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资料文库 破坏林业生态建设专项整治行动范文

破坏林业生态建设专项整治行动范文

时间:2022-06-18 09:40:54

破坏林业生态建设专项整治行动

一、指导思想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地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明传发电〔〕26号)精神,结合新形势对生态环境的高标准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省政府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要求,以加强林业生态建设,打击毁林开垦、非法侵占林地、实施停耕还林为重点,遏制林地流失,构筑绿色生态屏障,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任务目标

通过这次专项行动,集中打击毁林开垦、非法侵占林地、滥砍盗伐等违法违规行为,对被非法开垦的林地,做到一年全部停耕,坚决遏制毁林开荒继续蔓延的势头,全面恢复林地。

三、实施原则

坚持停、封、造、管相结合的原则。

停:各乡镇要把本区域内非法侵占的林业用地彻底清查,全部停耕,坚决禁止任何形式的非林项目耕作。

封:各乡镇要结合实际,对已经停耕林地中天然更新能力强的地块、不适合造林的地块、当年未造林的地块采取封护措施,让其自然恢复植被。

造:各乡镇对已经停耕的地块,适宜造林的要按照县政府下达的年度造林计划,三年全部还林。要明晰权属,优先考虑林地经营者的承包权,签订还林合同。坚持谁造谁有实行三七分成,林权单位得三,承包者得七,大力提倡发展以蓝莓为主的经济林,积极鼓励社会各界以多种形式参与造林。年度确定的重点地块必须全部还林。

管:各乡镇要建立管护长效机制,加大管护投入,成立管护队伍,落实管护责任,层层签订责任制,巩固停耕还林成果。对破坏停、封、造成果和新发生毁林开垦行为,依法进行严厉打击,决不姑息。各包保部门要配合乡镇抓好管护工作。

四、工作重点

(一)开展林地清理。各乡镇要组织力量,对本区域内被侵占林地情况进行认真清查,彻底摸清被侵占林地底数,分类登记造册,重点乡镇特别是抽水乡和万良镇要集中人力、物力、财力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全面普查,并于年月日前将总体情况上报县专项行动指挥部办公室。

(二)制定实施方案。各乡镇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同时要加大法制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农民自主还林,各村屯也要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明晰产权,签订还林合同。

(三)依法停耕还林。坚持自主还林和依法还林相结合的原则,重点对公路、铁路沿线明显裸露地块,村镇周山、林中的挂画地块;河流沿岸、水库周边生态区位重要的地块;坡度较大、开山到顶的地块;以年至今新开垦的地块实行优先还林。对拒不还林的由所在村集体统一收回,重新发包还林。触犯法律的依法进行严厉打击。

(四)苗木供应。初步统计全县毁林面积为3万余亩,苗木由林业局提供,营造以红松为主的混交林,红松苗276万株,其他苗木276万株。

五、实施步骤

专项行动分三年实施,每年检查验收一次,年最后总结验收。年具体实施步骤分六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各乡镇、村屯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大力宣传林业生态建设的清理重点、具体内容和标准,消除群众的观望和侥幸心理。要层层召开动员会,将林业部门制定的宣传单、宣传手册、政府通告发送到每个农户手中,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避免农民购买种子化肥等物资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广电局要开辟专栏,全程跟踪报道。林业局要组织宣传车利用高音喇叭,深入毁林开垦严重乡镇、村屯,大力宣传林业有关法律法规及保护生态的重要意义,为专项行动营造良好氛围。

(二)清查摸底阶段各乡镇要组织镇村力量,召开会议统一安排部署,全力开展清查,清查要到村、户,彻底查清被侵占林地的总面积、搞好造林施工设计。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对目前确认需要停耕还林的林地,分类登记造册,建立台帐,签订合同,明确各乡镇、各村屯、各家各户停耕还林面积,村里张榜公布,要做到停耕还林地块、苗木、时限、责任人和管护责任五落实为集中实施停耕还林奠定基础。

