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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工作计划范文

监察工作计划

监察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一、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筑牢廉洁从政的思想基础

深入开展“弘扬新风正气,建设廉洁”主题教育活动,坚持教育在先,以党课、廉政文化建设等为重点,严格执行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强化机关干部廉洁从政意识,促进党员机关干部廉洁从政。

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学习新党章及党的十七大精神,定期在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使党风廉政教育经常化、制度化。计划在2月召开做“贤内助、廉内助”家属座谈会;3月组织机关党员干部认真学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关于反腐倡廉建设方面的论述充分认识当前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任务和要求,谈认识、谈体会、谈打算、议措施的专题学习活动;5月请主要负责人给领导班子成员及所属党员干部上一堂党风廉政专题教育党课;6月组织机关党员干部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对照党章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认真撰写一篇“算好廉政账”心得体会文章。

今年下半年结合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要求,组织机关干部开展勤政廉政和作风建设专题学习活动,精心组织一次机关干部廉洁自律知识测试活动;用勤政廉政的先进典型弘扬正气、用反面典型的深刻教训以案说法,开展警示教育,从而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完善制度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坚持将党风廉政工作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实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在抓好分管业务工作的同时抓好所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工作,按照分工明确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不断丰富和完善责任制的内容,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方案》,机关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任务分解表(见附表)将全年党风廉政建设主要工作任务分解到各个科室,认真解决责任不明确,考核难操作,追究不到位的问题,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进一步规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工作,进一步完善责任考核、责任追究和责任报告等制度,对违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行为,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予以追究。

坚持完善制度建设作为加强机关管理工作的切入点,充分发挥制度的规范和保障作用,让权力的运行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注重把廉洁从政的思想贯穿到机关管理制度制订的过程,把廉洁从政的思想教育同规范党员干部从政行为结合起来,通过建立和推进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和警示谈话等教育制度,有效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坚持从公务接待、公车管理、资产出让、租赁等最容易引发不廉洁行为、导致腐败现象产生的环节入手,查找薄弱环节,加强反腐倡廉有关制度建设,真正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不断提高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化水平。

三、加强监督管理,规范处置集体资产

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加强监督管理,把好集体资产交易关。按照市供销总社《关于加强社有资产管理的意见》规定,明确财务资产科为全系统资产管理的责任部门,各分片主任、包区科长为分工范围内社有资产管理的责任人,坚持阳光操作,确保社有资产的管理和处置运作合法、合规。认真组织学习有关财务审计法律法规,及时做好改制扫尾企业的结帐审计工作,把好数据准确关,保证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注重对资产评估、产权出售等环节进行专项监督和检查,从源头加强治理,提高资产管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组织对未能变现出售的剩余资产公开出让监督,通过公开竞价、平等竞争、公开拍卖方式进行,严格规范资产交易程序,从根本上防范和遏制违法违规问题的发生,有效防止集体资产流失。

四、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全力维护稳定和谐的发展环境

坚持把信访工作列入工作目标责任制,以解决初信初访为重点,以控减重访、越级信访为关键,以保障党员权利和维护群众利益为着力点,明确专人负责信访接待事务,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建立和完善经常性工作,整合信访资源,提高解决信访问题的能力,做到责任明确、工作落实。

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接待群众制度,深入推进市社机关干部下访工作,积极推行信访办理公开制度,建立健全预警机制和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化解矛盾,妥善处理信访突发问题,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

提高初信初访的办结率和办结质量。市社纪工委、监察审计科对属于本级纪检监察信访范围内的信访问题,直接查处;其它问题按照分工由有关职能科室和分工责任人查处,并负责报结工作。在查处报结工作中,要按照法定程序,提高办结质量,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报结工作。

妥善处理信访和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对重大疑难信访及时排查,认真梳理,落实责任,限期解决。对因官僚主义不负责任、处置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争创文明机关

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切实转变机关的思想作风、学习作风、工作作风,积极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廉洁型机关,塑造供销新形象,将市供销总社建设成为领导班子坚强有力、业务工作实绩显著、环境优美、创建工作扎实有效的市级文明机关。

保持良好学风,建设学习型机关。健全和完善学习制度,采取集体学习、小组讨论、个人记笔记、撰写学习心得、进行学习心得交流等形式,促进学习的经常化、制度化,不断提高理论水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在全系统形成了浓厚的学习氛围。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不断提高机关人员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

监察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一、加强领导,健全网络。

一是健全食品药品安全基层监管体系,构建安全责任网络。镇、村、学校、医疗机构层层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小组,由单位一把手任组长。同时,要求各村居、学校配备一名兼职食品药品安全联络员。

二是落实食品药品监管安全责任。制定食品药品监督人员岗位责任考核细则,镇与村居、中心初中、各医院,镇中心初中与各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镇社会事业中心与各药店、食品加工经营业主、餐饮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并制定责任追究制度。

三是强化食品药品监管阵地建设,为镇食品药品监管人员配备独立的办公场所,完善必要的办公条件,做到有牌子(食品药品监管服务室)、有房子、有机子(电脑、打印机)、有桌子、有椅子。

二、宣传引导、营造氛围

围绕工作实际,创新工作思路,多方位多角度开展食品药品宣传工作。

一是依托现有传媒,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在镇社会事业中心开设的人口网页中,增加食品药品监管栏目,设食品药品动态信息与食品药品常识子栏目,全面系统地介绍食品药品系统动态及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生活常识。

二是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讲座。在全镇中小学生中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讲座,教育中小学生选食安全食品,自觉抵制三无食品。

三是建立宣传站点。以原62个人口卫生宣传站为基础平台,以维护群众食品安全为出发点,以提高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的了解、增强群众安全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为目标,在每期宣传中,增加食品药品要点,每季度争取刊出两期。

