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4-11 03:48:14
各科室、各基层司法所:
为加强基层司法所固定资产的使用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促进司法所财务管理有序化,加快基层基础设施规范化建设,我局将对各基层司法所开展资产清查工作,为加强领导,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实施,制定本方案。
一、资产清查范围
各乡镇司法所所有的固定资产,即利用各级财政资金或县局协调资金统一采购、购置并由各司法所使用的业务用房、办公设备及交通工具等。
二、资产清查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和职责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资产清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我局成立资产清查工作组,负责我局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资产清查各项具体工作。
三、资产清查的工作目标
1、全面摸清各司法所“家底”。真实、完整地反映各基层司法所资产状况。全面核查所有财产配置的基本情况。
2、查找司法所内部资产管理的薄弱环节。通过清查工作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资产管理,完善相关制度,保证资产安全完整。
四、资产清查工作的步骤及时间安排
本次资产清查工作从4月份全面启动。
(一)前期准备阶段(4月1日至4月10日)
1、成立资产清查工作小组,明确职责;
2、制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范围、内容、时间、步骤等;
3、召开相关部门和科室负责人工作会。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11日至4月30日)
1、单位自查:包括财务清理、财产清查、填写《司法所固定资产清理表》。
2、上报材料:4月30日之前,将《司法所固定资产清理表》电子版及有关备查资料上报到县局办公室。
(三)资产核实阶段(5月1日至5月31日)
资产清查工作小组对各司法所上报的资产清单进行核实。
(四)总结归档阶段(6月1日至6月15日)
对核实后的资产目录进行汇总,并对本次资产清查工作进行总结。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全局各部门、各司法所要切实提高对本次资产清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在资产清查工作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严肃、认真、高效、优质地完成各项工作。
2、遵守纪律,实事求是。要认真执行资产清查相关规定,工作中做到全面彻底、不重不漏、帐实相符,保证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
3、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要如实清查反映存在的问题,保证及时申报,不瞒报虚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总结,制定整改措施,并完善相关制度,巩固资产清查成果。
4、认真总结,材料归档。资产清查工作完成后,要认真进行总结。将各种材料按照规定及时归档,妥善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