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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建设意见范文

规范建设意见

规范建设意见范文第1篇

一、充分认识加快设施农业发展的重大意义

国家把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推广做为实现农业持续稳定发展、长期确保农产品有效供给的根本出路和决定力量。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推动农业科技跨越发展是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繁荣的强劲动力。设施农业是综合应用工程装备技术、环境调控技术和生物技术,促进农业生产实现高产、优质、高效目标的生产经营方式。设施农业节水、节地、节约资源,特别是可显著改变生产条件,基本不受气候影响,能够有效规避自然灾害,是利用科技手段改变农业条件和生产方式、克服农业生产制约因素的现代技术。同时,设施农业可以充分整合土地、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大大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进一步拓展农业发展空间,优化和延长产品上市时间,可有效提升农产品附加值,增强市场竞争优势,是提高农业生产效益的有效手段。我县十年九旱、水资源匮乏、土地贫乏、自然条件恶劣,从各个方面制约了全县农业持续、快速发展。大力发展设施农业,更有利于把劣势转化为优势、优势发挥到极致,是破解我县农业发展制约瓶颈的最有效举措,是加快农业转型升级的必然选择和根本出路,也是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

去年以来,通过大力扶持引导,我县设施农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但仍然存在规模不大、档次不高、农民认识不到位等一系列问题,还远远落后于发达地区,甚至比不上周边县区,不加快发展,我们与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会越来越远,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空间会越来越小。各级各部门务必充分认识到加快发展设施农业对我县农业发展的重大意义,把发展设施农业作为全面落实中央政策的具体体现,作为大力加快农业科技推广应用的具体抓手,以更高的认识推进设施农业发展。

二、思路目标及基本原则

(一)发展思路

按照“一产抓特色”的要求,立足“科技增效、特色富民”的发展理念,把发展设施农业作为加大现代农业科技推广、促进农业转型升级、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手段和根本途径,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目标,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现代农业发展要求,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突出重点,搞好示范,循序渐进,务求实效”的建设思路,优化资金、土地、科技、人力、政策等资源配置,建立多元化的投入机制,扶持建设一批规模化、高质量、高效益的设施农业产业基地,着力发展设施蔬菜种植、食用菌栽培和设施养殖,不断完善配套技术,强化农艺控制,提高综合生产能力,打造具有我县特色的设施高效农业、精品农业、生态农业和观光农业。

(二)发展目标

2012年,全县新增设施蔬菜2400亩,新增食用菌栽培面积6万平方米,新增马铃薯网棚1000亩,新建奶牛规模养殖场28个,新增肉牛规模养殖场5个,新建肉羊规模养殖场10个,新(扩)建生猪规模养殖场4个,全县设施农业发展达到全市领先水平。

(三)基本原则

1、优化布局,集聚发展。立足中东部乡镇产业基础、区位、经济等优势,充分发挥马莲滩农业科技园、馒头营胡氏菌业等设施农业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集中打造三大设施种植区:一是打造中部设施农业观光园区。以张北镇、馒头营、郝家营、二台、二泉井、油篓沟等乡镇为重点,主要建设高标准的冬暖式蔬菜大棚、日光温室和食用菌大棚,发展高档精特蔬菜种植和食用菌栽培,并与蔬菜采摘、生态观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发展体验农业、观光农业。二是打造东部设施蔬菜产业带。以战海、三号、大囫囵、小二台、白庙滩等乡镇为重点,主要建设春秋蔬菜大棚,发展中高档错季蔬菜。三是打造西部设施花卉示范园。以大西湾乡为重点,建设冬暖式大棚,发展设施花卉种植,探索坝上地区花卉种植新路子。

2、政府引导,多元发展。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要紧紧围绕国家产业扶持政策,认真研究与之相适应的配套政策、服务措施和土地流转机制,为推进设施农业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在全面调动农民投资积极性、充分发挥农民经营主体作用的同时,要通过招商引资、技术入股等形式,鼓励专业化企业、合作社、种养大户投资发展设施农业,形成多元化发展的良好态势。

3、服务跟进,助推发展。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围绕设施大棚建设和设施化生产等相关环节,做好科技指导、农技培训、农资服务等服务跟进工作,做到解难题、办实事,强服务、促发展。

4、因地制宜,高效发展。坚持因地制宜、效益为先,着力提高种植和养殖业综合生产能力,提升经济、社会、生态效益。

三、发展重点

(一)扩大提升设施蔬菜种植

各乡镇、特别是重点蔬菜种植乡镇要抓住我县设施农业发展势头强劲的有利契机,进一步研究出台切实可行、措施得力、保障有力的扶持政策,积极采取农民自建、企业投建、入股合建等方式,引导鼓励种植大户、回乡创业人员、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等各类主体投资建设蔬菜大棚,全力推进设施蔬菜产业发展,促进蔬菜种植由露天种植向设施种植转变、由一季向多季转变、由粗放经营向精细化管理转变、由低质低效的大路菜向精细特高端菜转变。年内,全县要发展标准化冬暖式大棚或日光温室300栋以上,面积达到1000亩;新建春秋棚1000—1500个,面积达到1500亩。冬暖式大棚建设重点抓好张北镇马连滩“生态人”农业科技园续建工程,配套建设蔬菜仓储、保鲜、加工等设施,种植细特蔬菜,搞好绿色有机认证,形成精品高端种植、保鲜仓储、精细加工、包装配送为一体的产业基地。同时与新民居建设、乡村游、农家游、体验游相结合,打造形成集现代农业生产、蔬菜采摘、生态观光为一体的设施观光农业产业园。日光温室建设以张北镇、馒头营乡、二泉井乡等蔬菜种植重点乡镇为主,着力抓好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和蔬菜种植结构调整,促进蔬菜种植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进一步提高生产效益。春秋大棚建设以战海乡、二台镇、张北镇、三号乡等乡镇为重点,其他乡镇全力跟进,大力发展架豆、大棵西芹、樱桃西红柿等细特菜种植,促进全县蔬菜产业转型升级。