四是及时向上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反馈本镇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中的动态信息。

三、强化教育,严格管理

一是强化监管人员与联络员的技能教育,保证上级业务部门对镇食品药品监管人员的培训经费与时间安排,在适当时机,邀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专家到镇对食品药品安全联络员进行业务培训,努力培养一支业务精、素质高、会管理、能服务、肯吃苦的食品药品队伍。

二是突出反腐倡廉,加强队伍监管。针对镇级食品药品监管人员管理分散、双重领导的特点,坚持大办公室、大中心管理的办法,确保监管人员专职不专权,专业不专横,强化对重点单位、重点事项的重点回访监督,确保监管队伍的安全。

三是建章立制,实行制度管理。建立出勤考勤、重大事项报告、食品药品镇级监督检查、餐饮单位定期巡查、监管人员廉洁从业、联络员例会等制度。

四、依法监管、创新创优

一是依法规范餐饮市场。对许可餐饮经营单位,加强指导、及时服务;对未经许可经营的单位,加强督查,限期整改,限制经营,对逾期不能整改到位的,会同有权部门予以查封。为配合餐饮市场整顿,在全镇开展“餐饮安全示范店”评比活动,对达到示范店的,授予奖牌,并在镇主流媒体予以宣传。对带有共性的集体、厂企食堂,采取主要领导、行业主管分片包干方式,邀请餐饮监管专业人员形成规划,加以改造,符合条件的,由食品药品服务人员免费服务申请许可,对确实不具备餐饮许可条件的,予以关停或并转。不留死角、不留隐患。

二是建立药品经营单位的跟踪报告机制。与原负责医疗管理的卫生部门对药品经营单位,改定期督查抽检为药品经营单位按季上报进销存情况,药监人员按上报情况进行抽检。

监察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环保“十二五”规划、全市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和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为主线,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全局,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创新机制、提升效能,强化管理、规范执法”的总体要求,加强队伍建设、严格依法行政、保障环境安全、维护群众权益,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树立环境执法良好形象。

二、工作内容

(一)加强监管,专项整治,有效改善环境质量。

1、强化大气污染防治。一是巩固燃煤炉具取缔成果。对已取缔拆除的小燃煤锅炉低空排烟设施和小烟囱进行复查,严防回潮。二是狠抓工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加强省、市、区控企业环境监管,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督促企业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污防设施处理效率;严查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三是加强扬尘污染防治。强化堆场料场防尘措施的落实,对六类扬尘污染源继续实施扬尘污染防治分类挂牌,对扬尘污染源实施分类挂牌动态管理。四是开展秸秆禁烧。加大禁烧现场执法巡查力度,夏秋收季节全天侯监控,全面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垃圾、树枝树叶、杂草等,确保实现“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和国家卫星零监测”的禁烧目标。五是推进机动车污染防治。认真贯彻执行《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加强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监管,完成机动车环保合格标志发放、外地机动车辆转入排放标准核查、机动车停放地监督抽测,联合交警上路查处冒黑烟机动车等任务。

2、强化水环境污染防治。一是加强涉水企业监管。重点加强涉重金属、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等工业企业环境监管,督促企业对生产废水进行深度治理,确保外排废水稳定达标排放,严厉打击偷排偷放,促进我区水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二是推进污水直排问题解决进程。继续开展直排口整治,每月对兴济河、腊山河、北太平河、南太平河、曹家圈虹吸干河、铁路一、二、三沟及玉符河、腊山分洪河道情况进行巡查,及时发现新增直排口并进行治理。三是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污染整治。开展对济西古城、峨嵋山、大杨庄地下水源地及玉清湖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周围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加强对可能影响饮用水安全的化工、造纸、畜禽养殖场等重点行业、重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从源头控制隐患,确保饮用水安全。

(二)立足民生,解决信访,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1、坚持四项制度。一是信访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召开环境信访工作例会,通报情况、分析形势、交流经验、改进工作。对重复信访集体分析研究,制定处置措施,确保重点、难点信访案件的有效解决。二是24小时值班制度。以环保110机关服务品牌为载体,认真办理12345市民服务热线、12369环保举报热线等,全时制、全天侯、全方位为民服务。做到有访必接、有接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有力促进环境信访案件的查处、落实与反馈。三是重点案件领导包案制度。对社会关注度高、影响面广和处理难度大的环境信访案件,采取领导包案,建立“四包四定”责任制,即定包案领导、定任务、定具体承办人、定办结时限,做到包协调、包督办、包落实、包稳定,推动重点环境信访案件的妥善解决。四是领导接访日制度。每周确定领导接访日,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局领导轮流接待群众,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疾苦,有针对性地调整环境信访工作的重点和方向。

2、注重工作措施。一是全面排查,未雨绸缪。强化矛盾排查机制,立足早发现,早处理,组织开展定期排查、集中排查、专项排查,做到超前介入、超前稳控和超前化解,变被动应付为主动预防。二是深入基层,现场接访。利用“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等契机,深入到矛盾多、问题多、举报多的地方现场受理群众环境投诉,变群众上访为环保下访,三是重点突破,解决难题。调整信访工作思路,将重复举报、久拖未决的重点信访案件作为突破口,不断提高群众信访满意率。

(三)政务公开,规范管理,依法征收排污费。

1、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规定的排污费征收和解缴政策,确定征收范围,规范征收程序,加大征收力度,认真做好排污费的征收和解缴工作。

2、严格排污申报程序。根据排污单位的排污申报和现场监察情况,核算排污量及应征排污费数额,并对辖区内排污单位应缴纳的排污费情况进行复核,做到不少征、不漏征,按照征收程序全面进行征收,确保足额征收到位。

