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资料文库 督查工作意见范文

督查工作意见范文

督查工作意见

督查工作意见范文第1篇

总体要求

各村(居)、镇直各部门要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强打好“五大战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开展“十大竞赛”活动作为推进“五大战役”升温提速的重要载体,不断深化战役内涵,拓展战役领域,推动工作落实。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加强“五大战役”(竞赛)监督检查作为一项中心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转变作风,优化服务,促进项目早开工、早投产、早见效,以“五大战役”(竞赛)的实际成果检验“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具体成效,为推动步文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督查内容

围绕“效率、效益、廉洁、质量”,重点对全镇“五大战役”、“十大竞赛”项目建设活动开展监督检查。

1、项目推进情况。重点检查项目的推进速度等情况。是否按“五大战役”、“十大竞赛”的时间节点推进;是否如期开工、建设、竣工、投产;是否依法依规做好征地拆迁和补偿等工作,并及时交付土地,推动项目顺利开工建设等。

2、产生效益情况。重点检查项目产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情况。是否存在弄虚作假,以项目为名搞“圈地”现象;是否存在不切实际,劳民伤财,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行为;是否存在欺上瞒下,搞假、大、空,导致群众不满,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上访等社会不稳定问题。

3、工程廉洁情况。重点检查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是否存在“公权不用、公权乱用、公权虚用、公权私用”等问题。

4、工程质量情况。重点检查工程项目建设质量情况。项目是否严格执行工程质量有关规定;项目责任单位是否落实工程监理、合同管理、安全生产等规定;是否存在对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管不到位等问题。

5、深化“两帮”情况。重点检查深化“两帮”,促进“两投”情况。是否继续帮助、推动落实“两帮”活动中企业提出的困难和问题;是否按照责任分解的要求,制定有效措施,明确专人跟踪落实;是否切实抓好问题的整改落实,举一反三,推进类似问题的解决。

督查方式

督查主要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查看项目现场、查阅报表数据、跟踪台帐进度等形式,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党内监督与民主监督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工作机制

各村(居)、镇直各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完善工作机制,推动“五大战役”、“十大竞赛”活动深入开展。

1、建立信息通报机制。要强化监督检查,加强沟通联系,认真梳理汇总,及时通报工作中的问题及薄弱环节,同时注重发现典型,营造比学赶超、竞相发展的浓厚氛围。

督查工作意见范文第2篇

一、督查考核的主要对象。

镇三套班子成员,机关中层干部,各村居、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相关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二、督查考核的主要内容。

1、项目推进、招商引资工作。机关干部和各村居、单位提供有价值的项目信息情况;重大项目跟踪洽谈进展情况;签约项目抓开工的进展情况;已建和在建项目建设的进度情况;实际到帐外资及外资项目的进展情况;科技项目申报进展情况;每月各村居新办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注册资本完成情况。

2、现有企业的生产运行及技改扩能工作。挂企服务工作情况;企业计划实施技改扩能的进展情况;已实施技改扩能的项目建设进度情况。

3、民营创业园。厂房建设面积、速度以及进园企业的项目实施进度;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综合楼建设及功能设置进展情况;商业街及商业区建设情况;担保中心平台载体等功能建设情况。

4、财政工作。序时财政收入组织入库情况;财政预算外资金组织情况。

5、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在节点时间内所有承担的拆迁任务完成情况;违章建筑发生情况以及违建拆除情况;环境整治完成情况;承建的县重点工程建设情况,高新产业园道路建设、明清特色一条街建设等。

6、农业农村工作。土地换社保进展情况;水利防洪设施建设情况;农业产业化项目、龙头加工项目实施情况;新农保、农业保险情况;新农村建设试点村相关工作推进情况。

7、县、镇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8、机关作风建设。

9、信访稳定工作。

三、督查考核的主要措施

1、实行专项督查。镇督查考核领导小组对列入重点督查的各项工作,要逐项定时开展督查推进工作,督查到具体项目,督查到具体责任人。

2、实行一线督查。对各项工作要深入到一线,深入到项目建设现场,开展实地督查催办督办,准确反馈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

3、实行责任督查。要明确各项工作的具体负责人、责任人,督查有没有按要求开展工作,有没有按时序推进工作,有没有按任务落实工作,督查工作迟缓的原因和责任,查明真实情况,查清责任原委。

