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资料文库 水利局采砂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范文

水利局采砂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范文

水利局采砂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了切实加强涪江**段采砂管理工作,维护正常的采砂秩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全面规划,科学开采,市场配置,依法管理”的原则,整顿规范涪江**段采砂秩序,严厉打击非法开采、超限运输和非法改装车辆行为,消除安全隐患,促使采砂业主和当地群众自觉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促进砂石资源合理有序开发利用,确保涪江**段堤防、电站、桥梁、耕地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任务

(一)依法严厉打击涪江**段河道管理范围内无证采砂、许可过期采砂、超范围、超许可的开采量采砂和不缴纳砂石资源费等非法采砂行为。

(二)依法严厉打击在禁采区采砂作业,危害堤防、电站、桥梁安全的行为。

(三)督促采砂企业在采砂区域内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对采砂企业设置在河道内的堆料场和采砂遗留的弃石堆要限期清除;限期不清除的,要依法强制清除。

(四)依法严厉打击擅自转让、租赁耕地用于砂石开采的行为,对毁坏的耕地要责令有关责任人予以复耕,对因采砂形成的坑堆要责令回填平整。

(五)全面清理整顿各类采砂船舶、船员无证无照、证照过期、证照不齐、证照不符等行为,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航道安全、严重污染环境、私自改建扩建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船舶、码头,要坚决依法查处、取缔。

(六)依法严厉打击超限超载运输、无证运营和非法改装车辆行为,对非法改装车辆要采取拆除、破解等措施,防止损毁道路、堤防、电站、桥梁等。

(七)依法严格采砂企业基本安全生产条件,全面清理采砂企业安全生产证件办理情况,杜绝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砂石企业要限期整改或关闭。

三、工作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区县政府为整治主体,市级相关部门负责督促指导。为期3个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年11月1日至**年11月10日)为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阶段。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对辖区内的采砂企业、砂石运输车辆等情况进行调查摸底,逐一核查,登记造册。拟定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做好动员安排部署等工作。

第二阶段(**年11月11日至**年12月31日)为集中执法整治阶段。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综合执法整治。

第三阶段(**年1月1日至1月31日)为巩固提高和建立长效机制阶段。对集中执法整治阶段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建立长效机制。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整治责任。涪江**段沿岸区县、乡镇政府一把手是属地采砂管理的行政责任人,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成立采砂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细化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将专项整治行动的各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落实到具体的单位和个人。要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采砂活动的管理,做好采砂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市水利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农业局等部门要认真履职尽责,指导区县开展好专项整治工作。

(二)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要加强对《水法》、《防洪法》、《土地管理法》、《公路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让沿江群众、采砂业主和运输人员了解砂石开采、运输管理的有关规定,增强法律意识,依法有序开采砂石。要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的作用,有针对性地重点曝光一批典型案件,及时宣传整治工作采取的措施和效果,营造砂石资源合法有序开采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加强督查,严格考核问责。市政府督查室和市级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限时整改并跟踪整改结果。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整治不力,造成本地采砂管理秩序混乱,偷采、超限运输活动猖獗的有关责任人,要严肃追究责任;对纵容非法采砂活动,为非法采砂通风报信、提供保护,给工作造成损失或者在社会上造成极坏影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各地要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参与采砂的情况进行全面清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四)认真总结,建立长效机制。各区县、相关职能部门要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加强制度建设,规范管理,逐步建立规范砂石开采、运输管理的长效机制,确保非法采砂、运输现象不反弹。采砂整治专项行动结束后,各区县要认真总结,并及时书面上报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