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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建筑与音乐的美学关联范文

时间:2022-06-09 09:16:52

宗教建筑与音乐的美学关联

自由宗教在自然宗教和启示宗教之间存在,将绝对意识体现在艺术的感性形式上,而这时的审美主体的意识就可以在审美对象中达到对自身的观照,这样就达到了自身与审美对象的统一,绝对意识和艺术作品的统一。公元6世纪的基督教音乐形式为格里高利圣咏,是由教皇格里高利一世整理的一种简单的无伴奏的单声部音乐,因其旋律线非常平缓,所以也被称为“素歌”,其英文名称plainsong就是指平的歌曲的意思;而同一时期的教堂建筑也是对罗马时代作为法院或会堂的巴西利卡进行旧物改造利用,这种时代精神的心理是由于基督教的禁欲主义,以及流传一时的关于公元1000年世界末日的传说,使得当时的这种“凑合对付”的艺术形式略显粗糙甚至是幼稚。这种情况直到公元8世纪的加洛林文艺复兴才得以改观,这时欧洲出现了统一的查理曼帝国,政治经济生活相对稳定,加洛林王朝的统治者虽然是文盲,但懂得加强文化复兴的重要性,为宗教活动服务的艺术形式也得以发展。宗教对艺术的影响还体现在宗教内容成为艺术创作的题材,宗教的思想渗透了艺术创作的内容。基督教的关于上帝创世和人能死而复生的学说改变了人们关于生与死、历史与命运的看法,从而形成了艺术中的罪恶与惩罚、出生与死亡等系列主题。加洛林文艺复兴期间,宗教音乐形式出现了平行奥尔加农,这是在演唱实践中即兴增加一个平行四度或五度的声部而产生的形式。宗教建筑则出现了在罗马建筑旧址上重建或模仿罗马时期圆拱的罗曼式建筑,该建筑是真正意义上的符合宗教活动需要而建造的。随着公元1000年的世界末日说的破灭,宗教谎言第一次被戳破,人们开始反思禁欲主义,由此引发了中世纪文化的第二次飞跃,即哥特艺术时代的到来。

虽然“哥特”这个词是被后世强加的表示野蛮落后的蔑称,但在当时却代表着进步。尽管教堂主张美是闪耀着神性的光辉,但艺术作品却不是这些神职人员的专利,尤其像建筑这样的艺术是需要普通劳动者参与的,既然普通人能参与到其中,那么就不可避免地会带入一些自身所处阶级的审美意识[3]。哥特艺术就是源自人民大众,通过与天主教会之间的斗争,逐渐占领了当时的文化阵地,开始注重对形式的追求。哥特时代的主教堂与宗教音乐的产生都是源于对形式的探索。教堂建筑最常见的结构形式是尖拱,尖拱的几何形态就是两条竖直的侧边由一个弯曲变化的“拱顶”联系起来。人们由这个简单的形体,发展出许多结构复杂、富有逻辑的建筑。例如公元13世纪的哥特式教堂,其巨大的石质穹顶,高大的玻璃彩窗无不是以最基本的拱通过对称排列或旋转而形成的。两个筒拱交接成为十字拱,这样就营造了一个简单的三维空间,这个简单的空间可以向四周扩展,形成了丰富的平面。另一方面,拱的纵向叠加,形成了教堂建筑的承重结构,同时也营造了一种向上升腾的宗教气氛,孕育出一种与人体尺度形成鲜明对比的空间氛围[4]。它利用垂直和纵深两个方向的尖锐对立,使审美主体产生敬畏的幻觉,这符合基督教所宣扬的神秘主义和不可知论。同时期的音乐形式也是由一种基本形式发展而来,那就是平行奥尔加农。就如同哥特建筑中的尖拱一样,以这种简单的形式为基本单位,变化出各种复杂的形式,导致了平行奥尔加农演变成自由奥尔加农、花唱式奥尔加农和有量式奥尔加农。这种手法一直到现代的音乐创作中也可以觅得踪影。哥特时期的音乐和建筑更是通过“巴黎圣母院学派”紧密地联系在了一起。圣母院创作的奥尔加农上方第二声部的花唱式音符增多,下方定旋律声部的每一个音符也因此无限制拖长,需要几个歌者轮流换气方能支持住。花唱式奥尔加农上方第二声部用假声演唱,流动的旋律在厚实的低音衬托下尽情地回旋,造成一种广漠的空间感[5]。这与巴黎圣母院这座建筑的设计理念也不谋而合,哥特式教堂是典型的精神大于物质的艺术类型,即黑格尔所认为的浪漫型艺术,其目的就是为了营造神秘的宗教气氛。古代的毕达哥拉斯数理和谐理论也被披上了宗教的外衣,巴黎圣母院的立面构图可以分解为8个符合“黄金分割”长宽比例的矩形,平面构图也是一个符合黄金比例的矩形,内部按宗教活动需要划分成一个天主教的拉丁十字形状。而巴黎圣母院的外部形式也充满着宗教意味:立面中心的玫瑰窗象征着巴黎市的守护神圣母玛利亚,3个圆形拼成的图案象征基督教的圣父、圣子、圣灵的“三位一体”,4个圆形拼成的图案象征马可、马太、路加、约翰的“四大福音”,由无数圆形图案拼成的窗棂象征耶稣智慧的“圣心”,而玫瑰窗分成12瓣则象征耶稣的十二门徒,至于那些由彩色玻璃拼成的圣经故事,则更是给目不识丁的中世纪民众准备的无字教义[6]。

