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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反腐倡廉教育讲话范文

民政局反腐倡廉教育讲话

从社会生态看反腐倡廉教育的基础地位。反腐倡廉教育既是直接对风险人群展开的防治过程,也是对普通公民进行的一种先进文化熏陶的过程,还是对腐败者实施的惩治教化过程。这样的过程无论实施于群体还是个人,都将产生警示、陶冶和规训的作用,也将促进思想和文化环境的净化。反腐倡廉教育机制在社会文化生成、培育和发展的土壤中撒播良种,形成优良的抑制腐败滋生的生态,进而从根本上改变腐败存在的环境,达到治本的目的。只有深刻认识和把握反腐倡廉教育的地位,反腐倡廉建设才有不竭的社会资源,才可能使“廉”成为信念和文化,使“腐”无生长空间和藏身之处。

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内部关系看反腐倡廉教育的基础地位。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教育、制度和监督并重,而教育对制度完善和发挥制度效能,对监督的普遍性与有效性都具有重要的支撑作用。首先,从教育与制度的关系看上看。一方面,反腐倡廉制度的确立过程,是当代中国政治理论与实践的原理和逻辑知识化、技术化的过程。通过反腐倡廉教育,有助于促使相关主体掌握这些逻辑和原理的知识与技术,提高惩治和预防腐败的综合素质,特别是形成更有效执行制度的能力和强大的预防能力。另一方面,通过反腐倡廉教育,使相关主体确立对反腐败各项制度的坚定信仰,从而产生强有力的自律要求,形成强有力的行为约束。其次。从教育与监督的关系上说,监督是制度发挥效能的保障,对监督者的培训教育显得尤为重要。通过反腐倡廉教育,能全面提升监督者的水平和能力,使其能有效利用监督机制和监督手段,实现对反腐倡廉制度效能的保证作用。总之,反腐倡廉制度的运行以及对制度运行的监督,都对相关主体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反腐倡廉教育对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支撑作用,正是通过对主体的作用体现出来的。因此,实现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科学发展,教育环节至关重要。

改进和推进反腐倡廉教育要实现五个“一体化”

在新形势下,为了更有效地治理腐败,实现标本兼治,必须在以往工作基础上,继续改进反腐倡廉教育,使其发挥更大的功效。

从整体思路上,必须对反腐倡廉教育体系有一个完整清晰的认识。从目标上说,作为整个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支撑力,反腐倡廉教育所追求和将要达到的目标在于: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内生成持续的反腐倡廉的动力,培养良好的政治生态,使制度效能最大化,实现有效监督。从理念上说,反腐倡廉教育是科学合理高尚的精神生活方式的确立过程,其基本精神必须蕴含在制度之内,通过教育的实施,使刚性的制度内化为行为主体的自觉行动。从内容上说,反腐倡廉教育是信仰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法制教育和政治教育及其相应行动能力和技能的统一体。它要求受教育者能深入了解制度的基本精神,形成维护制度的信念,具备实际行动能力和技能。从途径上说,反腐倡廉教育不能脱离制度独立进行,而应紧密结合制度的基本精神、内容、要求、程序、条件、效能等展开,从而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

在具体实践过程中,笔者认为,改进反腐倡廉教育可从以下五个“一体化”来考虑:

实现反腐倡廉教育党员先进性与公民自觉性的一体化。廉洁自律既是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重要表现,也是公民文化素质和政治素质的重要体现,也是公民文化素质和政治素质的重要表现。实现反腐倡廉教育党员先进性和公民自觉性的一体化,就是将为人之道、为政之道、为官之道、为民之道蕴于文化道德生活之中,蕴于公共生活之中,在社会文化建设、国民教育体系以及公民教育中,有机渗透反腐倡廉教育要素,例如诚实、正直、秉公守法等,使这些要素构成人的重要品质,构筑重要防线。

实现反腐倡廉教育主体与客体的一体化。反腐倡廉教育在本质上是自我教育。每个人都是教育者,每个人都是受教育者。而以往的反腐倡廉教育往往带有主客体分离的形态,如果单纯的台上作报告台下听报告的教育形式等,往往效果不佳。因此,要促进教育变革,实现教育过程由被动向主动、由单向度向多向度、由主客体分离向主

客体一体化转变。这需要教育观念、方式方法、教育内容等做相应的改革。这种改革需要借助制度来实现,更需要领导者改变观念、高度重视并融入其中。

实现制度运行与反腐倡廉教育的一体化。制度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它们构成了人们社会行为的边界,违背制度的人要付出相应的代价,这就是制度的意义。制度发挥出了这种警示、惩治和规训的作用,这个过程本身具有教育性质。由此可看出,一方面,反腐倡廉教育对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起支撑作用;另一方面,制度及其运行本身也体现着教育功能。要让制度具备反腐倡廉教育功能,首先要使制度具有权威性,其次制度要得到严格有效的执行,还要强化对制度运行的监督和绩效评估。

实现监督与反腐倡廉教育教育一体化。反腐倡廉教育本身是监督的一种形式,开展反腐倡廉教育的过程也可视为监督的过程。而实施监督的每个环节也渗透着反腐倡廉教育的理念。因此,监督与反腐倡廉教育是不可分割的。要实现监督与反腐倡廉教育的一体化,首先要让公众在接受反腐倡廉教育的过程中学会监督的技能,全面提高公民的反腐倡廉能力;其次,监督的公民化、民主化与专业化、职业化相结合,体现和检验着反腐倡廉教育的效果,可据此不断调整和改善反腐倡廉教育的方式方法。

实现成治教育和预防教育一体化。按照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特点,可以将反腐倡廉教育分成两类,即惩治教育和预防教育。它们之间是一体化的关系。增强惩治的教育功能和效果是为了减少需要惩治的事件。预防教育应大量运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内在循环机制。惩治是为了依法推进制度的有效运行,预防是依靠道德力量维护制度的合理性。二者最终统一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稳定有效运行之中。

总而言之,无论从社会上生态上看,还是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内部看,反腐倡廉教育都占据着重要的基础地位。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充分发挥反腐倡廉教育的作用,关键是把反腐倡廉教育变成强大的体系支撑力,从而在根本上实现整个体系的协调运转,实现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发展放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