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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税收杂志范文

财政税收杂志

财政税收杂志范文第1篇

首先,要防控税收筹划风险,我们就必须先了解什么是税收筹划?它的本质是什么?毕竟,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税收筹划指的是纳税企业根据相关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合理安排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在合法的基础上减少税收支出,实现公司价值。通俗的说,就是通过一系列合法手段,达到税负最小化,实现最大利益的财务行为。引用《天津经济(2003)》这本杂志的观点:“愚者偷税,蠢者抗税,智者避税,高者筹划”,税收筹划更像是税法和税收实务是结合。实际上,纵观税收筹划的全过程,我才发现,税收筹划不仅涉及税法,还是一门涉及到法学、经济学、管理学三个领域的学科,是一项复杂性非常强的金融活动。李骞在《风险分析税务规划》(现代制造技术和设备/2006年第3节)中写到,想要获得收益,必定就要承担风险,税收筹划也是如此。一些税收筹划可以提高企业经济效率,但也有非常高的违法风险,如果控制不好,无疑会得不偿失。因此,企业必须优先明晰税收筹划的实质,才能做好税收筹划的第一步。

其次,我们知道风险是由税收筹划失败而来。那么,税收筹划为什么会失败呢?风险产生的原因又是什么?这是我们了解税收筹划风险的重要问题之一。实际上,税收筹划虽然有法律法规的制约,但归根究底,大部分仍是企业决策者的主观行为。而税收筹划又是一项复杂的财务活动,需要具备税法、财务、会计、其他法律等多项知识和技能,一般企业管理者和决策者很难同时具备多种知识和能力。对于税收筹划风险产生的原因,税务总局的网站上还有另一种见解:“税收筹划不应“孤军奋战”。这句话是意思,是想说明税收筹划不仅仅是财务部门的“任务”,还需要企业其他部门共同协作。虽然我赞同此观点,但对于这点的理解,我还认为:在税收筹划的全过程中,税务机关同样起着关键性的作用,一定不能被忽视!因为税法经过不断的细化改革,已经呈现越发复杂的趋势,执法也比以前更为严格,税务机关作为税收执法机关,决定着税收筹划的合法性是否有效。

除了以上两点,我认为,纳税人对税收筹划的认识不高,甚至有些企业完全误解了税收筹划的真实含义,根本不重视。这也是导致税收筹划在国内起步晚,发展缓慢的重要原因。例如,未区分税收筹划和避税的差别,将税收筹划与偷税、逃税混为一谈,对避税行为的风险认识不足,导致企业在实施税收筹划时,常常触碰法律红线,遭受财产损失的同时,也难逃企业自身风险损失。

最后,我们知道了税收筹划风险的来龙去脉,是时候想想该怎么防范与控制它了。就我而言,控制之前先防范才能避免以后的麻烦。通过《财政与税务》(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2005年第7—12期),我明白了既然财务人员是税收筹划的主力军,为了能更好地完成税收筹划,财务人员需要密切关注税法变化,加强税法学习,提高业务素质。税收筹划是高水平的金融活动,其中包括范围广泛的专业知识,如税法、会计、投资、金融、贸易和物流等高度专业知识。所以,企业也可以使用社会中介组织、税务专家的力量。

同时,《税收筹划概论》(计金标/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还提到,财务人员还要能掌握企业基本情况、与税务有关短时间规划事项等,最后在获得真实、可靠和完整信息的基础上,规划正确的税收筹划切入点,制定正确的税收筹划程序。由于中小型企业专门知识、经验和人才的限制,不一定能够完成这一套流程,所以需要雇用专业的外部人员,以求进一步降低税收筹划的风险。但是,我们需要记住一点:任何风险都只能被降低,不能被完全消除。所以光有防范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要有控制手段。我认为在上述方法的基础上,经常对税收筹划进行风险评估是最好的选择。通过浏览《中国税务》(中国财政杂志社/2009年第1-12期)一书,了解到了我们对税收筹划进行风险评估,能够随时观察税收筹划的风险变化,灵活掌握和控制风险。然而从现阶段来看,有许多公司税收筹划并没有构成一个科学而有效的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这将不可避免地导致管理混乱。

财政税收杂志范文第2篇

摘要: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发展,中小企业日益繁荣,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然而我国现行的一些财政税收制度与政策已经不再适应当前中小企业的发展,需要进行制度创新与改革。论文结合笔者研究,从财政税收制度创新的内容与意义入手,探讨了财政税收制度创新对中小企业的影响。

关键词:财政税收制度;中小企业;创新;影响

中小企业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财政税收制度影响着人们社会生活与工作的方方面面,更影响着中小企业的发展与壮大。但是随着中小企业的不断发展,现有的财政税收制度已经不再适用,需要进行创新与改革。因此探讨财政税收制度创新对中小企业的影响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财政税收制度创新的内容与意义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发展,中小企业不断发展繁荣,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的作用也越来越重要。而要想进一步推动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进而促进我国市场经济的稳健与繁荣,就必须进行财政收税制度的改革与创新,以便减小其对中小企业的束缚。当前时期,我国财政税收制度创新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出口退税制度改革、企业各类收税制度统一、增值税由生产型改为消费型等。这些改革创新制度给予中小企业极大的便利,为其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实践证明,进行财政税收制度创新对中小企业影响是显而易见的,既改善了现有的财政支出体制和预算体制,又促进了税制的合理转型,健全了我国税收执法的相关政策。不仅如此,财政税收制度创新还弥补了传统财政税收制度中限制中小企业发展的弊端,更加灵活,极大推动了中小企业的发展。

二、财政税收制度对中小企业的影响探析

(一)进一步推动中小企业经济的发展,实现社会经济的增长

众所周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离不开中小企业的支持,中小企业为国家经济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即便是美国其国内生产总值的40%也是由中小企业贡献的。因而财政税收制度的创新,可以针对中小企业的不同类型,以不同的税收政策加以规范,以更加灵活的方式弥补财政税收政策中的不足之处。与此同时,创新后财政税收制度更加系统与科学,能够给与中小企业更大的税收优惠、奖励政策,可以实现中小企业的健康、持续的发展,确保其经济的快速、稳定增长。

(二)促进中小企业自主创新

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对于中小企业来说也同样如此。企业的进一步发展离不开自主创新,而要想自主创新,进行技术性研发,就必须投入大量的如设备、人力、物力、资金以及风险等诸多成本。通过财政税收制度创新,就可以利用众多的补贴、优惠政策对中小企业的自主创新与研发进行补贴。除此以外,财政税收制度创新对中小企业自主创新的推动还体现在借助财政税收政策进行政府采购,给予中小企业以极大的便利。这样一来,中小企业的自主创新与科技研发就得到了充足的保障,极低的风险以及大量的优惠政策和利润刺激中小企业主动创新,这自然提高了中小企业的生命力与活力,带动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与成熟。

(三)有效优化企业资源结构,提升企业的实力与竞争力

实践证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稳定发展需要多种形式的企业,不能只注重大型企业,也不能只发展中小型企业。大中小型企业只有相辅相成,共同发展才能提高企业的活力与竞争力,保证我国经济的稳定与繁荣。有鉴于此,我们在发展过程中要认识到中小企业的优势,推动中小企业的发展,实现企业资源结构的调整。而财政税收制度改革与创新则实现了这一点,提升了中小企业的活力,进而将集中的资源进行了合理的分配,提高资源量利用效率,提升企业竞争力。

