基层民主建设稳步推进。扎实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难点村”专项治理工作,全省3200多个“难点村”、“薄弱村”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314个“难点村”有156个治理达标,91个初见成效。配合省纪委推广“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破解了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难题。成功承办了全国深化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工作会议和全国民政系统落实中办发27号文件精神会议,促使我省农村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得到了中央领导、民政部领导和与会代表的高度肯定。城乡社区服务体系项目建设进展顺利,安排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项目1500个、城市社区服务体系建设项目243个、国家社区服务设施建设项目11个。完成了全省第六期万家社区图书室援建活动,为1030个城乡社区图书室援建了图书。举办了三期村(居)委会主任示范培训班,450多人接受了培训。

5、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更加规范。全省新发展社会组织736个,平均年检合格率达到83%;通过“小金库”治理、“三项重点工作”、规范行业收费等专项活动,进一步加强了对社会组织的规范管理。结合乡镇机构改革,补充完善了全省所有乡镇、街办行政区划资料信息。开展了殡葬改革示范活动,加强了殡葬和公墓管理,市殡仪馆等3个单位被民政部表彰为“全国殡葬工作先进单位”,6人被表彰为“全国殡葬工作先进个人”。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成效显着,23个县(市、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被民政部授予规范化建设单位。收养工作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办理境内外收养1087例。全年销售福利25.5亿元,再创历史新高,筹集公益金9亿多元,增长25%。

6、民政事业发展后劲进一步增强。民政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快,通过实施“民生八大工程”,一大批民政基础设施项目建成并投入使用。省、市、县、乡四级民政组织建设普遍得到加强,各级民政部门机构改革全方位深化,通过推行干部年轻化和轮岗制,一批年轻、有朝气的同志走上各级领导岗位,为民政事业发展注入了新活力。基层民政工作站建设规范化率不断提高,民政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推动干部教育培训制度化、经常化,提高了民政干部谋划发展、推动发展的本领,增强了攻坚克难、干事创业的能力。此外,省政府与民政部《部省合作协议》的签署,党风廉政、政风行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全面推进,都为保障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回顾“十一五”工作,我们经受了一系列严峻的考验,走过了一段不平坦的道路,在积极有效应对汶川地震、特大暴雨洪涝等自然灾害考验的同时,全省各级民政部门把握难得的发展机遇,团结一心、共同奋斗,取得了可喜的发展成绩。民政工作得到了民政部、省委、省政府、社会各界及广大人民群众的肯定,这是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发改、财政等兄弟部门支持帮助的结果,也是全省民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努力奋斗、无私奉献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民政厅党组,向关心支持民政工作的各级领导和兄弟部门的同志表示衷心感谢,对工作在全省民政战线上的广大干部职工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还要清醒地看到工作中存在的一些薄弱环节,比如:各级民政部门抓机遇、抓发展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增强;民政工作精细管理水平还有待于进一步提升;民政工作的方法、手段和经验还需要进一步创新;民政干部的整体素质、适应能力迫切地需要再提高。

二、“十二五”民政事业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十二五”时期,是我省经济转轨、体制转换、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也是转方式、富百姓、建强省的攻坚时期。这一时期,“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将更加深入人心,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任务将更加繁重,各级民政部门肩负的责任将更加重大。

全省民政事业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民政工作的意见》和省政府、民政部《贯彻落实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加快推进民政事业发展合作协议》,切实履行社会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责,以大力发展社会服务为重点,以强化项目建设为支撑,加大社会服务投入,创新社会管理服务体制,推动各项民政事业取得新发展,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新贡献。为此要:

——突出“四个重点”问题,推动民政事业整体发展:突出扩大内需与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提高困难群众和优抚对象的保障水平,大力加强规范化管理,完善基本民生保障方面的制度建设,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和社区服务业;突出解决就业和减灾救灾救助,促进退役士兵和残疾人就业,加强减灾救灾工作,实现社会救助的精确管理;突出社会管理和群众工作,发挥好社会组织的载体作用,发挥好城乡自治组织的依托作用,发挥好城乡社区的平台作用;突出区域发展和城镇化建设,推动区划工作更好地服务区域发展,促进不同区域的民政公共服务均等化。

——提高“七个服务”水平,建设服务型民政:完善受灾群众保障的应急服务;规范困难群众的救助服务;健全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群体的福利服务;强化优抚安置对象的保障服务;推进全体居民共享的社区服务;发展为家庭事务提供的公共服务;加强适应经济发展和城镇化建设的行政区划调整和地名公共服务。