(三)制定方案阶段各乡镇根据清查结果,按照停、封、造、管原则,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制定本地停耕还林方案,明确停耕还林任务和时限,上报县专项行动指挥部办公室审批,村屯方案由所在乡镇政府审批。同时组织力量开展停、封、造等项设计,抓好地块、资金、苗木、人员、技术各项环节落实,为全面实施停耕还林做好充分准备。

(四)停耕还林阶段各乡镇要按照方案要求,对清理回来的林地按照本乡镇停耕还林计划,全面抓好落实,分三年完成停、封、造、管任务,达到应清尽清、应还尽还。

(五)打击处理阶段这一阶段分为两个时段:月日至月日为集中打击阶段。公、检、法、司部门组织力量,重点查处一批有影响的案件,抓捕一批违法犯罪分子。为集中铲除作物阶段。各乡镇、各包保部门对不按要求停耕还林,停耕还林地强行种植或复垦的依法集中进行铲除。

(六)总结验收阶段。县委、县政府组织专项行动检查组对各乡镇进行检查验收。重点检查各乡镇、村屯停耕、封育及造林完成情况。对各乡镇任务完成情况全面检查验收,并把验收结果在全县通报,对专项行动中的单位和个人兑现奖惩。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高位推进。县委、县政府成立专项行动指挥部,县长任总指挥,部分副县级以上领导任副总指挥,各乡镇党委书记、镇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主管副县长任主任。成立宣传报道、严打整治、信访接待、考核监督4个工作组。各乡镇、各部门要成立相应领导组织机构,一把手负总责,以有力的领导、坚决的态度、有效的措施推动专项行动取得预期效果。实行县领导包乡镇和部门、乡镇包村责任制。

(二)广泛宣传,大造声势。要坚持宣传先行,丰富宣传载体,创新宣传形式,把法律法规宣传贯穿于专项行动始终,广泛宣传制止毁林开垦、实施停耕还林的重要意义以及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为专项行动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和浓厚的舆论氛围。要送法进村、送法入户,让广大农民懂得非法侵占林地的危害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增强广大群众对保护森林资源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取得全社会对这次专项行动的理解和支持。

(三)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各乡镇、各部门和专项行动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步调一致,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包保乡镇的县级领导要把专项行动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对重点乡镇、重点区域亲自督办,重点问题亲自调度,认真部署,确保成果。各乡镇政府是打击毁林开垦、非法侵占林地工作的主体,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领导,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工作的重中之重,认真组织,全力实施,确保专项行动取得预期效果。各包保乡镇的责任部门要与当地乡镇密切配合,倾注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指派专人,一抓到底,协调县领导帮助乡镇完成好侵占林地清查和停耕还林任务。各工作组要按照各自职责,充分发挥各自作用,做好专项行动宣传报道、信访接待、严打整治、考核监督等环节工作。做好各种情况收集梳理,及时提供给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为决策提供有力依据。

(四)依法实施,狠抓落实。公、检、法及有关部门要紧密配合,对排查摸底结果及获得的案件线索依法依规进行严厉查处。对历史形成的钉子户霸王村要集中力量依法坚决打击。对毁林开垦、非法侵占林地种植农作物、造林成活率低于41%地块继续间作农作物,违反《退耕还林条例》种植农作物的行为,要出重拳、抓典型,无论涉及到谁,一律严查到底,决不手软。行动中各乡镇、各部门要注意工作方式方法,加强宣传教育引导,认真向农民群众宣讲政策,阐明利害,化解矛盾,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五)强化监督,严格奖惩。县委、县政府建立严格的专项行动考核机制,制定相应考核办法,与各乡镇和包保责任部门签订责任状。各乡镇、各相关部门也要层层签订责任状,严格考核,考核结果与干部政绩、经济利益挂钩。此项工作实施问责制,对工作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组织不力、完成效果不好的乡镇及责任部门进行处罚,并追究单位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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