(二)培强拓展食用菌产业

食用菌营养价值高、经济效益显著、市场前景广阔,具有节水、节肥、省地、省工等突出优势,属于新型朝阳产业。我县水资源缺乏、青壮年劳力少等制约农业发展的因素极为突出,必须把食用菌栽培作为蔬菜产业扩品种、调结构、增效益的重要举措来抓。年内,重点培强馒头营乡胡氏菌业食用菌种植基地、油篓沟乡玻璃彩村双孢菇种植基地、郝家营乡绿键食用菌繁育基地,以及大河乡和张北镇食用菌栽培基地,新增栽培面积6万平米。各乡镇要紧紧依托以上基地,积极出台有力措施,学习借鉴,引凤筑巢,全力推进食用菌栽培,年内每个乡镇要建设1—2处食用菌栽培基地。

(三)着力推进设施养殖

设施养殖不仅是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更是在市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要求日益严格的形势下,有效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的主要方式和重要手段,是今后畜牧业发展的主要方向之一。各乡镇、各部门要积极引导广大农户切实转变传统畜牧养殖方式,加快规模养殖场建设步伐,大力发展设施化养殖,推进畜牧养殖走设施、规模、安全发展的路子。一是进一步加快奶牛规模养殖进程。各重点乡镇要积极扶持养殖大户联合建设中小型奶牛规模养殖场,年内全县力争新建50—300头规模养殖场10个;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全力推进大型现代化奶牛牧场建设,年内全县力争新建300头以上规模的奶牛现代牧场18个,总数达到60个以上。同时,各乡镇和农牧局要积极引导协调养殖场和散养农户采取寄场托养、入场喂养、以牛入股等切实可行的模式,推进散养奶牛入场,有效破解目前场内奶牛数量少、场外奶牛散养成本高的矛盾现象和“双亏”问题。二是稳步推进肉牛羊舍饲规模养殖。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出台优惠政策,全力扶持大型肉牛、肉羊规模养殖场建设,年内新增肉牛规模养殖场5个,新建肉羊规模养殖场10个。在发展大型养殖场的同时,要大力扶持农户整村连片发展肉牛舍饲养殖,引导农民利用农村闲置房舍联合建设中小型圈舍,发展肉羊舍饲养殖,积极探索全面禁牧政策下加快养殖业发展的新路子。三是大力发展生猪规模养殖。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通过争取项目、招商引资等渠道,多方筹集资金,积极扶持建设暖棚式规模养殖场,年内新(扩)建养猪场4个以上。

(四)发展壮大马铃薯网棚基地

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县马铃薯种植已形成了早、中、晚熟品种相配套,种薯型、食用型、加工型品种相结合的完整链条。特别是近几年来,我县马铃薯网棚育种技术逐步成熟,种薯繁育得到了长足发展。各乡镇要充分发挥这一技术优势,积极发动农业公司、专业合作社和广大农户投资建设网棚,大力发展马铃薯原原种网棚种植,年内,全县要新增马铃薯育种网棚1000亩。油篓沟、白庙滩、张北镇、二台镇、台路沟等马铃薯种植重点乡镇要带头先行,率先发展,力争把我县打造成为北方地区优质马铃薯种薯基地和中国北方薯都。

(五)探索发展设施花卉种植

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和人们对环境的绿化、美化要求日益提高,市场对鲜花卉的需求逐年加大,花卉种植的发展前景极为广阔。立足我县自然条件实际,下一步,要积极引进花卉设施化种植技术,克服自然气候制约。年内,以大西湾乡为重点,建设冬暖式大棚100亩,发展设施花卉种植,探索农民增收新路子。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委、政府成立由县委、政府主管领导任组长,发改、农牧、财政、水务、农开、扶贫等部门一把手为成员的设施农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牧局,全面负责规划部署、综合协调、指导服务和督导考核等工作。各乡镇、特别是有建设任务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一把手要亲自抓,并抽调一名副职领导具体抓。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都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推进措施,各部门要加强协调,合力推进设施农业发展,确保各项任务全面落实。

(二)加大政策扶持。要加大相关项目资金整合力度,强化信贷支持,扩大招商引资,引导各界投资,形成以政府投入为导向、企业等经济实体投入为主体、农民集资入股为补充的多元化投资机制,切实加大资金保障。2012年,要继续整合退耕还林后续产业、京津风沙源治理等项目资金,对设施大棚给予补贴。其中冬暖式蔬菜大棚按每棚占地1亩的标准建设的,每个棚补贴1万元;春秋蔬菜大棚和食用菌大棚均按每平米5元的标准进行补贴;对奶牛规模养殖场继续按照每平米150元的标准进行圈舍补贴。各相关部门要加大对设施农业发展的倾斜力度,积极出台优惠政策,全力支持。发改局要优先安排上级有关投资项目,农牧局要优先安排设施化生产项目,水务局要优先安排节水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产业办要积极争取产业化贴息扶持,国土、规划、环保等部门要在手续审批办理上给予倾斜,工商部门要在品牌注册、申报方面给予支持,金融部门要给予信贷支持。

