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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系统大讨论主题实践活动方案范文

时间:2022-10-16 03:48:36

司法系统大讨论主题实践活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决策,根据市委、市政府、市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内开展“解放思想、转变作风、科学发展、崛起浙中”大讨论主题实践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省、市系列决策和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以积极履职、服务发展为目的,以加强思想教育、破解发展难题、强化监督检查、创新社会管理、完善体制机制为抓手,解放思想,寻找差距,明确目标,落实责任,促进工作作风进一步好转、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为全面推动我市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和作风保证。

二、主要任务

通过开展“解放思想、转变作风、科学发展、崛起浙中”大讨论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转变作风、真抓实干,不断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创先争优意识;提升科学发展能力、执行能力、创新能力、攻坚破难能力和做群众工作能力;大兴学习之风、思考之风、求真务实之风、艰苦奋斗之风、团结协作之风和民主清廉之风,以思想的大解放和作风的大转变推动我市司法行政工作的科学发展。

(一)开展破陈规、转作风,“解放思想、转变作风、科学发展、崛起浙中”大讨论活动。围绕“思想解放,科学发展如何实现;改善民生,百姓富裕如何确保;优化服务,优良环境如何打造;干事奉献,责任担当如何体现”及“为什么要牢固树立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本质要求是什么”、“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我该怎么办”等内容,通过座谈、论坛、撰写心得等形式组织开展大讨论,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不断增强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对职业岗位的认同感、归属感、荣誉感。通过深入的讨论,增强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明辨是非的能力,强化群众观点、增进群众感情、自觉践行为民服务宗旨,真正将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开展“进村入企帮扶”活动和“两排查一促进”活动。一是扎实开展领导班子调研。班子成员有针对性地选择一个或多个基层单位进行蹲点调研,围绕破解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难题,确定一至两个专题,研究问题、提出对策;二是建立联系点制度。班子成员结合分管的工作,联系一个或多个基层单位,采取交流、走访摸底等方式,切实了解情况,加强帮扶,解决实际问题,培育创新创业的先进典型,努力把联系点建成改革创新的试验点、科学发展的实践点、社会和谐的示范点;三是开展大走访活动。实行机关、基层联动,坚持民生优先、服务为先、基层在先的原则,组织广大司法干警和法律工作者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深入基层一线、深入人民群众调查走访,听民声、察民情、解民忧,送温暖、送法律、送平安,进一步提高运用群众语言、掌握群众工作、解决群众困难的本领;四是深入开展“两排查一促进”活动,把“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落到实处,把“调解优先”理念贯穿司法行政工作全过程,最大限度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五是进一步丰富法治实践载体,深入创建“民主法治村(社区)”、“诚信守法企业”和“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规范创建工作,提升创建质量;六是开展助推民营经济发展律师服务年活动,推进律师走访中小企业、为成长型中小企业免费“法律体检”、“助推中小企业发展”法律宣讲等专项行动,积极开发新型融资项目等公证服务新产品,保障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有序进行;七是深化农村法律顾问制度,努力探索法律资源与农村共享的工作机制,农村法律顾问建设率达100%,通过农村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加强,不断促进农业增长、农民增收、农村发展;八是认真开展“法律援助服务为民创优年”主题活动,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便民措施,降低受援门槛,简化程序和手续,扩大法律援助的受援面;坚持“12348”法律咨询专线每季社会舆情分析报告制度,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解决社会问题提供科学依据。牢牢把握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公益、专业、便民的性质,努力为广大群众提供“窗口化”、“一条龙”、“一站式”的法律服务。

(三)开展创先争优“双强争先”活动。按照组织创先进,党员争优秀的目标,深化创先争优成果,将创先争优活动和党员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在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等一线岗位开展争创“共产党员模范示范岗”活动,全体党员佩戴身份标识上岗、公开承诺、接受群众监督,开展岗位竞赛。进一步梳理影响制约作风建设和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和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结合创先争优实践活动整改落实方案,研究提出整改措施,进行集中攻坚,力争在活动期间解决几个影响制约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创先争优活动成果。