四、督查考核的具体要求

1、及时上报。各项工作要明确专人负责材料的上报,要及时、准确、无误,任何人、任何单位都要按照督查考核领导小组的要求开展工作。

2、及时反馈。各项工作的督查结果,要及时汇总呈送镇主要领导审阅,以便准确掌握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有的放矢地研究部署工作。

3、及时通报。要在不同层面,以不同形式,公示通报各项工作的督查结果,公示通报各项工作的存在问题,不循私情,不打和牌。

督查工作意见范文第3篇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第二年,是建设率先基本现代化示范区、打造生态经济发展典范区的关键之年。为进一步整合资源、凝心聚力,加大太湖治理和环境保护工作的落实力度,确保全年目标任务顺利完成,现就做好今年太湖治理和环境保护督查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把建设成为生态经济发展典范区的目标,坚持生态文明、环保优先方针,充分发挥经信、建设、水利、农林、环保等职能部门的专业优势,围绕区委、区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开展强有效督查,确保全区太湖治理工作的高效落实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强力推进。

二、组织领导

区环境保护督查组实行“日常工作由区监察局管理、业务工作由区监察局和区环境保护局指导”的双重管理工作机制。区监察局分管副局长任督查组组长,区环境保护局分管副局长任督查组副组长,具体负责督查工作的部署、落实、推进和协调。下设两个督查小组,分别负责马山街道、蠡园街道、胡埭镇、河埒街道、荣巷街道和雪浪街道、华庄街道、太湖街道、蠡湖街道以及区相关部门、城开公司、商旅公司的督查工作。

各镇、开发区、街道纪检监察室和区相关部门纪委要积极参与本单位太湖治理和环境保护相关目标任务的督查,同时做好区环保督查组与本单位相关部门的协调对接工作。

三、督查对象、内容

督查对象:各镇、开发区、街道;区经信局、区建设局、区水利局、区农林局、区环保局、城开公司、商旅公司。

督查内容:一是《区区长2012年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重点工作目标任务书》、《区人民政府2012年太湖水污染治理目标责任书》、《区人民政府太湖(蠡湖)新城流域治理目标任务书》下达给各单位(部门)的目标任务;二是省、市下达给我区的太湖治理和环境保护目标任务。

四、工作制度

(一)督查方式

1、日常督查

督查组根据太湖治理和环境保护的年度任务,制定年度督点项目和督查计划,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开展日常现场督查,查清查实项目的进度情况和存在问题;建立健全工作台账。

2、节点督查

各责任单位(部门)要认真制定工作计划,确定目标任务控制节点。督查组要切实加大节点督促力度,并按时序进度开展集中式的督查活动,定期通报督查情况,推动各单位抓紧抓好相关工作。

3、专项督查

对于推进不力、停滞不前、影响整体推进的个别项目,区环保督查组要按照“快速反应,马上行动”的要求,由区监察局牵头,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效能督查,强力推进工作落实。

督查工作意见范文第4篇

一、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督查工作的重要性

督查工作是推动重大决策、决定和工作部署贯彻落实的重要手段。切实做好督查工作,提高行政效能,确保工作落实,对于推动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加强督查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落实科学发展观,重在抓落实。近年来,全县上下化危为机、凝心聚力抓执行,抓落实,抓到位,经济建设取得了骄人的成绩,迈出了科学发展、走在全省山区县市前列的坚实步伐。也要认识到,形势在变化,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层出不穷。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与时俱进地加强和改进督查工作,确保重大决策和部署的迅速落实,对于维护县委、县政府决策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加快推进跨越式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各级各部门要不断增强抓落实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坚定性,狠抓决策和部署的落实,狠抓工业立县战略的落实,为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加强督查工作是抢抓机遇,争先进位的现实需要。实现走在前列目标,关键是抓落实。近年来,全县经济发展势头强劲,但经济总量小,地理区位优势不优,经济发展中的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县域经济向纵深推进的难度加大,争先进位、走在前列的任务异常艰巨。但是,研判形势,机遇大于挑战,县内项目带动力逐步增强,全民创业、二次创业的热情高涨,为攻坚克难快突破,弯道超越勇争先奠定了基础,积聚了动力。在全县加快跨越式发展的进程中,重大决策部署陆续出台,重大工作举措相继实施,督查工作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动落实的关键环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把握好当前发展的机遇,及时谋划好抓督办落实的办法,将决定下来的事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紧迫感,抓紧干好,确保各项工作快开展、快推进、快落实。

