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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学下的公务员初任培训课程研究范文

时间:2022-04-25 04:27:45

社会学下的公务员初任培训课程研究

摘要:经过二十多年的探索和实践,公务员初任培训在培训内容和操作模式方面已形成基本规范,为我国公务员制度的贯彻落实、新录用人员顺利适应政府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初任培训课程以政策为依据,是社会选择的结果,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呈现不同特点。同时,初任培训课程发挥着个体角色转变和政府组织形象塑造的社会功能。在制定初任培训课程过程中,应根据培训需求和目标,充分考虑社会因素的影响和作用,随着社会动态发展不断完善课程体系。

关键词:公务员培训;初任培训;社会学

一、引言

法国著名社会学家涂尔干认为,教育最基本的功能是把人从个体人转化为社会人,教育思想和课程是由广泛的社会秩序决定的,而社会的继续生存又依赖教育这个基本因素。干部教育与各行各业的联系紧密,是社会的有机组成部分,同社会其他部分存在着相互促进、相互制约的关系。因此,办好干部教育既要遵循普通教育的内在规律,又要顺应社会发展的潮流。党的强调,要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注重培养专业能力、专业精神,增强干部队伍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的能力。面对日新月异的社会发展态势,建设具有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是当前我国干部教育面临的一项紧迫任务。公务员培训是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的一项先导性、基础性和战略性工作。初任培训是对新录用公务员进行的培训,作为公务员培训四大常设项目之一,是公务员培训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务员初任培训能否有效实施,能否满足初任公务员的学习需求,归根结底依赖于初任培训课程的体系构建。对于初任公务员的培训课程,有些学者从教育学、课程设计的角度进行了讨论:赵伟(1998)对公务员初任培训的内容和方法进行了探索;张燕娣、李旭旦(2010)以上海市徐汇区为例,设计了我国公务员初任培训体系的培训课程。

有些学者从组织学、管理学角度进行了研究:黄小叶(2006)基于职业发展生涯对课程进行探讨;苏丽、蔡琼(2008)运用柯氏评估模型对公务员初任培训的内容及评价指标设置进行分析;方凯懿(2010)以贵州省为例,对如何进一步完善有中国特色的公务员初任培训课程等问题进行了探索;张弦(2011)基于胜任力视角对初任培训进行了分析,建议通过开展系统科学需求分析,改革培训课程。可以看出,学界大多从组织学、教育学、管理学和课程学等视角去讨论研究,鲜有从课程与社会的紧密联系出发来探讨公务员初任培训课程的制定,研究思路囿于就课程论课程,最终落入培训课程与社会联系不紧密的困境之中。社会学作为一门方法论的科学,提倡从社会整体出发,对于构建公务员初任培训课程体系与社会协调发展的研究有着普遍指导作用。从社会学视角审视探讨初任培训课程,有利于构建与社会紧密联系的初任培训课程体系,使培训课程能够适应社会的发展要求,有效促进公务员素质的提高。

二、公务员初任培训课程

以政策为依据,是社会选择的结果社会心理学认为,人类的一切行为和活动都离不开目的性。国家、社会投入大量资源对新录用公务员进行培训,希望通过培训使新录用公务员达到社会所需、政府能用、人民满意的目的,就必然要对培训中的教育活动加以基本规定,为初任培训中的教育活动提供基本文本。而这些基本规定与基本文本,集中体现在培训的课程中。在这个意义上,培训课程是社会向培训教师与学员所提供教学的基本依据,是社会选择的结果,在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呈现不同的特点。近年来,由于社会环境发生变化,影响初任公务员的培训过程,其中最重要的是政策环境对初任培训课程的影响。政策主要的特性就是权威性,政策的出台对于社会组织的行动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初任培训课程也必须以政策为依据。自20世纪80年代初起,公务员初任培训工作伴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进程,其发展历程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一)起步阶段(1982-1992年):

