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资料文库 奖惩办法范文

奖惩办法范文

奖惩办法范文第1篇

一、考核奖惩范围:

全区有秸秆收购任务的乡镇。

二、考核奖惩对象:

乡镇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

三、考核奖惩内容:

1、在4月30日前向社会公开招聘一名秸秆收购经纪人,由该经纪人成立秸秆收购合作经济组织,吸纳5名以上秸秆收购二级经纪人加入该组织。

2、在5月15日前,将秸秆收购站建设打包机、切碎机和专用变压器安装到位。

3、秸秆在田间无焚烧现象。

4、乡镇自建秸秆收购站每年收购秸秆目标任务为3000吨,中心秸秆收购站每年收购秸秆目标任务为5000吨。

5、无安全事故发生。

四、考核奖惩办法:

1、各乡镇在4月15日前向区政府上交秸秆收购保证金5000元,由区财政局从乡镇经费中划拨。全部完成秸秆收购任务的乡镇,除退还5000元保证金外,另奖励5000元给乡镇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收购任务完成80%以上的乡镇退还保证金;收购任务完成50—80%的乡镇退还保证金的一半,收购任务完成在50%以下的乡镇保证金不予退还。

奖惩办法范文第2篇

造林任务

1、全乡总体目标任务

2011年县下达我乡造林任务11900亩,其中:宜林荒山造林8100亩,疏林地补植2700亩,采伐迹地造林500亩,非规划林地600亩。

2、各村造林任务分解情况

黄沙村385亩;船坑村1297亩;东厝村1377亩,非规划林地50亩;游墩村715亩;马坪村1407亩,非规划林地50亩;旧县村551亩,非规划林地50亩;岩下村1001亩,非规划林地200亩;六墩村948亩,非规划林地250亩;李墩村691亩;下段村1529亩;官村村715亩;洋前村702亩。

考核原则

1、注重实效的原则。以考核造林绿化任务完成和目标实现为重点,注重各村造林绿化成效。

2、激励为主的原则。考核的目的是促进各村更好的推进造林绿化工程,实行奖优罚劣。

3、注重与上级验收相结合的原则。

奖惩标准

(一)分档标准:

1、第一档:造林任务在1000亩以上的村(下段村、东厝村、马坪村、船坑村、岩下村);

2、第二档:造林任务在600亩至1000亩的村(六墩村、游墩村、官村村、李墩村、洋前村);

3、第三档:造林任务在600亩以下的村(旧县村、黄沙村)。

(二)奖惩办法

1、奖励办法:

专项奖:对完成或超额完成规划造林任务的村,分档给予奖励:

第一档完成任务96%以上给予奖励3000元/村;

第二档完成任务98%以上给予奖励2500元/村;

第三档完成任务100%以上给予奖励2000元/村;

优秀奖:同时,根据验收情况,乡政府将给予各档中位列第一的优秀村予以嘉奖:

第一档第一名给予奖励6000元(需完成造林任务96%以上);

第二档第一名给予奖励4000元(需完成造林任务98%以上);

第三档第一名给予奖励2000元(需全部完成造林任务)。

以上奖励资金由村主干、挂村领导、工作队及护林员分享

2、处罚办法:对造林规划任务完成落后的村,除给予全乡通报批评外,根据未完成情况处以资金处罚。

第一档未完成任务96%的村给予处罚3000元/村,每少完成一个百分点加罚300元;

第二档未完成任务98%的村给予处罚2500元/村,每少完成一个百分点加罚300元;

第三档未完成任务100%的村给予处罚2000元/村,每少完成一个百分点加罚300元;

考核办法

1、乡造林绿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工作;

2、我乡造林绿化工作将结合上级验收结果实行量化考核。

3、考核时间:分三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在9月20日前完成林地准备,9月底前初评;

第二阶段:在10月20日前完成补植补造任务,10月底前复评:

第三阶段:在上级部门验收后一周内进行总评。总评结果作为评比奖惩依据。

其他

1.采取领导包村,干部包点措施,进一步明确责任。

奖惩办法范文第3篇

为了进一步加强2012年度人口计生工作,提高我街道人口计生工作整体水平,根据长乐市《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责任考核奖惩若干规定》(试行)和《营前街道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责任考核奖惩若干规定》(试行)的规定,特制定2012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评比及奖惩办法:

考核的主要内容

考核按百分制评比,采取得分、加分、扣分的形式。

1、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20分;

2、双查到位率7分;

3、上环落实率6分;

4、结扎落实率15分;

5、二女结扎落实率10分;

6、补救措施到位率10分;(人流4分、引产6分);

7、社会抚养费征收率15分;

8、统计准确率10分;

9、流动人口管理5分;

10、孕前优生健康检查5分;

11、台帐管理7分;

12、落实大额征收社会抚养费1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每例另加2分;20万元以上的每例另加3分;

13、协助提供并侦破一例“两非”案件另加5分;

14、被省市、长乐市黄牌预警告以上的分别扣8分和5分;

注:加分和扣分只对本季度评比有效。

考核的主要方法

1、每10天一进度,每月逢九日上午各村(居)上报前十天计生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2、每月一通报,每月计生办对各村(居)计生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排名通报。

3、每季度一评比,每季度对各村(居)计生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比排名。

4、连续两次排名后一名的村(居)予以黄牌预警告,村主干检讨,连续三次排名后一名的村(居)予以黄牌警告。

5、每季度计生办组织人员到村(居),对计生主要指标进行核查,及台帐检查并将检查情况纳入季度评比。

奖惩办法

1、每季度评比:第一名的予以奖励村(居)4000元,奖励包村工作队1500;第二名的奖励3000元,奖励包村工作队1000;第三名的奖励2000元,奖励包村工作队500。季度评比排在后三名的村主干在会上作检讨发言。

2、阶段性突击任务评比,以四术、社会抚养费、孕前检测等项目为重点进行评比,奖惩方法由街道党政会或主要领导研究决定。

奖惩办法范文第4篇

为切实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合理有效利用资源,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决定在全镇开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等部门《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及省、市、区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考核奖惩办法:

一、考核内容

夏、秋两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二、考核范围

各村、各有关部门。

三、考核时间

夏季为5月20日至6月20日,秋季为10月20日至11月20日。

四、考核方法

(一)考核工作在镇政府领导下,由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

(二)建立举报制度。夏、秋期间,设立举报电话,24小时值班,经举报查证属实的,记录在案,作为考评奖惩依据。

(三)检查考评工作由镇督查组负责,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各村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五、奖惩措施

(一)全面完成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目标任务,本辖区内未出现焚烧秸秆现象,经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领导小组验收合格的村根据种植规模给予3000-5000元的奖励。

(二)在秸秆综合利用及新技术开发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开发出新科技成果的,每项成果奖励3000元。

奖惩办法范文第5篇

进一步明确目标,落实责任,促进各村扎实抓好秸秆禁烧工作,现制定2014年秸秆禁烧工作考核奖惩办法如下:

一、考核内容及计分办法

对各村秸秆禁烧工作采取百分制考核。主要考核宣传发动,责任落实,工作成效。

1、宣传发动(10分)

利用一切手段开展宣传发动,形成浓烈的舆论氛围,农户对秸秆禁烧的要求知晓率达100%,见一户不清楚禁烧要求的扣1分。

2、责任落实(10分)

各村建立巡查网络,与分工到组干部签订禁烧工作责任书,做到禁烧区域明确,禁烧要求落实、考核办法落实,奖惩措施落实。见一项不到位的扣2分。

3、工作成效(80分)

加强对收割机、拖拉机作业管理和指导,控制好秸秆留茬高度;指导农户搞好秸秆还田,每组划定一块秸秆堆放场地,方便农户集中堆放。确保道路、田间地头“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单个田块出现焚烧秸秆现象见一例扣2分,自然村连片田块出现焚烧秸秆现象见一例扣5分,公路上有一例焚烧秸秆见一例扣4分。发现烧毁树木的见一株扣1分,发生暴力抗法或焚烧情节严重,造成大气污染事故或人员伤亡事故的见一例扣10分。

二、考核方法

考核工作由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全体领导小组成员、督查组长负责实施。从大麦、油菜收割期开始督查记载、综合评分。夏、秋两季平均得分为各村全年考核结果,考核结果由镇党委集中审定。