(三)加强督查工作是求真实务,践行实干的重要途径。转变工作作风,落脚点就是抓落实。近年来,县委、县政府不断优化环境,转变工作作风,营造了较强的精神区位优势。要发展,就要把实干精神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要见诸行动、取得实效。今年,是全县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决胜之年,也是爬坡上坎、“走在前列”的关键之年。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发扬实干精神,紧紧围绕发展大局,自觉增强抓好督查工作的责任感,树立精品意识,把求真务实的要求贯彻到督查工作中,真“督”实“查”,真抓实干,一项一项认真督促,一件一件严格检查,确保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真正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促进督查工作规范、高效

不断健全和完善督查工作制度是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的有效保障。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以下督查工作制度,推进督查工作取得实效。

1、台账管理制。对于县委、县政府出台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县督查部门要及时进行立项分解,明确落实责任,并建立管理台账。对纳入台账管理的督查事项实行动态跟踪,定期通报,科学考评。各承办单位要建立部门工作台账,逐级推行台账管理,建立科学规范的督查工作运行机制,形成一个自上而下责任明确、层层负责的工作落实体系。

2、分级督办制。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由县督查部门及时进行任务分解,并立项督查。县委、县政府部署的工作,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分解立项,两个工作日内将分解立项文件或《交办通知单》发送给承办单位。县领导交办(批示)件由县督查部门及时把领导批示精神和应处理的问题告知承办单位和责任人,一个工作日内将《交办通知单》和领导批示复印件送达承办单位。年度重点工作由县督查部门适时组织集中督查。

3、限时办结制。各承办单位接督办事项后,有明确要求的,按规定时限办结;没有明确要求的,一般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重大疑难件办理时间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急件随交随办。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办结的,由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书面说明情况。对于机密性较强、时间要求紧及其他特殊原因不宜扩大范围的督办事项,由县督查部门直接办理。

4、责任落实制。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是决策任务的承担者,是抓落实的领导者和组织者。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党政一把手,对决策落实负总责,是第一责任人。各承办责任单位在接到督办任务后,应迅速分解目标任务,明确具体责任人,具体承办人,承诺办结时限。重大工作和重点项目的督办,承办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全力以赴抓落实。

5、聘员督办制。县督查部门根据工作需要,从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聘请政治素质高、协调能力强、公道正派、敢于反映和处理问题的同志担任督查联络员,赋予其督办检查的权力,以县委办、政府办督查员的身份到有关部门调查研究,督办检查。督查联络员所在单位要关心、支持其工作,并为其提供必要的条件,为开展督查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6、督查通报制。县督查部门全面跟踪督查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项目建设和县委领导同志交办(批示)件的落实,掌握落实措施、工作进度、落实效果等情况,定期向县委报告。督查报告要实事求是,简单明了,鲜明地指出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并及时编发《督察》和《项目建设督查专报》,做到督查工作有力度,反馈情况有深度。

7、公示销号制。对督查事项实行网络挂牌督办和办结销号制度。利用网络平台向社会公示督查事项承办单位、具体责任人、具体承办人及办结时限。各承办单位在督办事项办结后,迅速向县督查部门报告督办情况,在对督办事项审核把关后,及时进行销号。

8、专项督查制。全力服务“项目建设攻坚年”活动,重点抓好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督办落实工作。大力推行“五个一”项目服务机制,对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重点工作,实行月检查、季通报、年考核。完善重点企业“月回访”制度,定期了解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帮助其解决发展难题。在工业项目的督查上,坚持“三个优先”(工业项目的涉诉优先安排督查,措施落实优先跟踪服务,法人诉求优先给予满足)。开办《项目建设督查专报》,围绕“及时反映情况,解决实际问题,督促工作落实”的思路,把专报打造成宣传项目建设、推进项目落实的重要平台。

9、联席会议制。县督查部门要加强与党委、政府职能部门的联系,对一些政策性、业务性较强的重要工作,要主动与有关部门及承办单位共同研究方案,组织实施。加强与县人大、县政协相关部门的联系,充分发挥人大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及政协民主监督的作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加强督查工作系统内部的联系,定期召开工作会议,交流经验,研究措施,提高督查水平。