3、严格票据管理。排污费及时上缴财政并及时将收款票据送交排污单位,全面做好排污费入库数额的对帐工作,杜绝截留、挪用排污费。

4、实行“阳光收费”。采取印发《政务公开资料汇编》、《环保服务指南》等小册子、明白纸等形式,通过网站、公开栏等渠道,全面公开排污费征收程序和收费标准,增加排污费征收的透明度,杜绝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腐败和违纪违法行为。

5、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意识,加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排污收费政策的宣传力度,让排污费征收对象明明白白缴费,取得排污单位的理解和支持,切实提高环境保护意识。

(四)加强防范,开展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监察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为切实做好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行为,强化行政执法责任,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实际,制定2014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安全生产文件会议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和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工作目标:通过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强化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和责任追究,切实推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及时有效地整改消除事故隐患,积极预防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对发现的违法行为查处率达到100%,重大隐患督促整改、跟踪督办率达到100%,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的复查率达到100%,案件归档率达到100%,法律适用的正确率达到100%,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发生,实现零投诉,争创全省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先进单位。

主要任务: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深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持续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大力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更加浓郁的安全生产氛围;着力加强安全基础工作,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以防范大事故,整治大隐患为目标,突出抓好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要时段的日常安全监管执法工作,

二、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测算

2014年我局实际直接从事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的执法人员26人,负责对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

(一)总法定工作日的确定。

总法定工作日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工作日和本机关行政执法人员总数的乘积。2014年法定工作日为250日(全年总天数-双休日-法定节假日:365-52×2-11=250),我局实际直接从事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的执法人员26人,得出总法定工作日为:250×26=6500个工作日。

(二)其它执法工作日的确定。

其他执法工作日是指下列预计所占用的工作日:

1、实施行政许可:

预计共需200个工作日;

2、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

预计每季度1次,每次4名执法人员工作3天,共需:4×4×3=48个工作日;

3、安全生产举报查处:

预计每季度1次,每起案件需要4名工作人员调查3天,共需:4×4×3=48个工作日;

4、参与全县及有关部门、上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组织的安全生产执法行动:

按每年25天,每天6名执法人员计算,共需:25×6=150个工作日;

5、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等:

按每月1次,2名执法人员工作2天,共需:12×2×2=48个工作日;;

6、有关报告、制度、安全措施的备案:

按每月1次,6名执法人员工作2天,共需12×6×2=144个工作日;

7、行政执法数据统计和信息上报:

按每月1次,6名执法人员工作1天,年底再加20个工作日计算,共需:6×12+20=92个工作日;

8、开展机动执法:

平均每人每月1次,共需26×12=312个工作日;

9、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

预计每年1次,4名执法人员工作2天,共需1×4×2=8个工作日;

10、上级安全监管机关安排的工作任务:

预计每月1次,4名执法人员工作2天,共需12×4×2=96个工作日。

合计其它执法工作日为1146个工作日。

(三)非执法工作日的确定。

非执法工作日,是指下列工作预计所占用的工作日:

1、机关值班:

每天1人,全年共需:1×250=250个工作日;

2、学习、培训、考核、会议:

平均每人每月1天,全年共需:26×12=312个工作日;

3、病假、事假:

平均每人每月1天,全年共需:26×12=312个工作日;

4、检查指导各乡镇安监站或与各乡镇安监站联合执法:

全县18个乡镇每年1次,每次4名执法人员,共需:18×4=72个工作日;

5、公务员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

按每人每年1周计算,共需:26×5=130个工作日;

6、参加党群活动和干部下乡:

平均每人每年3次,共需:26×3=78个工作日。

合计非执法工作日为1154个工作日。

(四)执法检查工作日的确定。

执法检查工作日为法定工作日减去其他执法工作日和非执法工作日,确定执法检查工作日为:6500-1146-1154=4200个工作日。

1、非煤矿山、尾矿库日常监管安排3200个工作日。

即对全县范围内64家地下开采矿山(含三同时基建矿山22家)、34家露天开采矿山(含三同时基建矿山1家)和130座尾矿库(已经闭库并获得市局批复的的6座尾矿库由属地政府和企业共同管理)企业共228家非煤矿山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其中对131家正常企业每年不少于4次的检查、4次复查,对97家常年停产企业、三同时企业、待闭尾矿库及在我局备案探矿的企业每年不少于2次的检查、2次复查。分别由局内4个股室负责,即:矿山管理股、科技规划股、应急管理股和执法监察大队负责各监管辖区的执法工作。应急预案演练由局应急股负责检查。

根据我县的实际情况,在加强日常监管检查的同时,重点做好“两节”全国“两会”期间停产矿山企业违法生产行为检查,在春夏交替及尾矿库解冻前重点对井下矿山通风系统、领导带班上下井、解冻前尾矿库堆积子坝的检查及安全生产月的专项执法和企业应急演练情况的检查,汛期重点对尾矿库的防排洪系统、子坝堆积、坝体位移、浸润线观测、井口位置偏低等重点部位的专项执法检查。

2、危化、烟花爆竹企业日常监管安排600个工作日。

即对30家危化企业、16家烟花爆竹常年零售网点、2家食药企业、2家冶金企业和3家建材企业不少于2次的检查、2次复查,并对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网点不少于1次的检查。由行业股负责。

重点检查全县在运营的加油站、烟花爆竹储存库、烟花爆竹经营网点和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涉氨涉氯化学品的装置和场所,严查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防中毒设备设施和检测报警设施不完善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

3、其他执法工作日:400日。

主要为各重点时段和专项执法行动执法检查,新成立企业的安全检查以及其他企业的安全检查和不可预知性的执法检查等。

三、执法检查工作的重要内容

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下列事项:

(一)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的情况;

(三)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四)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五)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六)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七)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八)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九)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十)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十一)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十二)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十三)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十四)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十五)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十六)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十七)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企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十八)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十九)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四、组织实施与考核

(一)本年度计划报请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审批通过后,各股室应严格按计划执行,确保执法计划的严肃性。

(二)监管执法工作由各分管领导负责,各股室按照职责分工具体负责,全面落实执法计划。

(三)综合股不定期对执法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年终全局进行年度检查考核,没有完成年度执法计划的科室将取消年度评先资格及个人评优资格。

(四)若因上级工作部署和其他不可预见情况等因素,计划需进行重大调整与变更时,需按规定程序报县政府重新审核批准。

第二篇

2014年我局安全生产工作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和要求,按照“三规范、三强化、三推进、三落实”的工作思路,进一步规范机关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强化执法监察,不断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向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方向发展,实现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继续强化机关管理,提高安全执法监察水平

一是规范工作秩序,严明工作纪律。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各项机关管理制度,增强机关干部自律意识,不断提高机关管理水平;二是加强学习培训,提高人员素质。通过与省市联合执法、学习交流等途径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三是坚持服务理念,提高办事效率。牢固树立监管就是服务的理念,落实监管责任制以及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规定,积极主动为企业发展服好务。

二、深化安全专项整治,提高监管行业安全水平

(一)开展尾矿库安全专项整治。按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尾矿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和全省尾矿库专项整治视频会议要求,全面完成各项整治任务。全县7座头顶库、11座实施简易闭库的尾矿库要于6月底前全部整治到位,确保汛期尾矿库安全,所有尾矿库2014年底前必须全面完成整治任务。

(二)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按照《县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工作方案》安排,统筹采取“取缔、关闭、整合、整改、提升”等措施,依法依规对全县非煤矿山开展治理,依法依规提请政府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全面提高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2014年底前,未按要求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矿山和未完成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限期停产整改仍不能完成的地下矿山,一律提请政府关闭。

(三)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专项行动,加强对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管理。继续深化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整治超标、非标烟花爆竹产品,严厉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合理安排布控零售网点,规范烟花爆竹经营行为。

三、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推进“打非治违”行动

一是加大执法频次。严格执行执法计划。对生产企业执法检查每季不少于1次,对停产企业执法检查每半年不少于1次,在重要时期和重大节日有针对性的开展专项执法或集中执法;二是突出执法重点。要严厉打击在矿山整顿和尾矿库安全专项整治中出现的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尾矿库违规排放,停产整顿矿井违规生产,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规定,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等非法违法行为;三是严格措施落实。运用集中执法、专项督查、联合检查等方式,严格“四个一律”措施,坚决打击、有效消除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活动;四是开展联合执法。联合相关乡镇及国土、公安等职能部门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开展联合执法,确保执法效果。

四、深入隐患排查治理,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深入到各企业生产一线开展拉网式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促企业对安全生产重点部位、重点设备和关键环节开展常态化隐患自查,不断完善全员排查、登记报告、分级治理、动态分析等制度,确保排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和盲区。对因检查不到位、复查不到位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一律严肃处理。

五、加强安全宣传培训,提升全社会安全素质

(一)加强安全生产宣传。采取安全咨询、知识竞赛、开辟专栏、文艺活动、信息、张贴标语、悬挂条幅等形式,宣传贯彻好《安全生产法》,组织开展“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及“安康杯”竞赛和创建“青年示范岗”等活动,在非煤矿山行业培育2-3家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在烟花爆竹、建筑施工行业各培训1家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

(二)加强安全生产培训。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加大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力度,严格高危行业强制培训和特种工种持证上岗制度落实,做到企业“三项人员”培训率达100%。拓宽培训范围,抓好企业技术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企业班组长等人员安全培训工作;2014年乡镇、部门主管领导安全生产专题培训率达100%,负有监管职责部门的安全科室负责人培训率达100%。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严肃查处企业“三项岗位”人员无证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

六、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一)深化安全生产承诺制建设。每季度对监管行业承诺单位开展一次专项督导检查,督促企业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承担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落实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安全管理机构,依法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加强安全生产达标创建和班组安全建设,积极排查治理事故隐患,有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培训,持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二)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加快推进非煤矿山企业进行标准化升级、建设,开展商贸企业标准化建设,建立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安全管理水平。年底前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等行业和其他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全部达到安全标准化等级。建立“六大系统”建设示范矿山企业2家,建立安全标准化示范企业2家。6月底前没有完成“六大系统”建设的地下矿井要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三)加大安全资金投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费用提取

和风险抵押金制度,不按规定提取和使用的按照相关法规进行严肃处理。督促企业加大安全保障投入,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企业从业人员配备安全防护用品,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做到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

七、推进应急救援工作,提升应急救援水平

一是督促相关部门、企业建立应急管理机构,完善规章制度,落实应急管理人员,配备相应的设备设施。二是加强矿山救护队技能培训,开展应急救援队伍质量标准化达标活动,抓好矿山救护队伍基础设施、技术装备和规章制度建设以及检查考核、日常管理工作。三是督促各乡镇、部门和事业单位各按要求对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并按规定进行审核备案,确保各层面应急预案的审核备案率达到100%。年内组织开展一次县级大型综合应急演练。督促各企业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有效应对事故的能力。四是大力推进重大危险源监管安全评估、登记备案等工作,加强企业安全监测监控设施建设,强化应急预案和重大危险源备案执法检查工作,确保重大危险源得到有效监管。

