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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学中的风险研究综述范文

时间:2022-10-21 03:51:02

政治学中的风险研究综述

一、政治稳定风险

政治稳定风险主要指的是有关政治统治面临的挑战和威胁,其又可以细分为三种类型:政治安全、政治稳定和政治冲突。

1、政治安全从本质上而言,人类政治学研究就是一个追逐政治安全的历程。政治权力作为一种必要的恶,对被统治阶层而言,它存在必然意味着风险,所以在一定意义上,政治权力具有原罪。古今中外政治学家的研究其实大都耗费在探究如何去减少这种原罪上,经过他们的探究,逐渐发现政治权力之所以“恶”的根本原因是统治阶层统治权力的不受约束,所以政治学家们希望以民主的手段去代替专制主义统治,这在西方政治史上表现为民主与专制的长期斗争过程。在人类政治生活的早期,在王权政治或者宗教政治形态下,“朕即国家”,“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君王们拥有生杀予夺的至高权力,这种任意杀戮的权力就将风险带给其治下的所有臣民。为了保证民众的安全,政治学者思考出对君王的权力的制约的方法,从而发展出宪政制度,以法律的形式对王权进行制约,保证王权在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发展出议会制度,以另外一个权力中心制约王权;发展出选举制度,以定期选举取代世袭制,使得权力的专断可能被减到最小;形成理性的官僚体制,从而保证政策的稳定和理性;培育和发展强大的公民社会,以强大公民自治组织的进行自我管理,以此划清政府与社会的边界,从而也达到了对政治权力进行制约的目的。在民主制度逐渐建立起来之后,出于对担心民主的过度强大也可能会造成政治的不安全的顾虑,从亚里士多德开始,一直到埃德蒙•伯克,约翰•密尔和托克维尔等政治学家都对“多数人暴政”保持着强烈的警惕,他们害怕当民主制的政体中出现分歧时,公民中的多数往往会对少数施加最残酷的压迫,而这种压迫甚至比我们之前所能畏惧的单一的王权统治更加残暴得多,在这样一种群众的迫害之下,每个受害者处在比其他任何迫害都更为悲惨的境地。而苏格拉底被民主所诛杀,中国的运动式政治民主等事实确实证明了这一点。但是,从整个人类的政治发展史来看,完善的民主制度相对地更有利于安全的实现,当然,当然究竟哪一种更为安全的政治模式会出现,我们都在期待。

2、政治稳定政治稳定主要是针对统治政权而言,主要探讨的是政治统治权威在其统治范围内的合法性危机问题,如果大量出现民众对既有政权机构的不认同甚至反抗行为,则意味着政权面临被瓦解和倾覆的风险。对此讨论最早的讨论是马克斯•韦伯关于政治统治的稳定性与合法性关系的论证,当代政治学家戴维•伊斯顿对合法性的基础作了进一步的探讨,他把政治合法性的来源归于意识形态、结构和个人品质三方面,基于系统分析理论,他提出了特定性支持和散布性支持的丧失,即意味着政治成员对政治系统合法性认同的丧失,从而产生政治不稳定。哈贝马斯认为晚期资本主义时代“合法性意味着某种政治秩序被认可的价值”,进而他提出了“合法化危机”是影响政治晚期资本主义国家政治稳定的主要因素。萨缪尔•亨廷顿提出了关于政治稳定的三个著名的公式:社会不满=社会动员/经济发展,政治参与度=社会不满/流动机会,政治动乱=政治参与度/政治制度化,政治动乱即意味着政权统治的不安全。这些为我们探讨政治稳定提供了比较好的理论支持和分析框架。中国学者在借鉴西方政治学家有关政治稳定论述的基础上,将其应用与中国政治实际,发展出了中国政治稳定的相关理论。他们将马克斯•韦伯、哈贝马斯和伊斯顿等人关于政权合法性与政治稳定的关系的讨论应用于中国政治实际认为,中国之所以能保证长期的政治稳定,主要是因为经济改革红利的共享使得政权获得了长期的合法性认同,政治保持长期稳定;基于亨廷顿观点的基础上对政治稳定的讨论,认为中国作为后发外生型国家,在政治改革和政治稳定的关系处理上,首先保证了政治秩序的稳定,而不是盲目的进行政治改革,因此没有走上类似苏联解体的道路,从而实现了政权的长期稳定。对“中国模式”与中国政局长期稳定之间关系的讨论是近年来的热门话题,一些学者分析认为中国模式的魅力就在其具备以下基本特征:即实践理性、强势政府、稳定优先、民生为大、渐进改革、顺序差异、混合经济及对外开放等。正是在这样的“中国经验”支持下,保证了中国的长久稳定,而没有发生大的政治动乱。当然这一判断是否准确,相关讨论还仍在继续。

