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资料文库 县委宣传部广告位租赁合同范文

县委宣传部广告位租赁合同范文

县委宣传部广告位租赁合同

甲方:**县委宣传部

乙方:**广告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20**年9月12日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就甲方租用乙方广告立柱南侧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广告位坐落地点:**高速公路**段,减河北岸立柱广告牌南侧一面。

二、广告位尺寸:18米×6米

三、广告位租用期限及费用

广告位租用期限为壹年,即20**年9月12日到20**年9月11日租赁费40000元,计肆万元整。

四、付款方式:签定合同后应付广告位租赁费的全额,逾期付款,乙方有权拆除画面。

五、甲方负责喷绘画面及安装,如发现问题与乙方无关。

六、甲乙双方必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有关法规签订本合同。

七、甲方必须向乙方出具广告的全部证件、内容和图片,不准有虚假。

八、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纳广告位租赁费,逾期付款应按广告费的总值赔偿乙方5%(按日计算)。

九、合同生效后,甲方需要改换或停止,应在制作前五天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

十、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如有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