(四)促进中小企业进行融资,降低经营风险

相较于大型企业而言,中小企业在融资上具有先天的劣势,这在社会腾飞,经济体制逐步完善的今天也同样如此。这种融资的缺陷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中小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制约了其规模的扩增,不利于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与此同时,中小型企业的性质也决定了它在融资时具有的低收益与高风险。通过财政税收制度的创新,就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中小企业在融资方面所面临的尴尬局面,有助于中小企业通过融资实现发展。与此同时,虽然改革后的财政税收制度无法要求政府为中小企业的风险买单,但是却可以利用多样化的政策资助中小企业,助其规避风险,提高运用的安全性。

(五)给中小企业带来更加平等的税收待遇

通过财政税收制度创新,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中小企业与其他企业在税收待遇上的不平等问题,有助于中小企业的发展。首先,改革增值税制后,取消了增值税发票对中小企业的限制,避免了中小企业因为营业额不足的原因而无法享受到与大型企业同等待遇的问题。其次,完善所得税制后,中小企业就可以与其他企业享受相同的扣税标准,有效降低了中小企业的税负,给与中小企业更大的推力。最后,施行的统一出口退税政策可以避免中小企业因为资金周转等问题所受到的限制,从而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推动其出口贸易的发展。

三、结语

综上所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为中小企业发展与繁荣提供了条件与机遇。为了中小企业的进一步发展与壮大,我们就必须对现有的财政税收制度进行改革与创新,以便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实践证明,财政税收制度创新对中小企业的影响是十分积极的,不仅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还有助于优化资源配置,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在降低企业风险的同时提高就业率。有鉴于此,我们要认识到财政税收制度创新的必要性,不断完善财政税收制度创新,推动中小企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冯锴.财政税收制度创新对中小企业的扶持作用探微[J].财经界.2016(20)

[2]谢毅哲.财政税收制度创新对中小企业的扶持作用分析[J].现代交际.2016(07)

[3]梁倩.浅析完善财政税收制度创新的对策——以扶持中小企业为例[J].知识经济.2016(15)

财政税收杂志范文第3篇

财政税收关系国民经济发展的全局,对整个社会的发展都具有重要的影响。医院作为社会构架中必不可少点得环节,同样需要财政税收的大力支持。特别是在乡镇医院中,有更多的普通群众因为看病难、看病贵舍不得看病,而迟迟得不到医治。财政税收的作用就显得尤为突出,正是财政税收保障和补贴,使得相当一部分人能够放心的看病,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医疗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也愈发的重视健康状况,财政税收在医院又将扮演什么样的角色,如何更好的发挥财政税收在医院中的作用,使其稳定可持续的发展,是本文分析的重点。

关键词:

财政税收;医院;积极作用;发展

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财政政策,积极的财政税收政策将促进社会和经济的发展,也会对医院的可持续发展产生良性的影响,反之,不合理的财政政策则会阻碍社会的发展,对社会造成一些消极的影响。因此,必须重视财政问题,同时提高医院的管理水平,共同致力于解决病人看病的问题,推动建立健全更加完善的医疗体系。

一、财政税收政策对医院的作用

(一)促进卫生产业的发展

目前,我国处于快速发展时期,城市保持着高水平且高速的增长状态,而乡镇却陷入低迷状态,且后劲明显不足。尽管城乡一体化进程不断加深,国家努力通过政策扶持和财政税收调节,使得城乡差距缩小。然而,城乡差距依然很大,且短时间内无法改变。在医院,也体现的十分明显。相比城市中,高质量的仪器设备,专业素养过硬的人才引进,以及国外先进技术的交流,乡镇医院在这些条件上都无法和城市相比。医疗设备不齐全,专业人才匮乏,与外界的交流不便,都使得乡镇医院远落后于城市的水平。为了尽可能的减小这种差距,财政税收就在这方面给予了照顾和投入,有效的平衡了由于地域而带来的差距,促进了整个卫生产业的发展。

(二)促进医院的发展

伴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在享受城市化带来的便捷的同时,环境问题也越来越严重。在我们的身边,清晰可见的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腐蚀、化学污染、以及极端天气的加剧,都在提醒我们不得不面对日益恶化的环境,这就对医疗卫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种突发性疾病的产生,要求我们必须增加对医疗卫生的投入,更加重视医疗卫生条件。医院作为一个公益性很强的单位,为了更好地服务大众,应该不断提升各方面的能力。财政税收就为医院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着力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三)促进民营医院的发展

民办医院、私人诊所是我国医疗卫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公立医院的压力,使病人进行了一部分分流,大众也有了更多的选择,同时满足了一部分人求医的要求,也使得公立医院的资源相对充足,能够为剩下的病人提供更周到的服务,民营医院也为医院的发展方向提供了新的思路。私立医院和公立医院相比,服务更为周到,形式更加灵活和多样,但是,也存在着设备不够齐全,专业人员的要求不匹配等问题,无法完全满足大众的需要。而通过财政税收,能够鼓励民营医院的健康发展,使大众享受到更好的医疗和服务。

二、财政税收不利于贫困地区医院的发展

财政税收因地区不同而存在差异,财政收入高的地区,对于医院的支出也多,发展的程度会越来越好。而经济不发达的地区,原本软硬件都无法与发达地区相比,后期的投入也远不及发达地区,就会与发达地区的差距越来越大。这样就使得不同地区的差距拉大,不利于城乡的平衡和协调发展。

三、如何更好发挥财政税收对医院的积极作用

(一)完善财政税收制度,优化医院融资环境

完善的财政政策,是保证医院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随着社会的进步,也对医疗条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技术,设施不可或缺,政策的保障也至关重要。不仅仅要逐步完善财政政策,也要提高税收政策的执行力。目前,在我国,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医院在融资方面遭遇众多困难,情况不容乐观,医院资金来源单一,发展模式陈旧,将不利于长期健康的发展。因此,国家应在有利于整体市场发展的前提下,放宽对医院的限制,使其在健康的环境中发展。

(二)按照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政策调控

在发达地区,基础好,人员和设施具有较高水平,而发达地区的财政收入也较为可观,因此,可以适当采用紧缩的政策,将更多的财力和政策的照顾向不发达地区倾斜。不发达地区医疗设备无法完全满足人们的需求,一些疾病由于没有相关人才和设施,而使病人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对这些地区,应该采用宽松的政策,加大对这些地区的投入,改善医疗条件、优化医疗环境、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同时在政策上给予支持,以缩小差距。

(三)加大国家财政对医疗保障方面的投入力度

医疗保障制度的建立,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看病的负担,但是,并没有完全解决看病难的问题。医疗保障制度应该包含多个方面,全方位的覆盖到百姓的生活,让大众小病不担心,大病不着急。继续加大力度扶持百姓大众的看病费用,无论是城市还是乡村,都能够享受到保障体系带来的福利。

四、结束语

财政税收对于医院可持续发展的积极作用,不仅限于此,尤其在城乡医院的发展中,财政税收有效解决了看病难、看病贵,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民生问题。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深化,医疗水平也将步入一个新的台阶,将会造福更多的普通大众。就现在而言,财政税收对于扶持贫困地区的医疗事业有很大的贡献,同时,对于统筹城乡发展,平衡城乡的发展差距具有很重要的作用,为我国医院的建设和发展提供重要的政策保障,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战略意义。因此,国家应该更加重视财政税收相关政策的改革,制定出既符合城市更高水平发展研究需要,又能够满足乡镇更好发展要求的政策,从而有效促进我国医院健康、有序、协调、持续发展。同时,还应不断优化医院融资环境,加大医疗保障的投入力度,促进城乡医疗的和谐发展,充分发挥财政税收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徐君,李沛容.医学人类学视野下的民族地区医疗体系——四川省凉山州木里藏族自治县的案例[N].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8(04)