3、政治冲突当代政治冲突的研究是从对西方政治学者及其学说的引介开始的,早期主要涉及科塞、达伦道夫、李普塞特等相关学者的论说,近年来的引介主要涉及爱德华•A.杰简哈根的需要层次理论在政治稳定上的应用、柯尼欧曼尼斯•S.考特索基斯的社会融合与政治稳定的研究、特德•罗伯特•盖尔的政治镇压模式视角对政治稳定的研究、歇尔•狄龙的政治受挫模式下对政治稳定的探讨、克雷斯汀•亚历山大•达文波特基于冲突边界控制模式对政治稳定的研究等。这些理论基于西方发达国家民主政治的政治现实,认为虽然政治冲突对政治安全有不好的影响,但是只要冲突是在可控的限度内,就可以将人们积压的不满情绪有序的释放掉,进而会有益于政治安全;有的政治学家甚至认为,适当的政治冲突可以起到对政治系统的新陈代谢作用,从而有效的保证正字系统的良性运转,所以对待这样的政治冲突行为应该少用和慎用政治镇压等极端性惩罚措施。这些理论就为西方民主政治的发展和政治稳定提供了理论支持,而西方各国近些年的政治事实也证实了这些理论的效用,其有效的化解了西方政治生活中出现的各种冲突,如受中东民主化浪潮的影响,美国也出现了“占领华尔街”等示威游行活动,它并没有造成巨大的社会动荡,在被迫停止后,美国的政治生活依然正常运转。中国关于政治冲突的讨论最早在诸子百家时候就开始了,主要集中在治与乱的讨论上,如孔子在《论语•季氏》中提出“天下有道,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天下无道,礼乐自诸侯出”,认为不管是君王、大臣还是民众,只有大家能各安天命,特别是臣子和民众做到“不在其位,不谋其政”,就可以化解政治冲突,保持政治安全;韩非子在《韩非子•扬权》中提出,如果在政治生活中“一栖两雄、一家两贵、夫妻持政”,则必然导致政治冲突的产生;老子在《道德经•三十六章》中指出,要做到减少政治冲突就要做到“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不要轻易的使用武力,以无为之法治民,无为方能大为,从而实现政治的长治久安。周代开始的嫡长子继承制的确立,被认为是化解王权继承中的冲突与斗争的一种优选方式。但是古代的政治冲突的讨论更多的是一些意见,并没有形成系统性的理论分析框架,真正系统化的政治冲突的讨论最早见于当代学者王浦劬教授提出的“心理对立说、价值对立说、资源争夺说、环境互动说等理论中。而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阶层差距的拉大,各种社会矛盾层出不穷,就为政治冲突的研究提供了新的经验依据。从这些冲突的事实出发,政治社会学者更多的活跃其中,于建嵘在对李普塞特“一致与冲突”理论、斯科特的“生存伦理”理论、查尔斯•蒂利的竞争性抗议、反应性抗议和主动性抗议理论以及李连江等人的“依法抗争”理论进行批判性吸纳的基础上,提出了“抗争性政治”的分析框架来分析中国面临的政治冲突的类型。他认为上访是中国政治生活中化解政治冲突风险的有力途径,但由于维稳是国家的“刚性需求”,它不停的挤压着民众的上访空间,从而使得上访的功效在不断递减,由此,他呼吁一种“韧性维稳”机制的建立来化解政治冲突。当然这一类政治冲突正如于建嵘等人所言的那样往往只是涉及个人利益,因而其政治效用是有限的。而最近几年的一些政治冲突如乌坎事件、新疆7•15事件,西藏3•14事件等冲突事件则已经开始触及到政治选举、民族分裂和宗教斗争等政治命题,所以相应的政治冲突理论研究的需求已经产生。

