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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困境范文

时间:2022-07-13 08:48:14

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困境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学报杂志》2014年第二期

1民营院团在提供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时面临的困境

1.1政策未落实到位,扶持力度不够民营院团的主要市场是农村,而在农村演出盈利金额很低,一般只够维持民营院团的日常运作,甚至是入不敷出,如果相关的优惠政策不到位或是支持力度不够,民营院团很难经营下去。据了解,在浙江民营院团最为繁荣的越剧故乡嵊州市,目前只有不到一半的剧团还能维持正常演出。虽然从2005年起,我国相继制定了关于民营企业进入公共文化服务领域方面的政策和文件,但在真正落实情况上却不尽如人意。比如《文化部关于促进民营文艺表演团体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明确规定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积极争取设立民营文艺表演团体专项扶持资金,努力协调金融机构为民营文艺表演团体提供贷款,但事实是,各地区很少有针对民营院团的专项扶持资金,就算有也只是针对少数几个出名的民营院团,很难惠及到大多数深入农村的民营院团,另外民营院团到银行去贷款而吃闭门羹的事情是经常发生的。政府对民营院团扶持力度不够或是相关政策不到位严重影响到民营院团的发展,所以,认真落实各项政策、加大支持力度,为它们的发展演出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仍任重道远。

1.2农村文化市场不规范,导致正规民营院团身份遭遇尴尬,不受尊重农村文化市场尚处于发育成长过程中,它的不规范性滋生了某些不良民营团体的劣根性。由于民营院团分布广、流动性强,不便于统一管理,再加上进入农村文化市场的门槛低,一些较低层次的不法民间“戏班子”打着宣传文化的旗帜实则进行低俗演出,为博观众眼球,不惜一切手段;在利益方面,只以营利为目的;在内容上,传播粗俗、淫秽等不健康的剧目,这无疑致使一大批正规的民营院团遭遇身份尴尬的局面。由于受这些不良民营院团的影响,人们对民营院团的认识只停留在他们是个“盈利”的组织或者是小部分粗俗剧团的认知上,完全抹杀了他们在文化传播、传统剧目的传承上所做的贡献。另外,由于农村文化市场是个较为复杂的市场,有些农民的素质不高,法律意识淡薄,加上民营院团的演出无人保护,演员们在人格上缺乏起码的尊重,如遭受侮辱,甚至遭遇社会闲杂人等的骚扰。

1.3民营院团规模小,竞争力不强,导致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受限民营文艺表演团体基本由私人兴办,自主经营。由于力量有限,几乎所有的民营院团都会面临着以下三个突出的问题。这些问题也成为了民营院团提供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瓶颈。1)人才匮乏,导致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规模小,档次不高。由于民营院团规模小,人数少,人才更是缺乏。加上剧团条件艰苦、工资不高,导致人才流动性大,演员新陈代谢供需不足。人才的匮乏使得民营院团发展受限,也使其在农村提供的公共文化服务受到限制,规模小,整体表演档次不高,越来越不能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文化需要。2)资金不足,阻碍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长久性。在运作方式上,民营文艺表演团体基本上都是市场化经营,资金不足是每个民营团体遇到的发展瓶颈。资金不足主要来源于三个方面的原因:第一,政府很少能提供资金上的支持。政府针对民营团体在资金上的扶持力度不够,很难覆盖到大多数民营团体,要借助政府的平台度过资金上的难关难上加难。第二,农村市场稳定性不高,资金来源不足。总体来说,农村对于文化需求的意识还不是很浓,需求并不大。一般来说只有在婚嫁、做寿或者摆酒的时候才会请民营团体来表演助兴,日常性文化消费疲软。第三,在农村演出,其收入低。民营院团服务的主体主要是农民,一般的民营院团在农村表演一场多则上百、上千,少则几十块钱。资金的不足,势必影响民营团体的发展,从而使农村公共文化供给受限。3)剧目创作能力不强,难以满足新型农民的需求。因为人才的流失、匮乏,资金的不足加上盈利的压力等其他各种因素的制约,民营院团面临的另一个瓶颈是剧目创作能力薄弱。扬州市汪琴艺术团虽然长期坚持以演绎先进模范人物、弘扬主旋律为主,一度受到人们的好评,但苦于创作力量薄弱、剧本编创人员缺乏,无法吸引群众长久的目光。另外,农村人生活日渐丰富,民营院团演出的传统戏在农村特别是农村年轻人中的影响力开始下降。2002年开始,浙江省委宣传部每年拿出几十万元为农民“买电影票”,另外,省委宣传部用一辆可以流动的“文化大篷车”将省内各主要文艺团体的演员直接送到田间地头,为农民和基层群众演出,人们的目光渐渐从民营院团身上移开。

