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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政策执行阻力范文

公共政策执行阻力

一、公共政策执行的重要性

公共政策是政府依据特定时期的目标,在对社会公共利益进行选择、综合、分配和落实的过程中所制定的行为准则。公共政策执行就是政策方案合法化后,政府执行者通过建立一定的组织机构和组织形式,运用各种政策资源,采取解释、宣传、实验、实施、协调与监控等行为方式,将政策从观念形态转化为实际效果,从而实现既定政策目标的活动过程。

二、公共政策执行的阻力因素

(一)来自政策主体方面的因素

1、成本-收益预期。公共选择学派认为,在市场经济中人都是以追求个人经济利益为动机的,公共政策执行过程也就是公共政策执行主体与目标群体在互动中的利益选择、综合、分配和落实,政府是经济人,会进行成本-收益预期,这将影响公共政策执行主体的思想和行为。尤金·巴达克以博弈论来分析公共政策执行过程,他把政策执行过程视为一种赛局,在冲突和竞争的情况下,每一参加者都寻求得到最大的收获,并且将损失减少到最低。而每一项政策的成功与失败,往往取决于各方参加者的“战略选择”。

2、政策执行主体的自身利益需求。公共政策执行主体是人,有自身利益的追求和行为倾向,难以做到绝对的价值中立;一项政策威胁到自身利益,执行主体就有可能抵制这一政策,甚至恶意对某项政策进行歪曲、篡改。凡是对本地区、本部门有用有利的政策则传达、贯彻;凡是对本地区、本部门无用无利的政策内容则不贯彻、不传达。

3、执行人员的素质欠缺。由于政策执行者政治素质不高,对政策认识不够,无法正确了解政策本质,难以全面正确地执行政策,导致执行失误,使政策走样变形;政策执行主体业务素质欠缺,消极被动或低效地执行政策,影响和阻挠了公共政策的有效实施。

(二)政策本身的因素

1、政策缺乏明晰性,政策方案模糊不清。导致政策执行主体判断不准确,在实际执行中得不到有效的执行,相反会导致政策界限不清以及对政策的随意变通。导致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一些不必要的漏洞,给政策执行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给接受政策的目标群体带来认识上的偏差与分歧以至影响社会稳定,间接地给政策执行造成极为不利的环境和影响,阻碍政策执行的顺利进行。

2、政策缺乏稳定性与配套性。政策朝令夕改常常会导致政策互相撞车的现象,导致政策缺乏稳定性,使政策体系结构紊乱,影响政策目标群体的法定权利,导致政策目标群体对政府产生不信任感和抵触情绪,使政策执行无法达到预期效果。政策朝令夕改还会使政策产生不协调性。

(三)资源与环境因素

1、政策资源包括财政、人力、信息和权威等。目前,我国许多政策难以执行的重要原因就在于经费的缺乏。人是公共政策执行的决定因素,人力资源的开发利用是保证,但现实中,对人力资源的开发和利用还远没有达到所需要的水平。政策执行者的信息渠道不畅通,使得政策制定者不能制定出符合实际的政策,使政策的执行缺乏必要的沟通和控制。权威资源是政策执行的保障。没有权威,就不可能政令畅通、相互配合,就无法实现政策目标。

2、政策环境包括目标团体的态度和执行机构之间的整合程度。一项公共政策的出台必然涉及到多元利益群体的利益,表现为对一部分人的利益进行调整,公共政策对象对这项公共政策就会有不同的反应。从政策中获益的群体就会赞成这项政策;既无获益也无好处的群体对此项政策的态度则不十分明朗;而利益受损的群体对这项政策进行消极抵制,甚至会采取反对政策的行为。

(四)体制因素

1、信息沟通机制。从控制论的角度来分析公共政策执行,公共政策执行过程实质上是一个有效的信息流通过程。信息是公共政策执行的重要资源,是防止执行偏差的重要条件,政策信息的不对称或沟通渠道受阻,都将严重影响公共政策执行。

2、监督机制。奥斯特罗姆指出:“在每一个群体中,都有不顾道德规范,一有可能便采取机会主义行为的人;也存在这样的情况,其潜在收益是如此之高,以至于极守信用的人也会违反规范,有了行为规范也不可能完全消除机会注意行为。”政策监控是政策运行中不可缺少的环节和手段,政策监控机制不健全,表现在政策执行过程中缺乏政策的监督,政策执行效果缺乏明确的考核以及政策执行结果缺乏必要的赏罚措施。