以思想政治理论和业务能力为主要培训内容1982年,原劳动人事部印发《关于〈吸收录用干部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劳人干〔1982〕147号),提出“用人单位对新录用的干部应加强思想教育和业务指导”。1989年,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中央组织部和原人事部联合下发《关于国家行政机关补充工作人员实行考试办法的通知》(人录发〔1989〕1号),要求“新补充机关工作人员考试的笔试内容为机关通用的基础知识和业务工作必备的专业知识,面试内容可依据拟任工作岗位的具体要求确定”。考试内容体现工作岗位的要求,从另一个角度是对新补充机关工作人员任职前培训内容的指导,指出培训内容要以机关通用知识和工作专业知识为重点,以任职岗位需求为导向。《通知》中还指出,对应届毕业生中缺少实践经验的,还需要安排到基层锻炼,将基层锻炼作为新补充工作人员任职前培训的重要内容明确。此阶段,明确初任培训以思想政治理论和工作业务能力为主要培训内容,但并没有形成完整的课程体系。

(二)初步发展阶段(1993-2005年):

按照少而精的原则设置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和选修课1996年6月,为提高国家公务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以适应国家行政机关高效能管理的需要,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原人事部制定并《国家公务员培训暂行办法》,在培训科目上,规定初任培训要按照少而精的原则,坚持科学性和针对性的要求,设置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和选修课;明确公共必修课包括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法律法规和政策、市场经济知识、科学技术知识、公共行政管理知识和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同时,还规定教学大纲制定和教材编写等工作的职责分工。在这样的环境下,2003年的中央国家机关统一初任培训由原人事部公务员管理司牵头组织,中国高级公务员培训中心具体承办,共有来自37个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的351名学员参加统一初任培训。培训课程包括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公务员制度与行为规范、政府机构编制与运作程序、国家机关公文写作与处理、依法行政、信息化与电子政务、公务员工作方法、公共政策等课程。2004年的统一初任培训在2003年的基础上,继续完善和创新,增加科学发展观课程。

(三)快速发展阶段(2006年至今):

开发以“四个方面、十门课程”为核心的培训课程体系2006年至今,是我国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工作快速发展阶段。《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和《2010—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的制定,全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会议和第二次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的召开,以及《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出台,为初任培训工作指明发展方向,提供重要政策指导。初任培训课程不断优化,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把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等党的理论创新成果不断充实到培训课程中。根据机关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将心理调适、应急管理、保密教育、电子政务等新知识和新技能更新补充为培训课程;地方政府结合本地特色,将省情市情介绍、民族语言学习等具有地域特色的课程作为培训内容。此阶段,开发了以“四个方面,十门课程”为核心的培训课程体系。

三、公务员初任培训课程发挥着个体角色转变和政府组织形象塑造的社会功能

初任培训课程一方面受政治经济发展和国家政策等社会因素的制约与影响;另一方面它又反作用于社会政治经济和国家政策,从而发挥其社会功能。初任培训课程通过对培训知识与内容的选择、分类、组织、分配等过程以及通过不同的课程载体、课程实施等环节和形式执行着为政府、社会培养人才,提高公务员素质的任务。为新录用公务员提供高质量的初任培训课程,通过有计划、有目的地开展培训,确保新录用公务员尽快适应工作环境和岗位,提升其政治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有利于提升公务员整体素质,也推动公务员队伍建设。初任培训课程主要发挥着两个层面的社会功能:

(一)社会个体的功能:帮助新录用公务员实现角色转变

以尽快适应新岗位初任培训通过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知识和业务技能等方面的课程对新录用公务员进行全面培训,从心理和行为两方面帮助新录用公务员消除角色冲突,顺利完成角色的转变,使其更好地理解自身所在岗位的角色定位,从角色本身出发正确认识自身岗位职责,努力学习本职岗位所需的能力和技能等问题。此外,初任培训课程促使新录用公务员自觉投入新角色,使其自身言行传达出来的个人素质与实际赋予他的角色一致,更加符合大众对公务员岗位的期望。初任培训课程是建立与保持社会及政府公务人员知识平衡的中心因素,也是使新录用公务员实现社会化的重要工具。