——加快“四个体系”建设,改善社会服务基础条件:大力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建立以家庭养老为基础、以社区服务为依托、以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建成一批省、市、县、乡四级相互支持、相互补充、适应不同老年群体、服务功能齐全的养老机构,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服务标准、运行机制和监管制度;加快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努力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充分发挥社区服务居民、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作用;加快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健全完善以切实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经费分级负担制度为基础,以救灾物资储备体系为支撑,以社会动员机制为补充,以应急措施相互配套的灾害应急救援体系;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儿童福利、残疾人福利、优抚安置、区划地名、婚姻登记和殡仪服务等社会服务体系和设施建设,满足人民群众需求。

三、年全省民政工作的主要任务和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年主要任务

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全省民政系统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改善基本民生、创新社会管理和发展公共服务为目标,创造性地落实好《年民政工作要点》中明确的任务,推动全省民政事业再上新台阶。重点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继续实施好“民生八大工程”。实施“民生八大工程”是省委、省政府贯彻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施政理念的重大举措。“民生八大工程”既是民心工程、惠民工程、德政工程,也是发展工程,所涉及的每个项目都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这一工程的实施,对于全省民生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对于提高困难群众的生活福祉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民生八大工程”中,民政项目占37%,涵盖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事务、基层政权建设等多个领域,今年又新增加了烈士陵园、殡仪馆建设等新的项目。可以说,抓住了“民生八大工程”,就抓住了民政工作的核心内容;抓好了“民生八大工程”,就奠定了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基础。实施好“民生八大工程”,对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意义重大。各级民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把思想、认识和行动高度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上来,主动出击,抢抓机遇,以雷厉风行的作风、扎实有效的措施,确保“民生八大工程”顺利推进。在补助类项目实施中,明年要加快社会救助管理体系建设,以社会救助信息平台建设为基础,建立以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医疗救助为主要内容的社会救助信息动态管理监控系统,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在工程类项目实施中,明年要落实好新建64个福利机构,10个县级救助管理站,215个城市社区服务站(中心),20个示范性室外活动广场和3011个农村社区服务中心等项目。要逐级分解落实责任,强化项目监管,确保安全、规范、高标准建设。

2、认真抓好以第八次村委会换届选举为主要任务的基层组织建设。明年的第八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是我省农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级要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加大工作指导力度,采取有关部门“联市抓县”的办法,指导、组织、实施好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标语、墙报等各种方式,灵活多样、广泛深入地宣传《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和《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增强干部群众的民主法制观念,使换届选举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深化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协助各级纪委做好村民监督委员会建设工作,巩固扩大“难点村”治理成果。要积极宣传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加强贯彻落实的督促指导,积极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做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评比表彰工作。

3、认真落实好各项民政政策措施。近几年,中、省相继出台了一批惠民政策,内容涉及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事务和优抚安置等多个方面。各级民政部门要坚持“民政为民”的宗旨,以落实好这些政策措施为抓手,切实把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明年要重点落实好:(1)农村籍军队退役义务兵养老补助政策,做好对象的审核、认定和政策兑现工作,切实解决好长期以来影响全省稳定的涉军上访问题。落实好《省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及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维护好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合法权益。(2)即将出台的新《兵役法》和《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抓好宣传贯彻和政策落实,妥善解决好多年来积累的安置遗留问题。要加大对《进一步贯彻落实〈伤病残军人退役安置规定〉的若干意见》的贯彻落实力度,推动伤病残军人退役安置工作深入开展。(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尽快制定我省《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严格落实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全面提高孤儿保障水平。(4)《关于建立高龄老人补贴制度的意见》,规范补贴发放程序,加快督促检查和落实,为高龄老人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4、全面提升社会事务管理水平。各级民政部门要以规范管理为切入点,以优质服务为着力点,加强对民政所属设施、场所的管理,促进设施功能不断完善,服务功能不断增强,管理水平不断上台阶,真正发挥好民政公共服务网络在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社会福利工作方面,要适应我省老龄化进程加快的现实情况,大力推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对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工作的支持力度,加快推进公益性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提高养老机构管理和服务水平。研究出台政策,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参与养老服务事业。按照省政府要求,市级以上都要建设一个规范化的养老服务中心,尚未安排项目的市要做好前期调研准备,尽快拿出建设规划。要加大福利发行工作,创新发行模式,加强营销宣传,完成年增长10%以上的销售目标。要加强福利公益金资助项目管理,实现资助项目立项审核、资金管理、评估检查的制度化、规范化。殡葬管理工作方面,殡葬管理是目前我省民政业务的一个薄弱环节,要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加强舆论宣传和政策引导,广泛开展移风易俗活动。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强规划引导,明年都要制定、完善殡葬事业发展规划,加快殡葬改革步伐。要研究出台有效措施,抓好火葬场、殡仪馆、公墓建设以及占用农田坟墓迁移工作,推动全省殡葬管理健康发展。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方面,要继续坚持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的原则,加强社会组织分类管理。要巩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深入开展社会组织争先创优活动。加大基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力度,积极推动建立省社会组织党工委。要建立健全社会组织执法监察程序,加大执法监察力度。