[2]张实.少数民族地区医疗体系的文化研究[J].中国社会医学杂志.2008(04)

财政税收杂志范文第4篇

【摘要】从某种程度上讲,财政税收属于我国中央以及地方各级政府实际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同时也是实现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的有效物质保障。为了实现财政税收工作的健康发展,需要对税收体制进行改革,从而建立起能够完全符合现代化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税收整体框架。本文就新形势下财政税收体制改革的创新思考展开详细论述。

【关键词】新形势;财政税收

财政税收作为我国中央以及各级地方政府实施经济活动布局的关键性物质保障,在资源优化配置、收入分配协调以及公平原则践行方面都发挥着非常重要的协调作用[1]。所以,不断促进财政税收体制进一步改革,保证宏观调控政策实现全局发展,将会对现代化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起到非常强的战略意义,进而为和谐社会构建奠定良好的基础。

一、财政税收存在的问题

(一)财政税收结构不合理

目前,在财政收入结构当中,非税收入以及税收收入两者之间所占的比例是非常不协调的,尤其是税收收入结构。从专业化的税收原理角度出发,所得税以及财产税属于收入分配调节工作的重要力量,必须要在税收收入当中占据较大比重,然而营业税以及增值税等仅仅是筹措资金手段,在比重分配上应该完全小于前者的比重。然而,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财政收入当中的税收收入比例却是不合理的,甚至恰恰相反,这种情况下,税收在缩小居民收入差距上所发挥的作用就会受到大大限制。此外,现阶段重复征税问题以及税种功能模糊问题等的出现,进一步影响到了社会经济的稳定健康发展。

(二)财政税收体制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财政税收体制的健全化程度直接关系到财政税收体制改革工作的顺利开展。现阶段,财政税收体制并不十分健全,还是存在局限性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财政收人在分配职能上的集中性相对较强,始终呈现向上集中发展的趋势[2]。而且财政分税制度不能够得到有效落实,导致财政力量难以实现平均分配。其次,从税收种类层面出发,与资源以及环境相关的税种不能够有效纳入到征收范围之内,从而影响了税收作用发挥,难以保证社会分配功能的完全发挥。最后,国有资产收人与资源类收人始终在我国政府财政收人相关管理体系之外,难以实现管理工作的规范化。

(三)财政税收转移支付规范性不足

分税制制度的有效实施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转移支付。这种情况下,税收权相对来说比较集中化的中央财政就会借助财政支出对每个地方的实际经济发展水平实施科学化调整。就目前情况而言,国家财政税收方面的转移支出集中于税收返还体制补助、专项转移支付以及财力转移支付三个方面。然而,转移支付期间资金使用率相对较低或者是个人腐败问题时常出现,究其原因,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阐述,第一,转移支付在实际监管力度上相对较弱,当中央财政在地方范围内进行转移支付的时候,会存在支出不清楚或者是信息漏损现象。第二,一些转移支付在实际构成上不够科学,通常情况下,体制性补助与税收返还比例相对较大,而其它类型支付比例较低。

二、财政税收体制改革途径

(一)实现财政税收体制的权级分明

为了实现财政税收的科学化,需要做到税收体制权级分明,并完全符合我国现代化经济发展情况,从而使税收财政制度于政府事务统筹环节、各机构工作规范环节等充分发挥作用,从根本上实现我国税收收入以及支出的比例和谐与稳定。从专业化角度出发,权级分明性质的税收财政体制是把各级政府所具有的权利以及层级进行科学划分,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事权。第一,中央政府必须要将部分财政实权交给地方政府,并允许地方政府可以在地方税种的相关范围之内制定出规范化的税收政策,可以给予地方政府部分收减税收权利,构建地方性法律法规。当地方政府具备税收自主权之后,才可以实现税收体制改革更好地顺应地方经济发展。第二,中央必须要在确保中央财政收人稳定增长的基础上,加强对各级地方政府收入分配管理,给予相关地方的社会经济发展经济支持;第三,要想实现地方经济发展,中央政府与省级政府都应该对财政支出进行科学划分,减少支出压力。

(二)做到财政转移支付的科学化

科学化财政转移支付体系能够达到及时建立与完善必须要得到中央以及省级政府的支持,平衡专项转移支付以及普通性转移支付之间的比例,合理分配相应的财政税收资金。一方面,应加强财政转移管理,创新税收返还和体制补助要求,并将转移支付来源实施有效控制,保证其在科学范围内。另一方面,应注重普通性转移支付比例改革,对其进行适当调整,实现转移支付类型在具体结构层面的合理化。此外,中央财政还必须要根据地方经济发展状况,强化转移支付能力预算,制定出合理化的支付数额,做到财政资金分配透明化与专业化。

(三)完善预算管理体制

在预算管理体制完善期间,应该做到预算执行以及预算编制工作的分离,从而实现中长期预算以及中长期规划之间的相互匹配,构建能够很好适应国家预算体系健康发展的复式预算管理体制机制[5]。相关人员在税收制度改革期间,必须要将与财政收支相关的活动积极纳入到相应的预算管理工作当中去,实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以及社会保障领域的科学化预算管理,扩大预算覆盖范围,使其能够很好地惠及大多数行业。

(四)制定合理化的税负征收标准

合理化的财政税收应该满足主体税种在设计工作上的科学性,并实现税负结构的合理化。具体来说,相关人员需要从以下多个方面进行综合考虑:第一,深入分析我国宏观经济实际发展水平,然后在此前提下明确税负水平,取消财政税收体制之外的收入,增强政府性收入规范力度,从根本上减轻纳税人负担。第二,我们要深化个人所得税改革,及时调整低收入群体税收征税起点,从而制定出分类扣除以及综合申报两者兼顾的所得税制度,促进个体税收压力的不断减轻[6]。第三,设立合理化的环境保护税种,借助税收政策对企业相关的生产行为实施约束,增强企业环保意识,大力推广低碳经济模式。

三、结语

总而言之,我国财政税收制度改革不仅取决于中央政府以及地方政府,而且还会受到企业因素或者是个人因素等的影响。从某种程度上讲,财政税收体制日益深化改革的过程是一个长期过程,具有非常强的复杂性与专业性,是不能够一蹴而就的。现阶段,财政税收体制改革工作将立足我国国情,并持续进行下去。

参考文献

[1]赵丰.新形势下财政税收体制改革的创新思考[J].北方经贸,2014,11:100-101.

[2]董金兰.基于创新思维的财政税收体制改革分析[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下旬刊),2015,12:79.

[3]敖晓梅.深化财政税收体制改革的思考[J].中国集体经济,2016,21:50-51.

[4]郭娟娟.深化财政税收体制改革的若干思考[J].现代经济信息,2016,10:26.

[5]段彦艳.深化财政税收体制改革切实提高我国税收水平———有关创新财政税收体制改革的思考[J].现代经济信息,2013,15:18.