规范建设意见范文第2篇

二、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包括30万元)的政府性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的竣工决算,必须经区审计局审计或由区审计局同意委托具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审计。

三、项目单位在项目竣工后的60日内,应当将相关资料报送区审计局进行竣工决算审计,逾期不报造成的社会影响和经济责任由项目单位承担。区审计局应当在接到报审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具备审计条件的审计事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和相关审计准则规定组织实施审计。

四、区审计局出具的审计报告和做出的审计决定,作为项目竣工后进行财务结算和国有资产移交的依据。项目单位必须根据区审计局签发的审计报告与施工方进行工程价款结算。

五、项目单位应严格执行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财建[]394号),项目单位管理费不得突破总额控制数费率。对未经审计的投资项目,区财政局将不予拨付决算款项。

六、区审计局采取聘请专业技术人员与本局投资审计人员直接审计、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参与审计两种方式进行审计,并采取预收审计质量保证金和抽样复核制度两种方式,加强对聘请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委托的社会中介机构的质量监督管理。

七、区审计局将通过招投标或竞争性谈判等方式,从下列中介机构中确定参与投资审计工作的协审单位:

(一)市审计局通过招投标确定的参与市审计局投资审计的中介机构;

(二)已在我区开展投资审计或注册纳税在我区,且信誉良好、质量控制体系健全、人员力量较强的中介机构。

八、根据省物价局、建设厅《关于重新制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价服〔〕86号),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审减额超过送审额10%以上部分的审计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项目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比例从支付工程款中扣除。项目单位支付社会中介机构的审计费用,必须根据区审计局印发的审计费用付费通知单。

九、区审计局、财政局除对工程造价审计外,还将对投资决策、工程管理、资金管理及投资效果的适当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

规范建设意见范文第3篇

一、提高对规范和加强城区规划建设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近年来,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立足各自职责,认真贯彻落实相关规划法律法规,积极推进各类规划的实施,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力度不断加大,规划建设秩序进一步规范。但是,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城区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中也出现了一些诸如体制不够理顺、城区村(居)民建房需求迫切等不适应、不规范的问题,影响了城市规划建设和谐健康发展。今年,我市提出了争创省级园林城市的目标,进一步理顺规划管理体制,规范和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对于创建省级园林城市、推进全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做好城区规划建设管理的各项工作。

二、明确职责,理顺城区规划管理体制

(一)明确规划管理职责。按照《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我市《关于印发安丘市规划局主要职责内部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城市规划区内规划管理职能由市规划局集中统一行使。街道、街道、河旅游开发区规划管理职能由市规划局的3个规划管理所负责实施,具体职责为:负责建成区内居民楼、安置楼(不包括房地产开发项目)及建成区外、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和证件办理,负责规划方案审批材料的上报,负责建筑物、构筑物的规划审批及批后管理等工作。

(二)理顺规划管理体制。对街道、街道、河旅游开发区的规划建设管理方式进行调整,分别从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抽调8—10名业务骨干,充实到市规划局的3个规划管理所,专门负责规划审批及批后管理等工作。所选调人员的工作由市规划局统一安排,工资、身份等关系不变。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其他人员的工作,由街道、街道、河旅游开发区各自重排,主要从事环卫、绿化、拆迁等工作。

(三)加强经费保障。街道、街道、河旅游开发区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人员工资及办公经费,由市规划局从3个规划管理所受理审批项目中收取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规划技术服务费和定点放线费中加以解决。有关费用由市规划局按规定标准收取,上缴市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后由市财政局按80%的比例返还市规划局。所返还资金,除留取10%用于市规划局规划管理所办公经费外,其余部分由市规划局按季度分别拨付街道、街道、河旅游开发区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用于解决人员工资、保险、办公经费等。

三、规范城区村(居)民建房规划审批管理

(一)严格审批程序。村(居)民建房由相关规划管理所、国土资源所(分局)会同街道、街道、河旅游开发区共同负责,建立联合审批制度。具体程序是:

1.受理。村(居)民建房,分别向所在地规划管理所、国土资源所(分局)提出申请。

2.审查。有关规划管理所、国土资源所(分局)受理村(居)民建房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三方联合进行现场踏勘,共同审查项目申报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建房条件和规划要求,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3.公示。对符合建房条件的,将其拟安排建房占地面积、坐落位置(四至)、层数和建筑面积等具体情况在所在村(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4.办理证件。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规划管理所和国土资源所(分局)分别在3个工作日内按程序办理规划和土地审批手续,并经三方定点验线后开工建设。

(二)明确审批范围。分层次、分区域逐步开展村(居)民建房规划审批工作。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实行成片改造、整体开发的,原则上不再审批村(居)民建房。其中,纳入3年内拆迁改造范围的村(居),一律不再批建村(居)民建房;未纳入3年内拆迁改造范围的村(居),若房屋确实年久失修成为危房的,可由市规划局、国土资源局与有关街道三方认定批准后进行翻建,但建设的平面位置、高度和面积必须与原房屋一致。城市建成区范围以外、规划区范围以内,确定因迁村并点近期进行搬迁的村庄,不再审批建设项目。其余村庄可按城市规划区内村(居)民建房审批条件规定进行审批。