慈善、区划、勘界、婚姻登记、收养等方面工作都要根据各地实际,突出重点、创造经验,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二)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在全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新形势下,如何落实党和政府对民政工作的新要求,顺应人民群众对民政工作的新期待,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贡献,对我们各级民政部门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必须在工作中注意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

1、要树立科学思维,创新工作方法。民政工作是党和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民生工作的不断推进,越来越显现着它的重要作用。我们要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中找准民政工作的着力点,既在服务全局中推进民政工作,又在民政事业发展中解决好党委、政府高度关心和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问题。要联系各个方面,协调社会力量,扩大资源范围,在共同推进的过程中实现自身发展。要不断地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民政对象中,体察民情、了解诉求、总结经验、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要克服满足现状、固步自封、主观臆断、不求进取的工作状态,把科学的理念、创新的意识、群众的观点、扎实的作风融为一体,推动民政工作越做越好、不断前进。

2、要加强法制建设,强化法律意识。民政法制建设,是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内容和根本保证。各项民政事业的发展只有建立在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才能真正实现可持续发展。近年来,我们在民政法制工作上取得了一些成绩,在保障民政事业健康稳步发展中起到重要作用。但是,民政立法相对滞后,执法力度普遍不大的问题依然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民政事业发展。当前,民政事业改革发展已进入关键时期,加快推进民政法制建设势在必行。年,要根据我省实际,制定《民政法制建设五年规划》,加快民政事业立法进程。要找准薄弱环节,加强调查研究,在诸如规范社会救助,推动养老社会化,促进慈善事业发展,落实优抚安置政策等方面,尽快研究出台一些有效措施。各级民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民政法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普法宣传培训,提升法律意识。同时,不断强化执法监察的能力和水平,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实现依法管理、规范管理,努力提高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能力。

3、要突出精细管理,提高服务水平。民政工作任务繁重、涉及面广,民政服务设施增多,管理要求越来越高。只有工作精细化,才能服务人性化,真正满足群众的需要。近年来,我们在各类救助补助资金发放、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方面强化规范管理,取得了显着效果,但仍然存在工作粗枝大叶,不扎实、不细致的地方。各级民政部门要把加强精细管理作为推动各项工作上台阶、上水平的重要举措:一是要摸清工作底数,在统计、管理、上报各类数据时,必须做到情况清楚明了,数据真实可靠。各级民政干部尤其是我们民政局长,都应该主动熟悉业务,靠前落实工作,对服务的民政对象、出台的政策规定、管理的资金项目做到“一口清”。二是要严格办事规程,在低保对象确定、优抚安置资金、救灾救助项目管理等方面严格按照标准、要求和程序办事,做到不变通、不违规,增强规范性,杜绝随意性。三是要抓好项目管理,通过全面提升项目规划水平,严格规范项目报批程序,加大项目督查验收力度,落实违规项目惩处措施,确保各类民政项目规范运作、资金安全、质量可靠。四是提高服务水平,要采取设施分类、等级评定、资质认定、工作评估等措施,提高各类民政服务机构的服务水平。