个人命运主要是对政治生活中个体生存层面所面临的政治风险的探讨,这些研究最早主要散见于历史学、野史轶事、文学作品中。中国古人很早就有了中很早就有“伴君如伴虎”的政治智慧,认为从政是一个高风险的活动,尤其是开国功臣,往往会因为功高盖主而被杀戮,“功成而身退”才是他们规避风险的良策。据《史记•越王勾践世家》中曾经记载:范蠡离开越国之前,曾给文种写过一封信言道:“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越王为人长颈鸟嘴,可与共患难不可与共乐,子何不去?”,即认为文种继续待在越王身边必然面临被杀害的风险,文种没有听从其建议,而范蠡的预言在不久之后就被应验。所以中国古代文人面对政治的诡秘和凶险,总结出了“有道则现,无道则隐”的生存逻辑,可谓良苦用心。作为君王或者领导人,他们也承担着巨大的风险,仅就大家所熟知的一些领导人而言,如以色列总理拉宾被枪杀,美国总统林肯和约翰•肯尼迪被谋杀,印度两任总理英迪拉•普里雅达希尼•甘地和拉吉夫•甘地也都遭到暗杀,巴基斯坦前总理贝娜齐尔•布托被刺身亡,伊拉克前总统萨达姆被执行绞刑死亡,利比亚前总统卡扎菲被乱枪打死,除此之外,其他受到监禁和判刑的领导人还有许多。这些领导人在位时都曾经权力巅峰的弄潮儿,而最终却一个个落得不可善终,足见政治之凶险于政治精英而言可能更甚。对于普通公民而言,个人命运与政治的关系则表现的更为明显,处于治世,则可以养家糊口,享受天伦之乐,处于乱世,则命如草芥,而这种可能只是非常特殊的情况,真正的政治事实却是:兴百姓苦,亡百姓苦。到了近现代社会,因为民族国家对整个社会规划能力和反思性监控能力的增强,如果国家政策失当,民众面临的政策性风险境则更为明显。正是基于此,徐友渔在谈到精英外流时认为“精英们移民的主要动因是为了获得安全感,他们凭经验和遭遇认为,在自己生活的社会,不稳定的因素太多,未来是不确定的,自己的前途不是可以根据自己的行动和决断做出合理预期的”,与其说精英们不爱国了,不如说精英们非常务实,只要他们在国内能感觉到安全,他们一般不愿背井离乡去国外发展,他们之所以移民是因为他们想过上“守法的、有道德的公民不必担心自己的自由和权利被权力机关剥夺;在从事经营活动和其他任何正常活动时,不必对政府工作人员进行贿赂就可以顺利进行;在遇到麻烦时,可以指望廉洁奉公的警察或是独立审判的法院”的生活而已。基于以上判断,学者们得出了个人政治安全感的获得必须依靠政治的民主化进程和法制化进程需要再进一步积极推进论断。

二、风险的政治学化研究

与上文提到的对政治生活中风险的研究不同的是,也存在一种以政治学化视角切入而对风险展开的研究,笔者之所以认定其为政治学化的研究,是因为其只是把风险作为一个外生变量,对某种类型风险与政治生活的关系做了些相关性的探究而已,并没有真正形成对风险的政治学讨论,但是其毕竟使用了一定的政治学分析工具对风险进行过研究,所以我们姑且称之为风险的政治学化研究,以区别于本文所要主张的风险政治学的研究。这种类型的研究主要涉及两种类型,一种是对环境或者生态风险对政治生活的影响的探讨,形成了绿色政治的相关理论,另一种是探讨新的社会发展阶段———风险社会阶段,各种频发的风险对于政治生活和政治结构的影响与挑战,形成了风险社会理论中有关研究的部分。