1.4利益诉求渠道缺乏,导致民营院团利益受损在农村,民营院团单枪匹马、粗放状态表现得很严重,民营院团之间以及民营院团与当地政府之间缺少交流沟通的渠道和方式,在农村,保障民营院团利益的行业协会还没有普遍建立,这严重阻碍了民营院团利益的诉求,也不利于剧团之间的团结互助与相互学习。一些民营院团在农村搭台演出时,经常遇到乡镇相关管理部门或者当地村干部收费,理由五花八门,明知不合理,不给就不让表演。另外,民营院团工作人员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受威胁现象并不鲜见。

2解决对策

2.1认真落实政策,加大扶持力度这几年来我国一直在关注民营院团的发展,并了一系列的政策支持。我们必须认真落实各项政策,特别是关于鼓励民营院团进入农村文化市场的政策,更要严格执行。在某些优惠政策上要大幅度向为农村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民营院团倾斜,确保它们能够良性发展。如《关于构建合理演出市场供应体系,促进演出市场繁荣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提出对服务农民、服务基层的民营团体给予必要帮助和资金支持以及各级财政要适当增加对到农村进行公益性演出的补贴。又如《关于促进民营文艺表演团体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明确规定,建立县乡文化馆(站)与民营文艺表演团体联系制度,鼓励两者之间的良性互动,进一步为民营团体进驻农村,丰富农村业余生活提供了便利的条件。对于这些优惠政策各级文化部必须要提出具体的方案对策把政策落实到位,而不是让其流于形式。

1.2规范农村文化市场,改善对外形象,提高民营院团地位面对一些不正规的团体为了迎合某些粗俗的要求,进行一些带色情、低俗的表演,以吸引农民群众的眼球,给正规的民营院团抹黑,降低其社会认可度,阻碍其快速发展的事实,一方面各基层政府、文化馆(站)领导要认识到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性,科学管理好农村文化市场,为民营院团的发展提供美好的一片天地,同时也要规范民营院团的表演活动,为民营院团建立必要的管理档案。剧团审批、演出剧目、个体演员状况、演出情况等资料全部存档备案,随时对民营院团进行监督。另外,建立审查、考核机制也是十分必要的。通过定期对民营院团营业情况进行审查、考核,主要包括表演剧目是否健康、演出程序是否合乎规定、是否有违规违纪行为等,对有问题的剧团进行批评教育,重则停业整改,对考核过关的民营院团记录在案,以后优先考虑该批发展良好的民营院团承办活动,或者直接进行资金扶持。另一方面,民营院团自身要不断地严格自律,杜绝沾染歪风邪气,向优秀、高水平的国有院团看齐。对于同行业不正规的团体要毫不留情地进行举报,决不能让他们影响了整体水平,砸了民营院团的牌子。对于某些农民群众的不良要求,要坚决拒绝,宁可少一场表演,也不可助长不正之风。对于演员的自身安全要做好一定的防范措施,保护好每一个工作人员的安全是剧团最基本的责任。我们也要积极加强推荐和宣传工作,扩大民营院团的社会影响力,提高民营院团的地位。可以利用乡镇门户网站或文化馆(站)宣传栏加强对民营文艺表演团体的宣传报道,也可以利用文化部门的相关文化活动等机会,积极推荐、宣传民营院团,加强对民营院团的正面宣传。

