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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换经济自然经济范文

交换经济自然经济

我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和《中国经济史研究》编辑部于6月13日召开的“中国历史上的商品经济”研讨会的第二次会上,有个发言,题目是:“我国秦汉商品经济及其与社会生产、社会结构变迁的关系”。

8月11日,参加南开大学历史系召开的“中国中古社会变迁国际学术研讨会”,我的发言题目是:“自然经济和依附关系——使中国中古社会和前后社会区别开的两大特征”。漆侠教授、李根蟠研究员是评论人。他们都提出很好的意见。随后李根蟠同志还写出《汉魏之际社会变迁论略》一篇大文章。文章对于说自然经济和依附关系是使中古(魏晋南北朝隋唐)社会和前后社会区别开的两大特征,基本上没有不同意见,但对于说战国秦汉是商品生产和流通十分繁荣的交换经济时代,说汉魏之际的变化是从商品交换经济到自然经济的变化,说战国秦汉的农民身分主要是自由民和一小部分奴隶,则保持不同意见。根蟠同志说:“依附关系的发展和自然经济的强化,确实是汉魏之际社会变迁中最重要的社会现象,但这种变化的根源,早已埋藏在战国秦汉社会的土壤之中。本文打算从分析这些现象的来龙去脉和形成原因入手,对汉魏之际社会变迁的性质发表一些不同于上述两种主张(封建制代替奴隶制和封建地主经济的逆转或畸形发展)的看法。”这篇文章和我的《战国秦汉商品经济及其与社会生产、社会结构变迁的关系》一文,可能近期在《中国经济史研究》上发表。

概括的说,根蟠同志的意见是:“战国秦汉商品经济尽管相当发达,但仍然没有脱离自然经济的范畴,它的基础是封建地主制下的小农经济;汉魏之际的变化是自然经济范畴内和封建范畴内的变化。”对于汉魏之际,自由民、奴隶向依附关系的转化,根蟠同志则于概括了唐长孺教授和我的话之后说:“在这里我觉得有两个问题需要提出来讨论:一是中国租佃关系是什么时候产生的?二是依附性佃农又是什么时候产生的?”(注:引句皆见《汉魏之际社会变迁论略》。以下凡引根蟠同志的话,皆见此文。)

总之,根蟠同志认为,汉魏之际:依附关系是“发展”,自然经济是“强化”。发展、强化,都不是“转变”。战国秦汉商品经济尽管相当发达,但仍然没有脱离自然经济的范畴,汉魏之际的变化是自然经济范畴内的变化。汉魏之际的人民身分的变化,也不是自由民和奴隶到依附关系的变化,而是战国秦汉佃农、附依性佃农已经存在;从战国秦汉依附性佃农走向魏晋南北朝的依附民,只是依附关系的“发展”而不是转变。

这样看来,对战国秦汉的社会经济如何认识上出现两个问题。一个问题是:战国秦汉时代社会经济的主导面、主导力量是自然经济?还是城市交换经济?另一个问题是:我国秦汉的农民是自由农民和一部分奴隶为主?还是依附性佃农为主?战国秦汉时期,自然经济和商品经济是同时并存的,但重要的是谁是主导面;战国秦汉时期,自由小农、奴隶和依附佃农也是并存的,但重要的也是谁是主导面。

必须区分出谁是主导面,这个问题才有意义,才有重要的社会史意义。

先看看战国秦汉时期的交换经济和自然经济问题。下面把双方不同的认识(主要是根蟠同志的认识和我的认识),扼要的摆出来。

对于战国秦汉的商品经济和自然经济,根蟠同志是这样看的:

根蟠同志说,为了把“战国秦汉商品经济尽管相当发达,但仍然没有脱离自然经济的范畴”和“汉魏之际的变化是自然经济范畴内和封建制范畴内的变化”这个问题搞清楚,“我们的眼光不应停留在人口增长还是耗损,城市繁荣还是萧条、钱币通行还是废弃等现象上,还应该深入考察当时基本经济单位的经济构成及其变化”。

当时的基本经济单位是什么?

根蟠同志说:“我国秦汉社会的基本经济单位有农民,有地主,他们经营的内容和规模有很大的区别,但其经济构成基本上都是自然经济(主要指自给性生产)与商品经济(主要指商品性生产和商业活动)的结合。”

小农经济的自然经济和商品经济的结合,“其主要表现形式就是耕织结合,春秋战国之际以来它一再为人们所称引和强调。《尉缭子·治本》说:‘夫在芸耨,妻在机杼,民无二事,则有储蓄。’…就是这种耕织结合的典型描述。商鞅变法规定‘戮力本业、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第一次明确把耕织作为农民的本业。汉代皇帝的诏书多‘农桑’并提,地方官吏也把耕织结合作为劝农的基本模式。不从事家庭纺织而买衣穿的农家是存在的,但不能夸大其数量。战国秦汉农民也有从事专业化商品生产的,不过并不多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