三、克服公共政策执行阻力因素对策

(一)加强政治社会化功能,扩大政策宣传。其一,提高公共政策主体的执行水平和执政能力。这些基本技能决定了政策执行主体对业务工作的熟练程度、责任心和工作效率,也决定了他们在实际工作中对政策信息的搜集、筛选、处理和传递能力以及对政策信息的敏感程度。政策执行主体应该通过学习和培训,熟悉政策执行的活动规则,提高准确理解和把握政策规定的能力,从而为有效地政策执行奠定基础;其二,提高公共政策执行对象的政策认同感。政策执行主体应将政策执行对象群体行为所需要调适量降到最小,以减少人为造成的抵制,从而有利于政策的有效执行。加强政策宣传,提高政策对象群体的政策认同感,可以使政策执行者和对象群体认真领会和理解政策目标的具体内容,为有效的执行政策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和良好的政策环境。深入目标对象进行研究,结合其具体情况设计政策和政策执行策略,避免由于政策本身缺陷导致目标对象的不顺从或不配合。

(二)有效利用政策资源,创造良好的公共政策环境。公共政策制定部门要设立一定的程序、制度,甚至专门的机构来进行信息沟通和协调。不仅执行者、执行机构之间需要沟通协调,执行者、执行机构与目标群体之间也需要不断地沟通和协调。在政策执行过程中,为了确保政策资源的有效获得,应该注意在对政策执行资源的投入过程中坚持成本效益原则,否则也会因为资源不足导致政策执行目标执行没有结果或者是效果差。

应根据执行反馈和实际情况不断追踪决策,对执行决策不断调适,最终取得一个满意的结果。根据系统论的观点,公共政策执行本身是一个系统,而这个系统又处在一个更大的系统中,即公共政策执行的外部环境因素。公共政策执行的环境构成了公共政策执行的基础,也影响着执行的整个过程。公共政策执行也要遵守可持续发展原则,重视对自然资源的节约。

(三)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构建完善的公共政策执行机制

其一,信息沟通机制。建立健全政策执行的信息网络和政府上网工程。公共政策执行要求各级执行机构建立信息中枢系统,强化政策信息网络的运行机制,加强行政领导;加强信息网络的兼容与沟通,尽快实现政策信息工程手段的现代化。加强政府上网工程建设,加快电子政务进程。政府上网增加了群众了解政策信息的渠道,增强了公共政策执行的透明度,增加了目标群体与政策执行主体的沟通和反馈机会,从而便于社会大众、新闻媒体监督政府施政,实现政务分开,促进廉政建设,提高公共政策执行效率。

其二,民主参与机制。公民参与执行计划。通过公民参与执行计划的制定,有利于提高公民对公共政策执行的关切度,完善政策执行计划的听证制度、电视电话会议和电子行政制度,有助于公民意愿和实际情况的充分表达,可以大大降低公共政策执行的盲目性和随意性,使公共政策执行计划更具可操作性或可行性;公民参与执行监督。我国公民参与政策执行监督的主要保障机制是行政契约制。行政契约制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规范公共政策执行机关与目标群体的权利和义务,可以改变政府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双重混合角色,提高公共政策执行效率。公共政策执行的行政契约主要体现在政府和部门签订的各种目标责任书、政府与社会团体和企业法人签订的行政合同、公务员制度等;公民参与执行评估。有利于公共政策评估的公开化和有效性,也有利于加强公共政策执行的责任追究力度和行为监控力度,有利于对公共政策执行主体的重大责任问题和执行偏差问题及时披露,提高政策和法律的权威性。公民参与执行评估主要体现在公民直接或间接参与公共政策执行结果的考核制和执行人员的业绩评价的民主投票制。

其三,监督控制机制。监督机构必须强化政策执行的监督意识,认识政策执行监督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要增强政策执行的透明度,使各种政策执行活动广泛置于公众的关注和监督下;要强化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职能,制定国家权力机关对政府政策执行监督的具体形式、程序、手段以及咨询、调查、弹劾、罢免等实施方法,使权力机关的监督落到实处;要完善社会监督制度。不仅要积极开拓社会监督的渠道和方式,更要加强社会监督方面的立法,使社会监督权威化、法制化;要完善责任追究制度,促进政策执行者提高政策素质和政策水平,控制政策执行方向,提高执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