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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传承论文:家庭教导中文化遗产的沿袭范文

时间:2022-02-19 10:20:59

文学传承论文:家庭教导中文化遗产的沿袭

作者:薛洁韩慧萍单位:石河子大学

当前非物质文化遗产家庭教育传承现状分析

过去,家庭父辈对晚辈通常以口耳相传的形式,传授活态的、未经加工和修饰的原原本本、真真切切的传统文化;现在,受现代化的影响和挑战,非遗家庭教育保护中普遍存在一些共性问题。

1.家庭结构的调整变化,使非遗家庭教育的传承土壤明显缩微

30多年来,我国计划生育国策的颁布实施取得了显著成效,家庭结构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过去,一个大家庭多为三代、四世同堂,大院里子孙们和长辈们朝夕相处,有很多时间和机会聆听爷爷奶奶讲故事、说书等;随着现代家庭的小型化发展,孩子多和父母(三口之家)在一起,与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叔伯姨舅及其子女分开生活,相处时间大大减少,这样,孩子们很少能聆听长辈讲述精彩的民间传说、故事等;还有一种情况是,一些父母由于外出打工,将孩子留给爷爷奶奶照看,一天多在学校,仅有一定时间和爷爷奶奶相处,孩子又常常被宠爱,想干什么就让其干什么,不情愿接受传统文化知识,爷爷奶奶也就不再强求对其传授;一些中青年父母即使有点儿闲暇时间也感兴趣于现代时髦的休闲娱乐,对本民族史诗、歌谣等传统文化既缺乏主动从长辈中习得的意识,又缺乏积极给后代传授的意识,导致文化断链现象;计划生育带来家庭成员锐减,也使家庭人际关系由复杂变得简单,孩子们在家庭生活中很难像以前大家庭成员相互间立体的、纵横向的相处家庭社会关系,更体验不到传统式家庭生活的社会经验。这些都减弱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家庭教育的传承土壤。

2.学校教育的集中作用,使非遗家庭教育的传承机缘大为削减

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家长重视学校教育的重要作用,毋庸置疑。子女在学校随着学习升级、知识增长、学习外语和相关的现代科学技术的学习比重不断加大;家长又为子女升学、出国、工作等考虑,将其送进私立、贵族学校,让他们全封闭式地接受书本上的精英文化,学生很少有在家乡、在家里接受本土文化、民族民间文化传承教育的机会和时间。笔者2010年7月在兵团八师133团维吾尔族居多的9连、7连调研时了解到:这两个连队距团部3-5公里,多年来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实施,该团民族中学教育(设在9连,含小学)逐渐由盛到衰,2007年秋季开学,团教育中心将各年级总共仅有的40余名小学生最后并入团校。之后,7连、9连的孩子从幼儿园到初中都要到团部去上,维吾尔族儿童、少年接受家庭教育的时空大为减少。

现在,民族地区(牧区)的民族教育随着寄宿制、内初班、内高班等多种办学形式的发展,许多父母将子女送入寄宿制、内初高班或民汉合校甚至汉校上学,鉴于长期住校、寒暑假才能回家的现实,一些民族学生渐渐生疏母语。这样,子女与家长、家乡的接触机会越来越少,因而,减少了非遗家庭教育的传承机缘。

3.现代生活的丰富多样,使非遗家庭教育的传承环境受到影响

“相对封闭的社会文化环境,是保持传统文化的稳定性和完整性、民族民间传统技艺能够在代与代的传承中自然延续的客观条件。一旦这一客观条件改变了,文化传承就面临威胁,传承链在某些环节就会出现断裂。”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现代化的发展从沿海到边疆、城市到乡村,随着电视、电话的普及,加之电脑大量涌入家庭以及信息高速公路的开通,人们的社会生活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过去,老艺人一般将独有的技艺传给自家后人,许多技艺都是通过家传的方式一代代地传承发展;现在,受现代生活方式的影响,许多年轻人愈来愈向往大城市的生活,热衷于流行、通俗、牛仔、摇滚等现代派的生活方式,更多地关注网络媒体的现代化信息。而对传统生活方式认为简单老套,不赶时潮,对古老的讲故事、聆听歌谣等家庭、家族教育不再感兴趣,家族世代相传的雕刻、陶艺等技艺绝活也出现青黄不接现象。等等这些都严重影响了子女接受非物质文化遗产家庭教育的传承环境。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家庭教育保护的若干思考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教育是社会教育的基本组成部分。在家庭教育中,应当既重视现代科学知识的学习,又要给子女传统文化的教育,让下一代领略到传统文化的魅力,而现代文化和现代生活方式的冲击,加之有些家长一味“崇洋”或认为传统老土,使得当前非物质文化遗产家庭教育传承较为困难。一方水土要养育一方人,一方人在这方水土滋润下创造了适宜的本土文化,并要一代代传承和发展。所以,文化教育不能忽视养育我们的本原文化,而家庭教育正是体现本土文化传承的最好方式。上述分析了非遗家庭教育保护中普遍存在的一些共性问题,在此针对共性问题,认真思考、探讨实施科学有效的抢救与保护的共同措施,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家庭教育保护。