10、责任追究制。督查结果与目标管理、年度考评相结合。对工作落实迅速、措施得力、效果明显的承办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表彰;对工作落实不力、效果差的承办单位下发《催办通知单》,限期落实。在催办的时限内没有按要求落实的,予以通报批评,并与年终目标责任制考评挂钩,对情节特别严重的,提请县纪委、县监察局追究责任。

三、明确工作要求,切实提高督查工作整体水平

各级各部门要把抓督查作为一项基本工作职能,认真落实督查工作要求,确保决策目标的实现。

(一)高度重视督查工作。各级各部门是抓好决策落实的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抓决策落实的第一责任人,要重视和支持督查工作,将其列入党委(党组)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督查工作汇报,分析研究情况,坚持做到研究决策时明确督查事项,布置工作时提出督查要求,开展督查时保证落实效果。要加强信息沟通,加强部门联动,自觉支持、积极配合督查工作。要特别重视项目建设,坚持不懈地把抓项目作为抢抓机遇、应对挑战的根本举措和关键环节,认真做好项目建设督办落实工作。

(二)加强督查自身建设。县督查部门要进一步分析督查工作新情况,研究新问题,探索新办法,努力在解决主要问题上下功夫、使硬招、见实效。要吃透县委、县政府的决策意图、工作思路和部署,要主动研究加快推进立县战略、“双百”目标落实的新举措、新办法,正确行使组织协调、情况通报、处理建议等督促检查方面的权力,切实做到公道正派、廉洁自律、不徇私情。党委政府要解决好督查工作人员的工作环境和职级待遇,为督查工作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

督查工作意见范文第5篇

一、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督查工作的重要性

督查工作是推动重大决策、决定和工作部署贯彻落实的重要手段。切实做好督查工作,提高行政效能,确保工作落实,对于推动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加强督查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落实科学发展观,重在抓落实。近年来,全县上下化危为机、凝心聚力抓执行,抓落实,抓到位,经济建设取得了骄人的成绩,迈出了科学发展、走在全省山区县市前列的坚实步伐。也要认识到,形势在变化,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层出不穷。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与时俱进地加强和改进督查工作,确保重大决策和部署的迅速落实,对于维护县委、县政府决策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加快推进跨越式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各级各部门要不断增强抓落实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坚定性,狠抓决策和部署的落实,狠抓工业立县战略的落实,为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加强督查工作是抢抓机遇,争先进位的现实需要。实现走在前列目标,关键是抓落实。近年来,全县经济发展势头强劲,但经济总量小,地理区位优势不优,经济发展中的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县域经济向纵深推进的难度加大,争先进位、走在前列的任务异常艰巨。但是,研判形势,机遇大于挑战,县内项目带动力逐步增强,全民创业、二次创业的热情高涨,为攻坚克难快突破,弯道超越勇争先奠定了基础,积聚了动力。在全县加快跨越式发展的进程中,重大决策部署陆续出台,重大工作举措相继实施,督查工作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动落实的关键环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把握好当前发展的机遇,及时谋划好抓督办落实的办法,将决定下来的事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紧迫感,抓紧干好,确保各项工作快开展、快推进、快落实。

(三)加强督查工作是求真实务,践行实干的重要途径。转变工作作风,落脚点就是抓落实。近年来,县委、县政府不断优化环境,转变工作作风,营造了较强的精神区位优势。要发展,就要把实干精神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要见诸行动、取得实效。今年,是全县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决胜之年,也是爬坡上坎、“走在前列”的关键之年。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发扬实干精神,紧紧围绕发展大局,自觉增强抓好督查工作的责任感,树立精品意识,把求真务实的要求贯彻到督查工作中,真“督”实“查”,真抓实干,一项一项认真督促,一件一件严格检查,确保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真正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促进督查工作规范、高效

不断健全和完善督查工作制度是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的有效保障。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以下督查工作制度,推进督查工作取得实效。

1、台账管理制。对于县委、县政府出台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县督查部门要及时进行立项分解,明确落实责任,并建立管理台账。对纳入台账管理的督查事项实行动态跟踪,定期通报,科学考评。各承办单位要建立部门工作台账,逐级推行台账管理,建立科学规范的督查工作运行机制,形成一个自上而下责任明确、层层负责的工作落实体系。