奖惩办法范文第6篇

与镇党委、政府签状的各村(居)和镇直各部门。

二、考评内容

2014年度党委、政府与各单位签订的《2014年主要工作目标》和下达各单位党建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方面主要指标及党委政府布置的中心工作。

三、考评方法

(一)全镇责任目标考评工作在镇目标考核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镇目标办统一组织考核。

(二)考评分平时督查、季度小结、半年考评总结、年终综合考核,以听汇报、查凭证、看进度、调查走访等方式进行。

(三)村级考核以业务主管部门提供的实绩为依据,由分管领导审核把关进行初评。镇直部门考核在各单位自评的基础上,镇目标办抽调人员进行实地考核,拿出初评意见。对村(居)委会和镇直单位的考核,在初评的基础上,由镇目标考核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人员考核并初步确定考核结果,交镇班子会议研究决定,考核的结果在全镇通报。

(四)对定量目标和非定量目标分别采取下列考核计分办法:

1、定量目标。实行按量计分、超额加分。绝对数目标按完成率乘以额定分值计分,相对数目标完成的计满分,未完成的酌情扣分或不计分。对下列目标实行加分,具体加分办法为:

(1)当年新引进固定资产投入500万元以上进镇工业集中区项目,300万元以上农业产业化项目,招引一个年纳税50万元的总部经济项目,在完成任务的基础上,每多增加一个分别加10分,8分,10分,若引进一个进县园区工业项目加15分,若引进一个外资工业项目加20分。

(2)村(居)、部门招商引资项目,通过培植达到列统企业,每户加10分。

(3)在本村内或村级创业点新落户固定资产投资50万元以上工业项目,在完成任务的基础上,每多增加一个加5分。

(4)党委政府布置的阶段性中心工作,每次考核取得第一名的村(居)、部门在年终考核中,每次分别加5分。

(5)每季度上报一条有效信息,在完成任务的基础上多报1条加1分(最多加4分)。信息经分管或挂钩领导签字并经镇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确认后方认定为有效信息。

(6)村(居)建标准化厂房的,每增加1000平方米加5分。

(7)向上争取无偿资金的,在完成任务的基础上每多5万元加1分(最多加3分)。

(8)向上争取非政策性项目资金的,20万至50万元的加5分,50万元以上每多100万元加0.5分(最多加10分)。

2、非定量目标,完成的计满分,未完成的酌情扣分或不计分。

3、为统一口径,下列目标考核办法为:

(1)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社会事业及其它指标按照年初目标责任状分值考核加分。

(2)招商引资:重点突出工业项目、农业产业化项目、总部经济项目和向上争取的资金项目,所有项目(政策性除外)原则上只确认一个引资单位。

(3)新建标准化厂房是指在镇规划新建标准化厂房的区域内按镇政府规划要求建设的标准化厂房。

(4)考核实行归口考核,镇目标考核领导小组统一扎口评分。

(5)及时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任务:指镇党委、政府文件和书记、镇长召集的会办会、办公会、交办的临时任务等要求列入目标考核的事项。

四、考核兑现及奖惩办法

(一)奖励

责任目标考评工作设立责任目标先进集体奖、单项目标优秀奖、分管及部门工作上级表彰奖等奖项,年终由镇领导班子会议根据考评情况具体研究奖励内容,同时镇党委、政府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临时设立其它奖项。

(二)惩罚

1、凡招商引资实绩为零,计划生育、平安法治建设、安全生产、信访稳定等未达标,软环境建设评议“三差”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

奖惩办法范文第7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文件精神,充分发挥保险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的功能,不断提高农民的保障水平,我区在农村推行了新型农民简易人身保险(以下简称“新农简”)。现就进一步做好新型农民简易人身保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推行新型农民简易人身保险的重要性

随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深入开展,基本上解决了农民看病难问题。但是由于我区是肿瘤高发区,也是劳动力就业大区,农民患病和发生意外伤害的机率较高,得到的保险保障还不充分,大力推行农民新型简易人身保险是对新农合补偿不足部分进行补充,运用保险机制可以协助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各乡镇、区各相关部门要充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这项工作的推行,把此项工作作为构筑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的大事来抓。