音乐创作和建筑设计手法发展的相似性体现了欧洲正在从黑暗时代中慢慢地苏醒。而且中世纪产生的纽姆记谱法,在哥特艺术时期发展成熟,成为中世纪西方文化得以存留至今的重要手段。复调音乐和富于装饰的建筑都开始堂而皇之地进入主张压制欲望的宗教领域,这在早期基督教时期是不能想象的,种种迹象证明,基督教本身的态度已经开始松动。如果没有服务宗教的便利,哥特时期的宗教音乐与建筑艺术也不可能有如此相似的审美通感。“纵观西方音乐专业历史,基督教的影响随处可见,这不只指从中世纪沿用至今的基督教典仪音乐,历代作曲家采用宗教音乐题材所写的大量作品以及他们在其他各种类型作品中所包含的宗教情感,而可泛指基督教作为一种精神,他跟西方人所创造的另一个对象———音乐艺术之间存在某种内在的、心灵上的感觉。”[7]这段论述同样也适用于建筑美学,哥特教堂拜宗教和神权所赐,在建造的过程中得到了物质与精神方面的极大支持。天主教会需要主的圣殿,中世纪兴起的行业商会,也就是未来的新兴资产阶级希望通过捐助建造教堂获得城市的政治话语权。如此多的有利条件使哥特建筑艺术成为了中世纪艺术最辉煌的符号,任何艺术史的论著谈及中世纪艺术时,第一个说到的总是哥特式教堂。哥特教堂从此为欧洲的艺术提供了丰富的素材,在未来的建筑世界仍代表着皇冠最顶端的宝石,无数载入史册的艺术精品都来自宗教建筑。

建筑和音乐的美学关联源自审美通感

首先,艺术和宗教都对文化生活具有构造功能。艺术和宗教都产生于人类的精神需要。当原始人类生活在大千世界中,他们感到茫然,就像在大海中一望无际,总得有一个目标,使精神有所寄托。因此,宗教就是人类为达到心灵的平衡而献身于伟大目标所产生的精神寄托,对人的心灵具有塑造作用。艺术也是如此。它们也是人类创造的文化形式,对人类的文化生活具有构造的力量,为人类提供看待世界的新的知觉与意义的构架方式。由于艺术能为人们提供一种理想寄托,在宗教匮乏的时代或社会里它能够起到宗教的作用,让人们在艺术的世界里忘掉尘世的烦恼和忧伤,使心灵获得解脱和净化。其次,艺术和宗教都具有主体特征。在对世界的科学掌握中,人们获得的是客观真理对现实冷静客观的认识,而在对世界的艺术与宗教的掌握中则体现出主体性特征,即强烈的想象和情感内容。宗教的神灵作为超自然的存在,是现实世界的人们自然无法把握的,神灵生活什么样,是一种什么样的存在,这都需要人们的想象。在宗教活动中主体与对象的联系是通过想象和幻想的方式实现的,因为没有想象和幻想两者之间的超自然的联系是无法完成的。然而,应该看到艺术的想象和幻想与宗教的想象和幻想是不同的。宗教的想象是入乎其内,丧失一切距离,而艺术的想象和幻想则是出乎其外,拉开了相当距离。主体性另一个特征是情感。情感是艺术产生的动力,没有情感的推动,艺术家创造不出艺术作品;同样,如果没有情感的吸引,欣赏者也不会被艺术品所感动。宗教也一样,有了崇拜对象还要有强烈的情感,对神不仅要有深信不疑的态度还要伴随着情感体验,也就是说这种情感来自对神的信仰的虔诚。神的力量越大,人们对神就更加崇拜,这种宗教情感就更加强烈。一切在宗教活动中起作用的各种情操,都有同样的作用。宗教情绪是具体的心理状态,由一种感情加上一个特殊对象而成,所以它当然有与其他具体的情绪不同的心理作用。再次,艺术和宗教都具有感性特征。马克思曾指出对世界科学的掌握方式与对世界艺术和宗教的掌握方式不同,他把对世界艺术的和宗教的掌握方式称之为“实践—精神的”掌握方式。科学的掌握世界的方式是以概念作为前提的,“实践—精神的”掌握方式显然是与概念不同的感性形式的掌握方式。感性形式是艺术存在的根本方式,无论是一幅画、一首诗还是一支乐曲、一座建筑都离不开感性形式。对于宗教来说,要使上帝成为膜拜对象,需要世俗化、客体化的形式作为对象,如圣像、神像等。耶稣形象的吸引力远超过那些信仰他的人的圈子。宗教创造了他,但他的意义却远远超出了宗教的领域。信任他的人们只有通过耶稣的形象这种感性的形式,才能使主体与对象融合。神是任何人都不能真正见到的存在,只能在想象中体验到神的存在,现实中的人要感受到神的存在,只能通过现实中的感性材料,用象征的方式去描摹神性的事物。

