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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论文范文

贷款论文

贷款论文范文第1篇

1.注重制度设计。宁国市制定了《宁国市林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宁国市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办法》,宣州区制定了《农村房屋发证与抵押流转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郎溪县出台了《关于大力发展家庭农场的实施意见》和《郎溪县示范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当地农林、国土、房管、财政、金融、法院等单位也制定了相应的配套措施,为推进“三权”抵押贷款提供了良好的制度环境。

2.做好颁证确权。宣州区1994年即启动农房确权颁证工作,目前农房宅基地确权颁证已完成83.9%;宁国市2007年6月启动林改,目前全市集体林权确权颁证完成97.5%;郎溪县2013年5月启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上述颁证确权工作都将有今年完成。

3.组建服务平台,完善风险补偿机制。宁国市设立了林权交易平台,为抵押贷款提供多种服务;郎溪县也将于近期设立农村土地流转交易平台。为降低贷款风险,宣州区设立风险补偿专项基金,对按新增农房抵押贷款金额的5%拨付风险补偿金。此外,当地还积极拓展涉农保险品种,新增林业等政策性农业保险品种以规避运营风险。

4.严控贷款风险。一是金融机构细化“三权”抵押贷款条件、额度、期限、利率、风险管理、抵押登记、抵押处置制度。二是限定抵押条件,以提高处置流转率。如农房抵押贷款规定不得为他人作抵押担保,且抵押权人仅限于金融机构,以控制过度放开风险。三是扩大处置范围。如《宣州区农村房屋抵押贷款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抵押处置的房屋经房管、国土等主管部门审核后,可在全区范围内转让,农房处置受让人由集体组织(村)内部成员之间扩大至城市居民。

二、“三权”抵押贷款的外部制约因素分析

1.我国现行法律未能为“三权”抵押贷款提供充分依据,抑制了其进一步发展和推广。以宅基地使用权为例,《物权法》184条和《担保法》第37条规定,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土地管理法》第8条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62条规定,一户村民只可以拥有一处宅基地。由于宅基地证是村民合法拥有房屋和用地的权利凭证,且其只可以在集体内部成员之间转让,不得向非集体组织成员转让。宅基地申请标准上的限制,实际上是变相限制了宅基地的出让。[2]同时,由于现实中的“房地一体主义”,宅基地使用权的受限也使农房抵押、流转难以在法律上成为有效。再以土地经营权为例,《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2条规定,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荒山、荒沟、荒丘列为可以抵押,却将耕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排除在外。而根据物权法定原则,“法无规定即禁止”,因此也缺乏明确的法律支持。

2.金融机构难以有效处置抵押物,降低了“三权”抵押贷款发放的积极性。以林权抵押贷款来看,宣城市目前共产生15笔逾期贷款,但还没有信用合作机构成功处置抵押山林的案例。从农房抵押贷款来看,虽然宣州区在试点进程中将农房处置受让人由集体组织(村)内部成员之间扩大至宣州区范围,但户籍等配套制度尚未跟进,导致实际无法执行;本地农民受传统观念影响,碍于情面不愿去购买抵押房屋,城镇居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外的村民因法律、政策限制又不能购买抵押房屋。此外,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未全面建立的情况下,农房处置后可能将导致农民无安居之所,进而影响社会稳定。此外,土地承包经营权规定不能改变集体性质,不能流转到集体之外,不能改变土地用途,这造成了此类权益难以流转处置。

3.土地价值难以有效评估。由于农村土地长期归集体所有,既没有城市中成熟的土地评估制度,也缺乏良好的评估经验和手段。如果盲目开展“三权”抵押贷款,可能对农民切身利益造成不利影响,甚至危害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现阶段有必要结合农村实际研究制定农村土地评估制度,为拓展“三权”抵押贷款做好准备。四是市场风险较大,需要相关政策支持。由于农村土地和宅基地的特殊性以及林业生产易受气候、环境等自然因素影响的特点,加大了农村企业和农户生产经营的风险,需要在推行“三权”抵押贷款的同时建立风险补偿基金等政策措施支持。

三、“三权”抵押贷款的内部影响因素分析

依据现有研究成果和调查问卷的测评结果,综合考虑农村“三权”抵押贷款贷款以及研究区域自身特点,本文将影响因素分成三大类型:[3]

1.户主特征变量。(1)性别。女性由于与男性相比就业能力较弱、思想较为保守,获取“三权”抵押贷款需求意愿也相对较弱。(2)年龄。年龄愈大的人投资行为愈加保守,投资意愿薄弱,风险承受能力较弱,因此“三权”抵押贷款需求意愿愈弱。(3)学历。学历愈高,视野更开阔,接受新事物和新知识速度愈快,对贷款投资收益的预期会更高,对“三权”抵押贷款需求意愿也更强。(4)是否有外出打工经历。有过外出打工经历的农户相对见多识广,具有社会资本和人脉关系优势。

2.家庭特征变量。(1)是否有人(曾)担任村领导。家庭里有人担任过村领导,思想更开放,更容易获得信息,对“三权”抵押贷款制度的认知和接受速度更快,贷款需求相对也更强。(2)非农就业人口占家庭总人口比重。非农就业人口占家庭总人口比重愈高,对农业生产性经营的依赖性和积极性愈低,通过“三权”抵押贷款来增加农业生产性投入的意愿也愈低。

3.社会经济特征变量。(1)家庭可支配收入用途。家庭可支配收入用于扩大再生产比存放银行高的农户更倾向于申请“三权”抵押贷款。(2)距离县城远近。距离县城愈近,产品的运输成本愈低,农户的生产经营积极性也愈高,“三权”抵押贷款的需求也愈强。(3)生产资金是否不足。生产资金愈不足,“三权”抵押贷款的需求也愈强。(4)有无民间借贷经历。有民间借贷经历的农户对农户信贷需求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5)农业收入占家庭总收入比例。农业收入占家庭总收入比例愈高,农户对农业生产性经营依赖度与重视程度愈高,从而更愿意通过“三权”抵押贷款来增加农业产业化投入,进一步提高收益水平,由此假设农业收入占家庭总收入比例愈高,“三权”抵押贷款需求意愿愈强。

四、样本分析及模型构建

以安徽省宣城市农户“三权”抵押贷款的需求意愿为因变量,以农户自身、家庭及社会经济特征为自变量,由于因变量是一典型的二元选择问题,农户在需要与不需要“三权”抵押贷款之间进行选择的概率是由所决定的,故选择建立Logistic回归模型。本文运用SPSS软件对调查数据行进了二元Logistic回归分析,采用向后逐步似然筛选进行变量选择,自变量进入回归方程的显著性水平为0.10,运行结果如表2。从估计结果看,X1、X2、X3、X5、X6、X7、X10、X11等8个变量通过显著性检验。模型整体拟合效果较好、检验基本可行。户主自身特征对农户农村“三权”抵押贷款需求意愿的影响。性别和学历对农村“三权”抵押贷款意愿有显著正影响,年龄对农村“三权”抵押贷款意愿有显著负影响,符合预期。性别和学历影响系数为2.190和0.761,且系数为正,表明男性和学历较高的人依靠投入增加收益的愿望更强;年龄的影响系数-2.153,表明年龄愈小的农户对农村“三权”抵押贷款意愿愈强。农户家庭特征对农户农村“三权”抵押贷款需求意愿的影响。非农就业人口占家庭总人口比重对农村“三权”抵押贷款意愿有显著负影响,是否有人担任村领导有正影响。非农就业人口占家庭总人口比重影响系数为-3.5,表明非农就业人口占家庭总人口比重愈大,农户愿意贷款进行农业投资意愿愈小,因此对农村“三权”抵押贷款需求意愿愈小。而家中有人担任过村领导,对“三权”抵押贷款意愿较大。社会经济特征对农户农村“三权”抵押贷款需求意愿的影响。农业收入占家庭总收入比例、距离县城远近、有无民间借贷经历对农村“三权”抵押贷款意愿有显著正相关。家庭农业收入占家庭总收入比例影响系数为2.965,表明农业收入占家庭总收入比例愈大,农户愈愿意进行农业投资,对农村“三权”抵押贷款意愿也愈强;距离县城远近影响系数为0.66,表明距离县城愈近的农户对农村“三权”抵押贷款意愿愈强。有无民间借贷经历影响系数为2.541,表明有民间借贷经历的农户对农村“三权”抵押贷款意愿愈强。

五、法律政策建议

1.修订相关法律制度,为农村土地、林地和宅基地的流转提供法律支持。吸收各地农村“三权”抵押贷款的试点经验,适时修改《土地管理法》、《物权法》和《担保法》中关于抵押品的限制性条款,构建适合现代农业发展的“三权”流转法制平台。

2.有效解决抵押物处置问题。建立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在国发〔2011〕38号文和国办发〔2012〕37号文的政策框架内,组织开展承包地、农房、林权的招标拍卖、挂牌交易,同时推进农业保险、农业担保公司组建等配套建设,完善农业要素市场建设。