四、严肃责任追究

街道、街道、河旅游开发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各类规划建设进行审批管理。对因越权审批、失职、渎职或管理不到位而造成违法建设的,由市纪检监察机关负责,依据相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规范建设意见范文第4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完善社区制度体系,加大管理监督和落实力度,以强化“基本素质、基础工作、基层组织”为重点,着力提升社区干部的宗旨意识、民主意识、法制观念和履职能力,提升社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提升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能力,为加快街道全面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目标任务

通过规范化建设强化年的实施,全面推进社区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建设,使社区干部的素质得到提高、突出问题得到解决,班子及干部亲和力、公信力和满意度明显提高。到2013年底,全街道“五个好”社区班子(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发展业绩好、群众反映好)达到80%以上,“五带头”社区干部(带头跟党走、带头发展致富、带头服务群众、带头维护和谐稳定、带头弘扬新风正气)达到80%以上,群众对社区班子及干部队伍的满意度达到90%以上。力争到2015年底使街道所有社区都能达到“五个好”和“五个带头”的目标。

三、工作措施

(一)规范社区干部管理,增强社区干部战斗力。健全和落实社区“两委”成员分工负责制,明确“两委”成员的工作职责和分工。加强工作绩效考核,将考核结果与社区干部的工资待遇、评先树优相结合。健全社区干部日常行为规范,坚持坐班制,按时上下班,保持办公环境干净、整洁。细化目标责任制考核,完善社区干部工作、作风、纪律、廉政建设及工作业绩考核等制度,切实推进社区干部素质的提升和社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规范社区民主决策流程,提高科学化决策水平。严格落实社区重大事项“四会两公开一监督”民主决策制度,社区“两委”例会原则上每周六上午召开一次,社区党员、居民代表大会每月最后一个周日召开一次,民主协商议事会每季度第一个周日召开一次。对涉及社区土地、合同、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社区发展、居民切身利益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及时公开、公示决策内容和结果,包社区干部要对社区事务民主决策全程参与、监督,确保社区决策的民主化、规范化。重大事项决策时,事先要对决策事项进行公示,广泛听取居民意见,并依法组织居民进行表决。

(三)规范社区工作流程,加强社区集体财务和资产监管。完善社区会计委托和社区“三资”(资金、资产和资源)网络监管机制,严格落实社区“三资”管理各项规定。严格执行社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社区经济合同管理工作制度,社区财务管理制度,社区财务开支制度。以社区预算管理和社区经济合同管理为抓手,规范社区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流程。每年按时开展一次社区清产核资工作,确保社区集体财产不流失,账物相符。

(四)规范公开形式,推进社区各项事务有效公开。综合运用社区OA、电子屏、固定公开栏、明白纸等多种形式进行公开。常规性事务的办理情况每季度至少公开一次,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日在公开栏张榜公开。涉及居民利益的重大问题,如各项政策落实、补贴发放、重点项目进展、临时性突发事件等,以及群众普遍关心的重要事项,必须一事一公开,随时公开。财务收支每月公开一次,须由社区“两委”负责人、民主理财小组组长签名,报街道经管统计服务中心审核后,于每月10日前张榜公布。

(五)规范党务工作,健全党组织工作制度。规范“七薄两册”使用,填写及时、规范,内容充实、完整,管理严格,对“七薄两册”要专人、专柜管理。认真落实党员量化管理工作,社区党组织每月组织一次党员活动,并严格按照《惜福镇街道社区党员量化管理考核办法》对社区党员进行量化管理考核,按时填写《社区党员量化管理手册》。每年6月底和12月底,由社区党员量化考核小组负责对党员半年考核成绩进行汇总,确定初步考核结果后,报街道审核。

(六)规范民意沟通渠道,凝聚社区发展合力。要结合党员承诺制和为民服务制,进一步落实社区党支部成员联党员、党员联居民的“双联”制度,党支部成员与党员、党员与所联居民每周至少要进行一次沟通交流。严格按照街道民情走访的要求,每年组织社区干部进行入户走访,全面掌握社区在发展、稳定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居民在生活工作中存在的困难,每名社区干部都要通过走访建立“民情日记”,每季度报街道审核。同时,严格按照《区市民议事制度》要求开展社区市民议事活动,与社区居民面对面交流,当面听取意见,共同协商对策,当场做出承诺,同时予以办理。每个社区全年开展市民议事活动不少于3次。

三、监督措施

(一)明确责任分工。各社区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意识,严格遵照制度、流程规定执行,切实做到落实制度不走样。社区书记、主任为第一责任人,统筹抓好各项工作、活动的组织实施与落实,对违反相关制度规定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规范建设意见范文第5篇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通过推进统计工作规范化,进一步加强我镇统计机构队伍建设、统计信用企业建设,切实提高统计工作正常化、标准化、法制化、信息化水平,促进统计工作更好地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的目标是:全面提升统计数据质量源头管理能力,统计资源综合开发利用能力、统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和依法统计能力。

二、工作范围和重点

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的范围为镇本级及本镇辖区内所有统计调查单位,重点是“四上”企业和行政村。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内容主要包括统计机构和人员、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统计调查和统计报表、统计法制建设和档案管理、统计数据的和管理、统计服务和统计信息化。