(二)社会整体的功能:实现公务员组织社会化和政府组织形象塑造

初任培训课程与新录用公务员组织社会化过程的关系密切。知识课程培训使公务员具备完成本职工作所需掌握的基本知识,了解政府组织的基本执政理念,通过不断输入政府组织的价值观、行为标准、组织期望,使新录用公务员认同、接受并融入政府文化。技能课程培训使公务员掌握从事本职工作必备技能,更快地适应工作需要,有利于减少管理成本,提高组织工作效率,更好地塑造组织形象。态度课程培训通过讲解政府组织制度、优秀公务员的报告、典型人物的人生感受畅谈等形式,重新塑造新录用公务员的思维方式,培养对政府组织的忠诚和良好的工作作风。初任培训是实现公务员组织社会化过程的有效手段,是熟悉规则以便在组织中生存和成功的必要过程。它促使新录用公务员对组织文化、模式认知、认同,接受组织的理念与制度,引导新录用公务员的个人目标与组织整体目标契合。

四、公务员初任培训课程

应根据培训需求和目标,随社会动态发展而不断完善既然社会因素对初任培训课程有着重要影响,在设定初任培训课程上就必然要统筹社会因素,紧密联系机构设置和行业特点,突出特色。

(一)根据政府机构、行业培训需求和目标设计课程

根据培训需求和目标设计初任培训课程,是增强培训内容针对性的重要基础。以需求为导向是培训工作的基本规律,《公务员培训纲要》要求初任培训应当以需求为导向确定培训课程和方式方法。培训目标的实现程度是检验和评价培训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初任培训课程设计若不以实现培训目标为基础,培训的针对性也就无从谈起。在实践中,中央和地方公务员主管部门坚持开展培训需求调研,认真分析初任培训的组织需求、岗位需求和个人需求,围绕促进角色转变和适应机关工作的目标设计培训内容,以思想政治理论、政策法规、机关业务、职业道德和团队建设为主体,中央国家机关统一初任培训内容突出“四个方面、十门课程”。地方和行业突出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培训和机关业务学习。此外,地方和行业结合自身实际需要设计培训内容,贴合实际,针对性强。如新疆开设的双语培训课、宁夏开设的民族宗教政策课都具有浓郁的地方和民族特色。

(二)随着社会动态发展而不断完善课程体系

在统一规范公共科目和丰富完善地方(专业)科目培训内容、做好机关工作应知应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培训的同时,要加强对新录用公务员的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培训和心理素质培训,建立培训内容动态更新机制。随着社会动态发展,不断完善课程体系是保持培训内容针对性的有效途径。《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明确要求“建立以培训需求为导向的培训内容更新机制”。时代的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对新录用公务员的能力素质不断提出新的需求,初任培训必须不断根据新要求及时补充新课程。近年来中央国家机关统一初任培训新开设的心理素质培训和廉政教育等紧跟中央政府要求的课程,地方初任培训适时增设的网络问政、诚信教育等贴合社会时展要求的课程,都体现了课程体系的动态性。

参考文献:

[1]钱民辉.教育社会学概论(第三版)[M].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

[2]赵伟.公务员初任培训的内容和方法探索[J].行政论坛,1998,01:21-22.

[3]张燕娣,李旭旦.我国公务员初任培训体系的设计———以上海市徐汇区为例[J].中国人力资源开发,2010,07:27-30.

[4]黄小叶.基于职业生涯发展的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研究[D].上海师范大学,2006.

[5]苏丽,蔡琼.基于“柯氏评估模型”的公务员初任培训效果的评估[J].统计与决策,2008,14:169-170.

[6]方凯懿.公务员初任培训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D].湖南师范大学,2010.

[7]张弦.国家公务员初任培训分析———基于胜任力视角[J].经济视角(中旬),2011,01:26-2

作者:张婷婷 单位:中国高级公务员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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