1.确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赋予传承人相应的权利

具有非物质文化遗产一技之长、多才多艺的家长都是非遗家庭教育传承与保护主体,他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弘扬,具有激励作用。身先士卒,言传身教,教子带徒传艺、薪火相传。非物质文化遗产,其本质在文化的传承,即世代相传。保护了传承人也就保护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因此,传统与现代结合,为非遗家庭教育营造传承环境氛围,赋予传承人相应的权利。

(1)在国家、省、市、县分级保护体系下,持续地、一贯制地确定相应层级的传承人(家庭教育传承人),对他(她)们掌握和传承的独特的娴熟技艺给予认同和认可,赋予相应层级的传承人荣誉称号和权利。

(2)从物质、精神上有权享用国家、地方政府赋予传承人的工资福利待遇和荣誉称号,享有发展自己所特有的非遗的权利。

(3)有权将自己所特有的技艺、技术传给后人,向子女、学人提供有关原始资料、实物、场所等;若场所、基础设施等不足、开展传承活动有困难的,可以申请当地政府协调解决。

(4)开展传艺、展示技艺、讲学以及艺术创作、非遗标志的旅游纪念品、学术研究等活动,贡献给社会,或取得相应的报酬,以带动非遗生产性保护的文化产业发展。

(5)国家、地方政府采取激励机制,关注、扶持传承人的工作。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按技高艺精、传承队伍规模和贡献大小等实行分级保护,动态管理,褒奖杰出传承人。建立以部级、省、市、县级保护体系的传承人为传承主体的家庭教育传承模式,一方面,可以保证政府津贴的形式给予传承人资金资助,确保其生活无忧,使其安心从事传承活动;另一方面,还可以通过命名方式授予传承人一定的荣誉称号,给予其一定的精神奖励。此外,作为政府相关部门公务人员,还要及时掌握传承人的生活状况,力所能及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暂时不能解决或本部门难以解决的问题也应及时跟传承人耐心的解释与说明,和传承人建立密切友好的合作关系,赢得传承人的信任,让传承人全神贯注地从事非遗的教育传承工作。

2.传承人应肩负起历史赋予的使命,履行家庭教育传承义务

传承人在享有政府给予特殊补贴、荣誉称号、传帮带等各项权利的同时,还应明确自己所承担的这个时代所赋予的使命,积极履行非物质文化遗产家庭教育传承义务。

(1)传承人应有文化传承的自觉意识,增强自己进行文化传承的自觉行为,设法改变过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保守自发状态,走向开放自觉的传承之路,扩展传承的范围和途径,积极主动地营造良好的传习环境,激发和培养孩子们学习非遗某类知识、技能的兴趣和特长。

(2)传承人应根据时代的变化,在尊重传统文化根本价值与意义的基础上,沿着传统文化的根脉,本着既要守望精神家园,又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精神,敢于继承、创新和发展,以体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命活力及其在现代社会延展的生命力量。

(3)传承人积极采取措施,完整地保存、保护好所掌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技艺及有关原始资料、实物、场所等。

(4)传承人身体力行下应积极走出去,热心参加自己擅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展示、传习展演等公益活动,开拓眼界,带徒传艺,培养新传承人。

(5)传承人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自己所掌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历史渊源、传承谱系、传统技艺等记录,向所在文化行政部门提出该保护项目的保护建议,及时反映保护情况,有效开展整理、保护和发展本项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

3.充分利用节庆民俗契机,强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家庭教育传承

节庆是一个民族的文化集中展示的大好时机,又是一个以家庭为单位的亲情团聚的美好时刻。非物质文化遗产类别中,节庆被列入民俗类,如春节、端午节、中秋节、那达慕、火把节、黄帝陵祭典、庙会、塔吉克族婚俗等。它体现了传统文化与现代化的有机整合。节庆期间,不仅传承着民族口头文学艺术、民间音乐、舞蹈、戏剧、传统体育游艺等,而且还能将民族饮食、服饰、交通、剪纸、年画、皮影、风筝等生产生活技能、手工艺等竞相展示,利用节庆可将非遗民俗文化一代代地传承下去。如:汉族每年的腊月二十三都要举行送灶仪式。送灶时,一家人都到灶房,摆上桌子,并供上祭灶果①,长辈率晚辈跪在灶王爷像前,向设在灶壁神龛中的灶王爷敬香。到了年三十夜,全家再把灶王爷接回家来,将新购来的灶王神像贴到灶台上,让晚辈跟随长辈参与这一仪式的全部过程,并向子孙讲述有关灶王爷的传说。长辈通过率领晚辈举行节庆民俗活动家宴,传授给子孙懂得民以食为天、为本的朴素道理,养成什么节庆遵从什么民俗规范的民俗心理,教育子孙珍视祖先留给我们的节庆民俗这一非物质文化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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