(四)开展人民满意窗口建设活动。重点加强法律援助窗口、公证处等窗口单位建设,推动司法行政系统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通过开展创群众满意窗口和优质服务品牌、党员示范岗等活动,促进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建立和完善岗位责任、服务承诺、办事公示、限期办结、投诉处理、绩效考核、责任追究等机制,提高行政效能,提速工作过程,提高服务质量。

(五)开展法律服务行业行风建设专项整治活动。健全执法执业考评评价体系,修订完善《律师事务所百分制考核标准》,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律师、法律工作者诚信档案。推进案件评查工作,每季组织一次办案质量、规章制度等方面的检查,律师事务所重点检查律师事务所统一收案、收费制度、律师收案告知制度、办案质量监督卡制度、律师参与重大、敏感、群体、涉恶涉黑案件报告制度;法律服务所重点检查法律服务所统一收案、收费制度、收案告知制度、办案质量监督卡制度、如实向社会表明身份制度;对公证处进行规章制度和公证案卷检查。

三、方法步骤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解放思想、转变作风、科学发展、崛起浙中”大讨论主题实践活动,从2012年3月开始至12月底结束,分组织准备、整改促进和总结提高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制定方案阶段(2012年3月中旬)。

成立“解放思想、转变作风、科学发展、崛起浙中”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召开动员大会及时进行动员部署,教育引导全体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充分认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参与教育实践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认真落实、巩固提高阶段(2012年3月中旬至10月底)。

主要任务是:1.调查研究、理清思路。通过进村入企走访、召开座谈会、社会问卷调查、蹲点调研等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摸清司法行政当前存在的主要困难,开展政策的宣讲,化解社会矛盾。2.开展讨论、查找问题。解放思想,广开言路,联系司法行政实际,深入开展学习讨论,认真查找在服务发展,促进和谐,推动工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方案。3.破解难题、落实整改。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切实破解“办事难、推进难”的突出问题和事关发展、事关民生的重点、难点问题。

(三)总结评议、巩固提高阶段(2012.11月初至12月底)。

全面总结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在开展“解放思想、转变作风、科学发展、崛起浙中”主题实践活动过程中涌现出好的个人和好的做法,不断完善提高,进一步健全作风建设、思想建设长效机制。从制度上巩固“解放思想、转变作风、科学发展、崛起浙中”主题实践活动成果,对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先进个人和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活动中思想不够重视、工作不主动、落实不到位、措施落实不力的,视情予以通报批评直至追究相关责任。市局拟将作风建设情况纳入年度干部综合考核内容,作为干部选拔作用的重要依据,真正让想干事的有机会、敢干事有舞台、会干事的有作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把开展主题实践活动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司法行政工作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坚持领导带头、率先垂范、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市局成立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部署和检查指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活动的具体组织和实施。

(二)精心组织,科学统筹。坚持与深化创先争优活动紧密结合,与开展“进村入企帮扶”活动和“两排查一促进”活动紧密结合,与开展人民满意窗口建设活动紧密结合,与开展法律服务行业行风建设专项整治活动紧密结合,科学谋划,统筹落实,协调推进,努力做到主题教育活动和主题实践活动与各项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三)创新载体,营造氛围。充分利用普法网站、法律服务网站、公开栏等活动载体进行宣传,组织司法行政干警、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演讲比赛和征文活动,大力开展先进表彰等活动,努力营造开展活动的浓厚氛围。

(四)围绕重点,全员参与。全体司法行政干警,法律工作者要结合自身岗位特点,深入讨论,剖析思想,检查作风,查找问题,分析原因,落实整改措施,各科室、处、中心、所和每位干部职工、法律工作者都要撰写一份自查自纠报告。

(五)强化督导,务求实效。要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工作基调,切实加强对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和主题实践活动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活动中出现的负面问题,认真落实整改。同时建立领导联系点制度,局领导按照分工,分片监督指导,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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