(一)绿色政治

随着人类现代化进程的加快,人类在改造自然的同时,对自然造成了大量的破坏,空气污染、土地沙漠化、水土流失、森林锐减和气候变暖等环境灾难日益严重。基于此,有别于环境工程、生态学等学科的研究视角,一些学者从政治学视角切入,对环境和生态问题展开研究,探讨环境恶化对政治系统造成的挑战以及政治系统所应该做出的反应和调整。与生态学和环境工程等学科注重对自然生态的研究不同的是,绿色政治着重考察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社会和政治原因。如马尔萨斯在《人口原理》一书中探讨了人口与环境和资源之间的关系,认为人口政策的调整是环境保护的重要手段;罗马俱乐部给出的报告《增长的极限》中指出资本主义的增长方式是人类环境破坏的根本原因,从而提倡一种零增长的发展模式来实现环境保护的目标;科尔曼的《生态政治》一书中则对资本主义生态危机进行了更为详细的论述,指出在集权主义的权力集中模式下,参与型民主方式对生态的改善必然是以失败告终的,所以他提倡以社区治理的社群主义模式来对抗集权主义,从而实现生态政治的目标;吉登斯在《气候变化的政治》中提出了有关气候政治的四点建议:第一,把气候变化与日常生活勾连起来;第二,坚持气候政治上的第三条道路;第三,实现企业、消费者和政治领导人之间的联合,集体应对气候变化的挑战;第四,把气候变化与地缘政治结合起来。之后很多学者都进入了这一领域,形成了大量的著作和成果,其中比较优秀的有安德森的《政治与环境:关于生态危机的读本》、卡普拉的《绿色政治:全球的希望》、托卡尔的《绿色的选择》等等。这些学术成果的研究与绿色政治运动是同步的,随着这些理论研究的进展,绿色政党在西方国家的政治生活中也纷纷崭露头角,有的进入议会,有的甚至成为政治官员。绿色政治的研究在国内起步较晚。郇庆治主持翻译了丛克里斯托弗•卢茨的《西方环境运动:地方、国家和全球向度》、多布森的《绿色政治思想》、穆勒—罗密尔《欧洲执政绿党》、默里•布克金的《自由生态学:等级制的出现与消解》、萨拉•萨卡的《生态社会主义还是生态资本主义》、塔基斯•福托鲍洛斯的《当代多重危机与包容性民主》、约翰•德赖泽克的《地球政治学:环境话语》等,从而引导了中国大陆绿色政治研究的风潮。而国内其他有关绿色政治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对中国传统思想中的生态智慧的挖掘和马克思主义理论中生态理念的阐释等方面。而在政治生活层面,面对严重的环境安全问题,政府在2006年10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五中全会上,正式将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确定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的一项战略任务。并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了“坚持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速度和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使人民在良好生态环境中生产生活,实现经济社会永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作为党和政府执政的基本理念之一。

(二)风险社会视角的研究

风险社会理论主要由乌尔里希•贝克和安东尼•吉登斯等人提出,风险社会理论是以反思性现代化作为其理论基础,在此基础上他们认为“风险这个词好像是通过西班牙或葡萄牙人传入英语中的,……后来这个词就用来指代各种各样的不确定的情况”,即他们认为风险是一个现代化的产物,其“直接与反思性现代化的概念相关,风险可以被界定为系统地处理现代化自身引致的危险和不安全感的方式”,所以现代风险,即人造风险,往往是因现代化而发,官僚制、民族国家、跨国公司、民主政治、现代科技等现代化的产物是现代风险产生的根源。这些理论中从政治学角度对风险的探讨主要集中在贝克对现代风险分配的阐释上,他认为风险“是指完全脱离人类感知能力的放射性、空气、水和事物中的毒素和污染物,以及相伴随的短期和长期的对植物、动物和人的影响。他们引致系统的、常常是不可逆的伤害,而且这些伤害一般是不可见的。”在这个风险定义的基础上,他认为风险社会一个是以风险的暴增和累加为特征的崭新的社会发展阶段,它对政治系统提出了挑战和要求,而风险对政治系统的影响要体现在风险的分配不均所产生的后果上,“在发达的现代性中,财富的社会生产系统地伴随着风险的社会生产。相应地,与短缺社会的分配相关的问题和冲突,同科技发展所产生的风险的生产、界定和分配所引起的问题和冲突向重叠”,从而提出了有关风险分配的命题。如果说政治就是有关分配的问题,那么贝克认为财富分配的利益政治和坏处分配的风险政治在分配逻辑上存在着根本性的差异:风险也依照阶级模式进行分配,但是其分配逻辑是刚好倒过来的,财富在上层集聚,风险在下层集聚,财富的贫困与风险的累积实现了重叠,从而加剧了阶级的分化结构。进而他认为,这种风险分配的不平等结构是以风险感知、处理和转嫁能力的不平等为根源的,所以“那些发现自己作为风险制造者而处于公众声讨中心的人,竭尽全力通过在工业中逐渐制度化的“反科学”的帮助来反驳对他们的指控,并试图提出其他的原因和祸根。”从而可以逃避对风险的责任承担,就产生了风险责任规避逻辑。同时,也存在另外一种风险分配逻辑:风险分配也遵守一种“飞去来器效应”,即因为风险作用方式的无序性和超时空性,那些早先在风险中获利者,最终可能也必须承担风险的后果。从而形成了风险分配的两种逻辑,而正是这两种逻辑的作用,使得在政治生活中,存在一种“集体的不负责任”机制,当民众在政治议题中要对风险责任进行明确化时,却遭到现有政治系统的歪曲与打压,于是,在民意无法在现有政治框架下得到伸张的情况下,民众就在在现有的正式结构之外发展起来一些专门针对风险议题的社会运动,人们通过示威、游行、静坐和拒购等政治活动方式来表达自己的政治诉求,政治议程或因此而改变。吉登斯从社会构成理论出发,认为现代化的动力主要是时空分离,脱域机制和反思性知识三者的相互作用,推动着社会从传统过度到现代。社会在去传统化的之后,社会结构出现了变迁,从而现代社会成为一个“失控的世界”,敏对这个失控的世界,可以采取政府与民间合作的方式走一条风险治理的“第三条道路”来控制和化解风险,其思路和贝克的观点大同小异。贝克和吉登斯被认为是风险研究中的制度主义者,因为他们认为风险社会的政治活动方式发生了变化,相应的制度安排需要调整,这种调整过程更多的是在原有制度框架下的职能转变。至于新的制度安排,则往往是在现有制度无法承担的新的职能的地方出现,未来时代原有的性质的机构可能会被更多的被直接参与决策的自主性制度安排所替代。很多的溢出现有制度框架的社会运动、游行示威,新的政治团体,论坛,甚至暴力行动逐渐成为政治生活的常态。

