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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综合治理方案范文

时间:2022-08-25 05:24:33

环境综合治理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金庭镇生态环境建设,加强我镇环境综合整治的协调和监管工作,切实提升环境整体水平,努力营造环境整洁、生态宜居的美丽金庭,按照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全镇深入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引,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紧紧围绕“山水·人文”目标定位和“走进太湖时代”发展战略,按照“属地管理、疏堵结合、标本兼治、部门联动、注重长效”的总体要求,全面推进金庭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切实提高全镇环境质量水平,为建设美丽金庭、美好金庭提供扎实的环境支撑和保障。

二、组织领导

金庭镇成立由镇长为组长,有关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村镇办、文卫办、环保办、村庄整治办、城管中队、派出所、交管所、水利站、工商所、交警中队、电力站、农林服务中心、动物防疫站、环卫站等部门及各村(社区)负责人为成员的镇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并下设镇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负责全镇道路交通秩序、镇容镇貌、环境卫生、绿化养护、水环境、建设管理等综合环境整治的协调和监管工作。

三、整治目标

通过实施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消除镇域内沿路沿线两侧、景区景点、居民点的“脏、乱、差”现象,使全镇环境卫生干净、无乱设摊点、无违章搭建、无占道经营、无沿街堆放、无乱涂写、乱张贴、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无乱停乱放,使镇村环境卫生向更具标准化、长效性方向转变,切实改善人居环境。

四、整治时间及步骤

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4年3月5日前)。镇党委、政府全面部署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各村(社区)、各部门、各单位全面发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4年3月5日—7月15日)。全镇上下认真组织实施,全面打响“环境整治战役”。镇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每周调度、检查一次,各部门、单位于每周五3:00前将本周整治情况及下周整治计划上报镇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检查结果在全镇通报,对整治效果不明显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并根据年终考核和签定的责任状给予相应的处理。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4年7月15日—7月30日)。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检查评比及总结,结果列入2014年度综合考核中,对考核结果优秀的各村(社区)、部门及单位评先评优。

(四)长效管理阶段。总结验收结束后,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也将列入长效管理机制中,环境整治办作为长设机构,根据工作方案继续对全镇环境监督管理,各村(社区)、相关单位全力配合,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共同将金庭综合环境整治工作提升到新高度。

五、整治内容

(一)沿路沿线整治

责任人:顾丽明,牵头部门:城管中队,成员单位:村镇办、国土所、交管所、工商所、交警中队、环卫站、各村(社区)

1、加强整治沿路沿线私搭乱建。村镇、国土、城管等部门加大沿路沿线私搭乱建行为的巡查和监管力度,坚决杜绝各类新增违法行为,全面取缔沿路沿线蜜蜂养殖棚及相应摊位。同时,通过“拆除一批、整改一批、规范一批”,逐步消除现存各类违法建筑。

2、彻底清除沿路沿线乱堆乱放。环境整治办、城管中队加强沿路沿线联合巡查,发现农户乱堆乱放的,责令农户自行整改到位,逾期不整改的,由城管中队会同所在村(社区)强制执行;建筑垃圾乱堆乱放的,由环卫站负责清运至垃圾集中堆放点(垃圾填埋场)处理,公安、交警部门做好配合保障工作。

3、全面整治镇区乱停乱放。交警及城管部门要加强执法巡查,以金庭路、白塔路、碧螺春街为整治重点,对停车未入位、道板上停车等违规停放车辆的坚决予以惩处,要基本杜绝重点区域、主次干道违法停车等现象。

4、全面整治流动摊贩及占道经营。集中整治五小车辆修理部、洗车房、五金门市部、茶叶炒制棚等店外经营、占道经营现象。农产品上市期间,城管加强执法巡逻,取缔流动摊贩和占道经营现象,疏堵结合,集中安排至果品交易疏导点或果品交易市场。

5、做好全镇沿路沿线道路特别是旅游专线公路、环岛公路路面抛、洒、滴、漏等行为的监管查处工作。

6、环岛公路白塔湾金铎段螃蟹交易市场的集中整治和管理。

(二)村庄环境整治

责任人:胡勇,牵头部门:村庄整治办,成员单位:村镇办、文卫办、环保办、城管中队、农林中心、环卫站、水务公司、各村(社区)

严格按照“六整治、六提升”要求,在现在整洁村的标准上不断提档升级,增创一批星级康居村。特别是环岛公路建成后,以环岛公路沿线为整治提升重点,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完善工作举措,着力提升村庄基础环境面貌、公共设施配套、景观绿化美化。