贷款论文范文第2篇

1、反向抵押贷款基本模式。1981年,日本首次在东京郊外的Mushashino城(即武藏野市)推出以“长期生活志愿资金贷款制度”为名的反向住房抵押贷款,由地方自治体、信托银行以及其他市场主体组成。老年人作为反向住房抵押贷款的借款人,将其所有的用于居住的房产作为借款担保,并以此向信托银行等贷款人取得资金。合同约定,当借款人离世或永久搬离被抵押住房时,反向住房抵押贷款合同终止。此时,被抵押房屋产权归贷款人所有,贷款人可以通过出售、拍卖等方式对被抵押房屋进行处理以偿还贷款、实现价值。此外,根据实施主体不同,日本反向住房抵押贷款可分为三种模式:政府主导下的自治体(政府机构和社会福利相结合)、政府主导下由国土交通省及厚生劳动省具体实施以及私营机构自主实施三种模式。其中,政府主导下的自治体偏向于福利性,每个月的融资上限为30万日元,但因这种模式的反向抵押贷款对借款人资格有严格限制,所以可利用的范围并不大,而政府主导下由国土交通省及厚生劳动省实施的反向抵押贷款多以资产价值高的房产为融资担保,所以也被认为是仅限于富裕阶层的反向抵押贷款。但另一方面,又成为政府主导下的自治体的有效补充,而由私营机构自主实施的反向抵押贷款多以本机构内部的房产为融资担保,其目的更倾向于本机构房产的经营和推销,其客观效果除了实现“住房反向抵押贷款”的目的以外,还必然会提升房产机构的服务水平。这三种模式虽然都被称为“住房反向抵押贷款”,但目的和效果却大不相同,同时也体现出日本实施住房反向抵押贷款“多层次”的特点。日本1981年首次推出反向住房抵押贷款体现出以信托业务为依托的鲜明特点。在试点运行成功后,以信托方式进行反向抵押贷款的各种业务也逐渐发展,以信托业务为基础的反向抵押贷款又被称作“资产活用型银行贷款”或“信托反向抵押”。为促进其发展的深度和广度,日本信托经济研究会已尝试提出新信托反向抵押的运行框架,即借款人以其所有并用于居住的房产作为融资担保,贷款人根据被抵押的居住用不动产为借款人提供养老及相关医疗看护资金,同时贷款人将居住用不动产生成金融资产年金并将其证券化,向资本流通市场上的投资人提供证券化产品。

2、日本推行反向抵押贷款的积极影响。随着日本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严峻,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例逐年增加,由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巨额养老金支付问题也为公共财政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因此,通过推行反向抵押贷款既可以为老年人提供充足的退休收入,可以减轻老年人对公共养老金的依赖,在很大程度上减轻政府的公共财政压力。老年人利用房产进行反向抵押贷款,既可以保证自己仍居在熟悉的环境中,同时还为自己带来丰厚的退休收入,满足自身养老需求。因此,通过反向抵押贷款可以极大促进老年消费,并以此发展相关老年产业,将拉动老年消费、发展老年产业作为促进日本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

3、反向抵押贷款不完善之处。首先,保险公司在反向抵押贷款业务中角色缺失。日本推行反向住房抵押贷款的贷款人全部都是信托银行,而保险公司作为金融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却没有发挥相应的作用。在英、法等反向抵押贷款发展比较成熟的国家中,保险公司在实际操作中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反向抵押贷款将不仅是一种金融产品更是一种保险产品,就如同购买的人寿保险一样。到目前为止,日本仍没有保险公司参与反向抵押贷款的业务,究其原因,主要是反向抵押贷款的运行模式与保险公司刚好相反。如果保险公司参与到反向抵押贷款业务中,其资金回笼周期较长,需要其长期担负资金,只有在合同期满将被抵押房产出售或拍卖才能实现利润,反向抵押贷款的运行模式属于“本利最后回收模式”,而保险公司的运营正好相反,属于“本利逐渐回收方式”。因此,需要政府制定相应的扶持及优惠政策,促进保险公司在反向抵押贷款业务中的角色发挥;其次,对于信托型反向抵押贷款存在的先天不足所带来的风险考虑不充分。日本最初推行新信托型住房反向抵押贷款时获得了关注,但由于日本泡沫经济的崩溃导致房地产产业下跌严重,使反向抵押贷款中很多债务都无法履行。贷款人无法将被抵押房产出售或拍卖以清偿贷款,使业务的发展受挫。

二、日本反向抵押贷款模式的启示

反向抵押贷款确实可以带来很多益处,要建立完善的反向抵押贷款模式却绝非易事,有很多因素阻碍其健康发展,需要法律的支撑、观念的更新和政策扶持才能顺利实施。

1、政府需要建立反向抵押贷款二级市场。必须具备为了防止不道德的借款人对贷款人造成的利益损失而制定的保护措施,同时也必须要有为借款人而设置的保险,因为他们极有可能不把自己包含在具有风险的合同在内。同时,为了反向抵押贷款的健康运行,政府还需要建立一个反向抵押贷款二级市场,使借款人在较广阔的范围内选择交易对象,以免由于贷款而带来的高风险。

2、给子女留下遗产的愿望阻碍反向抵押贷款的推行。对老年人来说,让子女享受优越的生活条件甚至在去世后为子女留下丰厚的遗产是父母奋斗一生追求的目标,并且为子女留下遗产也成为一种传统和习俗。因此,大多数老年人不愿选择反向抵押贷款来丰富自己的退休生活,而是选择把遗产留给子女。所以仅仅让老年人了解反向抵押贷款对于促进反向抵押贷款的发展是远远不够的,还应从心理上使老年人意识到反向抵押贷款可以为他们带来的收益。

贷款论文范文第3篇

1.业务发展规模。按月统计兴业银行长沙分行2013年小额贷款业务,截至2013年12月31日,长沙分行全年累计发放小额贷款72469笔、贷款金额高达42.698亿元,贷款结余63162笔、金额53.9574亿元。

2.业务构成与期限构成。兴业银行长沙分行自开办小额贷款的业务以来主要拓展了包括住房贷、特色贷、商房贷和旅游贷在内的4个大类的业务。在兴业银行长沙分行小额贷款业务量最大的是增信贷业务,2013年度累计投放了人民币426980.84万元,结余539574.1万元。

3.贷款用途与去向。2013年小额贷款业务均为生产经营类贷款,若按行业结构划分,大多数投向为中小企业(31.48亿元、比例达到了73.73%),其次依次个体经营者、农业及其他,其中个体经营者投放贷款7.45亿元,占比达到17.45%;向农业投放贷款2.45亿元,占比达到5.74%;其他贷款投放为1.318亿元,占比仅为3.09%。

4.贷款质量。整体而言,兴业银行长沙分行小额贷款的贷款质量良好,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具体表现为逾期金额逐月增多,逾期时间也不断加长。以五级分类为标准,4月份起就出现了关注型贷款,9月份起就出现次级型贷款,仍未发现可疑型和损失型贷款,逾期率在1%以下,最高为0.90%。

二、兴业银行小额贷款业务存在的风险问题

1.业务资金管理不善。从兴业银行长沙分行2013年小额贷款业务的发展状况来看,兴业银行的自身发展还不完善,首要问题是存在资金流向不合理。贫困人群很难获得贷款资金支持,实际上小额贷款资金更多向中小企业、微型企业以及农村中的中上层农户提供,而那些对小额贷款需求大的贫困群体却往往得不到资金支持。这是兴业银行小额贷款资金流向不合理的具体表现。

2.涉农产品创新落后。在长沙银行小额贷款产品的品种中,开放了住房贷、特色贷、商房贷和旅游贷贷4个大类的业务,主要授信群体为中小企业、微型企业、个体经营者,而针对于急需资金的普通农户的产品很少,这在产品设计上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无法满足现有的市场需求,针对农户的小额贷款产品亟待开发。

3.人力资源管理落后。基层从业人员缺乏贷款检测和审计能力,而兴业银行长沙分行对该类人员的业务培训时不与风险、审计等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与合作。风险管理和审计人员也缺少金融相关知识,其相应能力不足以及时和深层次地了解相关问题。此外基层从业人员自身素质参差不齐,缺乏从业经验,基层从业人员的岗前培训工作不到位,部分从业人员基本素质达不到从业要求。

4.业务监察管理不善。从实地调研的情况来看,兴业银行长沙分行对小额贷款业务的档案未进行制度化管理,档案管理情况混乱,重要凭证、文件并未执行双人双眼管理,更有甚者还存在借款人资料缺失的现象。从抽样的500份档案中发现,档案文件存在43份漏签字,18份代签字的档案;有18份贷款资料缺结婚证复印件和配偶身份证复印件;在235份商户担保的贷款业务中,40份缺少借款人营业执照复印件;15份影像资料取证简单并且存在归集不及时的现象。

三、对策及建议

1.重置银行资源配置,规范小额贷款流向。针对现阶段兴业银行长沙分行的自身发展还不完善,小额贷款业务资金总量不足,小额贷款资金流向不合理等问题,在进行小额贷款风险管理制度的优化设计前,对银行资源进行优化配置,规范贷款流向。

2.加大小额贷款业务产品创新力度,设置合理业务期限。银行应当在实践的基础上,通过市场调查建立的客户数据库,基于金融行业盈利模式,流程和利润率等进行行业可行性分析,从而提高小额贷款业务质量和资产效率,以规避风险。基于前期市场调研和客户数据库分析,在增信贷、便利贷、标房贷和倍速贷4类产品的基础上,针对粮棉油种植经济模式多元化发展导致的农业生产周期相对延长,中小企业、微型企业资金周转不易的现状,敦促营销部门开发更多贴近市场的产品,完善小额贷款业务。

3.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完善人力资源管理缺陷。根据调查了解兴业银行小额贷款业务的基层从业人员普遍缺乏贷款检测和审计能力,而风险管理和审计人员也缺少相应的金融产品知识。针对如此情况,有针对性地加强从业人员的培训有助于其在工作中更加合理地发放贷款,规避风险。

4.规范业务档案管理,加强客户资料审核。业务档案是反映业务谈判到成交全过程以及与客户之间关系的重要资料,是确保银行贷款资产的安全性和业务合法性的第一手证据。因此,兴业银行针对目前兴业银行贷款档案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小额贷款业务档案管理的方法:

4.1档案管理制度标准化。对小额贷款业务档案的归档方法、内容、权利及责任制定细致的规定,建立一套拥有统一标准、健全制度、科学管理、行之有效的制度和标准,并将日常档案管理工作纳入人力资源部门制定的绩效考核体系中。