八、推进职业健康监管,保障职工健康权益

认真落实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管责任,2014年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履行率要达到50%以上,水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职业卫生“三同时”履行率达到80%以上,继续开展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和职业危害申报工作,力争申报率达到100%。督促企业落实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严肃查处各类职业卫生违法违规行为,年底前全县所有接触职业病危害劳动者的职业健康体检率达到100%,70%以上危害较为严重的用人单位实现档案标准化。

监察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一、深入开展执法监察工作

(一)切实加强对科学发展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紧紧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加强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十二五”重大建设项目和招商引资重大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三农”工作、民生工作以及县委、县政府打造“新兴工业强县、特色农业大县、区域物流中心和江南生态水乡”、“四城同创”等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保证政令畅通。

(二)扎实开展对治庸问责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整治党员干部工作日中午饮酒、公款娱乐消费、大操大办借机敛财、违规使用公车、乡镇干部“走读”、上班串岗脱岗以及工作时间上网炒股、聊天、玩游戏、打牌赌钱等问题,严格问责,促进机关和干部作风转变。健全经济发展环境观测点,在重点企业聘请义务监督员,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完善领导干部与企业对口联系制度,进一步强化相关部门服务企业的职责。全面清理行政审批项目,进一步推行“三集中,三到位”。结合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推动经济发展环境由“整治型”向“创建型”转变。大力整治开门招商、关门宰客;人为设置障碍、遇事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不高;强制或变相强制服务对象通过中介机构办理事务,进行有偿服务或者从中获利;违反规定到企业乱检查、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以及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三)开展专项执法监察。深入开展工程建设、国土资源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坚决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势头。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规插手工程建设活动的案件;严肃查处违规项目审批、规划调整以及规避招标、虚假招标、转包、分包工程等问题;严肃查处在土地审批、项目实施、工程质量、资金使用、政府采购及执纪执法中的案件。加强对土地整理项目、土地出让金征收管理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同时,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调查处理参与土地非法交易和违法建设的党员干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依纪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全面清理保障性住房资金使用和分配情况,坚决处理违纪违规问题。减轻农民、城市困难群体的医疗负担,坚决杜绝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继续对强农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情况开展明察暗访,坚决纠正在基层事务决策和管理中独断专行、损公肥私等行为。严肃查处侵占挪用惠民资金、违规处置集体资产、侵吞集体收益、分割农民土地权益等问题。切实解决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征地拆迁、安全生产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对扶贫、救灾救济、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以及其他涉及民生的政府专项资金管理和监督,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继续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认真清理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食堂盈余情况,深入治理中小学校教育乱收费和在职教师个人补课收费问题;进一步巩固公路“三乱”治理成果,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严厉打击参与、纵容和支持黑恶势力欺压群众等行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进一步深化源头治理腐败工作

(一)全面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在全县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切实做到风险防控面达到100%。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把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惩防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认真落实;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抓好自身和管辖范围内的廉政风险防控。

(二)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工作。一是组织开展贯彻落实《中共市委员会关于加强党政正职监督的若干规定(试行)》情况的专项检查,坚决纠正和查处违反规定的行为。二是加强对“三重一大”(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和大额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督促领导干部在重大场合、重要时段、重点环节作出廉政承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三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深入治理“三公一金”(公款大吃大喝、违规购用公车、公款出国出境旅游和收送礼金“红包”)问题,继续清理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四是认真落实各单位主要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加强对专项资金和重大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五是深入推进源头治腐“十个全覆盖”工作,着力加强县乡村三级行政服务体系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深化“五公开”工作,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扎实做好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和监管“回头望”工作,完善“五位一体”监管模式。六是加大招标投标工作的监管力度,即以完善会员制、“三金”制为重点,加强标前防范;以完善席位制为重点,加强对招投标机构的监管;以防范虚假招标、围标、串标等问题为重点,加强对招投标过程全程监督;以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为重点,推行招投标综合监管机构、招投标综合平台、评标专家库、行业自律组织和行政管理规章“五统一”的综合监管模式。

(三)加大惩防体系建设力度。督促惩防体系建设牵头单位和协助单位加大工作力度,狠抓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并严格对照全省惩防体系建设检查考核评估标准,扎实做好迎检准备工作。推进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重点选择腐败案件易发多发领域的制度进行评估。

四、切实抓好重点案件查办工作

(一)明确查案重点。严肃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处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处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城市规划、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的案件;严肃查处重大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惩处力度。

(二)提高办案水平。坚持依纪依法办案、文明办案、安全办案原则,坚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二十四字方针,注重案件办理质量。进一步完善多部门协同办案机制,增强办案合力。加强对基层办案工作的支持和指导,督促其加大案件办理力度,确保案件发生一起查办一起。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进一步拓展案源。改进信访举报工作,畅通网络举报渠道,制定和完善保护证人、举报人制度。

(三)增强办案效果。注重发挥办案治本功能,坚持以查促教,运用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坚持以查促管,对有轻微违纪行为的党员干部,及时提醒;坚持以查促纠,通过剖析案情,查找根源,对暴露出的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及时纠正,力争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纪效果。

监察工作计划范文第6篇

2014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切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义重大。今年我局将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十一届党代表三次会议的总体部署,以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效能公示制、责任追究制、涉企检查和行政处罚报备制、综合评议制等“效能六制”为抓手,进一步提高作风效能,为奋力开创质监科学发展新局面提供坚强的纪律和作风保障。