二、加强新型农民简易人身保险的组织领导和宣传发动工作

新型农民简易人身保险涉及到农村的每个家庭、每个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为确保新型农民简易人身保险工作的顺利推进,区政府成立“新农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区政府办、区委农工部、区人寿保险公司负责同志组成,负责全区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由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强化“新农简”推广工作的组织协调。要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农民群众参保面,力争参保率在90%以上。区人寿保险公司要做好理赔服务工作,用具体的事例让广大农民切实体会到“新农简”带给他们的好处,促进广大农民积极参保。

三、进一步做好保费管理和保险赔付工作

奖惩办法范文第8篇

一、目的和费用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将节能减排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目标,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手段,完善政策,加大投入,扎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确保实现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加强管理、强化全员节能意识,鼓励分公司大力推广技术节能项目,全面完成全年节能目标,加快科技进步和技术改造,以逐步达到企业节能增效的目的。完善节能考核评价机制,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实现企业中长期和年度节能目标,确保企业持续高效发展。遵照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对能源生产和消费进行科学管理,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以及环境和社会可以承受的措施,优化能源结构和配置,减少能源消费全过程的损失和浪费,更加科学、合理、高效地利用能源。

为落实国家节能降耗政策,省公司设立专项激励资金,激励资金来源,1、资本性支出、2、成本费用。

二、激励范围

激励范围办法适用于分公司机关各部门、各项目部及二线生产辅助单位。

三、具体激励政策

(一)经济效益评估

1、定量评估:选取可量化的节能减排经济效益指标,并具有节能减排工作经济效益代表性指标,对分公司取得节能减排的经济效益分别制定激励档次,到年末按照实现效益档次进行激励。

2、评估指标

(1)百元收入耗电量。根据会计报表实际完成数比较。

(2)百元资产耗电量。根据管理会计部测算出各分公司年初百元资产耗电量与年末百元资产耗电量比较,测算对公司带来经济效益金额。

(3)基站耗电量下降。根据维护部门提供的各分公司不同基站耗电水平到年末比较,测算出公司经济效益金额。

(4)电费单价下降。根据电费单价下降,测算出对公司的经济效益。

年末根据节能减排效益成果评出特等奖、一、二、三等奖和鼓励奖。

(二)管理效益评估

1、定量评估:通过节能减排工作小组对分公司开展节能减排工作的评价,包括是否制定了有效的管理办法,信息数据上报的及时性,准确性,是否配合好省公司节能办工作等,年末对分公司评奖,进行奖金激励。

(1)完善节能减排办法。根据各公司实际情况结合省公司节能办制定的节能减排办法,完善或制定各公司节能减排办法,对节能减排综合目标进行测定、分解,编制年度节能减排工作计划,组织开展节能减排工作的监督检查和年终考核评比,进行节能减排管理和节能减排技术培训,并组织落实。

(2)培养节能减排意识。各公司要经常组织相关活动,做好职工岗位培训,提高节能减排管理水平,组织开展节能减排宣传工作,增强员工节能减排意识,达到全员参与节能减排的目标。要建立严格的节能减排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广大职工节能减排工作的积极性。要将节能减排降耗的目标和责任落实班组和个人,提高全员节能减排意识。

(3)提升节能减排工作效能。省公司节能办根据各公司节能减排办法落实情况对分公司工作效能评价。各公司要加强能源消耗的统计工作,建立、健全节能减排管理档案和台账;按月对本单位节能减排状况进行分析和总结,编制本单位能源利用状况分析报告,提出本单位节能减排工作的改进措施建议,做好本单位节能减排措施的实施,并及时上报。

(4)健全节能减排管理机构。各公司要按照《节能法》等相关法律及其配套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节能减排管理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形成节能管理体系,配合好省公司节能办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将节能减排工作作为重要事项纳入日常管理,并建立相应的协调机制,明确相关部门责任和分工,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监督考核到位。

2、评估标准

(1)效果卓越:可以彻底解决、改善目前的节能减排管理问题。

(2)效果突出:大致解决、改善目前节能减排管理问题,但仍然有改善的空间。

(3)效果明显:有部分解决、改善目前节能减排管理问题。

(4)效果一般:仅解决、改善节能减排管理问题的一小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