三、批判与讨论

上文笔者分析了与风险相关的政治学研究成果,此处笔者将对这些成果进行必要的讨批判性讨论:

(一)政治风险理论批判

政治安全理论探讨的是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做可能遭受的政治风险,政治稳定理论主要是针对国家政权而言的,探讨国家政治权力可能遭受到的不安全影响,政治冲突理论则主要是从政治社会学的角度出发,探讨一定的政治框架内各种政治团体之间的斗争与妥协的情况。我们不得不承认政治风险理论的研究,对于人们在面对捉摸不定的政治权力格局调整时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对于人们规避政治风险,维护自身安全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但是从上面的理论梳理我们也可以看到,虽然政治风险的研究非常重要,但是目前研究仍然不是很深入,无法满足人们对于政治安全的现实需要,所以进一步的研究正在被期待。虽然政治风险学重要,但是其自身局限性也是非常明显的:其一,研究对象局限于机构或者个体在政治生活中面临到的风险,没有讨论人们面临的其他风险;其二,在研究视角上,把政治生活中的风险看作一个外生变量来看待,缺乏对风险作为内生变量视角的考察。人类在生产生活中面临的风险不仅仅限于政治风险,除去此之外,还有自然风险、科学技术风险、环境风险、经济风险、文化风险等等,而面对如此多的风险,如何保证人类生存的安全。故探讨一种更为宏观的能统一各种风险理论的理论研究势在必行。

(二)对风险政治学化理论的批判

1、绿色政治理论批判绿色政治学坚持的是以环境为中心,区别于传统政治的以人类活动为中心的研究取向,它有利于人们在政治活动中规范自己的政治行为,从而达到保护环境安全的目标,这对于解决因为现代化的高度发展而导致的环境破坏问题而言,确实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我们必须看到,不管是深绿政治还是浅绿政治的提出都主要是针对人类行为的任意性和盲目性而提出的,其只是把目光放在环境问题上来进行思考问题,所以难免具有一下缺陷:其一,其具有明显的道德呼吁和宗教“启示录”色彩,在面对受强大利益驱动的环境破坏行为时,强有力的制约作用往往难以实现,在而今道德和宗教衰微的情势下,更是如此;其二,自然中心主义的取向,在一定程度上往往与人们的基本理性常识相背离,从而在根本上很难被人们接受,从绿党在政治生活中的不得势来看,就可见一斑;其三,过于注重环境要素的考量,较少考虑到影响人类安全的其他要素,因而总是被批判为“片面的真理”。

2、风险社会理论批判风险社会理论作为当代社会研究风险的重要理论之一,表现了比较强大的生命力,自其产生开始,就广受关注。有甚者因为其中涉及到了风险的分配问题、风险社会的政治运动和政治制度变革等政治命题,就按照政治是对社会资源的权威性分配的概念来比对,认为风险社会理论开辟了风险政治学研究的先河,其实事实并非如此。其研究的明显不足体现在:其一,在横向层面上,只是将风险看作一种社会现象来研究,他们将社会风险与工程风险、自然风险割裂开来,只进行社会风险的研究,而忽视自然风险和工程风险的研究;其二,在纵向历时性层面,把目光放在一种新的社会形态的研究上,即认为在后工业化时代有一个崭新的社会形态———风险社会阶段,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新阶段,从而忽视了对以往社会形态中风险现象的研究;其三,风险社会理论中涉及到的政治学的部分内容,只是论及到了风险社会阶段所面临的各种类型的风险所引起的相应政治结构的变化,而并没有对其它社会形态下的风险和对其它类型的风险进行过相应的分析。可见,其研究更多的是一种风险的社会学研究。