2、分级督办制。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由县督查部门及时进行任务分解,并立项督查。县委、县政府部署的工作,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分解立项,两个工作日内将分解立项文件或《交办通知单》发送给承办单位。县领导交办(批示)件由县督查部门及时把领导批示精神和应处理的问题告知承办单位和责任人,一个工作日内将《交办通知单》和领导批示复印件送达承办单位。年度重点工作由县督查部门适时组织集中督查。

3、限时办结制。各承办单位接督办事项后,有明确要求的,按规定时限办结;没有明确要求的,一般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重大疑难件办理时间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急件随交随办。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办结的,由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书面说明情况。对于机密性较强、时间要求紧及其他特殊原因不宜扩大范围的督办事项,由县督查部门直接办理。

4、责任落实制。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是决策任务的承担者,是抓落实的领导者和组织者。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党政一把手,对决策落实负总责,是第一责任人。各承办责任单位在接到督办任务后,应迅速分解目标任务,明确具体责任人,具体承办人,承诺办结时限。重大工作和重点项目的督办,承办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全力以赴抓落实。

5、聘员督办制。县督查部门根据工作需要,从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聘请政治素质高、协调能力强、公道正派、敢于反映和处理问题的同志担任督查联络员,赋予其督办检查的权力,以县委办、政府办督查员的身份到有关部门调查研究,督办检查。督查联络员所在单位要关心、支持其工作,并为其提供必要的条件,为开展督查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6、督查通报制。县督查部门全面跟踪督查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项目建设和县委领导同志交办(批示)件的落实,掌握落实措施、工作进度、落实效果等情况,定期向县委报告。督查报告要实事求是,简单明了,鲜明地指出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并及时编发《督察》和《项目建设督查专报》,做到督查工作有力度,反馈情况有深度。

7、公示销号制。对督查事项实行网络挂牌督办和办结销号制度。利用网络平台向社会公示督查事项承办单位、具体责任人、具体承办人及办结时限。各承办单位在督办事项办结后,迅速向县督查部门报告督办情况,在对督办事项审核把关后,及时进行销号。

8、专项督查制。全力服务“项目建设攻坚年”活动,重点抓好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督办落实工作。大力推行“五个一”项目服务机制,对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重点工作,实行月检查、季通报、年考核。完善重点企业“月回访”制度,定期了解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帮助其解决发展难题。在工业项目的督查上,坚持“三个优先”(工业项目的涉诉优先安排督查,措施落实优先跟踪服务,法人诉求优先给予满足)。开办《项目建设督查专报》,围绕“及时反映情况,解决实际问题,督促工作落实”的思路,把专报打造成宣传项目建设、推进项目落实的重要平台。

9、联席会议制。县督查部门要加强与党委、政府职能部门的联系,对一些政策性、业务性较强的重要工作,要主动与有关部门及承办单位共同研究方案,组织实施。加强与县人大、县政协相关部门的联系,充分发挥人大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及政协民主监督的作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加强督查工作系统内部的联系,定期召开工作会议,交流经验,研究措施,提高督查水平。

10、责任追究制。督查结果与目标管理、年度考评相结合。对工作落实迅速、措施得力、效果明显的承办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表彰;对工作落实不力、效果差的承办单位下发《催办通知单》,限期落实。在催办的时限内没有按要求落实的,予以通报批评,并与年终目标责任制考评挂钩,对情节特别严重的,提请县纪委、县监察局追究责任。

三、明确工作要求,切实提高督查工作整体水平

各级各部门要把抓督查作为一项基本工作职能,认真落实督查工作要求,确保决策目标的实现。

(一)高度重视督查工作。各级各部门是抓好决策落实的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抓决策落实的第一责任人,要重视和支持督查工作,将其列入党委(党组)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督查工作汇报,分析研究情况,坚持做到研究决策时明确督查事项,布置工作时提出督查要求,开展督查时保证落实效果。要加强信息沟通,加强部门联动,自觉支持、积极配合督查工作。要特别重视项目建设,坚持不懈地把抓项目作为抢抓机遇、应对挑战的根本举措和关键环节,认真做好项目建设督办落实工作。

(二)加强督查自身建设。县督查部门要进一步分析督查工作新情况,研究新问题,探索新办法,努力在解决主要问题上下功夫、使硬招、见实效。要吃透县委、县政府的决策意图、工作思路和部署,要主动研究加快推进立县战略、“双百”目标落实的新举措、新办法,正确行使组织协调、情况通报、处理建议等督促检查方面的权力,切实做到公道正派、廉洁自律、不徇私情。党委政府要解决好督查工作人员的工作环境和职级待遇,为督查工作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