财政税收杂志范文第5篇

(一)形成以B2B为主体、B2C为新方向的趋势目前,美国电子商务活动主体为B2B,主要以产业链为主导、以价值链为核心,实施供应链管理,形成了以亚马逊、微软、谷歌、eBay、IBM等为代表的大公司电子化应用主体,并已步入高速增长的阶段。同时,在线消费成为拉动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以美国最大的电商亚马逊为例,成立时间不过十年,但凭借电子商务后发优势,其产品已全面覆盖美国人日常生活方方面面,2011年市值超过1000亿美元;而发展近50年的沃尔玛市值不过1800亿美元,电商已逐渐赶超实体商户。另外,美国B2C电子商务销售额占据全球份额四成,交易规模位居世界第一,B2C的电子商务模式成为今后世界商业贸易的主流趋势。①

(二)政府高度重视,积极推动和引导美国政府对电子商务发展给予高度重视,从基础设施、税收政策引导、市场环境等方面加以推动。早在1993年,美国政府就将互联网发展提升为国家战略,实施了“信息高速公路”计划,实现社会经济信息共享,形成“数字社会”的概念,促进了美国互联网信息科技高速发展,极大降低了商贸交易、信息传递成本,使美国经济得以维持黄金十年增长。同时,美国政府积极推进电子商务的全球自由贸易,通过互联网开辟了国际贸易自由区和免税区,将信息科技几乎垄断的优势转化为商贸优势,电子商务发展推动了全美经济持续增长。

二、美国电子商务税收体系

(一)制定了专门的电子商务税收法律自上世纪90年代初美国总统克林顿提出建设“信息高速公路”以来,美国历届政府高度重视电子商务的政策法规,出台了一系列专门的政策措施,下表简要回顾了美国电子商务税收政策的变迁历程:

(二)成立专门机构对电子商务征税调查分析早在1995年,美国就成立了跨部门电子商务管理协调机构—电子商务工作组(WorkingGroupofElectronicCommerce),其组长为副总统,成员由白宫、商务部、财政部、司法部、小企业管理局等部门组成,专门研究与制定电子商务税收政策,确立了电子商务税收政策基本方针。为避免决策盲目性,分别由三个政府机构为其提供决策参考:一是美国普查局(BOC),负责全美电子商务战略规划、数据收集统计等工作;二是美国经济分析局(BEA),建立行动计划,重点分析产业增长与税收变动效应,记录分析电子商务对美国及全球经济影响;三是美国劳工统计局(BLS),负责电子劳务商务统计。通过掌握大数据应对电子商务海量信息,从而为美国制定电子商务税收政策提供科学合理依据,避免了税收政策盲目性。

(三)多次减免缴税或延长免税期限在电子商务发展初期,为确保美国电子商务优势地位,禁止对电子商务征收联邦税,指定互联网为免关税区,免征国际关税或其他贸易壁垒,使得美国企业得以越过关税壁垒获得高速发展,电子商务发展成规模后,对部分州开征电子税政策松动,并多次延长减免期,极大促进了美国电子商务迅速发展,带动了相关产业蓬勃发展。

三、对美国电子商务税收博弈分析

(一)电子商务法案出台背景受金融危机影响,美国各州政府纷纷陷入“财政悬崖”危机,地方财政频频吃紧,美国田纳西大学研究报告显示,2012年美国各州由于未能征收到本州以外的销售税,导致各州损失了约230亿美元的税收收入,①地方政府迫切需要寻找新的税源。同时,根据美国现行法律,只有互联网零售商在各州有实体店时,州政府才能向其征收销售税,沃尔玛、百思买和塔吉特等实体零售巨头是覆盖全美的大型连锁店销售商,其通过互联网销售商品时必须缴纳销售税,而eBay和亚马逊等互联网零售商则并不需要,除非在当地拥有办事机构或配送中心,州政府才可以要求其缴税,由于税收差异产生“监管套利”,造成事实上税收歧视。由此,以沃尔玛、百思买为代表的美国实体零售业巨头一直游说国会通过对互联网企业征税法案。2013年5月6日,美国参议院通过了《市场公平法案》(尚待众议院通过)。根据该法案要求,各州可对来自外州互联网零售商网上销售或服务征税,电商企业向消费者收取消费税,电商所在州的州政府向电商收取销售税。

(二)博弈分析按照博弈理论,博弈关键要素包括局中人(Players)、策略(Strategies)、收益(Payoff),每个局中人的收益都依赖于其他局中人的策略,可以将《市场公平法案》出台的博弈方分两大阵营:一是赞同征税方,主要包括各州政府和实体零售商;二是反对征税方,以ebay为代表的网上零售商和消费者群体。由此,可以建立征税赞成方与反对方博弈模型,双方收益都依赖于对彼此策略的判断,设G=(X,f;Y,g)是博弈局,其中X={x1,x2,…,xm}和Y={y1,y2,…,yn}分别是赞成方与反对方的策略集合,f和g分别是其收益函数,S=X×Y是G的局势集合(Set)。按照博弈模型,可以简单分析征税赞成方与反对方的博弈行为过程:首先是赞成方根据反对方的行动yj0来选择决策策略xi1:li1j0=max{l1j0,l2j0,…,lmj0};其次反对方根据赞成方决策策略行动xi1来选择收益最大化新策略yj1:li1j1=min{li11,li12,…,li1n},这种调整一直进行下去,形成了古诺均衡局势(xh,yk)∈S,双方暂时实现了充分考虑对方策略前提下的收益均衡:l(xh,yk)=max{l(x,yk∶x∈X)}=min{l(xh,y)∶y∈Y}通过博弈模型分析,可以得到如下启示:1.博弈模型中局中人决策受对方决策影响。对赞同方来说,州政府可以获得为在线零售商提供公共服务的报酬(也即在线零售商购买公共服务的成本),实体零售商则获得政府税负公平待遇,而网上销售商和消费群体则认为征收电子商务税将增加自己的销售成本、消费成本,损害了个体福利,因此两者出现征税动因偏差。2.博弈模型并非是零和博弈,局中人亦可能赢,亦可能输,局中人立场将随着博弈行为对自身利益影响发生动态变化。以亚马逊公司为例,在博弈第一阶段,由于当时的电子商务法案规定对设立的“实体存在”的电商征税(按照美国最高法院裁定标准,所谓实体存在是指办事机构、仓库、店面等实体场所,甚至在线销售商户在一州有名义行为的人或附属机构,就可认定“实体存在”),严重侵蚀亚马逊的经营利润,遭到其强烈反对,并以撤资和减少就业为威胁,迫使大部分州政府继续豁免或延迟其缴税,同时,当时美国克林顿政府时期财政状况良好,加之中产阶级反对新增税负,美国联邦政府及州政府对电子商务征税动力不足;在博弈第二阶段,亚马逊公司转而支持征税,主要原因是亚马逊已完成在各州“实体存在”布局,市场地位牢牢确立,不再需要免税竞争优势,转而通过征税打压竞争对手,并凭借近乎垄断电子商务财力和技术优势,介入各州耗资巨大的电子销售税基础设施建设,进而为今后电子商务征税取得先发优势。同时,近期美国联邦政府深陷“驴象之争”债务危机,联邦政府为此关闭数日,州政府也大多深陷“财政悬崖”危机(如底特律市破产),为解决财政问题,一直坚持的免税政策开始合力转向为征税,亚马逊等大型电子商户和政府成为推动《市场公平法案》在参议院得以通过的重要力量。