宗教和艺术的文化同源性

从文化起源上看,艺术与宗教具有共生性,两者都是在浑融性的原始文化中孕育和发展起来的满足人们精神需要的文化形式,因此两者之间存在着许多共同性,但不等于完全等同,应看到他们的区别。艺术是人对现实的最高的审美形式,人们通过对艺术美的创造,满足世俗的情感,创造美好的现实生活。宗教虽然也是人类的文化创造,但其所创造出来的却是人类的异化产物———神灵。它具有超自然的力量,能安排世间一切生活。由此产生的宗教情感是人们出于对神的敬畏而产生的体验。艺术对象和宗教对象也存在着差异。艺术的对象是人和人的生活,在整个人类的艺术史上人物形象构成了艺术长廊的主要景观。那些伟大的艺术家用丰富的笔触塑造了一个又一个不朽的艺术形象。另外,艺术对象具有实体的客观性,也就是有绘画、音乐等艺术品。任何艺术品都离不开物质材料,也就是艺术媒介,离开艺术媒介的艺术品是不存在的。而宗教对象则是虚幻的对象,是谁也没有见过面的上帝的化身。信徒们只能在心灵之中去想象耶稣的形象。艺术在文化生活中的作用与宗教的作用不同。艺术和宗教在文化生活中都能对精神生活发生影响,特别都是通过对人的心灵的影响而在生活中发生作用。J.H.兰德教授在他的《西方宗教中认识的作用》一书中谈到了这一点:“画家、音乐家和诗人的工作,教给我们如何用更强的力量、更多的技巧,去使用我们的眼睛、耳朵、心智和情感;……它向我们表明,如何认知我们遇到的世界中种种未知的性质,种种潜藏于其中的力量和可能性;更有甚者,他使我们能看见种种崭新的性质,世界在人类精神的合作下,能够用这些性质来装扮自身;……先知们和圣徒们难道不也是这样吗?他们也能为我们做某些事情,他们也能够在我们身上、在世界中,造成种种变化;……他们使我们能够接受所遇到的世界的种种性质;他们打开了我们的心灵,使之能够容纳种种崭新的性质,世界在人类的精神合作下,能够用这些性质来装扮自身;他们使我们能够真切的看见和感受到我们这个世界的宗教性的已满,即‘辉煌壮观的秩序’,以及人类在其中对它的体验。”[8]但是,他没有看到艺术通过生动的艺术形象来再现现实生活和表达艺术家的思想感情,作用于现实生活,让人们通过艺术欣赏,达到对历史和现实的认识,获得文化生活方面的知识,提高认识生活的能力。同时使欣赏者在欣赏艺术品的同时,获得心灵的净化,提高思想境界,使人变成一个思想品德高尚的人。再者,艺术能给人以审美的享受,让欣赏者知道什么是美的,什么是丑的,从而去创造美好的生活。宗教也能使人涤除尘世功名的诱惑,实现心灵的升华,但这种作用是被动的,它主要来自于对神灵审判的畏惧感。因此宗教对人精神生活的影响是消极的,不能给人以积极向上的精神启迪。

结论

建筑与音乐的关联性研究总是伴随着争议,将建筑与音乐关联,并不是要将两种艺术形式一一对应,那样将陷入形而上学的怪圈。这两种艺术形式都有其各自的特点,没有谁依附谁的问题,否则也不会分成两门艺术。从中世纪欧洲宗教建筑和音乐的对比研究发现,建筑和音乐的关联是内在的,即美学上的联系,是二者由文化发展的同步性引发的关联。(本文作者:李科单位:沈阳音乐学院艺术学院舞台艺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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