1.3增强民营院团竞争力,提高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供给能力。

1)培养人才,提高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规模和档次。首先民营院团自己要有一套培养、留住优秀人才的方案与机制,做到灵活用人,真情留人,科学管人。利用民营院团不受编制和人员身份限制的优势,摸索出一条独特的培养人才、留住人才的用人之道,提高农村公共文化供给规模。其次,适当组织国有艺术院团和县乡镇文化馆的专业文艺工作者到民营文艺表演团体开展业务辅导,培训人员。鼓励各大艺术学校和民营院团形成相互合作关系,民营院团为各大艺校提供学生训练基地,各大院校为民营院团输入人才,注入新血液。这不仅能为民营团体提供人才,也能为表演节目带来创新,多方位满足农民对各种艺术表演的需求,比如现在很多村民对国标、拉丁等时髦的舞蹈表演感兴趣,这都能通过对人才的培养和引进使其得到满足,进一步把丰富多彩、高质量的节目带进农村,提高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档次。

2)资金注入,保证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长久性。我们应该从以下三个方面努力确保民营院团资金的来源。首先,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积极争取设立深入农村的民营文艺表演团体专项扶持资金,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先进院团提供资金奖励。努力协调金融机构为从事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院团提供贷款,大力扶持。其次,各级乡镇文化馆(站)要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积极大力宣传,增强农民文化消费意识,为民营院团打开农村市场奠定基础。最后,乡镇文化馆(站)要积极鼓励各村举办一些具有特色的文艺表演活动,或者是政府出资举办,不但能丰富农民的生活,传递快乐,也能加强和民营院团之间的联系,增加民营院团收入。例如,浙江举办的首届“山花奖”戏剧节在台州农村举行,这次活动由二十个优秀的民营院团承办,共为父老乡亲上演了30台大戏,着实让当地居民过了一把戏瘾,这种双赢方式很值得借鉴。

3)剧目创新,满足新生代农民公共文化服务的需求。现在的农村并不是传统意义上比较落后闭塞的山区旮旯地,有些农民特别是年轻农民并不满足于民营院团的传统节目的表演或者已经过时的小歌小调,所以,民营院团要培养创新能力,适当花费精力、金钱、时间在培养剧目创新人才上,适时跟新表演剧目,不断创新,不断与时俱进。鉴于民营院团自身剧目创新能力有限,我们还可以充分发挥乡镇剧目室和文化馆(站)专业创作人员优势,定期或不定期对民营院团创作人员组织剧目创新培训,引导其对民营院团创作演出剧目的指导,根据地方特色或农民的需求每年向民营院团推荐几部适合在当地农村演出的优秀剧目,对于经典剧目免费帮其移植、改编和排练,帮助民营院团进行剧目创新,减轻民营院团的负担。

4)呼吁各县建立演出行业协会,切实保障民营院团利益。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在搭建民营文艺表演团体与文化行政部门沟通的桥梁方面,建立民营文艺表演团体演职员合理流动的社会化管理机制,提高演职员诚信意识,加强城乡基层演出市场诚信体系建设方面都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这说明了行业协会对促进民营院团健康发展的重要性。我们不但要继续发挥这种优势,而且还要努力鼓励和引导各县民营院团建立演出行业协会并且制定工作制度,以便各地的民营院团能够在行业协会的管理和规范下形成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监督、健康有序的发展状态。另一方面,通过在协会中定期碰头来加强各民营院团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建立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实现信息共享,优化资源配置。同时也通过行业协会解决民营院团内部、民营院团之间、民营院团与村民之间、民营院团与当地管理部门之间的矛盾,有效地防止事态的恶化,切实保障民营院团的利益,使行业协会成为各民营院团利益诉求的最主要渠道之一。

作者:袁婷婷单位:广东省委党校研究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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