贷款论文范文第4篇

1我国国家助学贷款发展的阻碍

1.1毕业生还款能力和意愿不强近年来,我国应届毕业生的数量不断增长,2003年到2013年的十年间,大学毕业生数量已由212万增长到699万。严重供大于求的人力资源以及经济环境的不景气等因素导致就业市场竞争很激烈,毕业生的择业期延长,甚至一时难以找到合适的工作。即使找到了工作,大部分工作初期的毕业生也是出于低收入、高消费的处境之中,还款能力十分有限。另一方面,我国相关的法律和信用体系还不够健全,社会整体约束力也比较薄弱,至今仍未建立起对国家助学贷款违约行为的惩罚机制,银行自身也没有一套很好的追款方式和惩罚措施。即使能找到违约的学生,银行方面也难以通过强有力的法律手段对失信行为进行严惩。因此,造成了毕业生信用意识淡薄,出现故意逃避还款甚至忘记还款的现象。

1.2助学贷款法律体系不健全国家规定的用于保障、管理和监督个人信用活动的一系列具有法律效力的行为规范和规章制度、个人追踪体系、税收与保障体系等都未建立,法治环境和政策支持也不到位。另外我国国家助学贷款的最高法律层次是行政法规,法律层级偏低,在与其它法律和法规冲突时,必然难以有效协调,从而影响国家助学贷款法规的稳定性。

2我国国家助学贷款发展的若干建议

2.1建立健全大学生个人信用数据库高校应结合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开展,设立一个透明的、公开的、完善的大学生个人信用档案,并建立统一的数据管理查询系统。这样一来,借款学生的个人信用就将作为信用评估、贷款审核和后期追踪的有效依据保存下来并永久的跟随借款者。这将极大地提高学生的信用意识,降低商业银行及高校的坏账风险,提高银行和学校开展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的积极性。

2.2建立完备的助学贷款法律体系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完善助学贷款的法律体系。更加明确地规定银行、学校、学生等有关各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并将违约责任作为重点进行规定。只有明确欠还助学贷款的法律惩戒,才能对借款人进行有效地约束,降低政府、银行及高校所承担的风险,进而推动国家助学贷款的健康发展。

2.3为毕业生创造良好的就业环境各级政府应采取措施规范就业市场和用人单位的招聘行为,为求职者提供一个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减少人情因素,避免优秀的毕业生由于没有背景没有后台而失去工作机会的现象的出现。此外,国家还应对毕业生的就业提供一些优惠政策、培养其正确的择业观,从而引导毕业生择业时真正做到“仰望星空、脚踏实地”,减少由于眼高手低而出现的就业难问题。

2.4充分发挥高校的职能高校在掌握学生及其家庭的情况方面和银行相比具有比较优势。高校应严格进行贷前把关,认真审核、杜绝虚假信息,提高助学贷款的质量和效率。贷款发放之后加强与银行的信息交流与合作,及时地将借款学生的相关信息及变动情况等通知银行。除此之外,高校还可以利用教学优势,对学生进行诚信及法治教育,增强学生的还款意识。

作者:余帆单位: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第二篇:高校助学贷款诚信教育

一、新加坡大学诚信教育的经验

新加坡大学诚信教育的成效是显著的,其经验主要可归纳为如下几方面:其一,注重“东西合璧”。在新加坡,诚信是和谐之本,融合则是和谐之道。新加坡大学教育中,最鲜明的特征是“东西合璧”,即将儒家传统学说与西方先进思想和观念结合起来,形成自己独有的教育理念。新加坡大学十分重视儒家学说对诚信教育的影响作用,因此,特别设置了讲述儒家道德规范的课程并将之作为诚信教育的一部分,使学生养成良好的道德行为习惯,加强诚信意识。但同时,新加坡大学并没有完全摒弃西方的诚信观念和思想,而是倡导以东方的诚信观为主,东、西方诚信价值观相互结合的形式,对学生进行诚信教育,帮助学生更好地驾驭生活,与人相处。其二,新加坡的诚信教育自成一套体系,在这个体系中,每一个部分都有其不可替代的作用。首先,学校的诚信教育注重榜样示范作用。比如注重发挥部分优秀学生的榜样作用,在生活中潜移默化地影响其他学生;注重规范学校自身和教师的行为,以学校和教师的正确行为引导学生。其次,学校的诚信教育注重在交流中与学生达成共识,而不是单向的灌输或指导。与我国诚信教育中普遍存在的灌输式教育方式不同,新加坡大学在对学生进行诚信教育时,比较注重以学生为本,尊重学生的看法,与学生真诚沟通并达成共识。这种方式更能为学生所接受,从而增强诚信教育的成效。再次,学校的诚信教育重在劝说,而不是惩罚。在诚信教育中,对于一些诚信意识不强的学生,新加坡大学更注重以劝说方式而不是用惩罚手段来进行教育,因为惩罚有时候可能适得其反。最后,学校为学生的诚信意识的培养提供了许多实践机会。知识指导只是基础,实践活动体验才能真正引起学生的情感共鸣。因此,在诚信教育过程中,新加坡大学更注重以实践的方式去培养学生的诚信意识,如通过各种学生社团活动、社会活动等促使学生体验诚信的价值。其三,政府、学校、家庭共同构建诚信教育网络结构。新加坡诚信教育有一个突出的特点,就是将学校、家庭和社会的诚信教育结合成一个立体的诚信教育网络,三者互相补充,形成合力,促进学生诚信教育的快速发展。在家庭教育方面,学校特别重视家长和学校的关系,认为家长之间要经常交流,家长要经常向学校反馈学生的表现,而学校必须及时作出回应,并制定相应的措施来应对。在社会教育方面,新加坡官员经常利用各种机会宣传社会公德,向国民申说天下为公、同心同德、团结爱国、遵纪守法和爱城护家等观念的重要性。同时,新加坡每年还举行各种全国性公德教育宣传活动,如国民意识周、敬老周、忠诚周等。

二、广西高校加强助学贷款诚信教育的途径

借鉴新加坡大学诚信教育的经验,结合广西高校的实际情况,可从如下方面探索广西高校加强助学贷款诚信教育的途径。

(一)注重以儒家传统思想来培养学生的诚信意识。自古以来,诚信一直是取得他人信任的基础,是做人的根本。儒家思想中更是体现了对诚信的推崇。《论语•为政》曰:“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大车无輗,小车无軏,其何以行之哉?”儒家思想认为诚信是做人的基本品格,是一个人在社会生活中安身立命的道德起点,如同车子缺少輗、軏这样的枢纽就不能行走一样,人若无诚信寸步难行。可见,儒家传统思想中有着丰富的诚信教育资源。新加坡大学就十分注重儒家传统思想的作用,通过开设相关的课程来对学生进行诚信教育。广西高校助学贷款诚信教育也可以借鉴新加坡大学这一做法,设立讲授儒家传统思想特别是诚信思想的课程,并将之作为诚信教育的一部分,引导学生在传统文化的熏陶中慢慢树立诚信意识。

(二)将助学贷款诚信教育与学生工作结合起来。为引起贷款学生的重视,可考虑将助学贷款诚信教育与学生工作结合起来。具体方式上,可以对助学贷款学生开展以诚信为主题的集体活动、诚信教育讲座等,将案例教学和丰富的学生社团活动结合起来。所有的教育形式要体现诚信在助学贷款学生学习和将来生活中的重要意义,使助学贷款学生意识到不讲诚信的危害,将诚信摆在自身行为规范的首要位置。通过这些教育活动,不仅要影响贷款的学生,还要使其周围的同学受到感染,产生积极的良性连带效应,只有这样,高校助学贷款诚信教育才能由被动变主动,使诚信教育更加深入人心。

(三)多角度、多方位地开展内容多样的助学贷款诚信教育实践活动。诚信教育的关键在于实践,高校助学贷款诚信教育不能仅仅靠知识传授,更重要的是要加强助学贷款学生对诚信教育活动的感知和体验。要通过多角度、多方位地开展内容多样的助学贷款诚信教育实践活动,促使诚信教育由单纯的说教教育转向实践教育。如通过举办讲座、征文和演讲比赛、诚信知识竞赛、广播宣传、诚信主题晚会、板报宣传等活动,加强对助学贷款学生的诚信教育,磨炼助学贷款学生的诚信意志,切实提高助学贷款学生的诚信品质,及时修正失信行为,提高助学贷款诚信教育的有效性和实用性。

(四)将助学贷款诚信教育纳入学生整体教育规划,增强其系统性和连贯性。助学贷款诚信教育只有贯穿于学生入学到毕业的整个过程,才能真正发挥其引导作用。为此,应将助学贷款诚信教育纳入学生整体教育规划,将之渗透到从入学教育到毕业教育的整个过程中。如有学者指出:“入学教育和毕业教育是对助学贷款学生进行诚信思想教育的两个极其重要的关键时期,助学贷款学生入学后,将诚信教育纳入新生入学教育的总体计划中,使助学贷款学生从进入大学的第一课开始就接受诚信教育,明确诚信教育既是为人之本,也是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所必需的主要品格。通过毕业教育,使贷款毕业生在正确认识社会发展形势及自身的历史使命,树立正确的择业观的同时,进一步巩固诚信为本的意识,增强诚实守信责任感,坚定就业后按期偿还国家助学贷款的信心与决心”。

(五)注重榜样示范作用。高校是一个主要由教师和学生组成的团体,团体中教师与学生的行为是互相影响的,特别是学生与学生之间,往往是互相效仿的。也就是说,在高校这个团体中,榜样的作用是非常关键的。在助学贷款诚信教育过程中,高校应重视榜样的作用。一方面,应重视学生贷后信息管理,并且将按时按要求归还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作为榜样进行宣传,使其他学生受到感染,产生积极的良性连带效应。另一方面,高校自身应注意规范自身及教师行为,并且以学校和教师的诚信行为来影响和教育助学贷款学生,引导和帮助助学贷款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六)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诚信教育模式。大学生的诚信教育必须以学校为主体,同时引入社会、家庭的共同参与,逐步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诚信教育模式。在广西助学贷款诚信教育中,首先,应以高校为主体,充分利用高校的各类教育资源,发挥教师的模范作用,杜绝校园内的不诚信现象,营造浓厚的诚信教育环境。其次,应发挥家庭的教育作用,加强学校与家长的沟通、联系,互相反馈学生的诚信情况,并且双方努力通过说教、引导等方式,共同促进大学生诚信品格的养成。同时,由于家长在学生的家庭教育中占据主导地位,家长必须以身示范,为学生树立诚信榜样。最后,应尽快构建社会诚信体系,逐步健全市场经济诚信法规体系,从而提高整个社会的诚信度,为大学生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作者:吴大平单位:广西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

