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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社会学的逻辑起点范文

时间:2022-10-19 10:07:46

舞蹈社会学的逻辑起点

格罗塞在《艺术的起源》中提出:“艺术科学的问题就是描述并解释被包含在艺术这个概念中的许多现象,这个问题有个人的和社会的两种形式。”“艺术科学课题的第一个形式是心理学的,第二个形式却是社会学的。”就存在方式而言,艺术是一个抽象概念,具体实践中要通过不同媒介与载体来呈现,这就出现了美术、音乐、舞蹈等具体的艺术形式,随着艺术研究的科学化,这些艺术形式的研究也进入了科学研究的体系,从而出现了美术学、音乐学、舞蹈学等门类艺术的学科。在众多门类艺术的研究中舞蹈学相对比较年轻,同时由于以人体动作为媒介的表现方式,使得舞蹈的本体更为突出也更加被强调。然而也正是由于这一特殊的媒介载体,使得舞蹈与社会的关系更为密切,也使得舞蹈社会学研究更加具有现实意义。作为一种社会存在,舞蹈与社会的关系老生常谈,然而对舞蹈这一社会存在的理解、分析与学理性建构却比较欠缺。舞蹈学学科建立之初,舞蹈的社会性就被视为其自身规律的重要组成,对于舞蹈的跨学科研究也被列为舞蹈学的重要方面。20世纪90年代《舞蹈艺术概论》曾提出过“舞蹈社会学”,但由于当时整体艺术理论认识的局限性,只停留在功能论的层面。后来随着对艺术社会功能论的反向运动,在反对艺术“他律”的浪潮中,舞蹈本体论兴起,舞蹈社会学也就没有再被正式提出来过。在今天的学术氛围中再次提出舞蹈社会学、建构舞蹈社会学,并非标新立异,也不是同义重复,而是基于舞蹈本质、舞蹈学科发展的思考,目的是带来对舞蹈艺术认知与实践的拓展。

一、基于舞蹈本质的思考

在艺术领域的大家庭中,各艺术门类因其自身的特点而获得一种独立的存在方式,以人的身体动作为表现方式的舞蹈艺术,其独特的媒介载体不仅形成了与其他艺术的区别也构成了其自身的本质特征。无论是柯林伍德所说的“舞蹈是一切艺术之母”,还是约翰•马丁认为的“舞蹈先于所有其他艺术形式,因为它采用的不是什么器具,而是每个人永远随之携带的,说到底是所有器具中最有力的和最敏感的身体本身”,都是在强调舞蹈本质的特殊性。在进入艺术行列之前,人的身体就已具有传递信息的功能,昂首挺胸、步伐轻快的身体语言传递出一种健康积极快乐的信息,而收缩的躯干、缓慢的步伐则传递出一种消极压抑或不健康的信息。日常生活中7%的信息依靠词语传递,38%的信息依靠音调和声响,而55%的信号是通过身体来传递的。“身体不会说谎”已经为心理学领域的一种普遍认同并应用于实践。由于身体媒介的共享,舞蹈艺术与日常化的身体行为也具有了密切的联系,这也就造成了即便是大家对艺术已经具有了明确认知的今天,在一些民间仪式中也很难分清“舞”与“非舞”界限的原因。日常化的身体语言通过艺术化的夸张与变形,形成各种舞蹈姿态与动作,也就构成了舞蹈身体语言。这一过程一般有三种方式:其一是对日常动作进行“等节奏”“等动作”的处理,如天冷的时候人们会不自觉的跺脚,将跺脚赋予一定的节奏并不断重复就形成了舞蹈中的“踢踏”;其二是将身体延长,夸大动态,例如生活中跨过一个地方的动作在舞蹈中延长其动作线,就变成了“凌空越”“大跳”;第三种方式是在延长的基础上形成各种变化,如日常生活中恋人间的相互拥抱在芭蕾中变化为用腿部动作展现这种情感,也正是由于动作发生了变化而形成“陌生化效应”,使得舞蹈身体语言产生一种特殊的美感,同时由于社会传统的制约与影响,动作的变化具有一定的限制与方向。以身体为媒介的本质特征使得舞蹈与人的关系更为密切,而人的社会属性的本质属性也带来身体的社会性特征。安德鲁•斯特拉森认为,“身体是多维度、多层次的现象,其意义随民族与性别的不同而不同,随历史与境遇的变化而变化。”