综上博弈分析,实际上电子商务征税政策的出台是一项涉及互联网电子商户、政府、传统销售商以及消费者等多方利益的博弈过程,每个利益集团都力图使强调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解决方案得以通过立法。具体来说,中小型在线销售商反对电子商务征税,避免加重其税收负担,导致销售额大幅下滑,主张永久性的免税政策;州地方政府认为随着电子商务发展迅速,一旦在线销售占据社会销售额达到临界点,继续实施电子商务免税政策将造成税基严重被侵蚀,难以征缴到满足公共开支和政府运转的财政税收;而传统销售商户则认为对电子商户免税,实际上造成税收政策不公平,并随着电子商务普及,传统销售商户已面临巨大的销售压力;消费者作为电子商务税收的埋单人必然反对征税,因此,电子商务征税是多方博弈的动态过程,也是多方利益不断调整、倾轧和平衡的博弈行为集合。

四、美国及世界主要国家电子商务税收政策对我国的启示

目前,电子商务活动已对传统商业模式、税收征管、国际税收规则等带来巨大挑战。而与此同时,从世界各国电子商务税收发展趋势来看,包括美国在内大多数发达国家均已开征或考虑开征电子商务税:英国政府明确规定所有在线销售商品都需缴纳增值税,税率与实体经营一致,实行“无差别”征收;澳大利亚规定小规模个人网店不需要报税,但交易额超过1000澳元则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缴税总额根据网店年度总收益确定;日本出台了专门的《特商取引法》,规定网络经营收入原则上需要缴税,但年收益低于100万日元的网店不做强制要求;法国提出拟开征包括网络在线广告税在内的网络交易电子商务税;俄罗斯海关署提议开征电子商务交易税,拟对价值1000欧元以上国际邮包入境的进口商品开征增值税和利润税,但征收标准(邮包大小或重量)和征税对象(法人或自然人)尚待确定。考虑到我国电子商务处在关键的成型发展期,应在借鉴美国等国际主流做法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征税对电子商务发展的冲击以及消费者利益等因素,循序渐进,择机逐步建立健全我国的电子商务税制体系,具体政策建议如下:

(一)坚持“匹配、中性、简化”原则,尽快完善我国电子商务税收政策

1.建议重新修订和完善解释征缴税收法规、司法解释,充实有关电子商务及互联网交易信息所适用的税收条款,对进行电子商务交易的纳税义务人、纳税环节、纳税地点、课税对象、纳税期限等税制基本要素予以清晰界定,为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提供充足的法规依据。

2.税种设置上坚持与现行税制相匹配原则。在制定电子商务税收政策时,应结合我国电子商务交易特点,在现行税制基础上充实有关税收条款、加以调整完善,可以参照美国模式,不对电子商务开征新税,研究现行税种与电子商务交易的衔接,明确电子商务纳税人、税率、课税对象、期限等税制要素,确保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有法可依。具体对电子商务征缴营业税、增值税等情况主要如下:①增值税方面,可以考虑对离线销售的有形商品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征收17%增值税,可以参考美国及欧盟等VAT(ValueAddedTax)体系做法,对个人消费者通过互联网购买实物型商品或货物并采取传统运输方式运送等情况的,适用于VAT增值税征收;对于其他远程交易形式如电话或邮政也适用系统处理;对来自第三国的商品,按照关税等渠道实现电子商务征税目的;对于通过电子商务渠道出口的商品实行零税率;亦可参考二手商品交易、典当、质押、拍卖等交易行为的税收政策,对电子商务销售商品按照简易程序开征增值税。②营业税方面,对在线销售的电子产品按照无形资产转让开征5%的营业税,大力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充分享受信息软件企业、高新科技企业、技术服务企业等优惠税收政策,同时,对于物流、支付、结算、设计、金融等电子商务新兴服务领域按照现行税收政策给予一定营业税免缴优惠倾斜,降低电子商务整体营业税税率或税额。③适时考虑“营改增”政策,择机扩大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标准和范围,全面实现增值税彻底转型,也即实施消费型增值税,消除电子商务重复缴税和税负不均衡等问题。

3.坚持税收中性、简化原则。对电子商务征税应避免妨碍电子商务发展,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兴商贸形式,应比照其他商贸形式对其征税,不能由于商务形式差异造成税收歧视,同时,电子商务税收政策不能被大型商户、国企、地方政府等既得利益集团绑架,消除税收博弈损害社会整体福利的行为。坚持简化、简便的征缴原则,制定电子商务税收政策应充分考虑互联网的技术特点,简化并统一税率税种,简化申报、缴纳、稽核流程,降低征税成本,可采用电子化申报、缴纳、稽查等方式,以便于征缴管理。

(二)建立科学完备的电子商务税收征缴机制,制定切实有效的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措施

1.针对“大数据时代”的电子商务动态化的企业形态和商贸活动,必须建立电子商务税务登记制度和网络税务认证中心认证制度,固化电子商户法定信息。可要求从事电子商务的企业或个人向税务机关进行申报,在网络税务认证中心进行登记注册方可开展网络交易,税务登记号码必须出现在其商业网页上,以便税务稽查、监控、比对申报信息,对于未通过网络税务中心认证的用户实行网络交易禁入。同时,可以依据电子商务平台分类确定课税对象,切实解决课税对象在电子商务活动中数据流、虚拟化、海量信息等难题,从源头上对课税对象进行重新分类,便于税务机关甄别课税对象。

2.加强与支付平台、运营服务商合作,开发专项征税软件实时监控电子商务交易情况。鉴于电子商务交易日均产生的海量信息,且大量沉淀于支付平台、运营服务商之中,短期内难以单方面从人力、财力上保证电子记录真实、可靠性,税务机关应重视与电商交易平台、第三方支付、银行等合作,可以考虑与支付宝、银联等第三方建立接口,从而为电子商户或在线平台提供代扣代缴税款依据,税务机关应组织科技力量,继续升级完善“金税工程”,开发与电商平台数据对接的税收征管软件,实现交易完成后自动开具电子税票,电子税票可由主管税务机关鉴定后换取相应纸质发票,同时,从资金流、交易流等方面获取电子商户交易情况,增强稽查取证的有效性,从而严密有效地加强对电商涉税活动的监管,解决电子商务税收征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

3.强化对大型电子商务网站等监督管理,建立电子商务网站、第三方支付平台等商户实时信息交换和监督协调机制,应要求电商或企业定期将电子商务销售交易信息及时上报税务部门及工商管理部门,并将所有开展电子商务的个体户或商户、企业统一纳入工商注册登记和税务登记的范畴,消除税收信息提供的盲区与死角。

财政税收杂志范文第6篇

关键词:财政政策;经济增长;探讨

一财政与财政政策要研究财政政策,首先要搞清什么是财政。但是,目前学术写作论文界对于财政的定义还存在一定分歧,受到较多关注的包括再分配论、政府收支论和公共财政论。再分配论认为财政是社会再生产分配环节的一个特殊组成部分,在社会再生产过程中,财政处于社会再生产的分配环节,而且和同处于分配环节的信贷分配、工资分配、价格分配和企业财务分配等相比,有其特殊性,它不是一般的社会产品分配,它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需要,凭借政治权力及财产权力,参与一部分社会产品或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活动,包括组织收支活动、调节控制活动和监督管理活动等(刘邦驰,汪叔九,2001)。政府收支论认为财政是政府集中一部分国民生产总值或国民收入来满足公共需要,进行资源配置和收入分配的收支活动,并通过收支活动调节社会总需求与总供给的平衡,以达到优化配置、公平分配、经济稳定与发展的目标。