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的重点是:着力于解决统计基础建设中的存在问题,通过整改,规范统计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能;规范统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统计业务工作管理制度;规范统计工作业务流程;规范统计台账登记管理办法;规范统计调查单位源头数据管理;规范企业信用统计行为。

三、具体措施和要求

统计工作规范化是一项系统的基础工程,涉及面广、内容多、任务重。为此,各统计调查单位要充分认识统计规范化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做到明确责任、落实人员、建健制度、重在整改、以求实效。

1、切实加强对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的领导。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并作为我镇今后一个阶段的工作重点来抓。为此,建立以镇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行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日常工作实行分管领导负责制。将统计规范化建设工作纳入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会议议事日程,定期分析和解决规范化建设和整个统计工作中存在问题,督促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扎实开展规范化建设工作并听取相关情况汇报。各统计调查单位也要根据镇里的统一要求,落实领导责任、落实统计人员、落实整改重点、落实工作要求。

2、建立健全统计网络和统计队伍。建立镇统计办公室并落实人员。各统计调查单位也要设立统计岗位,调整充实统计人员,加强统计力量,落实统计专业人员的相应待遇。镇统计办公室要积极创造条件,实行综合、农业、工业、三产等专业统计人员集中办公,并建立健全统计人员岗位职责、工作考核、奖惩制度。镇和各统计调查单位特别是“四上”企业单位和行政村的统计人员,要配备具有相应计算机操作能力的统计员,并根据《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等有关规定,实行统计人员持证上岗,参加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对规模较大的企业单位,要积极创造条件,明确统计负责人、配备专职统计人员并落实经济待遇;其他企业单位和行政村要设置统计岗位、确定专(兼)职统计人员,并明确职责和要求。

3、扎实推进统计调查标准化。做好统计单位名录库建设是做好各项统计工作的前提,是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重要保证。镇统计办每月在工商企业数据的基础上认真做好镇辖区内统计调查单位名录库的管理维护工作。根据上级的要求和部署,认真做好农业、经济等大型普查以及各类专项统计调查工作,并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在日常统计报表方面,镇统计办要严格按照《统计法》等有关规定,执行上级统计调查制度,全面、准确、及时地收集和报送各种统计报表,切实提高统计报表的质量和时效。在确保辖区内各类统计调查单位按规定实行网上直报的基础上,镇统计办要及时做好催报、审核及查询工作,确保统计报表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规范建设意见范文第6篇

一、指导思想:

以省、市《规范化学校建设与管理办法》为指导,深入贯彻上级“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二十字方针,本着“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把创建规范化学校作为提高我县教育整体办学水平的有效手段,深入扎实地推进规范化学校建设。通过改善办学条件、提高队伍素质、创新管理机制、规范办学行为等,全面提升我县学校的整体办学水平。

二、工作目标:

(1)、一年内争取20%的学校通过省级规范化学校验收,30%的学校基本达到省级规范化学校标准。

(2)一年内争取90%的学校通过市级规范化学校验收,剩余10%的学校要基本达到市级规范化学校标准。

教育局将分批确定目标学校,并组织人员分期进行初步验收。被确定为目标学校不能如期通过验收的,教育局将追究校长的责任。

三、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20*年11月11------11月18日)

各学校要把规范化学校的创建工作提上议事日程,要充分认识创建规范化学校的重要意义,认识工作的必要性和艰巨性,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积极主动、迎难而上,坚决消除畏难情绪和等靠思想。要成立规范化学校建设领导小组。要召开班子会和教师会,认真领会和传达教育局的要求,统一班子成员和全体教职工的思想,让全体人员认识到创建规范化学校这不仅可以提高学校现有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更重要的是将引导学校通过科学规划、制度建设、促进教师成长,在校本课程开发和教学研究以及质量评价、师生评价等方面建立起自我提高、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长效机制,使学校走上一条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第二阶段:自评整改(11月19日------12月10日)

各学校要在吃透《规范化学校验收标准》的基础上,对照标准认真开展自评工作。自评要高标准、严要求,找出差距。能整改的,立即进行整改;不能整改的,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逐步本文来自新晨进行整改。

第三阶段:汇总情况,确定目标学校(20*年12月11日---12月20日)

各学校要于20*年12月11日前将自评报告、整改情况以及整改方案上报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教育局将根据学校的自查情况和全县的总体情况,研究确定首批目标学校。

第四阶段:初验(20*年12月21------12月31日)

县教育局将组织专门验收小组,对目标学校进行初步验收。目的是进一步全面了解学校总体情况,明确各单位的优势与弱项,确定每个目标学校的工作重点,督促整改。

四、工作重点与要求:

1、要把创建工作细化,做到全校师生人人有担子,个个有任务;要分解责任,要按照省级规范化学校的建设标准,逐条落实。

2、加大投入,加强现代化教育设施建设。要多渠道、多形式筹措资金,不断加大投入,进一步按照标准搞好各类功能用房的建设,配足配齐仪器、器材、图书等各种配套设施,尽快实现办学条件的标准化、现代化。

3、努力实现管理的规范化。大胆创新管理机制,搞出符合学校实际且富有特色的管理模式;突出抓好制度建设、教学管理、师生管理、校舍设施管理、校园环境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安全管理等,实现学校管理的规范化;要充分发挥各室的作用,彻底转变“重建轻管、重建轻用”的错误做法,提高各专用教室、图书、器材的开放率、使用率,最大限度地发挥育人功能。