梅洛•庞蒂也提出,身体是我们能拥有的世界的总的媒介,有时候它被局限在保存什么所必需的行动中,因而它便在我们周遭预设了一个生物学的世界。而另外一些时候,身体通过行动呈现出了一种新的意义的核心:这真切的体现在像舞蹈这样的习惯性运动行为之中。有时,身体的自然手段最终难以获得所需的意义,这时它就必须为自己制造出一种工具,并借此在自己周围设计出一个文化世界。他提出的“身体图示”概念,认为身体不是并列的各个器官的组合,各个部分以一种独特的方式联系在一起,人在一种共有中拥有整个身体,因为全部肢体都包含在“身体图示”中。“身体图示”首先可以解释为身体体验的概括,还可以解释为整体限于部分的一个现象,即一个完形。那么,作为以身体在世的人来说,身体即是人的社会存在的一种“完型”。对于身体来说,即便是机体最简单的行为,也反映着生存价值诉求的辩证关系而非单纯的适应关系,舞蹈不仅是以身体为媒介的艺术形式,更是一种以身体为核心的文化现象。

“人是以身体在世的,知觉与行为都内嵌于身体的形式中,身体不是一个呈现为文化形式的客体,实际上是文化的主体即人本身。”舞蹈是一种使用身体语言符号作为媒介的艺术形式,由日常生活体语演变而来的舞蹈身体语言构成独特的审美感受,同时身体也承载着社会的历史记忆、生产生活、情感观念,是社会文化的身体表征。身体不仅是自然的更是文化的,不仅是物质的也是精神的,不仅是个体的还是社会的。以身体为媒介的舞蹈艺术,更是文化主体参与社会互动的一种实践方式。马赛尔•莫斯看来,身体是一种生理潜能,通过人们所具有的个体的训诫、约束和各种身体实践,被社会地、集中地实现。在日常变化的生活经验中,身体的性质具有极大的差异,社会习俗、阶级地位、职业群体以及时代风尚都会导致身体产生重大差异,由此也产生不同的舞蹈实践,形成丰富各异的舞蹈形态。芭蕾对“开绷直立”的要求是西方宫廷和上流社会基本身体礼仪的“延长”与“畸变”,今天共存于民间舞概念下的“原生态民间舞”和“学院派民间舞”虽然有各种互动和相互借鉴、学习,但舞蹈的呈现始终带有不可磨灭的阶级差异和群体差异。正如布迪厄所认为的,身体具有某种文化资本,这种文化资本是通过指向外部的身体的特定实践表现出来。舞蹈者的身体是社会政治文化习俗规训的产物,是时代风尚与审美趣味的集中体现,以身体为媒介的舞蹈是他们带着这些已有的社会印记参与社会实践的一种方式。以身体为媒介的舞蹈艺术由于其自身独特的本质特征,与人的关系更为密切,当我们把舞蹈看作是一种人参与社会互动的实践活动时,舞蹈体现出的特点也具有了社会性。舞蹈中舞者通过身体传递信息表达情感,观者通过身体接受信息获得体验,这一来一往并非是个人化、机械化的过程,而是包含在整个社会互动的过程中。在这其中,无论是观赏者还是表演者,都通过舞蹈的身体实践把个人与社会联系在了一起,舞蹈成为联系个人与社会的中介,而舞蹈的媒介———身体,与生俱来地就带有社会属性,也使得社会性成为舞蹈本质之一。舞蹈社会学从探讨舞蹈的社会属性出发,在多元互动、发展变化的社会背景下来关注、审视舞蹈,提供一种认识舞蹈、分析舞蹈的视点与维度。

二、基于舞蹈学科理论建构的思考

作为一门艺术形式,舞蹈随着人的出现而发生,但是作为一门科学,作为被观察和研究的对象,则是近代以来的产物。随着舞蹈学科的建立,舞蹈基础理论作为支撑舞蹈学科的理论基石责任重大,舞蹈本体论、舞蹈美学、舞蹈生态学、舞蹈身体语言学、舞蹈人类学等舞蹈基础理论的探讨应运而生,从不同视点、不同维度进行着对舞蹈本质、特征、规律的认识和把握。在此基础上,随着艺术学上升为学科门类之后,艺术学概念之下的分支学科也相应地成为一级学科,在一级学科的平台上如何扩展、坐实并形成格局化发展,是每个分支艺术学科应该思考并着力建构的。自舞蹈学科建立之初,舞蹈特征的社会性就已经被关注和探讨。《新舞蹈艺术概论》作为1949年之后第一部正式出版的舞蹈理论著作就已经提出,“舞蹈学是一种研究人体运动上美的规律性的学问,人体运动有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前者是研究有关脊椎对人体运动的作用、人体的结构和人体各部位如何相互结合,后者则是关注不同的社会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产生的不同的社会生产规律,这规律受社会关系的制约而逐渐形成,在舞蹈学上就包括了跨学科的研究,社会学的关照是其中的主要方面。”