一、工作任务

1、深化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工作。坚持以警示教育为重要形式,积极创新方式方法,着力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科学性、有效性和说服力、感染力。一是重教育,加强岗位廉政“节点”教育,抓住重要事项、重点环节、重大节假日等廉政“节点”,开展廉政诫勉、廉政规劝、廉政提醒等教育。二是重监督。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坚持民主集中制,认真执行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及党内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制度。加强对人财物管理使用和其他关键岗位监督,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做好党内监督与民主监督。三是重落实。严格执行《廉政准则》,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严肃查处违规收受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和出据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等问题。严禁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肃查处违反《廉政准则》的行为。继续开展党员干部借子女升学之机大操大办问题专项治理,严格执行津贴补贴政策规定,继续巩固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浪费工作成果。

2、抓好党风廉政文化建设工作。认真开展专题教育活动,总结推介艰苦奋斗、求真务实、廉洁从政的先进典型,弘扬正气,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充分发挥廉政文化长廊、LED显示屏等载体的作用,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深入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建立健全考核奖惩机制,深化绩效考核办法。抓好廉政文化教育活动,组织开展读书、征文、演讲、走访红色革命基地以及观看廉政宣传影片等活动,使廉政意识入耳、入脑、入心。进一步强化“一岗双责”工作,深入实施一级管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预防职务犯罪,全力打造勤政廉政的质监队伍。

3、健全反腐制度规范权力运行。把纪检监察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贯穿于反腐倡廉工作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对照我局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表,加强统筹协调,加大推进力度,提升内控制度的规范力。一是持续深化权力内控机制建设。不断细化、完善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实现制度监督;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回访制、技术服务跟踪制等,实现内部监督;做好行政权力网上公开运行工作。二是抓制度落实。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制度内容的学习与执行,通过加强对现有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保证各项制度真正落到实处,发挥应有作用。三是强化制度创新。努力探索工作流程改革,创新管理办法,加大源头防控力度。进一步完善基建工程纪检监察全程监督模式。对廉政风险点逐一梳理,着力从制度、机制上创新监控手段。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监督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促使权力规范运行,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章可循。

二、工作措施

1、把握形势要求,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队伍,引导纪检成员积极把握新形势和新要求,在围绕中心、把握大局中找准定位、改革创新。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到“眼中形势胸中策”,深刻认识到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断提升纪检监察队伍的战斗力和凝聚力,激发纪检监察队伍的活力和创造力,积极打造人民满意的纪检监察队伍。

监察工作计划范文第7篇

(一)进一步加强对科学发展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紧紧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加强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做好“三农”工作、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市场价格调控、房地产调控、规范和节约用地、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保障和改善民生以及县委、县政府“县城经济争先进,县市发展争第一”、“四城同创”等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

(二)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由县监察部门会同县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环保、住建、审计等部门,加强对县一中整体搬迁项目、县行政服务中心、迎宾大道等18个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建立“点、线、面”相结合的监督检查体系,严肃查处挤占、截留和挪用项目资金的行为。

(三)进一步开展对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经济发展环境观测点,在重点企业聘请义务监督员,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找出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主要问题,并有针对性地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继续实行领导干部与企业对口联系制度,进一步强化相关部门服务企业的职责。清理行政审批项目,全面推行“三集中,三到位”。结合“三服务”活动和绩效考核工作,开展创建“企业满意机关、群众满意科长、社会满意站所”活动,推进经济发展环境由“整治型”向“创建型”转变。对因工作不实、措施不力、管理不严、效率不高等问题,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进一步推进行政效能监察。开展以加强行政机关能力建设和执行力建设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增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岗位责任意识、效能意识、服务意识和执行意识。做好行政效能投诉办理工作,着力解决政风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加大治“懒”治“庸”力度,组织新闻单位开展暗访活动,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敷衍塞责、作风飘浮、违纪违规的行为公开曝光,对严重违纪的工作人员进行组织处理。

二、关注民生,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完善中央和省强农惠农政策落实保障机制,建立政策实施和资金使用过程权力分解和实时监控机制,抓好流程管理,减少中间环节,切实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对中央、省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情况开展检查,严肃查处与民争利行为。认真开展农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和政策性“三农”保险赔付资金专项清理。切实解决在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住房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救济资金以及其他涉及民生的政府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继续治理中小学校教育乱收费、巩固公路“三乱”治理成果、深化医药购销中统一配送制度改革等问题,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

三、标本兼治,深化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一)加大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力度。以监督制约权力运行为核心,以风险教育、排查、防范、预警为内容,以“制度+科技”为手段,全面推进以重点岗位特别是党政正职为点,以重点领域和行业为线,以实现“十个全覆盖”和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为面,扎实开展“点线面”相结合的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麻豪口镇、黄山头镇、南平镇、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等18个县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试点单位,要深入开展试点工作,总结成绩,推广经验,促进全县腐败风险预警预防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三级行政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县乡村三级行政服务中心管理体制,统一机构性质、统一进驻部门、统一审批事项,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服务。推进电子政务和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进一步拓展电子监察范围,实现省、市、县互联互通。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公共企业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做到公开方式标准化、公开内容规范化、公开工作制度化。

(三)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加强对“三重一大”(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的监督。督促领导干部在重大场合、重要时段、重点环节作出廉政承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深入治理“三公一金”(公款大吃大喝、违规购用公车、公款出国出境旅游和收送礼金“红包”)问题,继续清理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认真落实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和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加强对专项资金和重大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

(四)强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加大招投标监管力度,以创新会员制、“三金”制为重点,加强标前防范;以创新席位制为重点,加强对招投标机构的监管;以防范虚假招标、围标、串标等问题为重点,加强工程建设资格审查和标后监督管理;以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为重点,推行招投标综合监管机构、招投标综合平台、评标专家库、行业自律组织和行政管理规章“五统一”的综合监管模式。进一步抓好“三资”清理和监管的全覆盖工作;建立规范的资金、资产和资源台账,加强记账、审批、结算、票据等管理,并及时对挤占、挪用、克扣集体资金,不按规定管理、使用、处置集体资产、资源的问题进行查处。