5、注重体现学校的素质教育成果。各种兴趣小组、学生社团、艺术团、活动队等要扎实有效地开展活动;开展好社会实践、研究性学习、社区活动等综合实践活动,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等。

规范建设意见范文第7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富民强镇、快速崛起”的发展目标,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中心任务,切实解决农村发展中的热点、焦点问题,加强村级规范化建设,提高村干部的执政水平,推动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以提高村民自治水平、夯实农村基础工作为目标,一年见成效、两年上水平,具体目标是:全镇年内50%以上的村达标,明年全部村达标,力争用二年时间使农村的党风、民风和社会风气有一个根本性的转变,使村级基层干部执行农村政策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民主化的轨道。

三、管理重点

(一)村两委的建设

村党支部建设。建设好村党支部是村级规范化建设的关键。各村要在深入考察的基础上实行双推直选,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选拔政治素质好,群众威信高、带富能力强,能团结和带领“一班人”一道工作的的人担任支部书记。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在“三个文明”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建立健全党支部任期目标责任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村民委员会建设。严格依《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选举村委会主任。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一整套村民委员会自治管理制度,包括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村务公开制度,民主理财制度,民主评议干部制度,村规民约等民主管理制度。

(二)村级财务管理

村级财务是农村矛盾的焦点和敏感问题,必须订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和民主理财制度,全面推行财务公开、民主理财、统一审批、集中记账、村账乡管。村一切支出实行一枝笔审批,坚持先批后用,严禁白条抵库、白条入账。任何人不得阻碍民主理财小组履行应尽的职责。对离任主职村干部及时进行审计,并客观地公示审计结果。加大财务检查和审计力度,确保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运行。积极稳妥做好村级债务化解工作,杜绝新债发生。

(三)村级民主政治建设

建立健全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和民情恳谈制度,村民代表由村民小组按每10-15户推选1名,总数不少于30人。每年召开两次以上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所有涉及村民切身利益和普遍关心的问题。坚持每季度一次的“民情恳谈日”制度,充分了解民情,体察民意,倾听群众意见,重点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四)税费征收和负担监管

1、农村税费征收。常年开展税费宣传,严格执行税费征收政策,全面推行税费征收五步法即张榜公布、通知到户、干部带头、集中收缴、依法征收。推行大厅征收和定时定点征收,提高农民缴纳税费意识。严格收费范围,一事一议、义务工统筹和据实征收的生产费用都必须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一议一议筹资标准在20元以内,筹劳在8个工日内,筹资实行专户核算,专款专用。

2、农民负担监管。坚持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度,卡内项目为农业税及其附加、一事一议筹资、两工使用和合法以资代劳,并于每年4月底免费发放到户。实行涉农收费公示制度。

(五)土地承包和土地流转

1、土地承包。坚持土地承包期30年不变的政策,全面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发放到户工作。严格管理“机动地”,坚决不准以任何名义抽回农户承包田作为新的集体机动地。

2、土地流转。农户承包地使用权流转要在坚持长期稳定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前提下,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规范进行。农户承包土地经营的流转不得超过农户承包土地的剩余承包期限。土地流转要严格按照程序操作。

(六)精神文明建设

农村公民道德建设。在依法治村的同时要强化以德治村,认真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大力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努力培养“四有”社会主义新农民。各村要以《县文明公民守则》、《县公民“十不”行为规范》为主要内容,制定和完善村规民约、规范村民行为、建立村民档案,并以此为参军、升学的政审依据,增强村民的荣誉意识,营造良好的村风民风。

村民行为规范。要以黑板报、公开栏的形式,讲清制定村规民约的意义和必要性。在充分进行民主讨论的基础上召开村民会议逐条讨论通过并张榜公布。严格按章办事。自觉缴纳国家税收,实行计划生育,按规定出资出劳,学会用法律手段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不抗拒国家税收,不聚众滋事,不越级上访,积极发展家庭经济,拓宽创业门路,走勤劳致富的道路。

文明村创建。积极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努力建设富有活力的所有制结构和产业结构。向农民收取规定费用控制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农民收入和居住面积达到县规定的标准。经常对村民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宣传教育阵地齐全,计划生育工作达标;有村级三个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村民调解、治保卫等组织制度健全,村治状况良好。有计划地组织农民学习科学技术,向农民传播实用技术。积极开展健康、向上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达到农村小康文化工程基本要求。

四、组织领导

加强村级规范化建设是新形势下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客观需要,标准要求高,工作任务重,必须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稳步实施。镇成立村级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全镇村级规范化建设工作,各村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进一步量化、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人,切实将村级规范化建设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村级规范化建设整体工作的有序进行。

五、考核评比

考核实行百分制,由县、镇统一考核验收,考核平均分达80分以上为达标。

规范建设意见范文第8篇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规范社区管理为引擎,进一步健全各项制度,努力实现社区事务决策民主化、公开标准化、管理规范化的目标要求。

社区规范化建设相关制度及要求

(一)健全完善社区党务、居务、财务公开制度

对于需要公开的事项,各社区必须按照规定向全体居民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多形式公开。