第三篇:PPP项目的助学贷款新模式

一、国家助学贷款的准公共物品属性

国家助学贷款符合准公共产品的两个特征:一是具有不充分性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特点。它是由政府贴息、银行出资的一种政策性产品,因此它不像私人产品一样,完全按市场化的价格机制运作,由市场竞争来确定产品的所属。但它也不像公共产品一样由全民共享,完全是非竞争和非排他,当助学贷款金额有限时,一个学生取得了贷款,就意味着另一位学生可能不能得到贷款。因此高等教育助学贷款具有不充分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二是具有一定的外部性。外部性是指在消费该产品时,不仅该消费者可以得到利益而且根本没有参与的人也可得到利益或蒙受损失。国家助学贷款对获得助学贷款的学生是有利的,它不仅可以借助国家助学贷款完成学业,而且因此可以有一个良好的人生出路。但它又与只对消费者有利的纯粹私人产品不同,具有一定程度的外部性。助学贷款可以为国家培养更多的高级专门人才,从而有利于经济的发展,有利于社会的进步。因此助学贷款介于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之间,属于准公共产品。国家助学贷款是建立在成本分担理论,也即是“谁受益、谁付款”的原则和教育机会均等理论基础上的,根据国家助学贷款的准公共产品的属性,我们可以引进市场机制,具体来说就是企业,在政府和高校的合同运行下,由银行出资,最大限度地让每一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借助国家助学贷款完成学业,也即是运用PPP项目运行国家助学贷款。

二、国家助学贷款的风险分担模式的创新:PPP项目

PPP项目即公私合作模式(Public—privatepartner⁃ship),指的是公共部门与私人企业合作模式,是指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共同参与公共服务和产品的设计、融资、建设与运营等过程,其中私人部门是主要的公共服务与产品的提供者,公共部门是采购者与监督者。广义的PPP模式泛指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为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而建立的一系列项目模式的总称,包含BOT(build-operate-trans⁃fer建设—运营—移交)、TOT(transfer-operate-transfer,转让—经营—转让),DBFO(design-build-finance-operate,设计—建造—投资—经营)等多种模式,其可分为外包、特许经营和私有化三类。国家助学贷款的PPP项目应属于特许经营类项目,即企业向国家助学贷款的PPP项目中投入部分资金,项目的五个参与主体:政府、银行、高校、企业和学生通过合作机制,承担相应的项目风险,并共享项目收益。其中风险分担是该项目取得成功的关键。

1.企业参与国家助学贷款PPP项目的可行性分析。世界高等教育财政专家Johnstone教授认为,助学贷款的主要问题是风险问题,即违约风险。Ziderman等则认为设立担保人是保证学生的款回收的有效办法之一。目前国家助学贷款实行是一种无风险、无抵押、无质押的纯粹意义上的信用贷款方式,这对商业银行而言,存在着巨大的信用风险,这种巨大的信用风险和银行低风险、高收益的偏好不匹配,故而导致所谓的银行“惜贷”现象。作为以盈利为目的的经济单位,现代企业也越来越重视企业的社会责任,所谓的企业责任也即是在获取社会资源(包括环境资源等)、赚取企业利润的同时,应注重其自身对于社会的回报与贡献——这就是企业所应承担的社会责任。事实上,许多企业都在积极履行着企业社会责任,向高校贫困家庭学生伸出了援助之手,在高校中建立各种奖助学金,以资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比如笔者所在的高校企业爱心奖助学金就有福慧奖学金、中房奖学金等20多种。一方面是银行的“惜贷”,另一方面是企业的“慷慨”。如何将两者有效地结合起来,使得国家助学贷款高效持续地发展:企业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高就业能力,即提高还贷能力和还贷意愿,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前付清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获得资助和帮助后能进一步地将爱心接力棒传下去。追求利润和承担社会责任于一体的企业在国家助学贷款的PPP项目中,可以提升企业家地位、争取政府支持、集聚优秀人才、规避发展风险等。所以企业参与国家助学贷款的PPP项目具有可行性。

2.国家助学贷款的PPP项目的整体构思。国家助学贷款的PPP项目的整体构思归纳为:降“风险”、塑“形象”、引“责任”、强“服务”、建“体系”五个方面。即降低银行的助学贷款的风险;塑造资助企业良好的形象,切实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政府部门要树立起相应的责任;高校要加强对助学贷款工作管理和服务,尤其是加强对大学生的诚信教育、感恩教育;学生个人要健全个人信用评价体系。国家助学贷款的PPP项目的整体流程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经办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高校建立动态的爱心企业信息库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信息库,企业和学生根据高校提供的双方的信息进行评估,自主选择,签订合作协议。企业给签订协议的学生提供实习机会,根据高校提供给企业的学生动态信息以及学生在企业实习的表现,建立企业的人才库,并帮助入选人才库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还清贷款;进入企业人才库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相关制度,有计划地按揭偿还企业代为支付的贷款。

3.国家助学贷款的PPP项目的风险分担机制。国家助学贷款的PPP项目的核心是建立合理的风险分担机制。国家助学贷款的PPP项目中有五个参与主体:企业、政府、高校、银行和学生。这五方参与主体在项目中所处的位置和承担的任务是不同的,那么他们所承担的风险也不同。企业在国家助学贷款PPP项目中起到关键性作用,承担的风险也很大。企业负责建立、管理和维护爱心助学基金,所需原始基金完全由自己出资,后续资金可以是企业当年利润的一定比例,可以是与企业签订协议到企业就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揭的贷款,可以是企业员工的捐赠,包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毕业后还清企业的贷款之后的捐赠。企业负责向高校提供企业相关信息,并根据高校提供的学生信息双向选择学生到企业实习锻炼等等。企业吸纳学生就业,并从基金中代为付清学生的贷款。企业承担的风险之一:与企业签订协议到企业就业的学生符不符合企业的需求;风险之二:帮助与之签订协议的学生在毕业之际将学生贷款一次性支给银行,与之签订协议的学生在企业就业后只能按揭还清企业代为支付的款项。化解第一风险需要高校建立详细的学生在校动态信息库,包括道德表现、学习成绩、实践能力、家庭情况等等;建立企业动态信息库,包括企业文化、企业发展历程和前景、企业人才理念和人才培养计划等等,并构建良好顺畅的企业和学生信息交流平台,企业通过各种渠道,包括高校提供的学生信息,学生来企业实习等等,了解学生、选择学生,培训和培养学生成为企业所需人才。企业在国家助学贷款PPP项目中除了能获得政府的税收减免优惠,更重要的是培养了优秀的企业人才,提升了企业家地位,塑造了良好的社会形象,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

政府作为准公共物品的国家助学贷款能够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具有一定的外部性,产生一定的社会效益,所以政府必须承担一定的风险。在国家助学贷款的PPP项目中,政府是项目的参与者,是其他四个参与主体的监督者,同时是诸多风险和利益的协调者。首先,政府要积极参与到PPP项目管理中。国家助学贷款涉及到银行、高校、税务、企业等部门,关系错综复杂,协调工作量大,历时较长,这就需要政府设立专门的助学贷款管理机构,参与到国家助学贷款的管理工作。重点是利用一定的行政干预等措施监督和协调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进行,实现国家助学贷款的良性健康发展。其次,政府要逐渐完善财政干预手段。现行的国家助学贷款方式是学生在校期间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贷款利息个人负担,在PPP项目中,如果学生与企业签订协议,学生毕业后的贷款由企业还清,这样一来大大减少了银行的呆坏账损失。银行的风险转化为企业的风险,作为对企业风险的化解,政府可以制定给予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即政府的风险补偿金部分地转变为给企业的税收优惠。再次,政府要制定相配套的法律和制度。除了之前国家出台的一些行政法规,政府还需要出台相关的政策鼓励企业加入国家助学贷款中来。

高校是企业介入国家助学贷款的PPP项目中的前提条件,是企业和学生的信息交换源,所以高校必须有专门的高校资助管理中心,该中心主要负责建立企业和学生的动态信息库,并搭建好信息交流平台;负责企业基金账户和银行拨款工作,做到专款专用;相对于政府、企业和银行来说,高校在获取贷款学生的信息上具有明显的优势。高校几乎拥有每个学生个人及家庭的全部信息,这样可以在国家助学贷款的发放审核上严格把关,并完善国家助学贷款跟踪及信息反馈工作;控制企业违约风险。每年中心将学生的在校情况向企业反馈,以便企业及时了解对应学生的情况,同时中心还要将企业和学生实习情况和就业情况向省级助学贷款中心报告。如果企业有违约,省级助学贷款中心将企业违约行为报告给政府和银行,政府可以终止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银行可以取消企业贷款的优先信用等级。银行在国家助学贷款的PPP项目中,需要根据高校提供的爱心企业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信息,优先考虑爱心企业贷款的信用等级。当然,银行在国家助学贷款的PPP项目中承担的风险相比现行国家助学贷款模式有所降低。银行除了可以获取政府对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贷款的全部贴息,而且还可以在学生毕业后就获得企业代为偿还的贷款。学生是国家助学贷款的PPP项目的最大收益者,但是根据“谁收益、谁付款”的原则,学生也必须承担相应的风险。诚信做人,每年必须将在校的真实情况反馈给高校;根据签订的协议,每年需要到对应的企业实习一定时间;毕业后到对应企业就业一定时间,并需要按揭偿还企业代为支付的贷款;学会感恩,在按揭偿还贷款后,能够力所能及地往企业基金中注入资金帮助他人。