(三)畜禽养殖整治

责任人:胡勇,牵头部门:动物防疫站,成员单位:环保办、城管中队、派出所、水利站、交警中队、各村(社区)

1、禁止养殖区范围内(沿太湖1公里范围内)的畜禽规模养殖场(户)坚决取缔,不得新建养殖场所。

2、限制养殖区范围内(沿太湖1-5公里范围内)的畜禽规模养殖场(户)进行全面整治,通过完善设施,做到达标排放。

3、注重标本兼治,防止被取缔的养殖户转移到村庄内继续养殖。

(四)杂船农用船整治

责任人:胡勇,牵头部门:水利站、农林服务中心,成员单位:村镇办、文卫办、城管中队、各村(社区)

1、水利站负责全镇范围内完成杂船整治任务,实现水面杂船的动态清零。

2、农林服务中心安排农用船集中停靠点,规范农用船停靠,做到井然有序。

(五)建筑施工领域环境整治

责任人:钱家龙,牵头部门:村镇办,成员单位:项目办、城管中队、环卫站

加强建筑工地管理,建立建全工地管理机制,要求建筑工地全封闭施工、文明施工,建筑物料、施工泥土不影响道路畅通和环境卫生,工地噪声不影响居民日常生活。

(六)农家乐整治

责任人:胡伟,牵头部门:旅游办,成员单位:文卫办、城管中队、派出所、工商所、医院、卫监所、环卫站、农家乐协会、各村(社区)

1、加强农家乐的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做好公共卫生及重大疫情的监测预防,做好健康教育工作,确保游客食宿的卫生安全。

2、重点对农家乐及重要旅游景点等群众聚集场所进行全面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各种消防安全隐患,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安全畅通,并组织开展消防演练。

3、切实提高旅游从业人员思想道德素质,提倡文明礼仪,坚决杜绝不文明用语,提升旅游景点形象,大力营造文明、和谐的旅游氛围。

4、加强农家乐经营管理,切实提高经营者素质,杜绝“叫喊”、“拉客”、“抢客”、“宰客”特别是拦车拉客等现象发生,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

5、做好环岛公路沿线农家饭店、经营户各类店招店牌、户外广告的监管和清理。对不规范的店招店牌、户外广告、私制移动广告牌进行清理。

(七)水环境综合整治

责任人:徐菊芳,牵头部门:环保办,成员单位:文卫办、城管中队、水利站、农林服务中心、环卫站、水务公司、相关村(社区)

重点做好太湖沿岸水体环境管理、太湖饮用水源地保护管理、太湖水草和蓝藻打捞、太湖湿地管理、太湖芦苇收割等水环境综合管理工作。

(八)重点区域环境整治

1、群力桥区域整治

责任人:胡勇,牵头部门:东河社区,成员单位:村镇办、项目办、城管中队、国土所、水利站、交管所、交警中队、电力站、农林服务中心

区域内木材、建筑市场的整治和清理。

2、林屋路沙场清理

责任人:陆亦章,牵头部门:环境整治办,成员单位:村镇办、城管中队、国土所、交管所、水利站、工商所、交警中队、相关村(社区)

林屋路段砖、沙市场的整治和清理。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精心领导。各牵头单位及会办单位要高度重视,责任领导亲自抓,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制定和细化专项整治实施方案(3月20日前交至环境整治办),明确负责人、工作组成员及联络员,细化工作措施、目标任务、考核标准等,全力以赴、主动参与、互相协调、密切配合。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坚持舆论先行,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充分利用《今日金庭》、有线电视等载体,以开辟专栏、专刊等形式,开展不间断、分层次、针对性强的专题宣传行动,实现舆论与管理互动,营造强有力的整治工作氛围。

(三)各司其职,形成合力。按照镇环境综合整治办牵头,属地管理、条块结合、部门联动的原则,环境综合整治办要切实抓好面上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推进,各牵头单位要协调好配合部门的工作,根据本总体方案制定具体的行动方案并扎实推进,建立健全专项整治情况信息上报制度,真正做到各部门全力配合牵头部门的氛围,公安部门要全力做好支持保障工作。

(四)突出重点,注重长效。制定切实可行的长效管理制度和机制,切实加强环岛公路沿线、重点区域和主次干道的整治,并做到定人、定岗、定责任、定效果,切实抓好落实,巩固创建成果,杜绝回潮和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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