4、要夯实各级责任,推动工作落实。民政工作是一项公共服务事业,省、市、县各级民政部门在其中负有不同的职责,只有我们各级民政部门理清责任,分级负担,才能避免在落实工作中出现缺位、错位和越位等问题。省厅主要是发挥好宏观指导的作用,重点做好民政发展规划,开展好政策理论研究,制定好政策法规措施,推广经验典型,履行好监督检查职责,统筹好各类民政项目的准确评估和资金的科学分配,解决好带有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市局主要应发挥好承上启下、沟通协调的作用,结合当地实际,提出抓落实的有效办法和途径,承接并指导协调好各类项目和资金的高效运转,重点在督导工作落实、培养树立典型等方面发挥关键作用;县级民政部门身处基层一线,直接面对群众,任务具体繁重,很重要的一块任务就是要把各类项目和资金管住、管好,确保每个项目的实施、每笔经费的分配都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要通过加强管理、落实制度,把任务分解到人、责任落实到人。要充分调动乡镇民政干部的积极性,确保各项民政政策和任务做细做实、落实到位。

5、要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随着党和政府投入民生建设的资金力度越来越大,民政工作的任务也越来越繁重,随之而来,对民政干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一是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要加强干部学习教育。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加强学习,不断掌握新知识,研究新问题,提出新对策,提高适应形势任务发展变化的能力。明年省厅将继续对县以上民政局长和新任民政事业单位负责人培训。各市、县民政局都要把加强学习和培训作为一项紧迫任务,分级履行好干部教育培训职责,不断提高干部履职能力,使干部都能成为讲政治、懂业务、熟民情、会管理的行家能手。要加快省厅事业单位自身建设步伐。目前,厅机关机构改革已基本到位,下一步要重点加强厅直单位建设的力度,优化班子结构,理顺机构设置,找准发展定位,提升发展能力。要继续加强基层民政组织规范化建设。不仅要在新一轮乡镇机构改革中保住民政工作站建设的已有成果,而且要在民政工作站规范化建设上见到新成效,真正发挥出工作站在落实民政政策,服务人民群众,维护社会稳定中的基础作用。要强化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扩大社会工作人才队伍试点,推进社会工作岗位设置,推动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取得突破。

二是要改进工作作风。民政工作要实现新发展,必须要有扎实的作风。我们要大力弘扬真抓实干之风,敢于负责、敢于承担,尽心尽力履职,兢兢业业干事,抓住工作目标不放松,落实措施不放松,解决现实问题不放松,加强跟踪问效。为此,要开展好“一个活动”:全省民政系统要积极响应省委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号召,在全省民政干部职工中开展争创“我是群众贴心人”活动。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培养创造典型,引导各级民政干部牢记宗旨,深入民政服务对象,了解民情、消除民忧、疏解民困,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千家万户。要树立好“两种风气”: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明年省厅要把主要精力放在调查研究和推动工作落实上,厅领导要带头深入一线,每人完成1—2篇调查报告,各市、县民政局也要加大调研力度,完成一批有质量的调查报告,找准民政工作的薄弱环节,拿出改进工作的有效办法。要树立精简高效之风,省厅要下功夫精简会议和文件,压缩文件三分之一,除开经验推广现场会外,一般安排部署工作都以电视电话会形式进行,促进工作节约高效;要建立起“三项机制”:要建立工作督办落实机制,省、市、县三级民政部门要共同完善这一机制,对确定的工作任务、重点目标、重大项目,明确办理时限,夯实承办责任,及时跟踪督办,务求取得实效。

要建立奖惩问责机制,对工作任务完成出色,培养和创造出全国、全省经验和典型的要给予奖励。对没有完成目标任务、项目资金管理混乱、干部违纪问题不断、媒体负面报道且造成不良影响的市、县,不仅要在项目分配上给予限制,而且要及时实行问责,在考核评比中体现奖优惩劣。要建立项目评估研判机制,对项目分布、项目效果、项目管理等情况进行一次全省梳理评估,推动项目均衡发展,资源共享共用,避免重复浪费,确保科学发展。三是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近年来,随着党和政府对民生的高度重视,国家对民政事业的投入快速增加,各级民政部门掌握和支配项目、资金的权力也不断加大,这就对我们各级民政干部尤其是民政局长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警钟常鸣,时刻保持清醒头脑,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严格规范资金运行,确保项目阳光操作,管好用好每一分钱,树立民政良好的形象。为此,要管住自己,时刻以人民利益为重,不为私心所扰,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惑,做到防微杜渐、一尘不染;要带好队伍,切实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职责,通过完善内部机制,落实岗位责任,管好自己的同志;要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激发队伍活力,提升全系统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向全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展现民政干部良好的精神面貌和扎实的作风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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