督查工作意见范文第6篇

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和镇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按照建设勤政、廉政、高效政府机关的要求,紧紧围绕全镇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的工作大局,进一步加强对各项工作任务的督促检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确保政令畅通,保证党委、政府重大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推动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督查对象

各职能办公室,各村党(总)支部、村委会,各事业单位。

督查内容

1、党代会、人代会及各专门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2、工作推进中,临时确定的阶段性重要工作任务。

3、上级党委、政府批转的应由我镇办理的督查事项。

4、镇党党委、政府决定的涉及全镇发展的重要部署、重大工程、重要工作等事项。

5、镇主要领导交办的重要事项。

6、涉及我镇的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和要求及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和社会反响强烈的等有关事项。

7、对于各村党(总)支部、村委会的督查内容主要包括镇党委、政府落实各村的年度发展目标及其它阶段性重点工作;对各企事业单位的督查内容主要为需要事业单位配合完成的各阶段性重点工作。

督查方式

1、收到领导批示要求督查的事项后,按程序由党政办登记立项,并下达《督查通知书》,转各分管领导和部门办理。

2、督查工作要规范运作,注重质量,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根据督查事项,可责成有关部门查办,也可牵头组织力量直接督办。督查事项实行一事(案)一档,建立台账。对上级机关交办的重要督查事项,经镇领导签批后,由党政办统一接收、统一转发、统一督促、统一报告。

3、有关领导和单位接到《督查通知》后,要按照督查要求和时限,形成事实清楚、原因清晰、建议明确、措施得力的书面报告,及时上报。从收到督办件之日起10日内,上报落实的具体意见,两个月内报进展情况,三个月内办结。

4、对时限内确实不能办结的,要及时以书面材料向主要领导说明缘由,由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处理。对不按期上报且不说明理由的,经党委书记批准,下发《催办通知书》。

责任与责任追究

(一)督查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各分管领导要对各自分管的督查工作负总责,对下达的督查事项要认真研究部署,对督查事项办理结果负责。

(二)坚持请示报告制度。具体工作人员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各分管领导要认真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及时改进,并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

(三)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予以一次催办通知的分管领导和相关人员,将予以通报批评;年内累计二次催办的,由被督查工作分管领导在镇党委会上说明理由,作出检查;年内累计三次催办的,由镇党政主要领导对分管领导进行组织谈话,相关人员进行岗位调整。、各职能办被督办一次,相关干部在当年度考核中取消评优资格,对督办工作不落实、不完成的,按《镇机关干部效能问责办法》处理。各村被督办通报一次,村主要负责人按《村主要干部保障激励办法》、《村主要干部百分制考核办法》在年度考核中扣除5分,对督办工作不落实、不完成的,则按《村干部不作为问责办法》处理。

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成立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由纪委书记赵传秋同志任组长,余绪猛、涂一元、张卓然同志为成员,负责各项重点工作的日常督查。

2、统一认识。督查是镇党委、政府为确保重点工作顺利完成的一项措施。各督查对象对职责范围内的各项重点工作要始终坚持做精、做细、做好,保时、保质、保量的原则,自觉接受督查。

督查工作意见范文第7篇

近年来,我镇在加强农村、镇直单位集体财务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一些村和单位集体财务管理不规范现象仍然存在,少数还相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影响经济社会的发展。为此,镇党委、镇政府决定,对全镇村和镇直单位集体财务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现就有关事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推进会议精神,加强村和单位财务基础建设,健全规章制度,强化财务规范化管理,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二、方法要求

1、检查范围:主要是对村和镇直单位2010年、2011年度、2012年集体财务进行全面检查。群众反映的有关问题,如涉及到有关村和单位,要进行专项调查。

2、检查时段:从2010年1月1日起到2012年8月31日至,个别村和单位严重混乱或侵占集体经济问题严重的,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经镇批准后可以向前延伸,单项检查,直至查清问题为止。