3、风险政治学化研究的分析绿色政治注重探讨人类行为对环境所造成的风险的研究,风险社会理论则从不仅探讨人类行为对于自然环境造成的风险、也探讨了人类对自身造成的风险,从而使得人类对风险的研究更为全面,尽管如此,两种理论的缺陷依然明显:第一,两者都预设了自然环境风险的终结,认为人类已经战胜了自然,并且人类已经反客为主,具备了危害自然的能力,而这一点显然是欠妥当的。即使是在这些理论的发源地的达到国家,地震、飓风以及其它自然灾害的发生依然是不可测的,所以我们没有理由盲目乐观地认为我们已经战胜了自然风险。退一步再说,就算是我们认为人类现在已经具备了足以和自然抗衡的能力,甚至有了破坏自然的能力,但是这仅仅是在地球范围,如果将跳出地球范围,将视野延伸至整个宇宙范围,那么一个我们无法预料的陨石随时都可能让整个地球毁于一旦,我们又何所谓战胜了自然呢?所以这一假定最多只在地球上的少数发达国家的少数领域中存在,超出这个范围,就面临着错误的同化。第二,绿色政治和风险社会理论在研究对象的范围上都具有局限性,只把某一种类型的风险或者某一个社会发展阶段的风险作为研究对象,使得其理论的适用范围受限而效用大打折扣。绿色政治只研究环境领域,风险社会制把后工业社会作为研究对象,而整个人类所经受的风险又岂止如此呢?所以,一种对更为广阔的时空范围内风险的统一理论的研究变得非常必要。通过上面的梳理和初步探讨,我们发现了两种与政治学相关的风险研究成果,它们在风险治理的实践中也确实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体现了一定的解释力和优越性,但我们仍有必要进一步探讨这些理论的不足与缺陷,以便为新的理论的产生提供基础。政治风险理论探讨的是政治权力或者政治体系所造成的风险,是把政治看作风险产生的外生性变量来看待;风险政治学化理论考察的是由一些类型的风险所引发的政治结构的变化以及政治系统的回应,把风险看作是政治结构变革的外生性变量。所以两者都具有共同的欠缺:对风险与政治的研究都互把对方看作外生变量来展开研究,而忽视了一个很重要的视角,即对风险的内部政治结构的讨论。这就为本文的研究提供了理论和逻辑起点。

四、风险政治学的建构

在对现有的政治学视野中的风险研究成果进行探讨和批判之后,笔者试图提出一种新的研究范式的尝试———风险政治学研究。下面主要对这一范式的问题意识、研究逻辑,和分析框架做概括性的论述。