公共财政论认为财政是以国家为主体,通过政府的收支活动,集中一部分社会资源,用于履行政府职能和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经济活动(苏明,2001)。应该说,前两种关于财政的定义各有所侧重,前者突出了财政的社会分配和政府职能,后者强调了政府的活动。而公共财政论则简单明了地指出现代财政的公共性,为建立公共财政奠定了理论基础。明确了财政概念,就可以对财政政策加以研究。财政政策是指以特定的财政理论为依据,运用各种财政工具,为达到一定财政目标而采取的财政措施的总和。简言之,财政政策是体系化了的财政措施,它的目的就是实现财政职能。同时,它也是国家根据一定时期政治经济形势和任务制定的指导财政分配活动和处理各种财政分配关系的基本准则,是客观存在的财政分配关系在国家意志上的反映。它是国家经济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制定和实施的过程也是国家实施财政宏观调控的过程。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财政政策又是国家干预经济、实现国家宏观经济目标的主要手段。财政政策是随着社会生产方式的变革而不断发展的。奴隶制社会和封建制社会由于受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制约,国家不可能大规模组织社会经济生活,奴隶主和地主阶级的财政政策主要是为巩固其统治地位的政治职能服务。自由资本主义时期的资产阶级国家,一般都实行简政轻税、预算平衡的财政政策,以利于资本主义发展。国家垄断资本主义时期,生产社会化与资本主义私有制的矛盾日益激化,财政政策不仅为实现国家政治职能服务,而且成为政府干预和调节社会经济生活的重要工具。

财政政策按其构成体系可以分为国家预算政策、财政支出政策、税收政策、国债政策、投资政策、补贴政策和出口政策等七大政策。由于研究数据和技术方法的限制,本文主要是研究前三种财政政策对经济增长的促进效应。

二三种主要财政政策工具对经济增长促进效应的分析(一)国家预算政策对经济增长效应的分析国家预算政策包括财政赤字政策、财政盈余政策和预算收支平衡政策三种形式,笔者主要讨论财政赤字政策对经济增长的促进效应。它对经济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1、财政赤字影响货币供给财政赤字对经济的影响和赤字规模大小有关,但更主要的还是取决于赤字的弥补方式,即向银行透支或借款来弥补财政赤字。出现财政赤字意味着财政收进的货币满足不了必需的开支,其中有一种弥补办法就是向银行借款。可见,财政向银行借款会增加中央银行的准备金,从而增加基础货币,但财政借款是否会引起货币供给过度,则不能肯定。很多人用“财政有赤字,银行发票子”这句话来形容财政赤字与货币供给的关系,而事实上,赤字与货币发行并不一定存在这样的因果关系,财政赤字对货币供给的影响虽可能与赤字规模的大小有关,但更主要的还取决于赤字的弥补形式。

2、财政赤字扩大总需求的效应凯恩斯主义所奉行的财政政策是运用政府支出和税收来调节经济。在经济萧条期,总需求小于总供给,经济中存在失业,政府通过扩张性的财政政策刺激总需求,以实现充分就业。增加政府支出、减少政府税收的扩张性财政政策必然出现财政赤字,因此,赤字就成为财政政策中扩大需求的一项手段。财政有赤字,必然扩大总需求,但其扩大总需求的效应有两种,如前分析,一是财政赤字可以作为新的需求叠加在原总需求水平之上,使总需求扩张;二是通过不同的弥补方式,财政赤字只是替代其他部门需求而构成总需求的一部分。它仅仅改变总需求结构,并不直接增加总需求规模。完全以国债收入弥补的“软赤字”,只要不超出适度债务规模,其扩张效应一般可被控制为良性的,即可以有意用作反经济周期的安排,在经济萧条阶段刺激需求,“熨平”周期波动,一般不致引起严重的通货膨胀,这对我国的经济是有现实意义的;第三,财政赤字与发行国债。发行国债是世界各国弥补财政赤字的普遍做法而且被认为是一种最可靠的弥补途径。但是,债务作为弥补财政赤字的来源,会随着财政赤字的增长而增长。另一方面,债务是要还本付息的,债务的增加也会反过来加大财政赤字。

3、财政赤字的排挤效应财政赤字的排挤效应一般是指财政赤字对私人消费和投资所产生的排挤影响。当政府因支出庞大产生预算赤字时,一般需发行公债向公众借款。发行公债是国家信用的一种形式。在货币市场上,如果私人储蓄量不变,则政府债券与企业债券等有价证券将共同竞争市场上有限的资金。当公众出于对国家债券的高度信任而争购公债,政府在总储蓄的占有上便处于优势。政府发债占总储蓄的比重越大,就会有越多的非政府借款者因筹不到资金被挤出货币市场,加上赤字支出促使利率上升,必然会排挤出一部分非政府投资,从而抵消政府赤字支出的部分扩张性作用。但这种结果并不是绝对的,一方面政府赤字的排挤效应会被政府扩大投资支出所产生的“乘数作用”所抵消;另一方面,“排挤效应”如果与政府有意进行的经济结构合理化调整结合起来,则可以改善资源配置,对国民经济产生有益的影响。

(二)财政支出政策对经济增长效应的分析为解决有效需求的不足,我国主要采取扩大政府财政支出的财政政策,政府支出的结构和支出规模是经济增长的核心变量。笔者也将主要从政府支出结构来看其对经济增长的影响。我们采用以财政支出项目为自变量的柯其分别表示财政支出结构中某一项目支出增加1%时所引起的产出增加百分数,这样我们就用产出弹性来描述财政支出的结构效应以及其对经济增长质量提高的调节作用。我们以《中国统计年鉴》(2006)我国1989—2005年财政支出职能结构分类统计数据为样本区间。相比较高,而在1996年非税因素对经济增长的影响是最为不利的,税收负担相应较轻,实际该年税收负担为10.3479%,与其他年份相比较低。经过去除非税因素对经济增长的影响,修正后的税收负担与经济增长率之间呈现出更加紧密的关系,并且高经济增长年份修正后的税收负担较低,低经济增长年份修正后的税收负担较高,有一定的负相关关系。现在我们转入,采用排除非税因素影响后修正的税收负担和税制结构所得到的回归效果比较好,调整的R2为0.317,F检验值为6.115,各回归变量的T检验值均能通过95%的检验,从系数项来看,修正后的税收负担与经济增长率的弹性系数为-3.866,即表明税收负担上涨1%,经济增长率下降3.866%,税制结构与经济增长率的弹性系数为0.6,即税制结构变化1%,经济增长率变化0.6%,影响系数较小。这样的结果与理论上税收负担和税制结构与经济增长的关系基本相符,我国现行税制是符合经济发展规律的。