3、检查内容:一是核实收支,包括经营性和非经营性收支,特别注重村级资源发包和资产处置、宅基地款、单位集体各项收费和罚款收入;二是核实专项资金,包括上级拨款(含应作集体收入的涉农补贴等)、三项资金、民政补助款以及各种专项资金筹集和使用情况;三是核实7年以来变动的债权债务;四是核实集体积累,包括库存现金、存款;五是核实集体资产。

4、检查顺序:此次财务检查顺序为先村级后单位,实行一片一清,从中片、西片、南片、东片、北片到镇直各单位。

5、检查要求:坚持检查、处理、管理一起抓,对涉农补贴、上级拨款以及计划生育罚款等,先由村和单位自行填报,然后工作组逐笔进行核实,通过检查,把账务搞清,家底搞实,对检查出的经济问题,要对照政策,认真处理,不留尾巴。

三、具体措施

1、建立组织。

这次财务检查,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强,为加强领导,确保抓出成效,镇党委、镇政府决定建立三个小组:一是领导小组,以镇长、分管书记、纪委书记为正副组长,挂片领导、正副片长、监察、审计、农经、司法、财政为成员;二是工作小组,以分线和挂片领导、正副片长为正副组长,蹲村镇干部为成员;三是财务检查业务小组,由农经站和财政所抽调原则性强、业务素质较好的骨干力量组成(具体人员安排附后)。

2、时间部署。

全镇从9月5日左右开始,每个村和单位花3—5天左右,整个检查分三个阶段:

(1)组织宣传阶段,这一阶段主要抓好五项工作:一是层层建立财务检查领导小组,制订财务检查工作计划;二是确定理财代表,原则上仍以原理财代表为主,缺一补一,增补代表必须在党员和民主议事代表中民主选举产生;三是召开各种会议,广泛宣传发动,统一思想认识;四是印制有关表格;五是被检查村和单位需及时结清账目。

(2)检查公布阶段,全面看账,审计票据(分门别类登记造册),汇总分析,公布收支,征求意见。

(3)核实处理阶段,一是对照政策,实事求是,认真核实处理好检查出来的各种经济问题;二是分类型召开有关人员会议,公布有关经济问题的处理落实情况并进行账务处理。同时形成财务检查报告。

三、工作纪律

1、参加财务检查的人员,要坚决服从镇财务检查领导小组的统一分工,按时进驻指定的村或单位进行工作。

2、财务检查时间短、任务重,政策性强,要求所有的检查小组成员一定要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廉政纪律,不接受被检查的村、单位宴请,工作餐不得突破标准及饮酒,注意自身形象。

督查工作意见范文第8篇

一、建立督导组织。

为加强督导工作组织领导,局成立督导工作领导小组,接传健任组长,葛建华任副组长,为成员,具体负责督导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协调和计划实施。下设3个督导工作小组,以局机关工作人员为主,各直属单位办公室(综合科)负责人参与配合,每组3人,设组长1名,3个督导组长分别由担任,各组长在局督导领导小组直接领导下,具体组织本组实施督导工作,负责召集组员,联系车辆,确定被督查单位和督点,汇总反馈情况。

二、突出督导重点。

在督导对象上重点是基层直属单位,分别为环卫处、市容监察大队、客运管理处和西塘办,执法管理单位是重中之重。在督导具体内容上要突出四个方面:一是执法管理难点、热点问题;二是重点项目工程实施情况;三是上级交办事项完成情况;四是一线执法管理人员在岗履职情况。在市容秩序管理方面要把出店经营、流动摊点、乱牵乱挂、车辆停放作为重点;在环境卫生管理方面要把路面、沟河保洁、街巷暴露垃圾清理,道路绿带杂物清理,环卫管理盲区死角作为重点;在客运管理方面要把出租车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公交车乱停靠,客运车辆内外卫生及容貌作为重点;在景观管理方面要把各类配套设施是否完好齐全、河面漂浮杂物清理、绿地内杂草和杂物清理作为重点。

三、健全督导制度。

一是建立定期督导制度。实行3个督导小组每周依次轮流督导,每周不少于二次;二是建立通报反馈制度。各督导小组必须把本周督查情况和需整改的事项以书面交办形式通报和反馈给被督导单位;三是例会制度。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督导工作情况汇报交流会,领导小组和督导小组全体人员参加,汇报交流月度督查情况,讲评小结月度督查工作,研究解决督查中存在问题,对下一步督查工作进行部署,提出要求,每次会议都要形成专门的会议纪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