在这一讨论中,无论是针对舞蹈动作而提出的“本能的动”与“习性的动”之划分,还是有关“表情”“节奏”和“构图”的舞蹈三要素之说,都关注到了舞蹈自身的社会性。1997年出版的《舞蹈艺术概论》首次正式出现了“舞蹈社会学”的概念,与舞蹈哲学、舞蹈生理学、舞蹈心理学、舞蹈生态学、舞蹈美学并列为舞蹈基础理论,是“创建中国舞蹈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由于种种原因,这一设想并未落实。在已有的舞蹈研究中,或多或少都关注到了舞蹈与社会的话题,但具有一定的趋同性,大多都停留在“反映与被反映”“影响与被影响”的层面。舞蹈社会学则是要在已有的认识和成果下,系统、深入、多层次地建构起一种学理认知,这在与其他舞蹈基础理论研究的对比中能够找到支点。“舞蹈生态学”是近年来非常重要且比较完整的一门舞蹈基础理论,建立在交叉学科的基础上,把舞蹈置于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系统中,探讨影响舞蹈发生、发展、表现形式等方面的因素,是揭示舞蹈自身发展规律的一门学问。在这一过程中,舞蹈生态学以舞蹈与环境的关系为研究目标,主要运用联系的、系统的认识论观点,首先确定影响和制约舞蹈的环境因素,进而探讨这些因素以何种方式、在何种程度上影响并制约着舞蹈。舞蹈社会学与舞蹈生态学在关注舞蹈形态与社会环境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关系上是一致的,所不同的是舞蹈生态学以寻找规律性的舞蹈形态特征为研究起点和终点,舞蹈社会学更加关注舞蹈形态中的个体差异。人是以身体在世的,以身体为媒介的舞蹈则是人存在于社会的身体表征,即是群体的,也显示出个体差异。尤其随着世界体系的建构与全球化进程的加速,当下任何一个地区或民族的舞蹈都不是一种静态的、封闭的、固定化的存在,所观察到的舞蹈形态既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和传承性,同时也充满了个体的创造性与场景化的变动性,这与舞蹈存在的时空、情境有关,更与舞蹈实践者的身份、地位和诉求有关。由此,只停留在一种静态的“因果论”研究范式下具有一定的局限性,而更需要一种动态的“互动论”的关照。个体与社会总是处于一种动态的关系之下,以身体为媒介的舞蹈,作为个体参与社会互动的一种实践方式,也将是一种“动态”的身体呈现。

随着对舞蹈本质的清晰化,舞蹈身体语言学也逐步建立,《现代舞的身体语言》从个体所处的社会、阶层来分析其身体语言呈现的特点,《舞蹈身体语言学》运用语言学的研究方法借助身体研究的相关成果,对舞蹈本体———以身体为媒介的动作形态进行分析,从符号象征的角度入手把舞蹈看成是一种身体语言,探索舞蹈身体语言的表意系统和表意方式。身体作为一种非语言文字系统,不仅具有语言文字承载信息、表情达意的功能,而且比前者信息量更大、更加可靠,那么以身体为媒介的舞蹈也和语言一样每个动作具有一定的意义。舞蹈身体语言学所探讨的能指与所指、语言与言语正是基于语言学研究之上,来阐述其形态背后的语言意义。这一研究不仅是对舞蹈审美层面的关注,更将其提升到文化层面。语言学研究对人文科学领域有重要贡献,尤其在20世纪60年代之后的语言学转向,更是引发了哲学领域新的思考,语言学的出现让人们将关注焦点从“是什么意义”转换到“为何生成了这一意义”,由此在对舞蹈语言的研究中,除了分析其能指与所指的对应之外,也需关注其所指产生的场景、环境,而这些都是在舞蹈的社会化过程中、在个体与社会的互动中实现的。

与舞蹈美学对审美感知、意象的探讨不同,舞蹈社会学更强调一种对现象、行为的分析。社会是一个具体的存在,舞蹈的形态、特征、规律和变化则是在社会互动中完成的,不仅是“形而上”的意象,更是一种切实发生的过程。舞蹈人类学与舞蹈社会学的差异则在于其研究的出发点和学术倾向上。前者运用人类学的方法研究舞蹈,其目的更在于通过对舞蹈的解读获得一种探寻人性、象征和文化多样性的思路,以达到对人类学发展的反思与建构,而舞蹈社会学的立场更多则是基于舞蹈学科理论建构的思考。总而言之,舞蹈社会学是基于对舞蹈本质的思考,更是基于对舞蹈学科理论建设的思考而提出并建构的。社会包罗万象,它既是一个研究向度也是一种关注情怀,在此倡导一种多元互生的社会舞蹈文化,提供构建舞蹈社会学学科的平台与基础,有利于拓展舞蹈学科和厚实舞蹈理论研究,推动舞蹈文化事业繁荣健康地发展。

作者:王阳文 单位:北京师范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舞蹈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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