(一)问题意识

理论建构之所以必要往往体现为现实的焦虑与不满,否则再完美的理论也可能会沦为无病呻吟,所以好的理论的产生必然基于明确的现实问题。风险与人类相生相伴。在古代社会中,自然中的毒蛇猛兽、地震火山、疾病瘴气随时可能取人性命,部落与国家间的战争与仇杀让导致生灵涂炭,君王与当权者的暴政会民不聊生。这些风险不仅在现代社会依旧存在,而且现代科学技术又带来了新型的风险,诸如染色馒头、地沟油油条、瘦肉精猪肉,避孕药的黄瓜、硫磺熏姜、塑料奶茶等等;人在旅途,可能面临车祸、动车事故、桥梁垮塌、船舶沉撞等威胁;住在家中,所住的房子可能是质量不过关的豆腐渣工程,也可能在睡觉时房子被强拆;我们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可能就会呼吸到有毒气体;更有甚至,一次核泄漏事件则会让我们的家园寸草不生。总之,风险与人类如影相随。一般情况下,大多数人会这样认为:既然风险对人类而言的是“坏”东西,只要是思维正常的理性个体,必然以趋利避害为取向,当他们面对上述风险时,正常反应是避之惟恐不及,然而事实果真是这样吗?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看到的却另外一番场景:在正常的生活状态下,人们并不会因为车祸的可能而不出门,不会因为存在有毒食物就不吃饭,因为空气污浊而停止呼吸,因为手机、电脑的辐射而停止使用它们。在一些极端情况下,人们却会因为饥饿而去抢劫和犯罪,他们似乎并不害怕被逮捕和判刑;没有学历和权势的妇女为了养家糊口不惜出卖自己的身体,好像她们并不在意性病和艾滋病的感染;士兵们清楚地知道战场上的冲锋可能会中弹而亡,但是他们仍然选择战斗,似乎并不害怕死亡。于是,种种违背常识的现象摆在了我们面前,我们所能看到的一切是人们对风险的容忍和不在乎,而不是极力的规避和逃离。当然,对此每一个学科都会形成自己的解释和判断,而政治学对此当作如何解释呢?如果说政治学就是对分配问题进行研究,而风险政治学就是对风险的分配问题进行探究的话,那么从政治学角度出发,对人们面对风险之时的所作所为进行阐释的话,这就涉及到风险分配的问题,由此,可以提出一个理论预设:一定存在某种原因使得一些人群承受和容忍了那些本该无需容忍的风险。就将一个实际生活中的现实难题转化为一个政治学的理论命题:风险的不公平分配格局为什么会被人们容忍和接受的?换句话说,就是风险的不公平分配格局是如何被合理化的?当然,由上面提到的悖论现象可以引发出的问题会有很多,但是为了保证本项研究主题的单一性和明确性,本文只选择这一命题展开讨论。

(二)回应与展开

在对上文提及的问题进行尝试性回答之前,笔者认为有必要对风险本身的特性进行认识,继而尝试性的提出一个势科学视角的分析框架:

1、风险界定对上面提到的问题要尝试进行回答,首先有必要对风险本身的特性进行认知:(1)就风险是的时空关系而言,它不但存在于自然界,而且存在于人类社会,就时间范畴而言,它不仅仅在人类历史上一直存在,在新的人类发展阶段也并没有消失,反而似乎越来越多。(2)就风险的存在形式而言,风险不仅仅是一种是实体性存在,也是一种关系性存在,所谓实体性,即其作为一种危害的趋势的实在性,所谓关系性存在主要体现为与人相关性,也就是说,如果脱离了人来孤立的探讨风险,是无法给其定性的。(3)就风险的行为逻辑而言,风险是一种事实,也是一种趋势,。说其是一种趋势,是因为危害并没有发生,即它只是一种危害的可能性状态,而不是一种危害的事实和结果,如果把风险看作是一种危害的事实的话,那么风险也就不能称之为风险,而是灾难或灾害了;他也是一种事实,即一种趋势的事实,这种事实是确实存在着的。(4)就风险的存在状态而言,风险是一种关系,而这种关系具有明确的指向性,即是对风险施加者和风险承受者之间的一种方向性关系状态的概括,风险的这种特性是风险区别于其他现象的重要特征。风险是复杂的,它不仅是长时段、跨空间、方向性存在,而且能将贯通自然界与人类社会。我们该如何对其展开研究和分析呢?理论研究之所以不同于就事论事的经验对比和街头巷议的泛泛而谈,就在于其高度的抽象性、概括性和系统性。人类社会至今所进行的理论抽象无非以两种方式展开,一种是哲学抽象,一种是数学抽象。对于人文社会学科而言,面对人类社会的各种研究对象,我们的“每一次概念化都要以某些哲学承诺为基础。[23]”所以,往往更多采用的是哲学抽象的方式展开研究。但是哲学抽象有一个致命的弱点,就是在理论建构和逻辑推演过程中所使用的最小分析单位———概念,往往是一个在操作层面无法再继续细分而展开讨论的“空壳”,从而使得人文社会学科的研究往往沦为“概念的旅行”,作家创作成了作家自己在不断编造新概念和去解释和代替旧概念的过程,而学术对话则成为作家之间互说黑话的“概念战争”或是价值判断的意识形态争夺活动。到了近代,出现了哲学的语言学转向之后,学术研究变为纯粹的“语言的游戏”,这种现象就使得人文社会学科缺乏切实可操作的分析工具,很难搭建起共同探讨的对话平台和行业评价机制,因而很难实现学科的自主和自强。而自然科学在面对各种自然现象时,则采取数学方式进行理论抽象,数学工具的引入和使用,使得自然科学的研究具有了极强的可操作性,得以搭建起良好的分析平台,从而实现了自身学科的繁荣和对话的可能。可见,面对不同的分析对象,人们所所采取的分析手段也有所不同。而就风险研究而言,风险既是一个自然科学领域“物”的现象,也是人类社会的“事”的存在,针对风险的这一特性,这里我们可以尝试综合采用哲学抽象和数学抽象两种方式来对其展开研究,一方面满足这一分析对象的特性,另一方面取两种学科之所长。