从以上数据分析看,在我国现行税制下,税制结构对经济增长的影响是比较小的,修正后的税收负担则对经济增长的影响较大,这一点与国外的实证研究结果基本相同。从数据看,1994年的税制改革应该说是1983年税制改革的延续,1983年是税制结构和税收负担变化的一个转折点,通过设立所得税,税收负担从1982年的11.25%,猛涨到1983年的18.55%,在随后近10年时间内,税收负担不断降低,最低时为10.167%,通过1994年的税制改革,税收负担才得以不断的提升,到2004年达到18.839%。也就是说通过1994年的税制改革提高了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缓解了税收占GDP比重一直下滑的局面。另外从税制结构角度看,1983年以前,由于企业以利润形式上缴国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直接类税收,直接税占间接税收入比重仅在10%左右,通过1983年改革,建立起所得税体系,直接税收入占间接税收入比重上升到50%左右,随后持续减低,尤其是在1994年增值税体系的建立,直接税收入占间接税收入比重下降到1983年以来的最低点23.953%,随后几年逐渐升高,2004年达到39.0463%。从求解出的结果看,非税因素对经济增长的影响从1994年起越来越有利,非税环境越来越有利,各项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效逐步体现,反过来说税收对经济的调节作用在不断减弱,这种情况在1983年税制改革前也出现过,所以面临新的经济环境,税收作用不断减弱的情况下,税制必须进行改革。

三总结

本文在对财政与财政政策进行概念阐述的基础上,研究分析了财政政策的三种工具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其中,在对财政支出政策、税收政策进行研究时,分别运用了柯布—道格拉斯(Cobb—Douglas)生产函数模型、税收政策对经济增长的影响效应分析模型来进行定量分析。从分析可以看到,三种工具对经济增长的促进各有所侧重,且影响程度和范围存在较大的差异性和互补性。因此,必须合理运用好各种政策工具,加快财政改革步伐和政策的完善,才能进一步促进经济的增长。

参考文献:

[1]〔美〕坎贝尔等著,朱平芳,刘宏等译.金融市场计量经济学[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3.

[2]林毅夫.现代增长理论与政策选择[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0.

财政税收杂志范文第7篇

有的企业在A地的税收机关办理了税收优惠享受的申请登记后,又跨区域到B地的税务机关办理税收优惠享受的申请登记,由于跨地域的税收优惠政策网络的构建尚不完善,因此出现了一证多用的现象;三是企业规模界限界定不够明确。有些个利用再就业优惠证件申请办理了个体营业执照的企业单位,其实际用工人数量达到了几十或上百,这一经营状况与普通下岗职工的经济状况不太相符,因此,对于这种经营规模较大的新办企业,是否也有享受税收减免政策的资格和权利就是一个值得思考的政策严密性问题;四是相关管理政策的不健全。就目前状况来看,下岗就业职工再就业税务减免优惠政策的管理办法还没有系统的规章制度加以明确,因此从申请登记办理到部门受理到资格审核到批准再到企业成立后的监督管理都无规范可循,只有尽快对相关政策体制进行完善才能保证政策的执行落实到位。

二、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完善的个人建议

(一)现有企业和新办企业招收下岗再就业职工税收优惠政策的统一为了让更多的企业能够主动提出下岗再就业职工的招收,为国家减轻就业负担,维持社会稳定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而笔者认为不管是现有企业还是新办企业,所享受的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应该有所统一,3年以内城市维护建设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以及教育费附加税收全免,而优惠政策的起始时间也应该从领证当日改成企业盈利当年开始执行。

(二)再就业政策管理制度的进一步完善结合政策优惠的执行状况,在了解掌握政策运作的成效及执行过程中存在遗漏问题的情况下,对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管理制度进行完善构建,边执行边整改的过程中逐渐摸索出一套适合我国再就业情况的扶持优惠政策的管理制度,进而是其科学化、系统化。

(三)企业检查监督机制的构建和完善检查监督可以采取定期检查和日常运行监督相结合的方法来执行,保证对企业的内外监督都能到位。首先,对再就业税收政策的落实状况开展定期针对性调查,期间发现执行问题所在就通过集体讨论及时解决,保证后期管理工作的基本效率;其次,要对享受税收减免政策的纳税人的合法性进行检查监督,保证《再就业优惠证》使用管理符合法律法规,当发现借证、租证现象时,一律严肃处理,清理企业市场。

(四)纳税服务工作细节的效率提升各级税务机关单位负责的纳税服务工作要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对再就业职工相关内容进行改进创新,像笔者所在单位的服务大厅就开设了下岗再就业人员业务办理服务窗口;一些主动提出吸纳接收下岗再就业职工的企业单位在办理登记再就业税务减免审批手续时,相关部门和单位可以提供“一站式”的办理服务,情况特殊且符合简化审批审核程序的企业单位可以直接办理,促进工作效率的提高,让企业能够在最短的时间期限内享受到税收减免的优惠政策。

财政税收杂志范文第8篇

一、问题的提出

近年来,中国汽车市场的强劲增长在全球一枝独秀[1]。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相关数据显示,得益于对小排量汽车的消费激励政策,2009年我国全年汽车产销突破1360万辆,增幅达46%,超过美国,跃居全球最大的汽车市场,2010年高温态势依旧。据最新数据显示,2010年全年汽车产销超过1800万辆,增幅32%,稳居全球第一大汽车生产国和最大的新车销售市场。在此背景下,北京机动车保有量也进入了高速增长,北京市统计年鉴(2012)相关数据显示:1997年北京机动车保有量突破100万辆大关以来,2003年机动车保有量突破200万辆。2010年全年,北京市汽车销量达85万辆,机动车保有量达470万辆,其中私人小微型客车的比例达到了74%(见图1)。为有效遏制拥堵,北京市政府于2010年12月23日颁布并实施了《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将2011年小客车保有量增额限定为24万辆,相比2010年近80万辆的增额减少近70%(北京市统计年鉴(2012)),这对北京市的汽车消费市场及汽车相关产业造成了一定的冲击,进而对北京市的经济财政收入造成了一定影响[2]。本文在对小客车数量限购政策对财政收入的影响途径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对小客车相关行业的税收以及消费者购买小客车所上缴的各种税费进行了实地调研分析,进而对此计算出该政策在实施前后对北京市财政收入的影响程度,为政策实施的短期效果评价提供理论及实证依据。

二、小客车调控对财政收入的影响机理

如上所述,小客车数量调控会直接影响汽车销售量,从而会对财政收入造成直接影响[3]。而汽车销售量的变化同时会影响上游的汽车生产企业(包括整车生产和零配件生产)以及下游的汽车服务业(如汽车修理、汽车美容、零配件销售、汽车租赁等),并且会进一步影响财政收入,这是小客车数量调控对财政收入造成的间接影响[4]。在考虑调控对财政收入的影响时,不仅要分析直接影响,还要考虑间接影响。

三、小客车相关行业与小客车相关税费分析

一方面,小客车数量调控规定的实施会直接影响北京市汽车市场总体销售量的下降,而汽车市场总销售量的下降又会导致汽车销售企业的总体营业额下降,并相应地降低相关税收额。而小客车销售额的下降又会直接影响汽车生产厂商的产量,从而导致汽车生产企业的收入下降,相应地会影响到这些企业所上缴的税收。另一方面,由于小客车数量调控,北京市的汽车保有量增长速度将会减慢,与非调控的情形相比,会导致汽车修理、燃料销售、汽车保险等行业的营业额增速下降,相应地,这类企业的税收增速就会下降。严格来说,这也应当属于小客车数量调控规定所造成的影响[5]。小客车数量调控所影响的行业不仅涉及汽车销售,还涉及上游的汽车生产以及下游的汽车服务。为此,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对小客车相关行业按照生产、销售及使用3个环节进行了划分(见表1)。综上所述,可以通过图2的流程来说明小客车数量调控所涉及的行业及其主要税种。根据以上分析,将小客车相关企业分为3类:生产企业(整车与零配件)、销售企业(新车与二手车)及服务企业(维修保养、汽车租赁等)。所涉及的税费主要包括以上3类企业的增值税、所得税(企业及个人)和营业税以及关税、车辆购置税和车船使用税等。