一是公开内容通俗化。要严格按照标准要求确定(见附件2)公开的内容,确保公开事项要素完备、内容真实,通俗易懂、一目了然,便于党员群众明白和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二是公开形式多样化。要按照“全面、真实、及时、规范”的要求,公开形式必须以固定的公开栏(见附件3)公开为主,同时可以采取召开社区党员、居民代表会议,民情沟通日等形式,对党员群众面对面公开。有条件的社区可以采用电子显示屏、触摸屏、手机短信等形式进行公开,并鼓励创新其它公开形式,推进社区党务、居务、财务公开的全覆盖及公开形式的现代化、信息化。

三是公开时间具体化。社区常规性党务、居务、财务情况必须在每月15日进行公开,公开内容应当保留1个月的时间。动态性、阶段性事务的公开时限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并根据公开事项的内容和特点确定更新周期,对涉及社区和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要专项公开,及时公开,一事一公开。其中,对社区财务要按照《关于实行社区财务收支逐笔公开的实施意见》文件规定,对收支情况每月实行逐笔公开。

对于应公开而未公开或者公开时间不及时、公开内容不规范的社区,每发现一次,从该社区年终目标绩效考核总分中扣除2分,并进行通报,责令限期整改。对于情节严重的,视情从该社区年终目标绩效考核总分中扣除5-10分。

责任部门:纪工委、组织科、社会事务办、经管中心

(二)健全完善社区财务管理制度

1、严格落实社区重大财务事项事前报告制度

要严格按照《街道办事处关于实行社区重大财务事项事前报告制度的通知》要求,坚持事前报告、一事一报的原则,对文件确定的9大类重大财务事项和新成立社区全资或参股企业、已成立社区全资或参股企业的重大财务事项,必须实行事前报告制度。对需报告的重大财务事项,社区党组织、居委会要事前上报街道片区党委进行审查,并经街道党工委或办事处批准后,社区履行相关民主程序方可实施。

对于重大财务事项事前报告制度不落实的社区,一经查实,街道党工委将予以通报批评,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要做出书面检查,并按照财务管理制度限期整改。对于情节严重的,在年终目标绩效考核中给予该社区“一票否决”。

2、严格执行社区财务预决算制度

社区财务收支实行预决算制度。年初,各社区要按照“以收定支,量入为出,保障优先”的原则,编制年度财务收支预算方案(见附件5),经社区“两委”会研究后,报街道经管中心审核并经街道办事处批准后,提报党员、居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形成正式的预算方案。方案经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主管会计、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和片区党委书记签字后,附社区“两委”会议记录和党员、居民代表会议表决记录,报街道经管中心监督执行。年末,社区根据预算方案按实做出财务决算报告,并将财务收支决算情况向党员、居民代表大会报告,通过财务公开栏向全体居民公开。

预算一经确定必须严格执行,对超出预算范围和标准的支出,须报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同意后,经党员、居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否则不予列支。

3、严格落实合同管理制度

一是合同签订要履行民主程序。社区凡涉及出租、转让、承包、拍卖集体资产(包括土地等资源性资产)、对外投资、基本建设等内容,均需按照民主决策、分级审签的程序以社区名义对外签订经济合同,实施方案及合同条款必须经社区“两委”会集体研究,社区财务人员要列席会议并参与研究制订。合同标的额在10万以上的经济合同,在社区“两委”研究同意的基础上,作为重大事项(附两委成员签字的会议记录),报街道片区党委进行审查,并经街道办事处批准后,社区召开党员、居民代表会议,通过后方可签订实施。合同签订后三日内,社区须将合同(复印件)、会议记录(复印件)报经管中心备案。合同到期后,合同双方仍继续履行合同权力义务的,需按照新签订合同的有关程序进行续签。凡是合同不履行民主程序的,其收支一律不得入账。

二是合同管理要规范有序。各社区要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台帐,将所有合同纳入账内管理,并由专人负责,社区财务人员必须掌握合同情况,如有人员变动,要按规定进行交接。每年年底要及时归档,并对本年内有效的经济合同及合同签订时间、标的在公开栏进行公开。

三是要提高合同履约率。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要定期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研究分析,督促履约方履行责任,切实提高合同履约率。对无力履约或恶意拖欠的,要及时通过法律手段维护权益,防止合同资金沉淀流失。对发生重大合同纠纷案件的,要及时报告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凡不按规定程序签订或续签合同的社区,每发现一次从该社区年终目标绩效考核总分中扣5分,并由直接责任人承担一切责任。因公章管理人员私自盖章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直接责任人相应处理,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直接责任人负责赔偿。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经济合同台账登记不及时不完整的,每缺一项从该社区年终目标绩效考核总分中扣2分。

4、严格落实社区投资参股企业监管制度

一要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凡社区出资参与社会投资的,必须经民主程序,报街道批准后方可出资或参股。已成立的社区参股企业,要接受街道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并规范经营行为。

二要严格执行报告制度。凡是社区单向向参股企业出资、转让等,事前必须经相关民主程序,并依次向经管中心、片区党委、街道党工委报告资金拨付的用途明细,街道党工委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社区每半年向街道经管中心提报社区社区全资及参股企业经营报表,街道相关部门将根据报表进一步核实资金使用情况。