作者:汪浩鸿单位:嘉兴学院商学院讲师

第四篇:助学贷款绩效评价指标

1绩效评价指标的问题分析

1.1绩效评价指标内容

第一,获贷比例(3分)。获得贷款学生人数占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的30%(含)以上,实现了“应贷尽贷”的政策目标;第二,违约控制(18分)。包括:贷款到期金额违约率(V1)≤2%(5分);贷款利息金额违约率(V2)≤2%(5分);贷款金额违约率(V3)≤2%(8分)。第三,学生获奖情况(4分)。上一年度获得国家、省、市以及学校等各类奖项的贷款学生占在校贷款学生的比例为5%-25%之间。第四,满意度(2分)。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1分);公布有关投诉电话、信箱;学生、家长反映良好,没接到学生、家长投诉(1分)。

1.2绩效评价指标的主要问题

1.2.1助困比例标准偏高广东省考核办法中规定,国家助学贷款必须实行“应贷尽贷”,即全校贷款学生占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总数的比例高于30%(含)。广东省地域经济发展的差异性大,不同地域的不同高校,同一地域的不同类别高校,公办与民办高校贫困生的人数都有差别,便会出现有的学校贷款学生人数会远超过该比例,而有的学校贷款人数又大大低于该比例。

1.2.2助困比例权重过低、违约控制权重过高广东省考核办法中,助困比例的评分为4分,所占权重过低,而违约控制的比重为18分,所占权重过高。二者的悬殊分值会驱动一些高校舍本逐末、避重就轻。比如有的高校为了降低违约率,以在违约控制方面拿到更高的分数,便尽可能降低助困比例,但这样一来就导致了“惜贷”现象的产生。事实上,“惜贷”问题已经成了当前广东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有必要补充说明的是,广东省至今并未实行生源地贷款政策,而是单一执行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同时,这几年广东高校学生人数也是呈增长状态。如此看来,即便是国家加大了对于困难学生的其他资助方式,但这种考核前后贷款金额截然不同的发展趋势,依然表明绩效考核中助困比例与违约控制分值的不合理。

2解决相应问题的对策

2.1考核指标动态调整

根据广东省助学贷款的变化情况对考核指标进行动态构建,比如国家助学金的发放金额及人数会影响到贷款规模,那么考核指标中的助困比例应依据每年的实际情况设置相应指标,进行动态调整,从而增进考核的科学性。我们可以学习参考河南省的做法。考核指标体系中贷款比例按学校类别分类打分。每一类学校贷款比例计算出一个平均值,学校贷款比例等于平均值的为6分,高出平均值1个百分点加1分,低于平均值1个百分点减1分,满分13分,最低0分(按照每校贷款比例四舍五入到个位给分)。贷款比例计算公式为:U(%)=贷款学生数/贷款范围内的在校生人数×100%这样的评分标准考虑到了不同高校的情况,设置相对公平合理。另外,贷款比例所占权重应当与违约控制的基本持平,这样才有利于防止高校“惜贷”现象的滋生。

2.2增加三级细化指标

广东省考核指标体系只有两级指标,为了能够提高考核的准确度,应构建科学合理的三级细化指标,本文对前述问题较为突出的部分指标进行了重构:一级指标:绩效评价(27分);二级指标:贷款比例(10分),评价标准为按学校分类计算平均比例,U(%)=贷款学生数/贷款范围内的在校生人数×100%;贷款违约控制(10分),按照广东省违约率平均值进行考核;满意度(3分)及学生获奖情况(4分),参考评价的三级指标不变。广东省高校国家助学贷款考核指标体系的构建,可以在控制违约风险的同时实现“应贷尽贷”的目标,从而使高校助学贷款工作真正起到助人、育人的作用。

作者:葛朝蕾单位:广东金融学院

第五篇:助学贷款中贫困生诚信缺失

一.贫困生诚信缺失的原因分析

1.国家信贷体系不完善贫困生诚信缺失的原因之一是国家贷款体系的不合理,致使部分贫困毕业生陷入想还贷又还不上的尴尬境地。虽然国家出台了新的助学贷款政策,但新的还款体系仍然存在定额定期缴纳、期限短、偿还方式单一等不合理的因素,无法解决贫困生毕业后遇到的实际困难。面对日益高涨的就业成本,具有特殊家庭环境背景和成长经历的贫困生就业变得更加困难。他们背负着家庭和生活的双重责任,根本无力偿还在校期间好不容易争取到的助学贷款。其次,诚信评价体系的不完备也使部分诚信缺失的学生有机可趁。目前,一些发达西方国家早已建立了比较完备的个人信用法律制度,任何人将会为自己的不守信用付出沉重的代价。而我国则主要通过社会舆论和道德谴责来解决诚信缺失问题,这种缺乏约束机制的信贷体系很容易引起道德风险和违约仿效,却不能从根本解决诚信缺失的问题。

2.家庭学校诚信教育不到位家庭教育是培养学生诚信品质的重要基础,父母的诚信教育意识以及一言一行对子女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然而,由于贫困家庭的家长多疲于生计,家庭成员的文化层次普遍较低,极易造成学生诚信教育的缺失,家长在实际生活中并不具有对子女进行诚信教育的意识,甚至有些家长为了不让自己的孩子在外面吃亏,训导孩子诚实人吃亏,教育孩子学得圆滑、世故,有些家长为了使学生在校期间能获得经济上的资助,主动开具虚假的经济困难证明。高等学校诚信教育也显得比较薄弱。多数高校的诚信教育工作仍旧是课堂上简单的说教,尚未建立贫困生诚信测评体系,缺乏对贫困生平时学习、生活、工作中的诚信缺失现象的详细记录,更没有建立健全学生的诚信档案。学校对失信者缺乏有效的监督和惩罚机制,从而也在客观上助长了贫困生诚信缺失现象的发生。

3.自我诚信认知的缺乏由于社会、学校、家庭环境的具体的不利影响的存在,直接导致了部分高校贫困生自身品德修养的不高,责任意识和自控能力差。再加上社会上拜金、逐利不良风气的影响,高校贫困生更容易表现出急功近利的心理和浮躁的心态。同时,高校贫困生往往社会阅历较浅,对诚信重要性和失信导致的严重后果往往也认识不足。在这些不利的影响之下,在各种不当利益的驱动下,高校贫困生造假、违约等失信的情况就会频频发生。

二.贫困生诚信缺失问题的对策

1.国家层面还贷的关键是帮助贫困生正常就业,只有不断拓宽贫困大学生的就业渠道,改变高校贫困生就业难的状况,才能从根本上提高贫困生的还贷能力。具体而言,国家可以安排贫困毕业生到边远地区或国家急需的地区或行业工作若干年,由国家替其还贷。企业可以通过定向、委培的形式向优秀贫困生提供资助,贫困毕业生毕业后到企业服务一定年限,由企业帮其还贷。国家也可将还款年限延长至15年至20年,并采用“分期定额”、“定期定额”、“分期不定额”等方法,给学生留有充分分解还款压力的时间。只有使还贷体系符合贫困毕业生的实际,才能解决部分贫困毕业生的故意“违贷”,保证助学贷款的可持续发展。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背景下,社会上已出现了“信用危机”的现象,其中大学生信用意识淡薄尤其要引起关注。国家有关部门可以根据我国国情,建立全国一体的个人信用档案,形成长效机制。利用身份证建立公民终身信用档案,通过制度的约束提高公民的失信成本。如果某个学生在助学贷款中违约了,银行有权在其信用档案中注明,同时有关部门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还贷失信的贷款人的工商注册、出国护照以及各类证书的申请予以拒绝,这将直接影响个人的工作、生活等各个方面。只有加大对失信行为的处罚力度,增加失信成本,才能杜绝不良违约行为。

2.学校层面高校可与企业建立长期的就业合作机制。首先,高校要在开展就业指导、就业介绍、就业服务等方面加强工作,拓宽贫困生就业思路和就业渠道。针对学生的实际情况,做好就业指导。其次,高校和企业合作建立临时就业基地,让暂时没有找到合适工作的贫困生临时就业,获得最基本的还款能力。再次,高校可以采取“定单式”培养贫困大学生的方式,企业需要什么人才,就给企业定单培养,确保贫困生能及时就业。高校协助银行建立贫困生个人诚信档案。学校将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信息记录存档,包括学生申请助学贷款的金额和还款时间。学生毕业时,学校建立与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联系,贷款合同随学生档案流动,全额偿还后可撤销记录。同时向银行提供借款学生的毕业去向和其他信息,并将学生的借、还款信息纳入个人档案。通过学校、银行和企业的信息互动,合力监督,促进贷款的追回,有效控制学生的失信行为。

3.个人层面贫困生自身应努力加强自身的道德修养,自觉履行贷款合同所规定的条款,更要认识到按时还贷是自己的责任和义务。不论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都要坚持“诚实守信”的原则,自觉抵制社会中的各种不良行为的影响。同时,贫困生应加强自身的专业素质,提高自身的就业能力,端正就业观念,切忌好高骛远,重视学校的合适推荐,积极参加学校召开的招聘会。只有这样,才能在日趋激烈的就业竞争中找到一份好的工作,使自己具备较高的还贷能力,维护自己的信誉。

总而言之,建立健全的贫困学生的信贷体系,积极稳妥地解决国家助学贷款过程中的诚信危机等问题,事关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大局。在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率较低及学生诚信缺失的背景下,诚信教育需要全社会、每个学校、每个家庭乃至每个人的共同努力才能得以实现,也需要发挥教育、管理、服务的多重功能,使高校贫困生资助信贷体系能更加完善,呈现出良性发展的态势。