2、分析框架如何落实上文提及的分析方式呢?本文将以关系主义方法作为研究的哲学基础,以势科学理论作为研究分析框架进行展开。笔者已撰写另文对现有风险研究的范式进行梳理和批判,认为以往的研究范式不能满足风险这种特殊分析对象的需要,所以提出了关系主义思维方式在风险研究领域的应用的可能性。所谓关系主义是指一种共在关系论,即认为事物的性质只有在一定的关系框架中才能被定位,否则,无法判断事物的性质。具体而言,以上文提及的风险特性为例来看,要判定一种现象是否具有风险,必须同时考量以下几种关系要素:第一,能动者的要素,即单一的风险关系存在于承受者和风险施加者之间;第二,事的要素,必须有风险的事实,即一种施加者施加于承受者的风险危害的趋势的事实,第三,关系要素,风险必定是存在于特定时空条件下,从施加者指向承受者的一种指向性明确的关系结构。那么这种对风险的要素抽象如何在具体的分析中被利用起来呢?关系主义哲学抽象的作用只能发挥到这个程度,再往下发展只能用更多新概念对其进行再界定,但是进一步的再抽象化已经不太可能。这种情势下,既然自然科学科学和社会科学的势是同一个对象,那么当社会科学对其无能为力时,自然科学角度的研究起到的效果也是一样,所以我们可以尝试采用数学抽象工具对风险的要素进行转换,把要素抽象为数学变量,建构起一个的分析模型,就可以对其展开数学分析了。这个过程具体如何体现呢?风险是一种趋势(Po-tential),人文社会学科有非常多的势,比如势不可挡、顺势而为、有权有势、仗势欺人,但是在大多数情况下,这些势只能被感悟,而无法进行逻辑分析。在自然科学中也有很多对势的研究,比如电势,势能、量子势、化学势等,这些“势”是可以被逻辑化推理研究的。势科学这样表达“势”:势=差别÷距离,势是比例关系,是斜率,具体可以用坐标系来这样表达,如图1。在自然科学中,势等于差别除以距离,但在社会科学这中关系不容易表示,故有必要将这种数学化的语言变换为人文社会学科的哲学性话语,于是,我们可以用差别乘以距离的倒数来对,即用差别乘以联系来表示势的逻辑关系。这样的话,在自然科学里是:斜率大者就势大,反之,则势小。这而在社会学科中就转换为:差别越大联系越紧,则势越大,反之、则势越小。具体到风险问题上,如果一个能带给另外一个相比而言较大的威胁,而且它们之间的联系紧,则认为前者对后者的风险势大,反之,则认为其势小,或者风险关系不成立,这就就完成了对风险势的数学化抽象过程。如何用政治学的视角对风险势理论展开研究呢?这是一个倒着推演的过程,我们要研究风险势的作用机制,首先需要研究风险权力的作用机制。因为自然科学的势和社会科学的势是一回事,所以,我们可以直接将自然科学中对势的研究理论对应到社会科学中来使用。首先可以在哲学层面将物理学上的“force”等同于政治学上的“power”,即把物理学上的力等同于政治学上的权力,这样的话,就可以对政治学上权力概念进行逻辑推演。具体可以这样处理,在牛顿经典力学中的力学公式是:F=ma,而其中的a是加速度,是一个比率,是一个表达方向的矢量,就是我们要表示的势,F为政治学中的权力,m为阻尼,于是公式就转换为:风险权力=阻尼×势,势=差别×联系,所以,风险权力=阻尼×(差别×联系)。所以我们看到,风险势越大,就意味着风险权力越大,就将风险势和风险权力联系起来,也就将风险势理论引入到政治学的范畴中来,从而实现了对风险政治学的数学化研究的尝试,为风险的政治学研究提供了分析框架。如何以风险势理论来解答前面提到的命题呢?则需要理性风险人假设理论,风险层次理论等的探讨的展开,特别是经过风险层次理论的研究,我们就可以断解释不公平的风险分配结构是如何被和合法化的。但是由于篇幅所限,将做另文处理。

作者:马光选项继权单位:华中师范大学政治学研究院博士生办华中师范大学政治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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