四、严肃纪律,加大案件查处力度

(一)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重点查办领导干部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以及在国土资源、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教育、医疗卫生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的违纪违法案件;依法查办损害群众利益案件、重大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涉及的失职渎职及背后的腐败案件、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严重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和生命安全的案件;坚决查处官黑勾结、欺压群众的案件;严肃查处干扰破坏甚至操纵基层选举的案件;严肃查处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严肃查处非法鉴别胎儿性别和非法终止妊娠的案件;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加大对行贿行为的处罚力度。

(二)认真开展专项治理。深化工程建设、国土资源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坚持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势头。建立健全“十二五”期间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巡视督查制度,加强对工程建设,以及土地整理项目、土地卫片执法、土地出让金征收管理等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排查项目决策、规划审批、招标投标、土地出让、资金使用、工程质量、政府采购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排查出的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五、改革创新,科学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水平

(一)加大改革创新力度。紧紧围绕实施“十二五”规划、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需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各部门创造的新经验,推进反腐倡廉理念思路、工作内容、方式方法和体制机制创新。坚持以改革的精神、创新的思路、发展的办法解决滋生腐败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不断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最大限度地减少体制障碍和制度漏洞。

监察工作计划范文第8篇

一、全力保障G20杭州峰会环境质量

全市环保部门要高度重视G20杭州峰会环境质量保障工作,克服麻痹思想,加强区域联防联控,加快重点整治项目推进。各地要按照《G20杭州峰会市环境质量保障工作方案》要求,会前整治阶段(2016年8月22日前)要抓紧实施大气污染整治,做好峰会保障各项准备工作;会期保障阶段(2016年8月23日-9月7日),要按峰会环境质量保障指挥部管控要求落实各项管控措施,落实责任人员对各管控企业进行专人监管,重点排污企业和燃煤电厂在峰会期间要实行全程驻厂,监管集中全力做好峰会环境质量保障工作。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维稳安保等方面工作,加强峰会期间应急值守和重点企业监管,加强环境风险隐患和信访矛盾纠纷排查,确保环境安全和不发生重大环境群体性事件。

二、加强环境执法监管

1、转变执法理念,落实随机抽查。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关于在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度落实方案>的通知》和省环保厅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有关要求,并结合市“一证式”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要求,不断细化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日常监管动态信息库,积极做好信息公开和部门联动,加大宣传,加强培训,确保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落到实处。

2、突出监管重点,开展专项行动。一是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组织开展2016年度“蓝天行动”,开展重点大气监管单位、电镀行业、医化行业等污染源的监察力度,提升监管质效,保障环境质量,同时,通过强化执法来提升新《环保法》、新《大气法》的宣传效果;二是重点区域专项执法,将继续借助“五水共治”工作,加强对饮用水源保护区、沿江沿河企业、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三是重点行业执法,强化考核指挥棒工作,细化区域差别化考核,将继续加强对电镀、医化、印染、表面处理、固废拆解、金属熔炼、危险废物产生、处置等重污染行业开展执法行动。四是加强环保公安联动。以法院、检察院、公安、环保四部门联席会议为平台,以贯彻实施新《环保法》中遇到的问题为突破点,定期会商解决,进一步顺畅多部门联动执法,增强环境执法的威慑力。

3、加强机制建设,规范环境执法。一是移动执法,完善移动执法基础数据库,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做好移动执法系统的普及使用,确保在环境执法过程中落实责任、规范行为、强化执法监督、提高执法效率;二是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将严格按照《关于开展行政执法后督察和环境信访专项稽查联合督查的工作通知》有关要求及工作部署,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专项稽查工作,进一步规范环境监察工作;三是环境监察稽查,将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环境监察稽查办法》、《关于加强环境监察稽查工作的通知》和省厅有关要求,及时制定《2016年市环境执法稽查工作方案》,并按照工作方案部署,开展对30%的县(市、区)及集聚区开展环境监察稽查工作。

4、落实国办通知精神,推行环境监管网格化。要按照国办《通知》和省政府办公厅和市政府两个《实施意见》精神,在5月底前,出台网格化执法监管具体工作细则,完善网格化执法监管运行机制,制定环境保护督察方案,推动乡镇(街道)、工业园区管委会建立环保网格化管理队伍,承担日常监督检查工作;10月底前,逐级落实网格责任,督导各县(市、区)、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完成环保执法网格划分,实现环境监管全覆盖。临海、玉环两地作为全市的试点区域,要在6月底之前完成乡镇(街道)、工业园区以下网格的划分和落实工作,为全市做好引领示范作用。

5、加大曝光力度,发挥信息公开效能。要利用政府门户网站设立“环境违法曝光台”等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开行政处罚信息、超标企业名单及处理情况、行政处罚文书等。要发挥典型案件的震慑作用,通过网络、微信、专家解读等方式,在当地媒体深入宣传相关违法案例,实现查处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进一步推动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建设完善市统一的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平台。建立健全企业环境信用体系,将环境违法企业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开,配合有关部门将其环境违法行为纳入“信用”等社会信用体系,让失信企业一次违法、处处受限。

三、加强环境信访调处

1、进一步强化信访稽查。强化全市环境信访稽查和后督查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日常信访调处行为和信访答复内容,完善信访工作台帐。加大重点环境信访问题后督查力度,采取环境监察与纪检监察共同督查督办等方式,重点稽查领导接访、下访案件,环保部、省厅交办件、可能引起群体性事件的重复信访、信访积案,严格查处违法行为,切实抓好企业污染整改,确保投诉对象违法行为改正到位,污染防治到位,集中化解了一批群众反响强烈的信访问题。