作者:陈芳单位: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外语与经管学院

第六篇:高校助学贷款还款难的问题

1新媒体为高校助学贷款的还款工作提供了新的平台

新媒体中的即时通讯是当代大学生最常用的通讯方式,网络开发商开发与推出的即时交流工具实现了交流方式的便利化,对现代大学生来说即时通讯工具已经成为了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当代的高校教师也不能固守着原有的交流方式和手段,如果还是仅仅停留在用寄信,打电话的方式和毕业的学生保持联系以催促其还款就大大的落伍了。因此高校教师的工作方法也应该因时因地的发生改变,应在学生毕业的时候除了留下学生的家庭住址,手机号码还要留下学生的QQ号,飞信号,微信号,甚至是微博等联系方式,此外还应该留下欠款同学三到五个好友的联系方式,只有前期把工作做到位,才能保证之后的工作可以顺利的进行。

2大学生应进一步提高自身的诚信意识

诚信,无论对于社会,还是个人都是一笔可贵的财富。青年人要想立足于社会除了知识他们更应该具备优秀的品格。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当今社会人们变得越来越急功近利,眼前利益很容易就蒙蔽了涉世未深的年轻人的眼睛,在短期利益面前他们很可能会选择放弃诚信,单纯的以为逃避可以解决问题。回到高校助学贷款的还款问题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很多同学认为学校联系不到我就不用还钱了,以为自己捡了一个大便宜而忽视诚信的缺失将给他带来的危害。基于这样的现状高校教师应采取有效措施,增强学生的诚信意识。例如该校在开学之初就会由辅导员组织召开以诚信为主题的主题班会,通过实例讲解,观看影片,社会实践等多种方式,在开学之初就把诚信的种子慢慢地栽植进年轻人的心中,让他们在那里生根发芽。此外,在高校助学贷款办理之后,辅导员还会找专人座谈,进一步帮学生分析、讲解诚信的意义,以巩固诚信这一美德在学生心中的位置。只有诚信的建立,才能保证学生毕业之后不会被动的等待学校的催促或简单用逃避解决问题,而会主动地偿还自己的助学贷款,从而减轻高校助学贷款还款方面的工作压力。

3社会上要尽快完善个人的信用体系制度

信息经济学告诉人们,信息不对称是市场经济必然的特征。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与交易的效率有着紧密的联系,而与交易有关的重要信息之一就是对方的信用情况。应当指出,信用体系的完善是一套社会系统工程,其架构设置和具体内容急需进一步地探索和完善。例如针对高校贫困助学贷款的借款人群应该有一套完整的信用评级体系,对于延期还款和恶意拖欠的应该有统一、严格的处理办法。目前,社会上有对于预期还款的学生在之后的住房贷款方面有提高借款门槛和利息额度,不允许报考公务员,不予办理信用卡等惩罚措施。但这些措施都要在学生具体办理相关业务的时候才会意识到拖欠贷款给自己带来的危害和影响,如果社会上可以进一步的完善信用机制,细化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如西方社会般在乘坐公交车逃票这些小事上都能体会到违反信用规则将受到降低信用等级等严肃惩罚的话,学生就会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从而起到在制度上督促毕业生尽快偿还助学贷款的作用。

贷款论文范文第5篇

1.1层次分析法。层次分析法(AnalyticalHierarchyProcess,简称AHP)是美国运筹学家萨蒂于20世纪70年代提出的一种定性方法与定量分析方法相结合的多目标决策分析方法。是将决策问题按总目标、各层子目标、评价准则直至具体的备投方案的顺序分解为不同的层次结构,然后得用求解判断矩阵特征向量的办法,求得每一层次的各元素对上一层次某元素的优先权重,最后再加权和的方法递阶归并各备择方案对总目标的最终权重,此最终权重最大者即为最优方案。

1.2直觉模糊层次分析法。针对以上层次分析法在对目标预测上的不足,本文提出了一种将直觉模糊集与层次分析法相结合的直觉模糊层次分析法,对模糊环境下的目标预测与方案的决策提供了更为客观的依据。(1)建立层次结构模型。本文设计的中小企业信用风险评价指标体系如图1所示,整套指标体系分为三个层次,分别为目标层,准则层和方案层,其中目标层体现的是本文需要解决的最终问题所在,即为呼和浩特市小额贷款公司提供客观的有效的中小企业客户信用风险评价;准则层为该体系的各指标的体现,本文分为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两个层次;方案层体现了申请小额贷款的中小企业个体。(2)确定待评价指标的权重。根据小额贷款中小企业法人客户的特殊性,以及对中小企业法人信用风险评价指标选取的原则,本文选取企业管理者情况、企业经营状况、企业发展前景、企业偿债能力、企业信用状况以及其他等六方面作为评价呼和浩特市小额贷款公司中小企业客户信用风险评价的有效性指标。由于在进行评价的过程中,各评价指标的重要性程度各不相同,所以在评价时的大小也应该有所区别。本文利用层次分析法,通过专家评分法为以上各指标之间的重要性程度两两比较。1号专家根据经验以及历史数据的统计得到指标的判断矩阵A1,运用Matlab软件中的层次分析法程序得到判断矩阵M的最大特征值λmax以及选取指标的权重,通过一致性指标C.I.=λmax-n/(n-1)以及平均随机一致性指标R.I.对指标进行一致性检验,其具体赋值如表2所示。一致性比率为C.R.=C.I./R.I.,当C.R.<0.1时则通过一致性检验,从而确定权重分配是否合理。TOPSIS法的原理。其基本原理是通过检测评价对象与最优解、最劣解的距离来进行排序,若评价对象最靠近最优解同时又最远离最劣解,则为最好;否则为最差。其中最优解的各指标值都达到各评价指标的最优值。最劣解的各指标值都达到各评价指标的最差值。

二、基于直觉模糊TOPSIS法的小额贷款公司信用风险评价模型

呼和浩特市小额贷款公司对中小企业信用风险评价问题是一个涉及许多影响因素的多目标决策问题,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应遵循全面性、适应性、经济性及可测性等基本原则,并尽可能地综合考虑各个影响因素。根据中小企业信用风险自身的特点,综合相关研究,本文选择企业管理者情况(u1)、企业经营状况(u2)、企业发展前景(u3)、企业偿债能力(u4)、企业信用状况(u5)以及其他(u5)等六个一级指标对中小企业的信用风险作出评价。每一个一级指标又可以分为若干个二级指标,其中企业管理者情况(u1)包括企业管理者教育水平(u11)、企业管理者健康状况(u12)、企业管理者管理者个人管理水平(u13)等三个二级指标;企业经营状况(u2)包括企业经营规模(u21)、企业经营定位及区域(u22)、企业经营时间(u23)等三个二级指标;企业发展前景(u3)包括企业内部发展前景(u31)、行业发展前景(u32)、行业相关政策(u33)等三个二级指标;企业偿债能力(u4)包括企业资产负债率(u41)、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负债比(u42)、企业现金流动负债比(u43)等三个二级指标;企业信用状况(u5)包括企业的信用记录(u51)、企业的纳税记录及相关信息披露(u52),企业担保机制(u53)等三个二级指标;其他(u6)包括企业职工素质(u61)、企业有无违法记录(u62)、企业贷款用途(u63)等三个二级指标。设呼和浩特市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有限,中小企业为了谋求自身的发展需要贷款的资金支持。为了实现呼和浩特市小额贷款公司的利益最大化和信用风险最小化,使其贷款业务开展得更加顺利,拟在m个备选需要贷款的中小企业A={A1,A2,…Am}中选择一个信用风险最小的企业。假设中小企业的信用风险评价指标ui的权重是wi,满足wi≥0,且需加和为1。那么,基于直觉模糊层次分析法和TOPSIS方法的中小企业信用风险评价决策的方法的步骤如下所示:1.构建中小企业信用风险评价的直觉模糊评价矩阵。假设有p个专家D1,D2,.....DP参与中小企业信用风险评价的决策,通过专家打分可以得到备选企业Ai的第j个指标的评价值,可用直觉模糊集来表示。各备选企业的信用风险评价构成的集合的直觉模糊评价矩阵如下所示:2.确定直觉模糊正理想解和负理想解。所谓直觉模糊正理想解是指完全满足决策者要求的候选方案,而直觉模糊负理想解是指完全不满足决策者要求的候选方案。定义直觉模糊正理想解A+、负理想解A-为:3.计算备选企业信用风险的直觉模糊评价值到直觉模糊理想解和负理想解的距离。根据层次分析法确定各评价指标的权重向量wi,则各备选中小企业Ai的直觉模糊评价值到正理想解A+的距离以及到负理想解A-的加权距离为:按照综合评价指数的大小对中小企业的信用风险进行排序,ki的值越大,相应的企业信用风险就越小;ki的值越小,相应的企业信用风险就越大。呼和浩特市小额贷款公司可以选择信用风险最小的企业为其提供贷款服务。

三、实证研究

呼和浩特市MC小额贷款公司是一家民营的小额贷款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1年,主要开展对中小企业以及个人的小额贷款业务,而申贷对象绝大多数是中小企业。由于公司开立时间不长,资金流动相对紧张,再加上当地中小企业的信用状况良莠不齐,公司内部又缺乏相应的信用风险评价机制,公司在谋求自身发展,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同时也追求信用风险的最小化。MC小额贷款公司运用基于直觉模糊TOPSIS法的中小企业信用风险评价模型成功的实现了上述目标,该模型量化了中小企业的信用风险,也为呼和浩特市小额贷款公司进行贷款决策提供了客观的科学依据。其具体的运用过程如下:现有5家中小企业(A1,A2,A3,A4,A5)需要向MC呼和浩特市小额贷款公司申请贷款,他们的总体情况各有不同。MC呼和浩特市小额贷款公司运用基于直觉模糊TOPSIS方法的信用风险评价模型,从企业管理者情况(u1)、企业经营状况(u2)、企业发展前景(u3)、企业偿债能力(u4)、企业信用状况(u5)以及其他(u6)等六个一级指标对以上5个企业进行综合评价和决策。首先,呼和浩特市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决策者将各一级指标两两对比,得到对比矩阵M,如下所示。由表2可知权重向量的一致性指标比率C.R.=0.0573/1.24=0.0462<0.1,因此,指标权重通过一致性检验。其次,呼和浩特市小额贷款公司根据经验、知识以及历史数据等,参照表3的属性重要性程度标度确定出每个申请贷款的中小企业的直觉模糊评价矩阵,如表4所示:再次,根据上文提到的公式计算各备选给予小额贷款的中小企业信用风险与直觉模糊正理想解和负理想解的加权距离di+和di-以及各备选中小企业信用风险的综合评价指数ki,计算结果如表6所示。由上述计算结果可知,各备选的中小企业信用状况的优劣次序为:k2>k3>k4>k1>k5,即A2企业的贷款信用风险最低,呼和浩特市小额贷款公司可以接受该企业的贷款申请;而A5企业的贷款信用风险最高,呼和浩特市小额贷款公司需要对该企业的贷款申请谨慎决策。通过以上结果分析,A2企业的各项指标平均处在较高的水平,且专家在权重较大的企业偿债能力,企业经营状况以及企业发展前景三个方面都给A2企业评出了较高的分数。专家的评分与计算结果一致,体现了该模型的有效性,说明了该模型可以为呼和浩特市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业务进行预测,从而为其进行贷款决策提供客观依据。