三要严格执行检查制度。街道将社区全资及参股企业列入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任期及离任审计范围,并定期(每年8月份或次年1月份)和不定期进行财务检查,检查人员由街道和社区财务人员组成。检点包括企业收入来源、支出及盈亏情况;是否存在将集体收入列入企业收入、侵占集体资产的行为;社区集体资产增值保值情况。对将社区收支转移到企业、不经规定程序审批资金、逃避街道财务监管的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对造成严重影响的违法、违纪行为,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要严格执行公开制度。社区要将全资及参股企业经营情况每半年(年)向居民公示。公示结果须经公司法人、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签字公示后,报街道经管中心备案。同时,社区于每财务年度的下一个季度前召开全体居民(代表)会议,通报社区全资及参股企业上年度经营情况,包括企业盈利(亏损)、收益分配方案、留存收益、下年度发展计划等,并将该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街道党工委。

对未经批准实施的经济往来或未按报批用途违规使用资金的,一经查实,街道立即停止办理社区一切经济事项。对将社区收支转移到企业、不经规定程序审批资金、逃避街道监管的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并严肃追究社区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造成严重影响的违法、违纪行为,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不按规定时间提报全资及参股企业经营情况报表、不公示、不报告经营情况的,每发现一次,从社区目标绩效考核总分中扣2分。

责任部门:经管中心、审计所

(三)严格执行社区事务民主决策制度

社区要建立和落实民主决策机制,社区事务民主决策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依法按程序办事和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民主决策事项和程序(见附件6)。

对于未经民主决策程序决定的社区事务,由街道办事处责令社区限期纠正,并对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责任人承担,构成违纪的给予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一年内,未按要求履行民主决策两次以上(含两次)的社区,取消该社区年终评先资格,并对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进行通报批评,取消个人评先资格。社区党组织、居委会落实决议不力或擅自变更执行内容的,由街道党工委对社区主要负责人及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在社区党员和居民代表会议上做出检查。

责任部门:社会事务办、包社区干部

(四)建立社区民情沟通日制度

一是民情沟通日活动开展的时间及范围。各社区原则上将每月15日定为“民情沟通日”,活动由“两委”班子组织召开,社区党组织书记主持。活动范围主要是社区户代表(包括党员、居民代表和普通群众代表等),原则上每次参加人数不低于社区总户数的5%—10%。

二是民情沟通日活动开展的形式及内容。民情沟通日分为全面沟通和点题沟通两部分。全面沟通主要是通报上级最新的政策法规,对社区发展规划、社区干部工作情况提出意见建议,解答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等。点题沟通主要是通过会前走访调查,广泛了解社情民意和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后,召开社区“两委”会议,进行归纳梳理,并研究确定沟通的主题和内容,在活动中提交与会人员共同参与讨论。活动中,社区干部与群众面对面沟通、心贴心交流,群众向干部进行咨询、反映问题或提出意见建议。

三是民情沟通日反映问题的办理及反馈。民情沟通日活动中居民提出的问题原则上由社区负责解答,简单事项当场予以解决或答复,一般事项3个工作日内答复,重大事项7个工作日内答复。对群众提出问题的办理结果和意见落实情况,要通过召开会议或公开栏等形式进行公开通报,接受群众监督,提高处理民情的公信力。

责任部门:纪工委、包社区干部

(五)健全完善会议及外出请销假报告制度

各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必须按规定参加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及上级召开的相关会议,如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要及时填写《社区主要负责人请假报告单》(见附件7),经片区党委和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同意后,报街道党政办公室备案。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因公(私)离开市(包括节假日、法定休息日),必须严格遵守请销假报告制度,未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批准,不得擅自外出。外出时,要填写《社区主要负责人外出请假报告单》(见附件8),报片区党委和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外出。社区“两委”及其他工作人员工作日期间外出,要填写《社区工作人员外出登记表》(见附件9)。

对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未按规定进行报告或报告未获批准的,一律视为擅自不参加会议或擅自外出,视情给予批评、责令检查、通报处理;对年度累计6次未按规定报告的,按照《关于设立社区干部岗位风险金的若干规定》要求,扣除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当年岗位风险金街道缴存部分,并扣发全年绩效工资和奖金。对于社区“两委”及工作人员工作日期间外出不登记的,每发现一次,按旷工一天处理;对于年度内累计超过3次外出不登记的,扣发一个月的基本工资。

责任部门:组织科

(六)健全完善社区每周一例会及党员、居民代表会议制度

各社区要按照《关于实行社区周例会制度的通知》要求,每周一召开社区“两委”会(可吸纳部分党员、居民代表列席会议),汇报上一周工作进展情况,并制定本周工作计划。研究重大事项,片区党委和包社区干部必须参加,会议记录“两委”成员均须签字。各社区除每半年和年终召开的党员、居民代表会议外,年度内召开的其他党员、居民代表会议要不少于2次。

街道相关部门通过现场督查、查看会议记录等形式,定期督查各社区会议召开情况,对制度不落实或落实不力的,街道党工委将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对于年度内召开的社区党员、居民代表会议次数不达规定标准的,每少一次,从该社区目标绩效考核总分中扣除10分。

责任部门:组织科、社会事务办、包社区干部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社区规范化建设落到实处。社区规范化建设工作由街道纪工委牵头,组织科、社会事务办、经管中心、审计所等部门具体负责,要做好指导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各片区党委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对社区规范化建设的指导和监督,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社区要成立社区规范化建设工作小组,党组织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组成人员要包括社区书记、主任,分管党务的社区党组织委员,居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