2、进一步深化联动调处。在日常信访调处中积极贯彻实施新环保法,深入推进环保公安部门环境执法联动,加强增强环保执法刚性,全面加大对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消除环境信访源头;积极构建法院监督协调、环保部门具体实施的非诉行政案件执行工作机制,加强环保非诉案件的执行力度;进一步完善健全与“三改一拆”办、“五水共治”办、城市执法、工商、土地、经信、电力、供水等部门的联动执法机制,实行抄告制度,联合强制措施,对群众反响强烈的信访对象,开展“全科式”执法,彻底解决信访问题;加大与新闻媒体的联动,,以新环保法的正式实施为契机,坚持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既出重拳,又出组合拳,借助新闻媒体的力量,建立环保黑名单制度,违法案件曝光制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3、进一步建设“阳光信访”。加强信访信息公开,让环境信访的受理、处理、反馈等环节在阳光下运行。凡是经调查处理的信访案件都要在结案后20个工作日内,主动公开调查核实的环境信访事项及其处理结果。各地要强化工作规范性,防止调查不实、工作不规范、处理不当带来被动后果。同时,着力配合推进环保12369热线和市长12345热线的合并工作。

4、推进法定途径处理信访。准确把握各类信访问题属性,做好信访投诉请求和法定途径的分类梳理,明确信访投诉请求分类,明确法定途径分类。分类导入相应的法定途径办理,引导到环保法定业务办理途径,依法做好信访投诉请求办理工作。

5、落实G20期间信访防范和处置。组织排查各类容易企业集体访,群体访,越级上访的信访案事件,协调化解突出信访问题,防范发生越级访和集体访,全面落实G20期间的信访工作和各项措施,严防出现因环境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四、加强环境应急管理

1、加强重大活动环境安全保障工作。一是落实G20峰会环境安全保障方案,制定完善企业会议期间环境安全保障工作,确保会议期间区域环境安全;二是开展应急演练,制定2016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方案,提升环保部门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协作、处置能力,保障环境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三是开展后督查,对县市区环保部门及企业的环境安全隐患排查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2、规范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一是强化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建设,完善企业环境管理责任体制,建立动态的环境管理与监督员登记、报告制度,加强企业员工环保、安全知识的培训学习,全面提高企业的环境管理水平;二是严格执行《环境安全隐患定期排查报告制度》,组织开展两次全市范围的环境安全隐患专项稽查,全面排查风险源企业的环境隐患,落实整改期限,切实处置好各类环境隐患;三是制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指南,进一步规范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制定工作指南。对风险源企业的隐患点位、规范要求、整改要求、整改期限及县市区对隐患上报的时间节点等做进一步明确。四是严格落实隐患整改情况,对发现的隐患及时开展后督察,督促企业按要求完成整改,对不按期完成整改工作的企业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3、加强应急管理数据库建设。一是完善应急专家库建设,对市应急专家库的专家进行更新调整;二是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对企业应急预案已超过3年的将列入修编计划名单;三是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继续完善市应急物资储备库的建设工作。

五、加强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监管

1、继续抓好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工作。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统一部署,继续推进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工作,对于已经排查出的尚未完成清理整改的建设项目,将落实点对点跟踪制度,采取包干方式,督促各地于2016年6月底之前完成清理整改。

2、强化建设项目服务与日常监管。进一步转变工作方式,坚持服务与监管并重。加强对建设单位项目管理人员的培训与管理,以定期召开对接会,加强建设项目法律法规培训和反面教材警示教育,积极引导业主合法生产。同时,加强建设项目日常监管,建立建设项目季报抽查制度,充分调动属地环保部门、环境监理单位参与日常监管工作,通过定期抽查、通报,督促相关项目业主及属地环保部门严格落实环保措施,执行“三同时”制度。

3、继续开展“三同时”专项执法检查。结合《新大气法》实施,定期开展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执法专项行动,对于“三同时”检查中发现项目“未批先建”、“批小建大”、“久拖不验”、“未验先投”等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对存在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建设项目进行挂牌督办或媒体曝光,严防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提升环境质量,维护环境安全。

4、建立环境监理单位考核制度。研究出台环境监理单位管理考核制度,进一步强化日常管理,明确环境监理工作要求、工作内容、工作流程等技术规范,完善专家评审、抽查、汇审等制度,对于弄虚作假、质量低下,责令及时整改,切实提高环境监理报告质量,进一步提升环境监理工作水平。

5、优化环保竣工验收工作流程。结合省厅“零地技改”环评备案制改革以及市政府环评审批制度改革政策,进一步优化环保竣工验收工作流程,实行“豁免一批”、“备案一批”、“认可一批”,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减轻企业负担;同时,建立健全重污染行业专家评审制度,加强对验收监测方案和监理报告的质量把关,切实提高工作规范化水平。

六、加强队伍能力建设

1、夯实环境监察基础。以实施环境监管网格化为契机,完善基层环保机构,充实基层执法力量,加强环境执法监管能力建设。以移动执法系统为平台,进一步整合行政处罚平台、在线监控系统等软件平台,建立环境监管网格管理系统,进一步完善“一源一档”信息,提升环境监察信息化水平。进一步规范环境执法监测行为,确保对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实施有效打击。建设挥发性有机物(VOCS)、恶臭气体区域在线监控系统,配备VOCS快速检测仪器等执法设备,做好石化、包装印刷行业的VOCs收费试点工作。

2、提升监察工作水平。将环境执法业务培训活动与专项行动交叉执法检查有机结合,充分发挥专项行动的实战作用,定期组织典型案例研讨、集中军事化培训等业务交流会议,着力提升全市环境监察人员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