四、结语

贷款论文范文第6篇

(一)中小企业贷款中期

银行要签订并履行合同,确保合同的真实有效,落实担保人和抵押。同时银行还要督察资金的用途,确保其始终符合合同要求,并无挪作他用,通过风险预警机制监管生产经营状况,在出现问题时及时止损并抽离资金。在此过程中潜在风险点有以下几个方面:(1)合同的签订,在签订贷款合同时,贷款主体不真实,合同签订的当事人非实际借款人和担保人(。2)担保人和担保物的落实上,部分企业之间通过互保、连环保等方式形成了“贷款担保圈”,一定程度上导致了贷款担保悬空,造成了“担而不保”的现象;(3)贷款合同约束力问题,相关法律体系和担保机制的不健全使得合同约束力不足,存在双方违约的危险;(4)风险预警机制不够完善,缺乏专业化的贷中监察管理,一线信贷人员压力大,对资金的用途及使用情况监管不到位。

(二)中小企业贷款后期

银行对到期贷款进行管理,在到期前及时发出提示归还通知书和督促保证责任通知书,督促借款人和担保人,筹资归还贷款,对逾期、呆滞的贷款在由银行催收不果时交给专业的催账代收机构。最终在无法收回贷款的情况下处置抵押物。潜在风险点:(1)缺乏一套通用的信用管理系统,对一些最基本的度量指标如违约时间、违约事件、违约率、挽回率等都没有统一的界定,因此缺乏可靠的量化数据,这不仅加大了信用风险的管理成本,而且也大大降低了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的有效性。(2)社会道德风险,中小企业的贷款人最终变卦,在其无法偿还银行所贷金额时选择逃避债务,导致银行受到损失;(3)关联方风险,催账机构尚处在成长期不够完善专业,最后会带来银行利益的受损;(4)抵押物处置方面,在实际操作中,商业银行对抵押物的选择一般限于土地、机器、设备、房地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折现价值低于其实际价值,存在落差亏损。

二、完善商业银行中小企业贷款信用风险管理的对策建议

通过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信贷风险管理的贷前、贷中、贷后分析,我们发现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贷款管理存在风险点可以分为三大部分,一贷款流程的改善与简化,三专业的队伍建设和人员培养。针对第一部分信息的获得与审批,银行在进行中小企业信贷风险管理时,要细化专化小企业贷款运营部门职能第一专营部门要负责小企业业务发展的规划和独立的年度信贷计划。商业银行的内部管理制度存在缺陷,因而为了尽可能规避内部制度的影响,中小企业贷款运营部门要拟定自身独立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按计划运营部门、完成任务。第二专营部门要构建独立的适合中小企业户型的信贷评审系统,设计适合中小企业信息收集的分析方法。传统的专家制度法、Z评分模型、ZETA评分模型以及现代的CreditMetrics、Creditrisk+、KWV模型普遍适用于上市公司和大企业,不能直接应用于对中小企业的信用风险评估。因此对中小企业的信用风险评估应当定量定性相结合,综合各方面因素,客观评价。第三满足中小企业区别于大型企业的贷款要求,开发更多的适合中小企2014年第6期下旬刊(总第556期)时代金融TimesFinanceNO.6,2014(CumulativetyNO.556)业融资的金融产品。目前商业银行的专营机构基本已经全面铺开,现在专营部门的发展更加倾向于突出需求导向,各种金融衍生物顺势而生。银行的专营部门一方面要开发新型的更适用的金融产品,另一方面要发挥这些金融产品的优势。第四进行担保抵押物的全程监督管理和最终处理。

联合抵押物管理公司拨专项资金、专项人员进行全程管理和监督,实时监控及时防范,争取最大的资金回收率。针对第二部分的流程简化与贷款监督,银行要进行审批机制的改革,简化中小企业贷款流程,把监督落实到全程全方位。第一步,优化审批,有效缩短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提高经营机构发展中小企业信贷业务的积极性,增强自身在发展中小企业信贷客户的竞争力,促使中小企业贷款业务获得长足发展。在此过程中,银行要缩短业务审批管理链条,分散过度集中的授权做到减权放权,结束多级委托———的关系,减少琐碎的工作量,以此来增加信贷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第二步,做到及时放款,优化放款,提高中小企业的贷款率,在解决中小企业的燃眉之急的同时确保贷款的回收,避免了因为时间拖延而导致的坏款回收不足问题。贷款监督方面,是银行对中小企业信贷风险管理中最容易忽视也是最薄弱的环节,因而要强化贷后管理,实施风险监控。银行的贷后检查管理力度一直不足,中小企业授信后,检察人员应对信贷资金使用、受信人和担保人的经营状况和财务变动情况、抵押物状况和市场价值变动以及本行对客户的服务情况进行追踪检查和反馈,及时发现客户风险变化情况,制定退出和控制方案。同时,要注意检查的内容根据不同企业的特性适当调整以期达到最佳的反映效果。与独立的专营部门相对,中小企业信贷部还要实行独立的风险管理机制,重点关注以下风险特征:中小企业主出现道德风险预兆或个人征信出现不良纪录;外部对受信人评价与授信前尽职调查明显不符;企业经营管理等方面的重大变化,如产品和销售对象发生重大变化;对外担保出现重大风险,承担担保代偿责任;涉及经济案件、法律诉讼、劳资纠纷;司法、税务、工商、海关等执法部门介入调查或进行处罚等;担保人的担保能力或抵(质)押物的价值下降。针对第三大部分队伍的建设和人员的培养,银行为了适应目前中小企业贷款成为银行利润新的增长点的要求,要提拔一批经验丰富的业务人员,组建专业队伍,加强贷前的专业调查的力量,同时实现有效的贷后双线检查,加强贷前贷后风险控制。在如今的信息化时代,商业银行处于一种多元化的竞争格局中,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为银行中小企业贷款业务的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银行在选拔专门的金融人员进行中小企业业务专门管理的同时要推进信息技术人员的培养,配备更符合中小企业业务需求的队伍。同时在专门业务队伍建立的基础上,银行要完善经营管理,加强考核机制。

贷款论文范文第7篇

20世纪70年代,各国利率市场化改革加快推进,针对利率市场化的研究逐步增多。Peter.S.Rose(1993)对利率市场化下贷款的成本加成定价、价格领导定价、客户盈利分析定价进行了研究,强调了各自的优缺点以及实现条件。AronA.Gottesman和GordonS.Roberts(2004)检验了利率市场化中银行的长期贷款是否取得了相应的利差补偿,和控制自身风险是否迫使借款人借入短期贷款。BerlinM和MesterLJ.按照贷款方式将商业银行贷款划分为市场交易型贷款和关系型贷款,并将关系借贷定义为“建立全面、细致的银企关系,利用银行和小企业之间的长期合作关系,最大程度地减少小企业借贷风险的一种借贷协议。楠斯.波特(2005)等运用模型模拟利率市场化对中国银行业的影响,表明利率市场化会导致利率上升,改进金融中介结构和货币政策的传导效率,促使银行对服务不够的部门(中小企业和家庭)增加金融支持。Murray(2011)认为贷款利率的确定需要考虑到交易双方的搜寻成本,无风险利率视银行议价能力而不同,以此得出银行贷款利率的确定在相同的政策背景下可能会有不同的结论。

从国内研究来看,上世纪九十年代掀起了研究利率市场化的热潮。在对贷款影响的研究方面,毛仲玖(2003)着重介绍了国外银行的客户盈利分析模型,该模型考虑了企业与银行各种业务往来的成本与收益,并将其称为“以银行整体关系为基础的贷款定价模型”。曹青山等(2005)从贷款定价理论入手,分析了我国商业贷款定价现状,提出在利率市场化下要综合考虑客户的信用风险、综合收益、综合成本、信贷市场变化等因素,建立价格领导定价测算模型和以客户盈利能力为参数的贷款定价机制。陆岷峰等(2009)着眼于从小企业贷款的价值基础来寻找其贷款产品定价的方案,结合小企业贷款产品的价值与特征,运用基准利率加风险溢价的模型对小企业贷款产品定价和分析,表明适度提高现行小企业贷款产品价格是解决小企业贷款难的关键所在。邓超等(2012)分析了大银行与小银行的共生关系,认为关系型贷款是大银行和小企业的最佳结合路径,用实证测算了银企合作给银行带来的潜在收益——关系租金。巴曙松等(2013)研究了利率市场化对商业银行的影响,提出了中小银行应提高自身经营能力和管理水平,利用中小银行在信息收集、贷款谈判、监督成本等方面优势,积极拓展中小企业的融资服务,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目前我国商业银行贷款定价较为笼统,银行贷款策略较为“同质化”,缺乏对特殊领域贷款的指导思想和指导方针,不能较好地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本文旨在研究利率市场化背景下,商业银行如何改变对中小企业的贷款策略,对中小企业贷款合理定价,有效地控制贷款风险,拓宽贷款业务。