四、北京市小客车相关税费及其分析

(一)小客车限购没有对北京市整体经济及财政收入造成大的影响北京市国税局和北京市地税局相关数据显示,由于汽车限购政策的实行,2011年北京市汽车相关行业的税费增幅减慢,若按2003—2010年的平均增长速度计算,2011年小客车相关税费的增额减少了63.8亿元,占北京市2011年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的2.1%。但从北京市整体经济看,小客车限购并没有对北京市的整体经济造成大的冲击,对北京市总的公共财政收入也没有造成大的影响。根据北京市统计年鉴(2012)数据,实际上北京市的公共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实现了27.7%的增长。这主要得益于北京市经济综合实力的提高,尤其是现代服务业的快速发展(见图3~4)。

(二)小客车相关企业的税费稳步增长,车辆购置税大幅减少根据北京市国税局和北京市地税局相关数据,首先,从税费来源看,2011年北京小客车生产企业(整车和零配件)、销售企业及服务企业所上交的税费占比分别为46.1%、10.7%和4.5%,汽车购置税和车船使用税分别占31.8%和6.8%。即北京市的小客车生产企业和汽车购置税占北京市小客车相关税费总额的77.9%,是两大主要构成部分。其次,从增长速度看,小客车限购后,2011年除了车辆购置税减少了32.4%外,其他项均保持稳步增长。实际上,若2011年的车辆购置税按之前7年18.9%的平均增长速度计算,则2011年的车辆购置税收入减少了65.8亿元,这接近于前面按总量计算的63.8亿元的增量损失。也即2011年小客车相关税费总额增量的减少主要是由2011年车辆购置税的减少造成的(见图5)。

(三)车辆购置税减少直接来源于销量的减小据北京市统计年鉴(2012)、北京市国税局和北京市地税局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相关统计显示:2008—2010年这3年的单车均价变化不大,销售量分别增长了42%和30%,而车辆购置税的涨幅分别为9%和60%,与销量涨幅不一致。这主要是由2009年和2010年对车辆购置税实行调整所引起的。我国自2001年起开始征收车辆购置税,征收额度为售价(不含增值税)的10%。由于受自2008年起的世界金融危机的影响,为了培育汽车消费市场,2009年对1.6L及以下排量乘用车按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2010年调整为7.5%,2011年恢复为10%(见图6)。2011年由于小客车限购政策的实施,新车销售量下降了56%,但由于单车均价上涨了39%以及2011年取消对小排量车的购置税优惠政策,因而车辆购置税的降幅为32.4%,小于新车销售量的降幅。

(四)汽车销售企业受到一定冲击,但税收仍保持大幅增长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相关统计数据,小客车限购对北京市汽车销售企业直接造成了冲击,最直接的表现是新车销售量由2010年的92万辆下降到2011年的40万辆,降幅达56%;而北京市汽车零售额从2010年的1556.5亿元,减少为2011年的867.8亿元,降幅达44%。但从图6看,2011年汽车销售企业上缴税费的增长速度(59%)甚至比2009年(42%)和2010年(17%)高。进一步调研分析发现,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有3个方面:(1)2010年市场形势大好,致使销售企业大量增加库存,从而增加了增值税的销项税,而2011年由于限购政策的影响,市场前景不明朗,大部分销售企业都选择减少库存,甚至不再进车,从而减少了销项税。(2)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相关统计数据,在限购政策出台前的2个月,京城的汽车销量集中爆发,销量近26万辆,而其中部分企业的缴税申报在销售之后的几个月进行,从而造成了部分税费计入2011年。(3)据北京市国税局和北京市地税局数据,由于限购政策的实施,2011年的单车销售均价较2010年增长了27.6%,因此,销售额下降幅度较销售量下降幅度小。可以预见,随着限购政策的进一步实行,北京市汽车销售市场逐渐趋于稳定,类似2010年那样的市场波动所造成的影响作用的消失,汽车销售企业所贡献的税收将很可能会减少。

(五)汽车生产企业总体上继续稳步增长,税收贡献率不断提高①从图5可以看出,北京市的汽车生产企业上缴的税费增长势头仍然很强,并没有明显受到限购的影响。原因主要有3个方面:(1)全国整体的汽车消费市场仍然保持稳步增长。单从全国乘用车销量看,2011年全国的乘用车消费能力虽然受到前2年的提前消费的影响,但其销量总体上仍有5.3%的增长。也就是说,虽然北京的汽车消费市场受挫,但全国范围内的汽车市场并没有受到太大的影响,从而对北京的汽车生产企业也没有造成大的影响。(2)随着生活水平及消费能力的提高,人们对汽车的品质要求也在提高,促使汽车生产企业从原来的数量增长逐渐转变为质量增长。从北京的汽车产量构成变化趋势看,北京市2011年的汽车产量与2010年基本持平,为151万辆,但轿车产量较2010年增长了7.9%,轿车产量占比也增加至45%(见图7)。(3)随着国内汽车品质及国外市场对中国汽车认可度的提高,尤其是日本2010年的大地震对其汽车市场的冲击,中国在2010年和2011年的汽车出口量分别增长了65%和49%,2011年达到了82万辆。

(六)汽车服务行业不断壮大,税收稳步增长从北京市汽车服务行业历年的税费总额看,汽车服务类企业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其中汽车租赁业尤其得益于限购政策,据北京市国税局和北京市地税局数据,2011年其税费总额较2010年增加了60%。但北京市的汽车服务行业的规模较小(2011年上缴的税费总额仅占汽车相关税费总额的4.5%),尤其是汽车维修保养及汽车租赁,2011年其税费总额分别占服务行业税费总额的2.9%和8.0%。可以预见,未来几年将是汽车服务行业的快速发展阶段,对财政的贡献率也将进一步提高(见图8)。五、结论与建议(1)从整体上看,小客车限购对北京市的财政收入影响不大,在不考虑汽车消费市场挤出效应的情况下,也仅为2.1%的税收损失(北京市国税局和北京市地税局数据)。随着限购政策的进一步实行,汽车销售企业的税收贡献可能会有所降低,但汽车生产企业和汽车服务企业的发展壮大会大大弥补该损失。并且可以预料,汽车产业的整体税收贡献将会稳步上升。(2)据北京市国税局和北京市地税局数据显示:限购致使北京市的新车销售量减少了56%,但由于单车销售均价的提高等原因,车辆购置税仅降低了32.4%。随着市场逐渐趋于稳定,车辆购置税也将趋于稳定。(3)由于国内外汽车市场的增长以及汽车生产企业由数量增长向质量增长的转变,限购对北京市汽车生产企业的影响并不明显,其税收也在稳步增长。随着国内汽车消费市场的不断开发,国内的汽车生产企业将会面临新一轮的发展机遇和挑战。加大研发投入,积极研究和开拓新的市场,将是国内汽车生产企业不断发展壮大的关键。(4)近年来随着北京市汽车保有量的剧增,限购对汽车服务行业的冲击不仅很小,反而使得汽车服务行业保持着快速的增长,限购甚至促进了诸如汽车租赁业等行业的加速增长。因此,虽然目前汽车服务行业对税收的贡献率相对较小,但随着未来几年汽车服务行业的发展壮大,其将会进一步增大其财政的贡献力度。