二、利率市场化对商业银行贷款定价与管理的冲击

(一)利率市场化改革导致银行存贷利差缩小长期以来,我国商业银行对贷款定价的实际操作中没有严格的约束机制,主观随意性较大。由于目前存款利率上限尚未放开,盈利空间较大,所以银行往往会简单地以客户的信用等级来划分贷款利率的浮动范围。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推进,商业银行对贷款定价有了更多的自主性,同时也给商业银行带了更大的挑战。如何在减少风险、较低损失的同时,保持一定的市场竞争力,商业银行需要重新审视贷款定价方式,提高定价能力。

(二)利率市场化改革促使商业银行转变授信对象在授信对象方面,存贷利差的收窄使得商业银行仅依靠现有贷款对象(多为大型优质企业)不能再获得理想的收益。为了在存贷款方面保持一定的盈利水平,这就需要商业银行扩大贷款范围,涉足新的贷款领域。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对于中小型企业一直持“惜贷”的态度,主要原因是中小型企业由于自身的管理不合理、运作效率低下、财务账目不规范等原因,决定了商业银行给这些企业的贷款管理成本高、风险大。当利率逐步放开后,银行可以根据市场需求进行资金分配和资金定价,对风险覆盖能力提高,因此银行有必要重视中小企业信贷业务。

(三)利率市场化改革使商业银行经营风险增加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推进,利率作为资金的价格,将主要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在这一进程中,利率变化的特征是显著升高或者变动不定,若利率敏感资产与利率敏感负债不匹配,利率的变动会对银行的存贷业务净收入差产生一定的影响。如果银行不具备利率市场化随机波动带来到风险,银行就可能遭遇巨大的损失。

三、商业银行中小企业贷款定价模式转型策略

(一)建立以客户为导向的贷款定价策略借鉴西方客户盈利能力分析定价模型,商业银行在给中小企业贷款过程中不能仅从借贷资金这一角度考虑定价问题,应从整体考虑银行与客户之间的业务关系,全面衡量成本与收益,实质是根据客户对收益的贡献度不同实行差异化定价。转变定价模式则要求商业银行主动提高中小企业贷款对收益的贡献度。该定价模型简略表示为:银行总体税前收益=提供贷款和其他服务产生的总收入—提供贷款和其他服务产生的总成本(1)把税后收益与银行的目标利润相比较来订立贷款价格。银行提供贷款和其他服务的总收入包括贷款利息、补偿存款利息、管理费用和结算费用等其他中间业务收入;贷款和其他服务成本包括可贷资金成本、分摊的经营成本、风险溢价等。因此,商业银行在和中小型客户签订贷款合约时,可以附加提供中间业务的条款,从中收取中间业务费用。这一操作方式具有一定可行性:一方面,参考其他已经实现利率市场化国家的银行经验,利率市场化会使商业银行的重心转移到中间业务发展,我国银行中间业务的范围必将扩大,服务程度必将走向成熟,以至将来可以参与到中小企业经营决策、内部风险评价等管理服务。结合静态与动态评价体系,有效了解资金的使用,进行贷款决策,也降低了信贷调查管理成本,确定适合的风险溢价;另一方面,中小企业一般处于发展中的企业,股权结构简单,资金链条较清晰,商业银行不需要太复杂的技术就能对其加以管理,且这些企业内部可能由于技术人员较少,管理水平不高,确实需要外部提供管理技术。这样能够与贷款银行建立长期借贷关系,获得优惠的技术支持,有利于企业的成长。

(二)重塑风险管理理念,转变风险管理模式目前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惜贷的主要原因是贷款风险大,因此需要在健全信用评级体系和内部管理体制基础上,重审风险管理理念。从RAROC对待风险的态度可知,风险可划分为预期风险(EL)和非预期风险(UL)。预期风险可通过风险暴露、违约率和违约损失率来计算,但是这种计算模型需要大量的数据为支撑,不适合对我国中小企业预期风险的衡量。在发展初期,对中小企业贷款审批应该在定性分析基础上,结合定量分析,根据财务状况评估其风险等级,后续对贷款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监测,以此来核算预期损失。预期损失可计入当期成本。由于贷款风险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等,中小企业的经济周期难以把握,应变能力较低,外在经济市场变化对中小企业的影响较大,可能会对银行造成非预期损失,即不可预期的波动性造成实际损失偏离预测损失均值的潜在损失。银行在贷款过程中可以为每一笔贷款配置合适比例的资本金,以缓冲非预期损失,这部分资金成本可以在平均期望回报率上加上商业银行期望的回报率。另外,由于小企业客户分布广泛,风险集中度低,小企业单个客户风险敞口在银行整个资产组合中占比较小,符合组合管理上的风险分散原则。因此,小企业信贷业务作为一个整体是高预期损失,低非预期损失的业务经济资本占用相对较少(刘元庆,2006)。根据Markowitz的资产组合管理理论,由于多样化的作用,一般贷款组合的非预期损失会小于单笔贷款非预期损失之和,用公式表示。一般情况下违约相关系数ρij<1,即表示贷款组合占用的经济资本也小于单笔贷款占用的经济资本之和,所以这项成本不会给中小企业融资带来较大的成本压力。综上,利率市场化条件下,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定价模型应为:银行的税前总体收益=贷款利息+补偿存款利息+管理费用等中间业务收入-可贷资金成本-分摊经营成本-预期损失-非预期损失准备资金成本(3)式(3)中,预期损失准备和非预期损失准备资金在当期未发生违约可以转入到下期的贷款风险准备,使银行与企业之间建立稳定长久的关系,降低贷款成本。银行自身应注重中间业务的发展,给中小企业提供优良的服务。在定价方面,把根据模型计算出的总体收益除去税费,经过权衡其他因素与目标收益相比较,如果符合银行预期的收益,且风险可控,则可决定批准该笔贷款。

四、商业银行中小企业信贷管理模式转型策略

(一)成立中小企业贷款事业部银行内部除风控部门等基础部门外,专门设立中小企业信贷事业部门负责对中小企业提供信贷管理,提高中小企业的内部管理质量,提高贷款的安全性,有利于双方建立稳定的关系。该机构的会计财务部门要对中小企业的贷款业务,管理业务等进行独立核算。通过相关数据的独立核算,能够提高成本核算精确度,有利于贷款合理定价。该机构的决策、制定、执行等相关部门,应该密切协作,避免定价与成本、风险脱节。

(二)建立中小企业信息数据库,健全信贷风险评估体系这不仅要求在银行内部有完善的中小企业信息管理系统,也要求有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各银行信贷人员在多方面收集客户信息后,应将数据呈报至银行数据部门,通过数据分析计算相关风险指标,或给出企业的信用评级。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可以由某一地区的银行联合申请专业信用评级机构在该地区设立分部,通过建立一套专门评价中小企业信用等级的流程体系,结合该地区银行呈报的数据和自身收集的数据,客观给出中小企业信用等级。同时,由于中小企业发展较不稳定的特点,应注重中小企业贷后监测,利用动态数据进行信用、风险评价,以便银行及时作出决策,减小信贷风险损失。

(三)积极申请中小企业贷款保险目前社会上存在一些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但是中小企业在向这些担保机构寻求合作时,往往需要相当数量的抵押品或者缴纳一定的会费,这与大多中小企业本身资金缺乏的事实相矛盾,并且现存的大多数担保机构规模小,担保能力有限,银行并不承认这种间接的保险,所以中小企业取得贷款的资金成本依旧较高,且成功率较低。用保险来规避贷款风险目前在金融领域广泛运用,国际上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商业银行贷款,大多是通过不同形式取得保险。借鉴日本信用保险协会和信用保险公库,由政府出资、金融机构捐助、公共资金等导入组建,银行在签订贷款协定时,可向保险机构为该笔申请贷款保险,缓解按期按质按量收回贷款的压力,使信贷资金的安全得到一定程度的保障,且可以减少预期损失和非预期损失的经济资本,提高银行贷款的积极性。加强银保合作,为贷款提供保险,可以成为贷款管理的一个新切入点。

五、结语

贷款论文范文第8篇

2014年1月19日,《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正式,其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新型城镇化是两个新亮点和重点。中央一号文件整体内容中强调农村金融在农业之中的地位,既要在总体上增加信贷的投放,同时也要求改进金融服务。新型城镇化建设以人口城镇化为核心,农民离土进城,改变了原有的生活方式和生产方式。以北京地区为例,近年来“有农村,无农业;有农民,无农活”的情况日益增多。而原有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管理不规范,产权不明晰的居多,妨碍了集体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由于集体经济组织经济实力较弱,在实施资产量化的过程中,拿不出兑付资金,使得资产量化过程不能顺利进行。农村金融机构正好可以提供信贷资金支持,服务“三农”经济的改革和发展。同时,由于理顺了产权结构,使新型农村经济主体获得了活力,释放了发展潜力,为将来贷款顺利归还,反哺农村金融机构奠定基础。

(二)协同当地政府一起规范和监督资产量化过程,规范中介机构行为

集体资产量化工作有一个比较复杂的流程,需要涉及清产核资、资产处置、量化资产、份额流转等一系列问题。流程长,时间久,涉及农民的切身利益,方方面面关注度较高。农村金融机构可以发挥自己信息和人才的优势,创新金融服务,帮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操作,引进合格的资产评估等中介机构,有效防范和减少集体资产量化工作中的风险因素。

(三)量化资金专款专用,封闭运作,使农民能够真正得到实惠,对现金收入进行财富管理,减少不稳定因素

农村金融机构可以发挥网点多、贴近农民的优势,及时为农民办理受托支付,使集体资产量化兑付资金真正及时地发放到农民手中,辅导农民进行财富管理,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

(四)扶植新型农村经济主体健康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提高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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